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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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1)

一、油品的特性,可能发生事故情况:

1、储油容器:当油品在装卸作业时,静电连接不合乎要求、油品静电的产生速度远大于流散速度、油蒸气未发散聚集过浓、冒油、油品热胀冷缩损坏储油容器发生漏油时,遇有火源,则易引起油品着火,到达一定极限范围则易由着火燃烧转为爆炸。危险范围:油灌区易着火,火情严重时可能危及整个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2、加油现场:

①加油机穿孔、破损发生漏油遇火源着火。

②加油机电气着火都可能引起加油机着火。

③加油时冒油、加油车辆漏油等原因使地面上留下未清除的油品遇火源着火。

④加油车辆油箱静电放电或碰撞及点燃着火、电气线路短路或损坏着火、排气管冒火星着火。危险范围:加油机着火,火情严重时可能危及整个加油站及油站附近的人员及财物的安全。

3、加油站作业时,吸入油蒸气,引起急、慢性中毒及职业病;如待在油蒸气过浓地区时间过长,严重的则易导致人的死亡。危险范围:油罐内和排气口。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和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加油站发生火灾后,班长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应急指挥组组长,立即下达启动本应急预案。

(2)在下达命令的同时,要制定出有效地《灭火作战方案》根据火势的具体情况进行灭火战斗,同时负责向地方政府报告,并由经理向消防部门说明火灾的具体情况。

(3)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单位负责组织好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抢救物资和人员疏散;

(4)火灾扑救过程中,通信站要保证联络渠道畅通,联络要及时准确。

(5)组长要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保证生产车辆用油,并对起火的部位,灭火经过要全面掌握,并做好记录,为事故调查备好原始资料。。

三、报警与通讯

报警电话:火警119、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如站内发生火灾,当事人应迅速拉响报警器连续响十分钟;及时拨打119报警并报有关领导。做到迅速、准确、全面。防止火势的快速蔓延,防止加油站造成巨大损失。

四、现场抢险

在发生火灾时,站内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听从指挥,各负其责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灭火工作要做到迅速、准确、全面,救人重于救火。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指定如下几个预案:

1、扑救油罐车火灾的预案

卸油时,油车着火,油车司机应立即将油车驶离油站外,再进行灭火,拨打119报警及时通知相关领导。(此时注意要有相关人员疏导通道)

2、扑救加油机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加油机漏油遇火星着火,要迅速切断电源,关闭阀门,使用站内消防设备进行扑救。

②雷击频繁使加油机着火,应立即停止加油,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3、扑救油罐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卸油时油品冒油或者油罐漏油渗透外流,被人点燃。应迅速用消防沙和泥土切断外部油品与站内油品的连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②在收发油品时罐口着火,使用灭火器对准罐口进行灭火,并迅速使用石棉被将罐口盖上闷死,使油火得以熄灭。

4、扑救站内加油车辆发生火灾的预案

①汽车着火:(1)如果车辆油箱口着火,可脱下衣服或者其他适当的物品将油箱口堵严使其窒息。(2)发动机着火,把发动机盖有火星冒出,应首先将车辆推出站外,然后打开发动机盖使用灭火器灭火。

②摩托车着火:(1)摩托车油箱漏油着火,应马上把车辆推出站外,使用灭火器及时切断火源。(2)摩托车发动机着火,应立即停止加油,先设法将油箱盖盖上,然后推离现场再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火源。

5、电器发生火灾的扑救预案

站内发生电器设备着火,通常由于遭受雷击或是因为电线老化、电源接头松动等引起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水或湿棉被等进行扑救,以免触电,并要注意室内通风,以防一氧化碳中毒。灭火后对其要进行及时的检修。

6、检修人员中毒救援预案

对油罐进行日常检修的人员进入油罐内清淤、修理等作业人员被油蒸气致晕: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到罐外呼吸。进入油罐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用于安全救护的拉绳,且一次只能进入一人,一次作业时间不能过久,罐外一定要有两人以上作好救援准备。

7、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的防卫预案

如邻近单位或公路上发生火灾时,加油站应停止营业,迅速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现场的站领导应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自我防范。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①控制电源,加油员应立即指挥站内车辆撤离加油站。

