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实践报告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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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

法院实习假期实践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全面推进,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学生们纷纷选择在暑假期间进行法院实习,本篇报告也是围绕自己的法院实习经历进行总结整理。在实习过程中,我充分认识到了以下几点:

一、 法院实习的重要性

法院实习,是学生们获取更多法律工作经验的有效方式之一。通过法院实习,可以让学生亲身感受与学习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工作。在法院实习期间,我深入了解了民事、刑事以及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的流程,从中提升了自己的实际实践操作能力。同时,法院实习还可以帮助我们增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从而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

二、 法院实习的工作内容

在法院实习中,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法官、书记员、律师和法警在法庭内外进行其所需的各项工作,包括庭审过程中的记录、判决文书的书写、审查案件材料、整理卷宗以及综合业务办公等方面。同时,还通过参观观摩等方式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知识。

三、 法院实习的经验体会

在法院实习的过程中,我提出了一些建议,他们是:

1. 学习熟悉法律术语。法院实习要求我们了解一些专业的术语,只有熟悉了这些术语,才能更好地了解工作内容和进行协助工作。

2. 认真学习法律实践知识和技巧。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听取书记员、法官的专业建议和意见,这对于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提升很有帮助。

3. 调整好心态,充满热情。法院实习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不要害怕吃亏,而是要认真工作,根据实践感受做出自己的总结。

总之,通过法院实习,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与能力,更是更加全面了解了现实法律工作的要求和实现方法。相信通过这次实习,我会更好地服务社会,并为自己日后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奠定坚实扎实的基础。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2)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3)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 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年打工失败了,所以很担心今年的这次,暑假实践报告。我和同学约好了去找工作,结果是失败,去了好多地方都是如此。最后没办法只好回家了,在我已经打算放弃的时候一个电话来了,结果是我去过的那个酒店现在缺人了,就在我家附近,于是我去了。去人力资源部的时候,那里的人都是一种不屑的态度,想让我自己主动放弃,说这个工作很辛苦,很多人去干了一会就不干了,就让我去实习半天,偏偏那天有人结婚,很忙!那里的服务员也顾及不了我,我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看着她们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还好,还是很成功的,但是我并不觉得累,因为我觉得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所以我签下了入职单,社会实践报告《暑假实践报告》。

中餐很复杂,要学的东西很多,要考你的应变能力,反应能力,要学怎么摆台,怎么放餐具,东西放在什么地方要知道,值班该做什么,也要知道,不同的客人有不同的接待方式,服务流程也不一样。比如:少数民族的回族,他们不吃猪肉,也不能在菜里面放猪油,要在下菜单的时候特比注明,上菜的时候也要特变注意,不能上错了。很多菜比较烫手,但是没办法,菜是要上的,所以你要学会忍,你不能觉得烫就把菜丢掉,也不能把客人烫着,这是很重要的。顾客是上帝,确实没错!不管是什么客人,都要好好为他们服务,即使是专门来找茬的,也要微笑服务,不能和没素质的人计较,这是我们的体会,不然你也会和他们一样没素质。

形形色色的人,来了又走了,也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很多面,颇有感触!我曾经接待过一桌客人,四个人,有两个外国人,~人,我给他们上茶,两个外国人很有礼貌的说:thank you!而~人却梅说什么,一副有钱人的样子,寒心啊!正如我常说的一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树林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社会是复杂的,这只是我所接触到的一个社会而已,当你真的进入社会的时候,你会法相更多寒心的东西,所以这次实践让我的心里有了点底。

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和同事相处很愉快,很舍不得她们,是她们教会了很多东西,学到了很多在别的地方学不到的东西,十分感谢她们!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4)

当注定在我人生记忆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XX年缓缓走过,转瞬即迎来了满含欣喜和期盼的xx年时,我大学生涯中的第一个寒假正式到来。虽已身在大学,相较高中理应轻松,但我并不想白白浪费这大好青春时光。于是,假期去法院实习的想法油然而生。而学校团委要求同学在假期开展“责任担当”的实践活动,正巧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更加坚定了我假期去法院实习的决心。

xx年1月13日,周一,我来到**省**市**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实习。民一庭庭长李瑞同志作为我的主管领导,分配给我的工作主要是协助书记员张*同志做好开庭文件的整理和记录、庭后卷宗的整理、外出取证和为出庭人员提供帮助的工作。

在我为期两周的法院实习中,首先我要先感谢我的主管领导李瑞同志对我的点拨与悉心指导;感谢我的大哥张森同志,对我的言传身教和谆谆教导;感谢我身边的同事对我的包容和鼓励;感谢到法院办事的人民群众对我的支持和配合。正是他们对我的支持、教导和鼓励,才使我有决心有信心利用假期在法院实习,利用假期充实自己,利用假期去寻找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集体和个人。

其次,从这些手握神圣的正义之剑的护法卫士身上,我看到并且体会到了他们面对国家赋予的责任,面对社会托付的责任,面对人民信任的责任时,所展现的敢于承担、善于承担的良好精神风貌。

