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通用。
写作品读后感时有什么具体的模板吗?在阅读作者的作品后您心中就会有一些感动,读后感可以理解为看完书或者听完书的感想,读完书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了经过整理,工作总结之家编辑为你呈上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我喜欢余华的小说,他的文笔活泼又老辣。他幽默又富有同情心,把人物塑造得干净利落。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是《许三观卖血记》里最馋人的一道菜。我想,找一个冬日的下雪天,把猪肝细细地切成片,裹上生粉,用黄酒浸着,猪肝放到油锅里炒三下,关火,清香就逼出来了,再温一壶绍兴黄酒……
省略号之前,是我半个月前(10月13日)写的东西。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竟有更不够用的感觉。
杂事太多,保研之后,又只想赚钱,每日还得留出一部分时间来供自己“颓废”。七七八八算下来,早已没了闲情。国庆时颇有雄心壮志,想说今后每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笔记。如今细细计较起来,“计划”总付笑谈中。
当初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先写一写《许三观》里的吃食。我想写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那一盘惬意的炒猪肝,再写那些他用舌头炒出来的菜。
我爱下厨,锅碗瓢盆叮叮玲玲,最简单的食材有最鲜的味道。到田里抓一把小白菜,择掉根,水浸一遍,放着备用。开火,放油,过了一会儿,油温上来了,入锅,翻炒,加水,继续翻炒,盖一会儿,抖一勺盐,起锅,很简单。
小白菜不像红烧肉,红烧肉要慢慢炖。若是12点开饭,9点就要去菜场挑肉。雨润的肉最好,要一根五花腊条,让老板细细地切成小块,回来先焯水,捞出来,洗锅放油,先切几片姜放进去,把味儿逼出来再放肉。接着加酱油,六月鲜的上海红烧酱油最好,加几片冰糖,掰一个八角,放半锅水,盖上盖儿,这时候回头看一眼钟,10点刚过,小火慢慢炖,去田里掐葱,半把就够,用水冲一冲,细细地切成葱丝备用。
记得刚开始做红烧肉的时候,总喜欢加足配料,姜要切上七八片,八角要拿四五个,葱要掐够一把。我以为,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这些“香料”;芡汁之所以浓稠,是因为我放了好多冰糖。
后来我知道,这些反而会毁了红烧肉。煮饭也如熬药一般,讲究君主臣辅,切不可喧宾夺主。简简单单的小白菜如此,绚烂缤纷的红烧肉也是。
再写什么呢,写一写一、二、三乐。
一乐最肖许三观,却不是他的儿子。我记得一乐靠在墙边,许三观不理他,许玉兰在哭。他想了挺久,他决定屈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要去认他亲爹,可是他亲爹不认他。一乐没有做错什么,但他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在因无知受到批评时,孩子们都像是一乐,他们不太清楚大人的世界,但却要为社会人的规则而受到责备,慢慢就靠在墙边,像是真的自己做错了什么,并承认了错误,承认了规则,承认了束缚。三乐不受重视,大孩子不带他玩,因为他还不够大,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尽管他也“年轻过”。读后感·每个孩子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一个人玩耍,闲逛,一块形状有点奇怪的石头,一条在泥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一阵迷人眼的烟雾,都能引起他莫大的兴趣,都能消磨掉大段的时光。
但等时间一到,他便丢下这些,跑去和人玩了,因为他也是大孩子了。
我对不住二乐,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关于他的故事,关于他的描写。他不像一乐那样受人注目,也不像三乐一样值得一提。他排行老二,中规中矩,平平淡淡,他像一个工具,一个被许玉兰拿来拆手套织毛衣的工具,他虽然有许多话,但他总是默默的,和许多行二的人一样。
还要写什么呢,我想,写一写这个小家庭经历的时代浪潮,但我实在忘了这本书的细节,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他们把锅砸了,过了一段四处游逛着吃食堂的快活时光,接着便是挨饿,挨着挨着也就过来了。
我奶奶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也是挨饿。
我的小舅爷爷,饿的受不了,去米罐里舔米垢,跌进去半个身子出不来,急的哇哇大哭,左摇右晃,结果米罐一倒,从家门口一直滚到坡下。大家是又想哭又想笑,却都没有力气笑,没有力气哭。
时移事移,阳光之下,却无新鲜事。要热爱,混过日子,再论其他。许三观当年卖的是血,我们呢,也肯定卖掉了一些东西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2)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3)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记得喜欢余华的作品是一部《活着》开始的,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深刻的故事情节,他的作品在国际上地位很高,法国作家成为中国的巴尔扎克,这样子的称号,以及他获得国际荣誉一点不为过,读着他的作品,你会发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为了活着挺不容易的。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前几天刚从网上买的书,一直念念不忘余华的作品,就从早晨吃过早饭开始读,我以前读不管是外国名著还是中国小说,从来就没有用一天时间读完一本书,基本上都是要求自己一小时读完50页就好了,但是这一次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一下子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一大半,真实的刻画了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丝茧工的辛酸苦辣,在农村错误的毒瘤思想里面,只有强壮的男人才去献血,就这样一条不变的规律。许三观为了娶对象去献血,轻轻松松的获得了35元钱,就这样许丽华成为了她的对象,从此为了这个家庭许三观兢兢业业,过着比较幸福的日子,可是一乐为了弟弟把铁匠儿子的头打坏了,为了保住这个家许三观又去卖血,赎回了全部的家当,时间又回到了闹饥荒的时代,为了三个孩子,他又去卖血,为了二乐能回到城里,他又去卖血,最后为了一乐他一路卖血准备到上海,这就是中国式男人,为了一个家,为了能大家活着,只能去卖血维持这个家,好在故事的最后变成了喜剧,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活着。
在中国底层的人民,生活的不容易,才让更多的人为了走出去而不断的努力学习,在天水的大山里面,夏季看到的是满山的苹果树,都是不大不小的梯田,这里几乎没有水利设施,没有水库,几乎都是靠天吃饭,那里的孩子上学,都是一座山一座山的翻山而来,就像我媳妇一样我说夏季这里空气湿润,道路两旁都是树木,这是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但是这样子的地方他养活不了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走出大山,不断的学习,我媳妇再三说不会再回来,不想回到他们村庄。这只是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唯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唯有走出这个小山村我们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才能有一条活路。
随着生活的改变,现在的农村也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只有你肯动手,只要你勤快,你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不得不说我们踏上了时代的快车,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这几年回到农村发现变化真大,乡村道路都在硬化,家门口办起了农家乐,大搞乡村旅游,门口的大山变成了旅游的胜地,大力发展养殖业,农村合作社兴起,现在变成了只要你想干,国家就会支持你,但是发财致富的却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年轻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到乡里去做这些事情的,因为怕受苦。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像许三观一样能扛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把自己的责任都抛给父母一代,也许真的是印了一句话,只要有父母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们头上都有父母在帮成着我们,所以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佩服许三观一个底层男人的担当,也佩服许三观爱情价值观,最后发现不管生活多么的不堪最后陪你的那个人,懂你的人都是你的妻子,许丽华在被批斗的日子里,许三观依旧陪着,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碗鹅肝一斤黄酒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懂,只有经历的苦难的日子,才知道陪在你身边的人的重要性,才知道幸福日子的不容易。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用了一上午,我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我们就要担起肩头的责任,不管多么的苦,都要走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5)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6)
许三观离开方铁匠那里,一个上午走了十一户人家,有八户借给了他钱。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何小勇家,何小勇死后的这几年,许三观很少见到他的女人。
他站在何小勇家门口时,看到何小勇的女人和两个女儿正在吃午饭,何小勇的女人没有了丈夫,几年下来头发都花白了,许三观站在门口对她说:“一乐病得很重,医生说要马上往上海送,送晚了一乐会死掉的,我们家里的钱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钱?”
