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方案

试行方案。

对于职场人来说,几乎都离不开书写工作计划书这项工作,我们要亲手去打造一份工作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计划也体现一个人对于事务、目标的规划能力。你是否也有写工作计划方面的疑惑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试行方案》,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试行方案 篇1

一、公司考核按照正态分布和20/80法则,要求考核排名按照优:中:差=2:7:1的比例进行;

二、日常工作记录总分为30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数据并按照要求填写表格;(附表一)

三、综合考评总分为70分,其评分来源于两部分,本部门员工互评占40%,部门负责人评定占60%;(附表二)

四、部门负责人于每月5日前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6日前整理数据按照2:7:1比例将员工排序,将考核结果交综合管理部;

五、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高级管理层(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考核,综合管理部负责数据整理;(附表三)

六、对于考核处于10%比例的员工,部门负责人要进行面谈,分析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部门负责人要做好面谈记录,整理后报综合管理部;

七、年度考核将综合考虑每月考核结果给予员工综合考评。

试行方案 篇2

1.笔试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按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三类,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

a.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

b.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

c.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2.面试

面试比例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一般有3:1、4:1、5:1三种,只有通过笔试后,按录用人数与面试比例确认笔试成绩排名前几位的才有面试资格,进入面试关。

公务员考试主要以实现

1.是否注意报考说明

报考公务员考试之前必须要看清报考的各项说明,一定要注意在报考简章中提供的对所需岗位要求的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外语水平等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一些部门对户口户籍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我们选择报考的部门和职位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招生简章的各项说明,考虑清楚之后再选择填报的类目,不然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能性就很低,甚至失去参加笔试考试的资格。

2.是否准备好相关证件

第一个是准考证,作为一位考生准考证是必不可少的,这个是考试的许可证,不然进入考场就有些麻烦,个人建议,可以打印三份以上备份,如果在考试现场弄丢还找不到事先预存的准考证就只能放弃这一次的公务 ww w. 员考试,同时也给自己的粗心大意上一课。如果成功的入围面试了,进入面试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打印的准考证找不到了,需要去等待招考部门重新开放打印入口。并且及时关注公务员招考部门的网站,一经开放,立即打印。或者是去拨打招考部门电话,询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他们会给予解决办法。

第二个是身份证,身份证是指有效的身份证而不是过期的,这一点很重要,如果是过期的身份证也是不可以进入考场的,还是身份证原件,或者是换发的二代身份证也需要带上以及它的证明盖章凭条,还可以是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或者是在有效期内的一代旧版身份证。如果是香港和澳门的同胞进入大陆考试的话,有效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地区的考生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第三个是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作为一位应届或者往届的毕业生要保证在毕业时能够顺利地拿到毕业证。学位证书,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同时也意味着成绩达到了高校的科学研究部门的相关规定,也意味着专业知识资历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承认。所以这两个是证书对于一个报考公务员考试的最基本的证件要求,报考的人必须在向工作人员报到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者是相关材料证明,如果你不能相关证件或者是证明材料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3.是否正确地选择考试地点

首先是,考试地点全国每一个省份都设有相应的考场,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全国31个省都设有考点,主要是在全国各省的省会城市、自治区、直辖市和个别的大城市设下考场,一般遵循的是报名人数多少以及顾及周边城市考生的就近原则,以及该城市组织大型考试的能力而设置考点。但不是只限定所有省份的省会城市才能报考,而是通过报名人数的统计,覆盖周边城市,方便我们的考生就近进行考试。而我们就要选择一个符合自己招考目标的考场报考,就近参加考试,减少个人路费、伙食费、住宿费等等的成本。比如贵州省,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在贵州省的考点就包括贵阳、遵义,毕节,六盘水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就近选择考点,选择考点与职位工作地无关。举个例子,你选择了贵州的职位,也可以在广东参加笔试,以此类推。所以,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选择你想在哪个省参加笔试。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地点暂时只能选具体省份,每一个省份具体设有哪些考点等报名确认时再公布。

其次是,公务员考试的部分特殊职位考点只能选北京或省会城市,例如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和直辖市。还有需要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试行方案 篇3

附件1 北京市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方案

(试行)

为推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活动更广泛深入开展,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结合北京市的特点,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两级审核。由各区(县)科协负责按照评审 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审;市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确定给予奖励支持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全国先进,择优推荐。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名额,从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 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7月初,市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区(县)科协按照通知精神,通过本区(县)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发布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并根据推荐条件及地区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区(县)内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向市科协和市财政局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区(县)的媒体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在8月20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