人民法官面对责任勇于担当,用真情为民司法。记得某个工作日的上午,民一庭庭长李瑞法官正在与向法院寻求帮助的两位老人交谈。两位老人是因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前来寻求帮助的,听着老人的诉说,李瑞法官不禁潸然泪下,甚是同情。在结束了一个庭审后,她主动要求陪同两位老人去其子女家进行调解。寒冬腊月,李庭长放弃了自己的休息时间,陪同老人奔赴乡下。在李庭长的耐心说服下,两位老人的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答应尽到自己作儿女的义务。临走时,两位老人泪眼婆娑,拉着李庭长的手握了又握,深情的说:“李法官,你真是位负责任的好法官。”

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境界;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一种选择;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更是一种人生态度。他们把“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做为永恒的主旋律,当做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纽带,践守着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不需要千恩万谢,不需要面面锦旗,不需要封封书信,也许只是个眼神,只是一瞬的会意,便是对法官敢于担当,勇于担当最大的肯定。我想,面对责任他们的态度永远是: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最后,通过在法院实习工作,我认为我们新一代大学生是时候应该担当起在国家,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的重要责任和切实使命。而能否担负重任和完成使命的必要前提便是不断的丰富自己,强大自己。

虽说我是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但毕竟是大一,理论水平暂且不提,单说实践经验那是一张白纸。我不了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程序,不清楚案件审理的条件和要求,不领会法律判决的实质意义。即便是学了半年法,我感觉依然是个门外汉,或者是浮在水面上的蛤蟆。但是,通过短暂的实习,我感受到自身专业水平的提高,对于一些法律现象也理解的更加到位。譬如,通过参与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案我了解了一般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项和责任认定划分;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我认识到指证证据对于案件审理判决的决定性作用;在离婚纠纷案中对子女的判属关键在于父母两方在财力、精力、精神方面对于子女的支持和帮助等等。总之,这个假期我没有虚度。

毛主席曾说:“祖国的未来是属于年轻人的。”而我们当代大学生就是当下社会的年轻人,就是国家前进的生力军,就是祖国的未来。你可曾想过,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守卫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疆土?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挺起这十三亿人的脊梁?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完成国人的中国梦?倘若没有责任担当,拿什么坦然安作中华郎?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在民族大义面前所体现的责任担当,正是我们中华儿女所需要的,并且理应拥有的。因此,不论你过去如何,进来怎样,现在你只需要明白责任和担当的分量!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5)

元宵刚过,我就来县法院实习了。借本次实习所提供的深入基层法律实践第一线的机会,我进一步了解了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现状,进一步理解了所学专业知识,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进一步发现了自己得不足与长处,对今后学习的方法和目的更加明确,对法院实务工作的的流程,技能与方法逐渐熟悉,为步入社会参加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如今,在xx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已圆满结束,现做一回顾。

一、实习点滴

2月28日,新春佳节的气氛还没有散,我已经开始了xx县人民法院的实习生活,我被分到了民二庭,由于乃善审判员指导我。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xxx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实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今还历历在目,这段经历对我们来说很难的,也很有价值,让我受益匪浅!(出国留学网 M.liuxuE86.coM)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

三、实习感悟

实习让我们身处审判实践第一线,真正的去了解我国司法现状。经过40天的实习,让我对我国司法审判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过去对我国的司法审判并不怎么看好,但这次接触到的审判人员,然我看到了我国司法审判日渐进入正规的希望。之前,我国司法审判重实体,不重程序,审判员法律专业素质偏低,,现如今,中青年的审判员大多都受过法律专业的学习深造,通过了司法考试,有一个深厚的专业基础,在审判工作中,真正的做到中立,严格依照程序,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判。开庭时,审判员指导双方当事人,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庭审,虽然大多数当事人不懂这些,有时让审判人员很生气,但这并不影响们盼人员作出公正的审判,庭审过后,审判员对案件还会进行仔细的分析,调查情况,最终做出公正的的判决。这是让人感到兴奋的,有了这样一批公正,严明的审判员,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必然得到有力保障,我国的司法工作也会更上一层楼,最终有力地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但不可否认,我国的司法审判工作还是存在着一些很严重的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司法不独立,法院工作受行政干扰太大,严重影响司法审判。首先,从法院外部来看,法院的经济不能独立,法院的经济来源要靠国家财政拨款,这就必然导致法院工作要受到政府部门的牵制;再次,从法院内部来看,审判员的审判并不独立,受法院行政编制的影响很大,每一个案件审理完,都要经过本庭庭长,及法院院长的审批,可想而知,没有接触案件审判的庭长或院长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对判决书做出的评判怎么能真实反映案件的具体情况,倘若庭长或院长不批,审判员做出的判决就不能执行,而审判员为了由于工作压力为了结案,只能按上级的指示作出判决,如此审判员前期的辛苦审理几乎全部白费,而案件判决也很难保证正确。如此的行政干预使得审判工作变得毫无意义,这也很容易导致当事人贿赂法院行政高官以期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这比踏踏实实做好应对庭审有效的多,司法腐败也就由此产生。因此,我认为尽快解决我国司法独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司法系统的独立,保证审判员的独立,同时对其采取有效的监督,对我国的法制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与几位审判员老师的接触中,让我认识到,作为审判员,要有比一般人很高的素养,面对难缠的当事人或律师,审判员不仅要以巨大的耐性给他们讲清道理,同时还要维护法律的威严;而对于当事人双方的两面说辞,审判员要很耐心的去听,但不能全信,要始终保持中立的位置,不偏不倚,公正审判,不带个人情绪。要做到这些真的是不简单,光是耐性一般人就很难做到像审判员那样,审判员不是没有脾气,只是他们不会把脾气带到工作中去。可见要成为一名好的审判员有多不易。