② 站内人员也要进行防范,做好临战准备。

③清除迎火方向的易燃物,必要时支援邻近单位灭火。

8、站内因油蒸气燃烧或爆炸的扑救预案

①立即停止加油,使用石棉布包住罐口、加油机等,切断电源,清理疏通站内外消防通道。

②拨打119报警并联系有关领导。

③指挥加油车辆迅速离开加油站,并派一人在路口等待和引导消防车。

④组织在场人员利用灭火器及其他器材对油火进行扑救,转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储油容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的损失。

⑤配合消防人员投入灭火战斗。

⑥如火势无法控制应采取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9、防盗安全预案

如发现加油站内被盗,应立即拨打110和声光报警器报警,保持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应注意:

①首先加油员要保持镇静不要慌乱,马上疏通道路,以免堵塞通道,避免消防车无法进入。

②加油员要引导车辆安全有序的撤离现场。

③及时拨打119进行报警并通知相关领导。

④发现火苗时应及时处理避免火势的蔓延。

⑤如果是卸油时发生火灾应立即使油车驶离油站。

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时刻注意加油站内外的动向。发现问题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⑦并且加油员要维持油站周边的秩序,协助公安、消防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⑧清理现场,并清除易燃物,防止火势扩大。

⑨临时划定危险区域,并派人对火灾现场进行监督。

⑩如火势过大无法控制必须坚持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五、条件保障

1、站内灭火器材配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f(35kg)型、泡沫灭火器、石棉被、消防沙。

2、灭火器材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定期检查,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级落实安全工作,对灭火器材要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灭火器材的质量,防止在危机时刻出现故障。

3、保证全天侯站内有人值班,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更要对加油站内设施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限期整改好。

4、保证电话线路的畅通,每月测试一次报警铃是否能正常使用。

5、保证接地装置完好,加油机、卸油区必须有完好的静电接地线。

六、培训和演练

1、加油站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考核。成立义务消防组织,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防火器材、会扑救火灾、会逃生。

2、员工要进行岗位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员工每年必须签定《安全责任书》,员工还必须认真做好本岗位安全工作。

4、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要全体员工参加,合格为止。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由领导统一组织并系统的在场指挥。

②每个员工必须了解站内的情况,对油罐位置、加油机位置等关键地理位置要掌握,便于发生火灾时进行救火。

③每个员工必须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还必须对通道进行疏通以便站内人员的逃生。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2)

为了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与不利影响,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秩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现制定《山丹县长城液化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危险泄露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

2、职工人数: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

3、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4、最大储存量:90立方

5、危险源目标:

1号目标:液化气储罐

2号目标:90m输气管线

3号目标:罐区7.5KW螺杆泵一台

4号目标:机泵房5.5KW叶片泵2台

5号目标:槽车卸车口一套

6号目标:汽车加气机1台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筑设计、设备设计、安装、工艺流程、消防、环境设计、安全设计等全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外,还采取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所有人员均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泄露排查,24小时动态监控和预防,坚决不让泄露发生。

三、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的组成:

组长:刘青

组员:刘成生、刘子阳、张泽辉、武爱军

2、工作职责:

组长具体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救援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泄露事故制止,将损失降到最低,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时对原内容进行调整、修补、补充和完善;

监督检查实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和学习泄露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防止泄露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1、发现人第一时间报告组长,组长立即启动预案进行抢险部署,命令刘成生负责对泄露出进行抢修堵漏,刘子阳做刘成生的安全监察人,如果刘成生在抢险过程中再次出现危险时,刘子阳立即进行抢救或根据事发情况上报组长;

2、命令张泽辉立即设置警戒线,阻止人员靠近,武爱军配合张泽辉疏散人群,张泽辉立即撤出做好消防灭火或水雾稀释准备工作;

3、组长分配好救援工作后及时拨打应急救援行政单位电话报告事故情况;

4、组长刘青根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提供抢险所需的防毒装备、救援工具、应急物资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爱军保持警戒的同时,引导消防、救护、应急救援的车辆及人员驶入(进入)救援现场,协同救援大队开展救援工作。

五、处置程序(任意目标发生泄露)

开展救援工作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等应贯彻“先重点后一般、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警惕性,要从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②加强值班制度,快速反馈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事故和隐患后,要立即报告和报警,并做好记录。按照领导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

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抢险指挥人员应沉着冷静,采取科学的救援方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事故蔓延扩散。

④加强纪律性,各岗位人员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任务,服从指挥,统一领导。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3)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指挥体系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机构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三、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职责

第三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

一、三级应急响应

二、二级应急响应

三、一级应急响应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第六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击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处置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八、污染跟踪