何小勇的女人看了看许三观,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许三观站了一会,又说:“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我们可以立一个字据……”
何小勇的女人又看了看他,随后又去吃饭了。许三观第三次对她说:“我以前得罪过你,我对不起你,求您看在一乐的面子上,怎么说一乐……”
这时何小勇的女人对她的两个女儿说:“怎么说一乐也是你们的哥哥,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有多少钱?拿出来给他。”
何小勇的女人伸手指了指许三观,她的两个女儿都站了起来,上楼去取钱了。何小勇的女人当着许三观,将手伸到自己胸前的衣服里面,她摸出了钱,是用一块手帕包着的,她把包的方方正正的手帕放在桌子上,打开后,许三观看到手帕里有一张五元,还有一张两元的钱,其余的都是硬币了,她把五元和两元的拿出来,把硬币重新包好,放回到胸口。
这时候她的两个女儿也下楼来了,她们把钱交到母亲手里。何小勇的女人将两个女儿的钱和自己的钱叠在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递给许三观,说:“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7)
整本书花了五个晚上睡前时间看完的,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正因为这句话,我似乎喜欢上了阅读,尤其是好的名著或者意义深刻的文章。“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这两句话说的简单却又艰难。现实中普通家庭的人们,哪家能挨得起一场大病大灾?普通阶级的人们耗掉了积累多年的积蓄之后只剩下无奈与煎熬。所以要多赚钱,为了提高社会地位,提升社会阶层而奋斗!
突然想到一段对话,甲:每天要是不吃早饭,一顿能省五块钱,一个月就能省一百五啦!乙:对,省下来的一百五可以买药治胃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假如许三观身体不好,能有资本去卖血吗?
正如书名,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总共卖了多少次血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他卖血的意义是越来越重。第一次卖血没有目的,别人卖他也卖,然后就是为了赎回自己的物品而再次卖血,接着是饥荒,再后面便是为了大儿子一乐,即使一乐并不是他的亲儿子。全文最感人的也就是为了治一乐的病,许三观从家到医院途中连续几次卖血,中途差点卖血过多而死了,苦了一辈子,结局还不错。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对于在那个时代的作家写的作品,我并不能完全读懂且没有过多的与他们产生共鸣,但是余华刻画的许三观这个小人物,鲜明且真实,就像许三观是我们隔壁的邻居一样,某些事也能与他感同身受。
许三观,三观应该指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吧。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皮卡丘,就算是一个读者读一百遍,皮卡丘也都会不同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8)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9)
有时候,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尤其是老一辈的人们。困难时期的许三观只有买了些才能吃到炒猪肝,后来他富有了,却还是想去卖血想去吃炒猪肝。就好比我们的父辈们,他们当年吃槐花、吃榆钱、吃杨树莽子是因为粮食不够吃,可现在,他们一到春天,还是回去摘榆钱、槐花和杨树莽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我想,这是余华的回忆,是他记忆中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是故乡的一个人,一条河,一件小事。国外报刊这样评价这本书,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生活的生动写照,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是伟大的,他的文风有一种使沉重主题变得轻松简单的力量。能够让人轻松地读完、沉重地思考,这是余华笔杆子的独特之处,也是对历史、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0)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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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为了让你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9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
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但是如果根和生命从这种紧密的连系中分离出来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然而,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爱相守一生。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年纪大了,许三观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再卖血。结果,这一次,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卖不出去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给他买了三盘炒猪肝和三杯黄酒。
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2012.12.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因为《18岁出门远行》而认识了余华,进而读了他的许多作品。
新任诺贝尔奖得主莫言曾说,余华是一个清醒的梦想家。
这里就来谈一下我最喜欢的《许三观卖血记》吧。
作者在中文版的自序里引用了古罗马诗人马提亚尔的一句话,“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
我们在读书的时候,其实也是这样的,每一次细细回味书中的经典,都会忍不住
再次燃起心中的热情。也就如同再活一次一般。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小人物朴实无华,庸常世俗的一生。
这里没有风流俊俏的书生,没有优雅倾城的女子,没有夜夜笙歌的繁乐处。有的只是一个普通男人波澜壮阔的血泪史。
简洁的叙事、单纯拙笨的人物、大段略带傻气的对话,使全文透着风趣、幽默,让人笑着心酸。
这个热爱家庭的人敢于承担责任,追求平等和幸福。
为了生活,他努力工作。家里发生灾难时,他别无选择,只好卖血解决经济困难。这其中的心酸遭际与无奈,让人不觉潸然泪下。
但是,你可曾知道一个小人物的荣耀?
