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篇。

陈寿曾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废,许多人都被作品这本书所深深折服。 记录下自己的感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情绪,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经过反复推敲编辑为您编辑出了这份精选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文章内容只供作为参考材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我年纪小的时候,家里穷,也不知柴米油盐贵,有点零钱就想买点好吃的。那时总质疑母亲把三五毛钱存起来的行为,觉得反正也解决不了问题,为什么不能让孩子花了。母亲给的解释是积少成多、积水成河,一点点零钱积累起来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就能解了燃眉之急。

所以看到许三观对许玉兰每顿每人少吃两口饭,把节省下来的米存起来的行为评价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时,我非常能够理解。许玉兰则说“话可不能这么说,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有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有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着一条退路……”

之后的自然灾害果然印证了许玉兰所说的“遇到了倒霉的事”。但因为许玉兰有未雨绸缪的存米行为,所以在城里其他人家都没什么可吃的时候,他们家还能喝玉米粥吃野菜。

包括后来为了二乐的工作所做的走动,无一不彰显了这位朴实无华的女人的智慧。她以自己的方式和行为经营着这个家,照顾着家中的长幼老小。如果说家是个港湾,那许玉兰就是他们这个港湾的守护者,是这个家得以温馨可靠的重要保障。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那个有等级差别、各种思想冲击、动荡不稳的年代,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想要为全家安身立命、波澜不惊地度过一生,几乎是不可能的。生存成为了最常见、也是最困难的问题,每家每户都必须经历这么一个过程,没有人能够从这个牢笼里完全挣脱。《许三观卖血记》的剧情恰恰能接近现实地还原了当时人们生活的写照。

俗话说,血浓于水,亲情是靠一脉相承的血液来维系的。可是许三观打破了这些墨守成规、封建观念,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感情是时间培养出来的。在已经知道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后,虽然他曾抛弃过一乐,但知道何小勇虐待一乐后,始终还是把一乐带回家,并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地为了这个非亲生更胜亲生的儿子去卖了两次血。虽然许三观只是一个眼光世俗而且略带愚昧的草根平民,但是在这一点上,他成为了一个博爱之人,尽管已经知道了一乐不是他儿子的残酷事实,但九年的爱足以把这些都抹去。而一乐对许三观也是非常敬爱的,知恩图报,他对许的话从来没有反驳。浓浓的父子之情跃然纸上,让读者颇有触动。

但是,从其他的一些角度出发,这部作品还是离不开心酸悲剧的色彩。作品所刻画的许三观通过卖血去解决一家人生存所面临的难题。除了卖自己的血,身为一家之主的他找不到其他更有效和更迅速的方法去获取金钱,只能损害自己的身体。在草根平民无法向上攀爬的时代背景下,求生意识必须异常地坚定才有活下去的希望,才能把一整个家庭支撑起来。况且在最后一幕的时候,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平已经慢慢上升了,许三观突发奇想地想去卖血,可是没人再想要,他竟杞人忧天地担忧以后遇到困境无法解决问题。当我阅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酸、心寒,再加悲哀与苍凉。还有多少封建闭塞的思想已经让如此一代人失去了方向,走不出来了呢?

满目疮痍的一个时代慢慢在消逝,希望以后一代都能够永远与它不复相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余华式朴实无华,但无声处育惊雷的叙述。

其实卖血只是一种手段,在那个时代是卖血,在前几年是借钱,现在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贷款方式。卖血是交换,交换欲望,交换希望,交换未来。每一次的卖血都是一次代价下的选择。

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人的思考方式,我们无法理解父辈们的很多行为,他们也无法接受我们的太多思维方式,只能是互相包容着,接受着继续生活吧。

生活就是这样,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是大部分的普通人的生活,一辈子里有犯错,有容忍,有嫌弃,有埋怨,有指责,也碰到困难,遇到磕碰,但最后也是一辈子相扶到老。我不是想要说什么对错,只是想我们大家对所爱的人和我们自己,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容忍,多一些理解。为所爱的人付出,不只是要什么给什么,更是有什么给什么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今天的过去