而当事人欠缺法律的基本常识,导致跟个人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更可怜的是有些当事人还不能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有理却不能得到保护。在实习期间,xxxx一案就是这样,原告是我校植物科技学院的一位退休教师,年仅七十,在庭审当天,原告未请律师,自己准备了很多,但当庭审开始后,由原告讲话时,原告正准备按自己准备的讲稿从自己的经历讲起,但审判员大住了他的发言,法庭是讲程序的地方,并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结果可想而知,原告在法庭不知所措,像这样的情况在法院审判中比比皆是,而该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也是如此,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几张照片,联系不大的证人证言根本说明不了问题,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但原告并未就损失提出任何证据,没有证据证明损失的额度,法院怎么会听原告一面之词,即使原告有理,但没有证明损失额度的证据,法院就只能判原告败诉。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不知道保留一些可能成为证据的资料物品,或碍于关系或面子就不采取取证的措施,到后来只能是有理无处讲。

法院实习的日子,还教会了我们,如何接人待物。记得刚实习的第一天,周老师就给我上了一课,我不懂得如何在社会上进行必要的应酬,这些是我乃至很多大学生都很欠缺的,在随后的实习过程中,我很注意观察这些已经工作的人是如何应酬的,见面后的礼仪,与人交谈中的礼数等等,这些也是一门学问,一门很深的学问,是我们步入社会必修的一门课程。

而这次实习,是我通过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案件,使我对自己,对社会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明白了自己下学期在面对就业和考研的选择是该如何去选择,也教会我更清楚地认识这个利益的社会,确确实实为我在结束专业课学习之前,不了一堂生动的专业实践课,而这门课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专业这个范围,对我们的影响深远。

今年4月17日中午10时多,一位农民着装打扮的六旬老人走进xx县法院立案大厅,手提着一个小布包,嘴里还吃着馍,立案庭副庭长武喆急忙迎了上去,一边砌茶,一边询问情况才知道,这位老人名叫xxxx,是xx农民,这天,他天不亮就骑着自行车跑了百余里路,来到xx法院要求立案状诉xx籍包工头牛某追索劳动报酬。但他写的诉状不符合格式,立案庭的法官便指导他重新书写了诉状,接着在20分钟内就为他办好了相关立案手续,并当即送达了开庭传票。这位老人看到这么快捷的工作效率,动情地说:我原想来到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不知要跑多少回路,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走进一个厅,还不到抽两根烟的功夫,立案手续全办妥了,方便又省时,法院好,立案庭的同志好!过去,当事人来到xx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到办公大楼内需花费较长时间,来回要跑几趟才能办完。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从xx年4月起xx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多方筹集资金8万元,建成了90余平方米的立案大厅,配置了桌椅、纸笔、饮水机、茶叶、一次性纸杯、老花镜以及常用的诉讼法律书籍,服务设施应有尽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立案大厅设有立案排期、信访调解、综合统计、送达保全和书记官管理处等5个窗口,实行一条龙式的流水作业,使工作效率最大化,也极大地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一般的诉讼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不超过30分钟,当事人当场便可知晓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受到辖区内群众的广泛赞誉。与此同时,他们还实行多轨立案途径,对老、弱、病、残群众上门立案,对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信件邮寄、传真、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立案,大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去年以来,他们还坚持定期到全县基层四个片的人民法庭巡回立案,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据xx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金明介绍,自立案大厅成立以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该院共办理立案手续10888件,绝大多数当事人申请立案只需来一趟。未出现一起办事拖拉、举止粗俗,态度冷、硬、横的现象,使当事人在立案过程中对诉讼费缴纳明明白白,提交证据时间明明白白,诉讼执行风险明明白白。xx法院立案庭被宝鸡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不久前又被省高院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6)

“公正与效率”是二十一世纪法院的两大主题,作为现代司法的两项基本目标,公正和效率是对立统一的,理想的模式是通过正当、快捷的程序得到“公正”的结果。从法院自身来考察,司法人员的素质和高科技的保障是基础,还有一个非常根本的方面是法院内部的管理模式,特别是在特定的国家权力架构和有限的司法资源条件下,法院的审判组织结构,审判流程方式等直接决定着效率和公正的实现。探索符合西部小法院区域特点的审判管理模式,其目标是进一步提高我们自身的审判管理水平,建立科学、长效的审判管理机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一、审判管理的概念和目的

法院管理是由审判管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共同构筑的统一管理体系,其中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核心部分,人事管理和行政管理都应该服从和服务于审判管理活动,正如一个企业应有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一样,我们从法院纷繁复杂的各项工作中,提炼出来的核心业务就是审判。

审判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为了使审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地开展,由法院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对审判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协调、规范、监督和指导,从而保证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能够通力合作,分权制衡,以实现公正高效。简而言之,审判管理就是围绕审判这个核心业务所进行的管理。

审判管理的目的从大的方面来说就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整个诉讼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进行。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要通过审判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互相配合,有效监督,高效运行的审判体制,这就是当前人民法院审判管理体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二、辖区的特点和自身的状况

