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证通知10篇

停车证通知10篇。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篇有关“停车证通知”的全新文章。生活中随处可见公告通知,它们主要用于传达重要的信息。关注本网站,你将获得更多精彩资讯!

停车证通知 篇1

为了维护缙云西站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缙云县西站180平台禁止车辆停放(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违者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xx月26日

停车证通知 篇2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车辆通行顺畅,学校定于xx年11月1日起,无名路(正心楼至法院街路段)道路两侧禁止停车。沿街单位车辆请前往周边停车场停放。

请广大驾驶人周知。

保卫处

xx年10月30日

停车证通知 篇3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升韩城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人行道、道牙以上乱停乱放。

二、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在太史大街、黄河大街、龙门大街三条示范街全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四、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五、非机动车、摩托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个别无法规划停车区的路段,市民应当就近整齐停放。在停放时,车头一致朝外,车身不得超过盲道。

六、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按照四自一包五不准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对他人随意停放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依法、规范停车,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拖车并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停车证通知 篇4

严禁车辆乱停放通知为配合安全生产,规范厂内用地空间,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经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全体员工的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上晚班的员工除外),必须一律停放到本厂正门前的车棚内,严禁在厂内乱停乱放,首次违反规定的将给予警告处理,二次违规不听劝告者,每次处以10元罚金,严重的将作辞退处理。

*公司

7月7日

停车证通知 篇5

致:_________车牌号码车主

阁下将_______车辆停于_________,

此处严禁停放任何车辆,请立即将之驶离,否则作违例停车处理,本处有权随时将阁下的车辆锁上或拖走,一切后果概由阁下负责,恕不另行通告,请合作,谢谢。

物业管理处

年 月 日

停车证通知 篇6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xx县xx广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xx年6月25日

停车证通知 篇7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民**常办发〔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xx县公安局

年10月23日

停车证通知 篇8

致xx文化广场商户、游客:

经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按甬价费【20xx】48号规定的二级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宁波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将于20xx年2月15日0:00起,对进入地下停车场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如下:

xxxxx

年月日

停车证通知 篇9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不要冲闯出入口岗,不要占用他人固定地下停车位,临停车辆请您将车辆停靠在临时停车位上;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篇网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x物业服务中心

xxx年三月十四日

停车证通知 篇10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停车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校内道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辆(除摩托车)统一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其它白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3.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它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黄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4.严禁无证无牌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5.对于违反通知要求停放车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多次违反的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措施。

6.本通知自20xx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请全校师生员工及入校人员积极配合,共创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x学院校长办公室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