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

整改通知书。

工作总结之家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整改通知书”。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使用公告通知。公告通知包含的信息都是为了帮助人们更好地适应环境和生活。感谢您的阅读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更多人!

整改通知书【篇1】

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

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并对存在问题的机关进行了整改工作。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便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它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通知文件,旨在对行政机关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下面,我们将就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详细的描述。

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通常由上级政府部门或监察机关发出,针对下级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令整改的指示。这种通知书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标题必须明确,直接指出整改通知的对象和目的。例如,“关于XXXX局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二,内容详实,要求整改事项要具体明确,并列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第三,语言严肃,文字简练,态度坚决,充分体现上级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起到了对下级机关进行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它一方面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工作的监督和纠正,另一方面也是对下级机关负责工作的鞭策和激励。正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才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规行为,推动整改工作的开展,确保行政机关的工作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

在通知书中,行政机关限期整改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存在的具体问题,列举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当行为,具体到人,到事件,确保整改问题具体明确;其次,说明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整改期限,要求下级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最后,明确了整改工作的责任人,要求其按照要求组织整改工作,并报告整改情况。

对于被下发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机关来说,应该立即重视起来,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首先要明确整改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深刻认识到整改的紧迫性。其次,要组织专人负责整改工作,成立专门的整改小组,统筹协调,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形成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上下联动。最后,要强化整改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宣传整改目的和意义,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行政机关限期整改通知书是对行政机关工作进行规范和纠正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及时发现和整改行政机关的问题,确保政府工作的规范和司法公正的实施。相信通过这样的限期整改通知书的下达,我国政府行政机关的工作将会更加规范,逐渐完善,为建设法治国家和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整改通知书【篇2】

__县滦源糖化饲料厂:

由于你厂地处居民区的居住密集区,属环境敏感地段,周边居民对你厂噪声扰民、污水不能达标排放、气味难闻、锅炉烟尘造成污染等环境问题反映强烈,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向县政府及环保局反映和投诉。

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生产中设备运转和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2、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3、糖化饲料生产中产生恶臭气体,属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锅炉未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烟尘对大气环境造成较严重污染。

5、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不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要求。

你厂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__年8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对厂房设隔音板,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设置减震垫,对露天设备和作业环节进行封闭,使噪声达到国家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类标准:昼间不得超过55dB,夜间不得超过45dB;

2、必须上污水处理设施(如:厌氧生物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整改通知书【篇3】

安全整改通知书表格是一种用于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安全整改的文件。它通常包含标题、正文和签署等部分。以下是针对该主题的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文章,共计1000字以上。

标题: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正文:

尊敬的各部门及个人:GZ85.CoM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并确保员工的身心安全,根据最近一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经各级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现向全体员工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一、问题整改情况:

1.电气安全方面:

在最近的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了电气设施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比如过载使用电器插座、线路老化、电线裸露等。这些问题严重威胁着员工的安全,需要各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2.消防安全方面:

消防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员工和财产的生命安全。然而,在最近的消防演练中发现,员工对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较低,防火门未经常关闭,消防设备未经常维护等问题普遍存在。要求各部门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员工掌握正确的应急逃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3.人身安全方面:

工作场所内的人身安全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然而,最近的安全检查发现,员工携带危险品进入工作区域、高空作业员未佩戴安全带等问题频繁发生。这些行为给员工的身心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要求各部门加强员工培训,引导他们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整改要求和期限:

1.电气安全方面:

各部门要尽快对电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老化设备,整改过载使用电器插座,确保电线完好无损,切断电源后及时修复线路裸露问题。整改期限:两周内完成。

2.消防安全方面:

各部门要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保持防火门常闭及时维护,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培训,了解应急逃生通道和设备使用方法。整改期限:一个月内完成。

3.人身安全方面:

各部门要强化员工培训和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提醒员工携带危险品的禁止性,督导高空作业员佩戴安全带。整改期限:一个月内完成。

三、整改效果评估:

为了保证整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部门应于整改完成后,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效果评估。在评估结束后,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以便进一步跟踪和督促。

四、签署:

本通知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各部门及个人如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将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特此通知,请各部门及个人切实加强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整改工作,确保员工的身心安全。

注:通知书针对全体员工,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是安全整改通知书表格的具体内容,希望各部门及个人能够高度重视,并切实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谢谢大家的合作!

