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信读后感(汇编9篇)

韩信读后感(汇编9篇)。

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韩信读后感”,栏目小编认真阅读了作者的作品,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读后感是我们与书籍建立联系的一种方式,相信本文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韩信读后感【篇1】

《中国历史故事》是一部十分优秀的课外读物。里面有许多十分优秀的历史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很耐人寻味,那就是《韩信拜将》。

韩信成名之前,喜欢随身带着宝剑。可有些人看着他文不文,武不武的样子,感觉十分别扭,有一些自以为有些能的人便惹是生非了。一个屠夫盛气凌人,当众对韩信说:看你好像有两下子,可其实你是一个胆小鬼。

停了一下,那屠夫又继续说:如果你敢刺我,就刺;不敢,就从我胯下钻过去。韩信看了看,就真的从他胯下钻了过去。

为什么韩信要如此?他的能耐绝不是浪得虚名,本可以杀了屠夫吧?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韩信懂得忍辱负重。他知道如果他杀了屠夫,他就会坐牢,就实现不了自己的理想了,得不偿失。因为韩信的忍辱负重,所以最后才能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大将军。

反观我们自己,有时因为一点芝麻大的小事也要斤斤计较。将我们的心胸与韩信的心胸一比,那真是天差地别。而且,韩信成了大将军后,将那屠夫叫了过来,不仅没有杀他,还根据那屠夫的能耐让他做了中尉,足见韩信的心胸宽广。

我们的确应该学习一下韩信的忍辱负重和心胸宽广。如果事事斤斤计较,何以能成就大事?

韩信读后感【篇2】

自从借来《吴姐姐讲历史故事》全套以后,我便发奋苦读,在这些文章中,《韩信受胯下之辱》一文令我受益匪浅。

文章主要讲的是秦末汉初时的大将军韩信一次从一条小镇上路过, (那时他还没有当将军)遇见了一个小流氓,让韩信从他的裆下爬过。韩信竟然照办,并且没有一点愤怒与冲动。

大家一定不敢相信初汉时期有名的大将军韩信,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来呢?这样,不妨我们假设一下:如果韩信忍不住这样的侮辱以及小流氓的猖狂,对小流氓大打出手,这样只能换回来半辈子牢,连普通百姓都不如,更不要说什么将军了。想到这里,我便陷入了沉思:

韩信懂得忍,这便让我想到了我的忍耐低。每次同学们开玩笑,一说到我,我不是以话还话,就是大脚伺候,忍耐度为“零”。而一说到他们,总是一笑而过。同学们之间总会打打闹闹,如果他们一打着我,我必会还手;而我一打着他们,他们必比我淡定。唉,在这一方面,我和他们真是相差甚远呀!

我以前觉得忍耐并不重要,只不过是一个概念罢了。可是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对“忍”字产生了新的理解。我以前总是一时冲动,把忍远远抛在脑后,而现在,我懂得了忍耐的重要性,不仅改掉了我的坏习惯,还使我遇事沉着,冷静。正是这区区一篇文章,让我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并悟出其道理:面对一切使自己不快或者是经不住诱惑的事情时,切记要忍耐,只有忍耐,将来才会成大事!

韩信读后感【篇3】

“韩信仔细的打量着对方,紧握拳头,慢慢地弯下身子趴在地下,默默的从那个年轻人两腿之间爬了过去。满市场的人都在嘲笑韩信,认为他是一个没出息的懦夫。”这是《韩信受胯下之辱》的片段。但是,大家都知道韩信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他曾辅助刘邦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项羽。那么,当时的韩信为什么能忍受胯下之辱呢?

我认为韩信这么做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有句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韩信这个时候面临的选择是:要么杀了这个人,要么爬过去。杀了这个人的结果是:自己也会因为触犯法律被杀头,将来的一切远大志向都将成为泡影。为了自己远大的理想,牺牲眼前的荣辱,我想韩信当时心里一定在想:小不忍则乱大谋,韩信啊韩信,你就忍了吧!真正的英雄可不会逞“匹夫之勇”啊!

一些小人物,他受到一点侮辱以后,第一反应就是,拔刀子或者掏拳头。我认为这不算勇敢,这叫鲁莽。真正的大智大勇是什么?是“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突然面临一件什么事情,神色不变,并不惊惶失措。别人无缘无故把一个罪名加在你身上也不生气,这才是君子之勇。韩信就是这样一位勇士,他怀着远大的志向和理想,有长远的目标,他不会为眼前的这一点小是小非鲁莽地盲动。这就叫做忍辱负重。倘若不是如此,那哪还有后来历史上辅佐刘邦一统刘氏天下的功臣韩信哪?

因此我得出结论,韩信并非“中情怯耳”的懦夫,而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志向的真英雄。

韩信读后感【篇4】

千古一战神,国士再无双。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夫人。

一直以来读书很少写后记,阅后即忘。读书只在潜移默化,很少能主动记住或留下点什么。自本次始。

本书简单描述了韩信自年少饥贫无助、受胯下之辱到漂母一饭之恩,再到项羽帐前执戟郎,屡谏不从,转投刘邦。无奈依然无门径可入,经夏侯婴和萧何力荐,方被刘邦任命大将军。自此人生开始开挂。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举定三秦。克赵平燕定齐,背水一战,巧渡黄河,设垓下之围,将项羽一脚踢下神坛。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然而盛极必反,战场封神的战神,在政治方面确实极度白痴。不懂得避讳功高盖主,不懂得卑言让权,不懂得和光同尘,一味沉浸在自己的天才优越感里不可自拔。四年封神,十个月由齐王改为楚王,再云梦泽被擒改封淮阴侯,如同被拔了牙的老虎,圈禁在动物园内达六年之久。俗话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人物到哪里都被“惦记”。白登被围、六十亲征韩王信,再征陈豨,不知是刘邦拒绝了韩信的随驾请征,还是韩信以病为由拒绝了刘邦的征令。滞留在京的韩信被萧何和吕后,置于钟室戕害。一代战神自此殒命。

本书虽没有太多演绎部分,但加入了不少的主观臆断,而且加的也不是太高明,让人读来有点狗尾续貂的意思。也许是我读历史演绎小说太多的缘故,又感觉故事扩展的不够广,不够深,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始终浮在表上,未能深入进入,没有情景代入感。是以评为四星。

但说韩信其人,有些天纵英才的人的通病,自视过高,俯视一切,感觉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附庸,不配与自己为伍,甚至包括操纵生杀大权的帝王刘邦,他也是略带嘲讽和鄙视的态度及语气,与之对答相处。古来帝王最忌讳的就是武将功高盖主而不自知,文官结党营私与帝权鼎足,是为必杀之罪,古往今来概莫能外。韩信不是第一个,也绝不是最后一个。

读史使人明智,以古鉴今,当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智商,同时不要忽略自己情商的培养。

志同道合者与人为善也要注意保持适当距离,道不同者不相为谋避而远之,但不出恶言。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而已。

在商言商在职言职,要职业化、专业化,不要做职场的祥林嫂。

要懂得感恩和报答,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忠诚大于能力。

俱往矣,韩信刘邦项羽。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韩信读后感【篇5】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孟子的这一句话不禁我联想到了《传承中华文化,共筑精神家园》一书中《韩信“一饭千金”》的故事。《韩信“一饭千金”》主要写了韩信小时候很贫穷,有一位老婆婆见韩信面无血色,便把自己的一日三餐分了一些给韩信,韩信十分感激,于是韩信丢刀耍剑,将来想报销老婆婆。最后,韩信投靠刘邦得到重用,后来自封为王,还给老婆婆一大箱黄金,可以看出韩信是一个懂得回报,会感恩的人。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想了许多许多……我们懂得感恩吗?不懂,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有时却不懂说一声谢谢。据统计,一个孩子从出生到18岁需要50万!爸妈一年合计四万,四乘十八等于七十二万,有五十万花在了我们的身上,可我们,还在不断地向父母贪婪的索取……于是我打算利用这个寒假,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

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上午,吃完午饭后,我破天荒地对老妈说:“妈,今天我想帮你洗碗,可以吗?”“可以呀!”妈妈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我猜妈妈心里肯定这样想:太好啦!我的儿子终于长大了!说干便干,我迅速把碗筷收拾到厨房里,便动身去找我们家专用的洗碗盆。之后,把盆里灌些水,再放些洗洁精,便开始洗碗了。我先开始洗筷子,然后把碗叠好小心翼翼地放入盆内。搓呀搓,洗呀洗,不知不觉,我的手已经很酸了,可是想想韩信回报老婆婆的事迹,这难道不是一次我感恩父母的机会吗?于是我便鼓起勇气继续洗……终于洗完了!我累得瘫在地上,我又转念一想:那妈妈天天都这么洗,不累吗……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虽说我们现在没有能力回报父母,但其实父母也不需要回报,我们只要不让父母操心自己,自己独自处理自己的事情,这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

韩信读后感【篇6】

今天中午,我在家里看了一个有关诚信的故事,名字叫做韩信报恩的故事》,看完之后,我感触很深。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韩信在小时候,时经常去别人家蹭饭吃,到了最后,谁都不欢迎他。有一次饿坏了的韩信遇到了一位正在洗衣服的老大娘,老大娘看到后就给食物他吃,韩信很感激那位老大娘,他对老大娘说:“等我以后有了钱,一定回来报答您的!”。许多年以后,韩信参军当了将军,他回到了家乡,给了那位老大娘许多钱。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心想:哇!原来古代人都那么讲诚信了,真是难能可贵啊!我又想起了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有一次,我和其他同学和小翰约好了第二天去他家烧烤,刚好第二天又是过节,有很多同学都不去了,妈妈当时身体也不舒服,去小翰家有一段路程,刚好同在一个小区的一个啊卢同学家里也搞烧烤,也邀请了我,妈妈就建议我:“孩子,我身体不舒服,也不懂去小翰家,要不你就去啊卢家吧。这样,我又不用来回跑,也比较放心,反正都是吃烧烤。”,我听了妈妈的话后,觉得妈妈说得也有道理,但我不同意,因为是先答应小翰的,这时啊卢也来劝我去他家烧烤,并说,他家烤全羊。那是我最喜欢吃的呀!怎么办?怎么办?这时我开始有点动摇了,是啊,去啊卢家妈妈不用那么麻烦,我又可以玩得晚一些!可我转念一想:不行啊,老师不是经常教育我们“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人要讲诚信!”吗?虽然他也叫了其他同学,听说有部分同学要回老家,就去不了了,如果全都不来,小翰该多失望啊!我就缠着妈妈,让她送我去小韩家,当我来到小翰家时,他喜出望外,跑着来抱着我说:“我以为你不来了呢!谢谢你!”我们开心地笑了!

通过这件事,让我感到了诚信的重要!其实人本来都应该诚实守信的,可有些商贩眼中都是钱,一个个都假,害人又害己,人与人的信任越来越少。我希望人人都讲诚信!

总之,我觉得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一把金钥匙,是我们最不能缺少的!如果人人都讲诚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越来越美好!

韩信读后感【篇7】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史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让我了解到了许多不一样的历史人物,其中的韩信让我记忆深刻,令人非常敬佩。

在两汉时期,被世人所尊称的兵仙战神级人物,也是汉初三杰之一的韩信,大约出生于公元前231年,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母早逝,从小用功读书,勤奋练武,生活很清贫,受尽冷眼。好心的大娘经常分点饭菜给他吃,韩信受一饭之恩,使韩信更加努力学习。年少时的韩信被人鄙视、讥笑,遭受无尽的耻辱,这就是胯下之辱。此时,韩信立志要干出一番事业。

在伯乐萧何的推荐下,汉王刘邦封韩信为大将军,韩信对军队做出一系列的改革,任用贤人,论功行赏,救济百姓。韩信加入了汉王阵营后,以他的智慧与张良合谋,降服了章邯,这就是中国著名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首场胜利,使汉王占领了富饶且地形适合攻守的关中地区。

韩信率领汉军,与楚军展开了几大战役,有背水一战,四面楚歌,逼项羽乌江自刎而亡,使汉王刘邦夺得天下。

韩信是一个文武全才,歼灭楚军,战无不胜的军事家。从贫穷的少年到文武全才的军事家,离不开他年少时的用功读书,勤奋练武,我非常敬佩他。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要学习韩信身上优秀的品质,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韩信读后感【篇8】

这个故事讲述了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十月,韩信攻下齐国历下,并一举占领了齐都临淄。齐王田广慌忙赶到楚国向楚王项羽求救。而楚王项羽虽然看不起韩信,但他还是委派了大将龙且率二万兵卒,前往与齐国联合抵抗韩信。楚将龙且亦是位有勇无谋的人,用兵往往只求狠冲猛打,而不讲究计谋韬略。

十一月,齐楚联军与韩信的汉军在潍水两岸濒水对阵。好战惯斗的龙且几次要向汉军发起猛攻,都被齐王田广劝阻住了。可是,齐王的良言相劝,终究没能阻止龙且给齐楚联军带来失败的厄运。

这天,韩信突然指挥大军渡河进击龙且军。可是,部队渡过一半时,汉军便有秩序地向回撤军了。龙且认为韩信这人是个胆小鬼,他根本听不进齐王田广的意见,一意孤行地指挥部队“乘胜追击”了。

当龙且的将士渡过近一半时,潍水上游发起了洪水,激流滚滚,倾泻而下,一下子把龙且的部队冲散了。而对岸的汉军也趁机回身反击。在急流之中疲于奔命的龙且兵卒成了汉军的活靶子了。而阻在潍水东岸的楚兵更是溃不成军,四散逃亡。汉军在韩信的指挥下过河乘胜追击,杀死了龙且。齐王田广也被韩信活捉了。

原来,韩信设置了诱敌之什。早在齐楚联军赶到潍水两岸布阵之前,他在夜里让士兵做了一万多个布袋子,里面装满了细沙,堆在潍水上游,这样潍水上游便形成了一个人工堤坝。于是,他再用佯装败退的战略,把敌军引入河中。让士兵突然在上游把沙堤打开,汉军借助洪水之势,轻而易举地打败了齐楚联军。

我看完这个故事,觉得韩信的兵力虽然没有龙且的军队人数多,但龙且有勇无谋,指挥不力,所以才被韩信用洪水冲散了他的追击部队。

现在我明白了做事不能光有勇无谋,要动脑筋,有策略地去做事。

韩信读后感【篇9】

读《韩信一饭必酬》有感-三年级日记200字

今天我读了《中国儿童成长必读故事》里的一篇叫《韩信一饭必酬》的故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韩信小时候很穷,父母也去世了,他每天只能靠自己钓鱼吃。有一天,他呆了一天钓不到鱼,饿晕了,这时一位老婆婆看见了,给韩信吃饭,而且每天都分一半的饭给韩信,韩信说:老婆婆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的。最后韩信跟随汉高祖刘邦当上了大官,以一千金报答老婆婆。故事里的老婆婆是个善良和蔼的人,而韩信是一个有恩必报、知恩图报的人。我们也要向韩信学习,老师教我们学知识,我们应该要报答老师的教导之恩;父母生养我们,我们也孝顺家长;而同学之间要互相友爱,互相帮助,如果哪个同学遇到困难,我们要帮助他们。所以知恩图报的意思就是如果别人在你遇到困难时帮助了你,你也要报答他们的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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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信客》读后感(汇编13篇)


我为了满足您的要求整理了以下信息:“《信客》读后感”,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获得了不少见解经验时。从书中汲取本书的精髓,从而转化为自己思想,写成读后感,如何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希望本文可以帮助您获得一些新的收获!

