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情况总结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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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国发[]28号)精神,坚持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按程序进行农地准用和土地征收,切实抓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征地补偿、就业安置和住房安置等工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现实问题和长远生计。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基本做法

(一)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我市制定了《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分别于3月15日和7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已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筹集,采取由政府出一点、被征地农民出一点、土地收益补一点的办法解决。这两个《办法》把新征地和已征地的农转非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我市的全部被征地农民都享受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待遇。不仅解决了新征地发生的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而且将过去已征地的农转非人员纳入了社保范围,妥善解决了历史形成的已征地农民非常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办法》以1月1日为界,将被征地农民分为两大类,根据区域、年龄、性别和征地时间的不同,对处于劳动年龄阶段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促进其就业并建立社会保险,对超过劳动年龄阶段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使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为妥善解决全市1991年以来的已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市县两级政府将累计筹集近40亿元,作为全市已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

(二)稳步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费用

2月,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的意见》,对78号令中存在的住房安置补赔偿标准相对经济发展水平偏低等不足进行了完善。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化住房安置的,可享受8000元/人的奖励;自拆迁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可享受1000-3000元/人不等的奖励;选择现(建)房安置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过渡期超过12个月的加倍支付过渡费。

今年,我市结合征地实际情况,对青苗补偿、地上建(构)筑物补偿、零星树木补偿和种植户补偿标准做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高了1-2倍,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被征地农民获得的补偿费用。去年底我根据修订情况编制上报了《成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方案》,今年3月已经省政府(川府函[]88号文)批准并下发了我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方案》。我市在严格执行新标准的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并报省政府批准,确保我市征地工作顺利开展。

(三)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在征地安置实施中,为提高广大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积极性,促进被征地农民的稳定,我市制定实施了以下奖励政策:(1)农房安置实行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被安置对象可自主选择安置方式。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2)制定了农房搬迁及奖励政策。规定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这一政策的出台,实际上大幅度提高了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标准,有力地推进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有效缓解了被征地农民住房困难的问题,既有利于推动征地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又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收入。

(四)提高农迁房建设标准

在征地拆迁安置中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农迁房选址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将区位条件、环境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块用来安置被征地农民。农迁房建设使用国有土地,房屋规划设计方案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生活习惯。农迁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其质量标准不能低于经济适用房。

政策具体实施中,由于区域差异、房屋户型结构限制等原因,部分区(市)县特别是中心城区对被征地农民住房安置普遍超过人均35m2的标准,达到甚至超过40m2/人,户均安置住房1-2套,总面积105-150m2。

(五)多种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我市制定了《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意见》、《关于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被征地农民,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并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小额贷款扶持,用工单位享受国家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补贴优惠政策。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筹集的促进再就业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再就业的技能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各区(市)县还采取规划市场、商业娱乐街,社区就业等办法,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总体上讲,成都市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是规范有序开展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及时到位,住房安置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没有产生新的拖欠问题,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二、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五个不准规定

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认真坚持五个不准规定,即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的不准拆迁,农民安置房点位不落实的不准拆迁,不按程序公告的不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的不准拆迁,项目用地(单独选址)补偿安置资金未能足额拨付给征地单位的不准拆迁。

(二)依法完善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管理体制

首先是进一步明确征地管理责任单位,明确征地拆迁安置实施主体,不准企业或中介组织介入。二是建立征地工作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督察制度。三是农迁房建设工程必须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施工单位。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对征地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严把征地补偿安置款支付关。五是抓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坚持按规划用地,依法按程序征地

成都市切实利用土地卫片检查以及相关专项检查契机,严肃查处并纠正各类违反土地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以租代征、非法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供地、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等非法批地、供地、占地行为,坚持按照规划用地,依程序征地。通过规范用地和管地,进一步促进了征地安置补偿工作的规范实施。

三、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逐步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征地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现行的征地安置补偿标准,虽然在执行过程中已进行了提高,但仍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广大被征地农民也对修订政策的诉求也相当强烈。