九、调查取证

十、结案、存档

第七部分组织、技术和后勤保障

一、组织保障

二、技术保障

三、后勤保障

附件sss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

sss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宣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现场处理、消除危害、做好善后工作为重点,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

县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三级预警,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情况,将事件分为“三、二、一”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分级响应。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具体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

(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五)相邻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对我县造成环境危害的特大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指挥体系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其组成见附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演练活动;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工作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污染现场及周围群众的疏散、生活、稳定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一)现场监测处置组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委、林业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现场处置、调查处理、监测、报告、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救治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后勤保障组

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工业发展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科技局、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物资的供应、运输、储备,提供突发事件处置时气象动态,安置受害群众,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治安组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和事件处理,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监察组

县监察局负责受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在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违规违纪等行为。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负责起草有关汇报材料、领导讲话,草拟有关文件,编印工作简报,沟通各组工作情况和信息,向媒体和社会发布信息,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职责

(一)县环保局

1、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等级的建议,并及时上报污染事故。

2、负责组织现场监测。

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手册》的规定,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

4、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应急预案制订和污染防治工作。

(二)县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商务局、物价局

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控制规划,把突发环境污染与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

(三)县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

(四)县公安局

负责污染控制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秩序,保障应急方案顺利实施;负责污染现场的灭火、消毒、洗消和伤员的搜救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

(五)县卫生局

做好伤员的救治,疏散人员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六)县交通局

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负责污染物清运的车辆、工程机械调配、组织运输工作。

(七)县民政局和有关乡镇政府

负责社会捐助工作,救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污染现场及周围群众的疏散、安置、稳定工作。

(八)县委宣传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期间新闻报道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九)县水务局、农委、水产局、林业局

组织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与监测,开展家畜、水产及野生动植物受污染情况的监测和调查工作。

(十)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十一)县科技局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有关防控工作的科学研究。

(十二)县监察局

负责调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

第三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可分为三级。

(一)三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二)二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级、三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三)一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三级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二级突发事件,一级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组建由环境管理和监测人员、环境评价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等相关专家组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开展事件快速评估与决策咨询。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

评估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做出决策咨询。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确认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的意见,由县环保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预警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级,决定相应级别响应。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县环境局报告。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根据调查和确认结果,三级环境事件48小时内报告市环境保护局,二级环境事件12小时内上报,一级环境事件6小时内上报。随时报告事件势态进展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类型、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县委宣传部和环保局,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

一、三级应急响应

(一)企业应急响应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进行现场控制、现场处置,人员撤离疏散和消除污染等工作。

(二)、县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受污区域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物资的供应。

二、二级应急响应

(一)县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县环境保护局迅速组织环境监察应急、环境监测应急队伍和技术人员赶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县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决定启动二级响应;或根据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设立突发应急工作组织;紧急调动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三、一级应急响应

(一)县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机构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落实各项紧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级专业机构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污染源调查、受污染区域划定等工作;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对突发事件立急处理措施的落实;根据授权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二)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县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决定启动一级响应;或根据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进入24小工作态。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县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污染危害监测与分析、污染源调查与控制、受污染群众救治与转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尽量低的水平。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1、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咨询组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

2、接到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3、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急终止的信息。

4、由县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程序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报后,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指令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应急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现场监测处置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

四、现场调查

现场监测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五、情况上报

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县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人。

六、污染处置

现场监测处置组根据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手册》的规定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由现场监测处置组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由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相关部门实施;

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宣传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宣传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踪

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定时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直到突发事件应急终止。

九、调查取证

有关部门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十、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第七部分组织、技术和后勤保障

一、组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等。

二、技术保障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库,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3、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

4、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二)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与企业应急分队

以现有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公安消防为基础建立一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

2、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

3、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督促、指导各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预演。

各污染源单位以技术、生产骨干为基础组建应急分队,按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处置本单位的突发事件。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县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与企业应急分队和设备受指挥部集中指挥,统一调配。

(三)培训和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常备队伍要定期进行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增实战能力。

三、后勤保障

(一)物资储备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职责,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应急两级。

(二)装备保障

县环保局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机动和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sss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县长

第一替代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

第二替代人:县环保局局长

副总指挥: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

环保局发改委工业发展局

商务局公安局监察局

卫生局交通局安监局

民政局水务局农委

林业局科技局气象局

财政局广电局安监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应急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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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校内外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总指挥:x

