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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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为保障2011年全县中、小学校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的发生。**县卫生防疫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条例》等,于6-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安全检查。此次的监督检查以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工作为重点。本次检查学校49家,其中小学27家,中学22家。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全县大部分学校都用自来水,仅有6处学校为自备水源。饮用水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按照要求办理了健康证,并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饮用水每年进行水质监测,所检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标准》合格率达到90%,对个别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项目,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达标。

2、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的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有专职或兼职老师、卫生保健人员,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明确,信息通畅。晨午检、学生学生因病缺课追查制度健全。学生健康查体档案、新生入学接种证齐全。对个别学校、出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追踪落实到位。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教室换气卫生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学校教室、宿舍等进行监督检查。教室人均面积、课桌椅、黑板、教室照明、采光、和微小气候等合格率比较高,基本达到90%以上。()对监督到的个别问题及时的反馈给了教育部门并提出了卫生学指导意见,指导学校落实整改措施。

由于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社会影响大,县防疫站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落实责任,针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难点,深入全面开展全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思想,同时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

**县卫生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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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OO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G卫监督〔2012〕20号)和《NN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N卫监督〔2012〕35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我县于2012年7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我县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我县的放射卫生工作按上级的工作部署,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防护等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0人。
二、检查结果
按照NN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本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检查对象是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内容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了解各类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等。
1、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7家,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家也取得了许可证,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5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0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1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12年没有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或D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在去年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工作场所的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的基础上,加强放射诊疗的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

2、监测情况
(1)个人剂量计监测:我县一直以来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计每年监测四次,共27个单位90人,检测360项次,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12年前三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说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达到安全要求。
(2)今年未开展有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和电离辐射剂量水平监测。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尚有部分的放射诊疗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突显不足,休假没有得到保障。
四、措施及建议
1、加强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的力度,对仍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责令停止放射诊疗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文书,要求立即整改。
2、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涉源单位、医用辐射机构及民众的放射防护意识,真正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维权保障。

TT县卫生监督所
2012年10月24日

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县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疾病在公共场所的发生和传布,保证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2〕20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2〕35号)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了公共场所的卫生意识,在去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公共场所525家,其中住宿业210家、美容美发业250家、其他行业(饭馆、酒吧、咖啡店、茶庄、商场和影剧院等)65家,有从业人员1220人。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公共场所及经营性生活饮用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和督促换发卫生许可证工作,发放卫生许可证390家,从业人员1220人,共体检培训1220人,体检培训率100%,未检出五病人员。
三、卫生监督和行政处罚情况
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完成每年至少2次以上监督的复盖率,对公共场所监督525家进行卫生监督,监督125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违法经营的3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分别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共罚款22400元;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管理,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在2012年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已对210家住宿业和250家美容美发业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率达100%,并且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具、用品的消毒,逐步切入通、排风卫生等工作难点,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和技术指导水平,规范了我县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使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消毒、微小气候的卫生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大部分的单位增设了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部分旅店业委托有资质的洗消单位进行被褥洗涤消毒工作,旅店业、美容美发业的卫生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
四、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无证经营依然存在,个别单位和经营户(特别是文化娱乐场所)由于一些的原因(如已申办,但未得到消防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造成无证经营的现象。
2、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少部分经营户或单位(特别是美容美发行业)对用品用具的消毒认识不足,消毒工作不到位,卫生质量得不到保障。
为了杜绝疾病通过公共场所传播流行,今后我们将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AA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西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桂卫监督〔2013〕12号)和《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南卫监督〔2013〕26号)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我所采取集中或日常巡回监督检查的形式开展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的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为了学校的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采取日常巡回监督和集中式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学校的春、秋两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我所从分组安排、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重点、时间安排、行动方向和材料汇总上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并按照宾阳县学校卫生联合监督检查记录表格,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管理以及学校教学卫生、生活卫生设施情况三个方面列出检查项目共计20项,对被检学校及学校周边卫生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今年无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这是我们卫生监督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检查结果
从今年组织的两次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中,我所共出动车辆50台次,出动监督员196人次。按照检查方案对全县的83所中小学校、中心校检查两次,其中中学校及中专技校44所,小学、幼儿园23所,中心校16所。检查过程中共对学校书写《现场检查笔录》9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限期整改9所学校。现将检查结果统计如下: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情况
检查的83所学校及幼儿园中,使用自来水的有53所,使用自备水源学校25所,25所学校都已办理自备水源集中供水卫生许可证,管供水人员38人已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制订有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学校21所,占被使用自备水源学校的84%;有消毒设备的学校4所;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的学校25所;清洗消毒水池有记录的学校25所;安装使用的直饮水机的学校有35所,其中有28所学校使用的各种型号设备及部分供水管网已取得卫生部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及批件索证备案;目前有QQ镇中心校、QQ初级中学、WW中学、AA中学、SS镇中、EE镇初级中学、QQ镇一中共7所学校尚未向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备案。

