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尔庄园读后感精华

摩尔庄园读后感精华。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考虑到你的需求,小编特意整理了“摩尔庄园读后感精华”,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摩尔庄园读后感【篇1】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西园影城看期盼已久的电影《摩尔庄园冰世纪》。这部影片情节非常感人,拍摄也非常精彩。

电影讲了一个非常惊险的故事:摩尔族、拉姆精灵族、熊族三本来是和好的三族,可是一场黑森林大火使摩尔族和熊族误解。一个勇敢的小摩尔其其,和么么公主等小伙伴,带上小拉姆,共同努力。在拉姆王的帮助下,他们得到了三族契约,打败一切困难,使摩尔与熊重新和好。

因为我玩过这个游戏,所以我对里面的人物非常了解。这个电影告诉我们了许多的道理:只要有了团结、勇气着必不可少的精神,再加上一些智慧和力量,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成功的;要大胆的做出自己的决定和选择,总听别人的,往往也行不通;不要以为自己是完全对的,有时听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也许就能成功;遇到困难要勇敢地去面对,不做缩头乌龟……告诉我们如何面对一切,如何迈向成功。

这部电影不仅情节丰富,又非常有悬念,还特别惊险,好像自己就是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更多的是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们步步成功。

走出电影院,那些有趣、感人的情景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巴不得再看一遍!

摩尔庄园读后感【篇2】

自从上次雪山一战,摩尔庄园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可平静毕竟是短暂的,邪恶的魔法师库拉偷走了时光之门的.钥匙,企图回到十年前,到还要神殿里获取海洋之星,这件事后来被RK联盟的其其、嘟嘟、库比、比库、么么公主和摩乐乐知道了,他们通过试炼,获取神兵,然后穿过了时光之门,在RK和瑞琪团长的帮助下打败了库拉,恢复了摩尔庄园的和平。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摩乐乐,因为他正义、勇敢,而且乐观坚强,当他得知自己并没有神兵的时候他不是垂头丧气、一声不响地回家去了,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不过他太莽撞了。而且他在最后凭借着自己的力量组织了库拉,让摩尔庄园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我也很喜欢其其,他是RK联盟的首领,也是RK联盟中综合能力最强的一个。他遇到了问题会仔细思考,遇到了敌人会找出敌人的弱点,然后给予他致命一击。不过人无完人,他也有缺点,那就是遇到了RK会特别激动,甚至不管周围的状况。

整部电影让我懂得了许多:既让我知道了遇到挫折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它,又让我知道了遇到问题要冷静地思考。希望我以后可以更上一层楼。

摩尔庄园读后感【篇3】

今天我在上网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游戏叫做“摩尔庄园”,里面画面生动,人物可爱,更包含许许多多的小游戏,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摩尔庄园”是专为中国7~12岁儿童设计的安全健康益智的虚拟互动社区。每个儿童化身可爱的小鼹鼠成为这个虚拟世界的主人,社区融合虚拟形象装扮、虚拟小屋、互动游戏、爱心养成为一体,为我们提供综合互动的娱乐平台。它还是一个非常美妙的儿童网上虚拟乐园,乐园的主题是:健康、快乐、创造、分享。

在摩尔庄园,每个小朋友都化身为一个可爱的小鼹鼠摩尔,穿上自己喜欢的漂亮装扮,带上自己中意的玩耍道具,和其她的小伙伴一起玩游戏、打水仗、捉迷藏……它为我们提供歌曲、小游戏、故事、动画片、文学等知识,成为儿童儿童快乐成长的学习乐园。

我听同学们说,它是全国最大的网上儿童乐园。可以制止孩子长时间上网,每天6时开始,22时结束。里面全是礼貌用语,所以家长可以放心的让我们玩。

现在,同学们了解了吗?如果了解了就快来玩玩吧,最后别忘了推荐给身边的好朋友哦!

摩尔庄园读后感【篇4】

今天,我去看了《摩尔庄园冰世纪》。整个片子讲的是:摩尔族、熊族、拉姆族在一千年前是好朋友,但应为一些原因,分裂了。在摩尔庄园,有个叫其其的小摩尔,在冰雪节那天,变成捣蛋鬼RK吓唬摩尔们,最后被洛克行政官抓住了......

我认为其其十分崇拜RK,很想见到RK,其其还很勇敢,不管什么危险,他都先人后己,从不退缩。在遇到火龙的时候,为了小伙伴、摩尔庄园,跳入火海,当然,英雄不会死,他拿到了在火龙肚子里的拉姆的契约,拯救了世界,让摩尔族、熊族、拉姆族回到了友谊。最后,他如愿以偿的见到了RK,当上了摩尔勇士。

么么公主也很勇敢,并没有女孩子的娇气。她为了摩尔庄园的利益,果断了回城的好机会,和小伙伴们一起,战胜麦塔精灵。

还有一个贪吃鬼嘟嘟,能把能量放大器当做吃的,把大卫的能量放大器弄坏了。但他会在其其沮丧的时候,和他并肩作战。

还有比库和库比,一个“胡萝卜”摩尔,一个“小兔子”摩尔,也很勇敢。还有小熊小白,是其其新认识的一个好朋友。进步最大的是小贝,最后危机的时候,他不再胆小,于大卫、摩尔庄园的城民一起赶往摩尔城抵抗熊族的入侵。

还有许多的人物,比如:拉姆王、尼尔拉、雅丽、花嫂等等,《摩尔庄园冰世纪》真是好看,我还停不住激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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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庄园读后感【篇5】

摩尔庄园2海妖宝藏观后感范文750字

说到摩尔庄园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这是一个电脑游戏。现在也有了电影。今天我观看了这个大电影。

在充满传奇的摩尔大陆上,一群热爱和平的小鼹鼠创造了自己灿烂的文明,他们就是摩尔族。这些小摩尔与很多其他的族类世代友好相处,虽然也有过误会和危机,但总有特别勇敢、充满爱心的摩尔勇士挺身而出,为保护大自然和谐、种族的和平不惜深处险境。摩尔少年其其,嘟嘟,库比和比库正是因为上一次勇斗大白熊 ,拯救摩尔庄园而成为公认的摩尔小勇士,这次他们又遇到了更大的挑战。

摩尔庄园的海滨度假胜地摩罗地海,突然惊现神秘而可怕的巨型海妖鱼,美丽的海水一夜之间被红色海藻覆盖,失去了往日的繁荣和快乐。与此同时,伟大的摩尔神柱再次显示出危机的信号。这一切是偶然遭遇还是有人刻意为之?更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次突发事件的背后竟然隐藏着一个被掩盖了十年的真相,一个惊天的巨大阴谋。

