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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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1

没看之前就听过这句话,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看到了月亮。以为是书中的某一句话,其实全篇都未提及月亮与六便士。看到一半才知道这是主人公原型是画家高更,佩服他被心中那股力量牵引着抛家弃子去追求心中真正月亮的想法。看的后面也越来越理解他,前面看的有些讨厌,无理的人,也变得可爱,能够理解了。

这是看的第一本毛姆的书,写作手法第一次见,新鲜活泼,好似直接讲故事的人。后面又好像从别人的视角里讲故事。

巧的是今天竟然翻到以前收藏的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话

毛姆 | 月亮 与六便士

在爱情的事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否则他是不会感到满足的。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我那时还不了解人生多么矛盾,我不知道诊治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我觉得你很像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很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我觉得,大多数人都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妄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保险的生活。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她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2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3

40岁的斯特里克兰特突然放弃了在伦敦拥有的优渥生活,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只身一人跑到巴黎开始了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的绘画生涯,他突然之间再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在意任何物质世界,像是被魔鬼附身了一般只追求将他所看到的美描绘下来。而斯特里克兰的太太看似善良单纯,却在自己的丈夫抛弃她后暴露出了只在意他人的看法,穷尽一生追求物质虚荣的本质。

你也许以为这是一部歌颂理想的书,将追求梦想的人衬托得无比高尚,讽刺现实的虚假,但毛姆却到处反套路,真真实实地呈现了主人公的性格缺陷和现实的残酷。人性并不分对错,即便是伟人,一个传奇的画家也并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而故事的结尾,也丝毫没有按照传统的名人传记将其不幸的死亡一笔带过,只是着重强调他带来的精神财富,而是花了大篇幅,通过不同人的视角,拼凑出他从找到自己精神家园到不幸的发生再到死亡的一步步过程,让读者慢慢地了解了斯特里克兰特的精神世界。

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刻就是,斯特里克兰特恩人的妻子布兰奇背叛了自己的好丈夫只为了和斯特里克兰特一起生活,但最终却在被斯特里克兰特抛弃后自杀了。当作者评论到她的死去时,却这样说到:“这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除她以外的任何人,最残忍的是它发生了和几乎没发生一样,世界已然继续,并没有谁因为这件事而活的更惨,她的丈夫虽然当时悲伤,但不久后就会走出阴影,而斯特里克兰特根本不会在乎,至于布兰奇,无论她带着怎样的光明和梦想,死了就跟没来到世上一样仿佛一切都很空虚,没有意义。”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不禁让我思考了好久,在自杀率高居不下的现代城市,如果我们来过和没来过一样,那么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斯特里克兰特本来是一个长相平凡,个性平凡的银行家,不善言辞,但却出乎意料地突然丢下一切,穷困潦倒,只身去巴黎学画,已经是四十岁的年纪,而且也并看不出任何绘画天赋,而当作者以现实质问他时,你有绘画天赋吗?即使你有也并不一定能成为一名著名画家,他说:你真是个傻瓜,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无论他游的好不好,都要奋力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特并不是一个负责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毫无遮拦地展现着自己的欲望,极度自私的人,歧视女性,藐视现实,一点都不在乎物质生活的男人。但他唯一可贵的是,他忠于自己的内心,他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从未放弃挣扎,即使很少有人认同他的作品,但他也根本不在乎,对于这样的人,社会也确实拿他没办法,但他也因此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

而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小岛上,他终于可以被人接受。塔西提岛与欧洲本土,一个是标准化,格式化的世界,所有人都要按道德标准生活,即使违背自己的内心,而在殖民地的世界,斯特里克兰特从未被当做怪人,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背景,中国人,土著,白人,环游世界的水手,见到这里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未曾谋面的家乡。

他在那里娶了崇拜他而且不会对他有任何要求的当地女子,有一片可以维持经济的土地。没有人再视他为异类,只是把他当做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每天面对碧海蓝天作画,正当你为他舒了一口气,庆幸他也许可以这样终老时,被他藐视的现实最终还是找上门来,他得了病,情况越来越糟,在用尽最后的精力完成最后一副奇迹般令人震撼的壁画后就凄惨地死去了。而那幅用生命描绘的奇迹居然被他的妻子根据他的遗嘱烧掉了。也许在外界看来很可惜,但站在他的角度,他才不在乎,对于他来说,一生的绘画并不在于完成,而在于追求的过程。

戏剧性的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出名后,他曾经抛弃的夫人也自豪地向传记作者介绍他的生平,丝毫忘记了过去怎样痛恨他。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4

起点文都没这么假的,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推崇呢?

当然看看那个时代,普通人束缚可能比较多,这部小说唯一的价值也就剩下那点“为了理想放弃优渥的生活”了。其余的全是糟粕。首先,主人公完全不是高更的性格。高更热爱女人,热爱他的孩子,高更的妻子读过之后说,这不是她丈夫的性格。这种相当冷酷自私的画家,画的东西又恐怖惊人的,我觉得像毕加索多一点。毕加索坑害了很多情妇,死的死残的残,这个剧情是不是很熟?