《信客》读后感 篇1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这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 篇2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信客》读后感 篇3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

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一年到头,又累又寂寞,身边除了他唯一的胃病和风湿玻璃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忙写信、送信。有时还要充当**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当你回到家乡时,你应该报告这个坏消息,哀悼死者的家属,交出遗物。

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一琐碎而艰苦的工作?这样的事情,在现代,真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

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这件事本身而言,我认为这真是小题大做。

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

第二,情况严重的关键是上海派人看布头和布尾的痕迹,避免信徒的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

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

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

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

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

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

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另一方面,他带着污点被流放,被推入无底深渊,完全被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信徒。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

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及其背后的深度。

《信客》读后感 篇4

【1】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

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病。此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作和写信。有时还要充当**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

当你回到家乡时,你应该报告这个坏消息,哀悼死者的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一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些琐碎而艰苦的工作。在现代真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场。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xx血的教训:

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

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朝圣者。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

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及其背后的深度。

《信客》读后感 篇5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游荡在城镇和乡村间的小路上,既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作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角色,为了他人能互相传递亲情,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还记得余秋雨选择在描写年轻信客刚上路之时,对于游子对老信客的企盼所做的精彩描写 年轻信客上路后,一路上都遇到对老住宅中的询问。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 篇6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信客》读后感 篇7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震撼着读者的心灵,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可以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可以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客》读后感 篇8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

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浸湿了他弯曲的背,但他仍在走路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奔波于城乡之间,坚定的脚步成为联系城乡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保持沉默,容忍屈辱。只有没有客人,人们才能想到他的好处。

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访沟通了城乡,增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是当时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信客读后感(二)

一口气读完这篇《信客》,心里的感觉无法以言语来形容。

信客信客,“信”字尤其重要。老信客悲惨的命运成了年轻信客的教训,苦心维持了大半辈子的诚信品质毁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在事发现场外,我们似乎听到了凄凉的警报声。

诚信需要以许多美好的品质来维持,信客任劳任怨、默默无闻、能抵住**,这些都让我体会到信客的不易。拥有诚信并不容易,但失去诚信只是一瞬间。

我明白,“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诚信是人生的试金石”。一个人若失去诚信,犹如丢失了你进入他人心灵,他人进入你心灵的钥匙。

我们应培养自己诚信的好品质。

信客读后感(三)

文中的那个老信客,他连着那个小乡村与外面的联系,可他犯了一个信客最不应该犯的错误,这个错误对他来说是致命的,他再也无法做一个信客了。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尽管苦,但他却非常热爱的工作。事后他很后悔,但这一切都晚了,只好把这个既让他热爱又让他痛苦的工作交给了一个年轻人,因为他深深地知道,这个乡村不能没有信客。

老信客很不放心,为年轻人详细讲解,年轻人没有拒绝,成了村里的新信客和外界的接触者。

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信客也变老了,在他当信客的十几年中,他对工作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但是有一次送信发生的那件事,让他伤心极了,回到家,他当即到老信客的坟头烧了香,这位老人已死去多年。他跪在坟头请老人原谅:从此便不再做信客。

信徒不再是信徒。他只是有时间和别人写信,挣钱养家。几年后,村里成立了一所学校,缺少一名地理老师。人们想到了朝圣者。果然,信客讲的绘声绘色。

不久,他脱颖而出,成为这所小学的校长。后来,信客死了,前来吊唁的人非常多,有不少还是从外地特地赶来的。按照他的遗愿,他的坟墓建在老信徒的坟墓附近。

此时的乡人已大多不知老信客是何人,与这位校长有什么关系。

为了看着顺心,也把那个不成样子的坟修了一修。很多年过去了。在当今社会,所谓的顾客似乎不那么重要。我们有许多高科技产品可以完全替代客户。但在那个时代,信客是非常重要的,但却常常被人们误解。作为一个信访客人,我们应该注意信的性质。老信客就是一个例子。

虽然这些人很卑微,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

人们,请给他们多一点自尊,只是一个微笑,因为他们需要的只是我们的爱,仅此而已。

信客读后感(四)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被逼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终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希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五)

一封信、一份情。

独自一人,徘徊在城乡之间的小路上,为自己,也为他人。作为一个不知名的小角色,为别人能够传递家庭情感,传递思念,独自承受旅途的孤独和寂寞。这便是为读完《信客》一文后对那两位乡间信客的全部看法。

《信客》一文是余秋雨先生写的一篇文章。文章描写了在过去的乡村中两位信客的故事,信客的路上真的只有孤单一个吗?我曾这样想过。

但想想这种工作的劳累,我又释然了:做信客这样辛苦,谁想要去做呢?文中的老信客,将自己的工作传给年轻信客时,年轻信客又何尝不是有着一百个不愿意呢?

可或许是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吧,当年轻信客也慢慢变成另一个老信客之后,他心中更多的,只怕是肩上重重的责任,也就是这一种责任,让信客在面对死者家属发泄和同乡的诬陷时,能够一再地隐忍。

我还记得余秋雨刚刚上路时,他对游客对老信徒的企待的精彩描述:

青年信客上路后,一路到老宅探访。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游荡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

现在,他正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我想,也许作者不仅仅要称颂像信客;而是要称颂像信客一样一辈子默默无闻奉献于他人的人。

难道我们的身边没有这种人吗?如果有,你有没有对他们说一声“谢谢”呢?如果没有,请赶快吧,这就是他们应得的。

信客读后感(六)

读了《信客》这篇散文,我觉得人与人之间要有一座桥梁——心灵与心灵的沟通,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而我认为信客这行业是乡村与城市的桥梁,也是乡人与远行者心灵的桥梁.有人说,信客就是邮差,至少在我看题目时这样想过.

但读完文章,我并不同意这个观点,在我看来,信客的工作内容比那些邮差要有价值,信客要比邮差有着更多的人生经验和经历!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

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

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

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

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后感(七)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 篇9

虽然说信客这个职业,已经随着世界的变化,,时间的流逝,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各个地方,这样拥有无私奉献的人,仍存在着,并却永远不会消失。科技是在进步,可是信客这种高尚的精神,却会成为心中的永恒,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 篇10

第一次读《信客》这篇课文,我看到了他默默奉献的精神。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但作为一种毕生默默奉献的人,没有消亡,也不会消亡。因为,这种精神存在于大多数人心中。

读完《信客》这篇文章,我从“整整两天 ”、 “细声慢气 ”两个词中,可以看出老信客是很有耐心的尽管不会有人去看重他的职业, 可他依然任劳任怨地帮助别人,默默地奉献着。

作为一名信客,虽然经常要长途跋涉,四处奔波,可是依然存在着幸运的一方面。因为他们可以开阔视野。尽管信客的责任很重, 可是他们并不会因这一点小小的责任而压倒,而是会更加努力、更加辛勤地忙碌着,为他人默默奉献着。

无论这种职业多么卑微,多么不敬,但他们默默奉献的精神是别人无法比拟的。

虽然信众的时代已经过去,但心中的精神依然存在,它就像一粒种子,播在每个人的心中,让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永远传播下去!

“信客信客就在一个信字,千万别学我!”老信客用他惨痛的教训告诉了年轻信客诚信的重要性。他一辈子风尘苦旅,来回奔忙,

但是的一次失信便将他维持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不得不被迫放弃

了信客的工作,此后孤独终生。年轻的信徒继承了老信徒的品质,在漫长的道路上经受了很多磨难,

忍辱负重,踏踏实实,直到有一天,他被同胞陷害,进了巡防房。他思量再三,觉得这条路太凶险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埋葬,此时他没有选择继续忍耐,而是做出了新的选择,这一选择成就了他的另一种人生。当他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时,他发现现实生活的变化如此之快,以至于固有的文化远远落后于所谓的现代文明。

一方面是信仰,另一方面是社会的需要。在这两个困难中,他选择了前者,宁愿选择独立地支持自己的信仰,也不愿屈服于世俗现实。

难道两者真的只能成就其一吗?未然,后来他当了教师,当了校长,也正是由于他的坚守,才有了另一种人生的辉煌。诚信在不同的环境中可能会受挫甚至被抹杀,但只要我们坚持下去,用心去做,成功一定会在路的另一端等着你!

从信徒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对诚实的坚持,也是对人性的坚持!

《信客》是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也是一种职业。这项工作平凡而伟大,贫穷而富有,一个人支持农村和

城市的桥。

之前,老信客在时,并没有人在意。就因为他做了一点事,大家都把矛头指向他。人性中的自私、虚荣在文章中充分地体现。

在这样的氛围中,老信徒为了全村的利益选择了一个信的。

尽管他并没有答应,但老信客还是把自己一生的经验告诉了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终于被感动成了信徒,但他的道路也很崎岖,充满了不同的危险。

在本文中,笔者运用多种手法来衬托人性的恶,同时也运用人性的恶来衬托信徒的善心。

当有人死了,信徒总是第一个被发泄的人。亲人死去的痛苦总是发泄在信客身上,若是常人,早已挥手不干。但他与众不同。他和所有的信徒都有同样的品质——善良和力量。

人们并非没有良知,但大多数人都感到困惑。就如那位发了财

的同乡一般,总有良心发现的那一天。 那人承信客的恩,发了更大的财,这才知要报答信客,让信客

的生活变得不像从前一样辛苦劳累。 人是有感情、有良知的,无论他到了什么地步。而那些善良的

人的坚持,最后也都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此时对于一些事物充满了厌恶,但总有一

天,都会化成理解与感恩。

《信客》读后感 篇11

读余秋雨

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年轻的朝圣者是一个善良的人。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

老信客是一个善良、有责人心的人,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但他只能在悲痛中度过余生,这让人感到无限的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

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的朝圣者是一个勤奋的人。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的遗物过于简单,信徒的人格就会受到怀疑。

死者家属经常提出问题。如果信徒回答不好,他们就得为许多罪行付出代价。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书信。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年轻人是一个勤劳诚实的人。

这位年轻的信访客人知道一个同胞作弊了,但他不想给他的同胞的名誉蒙上阴影。他在村里什么也没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外人最好不要干涉别人的事,否则他们可能会很好地做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后来,这位年轻的信徒成了一名教师,为人民服务,受到许多人的尊敬。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

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信客》读后感 篇12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 篇13

今天读了余秋雨的一篇文章—《信客》。读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信客的形象:在崎岖的山道上,一个身穿破旧的粗布衣衫,背着沉重包袱的人在踽踽而行,汗水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流淌下来,啪——嗒!啪——嗒地滴在山路上,也滴在他那充满希冀的目光中。汗水早已湿透了他弯弯的脊背,然而他还在不停地走着走着......

他知道他不能停下来,因为在他看来,他背上的包袱太深重了,里面装的可是千家万户的期盼和他对未来的希望啊!有老张家期盼的书信,老李家过冬的衣衫,一句话里面充满着千家万户的喜怒哀乐,吉凶祸福,他要把这些一全部交到主人的手中。这就是他——一个信客的神圣的使命!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崇高的责任感穿行在城市和乡村间,他的坚毅的脚步声成了联系城市和乡村的纽带。一年四季,风里雨里,他拚命地奋斗着、挣扎着,就为了得到一点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这就是一个信客艰难的人生!

他本来应该赢得人们对他的尊重,然而并非如此,他经常遭人怀疑、责难和污辱。尽管如此,他还是默默地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只有在没有信客的时候,人们才能想起他的种种好处。他有一双铁脚板,能走遍千山万水,可是却一生贫寒;他有知识,本可成为他骄傲的资本,然而却成了他为人处事的羁绊。这就是一个信客的悲剧一生!

然而,信客沟通了城市和乡村,增强了人与人的交流,它是在那个苦难的年代边远山区邮政业最早的雏形。它的贡献不可磨灭。

玛蒂娜读后感(汇编9篇)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玛蒂娜读后感(汇编9篇)”,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玛蒂娜读后感 篇1

星期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娜学烧菜》。这本书的作者是比利时人,名叫吉贝尔德莱雅,而图画是马塞尔马里耶画的本书。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就是精美的图画和内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叫玛蒂娜,她过节的时候收到了一本烹饪书,她就想自己学着烧菜。妈妈说:“首先一定要按书上的要求去做,时间也要很精确哦!”就这样,有一天她按着书上的要求煮了一个熟嫩的鸡蛋给弟弟吃。还有一次玛蒂娜想烧个牛奶面包,但她分心看自家的猫和狗打架,结果牛奶就溢出来了,幸好剩下得还够粘面包吃。最后在她不断的实践中终于学会烧菜了。一个星期天的中午玛蒂娜邀请爷爷奶奶到她家里来吃一顿她亲手做的饭菜,爷爷吃过后夸奖玛蒂娜说:“我相信你将来肯定是位烹饪高手。”

看过这本书后,我也想要向玛蒂娜学习,学习她失败了也不气馁,还有认真学习新鲜事物,勇于尝试,努力钻研的精神。我希望我以后也能成为一位烹饪高手。

玛蒂娜读后感 篇2

《玛蒂娜》是我六岁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很喜欢,从第一辑一直看到了第五辑,伴随着我的成长。这套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优雅女孩成长中遇到的各种有趣的事情。

玛蒂娜和我一样是一位可爱的小姑娘,有一颗天真的童心,她还特别有爱心,从每个故事中都能看的出来。我最喜欢她丰富的生活,还敢于尝试并参加各种活动,将快乐传递给她身边的小伙伴们,如可爱的小胖、小胡子、让、好多好多

在她的生活中,有些是我经历过的和进行着的,如:校园生活、学骑自行车,学游泳,学音乐。在这个暑假,我也刚刚学会了游泳,平时一直在学钢琴呢!有些是让我特别羡慕和向往的,玛蒂娜可以在农场玩,在森林探险,参加热气球比赛,参加古装游艺会,参加帆船夏令营,和小雪貂玩,和小马在一起,这些都是我所没有经历过的,好向往啊。

玛蒂娜养了一只小狗叫小胖,有一次小胖丢了,她四处找,当她找不到小胖快要绝望的时候,羽毛球明星叔叔居然把小胖抱回来了,玛蒂娜非常高兴。我也最喜欢小狗了,在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我和妈妈一起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叫佳佳,我和佳佳有着深厚的感情,后来佳佳找不到了,妈妈说,佳佳是去找妈妈了,我的内心非常希望佳佳能找到妈妈,开开心心和妈妈生活在一起。

《玛蒂娜骑车遇险》是我最喜欢的。它讲述了玛蒂娜因为骑车不小心摔伤在医院住院治疗,她很勇敢,不但认识了很多好朋友还鼓励帮助好朋友呢,真是值得我们学习。

这套书我反复看了好多遍,爱不释手,我知道玛蒂娜生活中到处都充满了阳光,因为她有一群好伙伴,而且还有一颗善良的心灵。我也一定要向玛蒂娜学习,不管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做一个勇敢、善良、自信满满的女孩。

玛蒂娜读后感 篇3

《玛蒂娜》书里面的图画特别精致,里面的故事虽然不长的,但短短的一句话里面却包含着很多意思。我今天一整个早上把时间全用在了《玛蒂娜》的故事里,把作业什么的全都抛到了脑后。

玛蒂娜养了一只小狗叫小胖,有一次故事里说小胖丢了,这下可把玛蒂娜急坏了。她四处打听,可怎么也找不到,当她绝望地回到家里时,乒乓球明星居然把小胖给抱回来啦!玛蒂娜很高兴。

还有一回他们上厨师班的课程,厨师教大家做了很多东西。厨师端了一锅热巧克力,同学们都用手指沾过去吃。在厨房里是不许拿手指沾东西吃,其实厨师自己也很喜欢吃,可是为作榜样只好不吃了。

有一次玛蒂娜在校园生活里遇到了一个新同学,是印度来的。她们说说笑笑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

一次玛蒂娜的表妹小菜蝶要到他们那里过生日,玛蒂娜很高兴把她祖父留给她的小木马拿出来,造了一个木马小车子,小菜蝶很高兴,她轻轻地吻了自己的表姐一下。玛蒂娜心里很高兴哟!