二是住房安置实际执行标准不统一。中心城区各区在执行住房安置政策时,均不同程度提高了现行规定标准。虽然提高了补偿标准,有利于推动工作开展,但是由于各区之间的提高幅度不尽相同,导致相邻区域的农民相互攀比,给78号令的正常实施带来一定冲击。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贯彻国务院28号文件为工作主线,认真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的政策,落实国家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做好现行征地安置补偿政策修订工作,做到依法用地和管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修订完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

围绕现行征地安置补偿政策在实际征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市对《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

新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计算土地补偿费,按法定6-10倍的高限10倍确定补偿倍数;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耕地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与土地面积相挂钩。对人均土地面积不足0.6亩,按0.6亩计算。避免了因人均土地面积差异造成人均所得补偿费用悬殊太大的矛盾。新办法明确规定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分配给被征地需要安置的人员。

2、安置补助

新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6gt;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缴纳被征地需要安置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发放就业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

3、农民社会保险

新办法在《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即:

(1)原一类人员(男60周岁、女50周岁),由过去为其缴纳10年基本养老保险和10年住院医疗保险改为10年基本养老保险和10年基本医疗保险。

(2)原二、三类人员(男满40不满60周岁、女满30不满50周岁),改为为其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领取额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3)原四类人员(男满18不满40周岁、女满18不满30周岁),在为其一次性缴纳领取额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费的同时,按每人3万元标准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原五类人员(不满18周岁),按每人1.8万元标准向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发给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或生活补助费标准,每年按统计年度,随成都市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比例顺比提高。

4、住房安置

在住房安置补偿上,充分考虑我市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土地和房屋进行确权登记并发证的情况,新办法在78号令基础上作了较大修改。

首先,新办法对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住房,以《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正房建筑面积为依据,人均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的,采取还房方式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正房建筑面积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地上附着物正住房屋相应建筑结构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其次,新办法对未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住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人口进行住房安置作了特别规定,选择现房安置的,按人均10.5平方米增加修建经营性用房,作为被安置人员的共有资产,量化股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经营,收益用于被安置人员生活补贴;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人均10.5平方米,以上一统计年度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第三,新办法规定土地被征收前,已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住房的人员,不再安置住房;将持有《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非农业劳动者纳入住房安置对象。

总体上说,新办法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反应了我市当前的补偿安置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征地矛盾

一是进一步做到依法用地和管地,坚决杜绝因各类违法用地导致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事情发生。二是尽快建立健全裁决机制,使被征地农民对其有争议的问题有统一规范的解决标准。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的内容,也通过裁决机制来解决。三是加强征地安置补偿信访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成都市逐级信访制度》的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将各类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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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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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收购中心总结

