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呀,一晃眼就过去了半年。为了能够保证后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应该对自己这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经常进行工作总结可以帮我们积累经验,书写半年度的工作总结怎么样才能出彩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06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06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2005年维权工作,并对2006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05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2005—2007)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2005]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2006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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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0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05年上半年维权工作,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修改、制定、宣传《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定职能,加强消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的既定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及相关厅局的支持下,正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3·15活动。

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湖南省庆祝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期一个月,内容丰富、独具特色,收到了以人为本、健康维权的预期效果。

1、3·15咨询活动。

3·15期间,我省广大城乡,开展了大规模“健康·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服务达731次,设点1538个,行业专家参与227次,提供咨询176342人次。除规模之大,更着重实效。娄底市消委、市工商局举办了“维权打假成果展览”,为期四天,参与单位有工商、技监、食品、药品、烟草等二十余个单位。展厅设有“伤天害理法不容”等4大报块,将图片与实物,投诉与执法相结合,接待观众上万人。湘西自治州消委、怀化市消委、长沙市消委都举办了真假商品展示识别。邵阳市消委把健康维权与保持*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保持*员先进性,誓作打假维权排头兵”的万人签名活动。湖南大学通信与计算机学院、吉首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开展了《消法》进校园及咨询活动,为3·15增添了青春活力,也增长了学生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郴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永州市、衡阳市、湘潭市、张家界市、株洲市等市及各县市区消委在当地闹市区、集贸中心、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处和广大农村集镇开展了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

2、3·15新闻通报会。

3月12日上午,湖南省庆祝2005年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长张汉良同志总结了2004年维权工作,并对2005年维权工作作了安排,并要求全省各级消委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全面提升12315的职能作用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强服务领域和农村地区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3·15期间,全省共召开新闻通报会80场次。

3、3·15庆祝大会。

湖南省庆祝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庆祝大会3月15日在长沙举行,省党政领导、省消委委员、工商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500余人出席了大会。副省长、省消委名誉会长徐宪平同志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对我省2004年诚信维权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以人为本,切实维权。3·15期间,全省14个市州和大部分县区都召开了庆祝大会,当地党政领导出席了大会。衡阳市消委耗资20万元,举办了“电信3·15健康维权专题文艺晚会”,益阳市政府、市消委共同举办了3·15文艺晚会,庆祝市消委成立十周年。张家界、岳阳、怀化和常德市消委都举办了文艺演出。全省共演出文艺节目82场次。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投诉处理。

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全省各级消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出发,加强消费投诉的处理,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83起,解决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9万元,提供案情由政府罚没209.5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74万人次。全省各级消委通过消费投诉的处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不法经营者的非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针对目前消费投诉中呈现的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的特点,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加强投诉处理:

1、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健全投诉调解机制,提高调解投诉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热情受理每一起投诉,认真调处每一件消费纠纷,调处消费纠纷的结案率要达到96%以上。

2、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投诉网络,特别是建立农村投诉网络,满足农村消费者方便、快捷、公平处理投诉的要求。

3、拓宽投诉处理的渠道。建立消费纠纷仲裁机制,建立支持诉讼机制,建立企业和解机制和促进行政部门建立申诉机制等方式,使解决消费纠纷的五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4、规范投诉披露制度,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予以揭露批评。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消委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是消委开展各项工作的组织基础。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委联合发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2004—2006)规范的通知》(湘工商办字[2004]05号)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大力建立、健全基层维权网络,争取年底前在乡镇建立起70%的投诉站,并且重视整治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宣传和消费教育工作,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识别真假的能力,争取把消委的工作重点由事后救济转变到事前引导上来是消委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这与各级消委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分不开的。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发行《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免费赠送《消费通讯》、《涂料知识普及手册》、《买房置业手册》等各种宣传资料,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今年3月6日,省消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联合创办了湖南省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以普及正确的大众医疗消费知识,指导大众科学合理地选择健康消费为目的,以促进全民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为己任。该校是在中消协确定“健康·维权”年主题后全国首所健康消费教育学校,她的成立给湖南消费者带来了健康维权福音,为健康消费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省消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修改、制定《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目前,该条例即将进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阶段,有望于今年7月份出台。该条例出台后,我省各级消委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让《消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认真开展保护*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委认真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边学习边整改,找出差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维权队伍的综合素质。今年7月1日,省消委秘书处党支部荣获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这是党组织对我们工作成绩的肯定,给予了我们莫大的荣誉。同时,也给予了很大的压力,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做到回报社会,回报党对我们的关怀和厚爱。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全年的工作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发奋工作,努力完成年初制订的2005年维权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开创我省消费维权的新局面,使省消委系统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6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2006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2006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06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0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05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200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2005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05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1年上半年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各项活动,继续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加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省工商局党组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习目标,积极参加省工商局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更加明确新时期保持*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通过重读《中国*章程》,对党员的八条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按照八条义务,对照 自己,存在不足的地方要及时整改,修正自己。消委会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活动,检查自己思想根源,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用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完成上半年的各项任务。