还有很多玛蒂娜的故事都很好看。

讲了这么多玛蒂娜的故事,你们该了解她了吧?以后你们也去看看《玛蒂娜》的故事哟!

玛蒂娜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了一本《中国童书王》杨红樱写的《流浪狗和流浪猫》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读后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风景美丽的稻香村,后来却被巨星甜甜小姐改成了玫瑰度假村,村里的一户人家养了一只狗和一只猫,村庄改变后,它们就成了流浪狗和流浪猫,常在玫瑰度假村里游荡。玫瑰度假村是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在这里,高贵的波斯猫乖咪爱上了具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黑骑士,漂亮的宠物狗西施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黄大侠,黑骑士和乖咪的爱情没有阻碍,可是,西施狗的主人狗爸狗妈非常势利,她们把西施狗当作赚钱的工具,为了救下被主人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黑骑士和黄大侠为了救它,历尽了千辛万苦,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把西施狗救了出来。最后,黄大侠把它埋在高高的青山上,乖咪为它生下了四个孩子,它们很漂亮,长着乖咪的鸳鸯眼,黑骑士的黑得发亮的毛,有四只白爪子,是猫类中的稀有珍贵毛色乌云盖雪虽然黑骑士死了,但它看到自己的孩子,它觉得这是它最幸福的时候。

看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友谊,真正的友谊是为了朋友赴汤蹈火,我也了解了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为了心爱的人不惜一切。

玛蒂娜读后感 篇5

你相信幽灵的存在吗?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幽灵呢?在读完了《玛蒂娜和有趣的幽灵》这个故事以后,我就有了答案。《玛蒂娜和有趣的幽灵》是妈妈从图书馆给我买的“玛蒂娜”系列书中的一本,“玛蒂娜”系列丛书是我非常喜欢看的书,书中的玛蒂娜优雅又可爱,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感觉和我差不多大,好多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我也遇到过,所以读起来感觉很亲切。《玛蒂娜和有趣的幽灵》这本书讲的是关于幽灵的故事。说到幽灵,就是我们说的“鬼怪”,其实我原来也很害怕,玛蒂娜也一样。

玛蒂娜是从电视剧里看到的有关幽灵的故事,她整个晚上梦到的都是幽灵,一夜没睡好。第二天晚上爸爸妈妈和让都出去了,只有她和小胖在家,小胖是一只可爱的小狗,虽然能陪伴她,但是她的心里还是有点不安。她听到门铃的声音就去开门,却发现门口并没有人,难道是幽灵?她听到阁楼上发出的奇怪的声音,却发现是一群老鼠和猫头鹰。过了一会她又听到了门铃声,这次她从阁楼的窗户看到让在门口,是让的恶作剧!她决定做一个幽灵吓唬一下让,在小胖配合下,让真的是吓坏了,晚上主动去陪玛蒂娜睡觉,玛蒂娜在心里偷偷地乐坏了。

书中的玛蒂娜真是一个勇敢的女孩,虽然一个人的时候她心里很害怕,但她还是鼓起勇气跑到阁楼上去看个究竟。她也很聪明,她会做个“幽灵”并且能想到一些办法使它感觉更逼真,我想让以后再也不会用幽灵的故事吓唬玛蒂娜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幽灵啊、鬼怪啊什么的,这都是人们自己想象出来的或者别人故意制造出来的一种假象。所以我们不用害怕,同时,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去捉弄别人,否则也有可能被别人捉弄。

玛蒂娜读后感 篇6

女儿五岁了,很喜欢迪斯尼公主等等的公主故事,《玛蒂娜》读后感。但是那种童话故事毕竟离我们有些遥远。我找到了玛蒂娜,给我女儿买了它,和她一起读了这些朴素的故事,只想告诉她,我们在平凡的生活中也可以像公主一样生活。

一开始,我不确定我女儿是否会喜欢这个平凡的故事。没想到我女儿很喜欢。每天晚上,我们讲两个关于玛蒂娜的故事。于是我就又买了后面的一套。她向朋友两岁的女儿推荐了玛蒂娜的贴纸书,反响很好。

马蒂娜是个普通的小女孩。她不去月球,也不进行非凡的探索活动。她的生活和我们的相似(我想如果我们住在国外,我们可以说玛蒂娜的生活和我们的一样)。不幸的是,我们没有一套关于中国小女孩生活的书。)玛蒂娜在一个安静的世界里长大,和父母在一起。(看来很少有迪斯尼公主有妈妈,我觉得这不好。会有更多的女儿认为母亲很容易离开她。

而且没有妈妈的世界又都是很多苦难。)有小伙伴;玛蒂娜是一个聪慧勇敢的,慷慨有礼,开朗好奇的小女孩。她在平凡的生活中发掘很多不平凡的食物,并与小朋友们分享。

玛蒂娜的故事纯美有童趣,洋溢着春天般的诗意;画面唯美充满童真,处处泛出一种情与意,光与暖,读后感《《玛蒂娜》读后感》。玛蒂娜带给我们的并不是一种天才的教育,而是传达出每个孩子都应该拥有的健康快乐的生活。而今天中国的教育太多渲染天才教育的地方,关注孩子心灵健康的反而不多。

但是我们的孩子能成龙成凤的必将是少数,我们更应该培养孩子一颗在平凡中感受幸福的心,这样不管他们以后怎样的生活,我们都可以安心。

玛蒂娜是榜样,更是伙伴。合作伙伴可以一起玩。伴侣使我们的生活不孤独。孩子可以从伴侣那里得到鼓励,让自己的成长更加自信,从伴侣的错误和灾难中得到教育,更冷静地面对自己的童年品质和成长道路。

有了玛蒂娜这个朋友,成长之路一定会更温暖。

可以我们给孩子读书更想获得些什么新奇的东西,知识或者我们不能从生活中得到的东西。但是读玛蒂娜能让我们冷静下来,看到平凡生活中的美丽,暂时放弃权力。这不是件好事吗!对于妈妈来讲,玛蒂娜是一份铭久的情结,她是一个古典美的女孩;对于女孩来讲,玛蒂娜是一个生活中的玩伴,她做的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对于童年来讲,玛蒂娜的生活是一种理想的生活,虽然没有光怪陆离的魔法,但同样甜美。

希望我的女儿也能是自己生活中的公主。

玛蒂娜读后感 篇7

我看了《玛蒂娜和有趣的幽灵》这本书,是关于幽灵的故事。说到幽灵,就是我们所说的“鬼怪”。她整个晚上梦到的全是幽灵。

一夜没睡好。第二天晚上,爸爸妈妈和琼出去了。家里只有她和一只叫小胖的狗。虽然有小胖陪伴,但她还是有点不安。

突然她听到门铃响了,就去开门,但没发现有人。过了一会儿,她又听到门铃响了,这次她从阁楼的窗户看到了让进门,是让我们恶作剧!她决定做个幽灵吓唬让一下。

在小胖的配合下,我真的很害怕。晚上,我主动陪玛蒂娜,她偷偷地玩得很开心。

在书中,玛蒂娜是一个勇敢的女孩。虽然她一个人很害怕,但她客服了困难,很聪明。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鬼魂。所以我们不用害怕。但是捉弄别人是不对的。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玛蒂娜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玛蒂娜的怪邻居》我来讲一下内容玛蒂娜有一个邻居叫西克莱芒是个女巫但是玛蒂娜的小猫小胡子最近失踪了他们就想一定是西克莱芒抓走了第二天尼科尔和玛蒂娜来到了女巫师的家门前他们看了看里面每人就进了家。他们这找找那儿找找没有找到小胡子这是一个黑黑的背影在他们后面出现了他蒂娜和尼科尔下的转过身呀!女巫回来啦!尼科尔连忙解释说:”我们的猫不见了来找儿找找。“女巫大笑着说:”真新鲜,我要让你们长出6只耳朵还有一个有红又大的鼻子。“玛蒂娜连忙说:”求求您太太原谅我们吧求求您。“

这是女巫抓住玛蒂娜的胳膊尼科尔趁机从窗户跳了出去。女巫西克莱芒拿起勺子从锅里咬了一勺绿绿的东西往玛蒂娜嘴里放一边放一边说:”咽下去要不然我就让你变成青蛙。“玛蒂娜不爱吃韭菜汤或青菜汤可是她觉得喉咙里有一团黏糊糊的东西但是她还是咽了下去。

这是西克莱芒带着玛蒂娜来到一间小屋拿出一张海报上面写着:”女巫西克莱芒特别喜爱小孩子,千万不要错过她的精彩表演哦!“这下玛蒂娜明白了西克莱芒不是女巫师演员啊!西克莱芒还送玛蒂娜了两苹果将她说:”一瓶给你,一瓶给你的朋友尼科尔。“这下玛蒂娜离开了女巫的家尼克尔说:”小胡子——。“但她看到玛蒂娜手里的果酱时问:”这是西克莱芒给你的吗?“玛蒂娜高兴的说:”对是西克莱芒给的,其实她不是女巫是一位演员尼科尔接着说:“小胡子找到了在草丛里找到的,小胡子心里还是不烦心两苹果将害怕家什么怪药啊!

《玛蒂娜和小黄英》里讲的内容是,森林里有一只可爱的小黄莺,可是森林的`旁边住着一个坏心眼的巫婆,他只爱听癞蛤蟆粗鲁的叫声。

有一天,小黄莺又在欢快的歌唱,勿巫婆实在忍不住了,就对小黄莺施了一种魔法,嘴里念着:”小黄莺停止歌唱吧,变成一个小男孩。“刚好,这时玛蒂娜睡着了,当她醒来时,她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咦,这不是童话书里吗?

玛蒂娜看见一个小男孩在大声哭,玛蒂娜连忙跑过去问:”小弟弟,你怎么了?为什么要哭?咦,你不是故事书里的小黄莺吗?你在这哭什么?“小黄莺说我叫璐璐,是一个坏心眼的巫婆把我变成小男孩的。她还说,只要收集七根红羽毛,小黄莺才能变回原样。

接着玛蒂娜说:”我和你一起找,好不好?也许这样更快。“小黄莺说:”好吧。“玛蒂娜和璐璐先来到一个悬崖,璐璐说得通过这根树枝才能过去,玛蒂娜说好的。他们顺利的拿到了第一根红羽毛。璐璐说我们再去找第二根红羽毛吧。玛蒂娜说:”好。“

可是,这个故事太长了,我把这个故事的内容大概讲一下就好了。

玛蒂娜读后感 篇9

今天早早的醒来,捧起我最爱看的《玛蒂娜漫游奇境记》,每次看的都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说了个善良美丽的小女孩——玛蒂娜睡梦中发生的故事。

一天,玛蒂娜睡前读了一本故事书,看着她睡着了,她在书中进入了梦境。

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勇敢爱唱歌的小黄莺,它的名字在璐璐,它乌黑油亮的羽毛非常漂亮,它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事就是唱歌唤醒森林,但森林里住着一个很坏的老巫婆,她只喜欢听癞**的叫声,小黄莺清脆的叫声让她很恼火!

一天,老巫婆终于受不了了,听不见了。她给小黄莺施了魔法,使她停止唱歌,变成了一个小男孩。此外,她还得收集7根红色羽毛才能还原原貌。

玛蒂娜看到后,决定帮小黄莺璐找七根红色的羽毛。他们是怎样寻找红羽毛的呢?

第一根红色的羽毛在树干上。树干下面是一个很深的下谷,非常危险。但是,在玛蒂娜的帮助下,小黄莺璐璐顺利的拿到了第一根红羽毛;第二根红羽毛在一个有一幢房子那么大的猫的头上, 在猫睡觉的时候,璐璐慢慢弯下腰去够到了第二根红羽毛;第三根红羽毛在一个城堡里的卡拉波斯仙女的头上,在奥罗拉公主的帮助下,玛蒂娜和璐璐拿到了第三根红羽毛;第四根红羽毛在一棵非常高的树树顶上,在小精灵的帮助下,玛蒂娜和璐璐飞了起来,越飞越高,终于飞到树顶,拿到了第四根红羽毛;第五根红羽毛在喷火龙住的地方,喷火龙不停地在喷火,就在一块烧焦的石头下面,玛蒂娜和璐璐发现了红羽毛,她对璐璐说:“拿到第五根红羽毛,我们赶快跑吧!