铭记的此刻在喧闹的光阴中荏苒,时光尽然如此的繁复没有尽头,仿佛瞬间我们又回到了过去,其实不然那些所谓的过去正在潜意识里影响着我们今天的生活,历史没有所谓的过去未来,我们都生活在历史的大舞台中央,让我们时刻铭记那些逝去的过往,警醒着我们屈辱的昨天和光明的不易,旅顺的一日游让我感受颇多,让我的心覆上了一层深深地思考,瞬间我明白了历史原来与我们是如此的毗邻。

6月三号的那天学院组织07,08届的学生前往旅顺参观那些关于近代的一些历史遗迹,我们每个人都怀着轻松的心情踏上了这次旅顺之旅,繁忙的学习中我们更加期待这次的放松,我们把这一次旅程更多的看成是放松的机会,但是这简单的行程却在我的心灵深处烙下的不可磨灭的痕迹,让我一次次的错愕与感叹,仿佛我的生命被干净的泉水涤荡的更加的清澈,灵魂中某处被深深地凌迟,对于国家的历史在我心里又有了更深刻理解。

被侵略的时光早已远处我们今天的生活,那些过往的屈辱仿佛亦淡出国人的视线,其实不然,残留的历史痕迹正用它鲜明的特征映射着过去。

旅顺这片土地是最先遭到日军侵略地方,那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然在我脑海中不断地浮现,日本人那凶残的嘴脸依旧挥之不去,旧中国屈辱的历史至今礽触目惊心,那是安于享乐的恶果,也是腐败无能的耻辱,曾经自诩为天朝上国的大清王朝让中国遭受的耻辱痛苦那是不可估量的,残酷的旅顺大屠杀,多少无辜的生命冤死其中,看到那些复制的场景,鲜血流满的地面,横竖倒地的尸体,老人小孩男人女人不计其数,那些苍老的容颜,那些稚嫩的面孔,那些满怀壮志雄心的青年,那些血气方刚的生命都陨落在那充满血腥的屠刀和狰狞的嘴脸下,他们或许也有的正如我们如花的年龄般吧!他们对未来也充满了无限的憧憬。然而,在动荡的时代,他们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将消失并被残忍地杀害!两天的时间四万同胞的生命就这样没有理由的在日本人的屠刀下结束,这些让我的心沉重的无法负载。

在日俄战争中,受迫害的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留下的痕迹,被杀害的同胞们,用不苟言笑的坚持写下了他们的生命之歌。日俄监狱里那用红砖砌成的房子,是当年日本与俄国在中国土地上关押迫害中国爱国志士的罪证,阴暗狭窄的牢房里陈列着当年关押爱国志士的草鞋、吃饭的碗、以及提饭的铁桶,每个牢房住7-8个人,没有床甚至简单的谷草也吝于给予,春夏秋冬亦是如此,楼下的暗房小得可怜,阴森而黑暗,正值炎夏的季节进去的我们也不经打了个寒颤,冬天可想而知。被关押的人每天都要被驱赶着去为日本人在当地所设的工厂里工作,他们吃的却是发了霉的粗糠。

生病了也要无休止的去劳作。然而恶劣的情况下极其容易染上恶疾,很多染上的疾病的人被拉上了手术台,活体实验的遭遇在一个又一个的同胞不断上演,那些染上肺结核的病人就听之任之,无论其死活。一些革命党人被迫害后,尸体被装入一个‘‘特制’的木桶中抬去掩埋从今天那些挖掘出的残骸中我们仍旧可以看到那些鲜血淋漓的场面。

然而历史的永远都不只是这些残害的文物,而这些正是我们当代人深刻思考的对象,祖先留下的那些精致的艺术品让我再次的到证实,华夏灿烂的五千年光辉历史并不是夸口的徒有虚名,我们的祖先用他们的勤劳智慧的双手和大脑为人类留下了非凡的文明,而腐朽的清王朝去让着几千年的辉煌毁于一旦,近代的耻辱去无法血洗。

中国近代的历史屈辱和投降比比皆是,侵略和压榨使中国人民犹如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躺在任人宰割的悲戚的手术台,屈辱与无奈充斥着每个人的大脑,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忘记历史的人终将从到覆辙,这次的旅行给我上了深刻的一刻。今天的幸福是来之不易的,作为和平年代的我们身兼的又将是祖国下一刻发展的荣辱,在铭记那些灿烂的辉煌与卑屈的耻辱的同时我们更应做好当下的事,用我们的努力去继续那些辉煌血洗那些耻辱。