年少的摩乐乐正值活泼淘气的年纪,惩治邪恶维护正义的英雄梦无时不刻不萦绕在他的脑海中。因为发现海妖宝藏的惊天秘密,他与RK联盟的几位小勇士并肩作战,诱人的海妖宝藏将这几个孩子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与此同时,来自邪恶魔法师库拉的阴谋步步紧逼!面对未知的危机,正义的火种在摩乐乐的心中被点燃。摩乐乐自告奋勇,但总是事与愿违。重重困境之下,摩乐乐该如何去发掘出自己身上所具有的`真正力量,又该如何获得小同伴们的认可共同面对最后的危险,在问题接踵而至的时候,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悄然启动。承载着摩尔先祖们的意志,担负着守护蔚蓝海洋的使命,摩乐乐和勇敢的小伙伴们作为神圣誓约的继承者毅然穿越命运女神的时光之门,回到了十年之前。侠盗RK,皇家勇士瑞琪,野心家库拉和这几个向命运挑战的孩子们,几队人马不约而同向海妖之岛进发,海妖的宝藏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但目的却是各有不同。忠于职守的瑞琪坚定不移的要阻止任何人接近海妖的宝藏,而RK似乎有着自己的打算,处处显得亦正亦邪。

一行人各怀心事,磕磕绊绊,向着一切混乱的根源,邪恶法师库拉的阴谋慢慢地接近。孩子们的梦想和使命,RK的心结,库拉的野心,忠于职守的瑞琪,穿越时空的友情与牺牲,所有的矛盾在海洋深处引爆,海妖的宝藏海洋之心最终被RK得到了。它放弃了自己的愿望,许下了一个愿望:让摩罗地海回复原来的样子。

我们应该向RK一样,保护我们的家园。让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得以宁静。

摩尔庄园读后感【篇6】

早就听说同学们网上的摩尔庄园有多么好玩,可我却一次也没玩过,趁今天老爸心情特别好,我向他提出了要求,老爸摇了摇头。我见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了。我对老爸奸诈地笑了笑,:“ 说老爸,今天好像很早下班,我如果跟她说的话,会有什么事呢?”老爸一听,满脸笑容,:“说你请坐,今天的电脑包了”心里想:“果然是个气管炎(妻管严)”

我用搜狗搜了一下摩尔庄园,注册了一下,哇哇哇哇哇!好好漂亮,看着别人那漂亮的衣服,我好崇拜!我首先阅读了一庄园手册,原来在庄园里玩游戏可以赚钱,我赶紧去了一神秘湖的地方,玩了一个钓鱼的游戏,之后我又玩了许多好玩的游戏,不一会儿我就穿上了漂亮的衣服,望了望自己手里所剩无几的摩尔豆,心想:“一个游戏赚钱也好难啊!”

我又去赛车场玩赛车,就在我要输的时候,不知道老爸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突然大喊一声:“笨蛋,这也会输,看老爸的”笑了笑,想:“ 老爸也真是个老万顽童, 呵呵!”

从此以后,也经常看到老爸老妈也在玩摩尔庄园,老顽童!!

摩尔庄园读后感【篇7】

我是一个三年级小学生,平时特爱玩小游戏,尤其是暴力型的,觉得玩起来特过瘾,妈妈很是担心会影响到我的学习,更担心我会变成问题少年,每天在我耳边不停地唠叨,说实话我都有些反感了,觉得妈妈管的太宽,对我太残忍了,并不能真正理解妈妈的用心。

一天,妈妈对我说,好发现了一个好玩的小游戏,帮我注册了一个号,看我喜不喜欢。在她的引导下,我进入一看,哇噻!简直太棒了,好多小游戏,而且还可以赚取摩尔豆,用它来布置自己的家园,购买自己喜爱的衣服,家园门口还有自己的空地,可以用来种植蔬菜,就像现实生活中的一样。

还可以添加好朋友,邀请他们和自己一起玩,还可以到邻居家串门,玩到大约45分钟时,系统会提示你起来运动运动,晚上九点会提示该上床休息了,每隔几分钟,还会出现大脑加油站,我们可以答题,学到好多知识的……妈妈觉得这里很好,能够让我变的有规律,我也挺喜欢的,我和妈妈约定:以后只玩这个游戏,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每天最多玩一个半小时,既满足了我玩游戏的欲望,又免除了妈妈的担心,我和妈妈都觉得这个庄园实在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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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精华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李尔王读后感精华,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李尔王读后感 篇1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李尔已经习惯了做国王时候高高在上的日子,偶尔有人向他表露真心,他却不以为然,虽然他很喜欢他的小女儿,但是这还是不能挽回自己对小女儿的不满;而大女儿们的甜言蜜语,谄媚的手对他毕恭毕敬让他满足于自己的权利。于是他的双眼被朦蔽了,冤枉了那些真正对他好的人,听信了那些利益薰心的小人。

两个大女儿都已经结婚了,奥本尼伯爵和康华伯爵分别是李尔王的两个女婿,但是他们也都是一群小人,当两家人分别从李尔那边拿到了应得的,她们露出了真面目。李尔恳求女儿食物和居所,她们却露出了凶狠的嘴脸,最后逼迫李尔王出走。李尔这才认识到了自己过去有多么的愚蠢,他诅咒大女儿们,可是无庸置疑,他已经从高高在上的国王变成了遗弃荒野的穷困老人。每个人都同情他。

李尔在外面有感而发;“衣不蔽体的不幸的人们,无论你们在什么地方,都得忍受着这种无情的暴风雨的袭击,你们的头上没有片瓦遮身,你们的腹中饥肠雷动,你们的衣服千疮百孔,怎么抵挡得了这样的气候呢?”这里李尔好像已经认识到了穷人的悲哀,人有时候没有亲身经历过就不会知道真正的答案,只有体验过了才会明白。其实这也揭露当时社会的另一面,穷人的贫困潦倒,而昏庸的统治者却肆意挥霍,也表现了作者对无家可归的农民的同情,对黑暗社会的不满。

当李尔流落荒野的时候,小女儿却不计前嫌救了他,并且法兰西出动攻打英国,但是却战败了,小女儿也被恶人害死,李尔王在忧伤中死去。而两个大女儿因争风吃醋相继也死去了。

作品另一条线中葛罗斯特伯爵因听信私生子爱德蒙的坏话,从而迫使爱德伽出走,最后却被私生子迫害至瞎。

这是一部彻彻底底的悲剧,读完后我想每个人都会感到落寞,责怪作者为什么不能写得不这么悲伤,但是这也正是作品的伟大之处。《李尔王》揭示了英国当时社会和阶级矛盾,批判了当时社会崇尚“金钱万能”的丑恶面貌,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对疾苦百姓的深切同情。

虽然最后这么多人都死了,但是像小女儿考狄利亚这么善良的人也从侧面描写了人性的闪光之处,她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平等,这也正表现了当时文艺复兴时候的人文主义精神,我们不要绝望,相信这个世界还是美好的,只要我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李尔王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后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面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己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己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