以通海县人民法院为例,其地域、人口、经济、文化的特点是:1、面积小,人口相对集中;2、在云南省属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但比起东部发达地区来差距仍较大;3、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有自己独特的传统和习俗;4、法制建设有一定基础,但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结合县情,分析近几年来法院审判管理的特点,比对东部和发达地区的情况可以对通海县人民法院的现状作以下概括:通海法院属于西部的一个小法院,有其自身的特点、优势和局限性。与其它地广人稀的西部县相比,其特点是面积小,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与这种地域状况相适应,在审判机构的设置上有条件做到相对集中,所以通海县人民法院于1999年完成了收缩派出法庭的工作。其优势在于硬件设施建设可以基本满足现有审判任务的需要,与东部和发达地区相比,每年不超过2000件的各类案件总数不算多,有条件在案件上做到精耕细作,审判效率还不是工作中的主要矛盾,东部和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不完全适合西部小法院的状况;和其它西部小法院一样,我们的局限性在于干警的相对素质偏低,案件质量不高,主要反映在庭审质量和法律文书质量上,还有一个最大的差距是在审判管理水平上。

三、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方法、原则和步骤

通海县人民法院在认真分析辖区特点和法院自身状况的基础上,以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为目标,并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改革原则,结合审判规律的要求,大胆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和实践,初步构建起了一套符合西部小法院的审判管理模式。

1、目标。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所确立的“权责明确、互相配合、有效监督、高效运转”的司法改革原则指导下,通海法院确立的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符合审判规律,适应我院现实状况又着眼于未来,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审判管理体制。

2、方法。两手一齐抓:一手抓静态的审判组织体制改革,方向是大胆打破现有机构设置的障碍,保留机构,由专人兼职研究,对所有审判资源重新进行整合,实现审判资源的合理调配,解决审判一线力量不足的矛盾。包括机构的整合,人力资源的整合,物质资源的整合。另一手抓动态的案件流程管理体制的改革,将案件的程序运作分解成立案、庭前准备、裁判、卷宗装订、评查、归档七个阶段,分工由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人员完成,形成运转高效的流程管理,充分利用我院现有的局域网作为审判管理平台,实现案件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3、原则。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思想;二是坚持充分论证的思想,三是坚持符合法律的思想;四是坚持结合实际的思想。

4、步骤。通海法院在构建新的审判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设计了分三步走的步骤非常有特点,并且收到了实效,很有借鉴意义。第一步是重点突破,第二步是合力攻坚,第三步是建立体系。

第一步重点突破阶段已基本完成,见到了实效,鼓舞了士气,坚定了改革的决心。主要完成的改革任务有:

①执行治乱。要解决执行难,必先解决执行乱。执行乱是法院审判管理中的一大难点,必须花大力气彻底解决。通海法院于2001年8月起,花了近半年的时间,调整了执行人员,彻底整治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执行财产不变现,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纠正了执行乱的现象,为法院的审判管理改革和治理执行难奠定了基础,探索和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执行管理体制。

②民商合一。为建立与三大程序法相对应的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解决长期以来民商分离的格局,避免执行同一部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民商案件分属两个庭室所造成的同一法院对同一类案件在裁判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的差异,按照民商合一,相对稳定,合理平衡的原则,合并民一、民二庭为一个庭室;同时将民商案件分成几个大的类型,由不同的合议庭来分管,让法官通过审判实践和理论钻研形成自己的专业领域,以此促进法官的专业化、精英化。同时推行合议庭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率先在2001年建立了以大民事格局为方向的民事审判组织体制。

③公开听证。针对我国传统的申请再审和申诉制度中存在的主体无限,次数和时间无限,审级无限,理由无限所带来的部分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对同一裁判文书反复缠诉的弊端,为了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审判资源,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按照有诉必理,公开平等,及时合议的原则,推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制定公开听证规则,将无限申诉变为有限申诉,无限再审变为有限再审,将申请再审,申诉的审查工作,进行阳光作业,减少和避免暗箱操作,即维护了公民的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权威。

④实现三个分立。为改革法院内部机构职能,理顺内设机构关系,建立、健全案件流程体系,革除由法官自收、自审、自执案件所带来的久拖不结、暗箱操作、违法裁判的弊端,将审判权进行合理分解,分别由立案、裁判、执行、审判监督四个部门来分别实施,实现案件的流程管理,分权制衡,全程监督,落实了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制度,促进了以独立、公正、公开、高效为主要内涵的审判机制的建立。

在这一阶段还进行了落实公开审判的制度,改革了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制作,加强了调研工作和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强了法官职业道德的建设等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第二步合力攻坚阶段,核心任务是推行主审法官员额制。法院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审判员并不具备现代法官的素质,导致法院人员过多过滥,而高素质的审判人员则相对不足。更由于激励机制的导向错误,更难以调动高素质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到法院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民商合一的改革,将裁判权作了一定的收缩,在合议庭负责制的基础上,选好合议庭负责人,由合议庭负责人对本合议庭的案件质量负责。