如同讲述着虎皮青椒里青椒的寂寥一般。
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也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走过的艰难道路。这就是不平凡。
人生也充满着各种挑战,没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只是还没有被逼到那种地步而已。就像我们平时生活里所说,没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啊。
我觉得**最精彩的一幕是最后一章。
许三观老了,儿子都结婚了,不再缺钱了。一天,他在胜利宾馆附近闲逛时,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于是他想起来,自己已经有11年没有卖过血了。
吃炸猪肝之前,喝米酒是因为卖血。如今,反过来,是吃炸猪肝、喝米酒才有卖血的念头。
但这是我唯一一次想为自己卖血,但被拒绝了。人家嫌他老,说他的血脏,如同猪血,不配拿来卖,他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
那一刻,许三观哭了,像个孩子一样。他的世界崩溃了,他觉得如果家里发生灾难,那就没有办法了。他成了一个无用的人。
三个儿子来看他在街上哭,都以为他丢脸。家里并不缺钱。你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看到儿子们的态度就骂他们,
“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你们竟然这样说你们的爹,你们爹全是为了你们,一次一次去卖血,卖血挣来的钱全是用在你们身上,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
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
3、 五天卖一次。我差点在松林里把自己卖了。很高兴你忘了。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被狗叼走啦……”
每当我读到许玉兰的话,眼泪就会像溃坝一样涌出来。
大概,心里有共鸣,才会有感动的眼泪流露吧。
我轻轻地擦去眼角的泪水,看着空荡荡的天花板,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 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 ,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 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爸一起去散步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和我妈聊聊生活琐事了,都快忘记多久没有给奶奶打一个问候电话了,都快忘记早些时候所得到的温情了,都快忘记多久不会轻易感动了……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 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 过了胜利饭店。 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 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 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 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 ,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人是复杂的,我指的不仅是人的生理结构,从人性上来讲更是如此。从每个人的本质上看,我们兼具善与恶,自私与同情,庸俗与超脱,精明与质朴。我们是复合的,多面的,我们是性格中各种强有力的成分冲突与糅合之后所形成的统一的产物。
例如许三观,他执着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可当面对大是大非时却又总自觉地牺牲自己。当徐玉兰提出让一乐去给何小勇招魂时,他先激烈地表示“你要想让一乐去把那个王八蛋的魂喊回来,先从我尸体上踩过去!”可当气撒完后,他又把一乐叫到跟前,说“做人要有良心。”“何小勇以前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他真的想让一乐去认何小勇作亲爹吗?当然不想!人非草木,他与一乐一起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不是亲儿子也早当作了亲儿子,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再加上他又白白做了十几年乌龟,到头来却要白白便宜了“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内心的憋屈与苦闷是可想而知的。但人命关天,何小勇如今危在旦夕,不如此无以救人命,也就只有捏着鼻子咽下了这口气,救人为先。
许三观就是许三观,他是那个对着女人的背影嘿嘿直笑的许三观,是那个对着林芬芳甚至想“强奸”了她的许三观,可他也是那个在大动荡中对许玉兰不离不弃的许三观,也是那个一路卖血去上海的许三观。人类本身是复杂的,那么作为人类缩影的许三观也自然是复杂的。余华把许三观写活了。
余华曾经说过:“生活本身就是鱼目混珠的。”或许得益于他五年的行医生涯,他对人性有超乎寻常的洞察力。如果把人类全体比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个体,鲁迅是把人类摆在理性的手术台上,用批判的小刀去摘下一切毒瘤,而余华只是让其静静地躺在那里,去剖析,去研究人性的所有合理与不合理,去记载每一丝肌肉的纹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然后做出一个个微缩的模型,将每一分真实与真实的荒诞公之于众——这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也正是在这样的真实与荒诞,并在自私与博爱间的激烈冲突中,人顶天立地地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__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__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1958年,人民公社所造成经济困难,三年灾害随之而来,许三观一家每天喝着在当时看着极为奢求的玉米粥,嚼着无味的野菜。我理解为,这才是真正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对身体的折磨,更是对精神的打击。那天,许玉兰出乎意料的把糖放在粥中,满怀希望的让孩子们猜测,不料,无一人猜出。我感叹,却不知缘何。当苦难成为惯性,没人会思索甜味,只为生活也只能为生活,即便无奈,但也仍被迫“沉浸”其中……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在那个苦难的时代,留下了太多的感动。当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却反而被人责骂、凌辱时,我为他而抱不平。当许三观嘴鸥一次走进饭店,桌子上摆满了炒猪肝和黄酒时,我惋惜于许三观一生对事的麻木。生活越来越好,人却忆着苦难,叹息的背后,又让我思索,究竟何为苦难?何为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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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一位60多岁的同事说,这样的书是在欺骗孩子。据他说,解放初期,管理如此严格,怎么会有人卖血。关于**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
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正如哈利波特并不真的存在,大侠郭靖也是。**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老实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理解和思考,我将与你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液是人类生命和新陈代谢的基础。怎么能交易呢?