签署人: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整改通知书【篇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建筑市场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施工企业安全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坚决杜绝非法挂靠、转包、分包行为;认真落实专职安全员由企业委派制度,提高专职安全员的监管效能。施工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土建、电气、机械和起重设备等专职安全员,并与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相适应;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2、加大施工企业现场管理力度。施工企业应按照《建筑安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安全检查开展和整改情况;施工临时用电、现场防火、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大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状况;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情况等。要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企业法人负责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定期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从根本上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3、明确监理单位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未履行职责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明确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压缩合同的工期。建设单位要严格把关,审查承包商、设备提供商、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资质、职业资格、上岗证、操作证、准用证等。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监理、施工单位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考核办法,严格监督,及时跟踪整改。

5、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严重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严重、隐患整改不力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坚决依法暂扣、吊销单位、个人资质、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建设程序,杜绝违法建设

1、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先土地后规划,先招标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立项—环评—土地—规划—审图—招投标—安全质量报监—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从源头上、手续上堵住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国土部门要从严查处违法占地的建设项目,规划、城管部门要从严查处无规划手续、乱搭乱建的建设项目,住建部门要从严查处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和分包、不进行招投标、无监理单位、责任主体不健全等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施工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在土地、规划等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依法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应办理而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3、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建筑工程必须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共同完成,严禁无监理、无施工图纸的违法行为。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审查机构对图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4、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凡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凡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建设单位与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的建筑工程需要进行分包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的项目将视为违法分包,相关责任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三、严厉打击非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行为

1、严格资质审查管理。凡开发项目必须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才能开发,其它单位或个人无权开发,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必须以相应的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和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质证书出借、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允许无资质单位或个人以挂靠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和业务。

2、杜绝非法分包、转包、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必须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否则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四、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1、强化属地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区范围内所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共同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督;辖区内其他工程项目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驻地镇(街道、开发区)自行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区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公安、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加强督导检查,从源头上严密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职责权限和职能范围,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能,加大辖区内建筑市场稽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特别是对非法建设项目要重点进行检查治理,对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与区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构建健康和谐的建筑市场环境。

整改通知书【篇5】

公积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近日,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发出一份名为《公积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文件。这份通知书对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指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这项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公积金是我国特色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的资金支持。然而,多年来,公积金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积金的正常运行和职工的权益保障。由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加大整改力度,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公积金制度的顺利运行。

通知书首先指出了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有些单位违规操作,将公积金挪用于其他用途;有些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严重影响职工权益;有些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公积金安全问题;还有些单位无法提供真实的公积金信息,缺乏透明性。这些问题严重违背了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损害了职工的权益,必须得到严肃整改。

接下来,通知书对整改要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首先,相关单位必须立即停止违规操作,确保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和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其次,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及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并加强内部监管,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单位要建立健全公积金管理制度,确保公积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最后,通知书要求单位向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只有经过整改后,单位才能恢复正常的公积金管理权。

这份通知书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公积金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通过责令限期整改,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确保职工权益的同时,也起到了推动整个社会的效果。整改后的公积金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住房保障。

同时,这份通知书也提醒了我们,公积金管理不仅仅是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责任,也需要广大职工的参与。职工要加强对公积金的了解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举报,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共同维护公积金制度的良好运行,确保职工住房权益的实现。

总之,公积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发布对于改善公积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大整改力度,解决问题,在制度层面上确保了公积金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权益保障。接下来,我们期待相关单位能够认真对待整改要求,积极主动地推进整改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公积金管理健康、公正、透明的环境。这不仅有利于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