2020年检察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是不等人的,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快过去了。我们需要开始准备工作总结所需的相关材料了。总结是对某个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如何才能够不让自己的工作总结显得太过平庸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2020年检察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20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20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20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5.55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2、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林区人民检察院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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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自去年年底以来,**市音像制品市场受dvd压缩碟的影响,违法音像经营活动出现反弹,盗版音像制品在短时间内对正版音像市场造成了严重冲击,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扫黄”办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市于20xx年6月22日至8月25日,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个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841人次,车辆4518台次,开展各种集中清查行动80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场所7980家,查处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案件1360起,对33家严重违规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吊销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商家21户,捣毁音像制品地下仓储式交易窝点17个,破获地下非法音像制品地下“加工厂”1处,治安处罚27人,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8万余张,其中淫秽音像制品5610余张,盗版音像制品(含高压缩比盗版dvd光盘)77万余张,非法电子出版物及盗版软件38606盘(套),其他非法印刷制品1725份,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盗版音像制品的泛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我市音像市场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行动。

**是四川省省会、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和西南地区的“三中心、两枢纽”,当前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因此,在当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文化氛围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非常重视。根据全国“扫黄”办的要求,**市人民政府与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共同主办了“20xx四川省暨**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于6月21日上午在**市锦江区春熙路红星广场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宗全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讲话。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市有关部门的72名执法人员分为三组对**市主要电子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当天的检查行动中,共检查商家270余家,查获盗版音像制品828套,非法电子出版物3065套。至此,20xx四川省暨**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打击盗版音像制品,遏制盗版音像制品的泛滥势头,已成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内部明电,按照“认真清理一批重点市场,深入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彻底摧毁一批网络窝点,依法惩治一批犯罪分子,集中销毁一批盗版制品,宣传报道一批重大成果”的要求,市“扫黄”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制定了《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全市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及时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向省“扫黄”办报送了《扫黄打非信息》和情况总结。同时,我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调动各种宣传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行动,《**日报》、《**晚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及时报道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保护音像制品等著作权产品的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声势,同时教育了广大群众,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二、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治理。

为全面规范**市音像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市对全市音像市场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措施:

(一)广泛深入动员,认真组织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自查自纠。

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分别召开了数次所辖区域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业主会议,组织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签定《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承诺书》,印发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时限及要求,讲明形势,宣传政策法规,使广大业主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对辖区进行分片包干,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逐户拉网式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集中整治效果到位。同时,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全方位的宣传和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暗访督查组,进行拉网式督促落实。

根据**市的行政区划特点,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车辆,专门组织了六个暗访督查组,分片负责五城区及高新区,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坚持早中晚连续作战,对城区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逐街逐家进行督查。并坚持每日对全市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公布,确保发现的每一问题得到全面彻底地解决。

(四)开展“夏季狂飚”行动,树立音像市场“警戒线”。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打击盗版音像制品,7至8月份,**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武侯区文体局、公安分局对磨子桥电脑市场连续开展了20xx“夏季狂飚”行动,对盗版音像制品问题较多的部位进行了重点监控、反复清查,共查缴盗版音像制品7万余张,非法电子出版物38000余盘,捣毁非法音像制品窝点6个,极大震慑了不法经营户,使我市电脑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较大改观。

专项行动期间,市文化局也印发了《创建文明城市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必须遵守的规定》到每个音像经营企业,采取“先礼后兵”的做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重处。截止7月18日,对149家违规经营场所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地打击了违规经营行为,为维护音像市场规范秩序树立了一道牢固的“警戒线”。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专项行动中,我市通过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尊重知识、拒绝盗版”的法制意识;通过开展非法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今年以来,我市已集中公开销毁非法音像制品190万盘),对违规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邀请新闻媒体对音像市场进行舆论监督,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扩大社会监督力量,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化市场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以查处大要案为重点,打击盗版音像制品违法活动。