(三)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终审。终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区(县)下一年度参评数额比例。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 “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市财政资金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市财政局于次年年初将预算指标批复区县财政局。

(六)市财政局、市科协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验收,区县科协、区县财政局于次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县)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各区(县)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优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注重实效,动态管理

市科协和市财政局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获奖单位和个人,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试行方案 篇4

1、新增书法课,课时系数为1。

2、英语课课时系数调整为1(一、二年级),1.1(三、四年级),1.2(五、六年级)。

3、担任两个班数学、语文,课时系数上升0.1。

4、年级组长每月补贴为60元,增加20元。

5、年级大队辅导员每月补贴30元。

6、备课组长(书法、思品、生劳等)补贴每学期按活动次数计贴。

7、写作兴趣小组每次活动课时系数为2。学校电视台工作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次兴趣小组活动的补贴,增加1次活动补贴。

8、兴趣小组活动次数由学校安排,若有增减,经教导处同意后按实际活动次数发放补贴。

9、班主任补贴每月150元,按月发放40元,学期末考核每月50元,增设班主任安全规范教育奖每月60元。副班主任学期末考核每月25元。

经校委会讨论决定,对教师课职务奖作以下调整:

1、担任行政职务工作需要不兼课或不到规定节次,其课职务工作量补贴由180元调整160元。

2、行政值周、值周班级工作量作加班二天计算。其余值周班级班主任得40元,副班任得20元。荷花校区行政值周晚上值班单独发放值班补贴。

3、活动课课时补贴与兴趣小组课等同计算。课时系数为1。

4、学校网络管理员(徐大刚)每月补贴40元,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兼职课时不到节次由补足160元。

5、城西校区教研组长每月补贴30元。幼儿班教师工作量奖为180元,班主任补贴60元,纳入年终班主任考核。孟珂可、陈碧芳两位教师职务补贴为110元。

6、詹家山学校负责人月工作量奖为220元,教师师为200元,均不享受学校的班主任补贴年终班主任考核奖。

试行方案 篇5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试行方案 篇6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行结构工资方案应以工作量大小,责任轻重,质量高低和贡献大小为基本依据,做到多劳多得、责重多得、贡献大的多得、并为实施教师聘任制提供依据。

第三条:教师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学校工作量奖励方案只能以学校正常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不可能将教师繁杂的工作细目和临时性工作全部包含进去,教师工作的'基本定量和原则标准也做不到绝对科学和公平。因此,在实行本《方案》的同时,仍需提倡教师的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第四条:本《方案》实施对象为学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

第五条:本《方案》经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于9月1日起执行。《方案》修改权属下届(次)教代会。两次会议期间在试行中遇到本《方案》无法解决的具体问题,可由校长提出交校务会议讨论,制订补充规定。

二、结构工资的结构和分配。

(一)保留工资:是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即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增资、资金和补贴(包括学校自负的部分)。凡接受并完成学校的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即享受职务工资。

(二)津贴工资:是工资构成中与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数量挂钩的部分,由课时补贴、教案补贴、兼职工作量补贴三个部分组成。m.gZ85.cOm

(三)课时和教案补贴的计算方法为:首先按实际任课节数计算:每一节课补贴2.5元,每一教案补贴1.5元(教案不算系数);再根据课时系数,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实际补贴(计算公式附后)。课时系数列表如下:

另外,语数包班,课时系数上升0.1;担任两个班语文、数学的,课时系数上升0.1.

(四)兼职工作量补贴发放对象及执行标准。

(1)中层副职(含大队辅导员)每月补贴110元,科室人员补贴80元,每年组长60元,党小组长30元,教研组长40元,副组长30元,年级大队辅导员30元,备课组长(书法、思品、生劳等)按活动次数每学期计贴。干部多重兼职,向高一级靠,不重复计算。

(2)担任行政职务因工作需要不兼课或兼课不到规定节次,其课务工作量补贴计发180元。

(3)不兼课的后勤人员补贴每月180元。

(4)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兼职教师其教学工作不足部分补足部分补足到合理工作量,最低标准确定为180元。兼职又超过工作量的视实际情况以适当补贴,补贴标准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5)带课外兴趣小组,按学校规定次数开展活动,按学校规定时间每次活动计2课时,奥数、阅读、作文每活动课时系数为2,其他兴趣小组课时系数为1.5;若有增减,经教导处同意后按实际活动次数发放补贴。学校电视台工作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次兴趣小组活动的补贴。

