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四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四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四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然而,几段之后,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千斤重的感觉。所以这些话也渗透到了书和纸中,把我带入了作者描述的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的泥潭中,我不得不思考生活是什么。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

”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甚至作者都始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所谓的生活是作者对人物的恶意吗?

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也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是这些抽象的历史观和时代观的共同和典型体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反思我对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获得的最真实的思考进展。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就像误入了仙境,在其中尽情享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现实不是生活中的现实。

我认为生活实际上不是真实的。 生命是真实与虚假的混合体。”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物欲的世界里,它以宽广的温暖描绘着苦难的生活。

**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然而,当他老了,知道他的血液只需要画家,他的精神崩溃了。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中的十一次卖血贯穿整个故事,开始时只为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却变成了唯一依靠。苦涩,压抑,饱含辛酸。这十一次卖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

虽然我写过11次卖血,但几乎每次都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景设置和不同的结果。在这样明里是重复,暗中却步步加强的推进中,**的主题得到空前的强化,人物也越来越立体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细致的刻画,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许三观。卖血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条线索。许三观为救儿子一路卖血的场景令人震惊和惊叹。父亲的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他动摇了。

卖完血后,一家人去餐馆吃面条,但一乐要求自己买红薯。当一乐说他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是回家时,许三观是第一个找到一乐并带他去吃面条的人。其实,他心中倾注的父爱有多深。

后来他也就不去想一乐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了,就一视同仁的把一乐养着。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说白了,许三观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的代表,他所做的也就是做为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而写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的说明许三观是一个值得人尊敬和敬重的父亲。

到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差点没把自己的命都卖掉,这是何其伟大的父亲啊。

作品细节描写非常好,语言平直,没有花哨的造句,细细读来,感觉不仅是在看一本书,反倒像是在看一部电视剧那样身临其境。读书,仿佛一个老人在你耳边讲述他的故事,是如此真实。但平淡的话语背后,却有着浓浓的忧伤。

在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会上岸在这里卖血。他将一路去上海。

”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仿佛许三观死在卖血的路上。许三多的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余华通过这类似白描的手法,刻画了一个真实的许三观,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大概就是卖血,他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也只是为了一个“爱”。“爱”这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有又多少人能真正赋予行动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你懂你要的是什么?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

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

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

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想要生而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

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这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言辞荒诞,就像一部伟大的成功喜剧。

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

总有意想不到的温暖来安慰读者的心。许三观和许玉兰吵了半生,最后还是相依为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时候我不知道,那个荒芜的时候,那个父母出生的时候,对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他总是抱怨,但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为灵魂哭泣,这就是生活的矛盾和无奈。

性格矛盾是**的亮点,它出现在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流动的故事中,但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底层劳动人民许三观的智慧。**还有很多矛盾,比如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矛盾,以及城乡人民对卖血的两种不同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的精彩之处,读完**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微信名:vv

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一位60多岁的同事说,这样的书是在欺骗孩子。据他说,解放初期,管理如此严格,怎么会有人卖血。关于**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

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正如哈利波特并不真的存在,大侠郭靖也是。**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老实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理解和思考,我将与你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液是人类生命和新陈代谢的基础。怎么能交易呢?

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钱,但卖血有很多悲剧。正如许三观所说,卖血前,必须喝8碗水。卖了血,就不能和老婆喝酒了。

这说明,血液是人类的力量,不容易被带出去**。但说到卖血,城里人和乡下人有不同的看法。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

因此,这说明卖血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任何想卖血的人也不能。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是当我得知献血的事时,我把地下血库当成了贬义词。

现在,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可能不明白卖血的真实故事,卖血的艰辛,卖血的困难。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

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3、 一路卖血救孩子,给了家里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活在新时代,生活在时间的纵轴上,靠卖血**主角的距离。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

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

而且,我的父母是在饥饿和贫穷中长大的。他们受到家人的照顾,努力学习,这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每次我谈起我对红薯的爱,妈妈都说他们这一代人最累的大概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