2017年以来,征收中心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53”工作体系,以党风政风行风不断提升的要求为目标,扎实工作,真抓实干,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作风建设方面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意识和工作生活中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把讲政治贯穿和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把守纪律和讲规矩作为刚性约束,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二)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严肃党内生活,形成一级带动一级的示范效应。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要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关心关爱每一名同志,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保障效能。打铁还需自身硬,按照“提质、提速、提能,转变作风”国土资源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强化目标导向,对标先进找准差距,进一步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发扬传统优势,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提高每项工作质量;建立“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彻底解决“中梗阻”问题;提高谋划大局和统筹协调能力,运用法治手段、创新做法和信息化手段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转变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实现作风上的真正转变。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一)加大批后供应力度,努力服务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存量较大,不及时化解,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分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历年来对此项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供地率位居全市第一。2017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供地力度,完成28宗土地的供地组卷上报工作,总面积1448.83亩。其中,新材料产业园供地9宗,其中出让7宗,面积791.102亩,划拨2宗,面积213.423亩。鹊山龙湖3宗划拨用地,供地面积80.1**亩。黄河南供地16宗,其中划拨182.53亩,出让181.58亩,大大促进了我区供地工作进展,为加快民生和实体经济项目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及市国土局领导高度评价,为我区积极申请征地指标创造了良好条件。虽然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但也暴露出项目落地较慢,还需进一步消化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市局的要求,我们制定推进批而未供工作方案,对用地平台提出了明确要求,跟踪推进,确保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二)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维护被征地合法权益。今年4月份《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后,引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极大促进了征地程序规范,作为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部门,更是要严格贯彻落实。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规范操作:一是规范征地公告程序,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批后征收土地公告中,增加了“一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相关权利人申请协调、裁决、听证和行政复议的权利及申请期限和受理机关”的内容,从源头上充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监督权、救济权。同时,在征地信息公开形式上,不仅在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栏中张贴,还及时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网上公开;二是完善征地清点确认程序,对征地工作中遇到被征地农户或者相关权利人无法参加附着物清点、调查、确认的,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采取委托他人代理调查确认方式或参与调查各方先行清点调查共同见证确认,再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户或者产权人方式,确保清点结果的公正、公开、透明,提升了工作效率;三是涉及集体土地上成片房屋拆迁的,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严格履行省里先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再实施征地报卷的要求,确保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完成了**区4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及2个实施方案的上报工作,报卷面积61.3816公顷(折合920.724亩),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征地计划,工作中严格按照报卷程序、标准、时限,全体同志在领导带领下,抢抓机遇,连续加班加点,有的同志感冒发烧39度多带病工作导致肺炎,输完液后继续回到工作岗位,绝不错过时间窗口,坚决要把征地卷报上去,正是由于同志们的努力,追加的征地指标没有浪费在我们手里,撬动了我区万城项目、小鲁西项目300多亩的用地得以完整实施,大大促进了我区的发展,获得了群众、街办及上级领导好评;四是加强征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征地。征地实施前,对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和化解不稳定风险的对策和措施。事中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规划部门规划意见的用地坚决不予进入征地程序,对拟征地公告在村委会等位置规范张贴,对青苗及地上物清点补偿配合镇、办在村民及村集体中履行“一报四议两公开”,对没有履行征地社保费用缴纳的绝不上报。征地收到省政府批复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张贴征地公告,督促用地平台在三个月内足额支付征地补偿款,对不落实征地补偿的坚决不上报征地落实方案卷宗。对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及时在省市信息平台进行公开,截止目前四个城市批次征地相关信息已制作完成的全部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可查、可追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大土地收储工作工作力度,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严格按照市里规定的程序、标准、时限,积极开展耐心细致的工作,全年完成45宗国有土地收储组卷上报工作,共收储土地面积2**713.1平方米,合443.57亩。其中金牛社区城中村改造村民生活保障地块一项目共收回土地3宗,收回土地面积5510平方米;北湖片区完成41宗土地收回报批工作,收回土地面积248642.9平方米;标山片区二期收回土地1宗,收回土地面积41560.2平方米。各片区国有土地收储的完成,大大促进了片区的改造开发,为实现新跨越、再造新**做出了应有贡献。

三、清正廉洁方面

征收中心负责土地征收、供应的基础性、业务性工作,虽然不是审批,但事关基础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上报到市里审批的第一道关口,责任重大,工作人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意义重大。结合我们的工作分布在各重点工程建设一线的特点,我们采取了工作在那里,就把党风廉政建设跟到那里的方式,在一线、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筑牢防线,具体做法就是排查每一步工作的风险点,采取对应的措施,形成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可能带来的问题。另外,我们利用工作案例以案学法,加强了针对性和警示性。坚持把风险防控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土地征收、收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用好每一分政府资金,一方面还要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不与民争利。工作中我们以市国土局“零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对依法、依政策研究确定的补偿事项全部以补偿安置方案、村居补偿明细表等方式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群众提出异议或认可的意见,这些意见群众签字同意后,再上报。做到办理一块地,清清楚楚、完完整整一块地,不留问题,从而经受住了批复后群众的各种复议、诉讼,通过赢得复议、诉讼从另一个侧面也进一步宣传了政策和法规,赢得了考验和群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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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征收工作总结


篇一:拆迁办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拆迁办上半年的主要工作就是企业集体户拆迁工作。拆迁工作包括拆迁协议签订和房屋设备及附属物的拆除搬迁。自实施拆迁工作以来,共涉及拆迁企业11户。目前已签订协议10户,其中已搬迁完毕7户,2户新厂址正在建设中等待新址建好后搬迁,1户部分搬迁。未签订协议1户。未搬迁的4户企业拆迁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处

