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漠河县人民检察院技术工作2020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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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技术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和分院技术科的业务指导、支持下,我们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检察技术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检察技术工作目标。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地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和分院检察技术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检察技术工作重点,结合我院经费少、政企合一的实际情况, 积极完成检察技术工作,为各项检察工作服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化工作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今年我院购进19台联想液晶电脑和10台宏基电脑,达到了人均每位干警一台电脑的要求,并为各科室配备了激光打印机、数字录音笔、数码相机等设备,满足办公办案的需要。利用已建成的局域网,加快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步伐,全院干警基本都能应用信息发布系统发布各科室信息。
二、运用视听技术,提高办案质量
视听工作本着积极为办案服务、为检察宣传服务的宗旨,密切配合办案科室固定视听资料,同时为预防职务犯罪、举报宣传、检务公开等方面录制了大量有价值的音像资料。共参加照录像10余次,录制了3本视听资料,计算机达到了经常维护。
全年,共提供技术协助3件,物证照相1件,现场录像1件。
三. 充分发挥检察网主页的作用
对我院的局域网主页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加快更新频率,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及时转发各种的重要文件和通知。
一年来,在院党组、干警的大力支持下,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使漠河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有了飞快发展,有了一定程度的应用效果。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当地体制政企不分,网络建设资金缺口大,经费保障不力,严重制约着检察网络化建设。二是干警掌握微机方面的知识有限,有待于今后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干警应用微机的水平。
四、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加强局域网的应用、管理力度,提升网络管理和应用的档次,加快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的步伐。
(二)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 加强对全院网络及微机的硬件维护工作,保障使用网络畅通。
(四) 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开创我院检察技术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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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20xx年,爱辉区人民检察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与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区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推进“平安爱辉”建设。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32件183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下降3%,人数下降8%;经审查批准逮捕111件157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下降4%;人数下降8%,不批捕21件26人,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7件9人,无逮捕必要的12件14人,不构成犯罪的2件3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8件270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上升1.1%,人数上升5.1%;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58件245人,与去年同期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5.6%;不起诉5件5人,侦查机关撤案7件9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4件7人,正在审查4件4人,无超期羁押,无错案,平均办案时限10.5天;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4件,与去年同期比上升50%,其中来信1件,与去年同期比下降83%,来访23件,与去年同期比下降18%,受理赔偿案件2件,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及时进行梳理、分流和妥善处理,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全部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无越级访和进京访。

———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进行。自侦部门为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转变观念,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质量,进一步完善了查办经济案件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长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明办案纪律,杜绝了办案事故的发生。反贪污贿赂局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2件,立案8件,大案3件。其中,贪污案6件,挪用公款2件。所立案件全部移送起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提前三个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渎职侵权检察局在案件线索少的情况下,主动出击寻找案源。共受理案件线索8件8人,出查7件7人,其中,立案1件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同时,还注重加强渎职犯罪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从而获得更多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为下步工作奠定基础。

在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我院积极按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警示教育、重点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等重点工作。加大对《黑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深入开展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工作;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五个一”同步预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加强了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全年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1件/次,追漏犯11人;发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案件线索6件,经初查已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件5人。公诉部门追诉漏罪漏犯9起6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7件7人,防止错案发生7件9人,提出意见和建议11次。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8件,立案审查12件,审查终结10件,提请抗诉6件,市院已提出抗诉5件,均发回法院再申,法院改判2件,维持1件。

二、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我院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院建设和发展的根本举措,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干警实际,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两项活动始终,精心准备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通过上党课、观看录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干警理论修养;认真开展向常贵文、张会杰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立导向、育典型、树正气,在全院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争创一流意识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工作中,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面对困难不言难、自加压力带头干,想方设法打开局面、创造特色,全院各项工作快速稳步向前推进。
2、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岗位技能。一是拓宽学历教育渠道。积极输送干警参加各种岗位培训,多渠道安排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按时完成学历教育目标。二是加强对教育培训的跟踪考核。建立干警学历教育与干警提拔、费用报销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推行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干警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对达不到的干警不报销费用,并把是否取得规定学分作为干警年度评先的主要依据。三是推行尖子授课、骨干带徒和办案经验点评等岗位练兵制度。选拔院里本科毕业的业务尖子和外聘教师成立授课小组,进行专题辅导和业务测试,促进干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四是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高学历在职培训,加大专家型、专门型、复合型和“三优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