”;第六根红羽毛在海洋的最深处,他们就潜到海底,在一个贝壳里找到了第六根红羽毛。

随后,玛蒂娜和璐璐来到了宝藏岛,世界各地的海盗把抢回来的宝贝都放到了这个岛上。第七根红羽毛就在其中的一个箱子里。然而,他们翻遍了所有的箱子,没有发现第七根红色的羽毛。

玛蒂娜对璐璐说:“别灰心,说不定第七根红羽毛就在巫婆的家里呢。”于是,玛蒂娜出了一个好主意,他们把所有的朋友都叫来,他们来到巫婆的家。

玛蒂娜对巫婆大喊:“老巫婆快出来,璐璐找到七根红羽毛了。”巫婆从屋里跳出来,说:

“不可能,第七根红羽毛在我手里呢!就是我手里这根。”小精灵闪电般的冲过去,把红羽毛抢了过来。

葛拉波夫从房子后面跳出来,把女巫吞了下去。

历尽千辛,终于七根羽毛收齐了,解除了璐璐的魔法,使它变回了原来美丽的模样。这样,小黄莺得救了,她高兴的说:“我好想念我的翅膀啊,我又可以自由的为大家歌唱了!

要是你想更加详细的了解到书中的内容,你也到书中遨游吧!

拇指班长读后感(汇编9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拇指班长读后感(汇编9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那就是《拇指班长——我的机器人邻居》,这本书我爱不释手,因为里面的故事内容生动有趣,人物非常活泼可爱。

作者以生动的文笔讲述了小主人公孔东东与他的同桌孔西西以及他的同学们、他的爸爸妈妈、他的新邻居发生的一系列有趣的事。由于小主人公与我的年龄相仿,而且故事就是围绕着小主人公的学习生活讲述的,所以给人一种很强的代入感,并且贯穿于故事中的一些科幻因素让我真正的沉浸于这本书之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尚晓娜姐姐,她写的《拇指班长》系列都很好看,每一本都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主人公孔东东家隔壁搬来了一个新邻居,孔东东的好奇心很强并且也很执着,他感觉到这个新邻居有很多奇怪的举动,于是孔东东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搞清新邻居这些奇怪举动的原因,期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比如“孔东东为了弄清楚这件事,想办法用珍珠奶茶将自己缩小,进入了陆大大家,但是由于陆大大和陆小小的出门,所以将孔东东锁到家里了,致使孔东东的父母误以为孔东东失踪,差点报警,”还有“孔西西利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斗篷多次拯救了孔东东”,还有“当孔东东利用陆小小的功能帮同学们写作业,之后被老师发现从而使陆小小被安装了坏人识别系统,把陆小小当成了坏人”。最终孔东东终于搞清了,原来新邻居陆大大所谓的“儿子”陆小小是陆大大研制的新型机器人并且通过与机器人的相处改掉了孔东东的一些缺点。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颇深,让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其优点,比如:孔东东的优点就是做事执着,但是做错的事也会承认错误并改正,孔西西的优点就是学习优秀并且乐于助人。孔子有句话说的好:“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不仅要知道自己的缺点更要看到别人的优点,克服自己的缺点,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能更加进步。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2】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又高又瘦的孔东东、人见人爱,活泼开朗的孔西西、又高又壮的鲁达达,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王老师、一丝不苟的孔东东的爸爸还有美丽善良的孔东东的妈妈。

这本书主要讲了孔东东的妈妈买了一瓶“面部保湿喷雾水”,她万万没有料到,这竟然是一瓶可以让人隐形的“魔水”,妈妈、鲁达达、孔西西,还有孔东东,相继变成了隐形人。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所有人都觉得措手不及。

就在大家急的焦头烂额的时候,一个穿着绿色裤子、红色上衣,戴着蓝眼镜和黄色帽子的神秘人出现了,他有一个非常了不得的名字,叫“甄苇大”,原来这一切稀奇古怪的事情都和他有关。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能随便乱买东西,买东西的时候要看是什么产品,不能像孔东东的老妈一样粗心,把面部喷雾水买成了能让人隐形的隐形水。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3】

这本《拇指班长》的出场人物是孔东东、孔西西、孔东东的妈妈、孔东东的、孔西西的妈妈、孔西西的、孔西西的、孔西西的和王(孔东东的)。

读完《拇指班长》之后,我觉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可是,就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他们班也是会乱套的,因为,孔西西是他们班的班长,把她变小了就没人组织他们班的纪律了,而且,孔西西也没的了。

孔东东知错就改,他以前听课很不认真,不爱举手发言,不按时交。但自从孔西西变小了之后,他就很认真的。我们也应该学孔东东那样,知错就改,认真学习。

孔东东还很关心他人,孔西西变小之后,他天天打电话问候关心孔西西。

孔东东很负责。他把孔西西不小心变小了之后,并没有丢下孔西西不管,而是天天去的时候,把孔西西放在的衣兜里,让孔西西也可以听到老师教的知识。

孔东东很聪明。有一次,一个酒鬼以为孔西西是一颗会动、会说话的花生,于是把孔西西吃下肚子里去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想了一个办法,把孔西西救了出来。

孔东东做好事不留名。有一次,一个阿姨炒菜的时候,没有关火就跑出去买酱油,结果着火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打119报警。消防员来了,把火扑灭以后,问是谁报的火警。孔东东没有说是他报的警,默默地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孔东东并不是一个没有优点的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有优点,“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所以,我们也应该用“发现美”的,去发现别人的优点。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4】

读完《拇指班长》之后,我觉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可是,就算孔东东不是故意把孔西西变小的,他们班也是会乱套的,因为,孔西西是他们班的班长,把她变小了就没人组织他们班的纪律了,而且,孔西西也没的学习了。

孔东东很聪明。有一次,一个醉汉以为孔子是一个能动能说话的花生,就吃了他肚子里的孔子。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想了一个办法,把孔西西救了出来。

孔东东做好事不留名。有一次,一位阿姨做饭时,没熄火就跑出去买酱油,结果酱油着火了。孔东东看见了,急忙打119报警。

消防员来了。把火扑灭后,他问是谁叫的火。孔东东没有说是他报的警,默默地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认为孔东东是一个没有优点的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有优点,“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们也应该用“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别人的优点。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看了商晓娜姐姐写的《拇指班长9》。小主人公孔西西是班上的班长,而孔东东却是一个调皮的“落后生”。他们的名字虽出奇的相似,却不是亲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30年后成为他们社会老师的孔子,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新的理念——与他人交换身份。借助“酸梅糖”蕴含的神秘力量,孔东东变成了父母,体会到了工作的不易;变成了李校长,使李校长想起了当学生的辛苦;变成了游戏里的武将,为自己“作弊”形为感到十分失落。他还和孔西西一起,让行动不便的老奶奶与疏于照料她的儿子交换了身份;让总考倒数第一的伊一一变成了班长陈云云;让喜欢破坏书籍的男孩变成了书店管理员;“513”。。。。。。

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看到孔西西老师见到30年前的双亲所说的话时,我觉得十分的感动;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你慢慢长大,父母会慢慢老去,交流的方式也会变得不同了。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他们的依赖和依靠。

是的,父母总会有一个旧的一天,他们不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小时候,父母是你的依靠;长大后,就他们依靠你的关心和赡养。

在看到孔东东的死对头——鲁达达的弟弟鲁家家和孔东东他们造出来的“鲁家家二号”一起“大闹天宫”时,我笑得前仰后翻:鲁家家骂人,鲁家家二号也骂人;鲁家家抢鸡腿,而鲁家家二号直接将口水吐在上面。。。。。。吕家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了。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只有从换位的角度去思考别人的感受,才能做好工作。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这本书名叫《拇指班长1》,她的作者是深受小作者喜爱的实力派文学家商晓娜。

好,废话不多说,让我来给你讲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这里的`主人公是孔东东,孔东东最大的敌人就是孔西西了,你们千万不要以为我们是一家人,它们只是名字凑巧而已。而且孔东东和孔西西还差个十万八千里呢。比如:孔西西学习好,孔东东就不行了。比如:孔西西嗓子好,孔东东嗓子差。而且孔西西每次唱歌比赛都能得到冠军。可孔东东每次唱歌就像兽类的尖叫,这唱歌比赛根本没有孔东东的用武之地呀。

孔东东差,孔西西好。这还算不上视为“敌人”的理由,最让我气得跳脚的是她经常告孔东东的状。

“王老师!孔东东上课看漫画书!”

“王老师!孔东东上学又带英雄卡!”

孔东东真怀疑孔西西眼睛里安装着红外线探测器,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对孔东东监视。

孔东东搞了个恶作剧——趁孔西西不留神,在她的珍珠奶茶撒入胡椒粉……不妙,孔西西喝下了特调制的珍珠奶茶后,居然变小了!在斗志斗勇的过程中,孔东东开始佩服班长了(孔西西)为了让孔西西恢复了正常的身高,孔东东开始研究解药,不妙,把自己也变小了。

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孔西西,虽然她是小人,但可以霸单人床,还可以赶走坏蛋,行侠仗义,我真希望自己可以像孔西西一样足智多谋,面对困难时,想尽办法,赶走坏蛋。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努力读了《拇指班长——追踪怪同学》。这本书我反复读,内容很有趣,我读得很有真实感。

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肚子里有一千只小虫》一章。孔东和孔西斯找了显赫的妹妹Shing,带她去了冰淇淋店,说明了她和浩浩的来历,就给了她冰淇淋。最后她拒绝了,只好给她冰淇淋。谁知道她吃完的时候肚子里有一千只小虫子,浩浩浩闻风赶紧把她带走了。可以看出他对他妹妹的爱。

这种经历我也有过。上课不知道为什么吗?肚子疼,李老师给父母打电话,结果我父母都去外地出差了。李老师亲切地问我。“家里还有什么亲戚吗?”我摇摇头没办法。李老师上午的课不得不给别的老师代课,把我带到了医院。我问李老师:“今天不上公开课吗?怎么有时间带我去医院?李老师回答说。"我已经把公开课改到明天了。“我焦急地说。”那这样就不会失去信仰了。我走就可以了没必要在一起。“说完我就出去了,最后我忍不住痛苦地叫了起来。李老师急忙来扶我,李老师感兴趣地问道。”你还好吗?各位,像我的孩子一样,孩子生病了,做父母的人怎么能不关心呢?“我热泪盈眶。李老师又说。"你们努力学习是对我最大的回报。“而且李老师带我去医院吃药后心情好多了。当我回到教室时,学生们都关心地问我。”还会痛吗?你不舒服吗?好多了吗?“我幸福地说:“谢谢!

我有两家,一家是一家,另一家是半户。我们这个班是一个大家庭,一个幸福的大家庭!爱,无处不在!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8】

我们班的图书角,有一套特别受欢迎的小说,它就是大家都抢着读的《拇指班长》系列,大家都爱读!我呢,当然也不例外。这是一套想象小说,他的作者是实力派儿童文学作家——深受小读者们欢迎的商晓娜姐姐。

拇指班长讲述的是班长孔西西喝了落后生孔东东特制的朱古力味珍珠奶茶,突然就变成了拇指人!没错,就是和拇指一样大小的拇指人。可是拇指班长孔西西没有退缩,没有胆怯,她不断与落后生孔东东进行斗争。慢慢地,反而是孔东东开始佩服起了班长孔西西,于是孔东东抓紧时间研究解药,希望能把孔西西变回来……

拇指班长有11册,分别是《我把班长变小了》、《酵母汤密码》、《乱套的教室》、《看不见的班长》、《拇指人的秘密行动》、《文具盒里的爸爸妈妈》、《吃糖果的超人》、《“班长号”时空快线》、《住进别人的.身体里》、《时空快线再出发》、《图书馆奇妙夜》。

从拇指班长这本书里,我学会了做人要像班长孔西西那样有同情心,乐于助人,遇到困难不退缩,不能像孔东东那样随意捉弄别人。还要像孔西西那样上课专心听讲、做一个有知识、有智慧、有勇气的好孩子。

这段时间,我们开展了明日阅读活动,所有的同学都到图书角借书,把图书角弄得乱七八糟。每周五我都留下来整理图书角,张扬同学就是一个非常乐于助人好同学,她常常主动留下来帮忙整理。可是,偏偏有一些像孔东东一样的捣乱鬼,使我们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这些捣乱鬼把书随手乱丢,还经常把书带走,我们为了把书重新归位,要花很大的精力。这周五我们整理书的时候,张扬发现学校给我们捐的马小跳系列居然只剩两本,少了好多本,我们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拇指班长也少了一本,还有很多书也不翼而飞了,难怪我觉得今天图书角的书特别少。我希望全班都好好读读这套书,多像孔西西学习。这样,我们的图书角就会整整齐齐!我们的校园就会文文明明!

拇指班长既好看,又能学到许多道理,故事总是扣人心弦。我看到拇指人危机重重的时候,心都要跳出来了!每次他们化险为夷,我都感觉很开心。可惜,到目前为止只有11本,我真希望作者还能再写第12本。

拇指班长读后感【篇9】

暑假里,我读了5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拇指班长8》。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过寒假的时候,孔西西突发奇想,想回到清朝去看一看。于是她带上了孔东东,借用了“酸梅糖”的力量,穿越来到了康熙年间。他们遇见了12岁的康熙小皇帝,并与他成为了好朋友,而后三人又一起穿越到乾隆年间,说服乾隆跟他们一起回到21世纪。21世纪的文明让康熙和乾隆赞叹不已,他们陶醉在了高科技的生活里。不料王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又把他们带到了1以后的22世纪。

我对22世纪充满了好奇,所以我认真仔细地读着。22世纪的地球被一团迷雾笼罩着,人们太贪图安逸享受,出门就开车,不走路,交通拥堵,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大部分的动物都灭绝了,幸存下来的几只也都关在笼子里。这时的鸡,鸭,鹅,兔都变成了稀有动物。看到这里我简直惊呆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环境严重污染,资源严重短缺”这就是原因。人们再创造世界的同时,也在毁灭着世界。江河湖海都干渴了,地里的庄稼也没了收成。人类长得又矮又小,我猜他们多半是给饿的。人类的脑袋大,四肢小,我想那是因为人们光动脑子想着怎么偷懒,图安逸享受,懒得动的缘故。

怎么我们的世界会变成这个样子呢?太可怕了!我们一定要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从我做起,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保护世界吧!只有这样,到了22世纪,我们的世界才能更美好!