该企业拆迁补偿款总计 万元。目前新厂址建设推进速度较快,厂区硬化基本完成,平面图、施工图设计到位,设备基础正在施工。预计一个月内搬迁。

存在问题:(1)拆除缓慢:因该企业承担部分市重点道路工程建设,企业生产不能停,只能待新址投入使用后才能完全拆除到位。(2)资金问题:对于尚欠的 万元拆迁款在近期难以及时支付到位。(3)土地证问题:该企业新址建设用地 亩,目前只有 亩正在办理土地证,其余土地指标可能无法予以满足。

二、液化气公司

该企业拆迁补偿款总计 万元,尚未支付。新厂址建设进度缓慢,不太理想。

存在问题:(1)资金问题:该单位因新址建设投入需要,需支付部分补偿款。(2)土地证问题:该企业因急于搬迁,新址建设土地还没有用地指标,若办理土地证还存在一定难度。(3)、搬迁缓慢:因该企业属于特种行业,所涉及条管部门较多,专业设计公司出图较慢,预计本月底方可提供整体施工图,预计在七月底搬迁完毕。

三、航运公司

该企业于去年底签订协议并启动部分拆除。已支付 万元,尚欠 万元。去年已于镇政府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并付清土地租金,但由于镇政府没有及时将地面附着物清理完毕,致使新址不能开工建设,从而影响老厂区搬迁进程。

四、石油化工公司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前期因对方漫天要价,极不配合,导致评估无法进场,洽谈不能进行。近期经过多番努力,才同意协商,现已对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完毕,并将评估结果报送至对方。近期将面对面进行实质性洽谈。由于该企业属于收购,不存在搬迁问题,所以如果对方予以配合,预计一月内可签订合同并拆除完毕。

篇二:征地拆迁办20xx年上半年创先争优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办全体同志和管委会各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凝百倍干劲、聚千股力量,为实现开发区快速发展和工业强区的重大战略目标,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工作做好规划,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

20xx年我办需完成的征地拆迁项目39个,计划全年征地10000亩以上,拆迁各类建构筑物约15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吴圩机场扩建、云桂铁路、五象大道三个自治区及南宁市重点项目,北部湾科技园、亭子十一组旧城改造、高岭收储、罗坡土地收储等开发区重点项目。

二、工作进展

1、今年上半年共完成征地任务4713.38亩,拆迁各类建构筑物40.64万平方米。其中吴圩机场扩建项目征地1802.988亩,云桂铁路项目征地1964.628亩,高岭收储用地804.261亩,经开区收储用地27.135亩,其他项目征地114.363亩。

2、于2009年启动的自治区重点项目五象大道延长线,至今年4月份已基本完成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共完成全部809亩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完成拆迁面积约19万平方米。

3、云桂铁路项目属于国家级的重点项目,该项目至今年六月份已完成征地1986.65亩,临时用地450亩,拆迁面积20.63万平方米,另有400亩集体用地以及460亩国有用地已完成内分、丈量工作,并已进入征地谈判阶段。

4、吴圩机场扩建项目自3月15日开发区在吴圩镇开展机场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攻坚战以来,短短三天就签订框架协议1150亩,两个半月内就签订正式协议1802.988亩,保障了新机场扩建工程的进度,不负市委、市政府的厚望,再次刷新了开发区征地速度的记录。

三、工作措施

1、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

在2010年的基础上,党工委、管委会对2011年的征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定了全年征地目标万亩以上,拆迁各类建构筑物150万平方的工作目标,并对征地拆迁工作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在经费、人员、装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保障。经费方面,财政优先支持征地拆迁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保证各项补偿费及时足额支付到位。人员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新聘或从其他部门抽调具有征地拆迁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征地队伍中来,打造了一支具有较强战斗力的征地队伍。装备方面,配齐工作用车,电脑等,改善工作条件。同时,一把手亲自督办征地工作,亲自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征地工作,为征地拆迁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在开发区内形成了人人参与征地拆迁,各部门支持征地拆迁的良好氛围。