(6)负责电教、宣传、实验室等工作的,每月补贴40元(兼职不重复计算)。课外活动管理(包括领操、器材收发管理),每月补贴40元。

(7)跨校区上课的教师每月补贴20元。

(8)值日教师每月补贴20元。值周班级班主任每周补贴40元,副班主任每周补贴20元,行政值周20元。

(9)学校安排代课,按进度上每节补贴8元,不按进度上每节补贴4元。代班主任每天补贴4元。

(10)节假日加班值班每天补贴20元(加班、值班不重复计算),农历大年夜、正月初一、初二加班补贴加倍。

(11)事假每月累计超出3天,扣除当月津贴工资;病假、法定假每月累计超出一星期的,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发放。保留工资部分按上级文件精神处理。

(五)校级领导津贴工资靠第十五位教师,中层正职靠第二十位教师。

(六)见习期内的教师津贴工资享受85%。

(七)支教教师按上级文件待遇发放。

(八)班主任补贴每月150元,按月发放40元,学期末考核每月50元,增设班主任安全规范教育奖每月60元。副班主任学期末考核每月25元。

三、审核发放办法:

第八条:教职工结构工资由教导处按教职工实际任课任职按月统计,报校长室审批后发放。寒、暑假期间不享受津贴工资。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算起。

每周课时、教案补贴=2.5元×节数×课时系数+1.5元×教案系数

试行方案 篇7

首先,查漏补缺。我们需要把前两个阶段所学过的知识做一个梳理,明确我们对于每个板块的每个考点的掌握程度,重点圈出那些我们似乎会但又不太熟练的部分,作为我们后期复习的一个重点部分。梳理清楚考点后,对于重点部分的考点,我们重新把理论看一看,把在学习该部分理论时自己做错了,但是看过讲解或者解析就会了的题,再重新推演一遍。这样能够帮助我们把那些我们有可能做对的题目都能做对。

其次,巩固做题习惯。在考试的最后阶段更加需要养成好的做题习惯,行测考试考的是速度,但试卷题量大、板块多、题型繁杂,所以必须要能够养成关于各个板块题目合理的阅读习惯和做题习惯。具体而言,对于逻辑判断,我们需要多做根据题干特点判断所考查考点的练习;类比推理和图形推理,则只需要每天翻一翻,用看题的方式帮助我们保持一种敏感度以及增加我们对于考点的了解;言语理解,要习惯于关注题干以及分析题干上下文关系;而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好的阅读材料以及列式习惯,是我们需要培养的。

最后,模拟冲刺。在真正进入到考场之前,一定要有多次全真模拟考试,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自己准确把握做题的时间。同时在模考过程中合理调整自己的做题顺序,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做题顺序。建议考生,如果是阅读能力较弱的同学,在做题时可以将阅读量较大的板块分开做,例如言语部分可以把选词填空和片段阅读分开做,同时逻辑判断和定义判断,也不要跟言语的题目连在一起做,而对于图形推理在考试过程中可以分多次做,每次板块的间隙可以再回头看几眼,可能前面不会的题在再次看的时候能够找到方向。

试行方案 篇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

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建设项目范围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中央企业投资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工作方式

(一)组织形式

⒈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审查或者审核工作由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危化司)组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事项由安全监管总局审议、决定。

⒉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并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审查工作,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者该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托单位)承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事项由安全监管总局审议、决定。

(二)工作方式

⒈在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对国内没有生产(储存)、大型联合生产、选址在生产生活相对密集区域和在组织专家集中审查时专家提出需要到现场核查的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赴建设项目现场核查。⒉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采取组织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审查的方式。

⒊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资料的审核工作,采取组织专家集中审核的方式。

三、工作程序

(一)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程序

⒈危化司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进行签收和登记,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申请文件、资料的签收情况。

⒉危化司确认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时间和确定申请编号。

⒊危化司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的项目、份数和格式进行审核,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或者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的意见。

⒋危化司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如下处理:

⑴对需要补正申请文件、资料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⑵对予以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⒌危化司对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如下方式处理:⑴直接审查方式

①在组织审查前,审定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的专家组组成,并发出审查工作通知。

②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集中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包括补正的)的内容(或者建设项目现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⑵委托审查方式

①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委托书(试行)》(见附件)。

②在组织审查前,与受托单位共同商定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工作的专家组组成,由受托单位发出审查工作通知。

③受托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集中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包括补正的)的内容(或者建设项目现场情况),提出审查意见。