3、文明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关。一是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干警严格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干警“执法为民”和“公平正义”观念。要求办案部门严格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获取证据,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绝对禁止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现象发生。倡导智慧办案,严禁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确保执法公开、公正、文明。二是我院针对过去少数案件质量不高问题,实行了主办、主诉检察官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的关口制度,进一步推行主办、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对自侦案件由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缩短办案周期,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4、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主线,大力加强检察院的规范化建设。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查摆,查出存在的问题20个,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章建制。对20xx年制定的《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认真修改、健全完善,从程序上进一步增强干警的程序意识,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侦查监督部门为保证案件质量,加强监督案件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了《疑难案件集体阅读制度》、《侦查监督备案登记制度》、《侦查活动监督登记制度》。公诉部门为提高公诉水平,规范公诉工作的管理,加强对个案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所在,制定了《无罪、撤回起诉分析制度》、《案件上报审批把关制度》;为加强干警的责任心,确保办案质量,制定了《案件质量考评机制》;为加强对违法犯罪的少年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了《青少年维权工作规范》。自侦部门为保证办案安全,建立了办案工作区;为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实行了“一案三卡制度”;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证人的合法权利,实施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和证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检察长与主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有效地避免了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5、切实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100多份,先后2次邀请人大领导视察,对重大案件审理进行监督,及时妥善处理了人大交办的1件信访案件。二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意见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号码;完善“检察长接访日”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7次;定期召开检风检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实行社会走访制度和重点场所暗访制度,促使干警做到警钟常鸣。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做好检察日常工作的督查和“三不一撤”案件的监督,对确定为错案的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承办人员是否有违规情况进行核查。

20xx年,我院检察工作发展势头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干警的素质不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的力度不够,经费保障存在不少困难,人员紧缺,装备比较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20xx年工作思路

1、继续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严重经济犯罪,为创建“诚信爱辉”做贡献;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爱辉”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2、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突出打击重点,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积极查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千方百计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惩防并举,着重在增强预防实效上下功夫。

3、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讲求监督实效。刑事立案监督要把重点放在抓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多次反映而得不到解决的案件上。侦查监督重点是加强对批捕案件和不批捕案件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杜绝超期羁押等违法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和刑事申诉检察工作,进一步落实首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力以赴化解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4、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为核心,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察工作。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努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检察人才。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及时纠正执法和执行办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公正执法,防止检察权的滥用。

5、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规范不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不断改革审查批捕环节操作规则,简化办案流程,在审查起诉环节不断完善普通程序简易审和庭前证据开示制度;进一步拓宽检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透明度;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提高我院突破大要案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2020年上半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一、20xx年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县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为首要任务,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全力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不断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促进了县域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7件14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3.7%和16%,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39人,同比分别上升了14.6%和17.8%,提起公诉208人。

以“平安建设”为核心内容的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以集中处理涉检涉法信访问题为契入点,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7件110人,来访人数同比下降了15%。检察长接待48件52人。积极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社区法律服务”、“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9所中小学、12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服务站”,派驻了9名法制副校长、12名社区检察官,协助学校、社区开展综合治理、青少年维权和“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一年来,检察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和建筑工地作法制报告和法律知识讲座1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11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继续重视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20xx年,继续保持了“全国文明接待室”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被地区分院、伊犁州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先后以文件和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推广。

(二)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在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立案侦查科级干部案件3件3人,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院领导深入发案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4次,编发宣传手册500余本,预防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的决议要求,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法律监督的实际效果,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保护人权。一年来,依法监督侦查部门立案7件7人,纠正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而立案1件1人,追捕6人,追诉2人,追诉漏罪3起。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0件17人,不起诉6件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10件16人,改变移送案件罪名定性4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案件1件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继续保持了各诉讼环节无超期羁押。集中开展了“查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受理案件线索4件4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起诉后法院作有罪判决3件3人。

(四)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为载体,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艾合买提依明先进事迹活动作为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载体,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检察队伍面貌发生了积极的变化,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得更加紧密,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各项检察权的行使为重点内容,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中层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等五个责任书,全方位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错案责任追究、诫勉谈话及述职述廉等制度。“每天一课”,每季度召开一次“干警思想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干警廉政警示教育和家属座谈会,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政监督协议书》。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全方位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年内出现错案、干警违法违纪、年度单项业务考核未进入地区前两名等三种情形之一的科(局)室负责人要引咎辞职,两年内不能竞聘同一岗位。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与纪律建设为核心,构建“办案工作督查机制”和“检务管理督查机制”,加强了对检察队伍和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保证了检察职能高效履行,执法行为规范公正。大力实施“能力工程”、“素质工程”,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检察业务培训工作。20xx年,有2人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2人通过了司法考试,1人获得了新疆第七届优秀检察调研成果三等奖,队伍的学历层次和实际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