2、开展重大项目攻坚战专项行动

为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管委会分别组织开展了云桂铁路项目、机场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攻坚战专项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云桂铁路(经开区段)征地预计2847亩,其中收回国有土地约460亩。通过开展攻坚战,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亲自挂帅推进征地工作,目前该项目交地率已达70%。机场扩建项目,征地6800亩,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征地拆迁,特别是新航站楼核心区项目用地,要求3月底前交地施工,时间紧,任务艰巨,通过开展攻坚战专项行动,管委会从各部门抽调了60多人、吴圩镇抽调50人,管委会领导亲自挂帅,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开拓创新、强力推进征拆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至6月份为止该项目已完成征地1802.988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

3、实行责任包干,分头推进

将2011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实行包干,分组负责,责任到人,限时完成,分工负责的同时又做到分工不分家,灵活机动,对于重大项目,紧急项目,临时抽调其他组人员重点突破,确保完成任务。

四、下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因工作需要,大批新进人员充实到征地队伍中来,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我办需对新进人员因相关征地政策法规不熟悉,征地程序不清楚,工作经验不足等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与交流。同时我们还要走出去,多向兄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习取经,并主动邀请他们前来指导工作。不断加强征地拆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2、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落实需要市级部门解决的问题,理顺关系,主动报告,及时处理,使问题得到及早解决。

3、吴圩机场扩建项目进一步加强攻坚克难的力度,积极发挥镇政府和各相关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力量,充分调动村民代表、党员积极性,努力做到与每一位拆迁户面对面商谈,找准突破口,力争在年底前如期完成所有征地拆迁任务,不负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期望。

篇三:征地拆迁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征地拆迁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征地、以情拆迁、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征地拆迁工作方式,全力以赴做好了辖区内工业企业、城市拓展、科技教育园区等多个领域的征地拆迁工作。现就我办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年县府下达给办事处的工业用地、城市经营性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共27宗,征地面积1483.2亩,应拆迁户数413户。1—6月已实施征地拆迁宗地29宗,涉及6个社区和2个村,实施统征社9个,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并交地的有人民公园二期等14宗地,完成征地2209.64亩,农转非1070人,房屋拆迁236户,住房安置人数651人,处置信访遗留问题217户,支付各种补偿款13240.02万元,其中信访资金2136.09万元。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千方百计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按照“依法操作、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工作中坚持以干部的诚心换取被拆迁对象支持工作的真心,以干部的真情换取被拆对象支持工作的热情,做到宣传政策清楚、掌握情况仔细、把握政策准确、服务群众热情,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征地拆迁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每宗地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行包块到组、包拆迁户到人、工作细化到每一天的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制。

(二)强化机构,增强力量。在面对各项工作任务都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成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抽调29名领导和干部专职从事征地拆迁工作,并细分了征地组、拆迁组、内业组,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确保了工作的力度和实效。

(三)强化政策宣传和引导。针对新的征地拆迁政策,我办工作人员在集中培训和自学的前提下,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深入村社院落召开村社干部代表会、社员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征地拆迁政策,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

(四)强化攻艰克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每周明确一个下午召开征地拆迁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征拆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无视党纪国法、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钉子户、重点人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采取定人包户、负责到底的形式,每周至少两次到户反复宣传,讲清道理,答惑释疑,陈述利害,现场解决拆迁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五)强化苦干和实干。全体征拆干部发扬“5+2”“白+黑”精神,夜以继日,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积极深入征拆户,耐心细致做工作,以主动的服务赢得了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了征拆工作的顺利开展。征地组充分发挥了不怕苦、不怕累的作风,头顶烈日,苦战高温在野外踩界、清理地面构附着物,工作认真仔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确保了每宗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地中所有资金的办理,各类补偿款的兑付;在拆迁工作中,广大拆迁干部发扬夜以继日,攻坚克难,以工作的耐心换取拆迁对象的支持,在淮远河二期、人民公园二期及储备地、尹鑫摩托等用地拆迁工作中抓时间,抓进度,在1个月时间内确保了拆迁任务的完成。

(六)强化部门协作和配合。加强了与国土局和园区管委会的联系,针对具体问题通过开联系会一起商量对策,做到相互协作,配合有力、推进有效。

(七)强化奖惩力度。每宗地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制定了奖罚措施和办法,落实了工作职责和责任;本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将征地拆迁工作作为街道辖区内有关村(社区)的全年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工作即将过去,成绩取得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对金龙工业园区和各工程指挥部遗留下来的几宗地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二是街道办事处在与征地拆迁对象签订了协议后征地拆迁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征地拆迁资金保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面对拆迁“钉子户”,能够采取的对策或办法不多。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推动征地拆迁工作迈上新台阶。