其次,毛姆书中夹带了太多仇女言论。人性共同的恶,他让女人承担骂名。其时女子依附男人是社会常态,毛姆对性格菟丝花的女人极尽嘲讽,又不挖掘深层内涵,纯粹把恶意撒在女人身上。

最后就是人设超级不合理了,杰克苏都没这么苏。起点文的男主至少长得帅又有钱才有女人投怀送抱。看看这个男主,穷困潦倒,长得丑,性格冷漠,这种人居然会有女人扑上来,还为了他自杀?就算穷渣男也要嘴甜的。还有那个他的老婆,年轻漂亮自带房产,做家务赚钱带孩子,非常喜欢被家暴,十七岁看上一个五十岁的穷丑老头。一开始不喜欢他的女人会爱上他然后自杀,一开始不喜欢他的男人会为他破例而且崇拜他。

夹带私货的仇女YY文,那么多文青还一个劲自我感动,发那些让人看不下去的感悟。我对国民阅读思考能力不抱希望了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5

这个由人组成的社会上,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家事、背景、资质、境遇等等都在社会上出任一个角色,给自己订立一个位置、一个生活方式、一种幸福的方式,然后就做着,最好能乐在其中,从而拥有一个快乐的人生。这就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的意义吧。

当我们拥有一个温暖但规则的环境,我们可能会腻味,就象对甜蜜的食物。从而想追求些放任、改变的东西,没有规则框框的东西,让心性放任表达的东西——所 以,我们有文学、有艺术、有唱歌跳舞电影电视等等精神食粮。就象风筝,放出去了还是要回来的,必定我们是人,人有基本需要,如果你不循规蹈矩地做你该做的事情,你就可能失去最基本的生活,比如吃、穿、住、配偶、孩子等等,这些个东西平时你不会太在意,但一旦失去却是真的不行。

的确,这个社会有极少数对基本需求完全漠然的神一般的人物,相信这类人物跟常人有本质的差别,天生的差别。他们负责牺牲自己的常人幸福,创造杰出的精神食粮,这样大众的人生就不会太过贫乏。

比如艺术家,与常人思维不同,他们有强烈想表达的东西,但又困扰于自己的人的肉身需求:“叫我来说吧。我猜想你是这样一种情况。一连几个月你脑子里一直不想这件事,你甚至可以使自己相信,你同这件事已经彻底绝缘了。你为自己获得了自由而高兴,你觉得终于成为自己灵魂的主人了。你好象昂首于星斗中漫步。但是突然间,你忍受不住了。你发觉你的双脚从来就没有从污泥里拔出过。你现在想索性全身躺在烂泥塘里翻滚。于是你就去找一个女人,一个粗野、低贱、俗不可耐的女人,一个性感毕露令人嫌恶的畜类般的女人。你象一个野兽似地扑到她身上。你拼命往肚里灌酒,你憎恨自己,简直快要发疯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艺术家脱离寻常越多,艺术成就越高。所以,大凡成就卓越的艺术家都是精神病,如画家梵高、音乐家舒曼。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说过:“所有杰作都出自精神病患者之手。” 总之,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

天才或常人,各自选择了自己的生存方式,各得其所。毛姆大概是把艺术比做月亮,把常人生活比做六便士,文中有对画家的前妻、儿子世俗行为的讽刺挖苦,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画家为了艺术不再是人,成为神,而那些妻子、儿子还是人。没有、也不应该有什么道德对错之分。

月亮和六便士优秀书评2:

这是一本你无法轻易进入可一旦拿起就很难放不下的小说。据考证,书中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原型就是后印象派画家高更。所以这其实是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小说。高更的画作本身价值连成,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受到了更大的关注,于是他成为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不知是被小说神话了的高更还是高更成就了小说和塔希提,反正事到如今,早已难分难离。

有必要先对书名做一番解释。月亮是仰望星空,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脚踏实地,代表现实生活,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和对两者的追求展开。有一个评论家曾经说毛姆的另一部代表作《人性的枷锁》中的主人公菲力普-嘉里像很多时下的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望星空,却时常忘记要脚踏实地。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决定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下一部小说的书名。

现代社会的归属感问题

作为出生于19世纪末,活跃于20世纪初的作家,毛姆已开始关注“心灵的归属感”这一至今仍困扰着诸多现代人,并一再成为作家或电影人探讨的话意的问题。毛姆在书中这样写到:“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的栖身之所和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熟稔的一样。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一个终生跋涉的香客,不停地寻找一座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神庙”。 在小说行将结尾之即,他又借布吕诺船长之口说出:“思特里克兰德好像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

反柏拉图主义者

毛姆在书中为读者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场景,丛林、椰子树、土人、古老风俗,妻子埃塔;在蛮荒乐园里终老,在棕榈树间漫步、作画,美无处不在。在那里,常识和道德失去价值,和谐不必刻意维持,人们无需社会规则,一切油然而生。但最终这一场景还是在主人公患病惨死后被付之一炬,不复再现。虽然思特里克兰德死后获得盛名,但理想国究竟存在与否,毛姆还是给出了比较悲观的看法,或许这正是作者一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原故。

最后我想说这不是一本在公交站台上用以打发等候时间的随便的读物,而是一部激情之作,无论是对于作者本身还是画家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6

“有些人就是生错了地方。造化弄人,他们被抛到某处,却惦念着一个隐约朦胧的故乡。出生地则是异乡,从小熟悉的绿荫小巷、曾经玩耍的拥挤闹市,都只是沿途风景。他们在亲友中也许一辈子都落落寡合,对自己唯一熟悉的环境淡然疏离。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万水寻觅自己永恒的归宿。也许有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鸿蒙初辟时离开的故土。有时一个人偶然来到某地,会有莫名其妙的归属感。这就是他寻找的家园,他将融入自己从未见过的环境,与从未谋面的人相伴,似乎生来就和这一切相熟,在这里他终得安歇。”

“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

毛姆的笔触极为细腻,对人物、对环境的描写相当出彩,很多段落甚至可以当作散文来读。据说主人公是以高更为原型,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塑造了一个血肉丰满的形象,主人公特立独行为自己的追求和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对恶劣环境的超强耐力和对名利的淡泊,以及对世俗的蔑视和傲然,都极其令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