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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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市商务局相关实施方案的要求,枝江市商务局2012年上半年认真开展了全市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酒类及肉制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了自查整改和对部分企业的集中整治,现将其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肉品安全基本情况。商务局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酒类流通安全基本情况。根据(国办发12号)和国家质检局、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6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商务厅鄂商运通27号文件要求和部暑,枝江市商务局从2011年5月下旬开始,以白酒、葡萄酒为重点品牌,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酒类流通领域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现有酒类经营者已登记备案家数达到1206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7家,酒类零售企业1159家,生产企业3家。上传到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上的备案登记数达1206家,占比100%;目前我们共领取各类《随附单》累计13件,650本,32500份。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347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323家,检查餐饮单位29家,检查进口商2家。在检查酒类登记备案中,发现有1023家单位未办理酒类登记备案;在《随附单》专项检查中,发现有33家批发企业未领用,有1039家零售企业未索取《随附单》,占比相当大。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各乡镇经贸办主任或分管副镇长会议,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文件,培训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及其方法,分乡镇分解任务,逐一落实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各自辖区内的酒类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全市较大的批发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在这些企业中对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规范。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在本局及三峡枝江网站刊登酒类流通登记备案的意义、作用、程序、办法等信息外,还通过广播、电视和本系统的文艺表演团队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宣传,向公众及全市所有酒类经营者送、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

(三)屠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13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15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四)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

二、主要工作特色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肉品安全整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整顿工作扎实展开,枝江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7174506385。

(二)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通过多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市现有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企业进行了排查和登记造册,掌握面上基本情况。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为了加强对相关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首先制定并下发了《枝江市商务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枝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枝商发【2012】7号)文件。2012年3月28日召开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学习我局制定的一系列肉品安全保障制度:一是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二是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各种台账制度,各种原始记录。四是肉品质量保障措施。

(三)交叉检查屠宰企业及销售环节

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市商务局与市内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使用瘦肉精、硝基呋喃和抗生素。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四)监督检查重点消费环节的肉品安全

枝江市商务局还与枝江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及8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签定了《枝江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与餐馆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与餐馆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与餐馆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与餐馆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把关,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无害化处理100%;全市宾馆饭店、学校经营食堂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创新方法,大力整治

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做到两查:一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二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等情况。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主要是开展五查: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含连锁企业配送中心)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二查酒类零售经营者购进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了酒类流通随附单;三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行为;四查酒类经营者填写是否详细、真实记录了酒类商品流通信息;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对未按要求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补办随附单手续后再上市销售。严肃查处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酒类商品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以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等检查为切入点,与酒类生产企业加强联系,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有假冒侵权行为。根据举报、投诉定向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管理。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力量,建立持久、可行的监管制度;积极争取政府和各乡镇工办的支持,解决酒类流通管理中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问题。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在行业内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加强酒类经营者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调查处理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查处、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3个,执法人员将病猪狗和已屠宰、加工肉品连同某些加工用品一起,浇上柴油进行焚火烧毁后深埋,实施了无害化处理。对全市屠宰企业抽查了5家,对全市16家定点屠宰企业实行了严格的全面考核,并逐一打分,当场宣布考核结果。其中,合格的2家,限期整改的12家,拟取消2家。同时我们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严格实施定点屠宰考核评价

根据商务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商秩通2号)、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通知》(宜商贸13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制定了《枝江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办法》,以枝商发【2012】7号文件下发到相关单位。4月份以来,市商务局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审核清理,重点对这16家企业从资质、设立、场所、水源、布局、设备、运输、无害化处理、操作程序、检验和质量追溯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企业自查后经枝江商务局初查,合格后上报宜昌市商务局复核确认资格。目前全市有4家合格,12家需要从增加环保设施、屠宰设备、改善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低。城区批发经营者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仅27.9%,零售(含餐饮、酒吧等娱乐业)经营者索取和保存酒类流通随附单仅21.8%,也是远远达不到批发、零售经营规定占比目标,下阶段需要加大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需增强打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逐步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管理的各项制度,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从而使全市酒类流通领域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正规化、规范化,步入良性循环。

四、建议

食品安全整顿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今后在宜昌市商务局、宜昌市食安办和枝江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地开展生猪屠宰和肉品安全整治: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抓专项整治,要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快落实。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加强一致对外的协调。

四是加强专项整治政策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好的企业、好的做法和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典型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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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开展学校食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们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当前突出的位置来抓。我们专门召开学校食堂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确定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逐步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我们在前期学校食堂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隙。我们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高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为重点单位;重点整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资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操作加工、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重点检查大米、面粉、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品种,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逐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查处。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13家,责令整改95家,下达整改意见书95份。

三、强化培训,大力宣传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富有成效,我们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贯穿于专项工作全过程之中,努力(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强化培训。我们召开3次培训会议,分别向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讲释《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知识,促进学校负责人提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而提高学校食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据统计,共有226名食堂负责人,904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媒体宣传。整治期间,我们邀请相关媒体跟踪监督,对于一些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予以曝光,形成行政监督与媒体监督合力,营造出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我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8月底以来,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行动迅速,责任明确,围绕三个重点,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摸清的监管对象的底数。如质监部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了新增的糕点小作坊16家;药监部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查,全区共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零售批发企业183家。

二是各部门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了执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强大声势,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整治行动开始至今,区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食品整治中遇到的难点和解决办法,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使整治提前出现成效。截止目前,质监部门已对6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10家企业限期整改,并拟移送证照不全的生产加工主6个。三产部门在整治中收缴违法肉品2542公斤。药监分局查获7起违法案件。

三是在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企业的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生产加工环节中,取得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能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严格对原材料进行把关,对产品实行出厂检验;小企业、小作坊经过前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进货验收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卫生管理等四项制度。流通环节中,南湖区市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县教育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抓好全县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县政府《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县教育局于四、五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四、正视问题,警钟长鸣。

在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硬件设施还不能达到要求,必要的消毒、储存设施欠缺;二是对僻远薄弱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导致工作随意性大,食堂环境卫生差,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落实;三是仍有极少数学校搞甩手承包,缺乏监管,仍存在安全隐患;四是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太规范,具体表现在建账不规范,没有严格实行成本核算、保本经营,帐目、菜谱等公开不及时,没有及时调控学生伙食质量;五是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紧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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