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钱,但卖血有很多悲剧。正如许三观所说,卖血前,必须喝8碗水。卖了血,就不能和老婆喝酒了。
这说明,血液是人类的力量,不容易被带出去**。但说到卖血,城里人和乡下人有不同的看法。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
因此,这说明卖血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任何想卖血的人也不能。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是当我得知献血的事时,我把地下血库当成了贬义词。
现在,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可能不明白卖血的真实故事,卖血的艰辛,卖血的困难。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
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3、 一路卖血救孩子,给了家里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活在新时代,生活在时间的纵轴上,靠卖血**主角的距离。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
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
而且,我的父母是在饥饿和贫穷中长大的。他们受到家人的照顾,努力学习,这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每次我谈起我对红薯的爱,妈妈都说他们这一代人最累的大概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
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
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许三观第一次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爷爷,认识了龙和方。他知道他们要卖血,他也跟着他们。他也知道卖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
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没有什么文化,但他很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血很多次,第一次娶媳妇,第二次赎别人留下的,第三次,第四次,他每次都用卖血来解决问题,这似乎是他每有办法的。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是他的习惯。
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一些人知道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着名作家余华____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它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故事。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
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许三观卖血的场景。他捏了捏手指数了数。许三观为了家庭和生命卖了12次血。
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都是用自己的血养大的。许三观让全家承担起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的痛苦经历感染了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在文章的最后一章,许三观已经六十多岁了。他想吃猪肝,喝米酒。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当他到医院时,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工和漆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当时,许三观哭了。在整个故事中,他很少看到许三观哭。他知道他的血卖不出去,但他哭了,哭的很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
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它给了我一种简单和真实的感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惨的命运,活着比死还需要勇气。他仍能在苦难中拥有普通人的悲欢离合。面对苦难,他不是在抱怨,而是在思考解决办法。
他就像一根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痛苦。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这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吃了一顿精神大餐。
他用嘴给儿子们做美味的食物。首先,他把四块肉放在水里煮了一会儿。当他煮不出红烧猪肉时,他就把它煮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盘炒猪肝,说许三观笑了。他说我今天过生日。让我们尝尝我的炸猪肝。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
苦难是真实而残酷的,但面对意志坚强的人类,这是一座可以攀登的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
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卖血的结尾比较随意,第三次卖血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
每次卖血的原因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战斗。面对伦理、自然、社会、家庭等因素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许三观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他只能用自己得生命来赢得生存权,但他从未被打败过。
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位伟大的父亲,是他家族的顶梁柱。他总是想着他的家庭。当许三观年事已高,不能再卖血抗争生活的困境时,我们庆幸会有千万许三观长大,用自己的方式抗争苦难。
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
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
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的生活是踏实、善良、自信的。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
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
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原创: 冠县风采
今日有幸读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自我感觉书中有一些词语不适合青少年**,如果单独拿到网上去发表,一些违禁词会毁掉一本书的形象。建议大龄已婚人士**。
书中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一生卖了许多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是补贴家用,最后当他老了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可是医院的血头不肯要,还讽刺说他的血只适合刷漆用。
为了娶媳妇,许三观第一次卖了血,他成功地嫁给了在油条西边的许玉兰。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一乐、二乐和三乐。也有人说,一乐不像许三观,他终于发现一乐的父亲是何小勇。
许三观又爱又恨一乐。他多次赶他出去寻找父亲,但最后还是为他卖了血。有一次,许三观卖完血就带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但毫无乐趣。一乐去找不认识他的父亲。他走在街上哭,因为他不能吃面条。最后,许三观带他去吃面条。
文中的人们经历着饥荒、锅碗瓢盆粮食上交一块吃大锅饭、城市知青下农村……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便让大家闭上眼睛,用语言给每个人做一道想吃的菜,并让大家"吃"的津津有味。
卖完血后,许三观一定会去胜利饭店好好吃一顿。这也是文章中多次出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或一幕:一盘炒猪肝,两两黄酒,还有黄酒给我取暖。
文章还有一些美好的句子摘抄了下来。
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煎一道菜,你们用耳朵听。不要用嘴,你连一个屁都不能用嘴吃,你会竖起耳朵的。我很快就要炒盘子了。
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味道是,肥的是肥而不腻,瘦的是丝丝饱满。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锅里,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他一个人坐在桌边,把还热着的红薯放在桌上,开始小心翼翼地剥皮。他看到剥皮后,里面有一片橘黄色,就像太阳一样。他闻到了来自红薯热烈的香味,而且在香味里就已经洋溢出了甜的滋味。他咬了一口,香和甜立刻沾满了他的嘴。
之后他继续坐在那里,让舌头在嘴里卷来卷去,使残留在嘴中的红薯继续着最后的香甜,直到嘴里都是口水。他知道红薯已经吃过了,但他还是想吃,于是就去看剥皮的红薯皮。他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在烧焦的面糊里,他仍然尝到了甜味,所以他把所有的红薯皮都吃了。读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曲折,朴素而细腻,遥远而亲近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见,当时的农村人朴素而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为了一乐输给了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饥荒中,为了让一家人吃了几个月的玉米粥来充饥,他们去吃了一次面条;请埃二乐的船长,以便他能尽快调回城市;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为了给病人筹钱,我们去了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卖血,到上海挣钱。在此期间,他卖了12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
