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总结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总结。

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我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情,在这些事情中,优秀的人写一份总结,是对自己的反省,突破。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对于总结范文你有什么心得呢?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总结,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精心实施民心工程,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截止到12月底,全市实现新增就业人数540124人,净增就业岗位42638人,分别完成市定目标5.7万人的124.12%和省定1.6万人的266.5%,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852人,完成省定目标1万人的168.5%,完成市定目标2.2万人的76.6%;4050人员再就业3643人,完成省定目标0.16万人的227.7%,完成市定目标0.4万人的121.1%;到12月底实现非农转移5.4万人次,完成省定目标6万人次的120%,完成市定目标8万人次的67.5%;其中劳务输出新增2.8万人次,提前完成市定2.6万人次年度任务的107.7%。城镇登记失业率3.812%,控制在了4%的指标之内。

大力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继续保持100%。截止到12月底,全市参统企业达到2512户,参统职工1812670人。其中扩面新增12744人,完成年度任务1万人的127.4%。全市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60820人,应发并实际发放养老金30000.3万元。

以扩面和完善制度为重点,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新进展。到12月底,全市共有3471个单位,33.01万名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完成了省厅下达我市36万人参保的121.7%,今年扩面新增2.3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5万人的157.3%。共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2128.7万元,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147512.8万元。

失业保险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就业提供了保障。全市失业保险覆盖人数28.16万人,综合覆盖率为125%,新增参保职工31265人,完成年度任务0.8万人的412.5%,收缴失业保险费51282.3万元,112月份共为12216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2137.6万元。

强化征缴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运转平稳。到12月底,全市共有88662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8720.2万元,征缴率为125%。全市应拨付机关事业单位17683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178121.1万元,及时足额发放率为100%。清理历年欠费6121.8万元,清欠率40%。

以发展技工教育为重点,职业技能开发有了新进展。到12月,全市企业职工培训23000人次,社会培训机构培训8200人次。技工学校春秋两季招生达7500人,完成全年招生任务2700人的277.8%;积极做好技校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今年全市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已有120%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协议。

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市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345家,涉及劳动者17.34万人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602件,处理突发事件103起,劳动保障年度审查2481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121户,清退童工33人,补签劳动合同4.128万份。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监察,为1253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64.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以岗位开发为重点,以落实政策为主线,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一是狠抓再就业政策落实,通过优惠政策拉动就业岗位开发。今年是再就业政策落实年,一年多来,通过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政策,目前已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7683个;办理小额担保贷款61人,金额128万元,全市为5106人落实了税费减免政策,有12871人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有3288人享受了岗位补贴。加大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按照中央、省关于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的要求,起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收入中拿出1%的资金用于就业再就业,再就业资金的使用逐步由保生活向促就业转移。

二是投资建设再就业基地,通过政策扶持孵化就业岗位。一方面建设再就业创业基地。在市区金辉国贸商厦开辟4400平米场地,以超低价位租赁给下岗失业人员经营,通过政策扶持和综合服务,培育商业经营小老板,目前已有72人在基地内实现了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建设再就业孵化基地。在海港区北部工业园地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4.5万平方米,作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孵化基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到基地再就业和创办工业企业,逐步从过去生活保障转为就业保障,变购买公益性岗位为吸引投资开发就业岗位。8月14日正式开工,目前,再就业孵化基地基础部分全部完工,厂房区域一层顶板混凝土全部浇筑完毕,办公区域二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毕,钢结构于10月1日进场安装。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增加就业岗位4000个。

三是强化再就业援助,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党政机关结对帮扶和民营企业牵手援助下岗失业人员活动。去年12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本文来源: http://了全市党政机关结对帮扶和民营企业牵手援助特困职工及推进再就业工作会议,通过一帮一,组织党政机关腾出后勤服务岗位,动员民营企业伸手援助就业岗位。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帮扶援助特困下岗失业人员15120户。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发了交通协管员岗位安置84人,与海港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开发了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安置34人,市劳动保障局机关自身还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安置37人。到12月底全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达到1283个。

四是夯实社区平台,通过强化基层服务拓展社区就业空间。

今年3月份,我们组织了全市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目前调查数据已经录入微机,并建立了劳动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和服务。同时,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按市委、市政府10号文件要求,社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要开发公益性岗位30个以上;社区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得低于15个。112月份全市共创办社区就业实体151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738人。

五是发展灵活就业,通过劳务派遣开拓就业服务新模式。

,我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劳务派遣公司,把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把下岗失业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务工,由派遣公司负责为派遣人员代开工资、代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这项业务开展以来,累计向市邮政局、家惠商贸、龙鼎电力等单位派遣下岗失业人员达到 8181人,其中今年派遣下岗失业人员1842人。目前全市共有劳务派遣组织121家, 我们正积极引导企业创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劳务派遣组织,通过发展劳务派遣组织安置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六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通过大力开展新三化提高就业服务质量。为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就业作用,建立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机制,在劳动力市场建立了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每天发布有效岗位信息达到300个以上,下岗失业人员通过两台电子显示屏和16台信息查询电脑,即可迅速查询自己所需的信息,并享受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多形式举办招聘洽谈会。市劳动力市场每周二、周五举办两次洽谈会,每月举办一次大型专场招聘会,今年以来,针对不同行业和就业群体需求,先后举办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场、下岗女工专场、高职院校毕业生专场、民营企业专场、服务旅游促进就业专场等不同类型的大型招聘洽谈会,今年112月份通过市场累计介绍就业达到1.4万人。开展再就业服务进社区活动。与街道办事处联合,通过举办社区招聘会、信息发布会和政策咨询会等形式,把信息、岗位、政策送到社区,累计巡回服务32场次,提供岗位3700个,现场介绍就业 1500人。