万物简史读后感(汇编9篇)


在写作品的读后感中需要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比如我们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就能从书中得到人生答案。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写法不同于一般的议论文,这份特别的“万物简史读后感”定能让您满意,以下资源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关注!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1

科学是一扎无字书卷,在素色的纸上,人们将一点一点历史写下,一点一点智慧写下,一点一点执着写下。当书卷成华章时,我知道,这便是人生。

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被翻开,被开封的同时还有积淀于人类历史中已久的智慧。我渴望读它,读懂它是如何“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奥本海默、居里夫人……《万物简史》将这些现代科学发展史上缀着的群星一一罗列,造就了闪烁璀璨的美丽科学星空,勾起我无限的幻想。

科学并非是披着华美袍子的贵妇,它是一位青年,带着一点理性,一点冷酷俯视着物质世界。

犹记书中那位目光敏锐的科学家,诞生于十八世纪末的法国,用双手将科学推进入现代。他的名字是安托万?洛朗?拉瓦锡。那一位一边挣钱一边从事科学的推动者。他的重大意义并非发现了什么新的元素,而在于“严格化、明晰化和条理化出了力。”

科学正是如此,而比尔?布莱森,这位闻名遐迩的非虚构作家,却从幽默独特的文风中将晦涩、枯燥之感一扫而尽。例如: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奇点;牛顿将一根大针插入眼窝,为的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雷雨天放风筝;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点击强度实验,以致失去知觉……这些奇闻轶事向我们展现了沉迷于科学的、千奇百怪的科学家们的事迹,让一位位科学巨人们生动立体地向我们款款而来。

比尔?布莱森以轻松生动的语言把从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史的产生的历程展现在我们眼前,同时又将自然科学巧妙地嵌入书中,令人顿生阅尽万物万象,纵横亿万光年之感。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2

绝对静止的不存在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 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的位置,《万物简史》读后感。

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处境比他人更优越。——时间简史?霍金

昨晚深夜,小涛很兴奋的给我推荐了一本好书,那就是比尔?布莱森著作的《万物简史》。一看名字我就喜欢,好的科普读物完全可以当作哲学书来读。就像霍金著名的《时间简史》,在这方面的造诣简直达到了登峰造极。

赶紧登陆当当网站,搜索到这本书,看到她的内容简介的时候,购买的欲望立即高涨,当当是这样推介《万物简史》的:“本书在讲述科学的奇迹与成就的同时,还浸润着浓郁的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做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一个美国小读者的

父亲说,读过《万物简史》之后,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作者认为,这是一本书所能获得的最高评价,读后感《《万物简史》读后感》。”

评价如此之高,实在是让我心痒难搔。下了订单,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送到,经验告诉我最快也要两天时间,那么周末我就可以仔细阅读了。求知,一直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之一。失去了求知欲,失去了对世界的好奇心,简直是难以想象的损失。

曾经反覆阅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睿智的思想,平易的语言,让人一看着迷,他所展现的世界,充满思考与未知,发人深省。我是一个喜欢幻想的人,科幻一向是我的最爱,期待着有生之年,能通过虫洞做时间旅行,无疑是今生最刺激的事情。后来又看他的《果壳中的宇宙》,里面有许多玄妙高深的思想,超弦理论,膜世界等等,充满了奇妙的幻彩,不过说实话,物理不是很好的人确实很难理解,虽然霍金已经尽量写的平易并图文并茂了。

《万物简史》又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精彩呢?作者比尔是个著名的旅游家,相信他独特的视角会给我们带来别样的惊喜。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3

进入校长室,我的眼球被这本书吸引去了,我在想,难道这本书是记载每个事物的发生、发展和死亡过程吗?我好奇,决定暑假期间抽空把这本书看好。

《万物简史》的作者是一个很有名的美国作家——肯﹒威尔伯,从整体上看,本书内容精炼而紧凑,分三大篇章,第一编《演化中的大精神》,第二编《演化中的大精神所达到的境界,第三编《平地》。题为"万物简史"十分宏大,令人难以置信。然而,它恰恰陈述了它所陈诺的内容,它有着宽广的历史跨度,从创世大爆炸直到枯竭的后现代的今天。

沿着这条路,肯﹒威尔伯采用一种简单的、让人容易接受的对话体娓娓道来,试图弄清楚人类在物质、感情、智力、道德、灵性上经常被困忧的一些矛盾的形式。

读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是说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因此我对它来了兴趣,我认真地阅读这本书的简介、作者译者、序言、目录、引言。

哦,幸运的是,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怎么有用的东西,在这本书里显得尤为生动。以下我摘录引言中的一段话:‘因此,在过去38亿年的不同时期里,你先是讨厌氧气,后又酷爱氧气,长过鳍、肢和漂亮的翅膀,生过蛋,用叉子般的舌头舔过空气,曾经长得油光光、毛茸茸,住过地下,住过树上,曾经大得像麋鹿,小的像老鼠,以及超过100万种别的东西。

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演变步骤,只要发生哪怕最细微的一点偏差,你现在也许就会在舔食长在洞壁上的藻类,或者像海象那样懒洋洋地躺在哪个卵石海滩上,或者用你头顶的鼻孔吐出空气,然后钻到18米的深处去吃一口美味的蚯蚓。'

乍看一下,好像是在贬低人类一样(至少我有过这种感觉,但我不介意),但是这段话确实形象的描述了生物的进化史,或者说是组成细胞的原子的一生。就像书里说的,也许我身上的某一粒原子,在它那绵长的生命中,曾经是秦始皇龙袍的组成部分也说不定。我已经看完了这本书,但我发誓在我看过的章节中,我还记得最多的东西是出自第三部。这并不是说别的章节不好,而是说明了人的记忆力有限。我想,第三部带给我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说,如果你想在一滴水中用肉眼看清一只草履虫,那么你需要把这滴水的直径放大到12米,如果你想看到同一滴水里的一个原子,那你则需要把水滴的直径放大到24公里宽。比如说,一个原子的寿命有十的三十五次幂年,或者还要多,所以你的一部分极有可能比地球还要古老。又比如说,一个原子中真正有很大的密度的是它那小的可怜的原子核,而如果没有原子核外面的电荷的话,你可以从墙上穿过去,所以与其说你是坐在板凳上,不如说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4

《万物简史》这样的书名,在西方有着非常古老的传统。古代和中世纪的许多着作,都喜欢从“天地开辟”时谈起,一直谈到那时的当下,搞得象一部百科全书。如果仅仅从形式上与那些古代着作相比,本书也可以视为一部关于现代科学的通俗百科全书。

本来是介绍现代的科学知识,包括宇宙的结构、地球和其它行星的状况、核物理、相对论、生物、生命、进化、遗传等等。科学知识难免有抽象枯燥之处,但是作者在叙述中不时穿插着大量科学家、发明家的遗闻轶事,让你读起来能够兴味盎然。有什么办法呢?人们就是更愿意读遗闻轶事而不是读科学定律。

这本书谈不上精深,读过之后也就是可以对现代科学有个大概的了解,也不见得可以弄明白多少科学概念,但可以给你提供许多与科学有关的谈资,让你看起来象是对科学相当了解的样子。也许正是这一点吸引了读者吧。这样看来,本书将书名取作《万物简史》,其实实在有点夸大其词。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作者在叙述那些科学概念时,确实能够做到简洁明快,让人能够比较容易理解;有些比喻细究起来也许不甚准确,但确实有让人印象深刻的效果。比如谈到爱因斯坦著名的质能公式的意义时,作者说,一个中等身材的普通人,他的血肉之躯中蕴含着30颗氢弹爆炸的能量,“要是你知道怎么释放它”的话。

书中那些科学家的遗闻轶事,有时相当夸张(当然也有价值),比如说著名的埃德温·哈勃“是个顽固不化的说谎大王”、“英俊到了不适当的程度”,而达尔文的父亲因为达尔文学习成绩平平愤怒责备他“什么都不挂在心上,你将丢你自己和整个家族的脸”之类。以前我们国内的普及读物习惯于将科学家描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们道德高尚,作风正派,一心为人类的福祉而奉献。而读读这本《万物简史》,你就会深感“科学家也是人”这句话是多么实在了。

这就是《万物简史》,一本既是关于科学知识的有一点系统性的普及读物,同时又可以说是一本颇具人文关怀的现代科学史着作。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5

放下手中厚重的书籍,却久久不能忘怀,是科学的神奇?还是对自身的探索?在这本被美国着名媒体纽约时报称为“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中,作者以一种区别于普通科普图书的通俗易懂和引人入胜方式让我们折服。

《万物简史》是一有关于现代科学发展史的书,其作者是美国比尔·布莱森。

比尔。布莱森是世界知名旅游文学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乏味的知识在他信手拈来。

布莱森曾在英国居住20年之久,在20年中他无时无地不在学习英国的人文风貌,从而使在《万物简史》中英国式的幽默和美国式的搞笑同时出现,佩服的是不仅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冲突还很好地融合了起来

在书中不仅涉及了宇宙,天文,物理,化学,科技,生物,古生物,航空,甚至是生命。

在书中的有一节介绍了细菌世界,当你安然入睡时,你会不会感到一丝不适?其实在你的床上还住着超过200万的螨虫,它们以吞吃你的头皮屑为食,听起来很恐怖吧!

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人类多么渺小,大自然的神奇。

可总是有人不服从大自然的安排,试图逆转大自然,可结果呢?不用说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与大自然对抗的结果自然是灭亡。

作者曾经不止一次说过地球是幸运的,因为我们生活在太阳比较稳定的时代,当它从星云开始形成,一直到红巨星、白矮星,最后的灭亡,这一过程大约要经过100亿年,我们正好生活在壮年的红巨星这一段时期,它不像新星那样有活力;同时又不太老,有大量的物质可以让它以每秒钟大约400万吨的速度自由持续的挥霍,用来维持地球上所有生物的生长和生存。但最重要的不止如此,我们的地球恰好有水的存在,这是我们生命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总而言之这本书囊括了众多领域,可以使我们的知识累积有一个质的飞跃。

当我真正放下这本书时我发现世界不再沉闷了,因为我通过《万物简史》这扇窗户了解了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的精彩带我们去发现!

正因为有无数个祖先对生命的热爱和执着,对生活的小心和认真,才换来了一个可以坐在这里打字的我,以及此时也许正笑着看这篇文章的你。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6

我今天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的巨著《万物简史》———一本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的书。作者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语言,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惊奇和感叹组成了本书,历历在目的天下万物组成了本书,有益于人们了解大千世界的无穷奥妙,掌握万事万物的发展脉络……

作者用漫谈的方式,通过讲述各种历史逸事把难懂的科学概念写的生动可读,把枯燥的东西讲得引人入深。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地球是如何形成的?生命是如何出现在地球上的?世间万物是怎样演进的?人类是怎样的一步步成为地球的主宰的?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永无休止的好运。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山顶,生命的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作为人类,更是神奇!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我不禁感叹生命的可贵以及存在的美好!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新闻上屡屡传来因为各种不顺而轻生的新闻,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他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自己出现在地球上。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苔原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生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捍卫。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都潜藏着危机。战争、地震、火、瘟疫……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命的存在”而努力,勇做生命的捍卫者!

生命短暂而灿烂,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人类的出现要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按此推算,我们到现在的全部历史也就短短几十秒,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

看完《万物简史》,我感觉万分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我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知足、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亲爱的同学们,请热爱你们的生命,珍惜、感恩你们所拥有的!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7

从浩瀚的宇宙到微观的细胞,从地球的行程、人类进化到现代科技的发展。作者都像是在用一种说评书的方式娓娓道来,使人沉浸其中,却又爱不释手。这本书内容涵盖极为广泛,天文、地理、理化等等皆包罗其中,可以说是一本老少皆宜的科普读物。虽然只是匆匆掠读,但也深感受益匪浅。作者在用大量的文字、数据讲述了行星的演变、以及人类主宰地球的过程,最后笔峰一转,明确表明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我们人类将会走多远,将会走向何方。当前人类对地球资源肆无忌惮的消耗、破坏,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如雾霾、臭氧层破坏等等,如果不进行制止,会加速人类在地球上的消失。

但是,我们也不要过于悲观,“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作者在文中讲到“我们已经被选中了﹍我们应该是最优秀的。 ”历史的使命已赋予了我们!不论老少,我们都应该立刻行动起来,加入到拯救地球的`活动当中。

万物的根本、浩瀚的宇宙、汪洋的大海······你知道地球的大小?你知道大陆的移动?你知道微生物有多少?你知道······你有没有梦到自己飞向遥远的太空?你有梦见潜到深海中去寻找美丽的珍珠?

一本《万物简史》会告诉你答案。在众多的书中,我为什么选《万物简史》,是那一张张精美的插画,一页页扣人心弦故事,从插画到思考,从思考再到想象,从想象再到回味。

了解地球,了解生物,了解宇宙。这生命的美妙,像是一首优美的歌曲,对万物感恩,感谢上帝让我们来到地球。

把人们看不懂的相对论,用自己的语言解释了它。

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这就是《万物简史》的主旨,但人们的破坏,造成了地球主人的厌恶,如果有人来到你家,到处乱翻,到处破坏,你还会高兴吗?

我们要感谢地球收留我们人类,我们最好不要去破坏,既要去保护,又要去增添色彩!!如果办不到,你的“家”就会遭到地球主人“破坏”。就是一本书,让我们学到了知识,懂得了地球和其他“客人”的珍惜!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8

暑假老师推荐了一本《万物简史》,让我回味无穷。

这是本带插图彩绘的科普书,作者比尔·布莱森运用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笔法,结合有关现代化科学的发现,带领我们从微乎其微的质子、电子、中子、原子、分子一直漫游到浩瀚无际的`太阳系、宇宙;带领我们沿着时光隧道漫游,让我们知道“世界是怎么从无到有”。

它大大的拓展了我的视野,使我感觉到宇宙,地球,生命和人类的种种伟大和神奇。使我这个不喜欢看科普书的人也被它的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所吸引。

比如,门捷列夫“从北美洲的单人纸牌游戏中获得的灵感,按点排成纵行,纸牌按花色排成横行”,从这个故事中让我悟出了化学元素周期表的真谛。比如,一个人的DNA有多少个亿的密码字母?居然有32个亿的密码。再比如,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等等。总之从DNA到恐龙,从冥王星到三叶虫,从臭氧到地震,从天气到海洋,无所不包、无所不谈。再配上可爱的彩色插图,让我轻松看完了并懂得了很多知识,感到世界是如此的惊奇和美妙。

朋友们,你也想知道吗?那就看这本《万物简史》吧,它会带你到科学中遨游的。

万物简史读后感 篇9

最近读了一本著名的科普书——《万物简史》,作者是美国的比尔·布莱森。

这本书讲述了宇宙的许多奥密,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点到无限大的宇宙;从无数的元素构成我们的太阳系;从无数岩石构成我们的地球;从地球的诞生到人类社会的发展,一切都无比的神秘,无比的复杂,但这本书却从天文、地理、数学、化学、物理等多个方面来讲述这些事物,使它们成为有趣的知识。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二部——地球的大小,讲述了很多的科学家不畏艰辛、不断的对地球进行研究,这是人类的好奇心理造成的。诺伍德为了测量地球1度经线的长度历时两年走了330多公里;布格和孔米纳花了10年的时间证明了地球赤道略鼓,两极稍扁;马斯基林为了测量山的重量花了四个月的时间不断的计算;玛丽·安宁为了挖一块蛇劲龙化石花了10年时间。

多亏第一代原子科学家的献身精神和不畏高度危险的工作,现在的我们才越来越清楚,地球是古老的。

通过阅读,我懂得了地球的形成;懂得了地球的周长;懂得了地球的质量;懂得了地球的年龄;懂得了地球的结构,而这一切,都是科学家们通过不断的努力得来的!