进展。大力开展“两个率先”(即在全区率先进入全国模范检察院,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以争先创优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xx年,又获得了全疆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在地区组织的12项业务考核中,取得了9个单项第一、2项第二的好成绩。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信息宣传等工作继续保持了全区先进地位。

检察经费和物质保障进一步改善。通过向区、地、县三级财政多方争取资金,高标准地完成了办案警务区和办公安全监控系统的建设,初步建成了以单位局域网、检察三级专线和外网网页为依托,以办公管理软件为应用平台的网络化办公、办案平台,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大情况。主要领导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督办,迅速办结,并均以书面形式报告和回复。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检察机关给予了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爱护,对做好检察工作起到极大的激励、鞭策和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在过去的一年中,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问题还有发生;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效果不够明显;三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大环境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在部分干警中还存在着审查甄别证据、突破案件、适用法律能力不强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刚结束的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县域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发出了建设“和谐”的动员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倍加清醒地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倍加努力地履行好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20xx年,我县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为完成好这一工作任务,我们务必要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是新时期加强“两院”建设,推进司法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为我区检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贯彻《意见》,切实统一好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认真履行打击、预防刑事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保持社会稳定,是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必然要求。要紧密结合构建县域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严打”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正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过失犯罪案件;因邻里、婚姻或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合理的诉求与不恰当的表达方式相交织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区别情况,坚持少捕、少诉,慎捕、慎诉,无逮捕、起诉必要的坚决不予批捕、起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2、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责所在,也是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政治任务。人民检察院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腐败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国家法律负责的坚定立场,坚决贯彻县委的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突出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的犯罪案件,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公民与单位举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与纪检监察和其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工作机制,大力拓宽案源渠道。认真抓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办案安全防范机制。

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界的力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探索符合和加快县域和谐社会建设特点的预防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积极

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推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增强预防工作前瞻性和有效性。

3、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职能,依法监督并纠正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一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和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罚代刑和侵犯人权等违法犯罪现象的监督,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二是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统一,对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轻罪重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三是要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四是要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平等地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因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努力提高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认真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4、认真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为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创造和谐团结的社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新时期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控申部门作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窗口作用,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办理举报和控告申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集中解决妨碍公正执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检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效率和工作水平。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发现涉及全局、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调研服务,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继续大力开展检察工作“四进”活动(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乡镇赶集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机会,组织检察干警进乡、进村、入户、设点,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和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观念、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检察机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明确要求。一是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二是要持之以恒地加强职业品质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学习、教育、制度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各种方法措施,着力培养检察干警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奉献的司法品质,使其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法律监督队伍。三是大力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打造“平安”,构建县域和谐社会切实提高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切实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切实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监督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四是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进一步完善适应我县检察工作特色的培训考核制度。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五是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把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六是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和谐科室创建活动,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向心力,促进检察机关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进取向上风气的形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表率。