通过这一项改革,我院民商事案件的质量有大幅上升。从玉溪中院对全市近期上诉案件的质量分析来看,全市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的平均改判率为35.84%,而我院上诉案件的改判率只有12.5%,低于平均数2.9倍,是全市上诉改判率最低的法院,在队伍人员不变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审判组织体制的改革,实现了案件质量上一次大的飞跃。但这一项改革并不彻底,我们最终的目标是要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确立的以“确定法官员额,建立法官遴选制度,建立法官保障制度”为内容的全面法官职业化建设,根据我院的案件数量和干警素质状况确定主审法官员额为8名,祥细制定了主审法官考试办法,建立了主审法官保障制度,对主审法官实行相对高薪制,将裁判权进一步向主审法官集中,充分挖掘潜力,发挥优质审判资源的作用,通过激励机制调动高素质人才的积极性。

同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和审判单元制度,以此为基础,构建科学、合理又面向未来的审判组织体制,这一步是完成我院审判组织体制改革,建立新的审判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基础。云南省高院已将通海法院主审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列为全省的试点,经过一年多的论证和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员额制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考试办法》、《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制度的规定(试行)》、《通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的规定(试行)》和《通海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奖惩考核办法》,为通海县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行以主审法官员额制为核心,辅之以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单独系列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改革计划奠定了科学、全面、细致和可行的制度框架。

第三步是建立体系阶段。这一步是完成构建通海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阶段,也可称为审判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阶段。现已设计好了最基本的蓝图,做好了理论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在静态的审判组织体制上,要完成部门职能的分工和人员职责的定位;在动态的案件流程管理上,要完成案件程序运作的合理分解,形成运转高效,全程监督、分工负责的流程管理体系,以局域网为审判管理平台,实现案件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四、构建审判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通海法院构建西部小法院审判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可以从基本结构、运作机制、流程体系三个方面来作一个系统的概述:

(一)审判管理模式的基本架构。

审判管理是围绕审判这个核心业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我们选择的审判管理模式是:对审判管理各个层级作科学的分解,在环节设置上合理布点,在每个关键的节点上由精英把关,再将各种素质状况和职能不同的人员按层级配置进去,实现单元化管理,每个管理单元建立以单元负责人或主审法官为主导的金字塔式层级职权结构。

1、科学分解,合理布点。

第一层:审判管理可以分解为四大管理体系,即:立案管理,裁判管理,执行管理,监督管理。

第二层:立案管理可以分解为四大单元的管理,即:立案厅、流程中心、法警队、综合裁判组。

裁判管理可以分解为三大审判组织体系的管理,即:刑事审判、民商审判、行政审判。

执行管理可以分解为两大执行权的管理,即:执行实施权的管理、执行裁判权的管理。

监督管理可以分解为四大监督体系的管理,即:静态监督的管理,动态监督的管理,横向监督的管理,纵向监督的管理。

以上第二个层面的分解,是设置审判管理单元的节点,由这些节点可以派生出各个金字塔式的层级职权结构。

2、金字塔式层级职权管理单元模式。

⑴、将三大审判组织体系分解成八个审判单元,一个审判单元负责一类案件的审理。其中:刑事设两名主审法官,两个审判单元;民事设六名主审法官,六个审判单元;行政审判指定民事中的一个审判单元的主审法官兼职负责。每个审判单元设一名主审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加上其它不同的司法和行政辅助人员构成一个审判单元,在金字塔式的管理单元中表现为职权从上到下的关系,义务从下到上的关系;上一个层级的人员对下一个层级的人员有指挥、命令的权力;而下一个层级的人员对上一个层级的人员有服从的义务,下一个层级的人员对上一个层级的人员负责,并完成上一个层级人员的命令和指定的工作。

主审法官在具体的审判管理单元中处于最高的裁判地位,在确保独立行使裁判权的同时,有权统筹和组织整个审判单元的工作,以保障工作的高效运行,主审法官只负责主持庭审,了解案件和作出最终的裁判,其它辅助性的工作安排由法官助理完成,或由法官助理组织书记员、其它司法和行政辅助人员共同完成,由主审法官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有权对下层级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考核、奖惩,甚至有权建议给予晋升或处罚。审判单元制是金字塔式层级职权管理结构中机制最齐备和最能发挥功能作用的管理模式。理由如下:

A、由于系统的封闭性,保障了主审法官的独立地位和裁决者的身份,为独立审判创造了机制上的保障;

B、由主审法官对裁判的`质量负责,实现了裁判权向八名素质相对为本院最高的主审法官收缩和集中,裁判质量也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C、由于对审理和裁判工作作了进一步分解,除主持庭审和作出最终裁判的工作由主审法官完成外,其它工作可以分别由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和行政辅助人员完成,实现了审判工作按照重要性不同所作的分解,能使不同素质和状况的人员各尽所能,又给了主审法官人尽其才,尽情发挥个人聪明才智的独立舞台,让他们在业务上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D、由于一个审判单元仅负责一类或几类相对固定的案件,让主审法官通过审判实践和理论钻研形成自己的专业领域,促进了法官的专业化、精英化,让每位主审法官都能成为某一方面的法学专家;

E、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结构在纵向上实现了人员素质的互补。首先,八名主审法官是从本院23名有审判员资格的人员中,经严格的考试精挑细选出来的,相对为本院素质最高的法官,能保证裁判质量。其次,八名法官助理也是从剩下的15名审判员中选出,均具备一定的审判实践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庭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和庭后的所有善后工作。再次,书记员由专职人员担任,能保证记录工作的质量。三者的素质从纵向上实现了互补。