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己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李尔王读后感 篇3

《李尔王》也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人物的丑恶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以读者的角度,去看也会对他们恨之入骨。

不列颠的国王李尔王有三个女儿,她们是奥本尼公爵的妻子,高纳里尔、康华尔公爵的妻子里根和漂亮的姑娘考狄利娅。法兰西国王和勃垦第公爵同时向考狄莉娅求婚,这时候,两个人为了此事住在了李尔王的宫里。

老国王已经八十多岁了,他决定将国事交给年轻人去管。他把女儿们叫了过来,想知道他们到底有多爱自己,他好按照女儿们爱自己的成都来分配应得的国土。

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用花言巧语各分得了三分之一,可考狄莉娅知道姐姐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所以她只能说:我爱的不多不少,只是照着每一个女儿的本分,去爱您。

李尔王已经分不清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听了考狄莉娅的话后,大发雷霆,与考狄莉娅断绝了父女关系,并将本打算给考狄莉娅的三分之一国土,分给了奥本尼公爵和康华尔公爵。原本想娶考狄莉娅的勃垦第公爵也因此不向她求婚了,考狄莉娅便嫁给了法兰西王,去了法兰西。

考狄莉娅走后,国王就受到了两个女儿和康华尔公爵的欺负,不但将他的侍卫减少了一半,还不让他回皇宫。由于奥本尼公爵生性善良,他处处为国王讲话

最后国王去了考狄莉娅那里,但他和考狄莉娅,在一次法兰西与不列颠的战争中被抓回了不列颠。在狱中时,高纳里尔和里根派人杀死了他们。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康华尔公爵最终被杀死,奥本尼公爵最终成为了国王。

事实证明百善孝为先连孝都做不到,还能成什么大事?我送给他们一句话:再会说话的嘴,也掩饰不了邪恶的心,只有没经修饰的话才是最完美的,不能让真正爱你的人伤心。

李尔王读后感 篇4

从上中学就很喜欢莎士比亚,那时有学他的《威尼斯商人》,为其中精彩的剧情美妙的语言所倾倒,后来又学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与共冲破世俗禁锢的爱情让我心生向往,中学时期学习莎翁的这两部剧均为经典让我折服,却又觉得意犹未尽。那时又因条件有限,时间紧张,没有能再看到莎翁别的剧本,直到大学了才有时间有机会再次与莎翁《李尔王》相遇。

其实《李尔王》讲的是个简单的家庭故事,一个父亲与他的三个女儿的故事。李尔王是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再很好地管理国家了,于是他决定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他问大女儿:说说你有多爱我吧!大女儿说她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父亲,她愿意用所以的金钱与权力来爱父亲,李尔王听了很满意,分给了大女儿一半的土地与兵力。接着他问二女儿:你有多爱我呢?二女儿说她愿意为父亲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最爱的人是父亲。李尔王也很满意,又分了剩下的一半土地与兵力给了二女儿。轮到了三女儿了,李尔王问她:你愿意用什么来爱我呢?三女儿很诚恳地回答说:我现在一无所有,所以没法拿什么来爱你父亲,但请相信我是爱你的。李尔王很不满意三女儿的回答,认为她是在敷衍,根本不爱自己。于是决定不再要这个不孝顺的女儿了,当然也不会分给她半点财产。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精彩还在后面,分光了财产的李尔王一无所有,有一天他想去大女儿那里看看,却被大女儿嫌弃厌恶,扫地出门。他在二女儿那里也是一样待遇,最终是三女儿出现了并愿意奉养李尔王,这里是故事的高潮,当初说怎样爱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他没财没势后开始露出丑陋的嘴脸,忘恩负义地将老父亲拒之门外,不善言辞没分到任何财产的小女儿才是最爱父亲的,她愿意用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去爱父亲。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李尔王的糊涂,大、二女儿的阴险狡诈,三女儿的真诚孝心形成了对比,这个故事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英国皇室,但实际却在我们身边。

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类似的故事吧,不孝的子女,凄凉的父母,令人心寒,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教我们说话,走路,吃饭,耐心地教会我们成长,父亲付出了多少辛苦,在父母年老体衰该由我们反过来奉养他们的时候,有的人却早已经忘记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十几年的恩情。当乌鸦还知道反哺之情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了。当滴水之恩能换来涌泉相报时,作为父母,他们会十分幸福。而我们要做到饮水思源,用感恩之心回报培育我们成长的父母,回报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们。

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了高中的紧张的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在惬意的午后,捧着一壶热茶,品一本好书,用读书充实自己,不负美好的大学青春年华。

李尔王读后感 篇5

我觉得这是很写实的戏剧,不是剧情的写实,而是对于人性的刻画。

谁敬爱我,我就把王位传给谁;就算现今的社会新闻仍是时常可以看见;分了家产的父母流落街头;我一直很不了解这项的子女,或者是这样的父母内心就竟有着怎样的想法。当然如果说孝顺父母是必须,是天经地义,是不可违背的祖宗之法,也太过于教条式,说法也或许过于中国。

所以在这剧本e我看到的都是人性,非常鲜活的刻画;两个姊姊为了权力,拚命的连结起与父亲的亲情,却又在得到之后急于破坏;然而却又双双为了爱情而死,这不是相当矛盾吗?看起来好像是为了有形的权力j望,而辗断了亲情;最后却又为了无形的爱情吸生了生命,虽然相当的矛盾,但这就是人性。人活着就不断的会被这两股力量所拉扯,甚么才是最重要的,对于每个人,有不同的天秤,在天秤上有着不同的平衡。

很喜欢这个剧本,不局限在孝道,也不局限在亲情,他的确是一场悲剧,每个人在被不同的力量拉扯,作出不同的选择之后,走上的悲剧之路,虽然结果不让人满意,但都是自己选择的人生。李尔王是,两个大女儿是,小女儿也是。

李尔王读后感 篇6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厌恶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我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日要明白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异常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我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一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明白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样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我,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先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我都很难应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我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我的军队,和父王一齐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悲痛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 篇7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

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作文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 篇8

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家和诗人。他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英:Hamlet)、《奥赛罗》(英:Othello)、《李尔王》(英:King Lear)、《麦克白》(英:Macbeth)。四大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理查三世》。正剧、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悲喜剧(传奇剧)《暴风雨》、《辛白林》《冬天的故事》《佩里克勒斯》。还写过154首十四行诗,二首长诗。

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

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儒略历164月23日(公历1616年5月3日)病逝,出生日期与逝世日期恰好相同。(莎士比亚生于1564年,但其精确的出生日期已不可考。他死于1616年4月23日。由于他受洗礼的日子是4月26日,因此后来的史学家竟把他的生日同他逝世的日子混同起来,认定他的生日也是4月23日,于是形成一种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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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 篇9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的戏剧在剧本中的地位就像《神曲》在诗歌中的地位一般,而最吸引我的,是他四大悲剧中的《李尔王》。

