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该怎么申请书5篇

护照该怎么申请书5篇。

资料一般指可供参考作为根据的材料。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需要用到资料。参考资料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的提升。只不过,你是否知道有哪些资料种类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护照该怎么申请书5篇,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护照该怎么申请书 篇1

导语:本文为您提供北京户籍人员申请换发护照需要的材料、申请的流程、办理需要的费用及时间等详细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6周岁(含)以上的京籍人员:

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损毁、遗失、被盗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16周岁以下的京籍人员:

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下列情况可申请换发证件: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签发签证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等内容变更的。

4、相貌发生较大变化的(需先在户政部门更换身份证)。

5、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补采指纹的。

6、经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况。

办理材料

16周岁(含)以上的京籍人员: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北京户籍居民在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户口簿。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有效期三个月)。

16周岁以下的京籍人员: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供户口簿。

3、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其他符合民法规定的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并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在申请表上填写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

4、提交原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换发护照申请受理后,原护照当即剪角作废退还本人)。

办理流程

1、去出入境大厅提交申请,递交材料

2、回答相关询问

3、采集指纹

4、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

5、缴费

6、取证

办理地点

1、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换发我驻外使领馆和外省市签发的护照、换发有效期超过六个月并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护照。

2、北京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2号东城区政务大厅

电话:010-8402010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一般情况下,京籍人员办理护照时限为10个工作日,通过网上预申请的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

2、取证时限以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16周岁以下人员的护照换发:人民币220元,16周岁(含)以上人员因损毁、被盗、遗失补发护照:220元(含加注)

有效期限:16周岁以下人员的是5年,16周岁(含)以上人员的是10年。

温馨提示:

部分大厅暂无自助填表机和POS机,如您计划去大厅打印或POS机刷卡交费,建议您先打电话进行确认。

特殊情形

1、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申请人须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外省市公安机关或我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签发护照的人员,符合护照换发条件的,可以换发北京签发的护照。

护照该怎么申请书 篇2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护照申请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护照申请条件

1、深户

(1)深圳市的常住户籍居民。

(2)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此类对象仅限申请护照加注、换发及补发,申请换、补发的须在深圳暂(居)住。

2、非深户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3)60周岁(含)以上非深圳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4)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这里的就业指的是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前12个月内其亲属在我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5)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子女、配偶。

(6)广东省内户籍居民。

(7)外省户籍居民。

以上申请对象均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外省户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除外。

拓展内容: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护照该怎么申请书 篇3

护照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宜春市常住户口居民。

2、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即可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申领护照。

二、受理机关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三、申请资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二份(用钢笔填写),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光学照片二张(规格为48X33MM)。

(二)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交)、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处理时限

处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特殊情形

(一)已向公安机关通报的出境登记备案人员(包括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成员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须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批准其出境申请: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三)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护照的,在单位驻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港澳团队旅游

旅游签注(L)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人员。有效期为7天或者14天,一次(或两次)进入有效。

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

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

一、港澳旅游申请流程图

二、申请手续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二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为48X33mm)三张;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交验出生证)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提交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原件;

(四)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三、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旅游签注每项20元。

再次申请:

一次有效旅游签注每项20元。(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请谨记,在香港如有以下行为,将受到处罚:

■ 乱抛垃圾,随地吐痰,罚款港币1500元。

■ 乱过马路,最高罚款港币1500元

■ 坐的士前座及后座需配带安全带,违者罚款港币5000元

■ 在非吸烟区吸烟,最高罚款5000元

■ 汽车道路方向为左上右下。

香港服务电话:

■ 报警、急救电话:999

■ 旅游咨询、投诉电话:28070707

■ 如遗失旅游证件,请拨34132404电话求助

■ 消费者委员会电话:29292222

港澳探亲

探亲签注(T)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人员。该签注分为1个月一次、3个月

一次、3个月多次三类。持多次签注的,无每次

停留时间限制,(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

探望配偶、子女以及子女探望父母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危重病人、治病、奔丧等特殊情况的其他人员,确有需要的,可签发给3个月多次签注。

其他人员,签发1个月一次签注。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我市居民及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有直系亲属在香港、澳门定居的;

(二)有直系亲属在香港、澳门就学的;

(三)有直系亲属应聘在香港、澳门工作的;

(四)60周岁(含)以上、16周岁(含)以下人员探望近亲属的;

(五)近亲属在港澳患病,需出境照料的;

(六)近亲属在港澳去世,需出境奔丧的;

(七)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特殊的其他情形。

上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上述“近亲属”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姨、姑、舅、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及其配偶。