⑵、将立案管理的立案厅、流程中心、法警队、综合裁判组四大单元分别比照审判单元设置的机制,进行有专人对工作质量把关的金字塔式层级职权管理单元的设置,把不同素质和状况的人员根据其能力和特点分别配置到各个职权层级中,最大限度发挥其特长,既做到了人尽其才,又做到了各尽其能。以此解决现行法院干警素质参差不齐所带来的矛盾。

(二)、审判管理模式的运作机制通海法院选择的上述审判管理模式体现了“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运作机制,立案、裁判、执行、监督四位一体,并行不悖,同时推进,整体加强的审判管理格局,革除了“哑铃式”管理体制中的种种弊端,突出了程序和实体并重,执行和监督并行的思想,有效地避免了传统审判管理模式中顾此失彼的机制缺陷。“四位一体”的运作机制表现为:1、把立案庭构建为审判程序的管理中心。

把与审判程序相关的职能部门和人员向立案庭收缩,包括程序监督职能也并入立案庭,实现整个审判程序从启动到结束的全程管理和全程监督。立案庭分四大单元进行管理和运作,每个单元履行不同的职能。

⑴、立案厅:审查和决定立案,诉讼费、执行费以及其它费用的收退和结算。

⑵、流程中心:排期开庭,审限跟踪与提示、卷宗归档、制作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属监督管理的职能,汇同审监庭、政治处等部门共同完成)。

⑶、法警队:执庭、送达、押解、警卫、保全的实施、协助。

⑷、综合裁判组:保全的裁决和组织实施,支付令、执行裁判的听证和裁决,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听证和裁决。

2、把职能审判庭构建为案件的决策中心。

将刑事、民商、行政的案件按性质再作细分,由不同的主审法官组织不同的审判单元对某一类或几类相对固定的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行政案件由于多年来个位数的案件数量,暂时没有设置专门审判单元负责的必要,而指定专门的主审法官兼职负责审理和研究。民事案件分成三个大的类型:一类是合同和债务案件,一类是婚姻家庭和三养案件,一类是侵权和损害赔偿案件。每一类案件分别由两名专门的主审法官组织专门的审判单元审理,一般实行独任审理,需要组成合议庭的个别案件由负责同一类案件的两个审判单元的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组成合议庭,但审判长必须由主审法官担任,法官助理只做陪审,独任审理的案件必须由主案法官主持。法官助理可按主审法官的要求组织庭前调解,证据交换,证据调查等工作。

3、执行管理实行分权化运作。

将执行权分解成执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执行实施权由执行局负责,执行裁判权由立案庭的综合裁判组负责,以实现执行的分权制衡。且执行裁判的内容多以程序为主,由担负程序管理中心职能的立案庭负责较妥。由于执行裁判权被剥离,执行局主要行使执行实施权,人员调配上要做到收放自如,既有承办人的个人负责,又有实施执行措施时人员必要的集中。有分有合,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执行机制,与审判管理单元和立案管理单元在人员调配机制上有其不同的特点。

4、监督管理构建“三全”体系。

监督管理光靠设置一个固定的机构来进行,不可能实现监督的目的,也达不到全程监督,案案监督的要求。我们构建的监督“三全”体系是: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化的结构。在动态监督上设置“审限跟踪和提示制度”,从而达到监督的全程化。在静态监督上设置“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立案庭的流程中心、审监庭、政治处、纪检室汇同完成;设置“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公开听证制度”,由立案庭的综合裁判组、审监庭,具体案件所涉性质与对应的不属回避范围的主审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从而达到监督的全员化。在横向监督上主要依靠案件的流程进行管理;纵向监督上主要依据上下级职权管理的机制强化对司法主体执法行为的监查和督导;再加上外部的监督,包括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横纵并行,内外并举的全方位监督。“三全”监督体系体现着动静结合,分权制衡,条块结合,互动制约的特点,通过对人员的合理配置,权力的层层分解,制度的环环植入来实现监督和监控。

(三)案件流程体系的基本结构。

建立案件流程体系,就是要按照司法审判运行的规律和进程,将司法审判各职能分解在由不同部门和人员负责完成的环节上,我们所要建立的案件流程体系,要以实现分工负责、分权制衡,流程管理,高效运行的功能为目标,在基本的结构体系中,以流程中心为程序管理的枢纽,以立案厅、综合裁判组、各职能审判单元、执行局四大系统为程序执行机构,分设七条执行的指令通道,共同构成一个中心,四大体系,七条通道协同一体的基本案件流程体系。

通道一:由立案厅将审查立案的案件流转入流程中心,流程中心将收到的案件分别不同性质指令各职能审判单元,综合裁判组,执行局来完成。

通道二:由流程中心将排期后的案件指令具体的职能审判单元限期完成审判任务。

通道三:由流程中心将保全的申请,由执行裁判权解决的申请,申诉和申请再审的申请,支付令的申请交给综合裁判组限期作出裁决。

通道四:由流程中心将收到的执行申请指令执行局限期执行。

通道五:各职能审判单元将审结后装订好的案件交回流程中心,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后归档。

通道六:综合裁判组将裁决完毕的案件装订好后交回流程中心,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后归档。

通道七:执行局将执结的案件装订好后交回流程中心,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后归档。