(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积极依靠县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完善同代表的联系方式,使联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主动邀请代表视察,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转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不断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20xx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建设县域和谐社会战略的开局之年。在新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决议的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宏伟蓝图和县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设更加繁荣、富强、和谐的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检察院2020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为指导,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民行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推进民行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 8件,立案审查16件,提请抗诉6 件,建议提请抗诉6 件,不提请抗诉3件,正在审查1 件,抗诉后经法院再审得以调解3 件,再审得以改判2 件,不立案2件。现将一年来的民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变执法观念,扎实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加强民行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实践“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民行检察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针对新一年的民行检察工作如何开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民事纠纷也不断增长,人民群众维护司法公正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今年院党组对民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创新民行工作思路,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多次深入民行部门,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要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高检院《民事行政办案规则》和重庆市院民行办案程序,制定完善工作计划,为全面完成目标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学习,提高民行监督工作水平。
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民行检察队伍,否则这项工作就没有后劲,就会给民行工作带来影响。我们结合今年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中政委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学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念,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作用。我院民行干警在任务重、困难多、无经费、人员少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主动扎实工作,坚持边学边干,不断加强学习和实践,更新知识结构和提高执法水平,创建学习型科室,积极学习法学理论和各种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民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民行检察工作的需要。
三、文明执法、文明办案,服务大局。
民行检察工作既是一项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的工作,又是一项处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的“民心工程”,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是检察机关联系社会的重要窗口之一,在实践中我们结合民行检察工作的特点,充分认识到检察人员自身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重要意义。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做到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帮助他们学习、理解有关法律知识,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让人民群众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伸,让申诉人深切感受到检察权关是他们的贴心人,同时加快办案速度,避免“迟来的公正”,提高执法效率,特别是对有影响的案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我们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工作方法上耐心听取耐心讲解,并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民事权利,由此人民群众都愿意到检察机关来申诉、来咨询,开创了民行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我们所受理的民行申诉案件中,没有一件重复上访和集访案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同时,民行科服从院里的统一调派,抽调业务骨干到侦查第一线参与办理了一起大要案件近一月有余。
尽管今年的民行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相差甚远,在今后的民行检察工作要继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提高民行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障民行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民行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案源匮乏 ,始终制约民行工作的快速发展,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来介绍民行检察工作的性质和作用,让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市人民检察院二00五年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侦查审判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锐意改革,科学管理,科技强检,素质兴院”作为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侦查理念,努力寻求亮点、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查办大要案工作。全年受理初查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贪污案件9件,挪用公款案件3件,贿赂案件1件;大要案6件,占立案数的46%;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4万余元。
——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为主要内容,把工作重点放在开辟案源上,加大了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共受理各类案件6件,其中:涉嫌滥用职权案件2件,涉嫌玩忽职守案件3件,涉嫌徇私舞弊案件1件;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3件,滥用职权案件1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4件,转出1件,初查终结不予立案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决定逮捕的各类案件116件165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16件159人,不捕6人,立案监督4件,提前介入11件,追漏捕1件1人,防错6人,改性6件6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检察建议4份,向公安机关发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2份,办案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157件223人,其中提起公诉108件145人,不起诉11件11人,报送绥化市院13件27人,退回侦查机关补查26件40人,防错追漏10件,提前介入6件,发检察建议8份。
——监所检察工作,重点是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强化对缓刑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4次,与在押人犯谈话96人次。自实行《关于防止发生超期羁押案件的管理办法》以来,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民行检察工作,真正发挥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监督作用,继续把查处“五类重点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寻找案源,加大办理民行抗诉案件力度。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3件,立案13件,其中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向绥化市院提请抗诉案件7件,绥化市院支持抗诉3件,未支持2件,未审结2件,终止审查1件,撤回申诉1件。向法院建议改判2件,采用检察建议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调查研究和整章建制入手,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个案预防上,认真落实上级对大要案实施“五个一”要求,做到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积极深入金融部门、**、**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2次,受教育面达1500余人次。同时,到国税、地税、卫生以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座谈,并抓住全市的民心热点工程展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在**供水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上展开了一系列的预防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认真做好“三个百分之百”工作的同时,把处理涉法访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深度汇谈的方式,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基层,公开、公正、讲理、依法地答复上访者,有效解决了无理缠诉缠访问题,进而达到息访息诉目的。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0件(次),其中来信34件,接待来访26人(次)。初查控告举报类线索10件,采取公开答复方式妥善处理上访案件2件,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案件1件。
——政工和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安达市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院党组的要求,把教育活动作为全院党的建设的中心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在创新上下功夫,在结合上做文章,在突破中求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同时,按照院里的安排,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知识培训,使检察干警在公务活动中注意培养树立自身的形象,展示出个人的品行修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办公后勤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点,挖掘工作“亮点”,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务职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年初以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院内大、小会议室和干警办公室的门窗、墙面、地面以及楼内走廊、卫生间全面修缮各阶段的基础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保证了我院办公环境的全面改观,使干警享受到了现代办公环境的温馨。同时,加大了对值班值宿的检查力度,加强了卫生、行政、财务、车辆和枪支的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检察调研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拓展调研、宣传渠道,检察调研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到11月末,我院共撰写调研宣传文章70余篇,其中:有44篇宣传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21篇,*市级18篇、安达市级3篇;调研文章有19篇被各级媒体采用,其中被省级以上采用3篇,*市院采用8篇,*市政法委采用4篇,《法学与实践》杂志采用4篇,“基层院检察长应处理好十种关系”在20xx年《龙之剑》第一期刊登,浅析《刑法》第15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认定浅析被新时期共和国政法战线(第九卷)发表;编发**检察简报34期。