④受托单位组织审查工作结束后,向危化司书面报告审查工作情况。

⒍对于原则通过审查、需要整改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危化司和受托单位将分别根据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如下处理:

⑴建设单位在承诺限期内完成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后,再由危化司或者受托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补充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⑵建设单位未在承诺限期内完成或者报告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危化司(收到受托单位报告后)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审议、决定不予安全许可,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工作结束后,危化司对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和审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⒏危化司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后,根据组织形式和审查工作情况,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呈报下列文件、资料:

⑴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

⑵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审查人员和危化司对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意见和建议;

⑶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报告;

⑷受托单位组织进行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⑸其他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的文件、资料。

⒐安全监管总局审议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文件、资料及其专家组、协助审查的单位代表、审查人员和危化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决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⒑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事项后,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

(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程序

⒈危化司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接收和登记。

⒉危化司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⒊危化司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其审核意见进行研究、讨论,提出备案意见。

⒋危化司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提出备案意见后,向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呈报下列文件、资料:

⑴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

⑵技术支撑单位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意见;⑶危化司有关人员对技术支撑单位的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审核意见的审查意见;

⑷危化司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提出的备案意见;

⑸其他有关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文件、资料。

⒌安全监管总局分管领导通过上述文件、资料,审定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备案意见,并签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不得参加与其有关系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二)对于委托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积极予以配合。

(三)参与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人员,要保守有关国家秘密和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坚持“科学、客观、求实”的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试行方案 篇9

为了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落实《高青县幼儿园托儿所日常管理细则》,顺利实施新课程改革,增强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奉献精神,努力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原则:实施过程性动态管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原则。

1、资金来源:每月按幼师人均100元(随幼儿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由幼儿管理费中拨付,用于发放结构工资。

2、结构工资构成:结构工资由岗位工资(30%)、考核工资(50%)和绩效工资(20%)构成。

3、考核工资由月考核工资(40%)和典型考核工资构成(10%)。

四、发放办法:

1、岗位工资、考核工资按月发放。每月由单位编制《赵店镇幼儿园结构工资发放清单》表,经分管人员同意,教办主任签字后到计财科领取。

1、岗位工资由教师所保教幼儿数决定,金额等于每位教师每月保教幼儿数的2.2倍。

2、考核工资由月考核成绩和典型工作得分决定,单位人均月考核工资为50元,每位教师的月考核工资为:单位教师数*40/总得分*个人得分+单位教师数*10/总得分*个人得分 或 40*个人得分/单位平均月考核分+10*个人得分/单位平均典型分

每学期末依据幼儿素质检测成绩,对所有教职工分类别进行排队,并以3:4:3的比例分三个等次,发放金额为:80:100:120(不带班人员的成绩按所在单位各班的平均成绩计算,教职工类别包括园长、各班别教师、后勤人员等)

1、园长奖:依据镇典型工作,教育目标考核及素质检测成绩,计算每所幼儿园的总体成绩,并予以排名。以幼儿园排名为序,以1:2:1的比例分三等计算,学期末发放。一等奖励220元,二等奖励200元、三等奖励180元。

2、教师奖: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教办组织的`典型工作给予记分,每学期末进行汇总,重奖前1/3名。

3、幼儿奖:各单位要确保3-6周岁幼儿入园率大100%。每招收一名3周岁以下幼儿一次性奖励20元。幼儿年龄以每年的9月1日和3月1日为界,并足额缴齐管理费者为准。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不到家,每流失一名3周岁以上幼儿罚服务园所10元(自3月1日计起)。通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使服务范围内流失幼儿返回就读。每返回一名幼儿奖励100元(自204月1日始)。

七、公办教师的结构工资为月考核工资减60元,绩效工资视幼儿素质检测成绩发放(不带班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但若园内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与教师一同并罚)。

八、各类项目说明:

2、月考核:根据《赵店镇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月考核细则》和本单位补充规定进行。

(1)县、镇组织的各种教师比赛,获一等奖10分、8分,二等奖7分、5分。

(2)县、镇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一等奖单位10分、8分;二等奖单位8分、5分。