历史用深刻的事实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在祖国母亲六十华诞里,国家的强大需要我们每个人都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维持去发展,今天的过去用那些鲜明的印记告知我们,要变得强大才能用我们创造的辉煌去洗刷过往欺辱,只有努力才不至于让祖国再次的遭到残忍的屠害!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

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

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

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

他用自己的技巧嫁给了油条。他生了儿子后应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也不允许他们的命运。

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是由许玉兰和何小勇所生。

可以说,一乐不仅是许三观一生的失败,也是他一生的失败。

回到卖血,每次卖血,都是对许三观人生不同阶段的总结和反馈。

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

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

大跃进时期,他用自己的鲜血换来全家喝热粥,带他们到胜利饭店吃一碗热面条。

在二乐当兵期间,他向上级卖血,请他们喝酒、吃饭、送礼。

一乐得了肺炎,一个月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了。命运依然眷顾着他们,拯救了一乐和全家。

在每一个阶段,许三观都发现家庭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生的,就连许玉兰也有一段时间不忠,即使他的三个儿子没有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也是他毕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要求许一乐招募何小勇的灵魂归来时,他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矛盾。即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耻辱,他也会放下自尊去救一条命。

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错,需要两个家庭来承受,但许三观当时是冷静理智的。

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

一生卖血救人,却从未想过自己,即使太阳穴灰暗,卖血依然是救人性命、救家的必由之路。

是的,他很坚强。他的身体,对他的家人来说,总是很强壮的。

更不用说当时的医疗条件了,许三观不断地卖血,终于膝下有了儿孙。三代人在同一个家庭。他在革命中大踏步地前进,过着小康生活。他仍然很幸运。

这个并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令人窒息的时代。如果你走一小段路,你会在沼泽地的路上沉下一道亮光,这会让人们看到一点生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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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11次,接连开启了他长寿的救赎之路。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信念,卖血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平凡而勤劳。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他觉得身边的人,圈子里的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导语】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他人生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救了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希望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婚后背叛了自己,他应该很讨厌一乐,但他把一乐当作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

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大家都听不懂的哭。他太老了,他可以平静地生活。他不需要卖血。只有他的妻子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一生中不可磨灭的行为,每一个困难都是通过卖血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

余华的**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所有这些都像一捆捆捆起来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然而,几段之后,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千斤重的感觉。所以这些话也渗透到了书和纸中,把我带入了作者描述的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的泥潭中,我不得不思考生活是什么。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

”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甚至作者都始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所谓的生活是作者对人物的恶意吗?

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也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是这些抽象的历史观和时代观的共同和典型体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反思我对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获得的最真实的思考进展。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就像误入了仙境,在其中尽情享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说实话,许三观这本书,我是在一种奇怪的感觉的陪伴下读完的。各种四肢无力,头部有点头晕的心理反应很奇怪。只要到卖血的情节,它就会来的十分强烈。

我很难想象抽血的痛苦,因为我没有献血,而且我似乎也没有达到法定献血年龄。虽然书中没有直接描写抽血,但场景自然会出现。我想知道许三观卖血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还是黄酒和猪肝?

不管怎样,他想的一定是给他带来的血,而不是他牺牲的血。

他是绝对不知道卖血是会使身体“败掉的”。因为在他的认为里,血是“卖不光”的,他的身体就是一颗“摇钱树”。

虽然奇怪的心理感觉和繁重的学校作业让我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想让我停止阅读这本书,但我还是用两节自***时间把《许三观卖血记》给读完了。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里文字有一股神奇的吸引力,大量使用人名来代替代词,有一种亲切而又戏谑的效果。通篇的对话或是独白有几分戏剧色彩,但来得更传神。

余华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他不需要面部表情和心理描述。他能从对话中猜出。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段关于一乐越来越像何小勇许三观做了乌龟的情节,用了三个大的排比段,都是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三段都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作结。形象的体现了许三观当时的忧虑与焦躁,更有一种想知道但别人肯定不会跟他说,自己纳闷的怀疑与猜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平凡人的小幸福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余华的经典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在读的过程中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害怕主人公许三观在下一个情节就会死掉,但还好躲过一劫,得了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让我悬在空中的心也落下了