七是坚持以培训促就业,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创造就业条件。

以再就业培训为基点,以创业培训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免费培训工作。今年112月份共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148人,再就业率达到84%;举办13期创业培训班,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512人,有265人实现成功创业,并带动了538人就业和再就业。为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我们在四个县也建立了syb创业培训工作站。同时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投资扩建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占地377亩,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手续,环保、消防、绿化方案已经通过审批,现在正在与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协调相关事宜。另外正在运作工地回填土方事宜,为开工做准备。建成后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级技术工人和技师的培训基地和下岗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基地。

八是扩大劳务输出,通过加强国内国外劳务合作拓宽就业途径。劳务输出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目前全市在外务工人员13万人,按每人每年纯收入6000元计算,一年可赚回7.8亿元,劳务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在北京设立了驻京劳务管理服务站,派驻人员专门开展对京津市场的信息收集工作,同时搞好在京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及维权保障。深入江西、四川学习了劳务输出经验,并结合本市状况,研究制定了《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近期将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文件出台以后,将对下一步实施劳务输出的市场化运作,扩大劳务输出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同时面向国外,努力开拓境外就业领域。目前我市劳务协作服务中心已具备了直接与境外联系的中介资格,昌黎县还被省商务厅认定为外派劳务基地。通过加强与国外劳务合作,目前已累计输出劳动力1607人,其中今年向日本、韩国、南非等国家输送种养殖工、车床维修工共68人。

九是实施城乡统筹就业,通过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对城乡劳动力实施了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对年满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发放统一的《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完善了对进城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在市区专门设立了闲散劳动力市场,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办公室,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了专门的服务窗口,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强化了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保障工作。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6月份在全市启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成立了以刘成副市长为组长的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细则》,分解了目标任务,今年我市要培训农村劳动力12.57万人,截止到12月底全市已培训农村劳动力41325人,

(二)以做好保障为基础,以完善制度为主线,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抓好发放工作,巩固两个确保。建立和完善了养老金发放预警制度,坚持对县区定期调度和指导,加大了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强化基金征缴筹集力度,完善了指纹身份识别系统,确保了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率实现100%。同时确保了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无障碍进入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率实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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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研究、创新、应用、沟通和协调、支部、应急、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服务事项流程,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全面工作总结


1亿、0.56亿和0.51亿元,总收入达35.83亿元,同比增收5.54亿元,增幅为18.4%;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284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达476元;出台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办法,实现了城镇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全市有5.39万名老年居民领取了养老补贴,28.65万老年居民和少年儿童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8.5%。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

扩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覆盖面,全市劳动合同书面报告60万人;加强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力度,监察、仲裁分别立案958件、1907件,结案958件、1906件,结案率分别达100%、99%;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检查,共巡查用人单位8917户,清欠农民工工资7515万元;推进《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工作,全市开展培训1.5万人次。我市未出现为规避新法,大规模突击裁员的事件,全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

五、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劳动保障与人事部门合力建设了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贯通;“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顺利开通,“金保工程”一期社会保险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二期就业和劳动关系应用系统正式启动,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保经办机构集中办公,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实现了“五险合一”一门式服务;成立了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集中受理咨询、信访,投诉、举报以及劳动争议仲裁。

六、劳动保障工作机制不断优化

各辖市、区及各街道、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督查落实,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全力推进,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考核奖励绩效挂钩、力度加大,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宣传、监察、财政、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了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服务大局,全力以赴,苦干实干,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广泛深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了强大的社会推力。


2011年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全面工作总结


2011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省、市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小康顺利达标

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1%,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达97.4%,总体小康成果进一步巩固。金坛、溧阳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2.78%、3.3%,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7.4%、97.3%,均达小康目标。

二、就业培训成效不断深化

全市实现净增就业6.3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22万人,其中再就业重点援助0.61万人,新增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76万人,吸纳苏北劳动力2.2万人,分别完成了年度目标的106%、179%、192%、138%、110%;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放宽和延伸,全市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67亿,支出1.19亿元,减免税费1.2亿元;各街道(乡镇)、社区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攻坚行动,初步形成了“零就业家庭”动态脱零机制,解决了170户“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全市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3.78万、0.39万和3.21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08%、196% 、130%;职业技能鉴定5.8万人,培养新技师2097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35%、114%。

三、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分别净增9.13万、11.83万、7.18万、15.62万和16.3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的152 %、197%、120%、260%、272%;五大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49.7亿、14.3亿、3.34亿、0.9亿、0.68亿元,总收入达68.92亿元,同比增收17.28亿元,增幅达36%;市区五大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22.87亿、9.58亿、2.3

2012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研究、创新、应用、沟通和协调、支部、应急、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服务事项流程,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