——科技强检工作,为了把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做
实,我们着眼于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在网上查阅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到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比较先进的检察院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经过反复推敲和论证,拟定了我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化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具体做法
1、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已成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总体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把服务大局理念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坚持做到“五个贯穿始终”即: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贯穿始终、把联系检察实际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学习和工作相促进贯穿始终,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各科室积极配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确保了教育活动在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绥化市院里的安排部署,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开展了“十个一”系列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统一了干警的执法思想,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明显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加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真正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扶贫解困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今年,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并重点抓了对贫困村的包扶工作。春耕时,我们为任民镇裕民村的特困户解决了所需的种子、化肥。同时,为所包扶的第*中学的贫困学生送去了班子成员全体捐赠的4000.00元钱,该学校有10名贫困生得到过资助,已毕业的3名贫困生均以优异的成绩升入我市重点高中。
2、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果明显增强。
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结合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树立“大监督”意识,对办案程序进行规范,对监督途径进行探索,对监督手段进行强化,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查摆、注重整改、注重实效,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限,捕、诉准确率均达百分之百,办理的案件无一超时限,无一出差错。在立案侦查监督方面,侦监科经常深入到法医鉴定所、医院、各派出所、公安局法制科等单位,查阅卷宗和档案,主动寻找立案线索,确保立案监督收到较好效果,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件,已全部立案。在审判监督方面,公诉科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重点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重罪轻判进行监督。同时,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继续把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作为重点,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坚持执行《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引导侦查取证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使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以顺利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防错诉3件6人。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监所科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继续抓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工作,对监外执行的缓刑罪犯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达到了有效的检察监督。民行检察工作在加大提请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工作力度的同时,继续探索采用检察建议方式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方法和途径,共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件。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重点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反腐败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败斗争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突出“三个结合”。即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群众举报紧密结合起来;把惩治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采取送法进社区、企事业单位,帮助整章建制,进行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的基础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构筑了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系统预防上,加大了预防网络建设工作力度。在原有的网络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预防网络辐射面,预防网络单位由去年的14家增加到42家,预防网络建设达到并超过了省院规定的40%的要求。今年,我们还围绕“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主管检察长还就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意义和采取的方法步骤接受了电视台记者的专题采访,通过电视播发,有效地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热情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在社会上起到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显著效果。
4、科技强检的软硬件建设和应用水平又上新台阶。
实施科技强检的过程,是实现检察工作网络信息化的过程,是强化干警学习意识、科技意识和效率意识的过程,更是迅速提高干警整体素质的过程。为此,我们今年主要把业务学习的重点放在提高干警的微机操作能力上,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在现有85%以上的干警达到*市院提出的“会打字、会上网、会下载、会发电子邮件、会聊天”的“五会”要求基础上,又组织29名干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脱产培训,在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有24名干警顺利通过,同时,为了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扩建装修办公楼过程中,我院将机房的面积从原来的14平方米扩大到26平方米,并对整个计算机网线重新配置,将铺设线路5000延长米,设网络点117个,提高了适用质量和安全性,为构建现代化的办公格局奠定了基础。
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在省、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现个别干警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党员作用发挥的不好,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敬业意识、竞争意识不强。二是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是检察业务管理还没有摆脱行政管理模式。三是经费紧缺仍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症结,制约了检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纵深推进安达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勇于探索,奋力开拓,继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整体突破。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对干警的综合素质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学、帮、带”,使一些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脱颖而出,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要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要继续把查办职务犯罪的重点放在查办市场监管领域和经济调控领域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发生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上来,严肃查处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继续把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放到突出位置,抓出更大的成效。
三是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要继续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在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的同时,利用网络化管理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要重点监督。同时,我们还要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狠抓办案质量,以实现由苛求案件数量型向讲究案件质量型的转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要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部署,以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全员参与搞整改,始终强调抓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研究摸索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的方法途径,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而使全院的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效果进一步提升,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良的法制环境。
五是要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二期工程。要按照上级院的部署,不断拓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渠道,积极构建全市预防工作大格局。在教育、机关工委所属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搞好网络单位的对《条例》的学习和落实工作。同时,要继续抓好工程建设中的内部防范机制和廉政承诺保证书履行的监督工作。大要案的个案预防率达到60%以上。
六是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探求具有我院自己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效果的新路子。要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批捕、起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纵深推进我市目标,打造实力*、活力*、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