副总指挥:x

成员:__

三、工作安排

(一)通迅联络:__

任务:遵照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准确的报警,接警或请求其他单位援救,保障通讯交通畅通无阻,力争在极短内赶赴出事地点,招待执行应急任务,并以最快速度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紧急抢险组

组长:__

成员:__

任务:紧急应对突如其来的事故,按事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安全疏导组

组长:__

成员:各班主任

任务:负责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引导,快速疏散并撤离,防止拥倒、踩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事故。

(四)救护组

组长:x

成员:各任课教师

任务:负责抢救伤员,阻止可疑及无关人员进入、靠近、围观,保障救护车辆畅通无阻,快速救护受伤人员,平息后抓紧时间与其他医务部门进行伤亡人员的情况核实,配合执法部门查找事件原因。

(五)事后恢复组

组长:x

成员:__

任务:为抢险提供财力保障和事故平息后勤部生活供应保障。

(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措施)

⑴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教学区。

⑵教学区和办公区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灯、蜡烛等)。

⑶严禁在办公室、实验室内使用电火炉、电热毯、电热水器等。

⑷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⑸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⑹凉晒的衣服必须在空调压缩机、散热风扇50cm之外。

⑺组织全校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⑻进行学生自护疏散、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

2、应急预案

A、上班时间处理方案:

①出现火警:发现险情者在第一时间拉响火警警铃并迅速报火警119,同时向校长或副校长如实报告,校长或副校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展开抢救工作。

②在统一指挥下,各个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疏散组人员紧急开展工作,抢救人员和财产,转移危险物品。

③学校通知有关人员并配合组织疏散和救护工作,制定临时对策,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④事后恢复组立即出动车辆运送人员和物资,保证师生和抢险人员的用餐和用水等。救护组各任课教师协助医务人员赶赴现场,提供应急药品,组织抢救伤员,切断相应电源,并保证疏散和救护的照明用电和用水。

⑤做好善后工作。对现场进行必要的保护和清理,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慰问,对损失进行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过程调查,查明事件发生原因。

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B、非上班时间处理方案:

①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报火警119,同时报上级部门。

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事件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并上报领导,在其他领导没有到达现场前,如有情况全权指挥救助。

③其他条款也正常上班时间处置方案相同。

3、注意事项

①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②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④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⑤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⑴组织对全校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宣传。

⑵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烫斗、电吹风、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

⑶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⑷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⑸定期检测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工作。

2、应急预案

⑴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⑵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⑶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⑷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⑸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⑴定期请校医务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⑵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⑷校区定期督促食堂清理仓库及小店内的剩余食品,防止学生误食过期、霉变的食品。

2、应急预案

⑴基本处理流程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往医务室诊疗。

②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发生上述第二条款情况,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共同研究对策。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为做好本市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市县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

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某种物质和能量直接或间接引入农业生产相关区域,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农田土壤、农用水域、农区大气等受到污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然性事件。

四、信息收集

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重点收集农区周围的工业污染源、农用水源水质、危险废弃物贮运等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预警预报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及时填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报告表》,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五、应急响应

镇政府根据上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做出突发事件预警后,报县农发局备案,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进入响应,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现场救助

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排险、减害,实施现场救助。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在污染区设置警示标志。

七、控制污染源

在明确污染源的情况下,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泄漏或排放。

八、控制污染蔓延

对污染物质可能扩散或传播的途径进行分析、调查和勘查,采取必要措施,堵截扩散和传播途径,对受到污染的农畜水产品进行截留、追回并妥善处置,防止污染扩散和蔓延。

九、人员安置

受污染伤害的群众应妥善安置,伤害较重群众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抢救。大气污染毒害区域的群众要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地区的群众,要及时供应清洁饮用水和食品。

十、经济赔(补)偿

对能够分清污染责任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污染事故肇事方负责赔偿损失;对不可抗拒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按政策规定实施救济和救助。

十一、灾后重建

对由于污染突发事件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应制定计划,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

十二、人员保障

镇人民政府保证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提高人员素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服从指挥机构统一调配。

十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不按本预案履行职责、义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6)

一、主要工作任务

1、事故发生时,对事故及时进行核实与分析,由监测站人员对环境危害程度做出监测,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发布信息,提出应急处置建议,配合市政府等其他部门予以判断和确定事故的等级,组织应急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对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