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做到每个阶段的任务都按时完成,从1月24日学习动员大会开始至3月8日大会小结,参加党员集学习8天,全体党员没有缺课,通读了《保持*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每个党员通过学习后,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分析评议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阶段小结,全体党员没有缺课,按时参加学习活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党员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一篇,党支部撰写剖析材料。在整改提高阶段,从5月20日动员以后,全体党员在这个阶段都认真针对征求意见,在自我剖析材料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每位党员上交1份个人整改措施,党支部也上交了支部整改措施。

通过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党的事业为重,树立起爱岗敬业和求新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开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

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各级工商、消费者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为主线,开展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3月15日陈成副省长发表了题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纪念文章,文章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高度重视。省工商局、省消委会、食药、商检、烟草等有关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的参与,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效果。并且接受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这种形式的活动,深受消费者的欢迎。

据统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参加活动104人次,设点188个,活动233次(其中城市设点38个活动79次,农村设点150个活动158次)行业专家提供咨询64人次,志愿者参加活动2456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件,发布消费警示169条,放宣传资料23万份,横幅1027条。召开纪念大会、座谈会24次,举办各种新闻通气会、专题采访活动12次,组织《消法》知识竞赛4次。食药、烟草、无线电管理办公室、3.15期间在明珠广场举办的真假药品、真假香烟鉴别、手机免费检别等系列活动,各种宣传咨询活动按原定方案圆满完成任务。

三、抓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

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工作,工作是消费者组织日常的重要工作,200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88件,已调解成功案件1120件,挽回经济损失98.72万元,移交有关部门打理50件。其中省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267件,已调解成功案件25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9万元,移交有关部门23件。各级消费者组织热情工作,热心关注消费者投诉,热情接待消费者的来访,来电咨询,以每一件咨询都能做到热心解答,指导消费中应注意的问题,使受理投诉与咨询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工作

2011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费者组织充分发样职能作用,在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中。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案件,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案件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上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69条,这些消费者警示、消费提示各地根据不同内容,有的在集贸市场公开发布,有的在新闻媒体上告示,形式多样,内容广泛。上半年省消费委员会在海南新闻媒体上发布四期消费警示。3.15期间省消费者委员会就购买商品房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发布消费警示。特别尖对投诉较多的婚介、旅游购物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警示的发布深受消费者的欢迎,有的消费者直接来电话进行有关咨询,通过这些活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计划组织的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因资金没有到位,拟推迟到下半年开展;计划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因理事常务理事、会长等人员变动原因拟推迟下半年召开。

下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11年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局党组年度工作的安排继续做好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提高工作,通过这些整改提高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1、继续做好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努力提高受理投诉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受理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是消费者组织的日常工作,一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方便消费者投诉努力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二是重点做好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调解工作,帮且农村消费者排忧解难;三是抓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解;四是对重大投诉案件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2、继续做好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的发布工作。就重大的消费事项发布消费警示是消费者组织为加强消费者事前预警防范,提醒消费者对不良商品和服务的注意,以减少消费者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的一项重要工作。

3、组织商品比较试验。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对消费者进行信息咨询和对消费者指导的重要手段。省消委会正在争取财政经费的支持尽早组织好今年食品方面的比较试验。

4、召开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由于我省部分理事常务理事会的人员岗位发生了变化,需要增补更换新的理事,研究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

5、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的监督检查。提供案源,主动配合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别关注食品安全、农资产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完成中消协布置的其他任务;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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