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乐与许三观关系的变化。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时,他又生气又失望。他最喜欢的孩子是别人的。
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
当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想爬上屋顶哭求灵魂,还试图找到父亲许三观。经过一系列的事情,许三观认定,儿子一乐是一个铁的事实,谁也阻止不了。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认为这是父爱的伟大之处。虽然像山一样严重,但心仍然紧紧地贴着孩子。虽然它和压力一样重,但它总是温暖我们的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这是余华的另一本书。它的名字很直白。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用文雅的方式描写人生的起伏,我们会很伤心。这本书可能因为它的名字而错过了许多读者。
许三观是纺织厂里的一个工人,也是一个孤儿,在那个年代,他应该是没有什么压力的,后来他遇到了根龙和阿方,从他们那里接触到了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一生,而卖血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第一次卖血之后,许三观拿着卖血的35块钱成了家,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的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相继出生,许三观本可以平淡的一直过着这样乐呵呵的日子,但是他发现了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很大,但尽管是他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抚养孩子才能活下去。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大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的事情,都是靠许三观卖血读过的,他靠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某次,根龙卖血后,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哆嗦,阳光下都打冷子,但最后为了家,许三观还是一次次的顶着恐惧去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四处借钱还是凑不够医药费,最后,他陪着笑脸继续去卖血,将近五十岁的老人,在寒风彻骨的冬天,在每次卖血前,喝八碗冰碴子般的河水,一路卖血去上海。
或许在此之前的许三观一直让人捧腹大笑,但此时的许三观让人心酸让人落泪让人肃然起敬,种种磨难,许三观身体里的流淌的血都能让他闯过去,这一次在医院,许三观却落泪了,一句话道尽了亲情:“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因为一乐还活着……”
看书的时候,书里的许三观就像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朴实憨厚善良,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一次又一次靠卖血让家庭和孩子活了下来,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用得上时,精神却崩溃了。
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书中的一个场景,让我印象至深,许三观在一乐生病之后,要继续卖血,有一段话,“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下去,接着他再次抱着自己抖动起来”,看到这里自己的身体也好像不由自主的发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即便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也要不顾性命的去救。
这本书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的一段小人物的苦难人生娓娓道来,平白质朴,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慢慢的发现当自己看的时候,仿佛就在他们身边,跟他们一起感受痛苦,高兴,愤懑,最后看着许三观卖了一辈子血却能活到花甲,几个儿子也长大了,再也不需要用嘴巴炒出一道道美味佳肴,我就感到非常的欣慰,替许三观也替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篇
陈寿曾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废,许多人都被作品这本书所深深折服。 记录下自己的感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情绪,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经过反复推敲编辑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文章内容只供作为参考材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我年纪小的时候,家里穷,也不知柴米油盐贵,有点零钱就想买点好吃的。那时总质疑母亲把三五毛钱存起来的行为,觉得反正也解决不了问题,为什么不能让孩子花了。母亲给的解释是积少成多、积水成河,一点点零钱积累起来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就能解了燃眉之急。
所以看到许三观对许玉兰每顿每人少吃两口饭,把节省下来的米存起来的行为评价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时,我非常能够理解。许玉兰则说“话可不能这么说,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有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有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着一条退路……”
之后的自然灾害果然印证了许玉兰所说的“遇到了倒霉的事”。但因为许玉兰有未雨绸缪的存米行为,所以在城里其他人家都没什么可吃的时候,他们家还能喝玉米粥吃野菜。
包括后来为了二乐的工作所做的走动,无一不彰显了这位朴实无华的女人的智慧。她以自己的方式和行为经营着这个家,照顾着家中的长幼老小。如果说家是个港湾,那许玉兰就是他们这个港湾的守护者,是这个家得以温馨可靠的重要保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那个有等级差别、各种思想冲击、动荡不稳的年代,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想要为全家安身立命、波澜不惊地度过一生,几乎是不可能的。生存成为了最常见、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每家每户都必须经历这么一个过程,没有人能够从这个牢笼里完全挣脱。《许三观卖血记》的剧情恰恰能接近现实地还原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写照。
俗话说,血浓于水,亲情是靠一脉相承的血液来维系的。可是许三观打破了这些墨守成规、封建观念,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感情是时间培养出来的。在已经知道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后,虽然他曾抛弃过一乐,但知道何小勇虐待一乐后,始终还是把一乐带回家,并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地为了这个非亲生更胜亲生的儿子去卖了两次血。虽然许三观只是一个眼光世俗而且略带愚昧的草根平民,但是在这一点上,他成为了一个博爱之人,尽管已经知道了一乐不是他儿子的残酷事实,但九年的爱足以把这些都抹去。而一乐对许三观也是非常敬爱的,知恩图报,他对许的话从来没有反驳。浓浓的父子之情跃然纸上,让读者颇有触动。
但是,从其他的一些角度出发,这部作品还是离不开心酸悲剧的色彩。作品所刻画的许三观通过卖血去解决一家人生存所面临的难题。除了卖自己的血,身为一家之主的他找不到其他更有效和更迅速的方法去获取金钱,只能损害自己的身体。在草根平民无法向上攀爬的时代背景下,求生意识必须异常地坚定才有活下去的希望,才能把一整个家庭支撑起来。况且在最后一幕的时候,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已经慢慢上升了,许三观突发奇想地想去卖血,可是没人再想要,他竟杞人忧天地担忧以后遇到困境无法解决问题。当我阅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酸、心寒,再加悲哀与苍凉。还有多少封建闭塞的思想已经让如此一代人失去了方向,走不出来了呢?
满目疮痍的一个时代慢慢在消逝,希望以后一代都能够永远与它不复相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余华式朴实无华,但无声处育惊雷的叙述。
其实卖血只是一种手段,在那个时代是卖血,在前几年是借钱,现在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贷款方式。卖血是交换,交换欲望,交换希望,交换未来。每一次的卖血都是一次代价下的选择。
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人的思考方式,我们无法理解父辈们的很多行为,他们也无法接受我们的太多思维方式,只能是互相包容着,接受着继续生活吧。
生活就是这样,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是大部分的普通人的生活,一辈子里有犯错,有容忍,有嫌弃,有埋怨,有指责,也碰到困难,遇到磕碰,但最后也是一辈子相扶到老。我不是想要说什么对错,只是想我们大家对所爱的人和我们自己,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容忍,多一些理解。为所爱的人付出,不只是要什么给什么,更是有什么给什么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今天的过去