年事已高的李尔王意欲把国土分给三个女儿,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赢其宠信而瓜分国土,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不阿谀奉承而一无所得。前来求婚的法兰西国王慧眼识人,娶考狄利娅为皇后。但李尔王将国土分给女儿后,大女儿和二女儿居然撤去他的骑士还不给其栖身之地,失望又悲愤的老国王只好到荒郊野外,彼时身边就只有一个忠臣和一个弄人……最后考狄利娅率队攻入,父女团圆。但战事不利,考狄利娅被杀死,李尔王守着心爱的小女儿的尸体悲痛地死去。

整部戏的主角是李尔,最大的悲剧也是李尔——他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和狂妄害死了最爱她的小女儿和自己。他虚荣,因为他直听得进甜言蜜语,耳朵里用不得良药;他狂妄自大,因为当小女儿说出“其他人那样一条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我所认为可耻的善于奉迎的舌头”时,他竟说出还不如当初没有这个女儿,在李尔心里,他可以主宰一切,无论何时何地!就是这样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害了他,害得他连善与恶,真心与虚情,正确和错误都看不清。内心的世界观中他站在自我主义的顶峰上,他是瞎的,一个不明人事的瞎子。

被名为傲慢的手蒙住了眼睛,成了瞎子,自说自话、手舞足蹈地指挥本就不用听他话的人,在他人看来可是一个真真的笑话。

自负的人无论何时都不会缺乏,即使他们不处于社会顶端,也处于自己心里的顶端。1948年,一向目中无人,自诩“看破世界”的迷宫制造者约翰·鲁伯特向保罗·霍尔墨的“迷宫制造大师迷宫”发起了挑战,这回约翰也是惨败。霍尔墨虽未见到求救信号,但他料定约翰已经走不出迷宫,于是自己到迷宫中去接他。而约翰其时已于迷宫想到深处饮弹自尽了。狂妄的人终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葬身于无尽的悔恨和现世的灾难中。

相较李尔,弄人说不定是这部戏中看得最透的人,人间冷暖,神面兽心,都曾被他唱到歌谣当中去。愚人不愚。莎翁的戏剧中这样具有讽刺性的丑角倒也不少,他替他们写的歌儿也总是那么一针见血,让人欲辩不能。

弄人看见李尔后曾对他说了一句话“这里有一个国王,和一个弄人,一个聪明人和傻瓜。”让我们来猜猜“国王”、“弄人”、“聪明人”和“傻瓜”都是谁?

李尔王读后感 篇10

在我小小的书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莎士比亚写的《李尔王》。

剧中的主要人物有李尔和他的三个女儿:大女儿贡纳梨、二女儿吕甘和小女儿科第丽霞。故事主要讲李尔王老了,要把他的国土按照儿女们对他的爱来分,大女儿和二女儿因为自己的甜言蜜语得到了一大半的国土,而小女儿科第丽霞是有几分爱就说几分爱,所以被李尔王放逐了。结果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要夺取父亲的王位,就把李尔王赶出了王宫。李尔王的一位忠臣葛罗丝脱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国王受这样的罪,就把李尔王和他的佣人带到了他三女儿那里,而他自己却被二女儿的丈夫把双眼挖去。三女儿嫁给了法兰西国王,国王很爱科第丽霞。因为大女儿和二女儿要杀死李尔王,所以和法兰西打了一仗,科第丽霞和李尔王被俘。最后,科第丽霞被缢死了,李尔王也自杀了,贡纳梨和吕甘也被毒死和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不好听的话不一定是坏话,也许是让你改掉缺点的话,好听的话不一定对你好,也许还会害了你,毁了你的一生。我在读《李尔王》这个故事之前,就喜欢别人夸我,别人一说我的缺点,我便撅起小嘴——不高兴了!但我读完《李尔王》之后终于明白了这句名言的含义: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我希望大家一定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光听恭维的话,更不要像贡纳梨和吕甘那样心狠手辣,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我们要像科第丽霞一样诚实和善良,像葛罗丝脱一样的忠诚。《李尔王》这个故事有趣吗?如果你们也有一些好看的书,别忘了借给我哦!

李尔王读后感 篇11

莎士比亚有四大悲剧,可我总觉得《李尔王》写得发人深省。作为一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剧作,内容自不必赘述。一个英勇有为的贤君,竟被自己的亲生女儿迫害,沦落到如此地步,实在是可悲可叹!

故事的起初,就指出了人性的一大弱点:人都喜欢听好话,都喜欢被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正如大清帝国的乾隆皇帝在一片奉承和盛赞中自封为十全老人一样,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渲染,令这位不列颠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一塌糊涂,醉得忘乎所以。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不列颠与我国相去甚远,大概很难懂得这个道理。于是那个讲真话、说实话、向父亲真诚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这似乎和我国的一个小故事有些相似:某人得子,大喜,众人探望,皆以此子富贵此子长寿必有大才谓之。唯一人曰:此子终为死焉。众皆愕然,鄙视之。说了实话而惨遭厌弃,而那些虚情假意、口沫横飞、恨不得将所有溢美之词基于此子一身的人却广受欢迎,甚至以高尚者自居,而讲真话赶出门外。这与考狄利亚惨遭两位姐姐的鄙视和父亲的厌弃如出一辙。人性的弱点也正在于此:人都喜欢被赞美,都喜欢溢美之词。但人们还希望这些话都是真诚的。于是乎,就又形成了悖论:美言绚烂而多虚假,真话逆耳而多诚意。正如饮料和白开水之于人,饮料尽管味美如饴,但真正解渴的还得是白开水。李尔王最后总还是依靠着自己的小女儿,不正是如此吗?

接下来的故事便是孝义和贪婪的问题了。身为中国人,在看待子女对待父母的问题时,自然而然地要从孝的角度出发去探讨好像在我们眼里也只有这一个角度。

当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高纳里尔和里根在用花言巧语骗得了李尔的国土之后,对待自己的父亲就不仅仅是孝与不孝的问题了,而是忤逆与大逆不道了。从大女儿高纳里尔要求裁减父亲的侍卫,到二女儿里根对父亲避而不见,一直到最后李尔在暴风雨之夜冲出宫廷,终至疯狂。这中间两个女儿的冷酷与无情表现的可谓淋漓尽致,在这些情节中,还穿插着一个小李尔王的故事:爱德蒙为了夺取继承权,诬陷兄长,陷害父亲,终至父亲流亡的故事。这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将利益世界中人的贪婪本性表露无疑,狠狠地鞭挞了利益世界中权利和利益的争夺和人性的冷漠。正如爱德蒙为了继承权不择手段一样,两个已婚的女人为了争夺爱德蒙而自相残杀,更是给予这种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以极大的讽刺:这三个臭味相投沆瀣一气的人聚在一起,最终恶有恶报,这些都是后话。作品中暴风雨的出现,恰到好处。连天的狂风暴雨,营造出一种黑暗的、恐怖的气氛人性泯灭了,道德沦丧了,世界成了地狱