2、参加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确定的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做好污染事故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配合市政府做好物资调动。及时组织环境污染事故专家组对事故作出评估。

3、统一组织指挥xxx市内和参加上级环保部门指令的跨区域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监察和监测。

4、指导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企业可能发生环境隐患及时排查,做好污染源调查、企业应急培训、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并指导公众进行防护,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消毒除污处理工作。

5、经上级批准,负责发布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省环保厅报告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二、组织、工作机构

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是环境应急事件的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由崔维川局长任组长,王丰顺副局长为副组长,范黎明、张树军、李振、周乐义、范晓龙、王廷相、张炳国、李鹏举、张世国为成员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应急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监察组、监测组和信息组。

2、工作分工及应急任务

(1)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李鹏举同志任主任,财务科科长张炳国同志、局办公室副主任车队队长张世国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和财务科同志组成。负责应急任务的受领,应急车辆和后勤保障;协调、邀请专家,寻求技术指导、控制事态发展的具体办法;对各企业存放的防止环境污染的物资协调、有序、合理调动;协助上级指挥机构,下达预备通知和应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人员集结地点及到达时限、联络方式);健全、提供后勤保障物资信息档案,对各企业存放的防治环境污染的物资协调、有序、合理调动;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物资、防护设备、人员补助费用等);协助信息组搞好信息发布。

(2)现场监测组。由李振站长任组长,王海波、王廷相为副组长,成员由监测站、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应急现场化验仪器、现场的污染危害监测;鉴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及危害程度;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提供应急监测数据资料,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协助专家对事故进行分析,确定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范围,提出控制污染蔓延、保护环境、保护公众的措施和建议;完成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3)现场监察组。张树军副大队长任组长,杨巧玲、范晓龙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取证,提供监察应急信息;详细调查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污染特征,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并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污染危害等级,在规定时限内分级上报;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主体单位的“环评”文件的审查;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完成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4)信息组。由周乐义主任任组长,郑光涛任副组长,成员由法规宣教科人员组成。负责应急事件处置资料的汇总;协助新闻单位搞好宣传报道;受领导小组委托对外发布处置信息。

三、突发事件预警、接警处理

1、预警处理

(1)按照环境污染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本市预警级别拟为四级,即IV级(一般)、Ⅲ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如果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各企业应立即向市环保局报告,市环保局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潍坊市环保局报告并应立即启动市环境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展开工作。

如果发生较大环境事故(Ⅲ级),接报告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如果发生一般环境事故(Ⅳ级),市环保局接到报告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请示市政府办公室,然后及时发出蓝色警报,上报潍坊市环保局,并按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所在单位和社区有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情况并迅速向市环保应急指挥中心(环保110)报告。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发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启动乡级应急预案,同时向市环保局报告。市环保局应立即对事故进行核实及分析,予以判断和确定事故的等级,把情况及时报告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时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物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污染事故评估专家组,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报告情况

2、接警处理

(1)由局办公室(电话:xxx)、信访科人员负责接报工作,并负责受理其它相关部门(如110接警台、119火警台、122交通事故报警台、120急救台等)转接过来的案件。

(2)接收和了解突发性污染事故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污染物、事故性质(毒物外溢、爆炸、燃烧)、危害程度以及波及范围和程度、去事故现场的路线等并做好电话记录;

(3)接报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李鹏举;环境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崔维川。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件报告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局应急处理预案。

(4)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由局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各应急小组接到指令后组长应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有效计划,迅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环保所各所长应按照局应急办公室提供的信息,针对危险品的化学特性,迅速研究制定控制现场的有效措施,迅速赶赴现场,对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应急领导小组,为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制定办法提供依据。

四、应急处置

1、应急程序

(1)受领任务。环境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负责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决定是否启动市环境应急预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领任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局应急预案。受领任务的内容主要有:事故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本分队的任务、编成、分工及准备工作要求;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等。根据任务的受领情况,迅速向各应急小组下达应急通知。

(2)组织准备。各现场处置组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属人员(有时在接到预备通知后,即向所属人员发出收拢人员的通知),研究本组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准备器材,组织本组加入开进序列或单独组织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后勤保障部应尽快组织调配车辆,确保通讯畅通和应急车辆使用。

(3)进行防护。各处置组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况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然后进入应急现场。

(4)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各处置组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5)应急终结。各处置组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的通知后,应组织本组人员对遭受污染的仪器设备实施消毒或消除污染,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