二、申请手续

我市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赴港澳地区探亲,向暂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二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二张。

(二)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须交验原件。

(三)持2000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赴港澳地区探亲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免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在港澳亲属的身份证明:

1、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

2、被探望人是在香港就学或者接受培训、应聘就业者及其随行家属,分别提交其载有学生类、培训类、工作类和亲属类香港“进入许可”的中国护照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复印件。

3、被探望人在澳门就学的,提交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学习签注复印件。

(五)亲属关系证明(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1、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能够说明亲属关系的证明(提交结婚证、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探望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亲属的,3年之内再次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的,可以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六)属于出境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七)属于赴港澳探病的,还须提交港澳近亲属病重的医院证明。

(八)属于赴港澳奔丧的,还须提交香港、澳门有关机构出具在港澳亲属的死亡证明书。

三、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三个月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再次申请:

一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20元。

三个月多次有效探亲签注每项1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港澳商务

商务签注(S)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该签注分为7天一次、14天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3年多次五类。持多次签注的,在有

效期内每次在目的地停留不超

过14天,(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

内地居民赴港澳

商务签注

一、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在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工作的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上述人员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

二、企业备案申请手续

达到当地最低纳税标准,要求申请办理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企业,首先要在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企业备案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提交《江西省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备案审批表》(简称备案审批表)和《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人员报备名单表》(简称报备名单表)。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本企业上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属减免税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减免税的证明文件,属高新科技企业的,提交当地政府重点扶持企业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驻华机构办事处可免交纳税和创汇证明。

4、提交法人代表(负责人)、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江西省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资格认定书》(简称资格认定书)。

企业备案实行年审制。年审时可凭原资格认定书、企业营业执照、本企业上纳税证明或创汇证明直接向地级以上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发给资格认定书。

四、备案企业人员申请手续

备案企业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向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二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二张。

申请表中的“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请人所在机构、企业法人代表或备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该企业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和所在企业、机构工作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非本地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

五、未经备案人员申请手续

未经备案人员需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的,向企业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二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二张。

申请表中的“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栏,须由申请人所在机构、企业法人代表或备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分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常住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或其他替代护照的证件、定居外国的证明和所在企业、机构工作证明的复印件,交验原件;非本地户口人员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申请人所在企业或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申请人与企业签定的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4、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他授权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

六、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14天一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20元。

3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100元。

1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100元。

3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一项300元。

(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港澳单程

一、申请条件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同行);

(二)申请赴港澳照顾父母定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在港澳的父母均年满60周岁;

2、在港澳定居的父母身边无人照顾,即在港澳无子女。

3、申请人提出申请时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内地六十周岁以上无依靠老人,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四)内地十八周岁以下无依靠小孩,父母均不在内地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五)香港、澳门居民的遗产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直系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香港、澳门定居的;

(注:符合多种定居申请条件的内地居民,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条件申请)

夫妻团聚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为我市常住户口人员,丈夫或妻子定居香港或澳门,可申请往港澳夫妻团聚。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一同赴港澳定居。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三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三张。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定居香港或澳门地区配偶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

4、提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结婚证明遗失或九四年以前按民俗方式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明的,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人事档案、原始的家庭成员户口底册等);结婚时间确实无法认定的,可采用DNA检测,以其长子(女)出生时间的前一年作为结婚时间;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其意见并签名盖章。在职厅级干部或其配偶,还需省委组织部的政审批件;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其意见。

照顾父母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赴港澳照顾父母定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港澳的父母均年满60周岁;

2、在港澳定居的父母身边无人照顾,即在港澳无子女;

3、申请人提出申请时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三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三张。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在港、澳父(母)的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父(母)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4、提交父母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6、提交本人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人事档案、原始的家庭成员户口底册等);确实无法提供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的,应采用DNA检测。

7、提交申请人所有兄弟姐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其他兄弟姐妹不再申请的协议书。

8、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其意见并签名盖章。在职厅级干部或其配偶,还需省委组织部的政审批件;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其意见。

无依靠老人投靠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我市常住户口人员,年满60周岁,身边无人照顾,须投靠定居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的。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三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三张。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定居香港、澳门地区被投靠亲属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4、提交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证明。

5、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其意见并签名盖章。在职厅级干部或其配偶,还需省委组织部的政审批件;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其意见。

无依靠儿童投靠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为我市常住户口、且未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无依靠小孩(包括被合法收养子女),父母均在港、澳定居,或父母双亡,须投靠定居香港或澳门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三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三张。