余华是一个冷静睿智作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以一种幽默轻松的语气叙述了许三观及他的家人磕磕绊绊却又相互扶持的一生。

在**中许三观是一个为了幸福生活而努力的人,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第1次卖血是为了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但不知道卖血只是个开始。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接二连三的卖血。

卖血使他如愿以偿的取得了油条西施,卖血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危机,卖血让全家人暂时可以填饱肚子,卖血可以救活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命……在他眼里卖血是一个没有办法,但十分管用的办法,但他懂得卖血相当于卖命,但他为了家庭宁愿是卖命,他也觉得值了。

四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撼着我的心灵。

我非常欣赏和敬佩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他虽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要什么,因此才如此努力,我很敬佩他的精神。

同时让我最感动的是,那次为了儿子可以把病治好,再去给儿子许一乐送医疗费的路上,到一家医院卖一次血,最后差点把自己老命搭进去了,但总算万幸他没有死去,并且儿子也一天一天恢复了健康。这个片段是令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片段,其实徐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仍然把她当做亲生的一样对待。他那种爱家庭爱家人的精神,让我尤为的震撼。

虽然他没有上学,也没有文化,但他并不缺乏热爱家庭的品质。

看到许三观的精神,我也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我们家中的顶梁柱。母亲时刻为我着想,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次下大雨母亲来学校接我,那时家中穷只有一把伞,因此我们只好打一把伞,刚回到家中时,母亲一半的衣服都被淋湿了,而我却一滴雨也没淋到,后来母亲还有一些感冒。

虽然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也能体现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我认为我的母亲就像许三观一样虽然普通,但是对家人的爱丝毫不普通。

不仅有爱家的许三观,书中的女主人公也让我记忆犹新。他就是油条西施许玉兰,她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女性,在我看来徐玉兰是一个爱哭的人,每当不顺心就坐在家门槛上拿起手帕哭哭啼啼。别看不起她的眼泪,这是他对付许三观的独特方式。虽然她爱哭,但她哭后依然坚定地面对生活。

徐玉兰是一个爱孩子爱工作见的人,她总是为家人着想,在背后付出了许多,他在做饭时少放一把米,这样家人不但吃的挺好,还能一年少吃一缸米,拿去卖了还能补贴家用,她很会过日子。

当我读完这本完整的书时,我非常佩服余华。他的人物性象生动,贴近我们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家庭,让我知道了我父母的艰辛。

父母总是默默的在背后为整个家庭而操劳着,付出着,而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却不知情,还经常大发脾气。读了这本书,让我也再次认识自己,让我知道父母不容易,所以我以后应该多关注他们,不要让父母一个人。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提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许三观的家人吃了不少苦,幸好许三观还活着,一家人还在一起。

我想他们是幸福的。我们家也是这样,虽然生活贫寒,但因为父母的管理有了简单的温馨和幸福,有了平凡人的小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活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儿子到医院抽血死亡,和小姐姐谈到这点,推荐了我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之前我很害怕,会不会突如其来的死亡和绝望。胆战心惊的看完全文不由得感到庆幸,多好,这个倔强的,认死理,可爱的人不用卖血也吃到心心恋恋的猪肝。

许三观是一家丝绸厂的送茧工。当他回家看爷爷时,他了解到村里的年轻人以卖血为荣。只有卖血的人才是强壮的。他跟着根龙两人卖了第一次血,明白了卖血前要喝很多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血淡了,身上的血就多了。卖血后吃了第一次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知道了点菜手放在桌子上,神气的敲两下桌,大声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兴起了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

许三观娶了许玉兰。

我第二次卖血是一乐给三乐,结果把铁匠儿子的头摔断了。许三观不想替给别人的儿子出钱,任由铁匠搬空了家里玉兰的东西。隔了两天上医院卖血后把钱给了方铁匠。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他第三次卖血是为了他年轻时喜欢的女人。当她摔断腿时,他去看她并和她发生了关系。他想卖血骨头豆来治她。

第四次,在三年的饥荒中,一家人吃了56天的玉米粥。他卖了血,带着家人去餐馆吃了一碗面条。这里最精彩的是许三观的**。

最后,许三观给自己做了一道菜。他做了炸猪肝。他说:

“猪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后放到一只碗里,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油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炒四下……炒五下……炒六下。”

一乐,二乐,三乐接着许三观的话,一人跟着炒了一下,许三观立刻制止他们:

“不,只能炒三下,炒到四下就老了,五下就硬了,第六下就咬不动了,三下以后赶紧把猪肝倒出来。这时候不忙吃,先给自己斟上二两黄酒,先喝一口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就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黄酒先把肠子洗干净了,然后再拿起一双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这可是神仙过的日子……”

当时,读完这一节,我的口水流了出来。读完这本书,我去超市买了半斤猪肝。我姐姐用泡椒炒猪肝,吃了两碗饭。

第五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农村,三观卖血的钱给了儿子“一乐,记住我的话,好钢要用到刀刃上。”

不到一个月,一乐制作队的领队就到了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许三观第六次卖血。

“死亡是严寒的黑夜,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

一个月后,一乐肺炎只能送到上海**,但不得不再次卖血。李老汉不敢拿许三观的血,给了他医个在其他医院卖的主意。就这样,他在从老家到上海的路上卖了5次血。有一次,他因为无法供养而输了700毫升血,结果两次卖血都亏了钱。

这十一次卖血从充满好奇心证明自己强壮到除了卖血没有其他办法活着,从各种充满趣味性的原因到绝望得无法呼吸都在作者笔下慢慢呈现,从开始能神气的要盘猪肝到后面隔着三天就急急忙忙去卖血。

有一个三维的信念,每次输血前都要喝很多水。

在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遇到两个船夫,船夫说他嘴里放了些盐,然后一口气喝了一碗水,连续喝了三碗,然后打了个寒战。还有个画面是有好心人给了他三壶热茶。

许三观对他们点点头,把盐放到口袋里,坐回到刚才的石阶上,他这次舀了半碗河水,接着拿起一只茶壶,把里面的热茶水倒在碗里,倒满就一口喝了下去,他抹了抹嘴巴说:“这茶水真香”

许三观接下去又喝了三碗,他们说:“你真能喝啊。”

许三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站起来说:“其实我是逼着自己喝下去的。”

是的,在最后五次卖血中,许三观强迫自己坚持。他已经活够了。一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所以他不得不这么做。当看到病床空荡荡的时候,许三观哭了,不仅高兴,也为自己。

抠门厉害的许玉兰,每次都要坐门槛,哭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这个女人在我身边也能见到,在现实中我对这种人喜欢不上来。但许玉兰和许三观的争吵却让人觉得这就是生活,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和一个典型的家庭。

余华在序里说这篇**讲的是平等,

“还有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知道那是花),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

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一个妻子和一个儿子。和其他人一样,他在别人面前显得自卑,在妻子和孩子面前自信满满,所以他经常在家里骂人。

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觉时做梦,但他没有做梦。他也会追求平等,但不像雅各布·阿尔曼苏尔的臣民,他不会通过死亡来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什么都没有。

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生活极其糟糕的时候,因为别人的生活也很糟糕,他就会满足。

他不在乎生活质量,但他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所以他们才活的简单。

老许三观路过餐馆时想吃猪肝。他想卖血,但不接受。他在街上痛哭。许玉兰带他去餐馆吃了三盘炒猪肝。

20xx过一半了,年粗给自己定了个今年要看五十二本书,到现在加上这本看了32,写了19篇读后感,还是比较满意的,继续加油啦,把打游戏的时间用在看书上效果是很不错的。

“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还有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部真实而朴素的电影。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情节很荒谬。但当我读到后面的部分时,我越来越感动。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但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人,用自己的血汗养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

何小勇出车祸时,许三观让一乐在何小勇家的屋顶上哭得魂飞魄散。战时,他的妻子许玉兰受到批评。每天,许三观都站在街上,不顾自己的脸色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

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和血缘之外的血缘关系。一次,许三观带着家人吃面条,只给他们一份快乐和五毛钱买红薯。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然而,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在街上找一乐时,我忍不住哭了起来。

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场快乐得肝炎,许三观今年50岁,为了筹集足够的医疗费用,他连续6次卖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