当然,光明终究还是会到来的,考狄利亚就是光明,就是善与美的化身。其实从一开始,考狄利亚就表现出了她真诚善良的一面。虽然父亲对他有些无情,但当她得知父亲的悲剧,还是兴兵讨伐。还有爱德伽对自己的父亲葛罗斯特,虽然自身惨遭诬陷,被父亲通缉,当葛罗斯特也被流放,他还是去暗中保护,这样的情节与李尔王和考狄利亚似乎是雷同的。同前边恶的重复一样,这种善和美的重复也将人们心灵的震撼最大化,善和美依然还在,在考狄利亚和爱德伽身上就体现着这种善和美。对于父亲李尔来说,考狄利亚的出现,带着雪中送炭的意味,让已经疯狂了的李尔内心有了一丝安慰。但我觉得,在这种安慰的背后还应该有一层矛盾的心理。毕竟他曾经厌弃她,他曾经剥夺了她继承国土的权利。不论如何,父女和好如初。有什么能比亲情更加宝贵呢?即使在那个为了争权夺利而自相戕杀的恐怖时代,亲情依然是一缕阳光。但这种幸福感终究还是短暂的,随着考狄利亚被缢死,李尔也在这种悲痛之中离开了人世。这样的结局虽然曾遭到人们的非议,但,这就是世界,这就是现实,在那样一个人性被泯灭、良知被泯灭的黑暗邪恶的世界中,怎么能允许美和善全身而退呢?

李尔王读后感 篇12

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毒打,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欺负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身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政界的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决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正因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味道又怎样会知道甜的味道呢?

李尔已经逐渐感知到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充分认识到里根和高纳里尔是心口不一的人,感知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讽刺),看到得势的狗、可恶的教吏、放贷的人,看到那些斥责罪恶的同时在干着他们所斥责的,看到了社会的虚伪和罪恶的无处不在。“罪恶镀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用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多么富有哲理和深意的话,将罪恶的本质剖析地淋漓透彻。如果将罪恶得到了权威金钱的支持,那么它将是不可抵御的,然而如果罪恶无依无靠,它将无所施展;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罪恶源自权威的作祟……

李尔告诉葛罗斯特虽然命运是悲苦的、值得痛苦的,然而我们要忍耐。这个世界本身就是荒谬的,充斥着无尽的苦楚。在这个大舞台上演绎的人们全是些傻瓜,这虽然令人禁不住放声大哭,然而我们是清醒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的,所以面对这命运、人性的荒谬应该忍耐,因为只有忍耐才能帮助我们穿过这无尽的痛苦。只要忍不住哭泣,便会沦落到无尽的痛苦中,最后成为在舞台上的傻瓜。李尔看到了真实的世界,看到了社会、人性的本质,他自己却仍然在痛苦中自我挣扎,他在清醒与疯癫中反复。正是因为他看透了人性的丑陋,看到了表面后的真相,所以被这种痛苦的真相所折磨。他感叹“我是天生下来被命运愚弄的”。此时折磨李尔的不再是迷茫的痛苦,而是看清社会、自然、人性后被其丑陋、疯狂而折磨、因那躲不过的悲哀而悲苦。

当结尾考狄利娅死去时,对李尔来说这象征着这世界跟人性的最后一点善也被吞没了,他跟这个世界最后的牵连也被斩断了,他再也无法承受世间的折磨和痛苦。“要是她还有活命,那么我的一切悲哀都可以消释了。”而考狄利娅是永不回来了,等待李尔的也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李尔终于走出了自我世界,看清了真实世界的本质时,他看到的却是不尽的悲哀,人性躲不过的悲哀,而他自己也因为难以承受这悲哀而发疯、走向生命的尽头。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600字


读书即未成名,究竟人高品雅。修德不期获报,自然梦稳心安。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知识和感悟的双重收获。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的去研究作品的核心。你搜集过作品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吗?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精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的故事,例如:在红色投手这件案子中,他是向酒吧喝酒的看门人问话由此发现巴伦罗恩科夫很有可疑;还有荷兰公爵这件案,通过寻找脚印,发现那个强盗的右腿是瘸的,轻易的把强盗指了出来还有很多很多的案件:绿玉皇冠案、斑点带子案都被他破解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别人破不了的案子他可以破得了,真是了不起。

福尔摩斯他反应敏捷,善于思考、善于观察。因为他具备了其他人不具备的优点,所以,他可以很快的破案。他日常就注意观察一些小细节,观察可疑人物的举动、脸色。如果谁的动作偷偷摸摸的、脸色发青,那么很可能那个人就是作案人。

我和福尔摩斯比起来还差远着呢,他反应比我敏捷,善于思考、观察能力又比我强。哪像我,这是根本没法比的。看来我要赶上和超过福尔摩斯,还需要不断的锻炼我的反应速度、提高我的思维能力和我的观察能力,认真读书学习,努力获取知识年,努力进步才行。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像福尔摩斯一样破解案件,、揪出罪犯。

我要把《福尔摩斯探案精选》这本书推荐给同学读,让他们也学习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2】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

书中淋漓尽致的描写了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就成为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是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是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心惊胆战的情景、引人入胜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几个小故事——《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沙漠中的旅客》等,写得太好看太刺激了!”充分表现出福尔摩有为了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读了这本书,我就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他那种勇敢,聪明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3】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4】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初中读后感日记400字

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有一个十分离奇的案件吸引了我《斑点带子案》。

事情发生在1883年4月初的一天早上,福尔摩斯接到了一桩诡异的案件。被害人既没有被暴力袭击的痕迹,也不是自杀。在困惑中,福尔摩斯观察到通风口的走向、铃绳的布局、一只装牛奶的碟子、固定在地上的床这些可疑的现象,他利用科学的推理和判断,认为凶手的凶器是一条毒蛇,凶手就是通过它杀死了被害人。

看完这本书,作为大名鼎鼎的侦探专家福尔摩斯所具有的奇特的能力令我十分佩服。他的敏锐观察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任何细节都可能让他进入案情;他科学的推理,符合实际,令人信服;他大胆地判断,不错过破案的机会;他勇敢无畏,涉入危险境地,抓住凶手的证据。最后结案,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和把握之中。