铭记的此刻在喧闹的光阴中荏苒,时光尽然如此的繁复没有尽头,仿佛瞬间我们又回到了过去,其实不然那些所谓的过去正在潜意识里影响着我们今天的生活,历史没有所谓的过去未来,我们都生活在历史的大舞台中央,让我们时刻铭记那些逝去的过往,警醒着我们屈辱的昨天和光明的不易,旅顺的一日游让我感受颇多,让我的心覆上了一层深深地思考,瞬间我明白了历史原来与我们是如此的毗邻。
6月三号的那天学院组织07,08届的学生前往旅顺参观那些关于近代的一些历史遗迹,我们每个人都怀着轻松的心情踏上了这次旅顺之旅,繁忙的学习中我们更加期待这次的放松,我们把这一次旅程更多的看成是放松的机会,但是这简单的行程却在我的心灵深处烙下的不可磨灭的痕迹,让我一次次的错愕与感叹,仿佛我的生命被干净的泉水涤荡的更加的清澈,灵魂中某处被深深地凌迟,对于国家的历史在我心里又有了更深刻理解。
被侵略的时光早已远处我们今天的生活,那些过往的屈辱仿佛亦淡出国人的视线,其实不然,残留的历史痕迹正用它鲜明的特征映射着过去。
旅顺这片土地是最先遭到日军侵略地方,那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然在我脑海中不断地浮现,日本人那凶残的嘴脸依旧挥之不去,旧中国屈辱的历史至今礽触目惊心,那是安于享乐的恶果,也是腐败无能的耻辱,曾经自诩为天朝上国的大清王朝让中国遭受的耻辱痛苦那是不可估量的,残酷的旅顺大屠杀,多少无辜的生命冤死其中,看到那些复制的场景,鲜血流满的地面,横竖倒地的尸体,老人小孩男人女人不计其数,那些苍老的容颜,那些稚嫩的面孔,那些满怀壮志雄心的青年,那些血气方刚的生命都陨落在那充满血腥的屠刀和狰狞的嘴脸下,他们或许也有的正如我们如花的年龄般吧!他们对未来也充满了无限的憧憬。然而,在动荡的时代,他们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将消失并被残忍地杀害!两天的时间四万同胞的生命就这样没有理由的在日本人的屠刀下结束,这些让我的心沉重的无法负载。
在日俄战争中,受迫害的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留下的痕迹,被杀害的同胞们,用不苟言笑的坚持写下了他们的生命之歌。日俄监狱里那用红砖砌成的房子,是当年日本与俄国在中国土地上关押迫害中国爱国志士的罪证,阴暗狭窄的牢房里陈列着当年关押爱国志士的草鞋、吃饭的碗、以及提饭的铁桶,每个牢房住7-8个人,没有床甚至简单的谷草也吝于给予,春夏秋冬亦是如此,楼下的暗房小得可怜,阴森而黑暗,正值炎夏的季节进去的我们也不经打了个寒颤,冬天可想而知。被关押的人每天都要被驱赶着去为日本人在当地所设的工厂里工作,他们吃的却是发了霉的粗糠。
生病了也要无休止的去劳作。然而恶劣的情况下极其容易染上恶疾,很多染上的疾病的人被拉上了手术台,活体实验的遭遇在一个又一个的同胞不断上演,那些染上肺结核的病人就听之任之,无论其死活。一些革命党人被迫害后,尸体被装入一个‘‘特制’的木桶中抬去掩埋从今天那些挖掘出的残骸中我们仍旧可以看到那些鲜血淋漓的场面。
然而历史的永远都不只是这些残害的文物,而这些正是我们当代人深刻思考的对象,祖先留下的那些精致的艺术品让我再次的到证实,华夏灿烂的五千年光辉历史并不是夸口的徒有虚名,我们的祖先用他们的勤劳智慧的双手和大脑为人类留下了非凡的文明,而腐朽的清王朝去让着几千年的辉煌毁于一旦,近代的耻辱去无法血洗。
中国近代的历史屈辱和投降比比皆是,侵略和压榨使中国人民犹如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躺在任人宰割的悲戚的手术台,屈辱与无奈充斥着每个人的大脑,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忘记历史的人终将从到覆辙,这次的旅行给我上了深刻的一刻。今天的幸福是来之不易的,作为和平年代的我们身兼的又将是祖国下一刻发展的荣辱,在铭记那些灿烂的辉煌与卑屈的耻辱的同时我们更应做好当下的事,用我们的努力去继续那些辉煌血洗那些耻辱。
历史用深刻的事实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在祖国母亲六十华诞里,国家的强大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维持去发展,今天的过去用那些鲜明的印记告知我们,要变得强大才能用我们创造的辉煌去洗刷过往欺辱,只有努力才不至于让祖国再次的遭到残忍的屠害!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
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
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
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
他用自己的技巧嫁给了油条。他生了儿子后应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也不允许他们的命运。
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是由许玉兰和何小勇所生。
可以说,一乐不仅是许三观一生的失败,也是他一生的失败。
回到卖血,每次卖血,都是对许三观人生不同阶段的总结和反馈。
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
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
大跃进时期,他用自己的鲜血换来全家喝热粥,带他们到胜利饭店吃一碗热面条。
在二乐当兵期间,他向上级卖血,请他们喝酒、吃饭、送礼。
一乐得了肺炎,一个月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了。命运依然眷顾着他们,拯救了一乐和全家。
在每一个阶段,许三观都发现家庭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生的,就连许玉兰也有一段时间不忠,即使他的三个儿子没有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也是他毕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要求许一乐招募何小勇的灵魂归来时,他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矛盾。即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耻辱,他也会放下自尊去救一条命。
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错,需要两个家庭来承受,但许三观当时是冷静理智的。
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
一生卖血救人,却从未想过自己,即使太阳穴灰暗,卖血依然是救人性命、救家的必由之路。
是的,他很坚强。他的身体,对他的家人来说,总是很强壮的。
更不用说当时的医疗条件了,许三观不断地卖血,终于膝下有了儿孙。三代人在同一个家庭。他在革命中大踏步地前进,过着小康生活。他仍然很幸运。
这个并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令人窒息的时代。如果你走一小段路,你会在沼泽地的路上沉下一道亮光,这会让人们看到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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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11次,接连开启了他长寿的救赎之路。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卖血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平凡而勤劳。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他觉得身边的人,圈子里的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导语】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他人生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救了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希望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婚后背叛了自己,他应该很讨厌一乐,但他把一乐当作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大家都听不懂的哭。他太老了,他可以平静地生活。他不需要卖血。只有他的妻子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一生中不可磨灭的行为,每一个困难都是通过卖血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
余华的**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所有这些都像一捆捆捆起来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然而,几段之后,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千斤重的感觉。所以这些话也渗透到了书和纸中,把我带入了作者描述的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的泥潭中,我不得不思考生活是什么。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
”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甚至作者都始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所谓的生活是作者对人物的恶意吗?
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也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是这些抽象的历史观和时代观的共同和典型体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反思我对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获得的最真实的思考进展。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就像误入了仙境,在其中尽情享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说实话,许三观这本书,我是在一种奇怪的感觉的陪伴下读完的。各种四肢无力,头部有点头晕的心理反应很奇怪。只要到卖血的情节,它就会来的十分强烈。
我很难想象抽血的痛苦,因为我没有献血,而且我似乎也没有达到法定献血年龄。虽然书中没有直接描写抽血,但场景自然会出现。我想知道许三观卖血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还是黄酒和猪肝?