(二)、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情况
检查的44所中专技校及中学中,有校医室的学校有9所,占中学学校数的20.5%,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7所,无校医室的学校35所,大多数小学及幼儿园无校医室;学校制订有传染病防治预案的44所,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的学校44所;校医室有专门的传染病疫情登记的学校8所,占有校医室学校的88.9%;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的学校43所,占被检查学校总数的97.7%。
(三)、学校宿舍及教室卫生情况
学校教室、宿舍和阅览室通风较好,教室、阅览室基本上都安装有电风扇等通风设施,采光、照明尚可,学生宿舍有消毒记录的12所,大部分学校无宿舍消毒记录。
四、存在问题
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在生活饮用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生活饮用水方面
1、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采用地下水作水源,大部分的中小学校均未设置净化、过滤、消毒等设施,水池未进行消毒处理(未能提供清洗和消毒记录),直接为学校师生供水。
2、少部分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供管水人员均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且无专职的供管水人员,由食堂工作人员操作。
3、相当部分自建集中式供水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时未能提供),无人落实制度。
4、有分持供水(直饮水)的学校,有部分学校的卫生意识淡薄,未经卫生监督部门场地审查备案而擅自开展直饮水的经营活动。有些供管水网无卫生批件,吸附过滤棒未按时更换,未起到过滤、消毒作用,管道未按规定进行清洗和消毒,学校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对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埋下安全隐患。
5、近年来学校基本没有开展学生健康体检,没有建立学生健康要案。
(二)、传染病管理方面
1、学校对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没有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卫生制度以及学生晨检制度。部分学校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不扎实。大部分学校无校医室,虽然部分中学建立有校医室,但由于条件不符未能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无证行医的嫌疑,缺乏对校医的管理。
2、每所学校都称有兼职或专职的疫情报告人,但有少数学校无相关资料证明此人是疫情报告人,存在资料不完善的现象。
3、大部分学校中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制度内容均不完善。

4、全县学校以不同形式开展晨检工作,晨检及缺课记录有走过场的现象,但根据检查针对项目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晨检有一定的差距,各学校在晨检的理解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没有统一的晨检的标准,是造成晨检质量较差的根本原因。各学校虽然有缺课记录,但对学生缺课原因追踪未认真落实,登记不具体。
5、学校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开展了健康教育课,但在全面性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有远离检查标准的现象,特别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扎实。大部分学校虽以开展,但资料未收集整理,记录不详细现象特别突出。
6、部分学校无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虽然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登记,但均不规范,没有使用正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进行登记。
7、学校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开展,未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五、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整改和落实有关措施,以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学校卫生的管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对9月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检分质供水不合格的几所学校下达停止分质供水的意见书。
六、建议
1、学校领导要明确学校是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责任。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校医室不能从事诊疗活动,可改为学校的保健室,有条件的学校要申请办证(如有的学校有人员资质,但场所面积达不要求,可增加使用面积可能达到条件)。
3、学校要进一步重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增加投入,添置消毒设备,制订完善有关供管水卫生管理制度。对自建集中式供水的水源进行有效的消毒才能供给师生饮用及定期对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对分质供水供管网进行定期更换过滤器材及出水口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杜绝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4、进一步提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各学校要切实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尽快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传染病报告制度、学校卫生制度以及学生晨检制度,设专人及时报告疫情,扎实细致地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把有效控制学校传染病疫情作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点。
5、规范和完善学生的体检工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建立完善的体检制度,及时与当地卫生机构联系,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将学生的健康信息存档管理。

QQ县卫生监督所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