2、应急处理过程中的要求

(1)现场应急处理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备好防毒面罩和防护服。在应急处理中,要随时注意现场风向变化,做好自身防护,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伤亡。

(2)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服。执行监测任务时要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顾,带好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3)现场所用工具必须具备防爆功能。

(4)第一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时,由第二责任人全权负责。

(5)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中,全局所有人员不准请假;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6)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中,局所有车辆收归后勤保障组统一调度,在外执行公务车辆限时返回。

3、记录应急过程

应急办公室准确及时地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为以后环境突发事件处理提供经验和依据。记录工作需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情况有:事故的发生原因、发展与终结;领导机构指挥程序,物资、车辆等的调度情况;应急队伍反应是否及时、快速;出动力量的规模、各处置组完成任务的情况,各个接口的衔接程度;相关人员提供信息的有效性,措施的可行性;各企业人员调度情况与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采取的重大控制、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等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各类公告、公报、通报、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记载。应急终止后应急办存档。

4、发布信息

(1)公众信息发布的权限。公众信息通常由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或者授权由前方指挥所发布有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发布或接受媒体采访。

(2)公众信息发布的时机。公众信息发布的时机通常是:确认事故已经发生并对社会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环境污染结果已经被证实时;采取重要公众防护措施时;天气条件对事故危害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时;事故终止,应急行动终结,公众防护解除,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其他必要的时间。

(3)公众信息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成因的初步判断;可能的发展趋势;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受影响地区公众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其他需要公众了解和配合的事项。

五、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应急终止的提出和批准

——由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

——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批准。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现场指挥部接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向现场监测组、现场监察处理组、事件后现场清理组下达应急终止通知。各组接到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组织所属人员有序撤离。

——应急状态终止后,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应急终止的提出和批准

——由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

——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批准。

5、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现场指挥部接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向现场监测组、现场监察处理组、事件后现场清理组下达应急终止通知。各组接到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组织所属人员有序撤离。

——应急状态终止后,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六、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培训人员应包括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单位,环保局所有成员。对各企业,应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隐患的.日常排查,最大程度的从源头上规避和化解风险。同时组织编写环境污染事故预防的宣传材料,要求企业将污染事故预防列入员工培训和环境教育计划之中,并组织实施。环保局工作人员要定时参加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常规性培训,培训时将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要纳入基本培训内容,提高应急人员环境监察业务水平和应急监测能力保障水平。

2、演练

适时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包括虚拟演练和实战演练,由环保局拿主要方案,使应急预案得到不断地完善和提高。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通过演练,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快速反应、科学指挥、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全面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为今后处理类似污染事故积累了实战经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7)

一、环境应急指挥体系

(一)岳阳市突发环境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岳阳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岳阳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山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消防支队、岳阳海事局、市地方海事局、移动岳阳分公司、电信岳阳分公司、联通岳阳分公司、岳阳电业局

(二)环境应急指挥办部公室

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家组

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付平、程育芝、钟亚军、万群、周春明、肖跃龙、任朝阳、曾德金、郝传杰。

二、预警分级和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分四级预警,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将要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事态可能扩大。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

黄色预警:将要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事态有扩大趋势。由市级人民政府发布。

橙色预警:将要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正在逐步扩大。由省级人民政府发布。

红色预警: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事态正在不断恶化和蔓延。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预警信息的取消按照“谁发布、谁取消”的原则执行。

三、应急响应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省和境外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3级以上的核事件;台湾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周边国家核设施中发生的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属于4级以上的核事故。

(7)跨国界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

(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四、信息报告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开通12369热线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通过12369热线举报电话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

环保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组织核查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并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同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级别,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五、信息发布

按照事件级别,Ⅱ级、Ⅲ级、Ⅳ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分别由省、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

六、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执行,应急响应终止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值以内,无继续发生可能。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群众免受再次危害,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处于尽量低的水平。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8)

乡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范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分级治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和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环境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非凡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凡重大环境事件:

⑴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

⑵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⑶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⑷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⑸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⑹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存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⑴因环境事件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⑵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⑶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⑷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5.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⑴因环境事件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造成中毒(重伤)10人以下。

⑵因环境污染造成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5.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1.6适用范围。

黄泥乡范围内的突发环境事件。

2.应急组织体系

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理组组成。

2.1应急指挥部

乡党委书记曹群担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乡长刘海健、政协联络组长阳靖、副乡长匡迪之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黄泥乡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员由党政办、企业办、综治办、工业园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组成。

