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元旦春节期间粮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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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竹食安委办15号)要求,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市粮食局以对人民群众消费粮油食品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粮油食品消费安全。现将元旦、春节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粮食法制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宣传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粮油食品安全消费科普知识。在粮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努力提高粮食经营生产者的粮油食品意识和素质,提高粮油食品消费者安全消费粮油食品的知识水平和依法自我保护维权的意识,为依法监管粮油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营造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加强对群众过冬粮油储备的监管

(一)建立高寒山区困难群众过冬粮油应急储备

为确保高寒边远山区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粮油供应、安全过冬。根据市政府的统筹安排,市粮食局汇同市民政局在清平乡、金花镇、天池乡分别建立了粮油应急储备,全市共建立成品粮应急储备152吨,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17吨,从而保证了在大雪封山,交通中断等特殊情况下人民群众对粮油食品消费的需要。市粮食局对应急储备粮油食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保证了应急储备粮油质量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数量真实可靠。

(二)建立困难群众过冬粮油应急储备

根据省、市(县)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局提出的要全面落实保障当地市场10天以上的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的要求,根据我市困难群众人数,按每人10天口粮预算,结合我市粮油加工企业的加工生产能力,承储粮食企业的储备能力以及必备的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了1000吨成品粮应急储备,对应急储备粮油质量实行全程监管,保证了应急储备粮油质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欢度元旦、春节提供了充裕的粮油物资储备保障。

三、加强对粮油市场粮油食品的监管

汇同市商务局、工商局、物价局,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融融百货连锁店为基础,以XX市大型超市家得利、诚实商场、美好家园及其连锁店为依托,建立了涵盖全市21个镇乡的粮油供应应急网点;以全市5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家民营粮食经营企业为定点储备应急供应加工生产企业。对粮油加工生产储备企业,销售供应网点的粮油食品质量实行全程监管,保障我市粮油市场供应物资充裕,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粮油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元旦、春节营造了和谐、喜庆、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元旦、春节期间实行节日值班制度,保障通讯信息畅通,确保发生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按程序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做好突发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开展节日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粮油食品安全无事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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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县各乡(镇)场、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县提早行动,县食安委于2009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12月23日,我县召开2009年第三次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节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节日期间我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41人(次),车辆436车(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点3080户(次);抽检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179个样品,合格176个,合格率为98.3%;检疫待宰生猪14189头,牛330头,羊74只,检疫畜产品8891.12吨,无害化处理病害猪肉370公斤,使进场待宰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10份,莱克多巴胺5份;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收缴罚没款9250元;查获不合格食品733公斤。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节日期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共深入全县11个乡镇,112个次自然村,召开群众会36场次,标语展板2000条次,广播电视宣传25次,设咨询点25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专题培训农产品种养殖大户385人次。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食安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区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紧缺,检验检测设备落后,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制约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由于监管体制、客观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因素,加之对农村监管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相对较差,识别食品真伪能力不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较大。
(三)食品安全源头整治难,打假任务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部分是小养殖户、小种植户、小作坊、小加工点,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难度大。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县工商局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


针对节日市场和消费的特点,政和县工商局把涉及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类及肉制品、酒类、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火锅料、调味品、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元旦至春节期间,开展三次食品安全大检查。第一次(12月27日-29日),抽调全局执法力量,组成六个检查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前节日市场大检查。第二次(1月12日-14日),运用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东平、石屯、铁山、岭腰等乡镇所在地进行检查。第三次(1月24日-2月1日),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节前市场专项检查。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在节日市场检查期间,局领导亲自深入基层执法一线,带领执法干部深入市场、商场、食杂店及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商品的保质期、商品质量、食品经营者建立的食品台帐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督促各经营单位和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做好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严把进货关口,建立和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登记制度。

(二)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以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市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关,加大对农村集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蔬菜、水产品、鲜肉等产品的检测力度,杜绝私屠滥宰猪肉上市销售,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抽检,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入市商品实行日检制,对上市蔬菜、水产品、肉类等商品实行每日一抽检,同时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人员对市场、商场开展了随机现场食品抽样快速检测工作。抽样品种涉及蔬菜、水产品、干果干菜、鲜肉等食品,共抽检测45批次210个品种。合格率100%。

(四)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与公安局、土产公司等部门协作配合,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者经营资格和进货渠道。严厉打击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炸,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制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五)加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食品添加剂检查。一是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的监管,对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加大监督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退市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按照叶双瑜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加强对糕饼、卤制店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

(六)集中开展问题食品的清查,及时收缴问题食品。一是根据《关于对河北省昌黎县五户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工商密电45号),开展了清查收缴秦皇岛丘比特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行动。二是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加强水果市场监管执法的通知》,开展水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水果市场的巡查监管,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外观染色水果的行为。三是《关于查处不合格果冻爽 可吸果冻的通知》,开展对福建泉州市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10年3月7日批次不合格的果冻爽 可吸果冻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四是根据《南平市工商局转发省食安办和省质监局关于紧急查处漳州市肉制品瘦肉精监测超标的通知》,开展对通知所列的肉制品进行清查。五是根据《关于下架不合格火锅料的通知》,开展对三种不合格火锅料下架专项市场清查工作。在清查中未发现上述所列的商品。

共出动检查人员11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783户,发出警示整改通知书23份,规范食品进货台账22户,规范散装食品标识5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件,罚款0.9万元;下架退市无食品标签或无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面包、糕点、绿豆饼、糖果等18.5公斤,查扣无合法凭证烟花爆竹6卷,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4公斤,价值约0.3万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5元。

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元旦期间食品安全

为切实做好元旦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我街实际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元旦期间,我街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契机,以统领食品安全工作,从构建和谐街道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街道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总负责,各社区履行监管职责,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对元旦期间食品的监管,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专项检查,加大食品监管监察力度

根据区食安办的文件要求,元旦期间,我街组织人力,落实工作措施,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突出重点品种。2012年12月28号上午,街道食安办联合红星工商所重点对红星大市场展开了检查行动。对市场里肉类、豆制品及糕点等易变质的食品,详细查看了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销售食品的正规生产厂家、有无生产日期、卫生条件是否合格及是否过期变质等,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场所。考虑到节日期间,家庭聚餐增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12月30日至31日,井湾子街道联合区食安办、区卫监所、城管执法大队、()食安巡查队组成"食品安全检查小组",对全街辖区范围内大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各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经营证件、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是否做到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询问,对在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现场整改。

三、加强宣传,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节日期间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期,街道范围内共制宣传板报12块,横幅12条,还印制了食品安全宣传单1000余份,街道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展板、咨询服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了安全宣传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维权意识、监督意识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为全街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食品安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元旦期间,我街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求其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元旦期间,全街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全街人民群众欢度节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