不管怎样,他想的一定是给他带来的血,而不是他牺牲的血。
他是绝对不知道卖血是会使身体“败掉的”。因为在他的认为里,血是“卖不光”的,他的身体就是一颗“摇钱树”。
虽然奇怪的心理感觉和繁重的学校作业让我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想让我停止阅读这本书,但我还是用两节自***时间把《许三观卖血记》给读完了。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里文字有一股神奇的吸引力,大量使用人名来代替代词,有一种亲切而又戏谑的效果。通篇的对话或是独白有几分戏剧色彩,但来得更传神。
余华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他不需要面部表情和心理描述。他能从对话中猜出。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段关于一乐越来越像何小勇许三观做了乌龟的情节,用了三个大的排比段,都是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三段都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作结。形象的体现了许三观当时的忧虑与焦躁,更有一种想知道但别人肯定不会跟他说,自己纳闷的怀疑与猜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平凡人的小幸福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余华的经典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在读的过程中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害怕主人公许三观在下一个情节就会死掉,但还好躲过一劫,得了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让我悬在空中的心也落下了
余华是一个冷静睿智作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以一种幽默轻松的语气叙述了许三观及他的家人磕磕绊绊却又相互扶持的一生。
在**中许三观是一个为了幸福生活而努力的人,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第1次卖血是为了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但不知道卖血只是个开始。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接二连三的卖血。
卖血使他如愿以偿的取得了油条西施,卖血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危机,卖血让全家人暂时可以填饱肚子,卖血可以救活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命……在他眼里卖血是一个没有办法,但十分管用的办法,但他懂得卖血相当于卖命,但他为了家庭宁愿是卖命,他也觉得值了。
四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撼着我的心灵。
我非常欣赏和敬佩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他虽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要什么,因此才如此努力,我很敬佩他的精神。
同时让我最感动的是,那次为了儿子可以把病治好,再去给儿子许一乐送医疗费的路上,到一家医院卖一次血,最后差点把自己老命搭进去了,但总算万幸他没有死去,并且儿子也一天一天恢复了健康。这个片段是令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片段,其实徐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仍然把她当做亲生的一样对待。他那种爱家庭爱家人的精神,让我尤为的震撼。
虽然他没有上学,也没有文化,但他并不缺乏热爱家庭的品质。
看到许三观的精神,我也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我们家中的顶梁柱。母亲时刻为我着想,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次下大雨母亲来学校接我,那时家中穷只有一把伞,因此我们只好打一把伞,刚回到家中时,母亲一半的衣服都被淋湿了,而我却一滴雨也没淋到,后来母亲还有一些感冒。
虽然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也能体现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我认为我的母亲就像许三观一样虽然普通,但是对家人的爱丝毫不普通。
不仅有爱家的许三观,书中的女主人公也让我记忆犹新。他就是油条西施许玉兰,她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女性,在我看来徐玉兰是一个爱哭的人,每当不顺心就坐在家门槛上拿起手帕哭哭啼啼。别看不起她的眼泪,这是他对付许三观的独特方式。虽然她爱哭,但她哭后依然坚定地面对生活。
徐玉兰是一个爱孩子爱工作见的人,她总是为家人着想,在背后付出了许多,他在做饭时少放一把米,这样家人不但吃的挺好,还能一年少吃一缸米,拿去卖了还能补贴家用,她很会过日子。
当我读完这本完整的书时,我非常佩服余华。他的人物性象生动,贴近我们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家庭,让我知道了我父母的艰辛。
父母总是默默的在背后为整个家庭而操劳着,付出着,而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却不知情,还经常大发脾气。读了这本书,让我也再次认识自己,让我知道父母不容易,所以我以后应该多关注他们,不要让父母一个人。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提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许三观的家人吃了不少苦,幸好许三观还活着,一家人还在一起。
我想他们是幸福的。我们家也是这样,虽然生活贫寒,但因为父母的管理有了简单的温馨和幸福,有了平凡人的小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活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儿子到医院抽血死亡,和小姐姐谈到这点,推荐了我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之前我很害怕,会不会突如其来的死亡和绝望。胆战心惊的看完全文不由得感到庆幸,多好,这个倔强的,认死理,可爱的人不用卖血也吃到心心恋恋的猪肝。
许三观是一家丝绸厂的送茧工。当他回家看爷爷时,他了解到村里的年轻人以卖血为荣。只有卖血的人才是强壮的。他跟着根龙两人卖了第一次血,明白了卖血前要喝很多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血淡了,身上的血就多了。卖血后吃了第一次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知道了点菜手放在桌子上,神气的敲两下桌,大声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兴起了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
许三观娶了许玉兰。
我第二次卖血是一乐给三乐,结果把铁匠儿子的头摔断了。许三观不想替给别人的儿子出钱,任由铁匠搬空了家里玉兰的东西。隔了两天上医院卖血后把钱给了方铁匠。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他第三次卖血是为了他年轻时喜欢的女人。当她摔断腿时,他去看她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想卖血骨头豆来治她。
第四次,在三年的饥荒中,一家人吃了56天的玉米粥。他卖了血,带着家人去餐馆吃了一碗面条。这里最精彩的是许三观的**。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了一道菜。他做了炸猪肝。他说: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油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
“不,只能炒三下,炒到四下就老了,五下就硬了,第六下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当时,读完这一节,我的口水流了出来。读完这本书,我去超市买了半斤猪肝。我姐姐用泡椒炒猪肝,吃了两碗饭。
第五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农村,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儿子“一乐,记住我的话,好钢要用到刀刃上。”
不到一个月,一乐制作队的领队就到了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许三观第六次卖血。
“死亡是严寒的黑夜,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
一个月后,一乐肺炎只能送到上海**,但不得不再次卖血。李老汉不敢拿许三观的血,给了他医个在其他医院卖的主意。就这样,他在从老家到上海的路上卖了5次血。有一次,他因为无法供养而输了700毫升血,结果两次卖血都亏了钱。
这十一次卖血从充满好奇心证明自己强壮到除了卖血没有其他办法活着,从各种充满趣味性的原因到绝望得无法呼吸都在作者笔下慢慢呈现,从开始能神气的要盘猪肝到后面隔着三天就急急忙忙去卖血。
有一个三维的信念,每次输血前都要喝很多水。
在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遇到两个船夫,船夫说他嘴里放了些盐,然后一口气喝了一碗水,连续喝了三碗,然后打了个寒战。还有个画面是有好心人给了他三壶热茶。
许三观对他们点点头,把盐放到口袋里,坐回到刚才的石阶上,他这次舀了半碗河水,接着拿起一只茶壶,把里面的热茶水倒在碗里,倒满就一口喝了下去,他抹了抹嘴巴说:“这茶水真香”
许三观接下去又喝了三碗,他们说:“你真能喝啊。”
许三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站起来说:“其实我是逼着自己喝下去的。”
是的,在最后五次卖血中,许三观强迫自己坚持。他已经活够了。一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所以他不得不这么做。当看到病床空荡荡的时候,许三观哭了,不仅高兴,也为自己。
抠门厉害的许玉兰,每次都要坐门槛,哭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个女人在我身边也能见到,在现实中我对这种人喜欢不上来。但许玉兰和许三观的争吵却让人觉得这就是生活,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和一个典型的家庭。
余华在序里说这篇**讲的是平等,
“还有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知道那是花),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