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

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北极光文学社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总能找到或多或少的真实存在。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将始终自觉地融入每个人物的命运中,感同身受。

序言说: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一捆盘绕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来,拉到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当我第一次见到许三观时,我以为我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但我选择了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

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

即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被大家欺负,但战斗结束后,许三观仍会拿着米饭,把肉藏在下面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

但文学的世界是这样的,揭示了一个与人的现实不相适应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真实。他们卖血后总是受到身体状况的影响。它们常在一两份炒猪肝和两两两黄酒中存活。这可能是一个有趣而悲伤的笑话。在这场以血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有榨取利润的李学头,也有以卖血为主的相关人士的不幸与分离。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

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了一个人,一个经历了一个独特时代的人。这些人从来都不是完美的,但他们在与命运和生活抗争。

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并以悲凉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命意义的质疑和思考,给予人们深刻的启迪和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生存。生活的目的是关心家庭。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是父子俩的深情,三个孩子或是他悲惨生活中的一点安慰,打动了别人。

我记得写过,当三乐看到许三观哭的时候,他也跟着哭了。没有理由,只是看着他父亲哭。三乐在对与错的选择上似乎非常简单,并没有被人的感情和生活所磨杀。童言无忌,是许玉兰妈妈诉说人生悲哀树洞的方式。

桑儿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在糖果店里站了很长时间,在别人家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描写似乎衬托出人性的不完美。桑儿不必厌倦生活。它具有人性的本质,无忧无虑,朴素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

这个形象给了那些自私丑陋的现实以个沉重的反击。三乐这个角色我不想受到个人伤害,即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控。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我认为现代医学和人类生活似乎在进步,但也充满了不安。

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们的健康价值观、人们的生存观、各种不良交易、丑陋或多或少地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则新闻中,有一个行业通过销售等离子来营利。

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

每个人的生存,从我到我,都需要同样认真。余华先生对世界的态度一向是认真的。他严肃地看待世界角落里的现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

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

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

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

他用自己的技巧嫁给了油条。他生了儿子后应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也不允许他们的命运。

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是由许玉兰和何小勇所生。

可以说,一乐不仅是许三观一生的失败,也是他一生的失败。

回到卖血,每次卖血,都是对许三观人生不同阶段的总结和反馈。

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

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

大跃进时期,他用自己的鲜血换来全家喝热粥,带他们到胜利饭店吃一碗热面条。

在二乐当兵期间,他向上级卖血,请他们喝酒、吃饭、送礼。

一乐得了肺炎,一个月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了。命运依然眷顾着他们,拯救了一乐和全家。

在每一个阶段,许三观都发现家庭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生的,就连许玉兰也有一段时间不忠,即使他的三个儿子没有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也是他毕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要求许一乐招募何小勇的灵魂归来时,他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矛盾。即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耻辱,他也会放下自尊去救一条命。

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错,需要两个家庭来承受,但许三观当时是冷静理智的。

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

一生卖血救人,却从未想过自己,即使太阳穴灰暗,卖血依然是救人性命、救家的必由之路。

是的,他很坚强。他的身体,对他的家人来说,总是很强壮的。

更不用说当时的医疗条件了,许三观不断地卖血,终于膝下有了儿孙。三代人在同一个家庭。他在革命中大踏步地前进,过着小康生活。他仍然很幸运。

这个并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令人窒息的时代。如果你走一小段路,你会在沼泽地的路上沉下一道亮光,这会让人们看到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飘到那条河边。

带走我的血!许三观,我多么想去你身边陪你在冬天把一大把盐放进你的嘴里,一大匙水放进你的肚子。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个伟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结了深深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亲生的儿子?