在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中,我市始终坚持从抓大要案入手,深挖严查非法音像制品地下仓储式交易窝点,堵源截流,斩断非法音像制品流通主渠道,每年查缴非法音像制品都在100万盘以上,从而为正版音像制品销售创造良好发展空间,正版音像制品销售量、销售额连续多年居西部之首,在全国35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今年以来,我市相继组织、开展了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音像制品夏季专项整治行动、查缴盗版《七剑》以及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等,成功破获了多起非法音像制品案,捣毁音像制品地下仓储式交易窝点12个,破获地下非法音像制品地下“加工厂”1处。

6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省公安厅、省文化厅、**市文化局、金牛区文化局联合行动,一举捣毁了位于金牛区张家巷晶宇北苑大厦内的一非法音像制品仓储式窝点,查缴盗版dvd等非法音像制品16万余张,并对涉案人员予以逮捕,从而取得了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的首战捷报。

四、加强出版复制单位的监管情况。

在此次专项治理中,我市尚未发现有买卖版号的音像单位,也未发现违法违规复制盗版音像制品的企业。

五、大力加强对印刷包装企业的监管。

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全市印刷包装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其有无违法违规印刷盗版音像制品装帧纸盒及包装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成华区新闻出版局在专项整治期间还专门召开了印刷包装企业业主大会,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了印刷包装企业业主依法经营的观念和意识。在专项治理期间,我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印刷盗版音像制品装帧纸盒及包装盗版音像制品的印刷包装企业。

六、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

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侦工作,严厉打击制售盗版、淫秽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7月12日,武侯公安分局根据治安信息员提供的信息,通过对磨子巷一带活动的不法人员跟踪守候,会同区文化部门,在磨子巷科分院宿舍区一民宅内捣毁了一个盗版音像制品批发窝点,收缴盗版dvd等25000余盘,淫秽光碟100余张,治安处罚3人。7月31日,武侯分局在@世界电脑城、百脑汇电脑城查处了6家销售淫秽光碟的商家,缴获各类盗版光碟50000余张、淫秽光碟733张,治安处罚7人。

通过高密度、高强度的“扫黄打非”行动,有力打击了盗版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份工作小结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电[20xx]10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合肥市、县(区)、各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继续开展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四月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工作进展情况:

全市四月份(截止4月2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出动车辆119台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99户次,检查并取缔无证行医63户,收缴药品77箱,器械27件。

(一)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合肥市卫生监督机构二〇〇六年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1、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合肥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打击“医托”专项整治的内容,确定20xx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同时根据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工作分工。

2.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县区行”宣传周活动。4月10日至14日,市卫生监督所印制了“认清‘黑诊所’的七大特征”,“看病须到正轨医疗机构”等宣传单4万份等;市卫生监督所组成2个宣传组和1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区进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宣传。各县区在辖区内进行巡回宣传。各县区当场受理、及时处理市民有关举报投诉,使全市各县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做到声势不减、力度不减,宣传周期间,全市共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34条,制作展板8块,散发“打非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周活动”宣传单1万余份,接受200多群众“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知识”咨询。

3、落实省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组来我市督查后的反馈意见:根据省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组在我市暗访后提出的反馈意见,市打非医办下达了督办函责成相关县区进行了查处。

(二)切实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

四月份共接群众举报投诉85件(包括上级督办案件),其中主要是无证行医(占61.2%),所有举报投诉线索都已受理并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省打非医监『20xx』90号对庐阳杏花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执行中。

(三)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四月份在网站刊登各类动态信息等16篇,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期,专项行动新闻报道3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证行医打击缺乏有效手段。

医疗机构人员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存在。

部分医疗机构有出租科室现象。

个别医疗机构有雇用“医托”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开展严厉打击“医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维护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按时完成上级督办案件,切实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我们都需要去好好总结。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欢迎阅读。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一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 [201x]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24日开始,全街道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卫生、药监、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7月至9月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间卫生诊所无B超操作人员,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相关信件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二

在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威远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威远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站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卫计局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政法、药监科室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20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堕胎、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转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