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和其他人一样,他在别人面前显得自卑,在妻子和孩子面前自信满满,所以他经常在家里骂人。
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觉时做梦,但他没有做梦。他也会追求平等,但不像雅各布·阿尔曼苏尔的臣民,他不会通过死亡来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什么都没有。
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生活极其糟糕的时候,因为别人的生活也很糟糕,他就会满足。
他不在乎生活质量,但他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所以他们才活的简单。
老许三观路过餐馆时想吃猪肝。他想卖血,但不接受。他在街上痛哭。许玉兰带他去餐馆吃了三盘炒猪肝。
20xx过一半了,年粗给自己定了个今年要看五十二本书,到现在加上这本看了32,写了19篇读后感,还是比较满意的,继续加油啦,把打游戏的时间用在看书上效果是很不错的。
“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还有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部真实而朴素的电影。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情节很荒谬。但当我读到后面的部分时,我越来越感动。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但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人,用自己的血汗养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
何小勇出车祸时,许三观让一乐在何小勇家的屋顶上哭得魂飞魄散。战时,他的妻子许玉兰受到批评。每天,许三观都站在街上,不顾自己的脸色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
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和血缘之外的血缘关系。一次,许三观带着家人吃面条,只给他们一份快乐和五毛钱买红薯。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然而,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在街上找一乐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场快乐得肝炎,许三观今年50岁,为了筹集足够的医疗费用,他连续6次卖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担心许三观会死。最后,他活了下来。我无法想象许三观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一个平凡如芥末的人,但他的生存观却非同寻常!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看完后,许三观虽然没有离开读者,但其中的悲伤也让人感到更加纠结。他的苦难让普通人难以忍受,但更多的是看到了那个时代那么多中国人默默顽强地在角落里反抗。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几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小说围绕卖血的经历,展开了许三观一生中的琐事,反映了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可能是一种人生的无奈。这部小说充满了痛苦的经历,但也有幽默。比如,卖血前喝八碗水,身体上的血就会更多。有很多这样奇怪的想法。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在文章中,许三观宁愿忍受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
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唯一剩下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痛苦。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他也像个乡下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
从一个年轻人到一个有七颗白发牙齿的老人。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许三观最终结果想吃猪肝,但身边没有钱,所以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画家和漆匠。这时,他决得自己的生命已经结束了,没有任何效果。
他坐着,哭了。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哪怕使最困难的时候,在那一刻,一个活了近一辈子的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哭了,就为了不买血喝一杯酒?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在2017年6月13日炎热的暑假里,无聊和阅读成了我的消遣。
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在我们看来,卖血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血是我们生命的支柱。它在人体内流动,支持我们的生活活动。为什么要卖?难道不怕送命吗?不过,许三**来的时候,这也不是坏事,因为他卖血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使他的家人在饥荒期间吃上一顿丰盛的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
你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卖血伤身吗?不会。
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
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
正是这一次的付出,一份亲情,让许三观的困难得到了解决,并迎来了幸福之光。文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
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在这篇文章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两个人都有悲惨的结局。一是卖血前喝太多水,二是最后一次卖血后死于脑出血。在田里挣的工钱只够吃。如果你想娶个老婆,盖个房子,你只能在城里卖血。
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会一步步把他们逼到最后。
文章中不计其数的细节反应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它不写历史,不关注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来影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也许这就是作者的魅力所在,不同的造型,不同的人生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说到许三观和一乐,这对“父子”,有太多的牵扯。许三观爱他恨他,但他仍然非常爱一乐。得知一乐因肝炎要去上海**和救命,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筹钱,省下一乐的医药费。
他从家里到上海,要经过很多地方,在这途中,为了快点得到钱,早点医治一乐,他在十天内卖了四次血。三个月只能卖一次血的人实际上十天卖了四次血。他说过,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
看着他一直卖血,身体越来越差。很多人会猜测,或者认为许三观一路卖血。他卖血的时候死了,过不好日子,过不好日子。**就是**,总是不按常人的思维,不按常理出牌。四五十岁的许三观,卖了那么多次血,都没死,被打败了!
本来他是要死的。他只是个普通人。但是,他就像福贵那样——命大。
在大冬天到河边喝冰冷的水,有好心人给他热茶喝;在旅馆遇到卖小猪的老头,有小猪给他暖身体;在路上遇到来顺来喜两兄弟,帮了他一把;在医院卖血休克,医生输血救了他……如果他不是许三观,如果他的命不大,他都下地狱好几百回了。
人生中,似乎就有一些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许三观像当年的阿方和根龙一样,带来顺来喜去卖血挣钱,并告诉他们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成了第三个“指路人”。不知道来顺来喜,会不会想阿方和根龙那样,还是,像许三观那样,还是,还是和原来一样?
许三观用自己的血和卖血赚来的钱,度过了人生的每一个难关。他每次都被迫卖血,除了第一次跟着方根龙卖血。他总是为别人着想。作为一个男人,他承担了太多的责任。面对现实,他只能这样做。我佩服他,能如此坚韧、坚强,面对一切。
他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心。他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充满柔情的人。他六十多岁去卖血,没人要他的血,他哭了。他觉得自己的天空塌了,失去了价值。
在这悲情的画面里,透出淡淡的温情,那种男人受伤后的……
最后,许三观可以简单地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的卖血生涯结束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你懂你要的是什么?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
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
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
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想要生而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
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这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言辞荒诞,就像一部伟大的成功喜剧。
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
总有意想不到的温暖来安慰读者的心。许三观和许玉兰吵了半生,最后还是相依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