生命!地球!宇宙!很多的知识都被作者用清晰的笔法汇集到此书。通过这本书,我发现了科学的有趣,我了解了宇宙,了解了,了解了生命,了解了万物!越了解生命,我越觉得生命的不易,越了解地球,我越觉得地球的珍贵,正因为科学家们的努力,我才能懂得那么多的知识。

事物的发展和完善是靠着许多人努力奋斗来完成的,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要努力学习科技知识,发明创造更多更好的事物!

孔乙己读后感悟汇编9篇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您准备的有关《孔乙己读后感悟》的内容,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1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2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是在几年前,那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今,再次品读《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许门道。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想否认。古语有之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万恶之人。孔乙己的“善”是在我仔细读了三遍后才看出来的,这或许是因为我一直把孔乙己定格在某一位置上。从他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表露无遗,一个善良的老头跃然纸上。

孔乙己的“恶”这里,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为的坏人,而是指令人厌恶,憎恨之初,这可谓是比比皆是。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若他在学问上有所成就便罢,可他是于此一事无成呀!因他一直以读书人自居,所以他在短衣帮面前炫耀,岂料他这更是降低了自己。他读书不得进学,有不会营生,却还狡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酸偷吗?”读书人,读书人,又是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光荣的称号。读书是为了学到知识、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应该是会给人们创造幸福的。而这一切到了孔乙己身上,便被曲解得一团糟。“读书人”被孔乙己用来做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资本,而学的知识更是被孔乙己用来做掩饰的借口。这让我不得不问一句:“读书人对孔乙己来说,意义何在,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可悲,可笑,正是因为孔乙己读过几年书,他变得越发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认识已定的事实。生活、未来对于孔乙己来说是一片模糊,他一直生活在自欺欺人当中,他或许认为他是在尽一切保护他仅存的尊严,可恰恰是因为这些让他丧失了一切。他的行为让人厌恶,让人觉得可笑,这正是他“恶”的根源。

后记

对于处于现代社会的我们来说,真得很难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只觉得他真的是不可理喻。孔乙己到底在想什么,我猜可能谁也想不透。我时常回想问道:“孔乙己,如果你还有一次重新活过的机会,你会怎样面对你的人生,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或许,没有人能回答我。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3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4

说到鲁迅先生笔下知名的人物,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个人了: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撮乱蓬蓬的花白胡子长在下巴上,还时常穿着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好似十多年没有洗没有缝补了。他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他姓孔,名字不详。人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没错,就是孔乙己。

最近,我翻阅了鲁迅先生写的这篇短篇小说《孔乙己》。

短篇小说《孔乙己》,通篇以一位不谙世事的小伙计口吻;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凄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着深沉的批判力量。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科举制度之中找不到自己位置的落魄书生,众人对他的奚落与嘲讽贯穿于整个故事,读来令人感到悲凉和心酸,小说弥漫着浓郁的悲剧氛围。伟大的鲁迅先生给广大同胞们开出了一剂良药,希望拯救人们的灵魂。我不禁为鲁迅先生的文笔所震撼,字里行间都令人回味不已。

孔乙己是一个可怜的书生,他迂腐又有点高傲,善良又好吃懒做;孔乙己,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我非常同情他。他是众人眼中的一个跳梁小丑,更是众人的一个取乐的对象,仅此而已,但却又不止如此。取笑孔乙己的众人,又何尝不是权势更高的人眼中的孔乙己呢?在那个社会背景下,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之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和同情都被扼杀了,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自私冷酷。在那个时代里,底层的人民生存艰难,唯一的出路便是参加科举,然后求取功名。书中的孔乙己其悲惨下场就是一个警示。人人都嘲笑孔乙己,但人人不也都是一个个不一样的孔乙己吗?

再看看我们生活的周边,学习的环境,也还是有很多这样的孔乙己。光有一腔热血,却羁绊于现实,折服于环境,让抱怨去抗衡嘲笑,虚荣心至上。我认为更重要的坚持,比如养成好习惯;宽仁利己,长期坚持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更比如说完成作业,持续的做到正确率与工整。持之以恒是关键。让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面对所有的未知,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用坚持去战胜困难,用热情去对待学习,用善良去拥抱生活。小人物也可以有大天地!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5

戴教师的话: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此刻孩子的眼界必须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样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杯具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我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终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能够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终,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我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于是,丁举人能够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述他“身材高大”,他是有本事自我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述,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明白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当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6

这篇小说以一位不谙世事的酒店小伙子的口吻,不动声色地讲述着孔乙己的悲惨遭遇,貌似平淡轻松,实则蕴含深沉的批评力量。 孔乙己自身的可笑,正是作者对封建文化,封建教育制度的嘲笑,讽刺,揭露以及批判。作者对孔乙己被侮辱被损害的内心痛苦与悲哀,,给予了一定的同情。小伙计的笑是不经意的,“附和着笑”。邻家孩子的笑,并非恶意,是“听的笑声”“赶热闹”的笑。短衣帮的笑。是为孔乙己不伦不类的样子。故弄玄虚的语言,迂腐无能的性格而笑,以求得无聊生活中的片刻而活。这是“病态社会”所致,反应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冷淡无情。掌柜及穿长衫的人的笑是以欺凌,玩弄为目的的笑,这是阶级本性所决定的。

虽然孔乙己是酒店们取笑的对象,酒店里的人们肆意逗笑。取笑孔乙己。有得顾忌地去戳他性灵上的隐痛。但在孔乙己的心中,“茴”字有四种写法就是真理,无论别人如何嘲笑,多么冷漠,他从不放弃对心中真理的执着,仍然恳切的说:“不会写吧……我教你。”在那个落魄的时代,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需要多大的勇气?我们可以赞颂哥白尼,赞扬华盛顿,为什么就不能认同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7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孔乙己读后感二: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8

鲁迅的笔下,活跃着一个迂腐寒酸的文人——孔乙己。人们笑了他几十年,也感慨了他几十年。

人们有时不免仰天长叹:“科举制度究竟残害了多少人?有多少孔乙己似的悲剧?”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谁都想:挨过十年寒窗,有朝一日能够扬眉吐气,光宗耀祖。科举制给人们带来了升官的希望,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的挣扎。曾记否,古时的范进,从年轻考到白发,屡考不中,屡败屡战,偶然成名后喜极而疯,又是多么不正常而又正常的事。继而,又出现了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之人---孔乙己。”他在心底种满了功名的野草,经周边的风雨吹打,愈加疯长了。对于他的爱慕虚荣,迂腐可笑,世人总是鄙视奚落,哪有人体谅他内心的悲苦。虽然封建社会这样的多余人不只他一个,但在孔乙己身上都可观出他们的影子。孔乙己是他们的浓缩,孔乙己的悲剧是对科举无声的抗议。

偏偏,孔乙己不知自己的处境、地位,奢求那些可望不可及的地位,常想着能够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将死尚不觉悟。目光高高在上的他不愿沦为一个自食其力的短衣帮,也不可能成为丁举人这样的幸运儿,只有当一个怪异的科举弃儿。他没有想到,自己所热衷的科举在蚕食着他的思想,蚕食着他的躯体。

大概,他算是一个科举狂吧。不愿放下架子,不愿脱下那唯一的长衫,不愿失去“自己是读书人”的信念。

殊不知,古今多少“科举狂”,但同时,也有清醒的另类派。《儒林外史》不愧为我国古典讽刺小说的精品,可传世名作竟出自屡考不中的吴敬梓手中;蒲松林名落孙山,居于茅房,在清贫中写下了《聊斋志异》,流芳百世;科考无门、举酒常赊的曹雪芹用坎坷一生写下了中国现实主义小说的绝唱《红楼梦》……所以,科举既培养了房玄龄、包拯、范仲淹、苏轼、欧阳修等这样的良相名臣,也有范进、周进这样的考虫,更有像孔乙己这样满口“之乎者也”社会的多余品。而真正的学之大者是吴敬梓之类有学问有清醒的头脑,在看清科考的本质之后,虽然科考无名,但脚下有路,积极另辟蹊径,昂扬执着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杰出贡献,而青史留名。中毒颇深的孔乙己,真正成了古人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不理解:科举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应该用自己的所长,积极投入社会,打开自己人生的新局面,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呢?应知道条条大道通罗马的道理,只要你自强不息,谁也不敢小瞧你。

孔乙己热衷科举,终被淘汰。如果他找准位置,耕读治家,又将是何番情景?试想就是诸葛亮似的卧龙在出山之前也是躬耕陇亩,何必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何必脱不下那又破又旧的长衫?识时务者为俊杰,应该是我给孔乙己们的忠告!

孔乙己读后感悟 篇9

鲁镇宾馆的经营模式与其他地方不同。晚上下班的工匠们喜欢花钱买铜,买一碗酒,加上八角或小菜,慢慢品尝。这篇文章也描述了饮酒的氛围:穿着短衣服的顾客站在门口,喝了几杯,而穿着长衣服的顾客则进入旁边的房子,慢慢坐下喝酒。读完这篇文章,我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知道这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服的人大多是下层社会的穷人,穿长衣服的人大多是富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迂腐而贫穷。虽然他还是一个学者,但他多次得不到一等奖,最后他很穷。即便如此,他也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袍站着喝酒的人。虽然他的衣服很破旧,但他总觉得自己以前是个有钱的穷书生。

孔乙己的字写得很好。他可以替别人复印,勉强维持生计。但是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什么也不做,只喝酒。不到几天,连拿着书、纸、笔、墨、砚的人也一起消失了。没有人要求他抄写几遍。

更重要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他点了一盘八角豆喝。一群孩子围住孔乙己,他给他们吃了八角豆,一个接一个。吃完豆子,孩子们仍然没有散开,眼睛盯着盘子。孔乙己慌了,伸出五指盖住菜,说:“不多,不多!它有多重?并不多。孩子们都笑得前仰后合。鲁迅先生用温和幽默的语言描绘了孔乙己这个贫穷、乖戾、迂腐的人物。

在故事的结尾,孔乙己的结局是这样叙述的:中秋节前两三天,店老板正在慢慢地结账,忽然说:“孔乙己很久没来了,还欠着十九个铜板呢!”一个酒鬼问:“他是怎么来的?”他得到了折扣。”

“他还在偷东西。这一次,他头晕目眩,就把它偷到定居家里。是从他家里偷来的吗?”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首先,我写作,然后我战斗。午夜之后,我得到了折扣。”

“然后呢?”

“谁知道呢?也许死了。”

中秋节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初冬时节,有一天,店主正在招呼客人,只听见有人说:“温一碗酒。”声音虽然很低,但很熟悉。孔乙己正坐在对面柜台下面的门槛上往外看。他的脸又黑又瘦,身材走样了。他把腿交叉起来,在下面垫了一个香蒲袋,用草绳把它挂在肩上。“孔乙己?你还欠19英镑!店主说,孔乙己回答说:“这里……”下次付清吧。这是现金。这酒很好。喝过酒后,他慢慢地走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他可能已经死了。

孔乙己让我觉得可怜可笑,但他悲惨的人生和悲剧性的结局无疑是那个时代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那个时代的特点是丛林、冷漠无情、愚昧和封建。鲁迅先生,我们伟大的文学家,用他犀利的语言和犀利的笔触,鞭挞和讽刺当时的丑恶现象。让我们了解当时的社会现状,也鼓励我们的祖国新一代不要忘记国耻,努力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2024儿童敏感期读后感(汇编9篇)


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写出让人满意的读后感?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拓宽我们的视野。 读后感是通过写作记录阅读体验和心得的方式,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您搜罗的“儿童敏感期读后感”,请看完这篇文章后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1

其实家中早就有孙瑞雪著的《捕捉儿童敏感期》一书,也忘了当初是为什么买的了,放在书架上一直没有看。那天在**上看到一个家长的读后感,其中谈到本书,猛然想起来了家中也“藏”有该书,就拿起来读了读。没有想到,一读起来,就放不下了。

利用周末,一口气读完了。感触颇多,记录下来。该书收录了200多个孩子的敏感期真实案例,通俗易懂,并针对每个不同个案例作了详细的点评,全面深入地揭示敏感期这一生命现象。

读了这本书后,使我清楚地了解儿童成长的规律以及孩子顺利通过各个敏感期的关键所在,从而让每个孩子在爱和自由中健康成长。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的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在敏感期发育完全的儿童,思维清晰、开放、安全感强,能深刻理解事物的特点和本质。

0—6岁的儿童,而敏感期没有得到良好发展的孩子,到了6—12岁还会有弥补的机会,但是,这有个前提,那就是6—12岁期间,儿童必须有一个充满爱和自由的成长环境。现实是,在学习的压力下,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很少得到心理上的帮助和照顾。

儿童也各种各样的敏感期。各种敏感期结合起来,与她共度了6年。在这六年中,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敏感期。

如果没有外界(家长和老师)的干扰,各种敏感的运动,她会得到全面的发展。否则,孩子就具有修复功能,这将占用其他时间和场合来弥补。如果在六年内没有弥补,孩子的发展就不全面(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其他问题——潜力)。

联想到最近在美国发生的32人命绝枪下的**,那个韩国学生的身心在儿童发展阶段一定是遗漏了某些阶段。

自己对儿童的密码了解的太少,只是在用自己的思维,**的价值观来判断孩子的行为,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严重破坏了孩子自我发展的探索行为。有的孩子为什么会蛮不讲理,因为在执拗敏感期的那段时间里,家长没有耐心的疏导,认为是孩子任性,对孩子没有很好的理解、变通……有问题的儿童,如多动的、痴呆的、焦虑的、自闭的等儿童,正是他们的探索活动被严重阻碍而造成的。

常常听到老师们抱怨说某某幼儿难管难教。当遇到“问题”儿童时,我们是否真正的去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了呢?通常除了多给予关注外,我们是否对幼儿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征有深入的了解。

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教师往往停留在问题的表面,无法解决实际问题。这本书中的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

“只有错误的**,没有错误的儿童。”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一切特质。除了观察和理解,我们还应该给孩子们充分的爱和自由。

我相信在老师的教育下,孩子们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作为父母,孩子成长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打扰她。孩子们遇到问题,自己有解决的办法,好多概念,包括“秩序、规则、事先征求同意”等都是通过与伙伴的游戏、接触中认识的;孩子之间的问题只是试**决它们的过程。家长所能做的,不是以家长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而是创造各种情境,并且不打扰她!

--否则,孩子需要花其他时间来弥补!甚至错过了某个敏感期!