村土地流转工作总结


濮塘村土地流转

濮塘村地处马鞍山市东郊霍里镇境内,环境优美,境内有濮塘风景区和濮塘街道,马卜路与向卜路在我村交汇,本村由原濮塘村和范塘村合并而成。由20个自然村组成,现并为10个片,面积8.2平方公里,人口2800人、860户。

近年来,濮塘村积极投身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培植土地流转大户为抓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照流转种植大户提出申请-流转中心确权-土地进行评估-发布信息-流转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土地见证-资料归档的程序,创新方法,积极引导村、农户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采取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全村土地流转面积达6062.77亩,占全村总面积12300亩的49%,其中流转土地达50亩以上有3户,流转百亩以上有2户。我村的土地流转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加强领导,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村主任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由村农业技术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本村供求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合同签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同时,负责完善流转档案、上报有关信息资料,从上至下形成了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位。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二、注重宣传,加大土地流转的工作力度

为调动广大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减少和杜绝土地荒芜现象,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农技会、党员群众座谈会、会、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工作。一是转发《致村民一封信》到各村农户手中,以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二是将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各村民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新增连片流转土地在50亩以上的,给予有关村民组项目倾斜、村拿出资金给予奖励等。三是召开各村民组土地流转指导会议,印发有关宣传资料,宣传花山区农委土地流转政策,介绍土地流转工作方法,提出土地流转工作要求。同时结合草莓种植户培训会,详细介绍土地流转政策,让草莓种植户成为参与土地流转工作的主力军。

三、规范引导,做好土地流转指导服务

针对部分水田承包期内、务工经商、人员外出而水田荒芜情况,我村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发挥村级主体引导作用,加强土地流转的规范引导,利用花山区农委土地流转扶持政策,鼓励土地承包双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引进开发商为主体的土地流转。针对某一冲田荒芜或管理落后、农民种植效益低下、积极性不高的实际,而又有农户想发展规模农业而无田承包的情况,行政村发挥村级主体优势,根据"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户意愿,与农户开展自愿协商,农户将连片土地承包权流转给开发商,农户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如濮塘龙湾水文化项目流转土地500亩,该项目土地流转已达到我村土地总面积的20%以上。()二是苗木种植大户的土地流转。苗木种植大户利用自身苗木经营优势,与周边荒田农户、务工经商和外出农户自愿协商,来扩大种植规模,利用国家扶农惠农政策,来提高种植效益。如兴庙队致富能人葛立林创办立林苗圃,承包土地达120亩、老岘队世昌苗木种植基地承包土地达85亩。三是依托茶叶种植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濮塘草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是集合茶叶种植示范基地、茶叶制作加工、提供茶叶种植和加工技术等项目,合作拥有各类大小型茶叶加工机械10余台,按照"茶叶合作社+流转示范基地+技术服务农户"这一经营理念,该合作社今年又流转了200亩荒坡荒地进行富硒茶示范种植,草莓合作共计流转土地已达840亩。四是发展特色种植业的土地流转。2006年11月份濮塘村挂职书记从省农科院园艺所引进温室大棚定植草莓示范种植成功后,于2007年成立了濮塘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如今农户发展到54户,种植亩达217.77亩,其中草莓种植大户王秀才个人流转土地50多亩,濮塘草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好评。

四、科学规划,土地、林权流转稳步推进

在创新农村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工作中,我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的基础上,制定了全村3年的土地流转规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我村率先完成了全村4300亩林地实现了100%林权流转,其中经济林600亩,在全区起到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是规范合同管理,根据区农委土地流转工作要求,明确村土地合作社、种植大户、一般农户的承包权利和义务,并签订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委托手续和流转协议,以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各方的权益。二是完善了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土地流转的基础资料和表格,包括土地流转登记表、种植大户承包流转申报资料、土地流转协议等,并进行整理归档。三是做好生产服务,在做好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种植大户提供农业产业政策导向,加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农机的服务,切实为种植大户解决生产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种植大户的土地产出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濮塘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