(3)县、镇组织的各种幼儿比赛,每人次一等奖指导教师5分,二等奖3分。

(5)因工作失误,导致幼儿损伤、家长不满,引起教育不安定者扣单位30分,责任人10分。

(6)每发表一篇新闻、信息(幼教方面),省、市、县分别奖10分、8分、5分。

(7)教办抽查值班、出勤及各项工作每次不到位扣5分。

(8)坐收坐支、超支、扣留管理费、收费拖拉、帐目不清、不及时接受审核等每项扣责任人10分。

试行方案 篇10

各教育学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人〔xx〕x号)和xx市教育局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市财政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x教人〔xx〕x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交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机制,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达到学校领导班子人员的优化组合,提升学校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的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通过普通教师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多岗位任教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水平以及综合素质的作用,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均衡发展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为目标,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和优秀校长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向空编学校流动。

(二)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实施办法。

(三)积极稳妥原则。以人为本,稳步推进改革。统筹兼顾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实际情况,积极引导教师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师德、能力和业绩,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校长交流到重要岗位上去,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

1.校长: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现职满xx年的学校校长、副校长(下同)。

2.普通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的。

3.骨干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xx年(不含支教时间)或已享受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满5年的。

4.在符合相应服务期的条件下,对尚未达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纳入交流范围的教师,自愿要求参加的,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可纳入交流。

其他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纳入相应类别教师交流。

(二)暂不交流对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达到3年及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城区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但在现学校已连续任职满xx年的应纳入交流。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患重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交流的教师,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

3.现承担学校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市教育局同意,可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但延长时间至多不得超过3年。

上述骨干教师系指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教师(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学科骨干教师,以及经市教育局确认,并纳入市级骨干教师管理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

四、交流范围

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在全市范围内交流,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区内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骨干教师、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分别不低于相应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30%、15%、10%。对于超编学校,市教育局根据该校超编人数和学科结构情况,下达指令性交流指标。

五、交流办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导型交流。重点是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学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名校集团化”、“城乡互助共同体”、“联盟合作学校”、“双向对口交流”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顶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师培养基地,既促进新教师培养,又缓解城区学校因选派教师参与交流而产生的任课教师不够的矛盾。

4.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各教育学区、学校也可根据本片区、本校的特点,实行更有利于队伍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骤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交流计划,主要根据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从长到短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进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师校长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和全市范围内学校师资需求,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并报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年度交流计划,市教育局将当年交流任务和交流指标下达到各教育学区、学校。各教育学区、学校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要求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报审批。

上述交流对象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后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经市教育局审批选派的各类支教人员计算交流服务时间),交流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择回原学校任教,也可选择参加市内教师流动或统筹调剂到交流前所在片区同类学校。

六、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与交流制度相适应的编制、人事管理机制。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市教育局加强对交流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和指导,探索建立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的教师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岗位设置比例的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额、生源和交流计划等,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互补余缺,合理调剂;并及时将调整后的教职工编制数、岗位设置方案,报市编委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备案。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应加强对学校人员交流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岗位聘任等相关编制、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长选拔、名优教师评选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新任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任职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从xx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浙江省特级教师、瑞安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时,被评选人须具有2所及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实行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一定的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交流教师,确保交流后聘任职级保持不变或高于交流前。

在职称评审中,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学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评聘中、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对交流的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学校职称比例限制准予参评,并给予倾斜和优先推荐。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农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市教育局实行统一考核,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如有相应岗位职数空缺,可在同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级内高聘一级。

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任职期间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获评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从取得高一级职称或相关荣誉之日起在本校服务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定向评选的瑞安市级及以上的“三坛”教师,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非组织原因调离本校的,取消荣誉称号和相关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并进一步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边远山区和海岛学校倾斜。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人事关系随迁的教师,在农村任教期间按规定享受农村任教津贴。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市政府设立教学奖励资金,用于参与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的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生活补助及其他奖励等。对城区交流到农村任教的骨干教师,按照交流地域近远,其年度考核奖是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1.5至3倍,并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农村骨干教师和发达地区学校教师主动申请跨片区交流到农村薄弱学校,参照执行。优先资助参与交流到农村的名优教师设立工作室。国培和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首先保证农村教师和参与交流的教师参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参与交流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加大交流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在浙派名师名校长培训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倾斜。扩大农村学校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骨干教师的培养规模。组织实施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为重点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管理指导,把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列入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校长档案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加强交流教师校长工作绩效的管理和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坚持考核管理和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交流纪律。广大教师校长要充分认识交流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性,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交流活动。对应交流而不服从组织安排交流的教师,3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评优和瑞安市级及以上“三个层次”骨干教师的评选,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在岗位聘任时,予以低聘一个岗位等级,停发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奖和相关待遇,同时取消或建议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学区、学校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片区和学校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的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