2.2应急办

2.2.1乡应急办设在企业办,主任由副乡长匡迪之兼任。

2.2.2应急办职责

在乡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协调上级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及时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处理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理组

2.3.1应急处理组由乡企业办工作人员组成。

2.3.2接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维护秩序,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上级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控

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开展对突发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包括对发生在乡外、县外有可能对我乡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传报。

3.2预防工作

3.2.1组织开展危险重点污染源调查,建立危险重点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数据动态治理;开展危险污染源四周环境信息调查。

3.2.2要指导工业园各区各厂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乡企业办存档。

3.3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②.立即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③.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④.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等保护措施。

⑤.调集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应急响行动,出现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情况;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提出请求。

4.1应急处置

①.按照《黄泥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③.控制污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④.应急处置工作立足长远,应彻底消除危害,保证污染无继发可能。

4.2安全防护

①.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

②.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4.3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②、污染源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④、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和损失等有关信息,由乡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对影响重大的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经县政府批准后,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5.应急保障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乡党委、政府充分掌握事件处置措施所需的一切应急力量。(人力、物力、财力)

6.附则

6.1奖励与责任追究。

6.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①.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②.对防止或拯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③.对事件应急预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6.1.2责任追究

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义务的;

③.不按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④.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⑤.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6.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9)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驻镇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镇直部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驻镇单位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武装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村、驻镇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镇政府、派出所、武装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办、文化站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治安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等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五、责任与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六、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10)

今年以来,我单位按照应急办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我站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强化工作责任。

1、领导重视。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领导小组。为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建立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现场处置组,确定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强化了工作责任。

二、逐步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体系。

明确工作措施今年,坚持统一领导,按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部门之间加强了的协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按环境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明确了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

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强化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与20xx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此次演练的目的在于:

1、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环境下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此次演练应急办主任也参加观摩了我站的演练并对我们的演练做了总结性的发言,祝贺我单位演练的圆满成功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不足需改进之处:

1、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充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2、继续加强在应急演练预案的完善和培训工作,确保在真正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条不紊的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领导要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要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通过此次演练,提高了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处置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保护群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权益。

四、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目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①监测应急预案还不够完善,

②各小组之间的配合和对自己的职责还不够协调和明了,

2、整改措施

①继续完善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训练。

今后,我单位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和应急办的要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改进不足,发挥长处,努力把我站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11)

境应急监测在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求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事故处理的核心工作。在社会经济生产活动中,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石油化工原料、产成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均隐含着不同程度的突发事故因子。这就要求我们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监测、应急处理及其后置工作上力争做到最佳状态,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有力有效的保障,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的污染和人民的损失。因此,应建立先进的环境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的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是及时有效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首要环节。

一、防患于未然,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测,因此要求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常备不懈。应急监测准备和响应贯穿于事前,事发,事后几个阶段,因此,防患于未然是事故防范的前提,在应急监测方面的准备措施包括:制定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标记重点源;应急监测培训及应急演习等。

(一)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应急监测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相应的资源和策略等的行动指南。当事故发生时,各个基层单位和个人拿出一份根据实际情况事先制定的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响应。其中包括各部门组织分工、应急监测作业指导书、现场情况报告表等细节性文件,并且要求相关监测人员及一线人员应该掌握相关的应急作业文件。

(二)补充完备应急监测装备和仪器,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一般都是直接读数,响应迅速,可以通过简便的操作方法快捷的确定污染区域和浓度分布,为科学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提供最好、最有利的支持和保障。对于应急监测能力的建设不仅仅是针对于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的要求,还包括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目前有些地区监测站已经配备了突发性应急监测车,而且车上配备有车载式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

(三)标记重点源,为事发情况提供可靠依据和确切处理方法

在突发性应急污染事故中,因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的环境破环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对其环境影响进行监测也是应急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在事前标记好可能会发生污染事故或存在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化工厂等重点事故源,详细标记内容包括:企业概况、存储物质情况(物料在装置内的状态、容量,化学品名称,中间和最终产物,地理环境等),总图布置,周围敏感点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了数据源的信息,不仅为监测仪器的准备提供依据,同时也对监测布点有了初步的方案。若在此处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能够即刻知道可能是何种污染物的泄露和采取何种应急措施处置就会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

