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 共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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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 篇1根据《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皖农工办〔20-〕3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农工办〔20-〕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年省委、市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持续推动我县乡村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思路
到2022年,我县完成乡村治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万福镇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服务能力持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三、试点内容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深做实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的工作方向,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县乡联审常态化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力度。建立村“两委”定期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3、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扎实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村党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探索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4、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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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篇1)为发展我县安宁疗护服务,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19〕483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吉府办字〔2019〕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保障基本、统筹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并整合医疗机构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慢病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各项服务功能。探索研究符合我县实际的安宁疗护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结合医养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推动安宁疗护工作发展,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生理、心理、情感、精神等方面的照护服务,改善患者生命质量,维护患者尊严,减轻家属痛苦,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服务体系。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县级区域卫生规划。鼓励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增设安宁疗护床位和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推动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体系。
(二)明确服务内容。参照国家《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进行安宁疗护服务准入、服务规范、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等研究,探索符合安福实际的安宁疗护体系和运行模式。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减轻身心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
(三)探索制度保障。一是构建价格体系。探索制定安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推动心理疏导、上门服务等项目纳入收费范围。逐步将居家和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费用纳入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范畴。二是保障药物配备。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给予政策支持,并加强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流程。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安宁疗护试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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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方案【篇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计生自治,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镇樟宅桥村、沿坂村、五村村和麦埂坞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试点工作。为顺利开展诚信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自治机制为重点,开展“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积极推行“两委领导负总责、村组干部有职责、协会会员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群众自治“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新模式,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推动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村为主”诚信计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基本程序以及基本思路。
探索建立诚信计生的工作模式
1、探索建立**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村为主”诚信计生模式。
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充分自愿: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10-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遵守合同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村民委员会在协议中承诺的相关奖励政策和奖励措施。
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除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外,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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