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这种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他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获得的,这也是值得自己学习的。要像他那样善于学习,多学知识,积累丰富的知识,把学来的知识活学活用,解决实际问题。要像他那样认真地观察身边的事物,发现新生事物,去探索未知领域。具备了这些本领,说不定我们长大以后就是个伟大的科学家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篇5】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就是一盏明灯,照亮前行道路;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每天传授知识;一本好书,就是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一本好书,就是……生活中,处处有书,处处离不开书。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阿瑟柯南道尔,英国侦探小说史上最著名的小说家之一,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这部畅销百年的经典之作,开辟了侦探小说的黄金时代,征服了全世界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内容充满悬念,剧情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故事中的福尔摩斯热爱自己的侦探事业,不知疲倦地工作;他像侠客一样,惩恶扬善,疾恶如仇;他有时候很骄傲,喜欢听别人的赞赏,但有时候也会犯错。这些特点使福尔摩斯鲜活了起来,好像跃然纸上。

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一文。辗转的剧情、惊险的凶杀、微妙的线索以及探案时的种种细节,都令人无法忘怀。瑙克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福尔摩斯凭借这微不足道的线索,找出了凶手。

作为一名侦探,除了缜密的推理逻辑,最重要的,就是细心观察。只有细心观察,才可以发现潜在的线索;只有细心观察,才可以侦破重要的案件。可见细心观察是多么重要。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个性品质。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汇总


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都具有什么特点呢?读完作品一书后,大家都有不同的感受,其实妨以文字的形式让我们的感悟被记录下。以下由我们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

今天跑去把大魔术师和福尔摩斯2看完了。

跟夏洛克暧昧的妹子开头就被弄死了,结果整部片子阴阳失调,还好与华生的基情挽救了电影。和最近也在播的剧集新福一比,剧集就显得渣了,卷福被演成了一个让人讨厌的自恋病人,只会无时无刻的抓住一切机会炫耀自己的才艺智商和与众不同,相比下,小唐尼诠释下的福尔摩斯更让我喜欢,福尔摩斯傲娇的那种属性,厚颜无耻的拖着华生陪他出生入死,只因他把对方当成那个可以把后背交付的死党,剧集里的华生感觉就是个龙套,用来陪衬卷福的智商的,电影里裘德洛的华生很出彩,丝毫不让人觉得他只是个助手。回来的路上又想了想,电影和剧集比较下,感觉电影里的二人组就像郭德纲和于谦,虽然相声分逗哏捧哏,但是于谦和郭德纲却总是有来有往,剧集里的大约就是所谓的'主流相声演员吧,一个不停的逗,另一个就是摆设在那答应着,特没劲。

电影里莫里亚蒂始终用华生的安危来威胁夏洛克,使得影片最终夏洛克为了华生选择了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当华生打开门正好看到了夏洛克拉着莫里亚蒂跌下阳台坠入悬崖那一幕,裘德洛的眼神,让人揪心,不得不说,这就是爱,唉。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里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在生活中观察一点一滴的小事,从而进行推理,并想办法得出答案。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个叫做“蓝宝石之迷”的一章。

在圣诞节的第二天,华生去看望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正在研究一个在街头争吵的男人留下的一顶帽子和一只鹅。由于鹅快坏了,所以福尔摩斯把鹅拷了吃,在吃的时候惊奇地发现了一颗蓝宝石,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探察,明白这颗蓝宝石是一个人偷来的。福尔摩斯又开始了寻找小偷的旅途。他凭着生活的经验和对小事的观察轻而易举地找到了罪犯。由于这个人是第一次偷东西,所以福尔摩斯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们也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做一个爱观察的人,从生活中的小事或许就可以找出答案。并且勤于思考,给别人机会,不要因一点小事就大做文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3)

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福尔摩斯先生吧!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侦探呀!

他的沉着冷静,细心的观察,和他那聪明的头脑,都比平常人高一些,还有他那惊人准确的推断力,可能就是他那破案的方法吧!

这本书是由英国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一本书被分成了四个不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其中四签名是柯南道尔最出名的一部分,从此他放弃医学改写文章,所以才会有后面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能够破案是因为他总是通过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来找突破口,他破案每次都要带一样东西,那就是放大镜,放大镜可能也是福尔摩斯办案的住手之一了。

我觉得我们面对事情时应该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的面对事情。沉着应对,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4)

前些时,我看了同学黄雅静的《我的福尔摩斯妈妈》之后,深有感触:简直是同病相怜!她妈妈和我的妈妈是亲姐妹吧!我妈妈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有时,当我看作业写得差不多的时候,便伺机把手机拿来,借着查资料的名义,看一下新闻,突然,从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曦曦,是不是又在看手机呀!那声音既低沉,又令人毛骨悚然,还让人细思极恐。咦?老妈不是去洗衣服了吗?我转过身一看,妈呀!她居然,她居然她居然就站在我身后!当时我还狡辩:谁说的!我刚刚还一直我话还没说一半,她就打断我道:你刚刚一直在看手机!对不对!我告诉你,我看你的背影,就知道你在干什么!你是骗不了我的!呜呜

还有一次,我找胡宇涵借了一本书,眼看明天作文就要还书了,可别说看了,我连翻都没翻一下!怎么办呢?有了!我心生一计:晚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铃儿响叮当之势把手电筒和书放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等我睡觉时,我钻进被子里,双手拿着那本书,口含着手电筒,刚还没看一会儿,只听见了门被打开了的吱吱声,紧接着,只听见一个既阴森又恐怖的声音:曦曦,是不是在偷偷看书在呀!我忙伸出头一看,妈呀!怎么是老妈!我问她;你是怎么知道我在偷偷看书的呢?只见老妈笑了笑,说:这可是个秘密,我一定不会告诉你的。唉!看来我做了什么,都逃不过老妈的法眼呀!

无论是我感到喜悦或悲伤时,就算我不表现出来,老妈都会猜透我的心思。我有个这么懂我心思的妈妈,我应该感到开心还是烦恼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5)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6)

我觉得,多读书还能把作文写好,因为书里有很多好词好句,你如果养成了多看书的习惯,你就会积累很多好词好句,那么你的写作水平会提高很多,当然,不只是单纯地看书,还要多写日记,多学习,这样,才能把作文写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全集》

它是由五篇长篇小说与56篇短片小说组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一章《空屋历险记》。

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案子呢,因为我觉得这个里面写的太精彩太刺激了,而且作者经常把福尔摩斯写的简直就是死而复生,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差点就掉入了绝壁,还是他命大,掉在了一个小道上,我当时真为他担心那。

福尔摩斯机警勇敢,并且有着出乎其人的智慧,他会被刻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是“一代天探”福尔摩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7)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8)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其中的一本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读了378页了,到现在,我可算是十分佩服这一位天才,但其中的奥秘只有你翻开书页才能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福尔摩斯可不是一般聪明的人,他在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的笔下成为了世界上影响最大的侦探。

文章是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角度来写的,华生是一名医生,同样也是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他是通过找个住处才偶然遇到了福尔摩斯,尽管联系人在三说这个人比较怪异,但因为要租房子,华生还是同意了一同租房。之后就是华生与福尔摩斯间的相处,以及福尔摩斯与犯罪者之间的交手。

福尔摩斯的外貌早已在文章开头就告诉了我们: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的原因,他的双手上布满了伤疤,连皮肤都变了颜色;他的相貌也相当引人注意,他身高六英尺多,身体格外消瘦,因而显得个子特别高。他的目光敏锐而犀利。

福尔摩斯他是一位遇事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的大侦探家。可是,我现在想了想自己,实在跟福尔摩斯差得太远了。每当我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问题,我都非常慌乱,边走边想:“哎呀!这下怎么办啊!惨了,惨了!有时候,我还会将不会做的问题不做,就连想也没再想!