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担心许三观会死。最后,他活了下来。我无法想象许三观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一个平凡如芥末的人,但他的生存观却非同寻常!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寒假里读了《许三观卖血记》, 读余华的作品老怀有一种淡淡的悲伤之感,这部作品也不列外。似乎老在担心主人公在某个情景中突然地消失,不带有半点的准备。看完后,许三观虽然没有离开读者,但其中的悲伤也让人感到更加纠结。他的苦难让普通人难以忍受,但更多的是看到了那个时代那么多中国人默默顽强地在角落里反抗。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坚持几天卖一次血还债,最终导致儿子病重。

小说围绕卖血的经历,展开了许三观一生中的琐事,反映了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一些责任,这也可能是一种人生的无奈。这部小说充满了痛苦的经历,但也有幽默。比如,卖血前喝八碗水,身体上的血就会更多。有很多这样奇怪的想法。

许三观的身上体现着一种精神,一种顽强的精神,体现着中国人的朴实善良,还有一种责任感。在文章中,许三观宁愿忍受卖血的痛苦,他也坚持。他为了那个和他好过的同事而去卖血,为了老婆而去卖血,为了全家度过粮荒时节而去卖血,为了一个不是亲生所生的儿子去卖血,还是不惜命的隔着三五天去卖血。

差点就被阎罗王收了去。每次卖过血到那家胜利饭店神气的叫上一碗暖黄酒,炒猪肝,也许这是他最开心的几顿饭吧。然而这里就真的只是开心吗,不见得,更多的也许是许三观对自己的安慰吧,即使这世界如此的不公,这生活如此的苦难,他也要活下去,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儿子。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唯一剩下的温暖其实是最大的痛苦。这又不得不让人回想起那到底是个怎样的年代,那时的人又是何等的人呢?

在我看来,许三观虽然是个城里人,但他也像个乡下人。他太像那些个在淳朴与贫穷中度过朴实平凡的一生。依靠着卖血,这唯一的便捷的方法去挣钱。

从一个年轻人到一个有七颗白发牙齿的老人。或许这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一种变态的精神享受。正如许三观最终结果想吃猪肝,但身边没有钱,所以他决定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画家和漆匠。这时,他决得自己的生命已经结束了,没有任何效果。

他坐着,哭了。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哪怕使最困难的时候,在那一刻,一个活了近一辈子的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哭了,就为了不买血喝一杯酒?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9)

在2017年6月13日炎热的暑假里,无聊和阅读成了我的消遣。

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在我们看来,卖血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血是我们生命的支柱。它在人体内流动,支持我们的生活活动。为什么要卖?难道不怕送命吗?不过,许三**来的时候,这也不是坏事,因为他卖血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使他的家人在饥荒期间吃上一顿丰盛的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找到一份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

你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卖血伤身吗?不会。

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

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

正是这一次的付出,一份亲情,让许三观的困难得到了解决,并迎来了幸福之光。文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0)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

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在这篇文章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两个人都有悲惨的结局。一是卖血前喝太多水,二是最后一次卖血后死于脑出血。在田里挣的工钱只够吃。如果你想娶个老婆,盖个房子,你只能在城里卖血。

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会一步步把他们逼到最后。

文章中不计其数的细节反应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它不写历史,不关注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来影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也许这就是作者的魅力所在,不同的造型,不同的人生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1)

说到许三观和一乐,这对“父子”,有太多的牵扯。许三观爱他恨他,但他仍然非常爱一乐。得知一乐因肝炎要去上海**和救命,许三观决定一路卖血筹钱,省下一乐的医药费。

他从家里到上海,要经过很多地方,在这途中,为了快点得到钱,早点医治一乐,他在十天内卖了四次血。三个月只能卖一次血的人实际上十天卖了四次血。他说过,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

看着他一直卖血,身体越来越差。很多人会猜测,或者认为许三观一路卖血。他卖血的时候死了,过不好日子,过不好日子。**就是**,总是不按常人的思维,不按常理出牌。四五十岁的许三观,卖了那么多次血,都没死,被打败了!