书记员、法警队、其它司法和行政辅助人员的管理系统既独立发挥作用,又是与案件流程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案件流程体系中,对审判各职能分解得越细,安排得越合理,则审判管理的微观环境越有序,审判运行机制的功能发挥得越充分。在体系的设计上,要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才能提高审判效率;要实现案件的全程监督,才能保证司法公正。

通海法院构建的这种审判管理模式,是小的基层法院和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西部法院,这两个特征竞合条件下探索的一种审判管理模式,它既符合法院审判管理的规律,又与所处法院的状况和特点相结合,是在审判效率的矛盾还没有上升为主要矛盾的条件下,通过创新机制,整合审判资源,充分挖掘优质审判资源的潜力,以着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攻克执行难为目标的一种审判运行机制的选择,这种机制最大限度地革除了司法行政化的趋势给法院审判管理造成的种种弊端。这种模式不一定就是最好的,但无疑这项改革与实践是一种有益和负责任的尝试,可以为别的西部小法院在构建新的审判管理模式的探索中,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提供一种以资评判和取舍的模式。

3、原则。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思想;二是坚持充分论证的思想,三是坚持符合法律的思想;四是坚持结合实际的思想。

4、步骤。通海法院在构建新的审判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设计了分三步走的步骤非常有特点,并且收到了实效,很有借鉴意义。第一步是重点突破,第二步是合力攻坚,第三步是建立体系。

第一步重点突破阶段已基本完成,见到了实效,鼓舞了士气,坚定了改革的决心。主要完成的改革任务有:

①执行治乱。要解决执行难,必先解决执行乱。执行乱是法院审判管理中的一大难点,必须花大力气彻底解决。通海法院于2001年8月起,花了近半年的时间,调整了执行人员,彻底整治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执行财产不变现,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纠正了执行乱的现象,为法院的审判管理改革和治理执行难奠定了基础,探索和建立了一套有效的执行管理体制。

②民商合一。为建立与三大程序法相对应的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解决长期以来民商分离的格局,避免执行同一部程序法和实体法的民商案件分属两个庭室所造成的同一法院对同一类案件在裁判和适用法律上存在的差异,按照民商合一,相对稳定,合理平衡的原则,合并民一、民二庭为一个庭室;同时将民商案件分成几个大的类型,由不同的合议庭来分管,让法官通过审判实践和理论钻研形成自己的专业领域,以此促进法官的专业化、精英化。同时推行合议庭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率先在2001年建立了以大民事格局为方向的民事审判组织体制。

③公开听证。针对我国传统的申请再审和申诉制度中存在的主体无限,次数和时间无限,审级无限,理由无限所带来的部分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对同一裁判文书反复缠诉的弊端,为了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审判资源,维护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权威性,按照有诉必理,公开平等,及时合议的原则,推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制定公开听证规则,将无限申诉变为有限申诉,无限再审变为有限再审,将申请再审,申诉的审查工作,进行阳光作业,减少和避免暗箱操作,即维护了公民的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权威。

④实现三个分立。为改革法院内部机构职能,理顺内设机构关系,建立、健全案件流程体系,革除由法官自收、自审、自执案件所带来的久拖不结、暗箱操作、违法裁判的弊端,将审判权进行合理分解,分别由立案、裁判、执行、审判监督四个部门来分别实施,实现案件的流程管理,分权制衡,全程监督,落实了立审、审执、审监“三个分立”制度,促进了以独立、公正、公开、高效为主要内涵的审判机制的建立。

在这一阶段还进行了落实公开审判的制度,改革了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制作,加强了调研工作和干警的业务培训,加强了法官职业道德的建设等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第二步合力攻坚阶段,核心任务是推行主审法官员额制。法院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审判员并不具备现代法官的素质,导致法院人员过多过滥,而高素质的审判人员则相对不足。更由于激励机制的导向错误,更难以调动高素质审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到法院工作,通过第一阶段民商合一的改革,将裁判权作了一定的收缩,在合议庭负责制的基础上,选好合议庭负责人,由合议庭负责人对本合议庭的案件质量负责。

通过这一项改革,我院民商事案件的质量有大幅上升。从玉溪中院对全市近期上诉案件的质量分析来看,全市基层法院上诉案件的平均改判率为35.84%,而我院上诉案件的改判率只有12.5%,低于平均数2.9倍,是全市上诉改判率最低的法院,在队伍人员不变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审判组织体制的改革,实现了案件质量上一次大的飞跃。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7)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寒假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开庭准备:

从表面上看,就好像只要一有案件,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由任意一个法官审理终结就行了。其实不然,为了一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方面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法院方面先接收原告方的起诉书,然后把起诉书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并交给被告方,然后又要在特定期间内由被告递交答辩词等等。

然后,由书记员根据相应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在期限之内为法官安排时间审理此案。有时在案件很多的情况下,书记员还要对案件案情认真了解,从而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安排,使所有案件可以在法定的审理期限中审结。

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也不像我原来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有人起诉,然后双方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出庭应诉就行了,他们在庭下也要做大量工作,为有机会胜诉做着必要的准备。原告方不仅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逾期举证的话,就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不予质证,被告方也一样,实习报告《寒假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法人的话,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找其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交其复印件,在起诉中要写法人的全称,错一个字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出现错误,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虽说是民事纠纷,但也同样要求有关用语的准确。