但是,福尔摩斯却跟我相反,他每当遇到危险的案件时他都不会去慌乱,而是仔细和认真地去思考。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学福尔摩斯那样遇到事情不慌忙,细心观察,认真分析,我想,我们一定也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伟大的大侦探家。

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仔细观察和认真分析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9)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读后感(篇10)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9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9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1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们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不法分子无话可说。

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这位神探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品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我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起破案。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2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鸦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先是福尔摩斯。

原先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鸦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并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样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明白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3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4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关于探案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福尔摩斯是一个咨询侦探,曾近破过很多案子。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竟然能够把别人最不在意的地方当做破案的关键,有时他将计就计,将凶手引到家里,然后立即捉住。我认为他真的很聪明。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学罪犯,因为有时候你做的一件坏事,可能会害了你一辈子。我也挺欣赏华生的,他虽然不像福尔摩斯那样聪明,但是他很谦虚。每次他都不在福尔摩斯面前夸自己很棒,福尔摩斯说话时,他在旁边仔细的听着,从不打断,而且等福尔摩斯讲完时,他都会拍手叫好。可是,在最后的时候,福尔摩斯在跟凶狠的罪犯搏斗时,两人同时摔下了瀑布,连尸体都没捞到。我觉得好可惜,那以后他们怎么破案呢?我可不相信那些让侦探破案却把奖励归属于自己的警察。

在这本书里,我收获了很多。希望你们看完后,也有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5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例如从一些细节去发现别人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

例如一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一个军人;他手腕、肤色白皙,但面部黝黑,肯定刚才炎热地带过来,他面容憔悴,一定经历艰辛,受过疾病困扰;他左臂动作僵硬,不自然,显然受过伤,一位军人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经千辛万苦,并且手臂受伤了呢?显然是阿富汗。还有一个人的胳膊上纹着一只锚,这是海员的标志。他走路时雄赳赳,气昂昂,像个军人,所以推测他在海军陆战队服过役。而且他脸上带着发号施令的神气,显得稳重、自信。把所有这些合在一起考虑就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从一滴水,一个逻辑学家就能判断大西洋和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即使他没有见到或听说过他们。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链条,环环相扣。只要我们知道其中一环,就能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情况。

这些逻辑听起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但如果你亲身去体验过后,就会明白这些逻辑很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6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7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写得十分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下载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应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十分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终,在福尔摩斯的帮忙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8

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尤其是故事中逻辑推理的部分,每次都会让我拍手叫好,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在每次案件中,福尔摩斯都能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发现事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时不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依旧能以一种洒脱,甚至有些顽皮的心态面对生活。他喜欢抽烟,做实验,也喜欢和华生互相调侃说俏皮话,书中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对话的段落总是能让我会心一笑,那感觉就像小学生在聊天,让我感受到福尔摩斯内心的纯净和童真。

书里面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还是每一个案子发生后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墙上的血字”,“离奇的红发会”,“警惕带斑点的带子”等等,这些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可谓是精彩绝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恶者的下场》里福尔摩斯的推断,他通过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绳子,一个不显眼的小洞,发现了凶手是利用训练蛇,沿着绳子爬出小洞来实现他罪恶的目的。这段对案件的分析,不仅体现出福尔摩斯具有优异的观察能力,也说明了他的知识丰富,并且能够把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所以才有了这么完美的推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很多案子,这些案件的始作俑者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福尔摩斯也为了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稳定继续努力奋斗着。这本书不仅向读者展示了高超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传达了人要时刻保持善良、时刻遵纪守法的思想。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9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观后感


为了记录看过作品之后的感想,好好写一篇观后感是相当值得的,经常写观后感,加强创作能力,你是否在为写作品名的观后感而苦恼?经过仔细分析工作总结之家为您编辑了“福尔摩斯观后感”,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启发!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这本书主要讲福尔摩斯和他的两个

朋友以及他的家庭

教师的冒险故事。

我真敬佩福尔摩斯。我钦佩他冒险的能力和观察的能力。其中最令我最敬佩的是他对朋友的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

福尔摩斯不仅尊重爱情,而且勇敢!在第十章中,他和他的朋友们被坏人抓住,扔进一个大黑洞,那里有一个他们从未见过的怪物。这时福尔摩斯急中生智从包里拿出一把大刀和怪物打了起来,福尔摩斯把怪物引到一边,然后扔了一把手枪给他的朋友,大声的说:

“快把旁边的玻璃打碎。”他的朋友照做了,就在怪物张大嘴巴快把他们咬到的时候,千钧一发之时,他们从打碎的玻璃中跳了出去,他们得救了!福尔摩斯在任何时候都面临着各种危险,甚至是喝水和开车。

但他将勇敢地面对各种危险,使他和他的朋友们能够安全地获救。从这章就能看出福尔斯的勇敢!而第十一章就讲到了他的朋友马修·阿纳特被一伙坏人抓走了,这时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他二话不说连忙叫了一辆马车追了上去。

我到了机场才和朋友们联系,直到我和朋友们一起把马修从坏人手中救了出来。从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非常重视友谊和友谊

友谊。 福尔摩斯还有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就是他那种坚定自己信念的精神!而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对任何事情总是坚定不了自己的信念,就拿我做作业和

考试来说吧。每当我做题目选定一个答案后总是喜欢改来改去,总怀疑自己填的答案不是最正确的,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又把答案给改了。原来我选择的第一个答案其实是对的,所以我想改掉坏习惯,像福尔摩斯那样学习。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东西要学,比如他的机智,他遇到困难时的冷静等等。。。

读完福尔摩斯,我有了深刻的理解。我希望你能认真阅读这个冒险故事。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2】

《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朋友华生医生破获各类奇案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波士堪谷奇案》。

《波士堪谷奇案》这个故事写了一个叫查理士•麦卡锡的人被暗杀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的儿子。但福尔摩斯在现场细致地勘查后发现凶手是“一个高个子,惯用左手,右腿略跛,穿着厚底狩猎靴及一件灰斗篷,吸印度雪茄,用烟嘴,口袋中有一把很钝的小刀”的人,并不是麦卡锡先生的儿子。因为他发现凶手右脚脚印全都没有左脚的清楚;死者的伤口在左边;现场附近的一棵树后有雪茄的烟灰,并且雪茄尾端的切割处不整齐。