读完书我发现,因为孩子常常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一旦他们意识到,自己就会反省,孩子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老师要耐心的等待孩子改正错误,这是孩子成长的必然过程,有时孩子会故意犯个错误,用明知故犯的方式来试探老师和承认的态度,来验证和体验爱和宽容的感觉。孩子们犯错误是很尴尬的,尤其是当他们承认错误的时候。这是让孩子有尊严地承认和改正错误的最好方法。

幼儿园是儿童的第二家园,是儿童建康成长的沃土。孩子的培育工作,只靠幼儿园单方面的教育是不够的,家长的紧密配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家长应该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孩子的教育工作,与老师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家庭共同教育,为孩子们度过敏感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家里有孩子,虽然不是特别优秀,但当我庆幸没有打扰到孩子的敏感期时。但与书中那些细心的,能够记录下来孩子成长历程、点点滴滴小事的家长比起来,我是个“粗心”的家长!

今天读完这本书,从一个家长的角度也还还是从一个老师的角度出发,我建议老师们要学习和了解一下每个年龄段儿童敏感期的具体内容,并对其内容进行考核。让我们每一位老师清楚地了解每个年龄段孩子敏感期的具体内容,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这本书将使我更加爱我的孩子,我将把我的爱传递给我遇到的每一个孩子。

我呼吁所有父母不要光用嘴说爱孩子,要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吧:多抽出时间陪孩子,多观察孩子,多给孩子自由发展的空间,多关注并捕捉孩子的每个敏感期,让我们的孩子在爱和自由的环境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杭州市萧山区吉底堡旺家城幼儿园可可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2

读《捕捉儿童敏感期》有感(一)

励铮自从升级当了妈妈之后,可供阅读的涉略面又多了另一种选择。在同龄人中,如何科学地养育和教育孩子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恰巧前不久我院成立了妇女之家,作为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希望自己在参与读书活动的同时也能为女同胞们服务,于是想到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捕捉儿童敏感期》。

一把了解儿童心智成长的金钥匙

你是帮助了他,还是遏制了他

在儿子上幼儿园之后的第一次家长会上,班主任老师向家长们介绍了班级里孩子身上的种种现象,并分门别类地告诉我们这些表象的背后是由于他们正处于某些敏感期,由此我开始接触到此书。正如书中所写,有多少父母知道,婴儿出生时喜欢看到黑白相间的交汇点,而不是人们通常想到的色球?他为什么爱吃手?

还对非常微小的东西感兴趣?为什么他总是把手里的东西扔掉,即使你把它们捡起来交给他,他还是会把它们扔掉?让他听cd,他的兴趣为何不在于听,而是在来回装卸cd上……此书的作者,把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引入了中国的孙瑞雪老师告诉我们,这一切的背后,是一个**般贵重的概念——敏感期。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6岁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

作为80后一代的家长,我和其他年轻妈妈一样,在传统和现代的育儿教育理念之间挣扎。并非期望每个孩子能成龙成凤,只是想要下一代能比我们优秀就好。因此,儿童早期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此过程中我也曾懵懂的接触过蒙特梭利的一些教育理念,但系统地了解她的理论还是源于这本兼具故事与点评于一体的书。与我自己的孩子相比,我总能在书中一些小英雄的故事中找到他的缩影,所以我理解他当时有这种表现的缘因。因此,我很遗憾自己被忽略了,忘记了帮助或停止他的活动,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毁了他。

蒙特梭利是二十世纪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独特的幼儿教育法,风靡了整个西方世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先进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社会发展。也自此改变了许多中国家长的育儿观和许多孩子的人生。

身为法律工作者,我们一直自诩自己的规则意识强,却殊不知自己往往破坏了孩子自出生不久就自发形成的秩序感。年轻的父母可能也有同样的问题:如果孩子们在幼儿园午睡时不在家里用小花盖住毯子,他们就会哭;当你起床时,你必须先穿袜子,然后穿裤子。如果秩序混乱,他会说不;看巧虎时必须自己动手**,如若中间有家长帮忙了,则执拗地要求重新来一次……对于儿子的执拗,我有时会感到十分无奈甚至恼怒万分,我们只是简单的认为孩子不听话需要做规矩,但不一定认识到此时他正处于秩序的敏感期。

对他而言,世界是以不变的程序和秩序而存在的,这种程序和秩序内化于心成为其最初的内在逻辑,便形成了儿童直线式的思维。这种思维方式所形成的内在秩序感需要外在秩序的匹配。我们迫切需要和保护一个准确有序的环境。

在此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会渐渐形成程序意识、规则意识、独立意识和契约意识,成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人,遵守并创造秩序……这仿佛就是学习法律的人所期盼的理想的社会状态。

详见本书94页。秩序是文明的基础。

由于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一旦**人不能力解和破坏有序的环境,他就用哭闹和固执来求婚**。所以当秩序的敏感期到来的时候,要求我们学会发现、理解、尊重并协助孩子,为他提供一个有秩序的外在环境,帮助他构建自己的内在秩序。因此,秩序成了习惯,习惯成了自然,自然达到了诚实、规则、友好等基本特征。

读完此书,脑海中浮现出书中的一句话。“儿童的心灵是一个神秘的深渊,当我们不了解的时候,让我们怀着敬畏之心,给他们爱和自由、规则与平等。”渐渐地,在验证科学育儿理论的实践过程中,我也学会了宽容、理解、尊重生命的初始,由此而衍生的益处又何止于此呢……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3

2017-07-15 09:40:31 《捕捉儿童敏感期》一书是资深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所编著。

我以前只听说过青春期、更年期等。这是第一次了解儿童的敏感期。原来,儿童的成长是由一个又一个敏感期组成的。如过一个敏感期顺利过去,孩子们的心理水平就会从一个水平上升到另一个水平。而敏感期的发展直接决定了孩子能否成长为一个正常而优秀的人。

以下是我根据此书对哥哥的女儿睿嫣,处于儿童敏感期的一些案例分享。进入口腔敏感期时,睿嫣喜欢抱着一个大可乐瓶在床上打滚,并试图用嘴打开瓶盖。那时,她还不到一岁。她做这个动作有些困难,但并不气馁。她可以继续做十分钟以上,经常会累得喘不过气来。睿嫣有一只黄色的熊,每次给她,她都会咬熊的鼻子。

去超市看到娃娃时,也是抓过来咬一通;有一次,家里的地上放了一袋芒果,睿嫣抓起来就往嘴里送,芒果皮的味道可不好吃,她马上做出难受的表情,迅速的把嘴里的东西往外吐。哈哈哈,小家伙的嘴功能已经建立并独立了,正在用嘴认识世界!睿嫣一岁左右的时候,家里沙发上碰巧有个小洞。她找到了它,开始用手指去摘。

小洞被抠大了,棉絮露了出来,她便把棉絮往外掏,于是那段时间她总是专注于这份工作,乐此不疲。接着,我发现她对那个纸盒很感兴趣,于是我把她放进了那个纸盒。她时而蹲下,时而站起来,时而扶着箱子不停地摇晃,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一不留神,箱子摇晃得太厉害了,她就面朝地板摔了个大马趴,继而哇哇大哭。

无奈,我开始为她留心更安全的地方。后来我发现,每次我打开洗衣机,睿嫣都喜欢窥探,但她达不到自己的高度,什么也看不见。所以我带她进去,当然我提前拔掉了插头。

进入这个空间,睿嫣时而起舞,时而出奇的安静,她可以在里面玩30、40分钟。很显然,她对这个空间很满意,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吧。当时,我只是想在带她去的时候省点能量,没想到在空间敏感期能满足她对太空探索的要求。

3岁左右,睿嫣到了剪纸敏感期。每次握起剪刀,她都会拿起纸张剪个不停。我们要拿些废报纸给她剪。有时她会要求一些***。我们的条件应该满足她的需要,所以她不会拿剪刀剪衣服、窗帘等东西。

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看她的切割过程,但每次她完成后,她都非常满意。我想这就够了。但我妈是个清白的人,面对睿嫣剪的一张纸,我妈不会高兴,不会允许的。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小时候也喜欢剪纸。我喜欢把这张纸一张一张地剪下来,不完全剪完,然后一张一张地把它一排一排地剪成碎片。

我喜欢听刀剪刀在纸上的沙沙声,这使我感到很舒服。我不知道睿嫣剪纸的目的是什么,但我可以看到剪纸给她带来了快乐。所以,为了保护我们的快乐感,我和睿嫣一致认为,自己清理废纸是让她剪纸的唯一条件。

睿嫣爽快答应了,也如约做到了。就这样,我们一起帮助她度过了这段剪纸的敏感时期。这些都是我对睿嫣处在某个敏感期的记忆,但我当时并没有儿童敏感期的概念。

完全是处于保护孩子爱好的心理。因为,小时候,妈妈总是限制我做这做那。不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有多痛苦,我不会忘记。

所以我不希望我哥哥的女儿在一个没有自由的环境中长大。所以我会尽力满足她的想法和要求,只是为了弥补她童年的遗憾。没想到,却误打误撞的帮助了睿嫣。

真是让人欣喜。我很高兴读到这本书,这样我就有机会探索孩子们成长的秘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哥哥的女儿那么喜欢玩沙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哥哥的儿子那么喜欢玩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表哥的儿子每天早上都要看奥特曼的同一集。现在终于揭开谜底了。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让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和把握,引导处于敏感期的孩子去做点什么。但至少会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有更多的宽容和爱意去善待每一个孩子,帮助他们顺利度过一个又一个的敏感期,最终长成正常的,快乐的人,感恩! 捕捉儿童敏感期读后感篇2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 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的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

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看起来这本书很适合幼儿园的老师看,可是该书中提到:捕捉儿童敏感期》一书是资深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所编著。

你知道捕捉儿童敏感期读后感该怎么写吗?接下来就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捕捉儿童敏感期读后感,供大家阅读! 捕捉儿童敏感期读后感篇1每一次读孙老师的书都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一次也不例外。

我以前只听说过青春期、更年期等。这是第一次了解儿童的敏感期。原来,儿童的成长是由一个又一个敏感期组成的。如过一个敏感期顺利过去,孩子们的心理水平就会从一个水平上升到另一个水平。而敏感期的发展直接决定了孩子能否成长为一个正常而优秀的人。

以下是我根据此书对哥哥的女儿睿嫣,处于儿童敏感期的一些案例分享。进入口腔敏感期时,睿嫣喜欢抱着一个大可乐瓶在床上打滚,并试图用嘴打开瓶盖。那时,她还不到一岁。她做这个动作有些困难,但并不气馁。她可以继续做十分钟以上,经常会累得喘不过气来。睿嫣有一只黄色的熊,每次给她,她都会咬熊的鼻子。

去超市看到娃娃时,也是抓过来咬一通;有一次,家里的地上放了一袋芒果,睿嫣抓起来就往嘴里送,芒果皮的味道可不好吃,她马上做出难受的表情,迅速的把嘴里的东西往外吐。哈哈哈,小家伙的嘴功能已经建立并独立了,正在用嘴认识世界!睿嫣一岁左右的时候,家里沙发上碰巧有个小洞。她找到了它,开始用手指去摘。

小洞被抠大了,棉絮露了出来,她便把棉絮往外掏,于是那段时间她总是专注于这份工作,乐此不疲。接着,我发现她对那个纸盒很感兴趣,于是我把她放进了那个纸盒。她时而蹲下,时而站起来,时而扶着箱子不停地摇晃,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一不留神,箱子摇晃得太厉害了,她就面朝地板摔了个大马趴,继而哇哇大哭。

无奈,我开始为她留心更安全的地方。后来我发现,每次我打开洗衣机,睿嫣都喜欢窥探,但她达不到自己的高度,什么也看不见。所以我带她进去,当然我提前拔掉了插头。

进入这个空间,睿嫣时而起舞,时而出奇的安静,她可以在里面玩30、40分钟。很显然,她对这个空间很满意,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吧。当时,我只是想在带她去的时候省点能量,没想到在空间敏感期能满足她对太空探索的要求。

3岁左右,睿嫣到了剪纸敏感期。每次握起剪刀,她都会拿起纸张剪个不停。我们要拿些废报纸给她剪。有时她会要求一些***。我们的条件应该满足她的需要,所以她不会拿剪刀剪衣服、窗帘等东西。

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看她的切割过程,但每次她完成后,她都非常满意。我想这就够了。但我妈是个清白的人,面对睿嫣剪的一张纸,我妈不会高兴,不会允许的。但我不这么认为,因为我小时候也喜欢剪纸。我喜欢把这张纸一张一张地剪下来,不完全剪完,然后一张一张地把它一排一排地剪成碎片。

我喜欢听刀剪刀在纸上的沙沙声,这使我感到很舒服。我不知道睿嫣剪纸的目的是什么,但我可以看到剪纸给她带来了快乐。所以,为了保护我们的快乐感,我和睿嫣一致认为,自己清理废纸是让她剪纸的唯一条件。

睿嫣爽快答应了,也如约做到了。就这样,我们一起帮助她度过了这段剪纸的敏感时期。这些都是我对睿嫣处在某个敏感期的记忆,但我当时并没有儿童敏感期的概念。

完全是处于保护孩子爱好的心理。因为,小时候,妈妈总是限制我做这做那。不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有多痛苦,我不会忘记。

所以我不希望我哥哥的女儿在一个没有自由的环境中长大。所以我会尽力满足她的想法和要求,只是为了弥补她童年的遗憾。没想到,却误打误撞的帮助了睿嫣。

真是让人欣喜。我很高兴读到这本书,这样我就有机会探索孩子们成长的秘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哥哥的女儿那么喜欢玩沙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哥哥的儿子那么喜欢玩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表哥的儿子每天早上都要看奥特曼的同一集。现在终于揭开谜底了。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让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和把握,引导处于敏感期的孩子去做点什么。但至少会让自己和身边的人有更多的宽容和爱意去善待每一个孩子,帮助他们顺利度过一个又一个的敏感期,最终长成正常的,快乐的人,感恩! 捕捉儿童敏感期读后感篇2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 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的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

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从一个层面上升到另一个层面。看起来这本书很适合幼儿园的老师看,可是该书中提到》的确是一本很好的书籍,我们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并充分认识孩子的敏感期。我们作为幼儿教师看了之后不但可以在敏感期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且还可以在做家长工作上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家长提出的疑问也能做出正确的分析,让孩子在充爱、充满快乐自由的环境中成长。不过自己的经验和学识还有点欠缺,还需进一步的阅读分析。捕捉儿童敏感期读后感篇3 《捕捉儿童敏感期》这本书是我买的第一本育儿书。