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测试。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对爱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

现在仔细想想,才发现他们那么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

世界上的父母是如此渴望他们的孩子,所以作为孩子,我们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悲惨命运。从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

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没有像方和根龙那样因为卖血而丧命。他们这一代经历了饥荒和*****。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

不放弃生命的希望是最令人震惊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几千万中国农民和几千万中国人在为自己的理性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

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书中最让我讨厌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

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

倘若满城的**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希望所有当权者都能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以人民的观点,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与人民和睦相处。要是所有**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他想卖一次血,然后吃一盘炒猪肝,喝22黄酒。

他三个儿子都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哭,认为他在街上这样哭是不光彩的。对啊,许三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

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

许三观大概以为没人要他的血,家里也没人记得他为这个家卖了这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

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平凡人的小幸福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余华的经典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在读的过程中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害怕主人公许三观在下一个情节就会死掉,但还好躲过一劫,得了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让我悬在空中的心也落下了

余华是一个冷静睿智作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以一种幽默轻松的语气叙述了许三观及他的家人磕磕绊绊却又相互扶持的一生。

在**中许三观是一个为了幸福生活而努力的人,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第1次卖血是为了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但不知道卖血只是个开始。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接二连三的卖血。

卖血使他如愿以偿的取得了油条西施,卖血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危机,卖血让全家人暂时可以填饱肚子,卖血可以救活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命……在他眼里卖血是一个没有办法,但十分管用的办法,但他懂得卖血相当于卖命,但他为了家庭宁愿是卖命,他也觉得值了。

四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撼着我的心灵。

我非常欣赏和敬佩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他虽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要什么,因此才如此努力,我很敬佩他的精神。

同时让我最感动的是,那次为了儿子可以把病治好,再去给儿子许一乐送医疗费的路上,到一家医院卖一次血,最后差点把自己老命搭进去了,但总算万幸他没有死去,并且儿子也一天一天恢复了健康。这个片段是令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片段,其实徐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仍然把她当做亲生的一样对待。他那种爱家庭爱家人的精神,让我尤为的震撼。

虽然他没有上学,也没有文化,但他并不缺乏热爱家庭的品质。

看到许三观的精神,我也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我们家中的顶梁柱。母亲时刻为我着想,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次下大雨母亲来学校接我,那时家中穷只有一把伞,因此我们只好打一把伞,刚回到家中时,母亲一半的衣服都被淋湿了,而我却一滴雨也没淋到,后来母亲还有一些感冒。

虽然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也能体现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我认为我的母亲就像许三观一样虽然普通,但是对家人的爱丝毫不普通。

不仅有爱家的许三观,书中的女主人公也让我记忆犹新。他就是油条西施许玉兰,她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女性,在我看来徐玉兰是一个爱哭的人,每当不顺心就坐在家门槛上拿起手帕哭哭啼啼。别看不起她的眼泪,这是他对付许三观的独特方式。虽然她爱哭,但她哭后依然坚定地面对生活。

徐玉兰是一个爱孩子爱工作见的人,她总是为家人着想,在背后付出了许多,他在做饭时少放一把米,这样家人不但吃的挺好,还能一年少吃一缸米,拿去卖了还能补贴家用,她很会过日子。

当我读完这本完整的书时,我非常佩服余华。他的人物性象生动,贴近我们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家庭,让我知道了我父母的艰辛。

父母总是默默的在背后为整个家庭而操劳着,付出着,而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却不知情,还经常大发脾气。读了这本书,让我也再次认识自己,让我知道父母不容易,所以我以后应该多关注他们,不要让父母一个人。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提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许三观的家人吃了不少苦,幸好许三观还活着,一家人还在一起。

我想他们是幸福的。我们家也是这样,虽然生活贫寒,但因为父母的管理有了简单的温馨和幸福,有了平凡人的小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2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

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但是如果根和生命从这种紧密的连系中分离出来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然而,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爱相守一生。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年纪大了,许三观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再卖血。结果,这一次,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卖不出去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给他买了三盘炒猪肝和三杯黄酒。

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20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