成功学家鼻祖、大演说家罗曼•文森特•皮尔说过:细节决定成败。福尔摩斯能够迅速破案,正是因为他能够留心细节,并因此而做出正确的推断。不注意细节有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1967年8月23日,苏联的“联盟一号”宇宙飞船在返回大气层时,突然发生了恶性事故——减速降落伞无法打开,宇航员科马罗夫因此而牺牲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地面检查时忽略了一个小数点。注意细节的人往往能有大成就。我国古代著名医者李时珍,为编写《本草纲目》尝遍百草。他为了辨别鸡肠草和鹅肠草,仔细地观察叶子的形状,并且把它们放入口中品尝。然后他写道:“鸡肠草生嚼涎滑,鹅肠草生嚼无涎……”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3】

侦探小说是我最一直都很喜欢的小说,可能是小时候受香港警匪片的影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是高二的时候我姐给我买的一本书,一直很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现在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4】

课件****5yk

在调查期间,我是最后一个也是最高上诉法院——福尔摩斯。在我们看来,福尔摩斯是侦探的代名词。他破案的神话是妇孺皆知的。他有惊人的推理能力,能从外表知道一个人的职业;他具有穿透一切迷惑表象的观察力,目光如炬又明察秋毫;他博闻强记,对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恐怖刑事案件了如指掌、如数家珍;他擅长化学实验和医学测试,能从一滴水中了解大西洋的存在。

在《血字研究》一案中,在福尔摩斯眼中处处都是答案,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从**与被害者的脚印,推断出他们分别穿着方头靴和漂亮靴子。根据脚印跨度----方头靴一步跨过四尺半的泥坑、漂亮靴子却是绕过去的----推算出方头靴的主人不可能是个老头,而被害者穿的是漂亮靴子。

死者身上无伤痕、嘴唇有酸味,地上有大滩血迹而无扭打痕迹,可见是**流的鼻血,所以**血液流动旺盛。依据血写的“瑞契”距地距离,判断**身高大约六尺。“瑞契”旁边有很多乱擦以及雪茄烟灰判断,**有长指甲、抽印度雪茄并且很有可能是个赤面人。

我从中感受到福尔摩斯的推断分析能力极强,看书时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就已经告诉答案了。我屡屡被他的探案速度震撼,经常是我刚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却发现案子已经结了。

有时我也尝试着去破案,结果只能是浅尝辄止,我不得不把它们当成一个个小故事来看,但是也受到了极大的启发:福尔摩斯拥有火眼金睛,不会被表象所迷惑,比如说在《诺伍德的建筑商》一案中,勒雷斯雷德警长蒙蔽于血手印的假象没有注意到大厅少了6公尺,一定不能随便假设和猜测,因为胡蒙不准反而会误入歧途。福尔摩斯拥有最强大脑,他常说“我决定站在犯人这一边,不站在死者这一边”,只有换位思考,基于理性分析的思维推断,才能做出符合逻辑和接近真相的推理结果。

福尔摩斯如果不做侦探,肯定是个科学家,他发明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能够万无一失的来检验血迹,凸显他高超的科学水平。福尔摩斯是案件档案馆,正如他说的“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充沛的知识积累和断案阅历,才是福尔摩斯成为名侦探的终极**。

纵使百年过去,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依然栩栩如生,正如那句十分经典的推荐词----像名侦探一样思考,同福尔摩斯一起寻找真相。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是不是缺少这些宝贵的精神?细致观察事物,奥秘总蕴藏在司空见惯中;遇事沉着镇定,真相就在眼前;钻研科学不需死板理论,而是更广泛的知识;坚持下去,才能进入成功的殿堂!

学到这些,虽然我们是平凡人,但我们也可以做自己心目中的“福尔摩斯”!

课件****5yk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5】

说到福尔摩斯,大家肯定很熟悉他。他是英国侦探亚瑟·柯南·道尔的杰出侦探。自从这本书出版以来,很多人都成了福尔摩斯的粉丝,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自称是顾问侦探。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观察力强,推理能力强,而且剑术、拳击、小提琴等技艺精湛。这一定是他每次都能活下来的原因。然而,福尔摩斯并不总是一个人在处理案件。他有一个很好的搭档,华生医生。他多年来一直是福尔摩斯的室友,是他处理案件的得力助手,也是他医生的朋友。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新的犯罪头目仍然逍遥法外:莫里亚蒂教授。莫里亚蒂教授不仅仅跟福尔摩斯的智力不相上下,更加上他作恶多端的能力及丧尽天良的本性,莫里亚蒂教授设计了一场**案,使得福尔摩斯、华生和希姆横跨欧洲大陆,从英国追踪到法国、德国、最后追踪到瑞士,不过狡猾的莫里亚蒂教授总是早他们一步逃离。到书后面部分,莫里亚蒂和福尔摩斯开始过招,不过因为莫里亚蒂是剑桥拳击冠军,所以福尔摩斯敌不过他,正在要落败之时,华生推开了门,而福尔摩斯利用这一间隙,和莫里亚蒂一同跳下了瀑布..

很久以后,当华生博士写他的经历来纪念他和福尔摩斯时,他收到了福尔摩斯的一些东西,福尔摩斯奇迹般地复活了。

我很欣赏那句话: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喜欢福尔摩斯,因为他的勇敢、智慧和各方面的才能。他依靠头脑来解决复杂的案件。虽然他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赢得了许多人的喜爱

我也渴望成为福尔摩斯!

今天我看了《我和狗狗有十个约定》。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叫齐藤光的女孩,在十一岁左右时,母亲因生病去世了,所以就一直过着和父亲两个人的生活,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几乎每天都是小光一个人在家里度过,直到有一天,小光在母亲生前最喜欢用的一个垫子上发现了一只小狗,得到父亲同意之后,就开始养它,并且给它起名为袜子。在与小狗生活的十二年里,他们经历了悲伤、快乐,也经历了很多困难,在与袜子相处时,小光遵守了与狗的十个约定中的九个,在袜子走后,父亲把小光母亲在临走前写给小光的一封信交给了小光,上面写着与狗的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旅行。

所以,请不要忘记,我一直爱你。

福尔摩斯观后感【篇6】

(贾旭)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的是1878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他到奈特黎学习军事医学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

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沃森入伍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跟随一群像我一样被遗弃的军官安全抵达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立即就任了我的新职务。

这场运动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却给沃森带来了不幸和灾难。在他被调到巴克州旅后,他和该旅参加了在梅旺德的决定性战斗。在这次竞选中,他肩膀中了一颗jazer子弹,折断了肩胛骨,撞伤了锁骨下的动脉。

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福尔摩斯和他同住一个房间,福尔摩斯同意了。

他们这样见面是不是很有趣?福尔摩斯的判断和观察值得学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