记得在实习期间,还遇到一个关于共同诉讼的案件,当时先是有这些当事人分别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这些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所以对这些诉讼进行了并案审理,这个案件共有四十八个原告,每个人递交上来的证明材料就有几十页,被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前来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开庭时进行质证,当时我帮书记员把那些材料从七楼搬到了三楼来让代理人在特定地点查看,抱着厚厚的材料,及看到被告代理人一张张认真的查看那些材料,此时此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工作的不易和每一个法律工作细节的重要性。

审理过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8)

暑假期间,为响应学校号召,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法院领导及全体法官的较好评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源城区人民法院对此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将在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工作当中。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比较研究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二、实践总结与建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法官求教,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瓶颈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9)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寒假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开庭准备: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0)

1.有时遇到一些简单的案子,法官都是先进行调节。总会遇上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这就需要法官有足够的耐心和具备较强的社会交际能力。

2.心中要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秉公司法,判决能使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3.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律处理案件。同时,在审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子,这就要求法官有非常广的知识面。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这一个月里,我感触颇深,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薄弱。一个标的为100多万的承包项目,承包人竟然没有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最后发包人赖账,拒绝付款。我问他当时为什么没签,他说以前都没有签的。事后,书记员告诉我,像这种案件证据收集困难,虽有工人的证言,但证据力度太小,法官一般不予采纳,可以说胜率非常的低。我不禁感慨人心的险恶,更震惊人们的法律意识浅薄,他们虽然事后都会寻求帮助,但大多数都为时已晚。我想,中国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段意义非凡的暑期社会实践,让我成长。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基层法院实践报告(篇11)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样暑期实践是学校的一项教学计划,我们学院的要求是“三个一”或课题调研,我也本想做课题但由于同学有事回家去了没办法就只能做实践了。为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学到的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在实际中检验所学的知识,在检验中得到提高。同时也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刚考完试,就拿着学院的介绍信来到了龙华区法院开始我为期二十多天的见习。

龙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简陋的办公楼,其旁边是海口市中院。与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叹基层就是基层条件就是不如高层。龙华区法院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审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还是社会变乱了侵权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见习结束期间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几百件执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知道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认为司法领域应该重视基层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两位庭长一位副庭长,以为保全法官和一位执行法官。刚去时我很怕韦庭长因为我一进去自我介绍是他很严肃把我给吓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讲话,我也问了他很多关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与他的聊天使我不仅知道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讲话也爱开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比如:要起诉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它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起诉状等等。高庭长虽然很少跟他讲话当从他跟当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基础,分析问题全面娴熟让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长是位很年轻的姐姐,也许是年龄就相近吧,我觉得跟她很亲近有问题就想请教,现在真有点想他们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每一个案件要进入审判程序必须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审查立案、审理案件的排期、诉前财产保全、申诉案件的复查、信访、执行、邮寄送达等。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之日起七日内审查立案。龙华法院立案庭为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每天有三个专门的立案法官,在当事人起诉时当场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进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审批缴费之后就要对其进行排期,排期看似简单其实也很繁琐,排期的人员必须对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况进行排期。诉前财产保全和执行分别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由于人手不足,他们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对于这两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诉案件的复查,首先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进行申诉,由立案庭进行复查,制定裁定书,对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立案庭看似些简单的形式工作其实有很多可以学的东西,只可惜我呆的时间不长还有很多知识没学到。

在法院的时间虽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做很多的工作,具体如下:1、我刚去的几天邱姐教我怎样输立案审查的记录,虽然很简单只要认真学一教就会,但是还是要很细心,如果不细心就会漏掉很多的事项特别是立案时间一定要输对,因为这一条如果输错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还可以改但有点繁琐。这项工作对民事案件是简单但是刑案就有的难因为输入的信息很多,特别是要计算被告人的年龄时要用周岁,如果计算错了就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如:满十六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就可以除八种犯罪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将未满十六周岁算成十六岁那就是性质的不同了。2、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当然没有这个权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想他们告诉他们然后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计算的。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是对于工作量大的基层法院来讲。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3、送案和盖章。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我送案送的频繁认识了很多的人,记得有次执行庭的人跟我说:“小妹你是海大的呀,来我们庭吧。为什么我们庭就没有海大的学生呢,你们海大还会来见习生吗?如果会来就叫他来执行庭。”听到她这样讲我很高心,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他们的肯定,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学生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说到盖章就不得不提办公室主任他是一个很和蔼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达回证、起诉书、当事人信息表等)去盖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着很累。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经常做的事,虽然每件都很容易当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难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其实学东西不能看事情很简单就觉得没啥学的没意思,其实如果简单的事就做不好还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难的吗。

在做完法官们交代的事之余我也还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庭长跟我讲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开庭学点庭审知识了解庭审程序。为了能够赶到早上的开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当我到达那里我们庭还没有开门。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起早精神也特别好,早到上班给他们留下了个很好的印象,我也觉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参加了数十次的庭审的旁听,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就拿接电话和回答当事人的询问来讲吧,我在见习期间接了很多的电话,大多是对法律知识和法院的运作不清楚,很多时候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会做但具体到实践操作就得问法官了。有个人问我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作为担保,这我知道当他问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我就瞢了,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等等。因此,作为学生还是应该学好学扎实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不断地锻炼自己,学会将理论融于实际。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见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以上就是在法院见习的情况。总之。我在见习期间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的学习和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