吸引我的是书名,还不是作者孙瑞雪其人。第一次知道敏感期这个术语是看央视宝贝一家亲节目中了解到的。后来在当当网上看到这本书,想都没想就买下来了。

六月底买的,断断续续地看,直到现在才算是看完。由这本书了解到孙瑞雪,然后是蒙氏教育,又在网上搜了几本书入货,结果麦爸笑我除了武侠书和漫画书,只有育儿书能吸引我。这本书严格的说是由孙瑞雪编著,而不是由她写的。

书的内容由200多个家长和蒙氏教育机构老师写的案例加上孙瑞雪的点评组成。案例是按儿童0-10岁的顺序编排而成。第一次泛读的时候,我有点失望,***看定义、总结的理论模式书让我想象这本书会解释定义什么是敏感期,什么年龄就会经历什么敏感期,会有什么具体表现,**应按什么步骤来解决应付。

拿到书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就有点失望。第二次精读后,我喜欢上了这本书。其实儿童的敏感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小孩会有不同表现,出现的先后和表现程度也各自不同,正因为如此,这本书没有按传统写书模式,观点+事例+总结来传授方法。

而是以丰富的案例加上就事论事的分析告诉**如何解读儿童的行为,从而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一起成长。这本书最大的优点在于不用按章节来读,因为都是由案例加分析组成,没有很强的连贯性,可以从任何一个章节进入来阅读,所以适合任何时候、在任何地点来读。尤其适合翻阅型读者。

这本书最大的缺点也在于它的分散性特点,***接接受理论,喜欢按甲、乙、丙、丁和

一、二、

三、四点来看书的人不适合阅读这种书,也许会觉得这本书不知所云。总的来说,这本书看起来轻松,但要吃透其中的观点则需要靠个人的悟性。我个人观点是这本书值得拥有,且需要反复阅读。

摘抄其中一些论点分享:走路敏感期...**该放弃自己走路的节奏去配合孩子。

孩子的心是细腻的,只有当我们尽可能细腻起来的时候,才会有机会感受到孩子细腻美妙的情感溪流。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让儿童学***龄不能承受的东西,用**的学***和强制手段给孩子灌输知识。永远不伤害孩子,相信他们都是好样的。

遇到问题就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一种人性的、科学的解决方法。由此涉及到如何把握爱和自由的问题,这是另外一本书所谈到的,还在阅读中。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4

知乎有一个问题,育儿过程中,后悔当初不早知道的事情有哪些?像很多妈妈一样,看到这个话题,心中有很多遗憾,但最遗憾的是不早点了解儿童成长的敏感期。

为什么呢?儿童心理敏感期是著名的儿童教育学家蒙台梭利在观察、教育众多的幼儿中总结出来儿童成长规律:指的是幼儿内心会有一股自然的动力,驱使他对他所感兴趣的特定的事物产生尝试或学习的狂热,并通过重复练习直到熟练或完善。

在养育大宝的时候,凭着母亲的本能养育,现在回过头看看养育之所以困难重重,是缺少养育经验,更是对儿童成长敏感期的不了解。

孩子开口晚,语言表达不丰富,主要因为错过语言敏感期中0-1岁语言积累、1-3岁语言词语与长短句引导、3-6岁对孩子语言多元化拓展;孩子总是乱扔东西,做事毛手毛脚,不良习惯很多,很大可能在孩子秩序敏感期时候,没有引导孩子以正确方法、步骤完成事情;孩子握笔姿势不好,写一会就累,那是在动作敏感期时候,没有很多提供孩子锻炼精细动作的材料与环境……

最近读了李芷怡的《儿童敏感期成长指南》后,对儿童成长敏感期有一个很细致、深入的认知和应对的实践方法。蒙台梭利的作品由于翻译以及比较理论化,所以读起来有点晦涩难懂。《儿童敏感期成长指南》则是作者结合蒙台梭利幼儿园做高级教师指导、在美国进修教育学及培训幼师、以及育儿咨询治疗经验,以更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案例向众多妈妈普及儿童成长敏感期。

本书中西合璧,以100个案例,更细致剖析儿童语言、动作阅读、社会规范等九大敏感期。相对蒙台梭利总结的九大敏感期,本书阐述得更细致,包括视觉敏感期、听觉敏感期、口腔敏感期、手的敏感期、行走敏感期、语言敏感期、渴望爱的敏感期、自我意识的敏感期、空间敏感期、秩序敏感期、模仿敏感期、关注细小事物的敏感期、执拗的敏感期、模仿敏感期、关注细小事物的敏感期、婚姻敏感期等二十多个敏感期。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5

在孩子出生后,他觉得自己和妈妈和整个世界是一个整体。等到孩子两岁多的时候,就会产生自我意识。在这个时期,孩子会表现的很“自私”,什么都是他的;也会“不听话”,去抢别人的玩具;也会和大人说不,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时候,父母不要用成人的标准来要求孩子,给孩子贴上“自私”“霸道”“不听话”的标签,在育儿的过程中一定不要给孩子贴上不好的标签,孩子会将自己不好的标签内化,变成真的不好。

孩子的东西由孩子做主,我小时候,家里来小朋友看上我的玩具,我爸妈问都不问我,直接送给别人。这种事经历多了,我就觉得自己的占有欲比较强,也没有安全感,感觉什么东西都会被抢走。

孩子自我意识形成,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拒绝家长的安排,这时候,家长要在合理范围内接受。创作一个良好的环境。帮孩子度过这一敏感期。当然,家长千万不要让孩子吃独食,要分享。独一份的好东西只给他吃,这样会让孩子养成理所当然心理,觉得家长为他做什么都是应该的。

《儿童敏感期成长指南》是一本全面分析,深入解读儿童敏感期的书。书中用了很多例子来帮助家长理解儿童敏感期,也给出了一些建议和帮助儿童度过这一时期的小办法。适合新生儿父母来了解孩子,对孩子多一点关爱,在适当时期帮助孩子,会让孩子得到意想不到的成长。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6

《捕捉儿童敏感期》是著名儿童教育专家孙瑞雪的编著的书,本书深入地揭示“敏感期”这一生命现象,就如书中所说:“了解了敏感期,父母就可以了解儿童成长的规律,破破译儿童内心的秘密,帮助孩子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并释放内在的新的生命力。”所以“这是爱孩子的书,而不是教孩子的书。”

《捕捉儿童敏感期》是一次在网上给单位买书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好评如潮便给自己下了订单,买回来后从7月到9月一直搁置在书架上,直到顺利搬家完。10月用了四个周末的女儿上辅导班的时间阅读完。这是自己今年最认真阅读的一本书,每看完一个 篇章就做了标注和写下关键词,以便提醒自己再次回看的时候能够抓住重点,再此也特别推荐给家有小宝贝的妈妈们。

本书有8个 篇章,在第一章,作者通过4个孩子的敏感期故事:从婴儿吃手、脚丫、玩具等用口来感知世界,了解外在,建构自我,说明孩子从出生敏感期就开始了,这也是口的敏感期;孩子之间交换,在成人看来属于不等价,而在交换背后却藏着孩子的秘密和感觉,有着他们的喜悦;在秩序敏感期,我们会发现孩子们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做事,如果大人破坏规则他们会要求不断的重新来,她也会要求大人或者小伙伴们按照自己摆放玩具的要求放好,这也是儿童的“直线式思维”,到了“追求完美”的敏感期;孩子对绘画和音乐有着天然的直觉,在这一时期,如果被家长们发现和抓住,为孩子提供艺术环境,那么就能很好的进行“潜力开发”。读完第一章,让读者对敏感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让读者对探索孩子有了兴趣,因此,在后面的章节中,作者分别从0—2岁、4—5岁、5—6岁和6岁以上儿童发展中的敏感期做说明,每个阶段通过孩子与家长、老师的故事进行阐明各个敏感期。

什么是敏感期呢?书中给出的定义是:敏感期是指0—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本书作者在介绍敏感期的时候,也给我们介绍了蒙台梭利教学法的美好——为孩子提供一个宽松和爱的环境,让孩子们保持天性自由发展。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7

有一个小宝贝回家的时候,电梯里的按钮必须他来按,如果妈妈按了,要重新回到电梯间再按一遍,妈妈很抓狂,认为孩子是不是有强迫症。其实孩子是进入了秩序敏感期,他是为了维护秩序而执拗,如果秩序破坏,一切都要重来。秩序感是规则意识的萌芽,会带给孩子安全感,打破秩序会让他焦躁不安。这个妈妈就是不让他重新按,结果哭闹了很久,把精力用在了无序的抗争中,浪费了宝贵的亲子时光。这小小的强迫症,读完了《捕捉儿童的敏感期》,我们就会理解这个小宝贝,尊重他,倾听他!

《捕捉儿童的敏感期》这本书主要讲述了0到6岁之间的敏感期,但是并不意味着6岁之后就不会有敏感期出现的现象,敏感期只意味着在某个年龄段某些特征最为凸显,而后这些特征可能还会伴随着孩子成长。而这本书就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证明了几岁会有哪些敏感期,会有哪些特征。

书中有一个很搞笑的例子。一个小朋友在幼儿园拉了粑粑,在老师去给他拿裤子的时候,他把自己的粑粑包了起来并放在书包里带回了家,在他的父母询问原因时,孩子的回答竟然是:“这是我的”。也许我们听完这个故事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可是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真的遇到过这种情况,我们会反思,这是孩子自我意识的萌芽。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孩子,她们占有欲强、不愿分享、甚至别人碰他的东西就会大声尖叫等。我们会认为这是家庭教养方式的过度溺爱,造成了孩子自私自利的坏毛病。殊不知这是儿童自我意识初步建立的时候,也是他们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当孩子出现了自我意识时,他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情感、心理和意志的需要行使自己的计划、支配自己的行为。当我们遇到儿童这个时期,我们需要做的是尽可能满足孩子,不能过度苛责,为儿童创造一个温馨充满爱的环境。

其实,孩子的秘密还有很多很多,当我们不了解的时候,我们要怀着敬畏感恩之心,给他们充分的爱和自由。正如书中给出的我们建议:一、成人放慢速度,注意观察和倾听孩子;二、已经发生了,就陪伴孩子,准许孩子把恼怒哭出去,让孩子把情绪哭出去,孩子自己就会接纳已发生的事实。

这本书,百读不厌,每一次读都会有新的收获与体会,让我们一起去探寻宝贝们更多的规律与秘密吧!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8

过去了就永远回不来,很多事物只能成为回忆,就是因为当时没有好好把握。这是看完《捕捉儿童敏感期》的最大感想。

书中将理论与实例结合,将每一个敏感期绘声绘色得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每一个时刻都是至关重要的,错过了,将影响孩子的一生。孙瑞雪的这部著作值得我们大家无数次的翻阅。

各个敏感期孩子的表现都不一样。当遇到"问题"儿童时,我们是否真正的去寻找问题的"症结"所在了呢?通常除了多给予关注外,我们是否对幼儿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征有深入的了解。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往往使我们只停留在问题的表面而解决不到实际的问题。这本书中的一句话让我感触至深:"只有错误的成人,没有错误的儿童。"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深入了解孩子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一切特质。

作为父母,我们往往会忽略了,也忘记了去帮助孩子,甚至制止了孩子的某些活动,但是我们破坏了孩子的什么,没有人知道。孩子的许多行为被家长不理解并强行压制,抹杀或者用爱的名义禁锢了儿童的正常成长。这是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误区。认识各种敏感期,对于孩子的完整的自我成长至关重要,不要让我们的爱成为伤害,让自己的爱成为孩子成长的后盾吧!

儿童敏感期读后感 篇9

让人混淆的幼儿“敏感期”

(2016年2月)

海区九幼高柳

作为一名从业不到两年的幼儿园教师,我深深地感到,在学前教育的道路上,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和积累。这些所谓的职业技能,不只是一种完成某项工作的方式、方法或者途径,它更是一种心情,那种“我知道了,我明白了,我理解了,我们一起来吧”的心情。

我喜欢面对困难,我也喜欢问问题,但有时我不善于移情。我发现,这一点在孩子面前真的成了我的短板,这让我有时很难真正发现孩子的变化,了解他们的内心。但是《捕捉儿童敏感期》(孙瑞雪),将会帮助我开启孩子们的心灵之旅。

一、执拗:《我就要掉在地上的那个》

曾经我身边也有一个小男孩,傻傻的说过类似的话“我就要坐在我的座位上”。当时我们正在玩换座位的游戏,但小男孩很固执,不接受其他座位,也不允许其他孩子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我惭愧地想,当时,我并没有把这和敏感期联系起来,只是不停地对孩子们说实话。

其实,看到这里,你也会笑着问我“讲道理合适吗”。这个时候怎样做会好些,现在必须认真思考了。首先,我要发现这个男孩正处于一个固执而敏感的时期,然后从心底里解他的表现是很自然的。

接下来,根据当时的情况,迅速灵活地选择一种方式帮助孩子度过这个敏感时期。当然,这是从书本中学到的理想化的理论知识。如果我真的想在实践中完美地运用它,我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尝试。但不管怎么说,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我想,下次我会从理解开始。正如书中所写,很多时候,孩子之间的交流甚至**都不需要太多的语言,只要理解就足够了。

二、语言:《妙用成语》

虽然我的班级是一个小班,但一个学期的幼儿园生活带来的一些变化可能很难表现出来,但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发现,有些变化并没有发生,也许是另有原因。我想带孩子们多学点知识,比如能描述生活、表达感情的字句等等,但一个学期下来,效果似乎不太好。我想是我的错。那时,我总想机械地让孩子们明白我想通过一些视频或ppt、音乐告诉他们什么,并能在生活中使用。

但是,这个过程中,我忽略了很重要的一件事:对于孩子来说,“接受”不如“感受”。也许我应该在生活中的细节里,“生活的”让孩子们自然地感受到这些。

当然,能准确的抓住这些细小的机会来帮助孩子成长,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需要我们一同感受。正如书中所写,孩子们对单词的使用和解释来自**,来自同龄人,来自生活,特别释来自父母和老师。

不管怎么说,我们也是从那个年纪“敏感”过来的,不是吗?

三、诅咒:《诅咒的敏感期》

这样的情况,其实在我周围的孩子里并不多见,所以我想说的并不是仅仅关于“诅咒”敏感期。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自己也笑了。因为我发现,我也很多次上过孩子们的“当”,陷入一种情境,完全没了自己的情绪。

那为什么会这样呢?没用太长时间,我也就明了了,那就是我还是缺乏对孩子的了解,最后影响到对他们的理解。我想,即使下次我还是上了他们的“当”,也一定要上的明明白白,心甘情愿。

做到既安慰了孩子,也不会自寻烦恼。从书中读到:*反应越强烈,孩子们越喜欢骂人。

其实,感触还有很多,但是想说的话却好像只有从书中读到的那一句:不仅彼此平等,更是真诚对待。我想,只有这句话,理解才会多,伤害才会少。就是这句话,孩子们和你自己都会受到温柔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