2、提交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交)、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提交被投靠港澳亲属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港澳亲属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无依靠小孩投靠父母的,提交父母结婚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2)孤儿投靠亲属的,提交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3)投靠养父母的,提交收养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①1992年4月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交被收养关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

②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交由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③1998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交由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6、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1)在校初中以上(含初中)学生,由其所在学校负责人出具意见。

(2)初中以下学生及还未上学的儿童,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人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其意见。

继承财产

一、申请条件

香港、澳门居民的遗产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二、申请手续

申请去港澳继承财产的,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无法定继承人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港澳定居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为我市常住户口人员,父或母是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上载明出生地为香港或澳门;

(二)父或母所持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证首次发出日期距申请人出生时已满七年;

(三)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住满七年后的,因各种原因回内地定居一段时间,后重返香港或澳门定居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

(四)父或母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在申请人出生时,父或母也持有澳门治安警察局发出的永久居留证;

注:对于既符合永居子女,又符合其他定居类别(如照顾父母、子女投靠、夫妻团聚等)的,可以选择任何一个条件申请,不能多种类别一起申请。

二、申请手续

(一)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四份(粉红色和白色),澳门永居性居民子女申请填写《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四份(浅蓝色和白色)。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X33mm)三张。

(二)提交申请人及其在内地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提交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提交申请人在港、澳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1、申请人无法提供原始出生证的,要提交与相关出生证明资料,如确无法认定的,作DNA检验;作DNA检验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安排检验,申请人自行去医院所作的DNA检验结果不予承认;

2、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是补办的,要提供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底册复印件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3、对其父或母早年曾前往港、澳定居,期间因各种原因回到内地定居一段时间,重返香港、澳门定居并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从其身份证无法辨别出其前往港、澳定居时间的,须提供能证实其父母早年在港、澳定居的证明资料(如在校读书的成绩单、工作的工资单等)。

护照该怎么申请书 篇4

护照相片尺寸大小要求和各国签证照片尺寸要求,是俺辛辛苦苦从网上搜集的,尽量都是找的官方网站或者政府网站上的信息,供大家参考: 外交部有关制作因公护照及旅行证件相片标准照片规定

1、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光面纸照片,近期(是指半年内);正面头像从顶部至下巴不得>3cm,不得

2、仪表大方自然,面容整洁,不戴装饰品,不浓妆艳抹,不坦胸露肩。

3、素色背景,相片的背景颜色不能太浅也不能太深。背景应无任何装饰,背景颜色以白色和淡蓝色为佳,请勿使用红色、褐色、黑色等深色。(美国、英国、德国及台湾地区均需要白地、光面照片)

4、不得使用翻拍的照片。

5、其它要求:相片必须显示头部的正面,并且不能佩戴帽饰;请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以免相片受损。签证照片大小

特殊国家签证照片尺寸要求:美国六个月内近照,无边框,白底彩照。照片尺寸为50mm X 50mm,正方形,头顶至下巴25mm—35mm,眼睛至相片底部28mm—35mm, 照片上不能有反光点;德国、英国6个月内的尺寸为宽35mm×长45mm、面部尺寸35mm×25mm的白底彩照;法国6个月内的尺寸为宽35mm X 长45mm,头部两耳之间尺寸约为21-23MM(脸圆的人取相对小值,脸瘦的人取相对大值),全团照片底色应保持一致。数码照片、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翻拍照及一次性快照均不予受理。允许使用佩戴眼镜的照片,但眼睛须清晰可见。眼镜片必须是无色的,眼镜面不能有反光。出访国家不同,签证照片张数不同 发过签证照片要求:

1、申请人正面免冠单人半身彩色证件近照(6个月内),照片尺寸35mm(宽)45mm(高)。

2、光面相纸,照片背景颜色必须为白色。

3、要求人像清晰,眼睛直视镜头,面部尺寸约占照片整体面积的70%—80%(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者,帽子和配饰不得遮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旧照片、人头过大或过小、生活照、艺术照、侧身照、翻拍照、一次成像、及镜片上有反光点的照片均不能使用)。众所周知,目前中国公民前往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必须先办妥签证。而世界各国驻华使馆对签证所需照片的要求不尽一致。以下例举几个国家签证的照片要求,让大家对签证照片的要求有一些了解:

美国签证照片的要求:

需要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 日本签证照片的要求:

1、申请者本人的照片

2、提交前6个月内拍摄的

3、无框、符合的使馆要求的各项尺寸

4、脱帽、正面

5、无背景(包括阴影)

比利时签证照片的要求:

1、表情为中性,嘴唇闭合,眼睛直视镜头。

2、背景必须为白色。

3、照片必须是6个月内近照。

4、照片须贴在申请表格上,还有一张照片用回形针夹在申请表格上。

5、照片的清晰度不得低于600dpi,并用高质像纸冲洗。

6、照片不能有折痕、刮痕或污迹。

7、照片规格必须为:35mm × 45mm。

8、照片上脸部的长度(从下巴至发际)为32mm-36mm。

9、脸的每一部分须清晰,对比明显。

10、避免脸部出现反光,阴影和红眼睛。

11、眼睛片有反光,戴有色眼睛都不允许。

12、眼睛边和镜框不可遮住眼睛。

13、照片须颜色中和并反映自然的肤色。

加拿大签证照片的要求:

1、对照片的大小有严格规定,申请加拿大签证照片边框大小至少是35毫米x45 毫米。

2、拍摄于六个月之内。

3、白色背景为宜。

沙特签证照片的要求:黑白照片或白底彩色小二寸照片(半年内近照)

意大利签证照片的要求:意大利使馆对签证照片的要求比较常规:护照尺寸,背景清晰即可

印度签证照片的要求:印度指定了签证申请中心来审核签证材料,此签证中心对签证照片的审核尤为严格:需要两张

蓝色背景近照(4cm x 3.5cm),太蓝不行,太淡也不行,翻拍的更不行(既然要求这么细致,就干脆指定严格规格好了, 完全凭他们的眼镜判断颜色是否合理,甚是好笑!)

以上的签证照片是各大使馆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其实大多数使馆要求申请者只提供类同护照照片的两寸白底彩照,即免冠、需露五官、表情自然、不能带眼镜、背景清晰、自然。但请欲办理出国签证的人员注意:在准备签证资料时,尽量登陆各使馆网站或提前向签证代办网客服咨询,落实清楚所办国家签证照片的具体要求,以免因签证照片的细节疏忽而耽误签证进度,影响出行。中国护照:

护照标准照片大小为小二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英国

签证照片的底色必须是白色的。正面免冠。

照片的规格为:4.5厘米×3.5厘米,头顶至下巴3厘米,无边框。美国 非移民签证

照片的尺寸为50毫米X50毫米.正方形, 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25毫米至35毫米, 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28毫米至35毫米。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照片无边框

申办德国签证(照片)新规定(额头到下巴32—36)

规格:照片上,人物的面部必须居中,面部像高度在32至36毫米间。人物头部须完整。

清晰度和对比度:人物的整个面部须清晰。

曝光:人物面部曝光必须均匀,且面部不能出现反光或阴影以及红眼

照片背景:白色、没有样板的背景,且与人物面部和头发形成明显的对比。

照片质量:照片须采用优质像纸,图像分辨率至少要达到每英寸600点(即600dpi)。

头部位置、脸部表情和目光方向:人物面部表情必须自然,嘴巴不能张开。眼睛要清晰可见,不能被头发或眼镜架遮盖。

戴眼镜者:镜片的边缘或镜架本身不能挡住眼睛。

帽子:正面免冠。

照片上规格35X45毫米,人物的脸部必须居中,嘴唇闭合,正面直视相机,脸的左右两颊必须清晰可见(脸部高度在32至36毫米间()额头到下巴)。人物头部必须完整。照片背景应为浅色、没有图案,且与人物脸部和头发形成明显对比。眼睛必须睁开并且清晰可见,不能被头发或眼镜架遮盖。脸部不能出现反光或阴影以及红眼。戴眼镜者镜片的边缘或镜架本身不能挡住眼睛。原则上不允许戴帽子或头巾照相。加拿大签证照片要求 非移民签证照片要求:

1、照片外沿大小必须为35毫米×45毫米。

2、必须在照片中体现整个头部的正面,脸部在照片中间,且要包括肩部上端。

3、头部的大小,即从下巴到头顶的长度,必须在31毫米到36毫米之间。移民签证照片尺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下巴到头顶的长度为25毫米至35毫米。

2、整张照片的尺寸为35毫米×45毫米。.法国

35x45毫米 日本

照片:4.5x4.5厘米

头顶至下巴2.8厘米,彩色白底

护照该怎么申请书 篇5

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外省居民如何申请护照,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全国通办人员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电子照(一年内已采集或仅办理单独签注的可免)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3、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二、居住证人员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三、连续缴纳上海社保满一年人员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全日制高校人员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3、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五、上海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交本人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配偶,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子女,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本市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父母,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另须提交其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