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车通知集锦

乱停车通知集锦。

下面是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乱停车通知”。在我们身处的生活、工作环境中,随处可见公告通知的身影。公告通知常常宣布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敬请您认真了解下文信息!

乱停车通知(篇1)

尊敬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区的服务品质,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丢失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虽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1、请购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权属车位上;

2、请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为了您的出行方便,车辆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通道;

4、为了您爱车安全,请勿将停车卡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XX物业服务中心

X年X月X日

乱停车通知(篇2)

广大车主朋友们:

受暴雨天气影响,市区部分停车场和道路泊位由于地势等原因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积水,汉江智行第一时间组织管理人员在各停车场进行防汛抢险工作,为了各位市民的停车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部分停车场在暴雨期间暂停开放服务。

1、樊城人民广场立体停车楼临时关闭,需要取车的车主可在停车楼入口值班室内进行车牌及电话号码登记,待暴雨天气结束恢复存取车服务后对车主进行通知。

2、襄城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环城南路临时停车场,新四中生态停车场(东),习家池生态停车场,檀溪公园双湖路停车场,张公祠生态停车场积水严重临时关闭。

3、襄城山水家园生态停车场,骧龙国际南生态停车场,四中生态停车场(西),真武停车场由于进出口积水严重,建议车辆绕行。

4、收费管理的荆州街、南街、松鹤路、长汉路、女贞路及紫贞路道路泊位已暂时停止收费,因路边亦存在不同程度积水,请广大车主出行和停车时注意安全。

因暴雨滞留于以上临时关闭停车场内车辆,于20XX年7月15日18时再次开放期间免收停车服务费,再次开放后正常计时收费,再次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汉江智行运营管理的其他停车场均可正常停放。

XX停车场

20XX年X月X日

乱停车通知(篇3)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停车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校内道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辆(除摩托车)统一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其它白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3.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它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黄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4.严禁无证无牌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5.对于违反通知要求停放车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多次违反的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措施。

6.本通知自20xx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请全校师生员工及入校人员积极配合,共创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x学院校长办公室

年10月15日

乱停车通知(篇4)

尊敬的各位车主,现计划对xx号停车场进行改造提升工作,为方便居民停车便利,该停车场暂停使用,实行封闭施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施工及持续时间: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26日(如提升改造未完工,持续时间将顺延)。

2、停车场涉及范围内所有停靠车辆限11月16日前全部驶出;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驶离车场范围的车辆,将自行承担后果;

4、所有在停车场内存放杂物的单位(或个人)应在20xx年11月16日前清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清理的',将视作丢废弃物品处理;GZ85.cOm

5、施工期间,除施工车辆外,其他车辆、行人不得进入施工范围内;

因施工暂停使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遇到任何疑惑问题,可拨打全国客服热线xx或xx咨询,特此公告!

乱停车通知(篇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4月19日

乱停车通知(篇6)

为了维护缙云西站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缙云县西站180平台禁止车辆停放(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违者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