(四)积极参加应急监测培训,主动开展应急演习

通过专业培训,才能很好的全面的掌握应急监测技术。培训过程中,应急监测人员不但能够清楚的认识、了解工作中的失误可能带来的后果,而且能够提高自身处理应急污染事故的素质和能力,增长应急监测处置经验。应急演习不仅可以使应急监测人员熟练掌握突发性应急监测的工作流程而且在使用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中提高工作效率。正确率的提高和仪器设备操作的熟练,有效的节约了现场监测的宝贵时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篇12)

为规范我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和减轻环境污染事件危害,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超出事发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跨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其他需要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协调、指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本市范围外发生但可能对本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跨市突发环境事件由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并协调会同相关市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置;协调不成的,报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查处。超出本级应急处理能力的,应及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我市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成人员包括市环境应急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局信息中心及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的领导、指挥、督察督办和相关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单位拟制不同类型事故的具体处置措施。

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负责人担任。

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和现场协调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供应急领导小组决策。参与事故应急协调工作,收集、组织和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协调保障,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向市政府及省环保厅报送事件发生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信息。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工作,成立应急监测小组,负责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监测数据,为应急处置及研判提供支撑。

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涉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和负责涉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办公室:负责涉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破坏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宣传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参与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宣传报道、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布置,发布关于应急处置的信息;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提供政策法律支持。

局信息中心:加强事发相关企业污染物外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及时提供实时在线监控数据;配合宣教部门做好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等。

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等级。

(一)较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启动《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程序启动应急工作。

(二)局应急值守人员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办公室进行核实。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事件,不论事件等级大小,及时逐级上报。

(三)应急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核实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情况、人员受害情况等,并按本预案应急事件的划分等级初步确定事件等级,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若确定启动则立即对应急办公室下达启动指令。

(四)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应急办公室组织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人员赴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准备好现场调查取证、监测等工具。

(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值班室或省生态环境厅报告,报告时限和要求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六)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的同时,要协助事发地政府、指导协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污染事件处置工作,督促事发单位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最短时间内切断,阻隔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蔓延,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七)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在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报告,当日未完成处理的,次日要及时续报调查处理情况;市环境监测站到达现场后,按照事故情况确定需监测的项目,编制应急监测方案,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监测报告,供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局机关业务科室在专项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完成处理后向市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局应急领导小组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有关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经局领导审定后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报告。

(八)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指导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污染事件善后工作,落实进一步消除污染、恢复生态的措施。

(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解除预案。

(十)预案解除后,最终的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结果报告的内容明确处理结果,事件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出具有关监测数据等。

(十一)为了正确引导新闻舆论,保证社会稳定,可按照《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视情发布事件信息,发布信息须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统一口径,由市局宣传教育科协调组织。

四、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一)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立即赴现场调查,指导发生污染事件单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污染事件的处理与污染防治工作,通报下游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地区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二)要求发生污染事件的单位立即停止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要时实行限产停产等强制措施,启用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紧急征用所需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场地等。

(三)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针对不同的事件类型、不同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清理污染现场,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范围的扩展,减轻污染强度,清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四)根据污染事件的污染强度、范围、持续时间及可能危害公众的程度等情况,酌情考虑提请事发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疏散、转移公众。

(五)清除清理事件现场。污染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时进行污染现场清理和洗消,监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六)污染事件导致人员中毒时,及时提请事发地政府组织卫生等部门采取救助措施。

(七)现场应急人员应配备防毒、防酸碱等有毒有害物品的防护衣具,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五、应急处置工作保障

(一)根据《蚌埠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我局在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及时报请市政府启动市级预案。要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发改、经信、公安、消防、民政、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卫计、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给予支持保障。

(二)建立市环境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专家组职责:

(1)参与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为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提出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3)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知识和技术咨询。

(三)应急物资调度

1、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方面,我局作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现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兼做固定指挥平台,包括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由市环境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行维护。

2、环境应急交通工具方面,配备有应急指挥车辆1部(包括照明、摄像、通讯等应急处置器材)和高性能应急监测车1部。

3、环境应急防护装备方面,配有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3套、应急现场工作服2套、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2套、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辐射报警装置共2套、医用急救箱2套、应急供电照明设备1套、由市环境监测站维护管理。

4、环境应急调查取证设备方面,应急摄像器材、应急照相器材、应急录音设备、防爆对讲机、无人机由市环境应急中心维护管理;应急监测器材由市环境监测站维护管理。

5、积极充实市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依托部分企业建立完善部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