本来他是要死的。他只是个普通人。但是,他就像福贵那样——命大。

在大冬天到河边喝冰冷的水,有好心人给他热茶喝;在旅馆遇到卖小猪的老头,有小猪给他暖身体;在路上遇到来顺来喜两兄弟,帮了他一把;在医院卖血休克,医生输血救了他……如果他不是许三观,如果他的命不大,他都下地狱好几百回了。

人生中,似乎就有一些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许三观像当年的阿方和根龙一样,带来顺来喜去卖血挣钱,并告诉他们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成了第三个“指路人”。不知道来顺来喜,会不会想阿方和根龙那样,还是,像许三观那样,还是,还是和原来一样?

许三观用自己的血和卖血赚来的钱,度过了人生的每一个难关。他每次都被迫卖血,除了第一次跟着方根龙卖血。他总是为别人着想。作为一个男人,他承担了太多的责任。面对现实,他只能这样做。我佩服他,能如此坚韧、坚强,面对一切。

他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心。他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充满柔情的人。他六十多岁去卖血,没人要他的血,他哭了。他觉得自己的天空塌了,失去了价值。

在这悲情的画面里,透出淡淡的温情,那种男人受伤后的……

最后,许三观可以简单地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的卖血生涯结束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2)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你懂你要的是什么?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

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

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

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想要生而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

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这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言辞荒诞,就像一部伟大的成功喜剧。

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

总有意想不到的温暖来安慰读者的心。许三观和许玉兰吵了半生,最后还是相依为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华


编辑在网络上发现了一篇引人入胜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文章,特此与大家分享。相信读完这部经典著作后,每个人都会沉浸其中,难以自拔。读后感反映了每个人对书籍的不同思考和感受。您是否正在寻找优秀作品的读后感呢?请多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以免错过任何重要内容!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之前在图书馆和一个同学看过余华的《活着》。她超喜欢余华,每天跟我念叨着让我看看《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我是很排斥的,余华的《活着》让人很难受,看完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没想到今天能看完这本以前没想过要看的书。虽然已经不联系了,之前邀请她的共读也没有看。

以前的生活真的很苦。也许我们现在的烦恼是学习,工作的烦恼。以前却是能否活着的压力;卖血陪伴了许三观一辈子,年轻时好奇想要尝试,中年时为了家庭不得不做,老了想要卖却卖不出去。卖血好像是一种传承的衣钵,由根龙传给许三观,许三观又传给来喜来顺。卖血前喝水,卖血后吃炒猪肝喝酒仿佛已经成为了传统,当来顺来喜知道了之后,我反而有点忧伤,会不会还有更多的“许三观”。

刚开始不喜欢许三观这个人,因为他打女人,因为他睡了林芬芳。后面才真正觉得,他其实就和很多平凡人一样。(但是前两条我真的不能忍)他很善良,让大乐去叫何小勇的魂,哪怕何小勇以前那么过分(搞大了别人肚子却不承认);他很傲娇,大乐走丢他装作不在意,其实内心也很着急。大乐生病了,他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他说大乐不是他的种,但他早已把大乐看成亲儿子;其实他很爱许玉兰,许玉兰被批斗,他每天给她送盒饭还偷偷放菜。他就像上一辈的老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他们像黄牛一样的默默付出着却任劳任怨。那个时代虽然有坏人,比如举报许玉兰是破鞋的人。(那部分我看的真的很难受,很生气)但还是好人多啊。许三观去上海的途中,有人给了茶水和盐,有人帮忙送他去宾馆,有人用小猪温暖他的被窝,有人用方舟送他接近港湾。

三个儿子给我的感觉,大乐从小和爸亲,二乐和妈亲。三乐是谁都不讨好的类型,谁都会对他说“走开”。三个孩子里,我最心疼三乐,因为他太孤单。许玉兰是很好的妻子,她也很爱许三观,许三观卖血她在许三观面前争执,在人前却吹嘘许三观到底有多疼她。她在许三观生日那天给他做了一碗单独的粥(闹饥荒的时候),在文章结尾的时候这种感觉提现的最甚。虽然有时候她确实有点胡搅蛮缠233。他们是经历手握着手一起经历过磨难的人。

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用嘴炒菜,那段看着笑死了,笑着笑着就觉得苦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上一周听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就想要记录一下自己对于这本书的一些理解,最好的学习方式就是输出,最初级的输出方式就是用笔画线,然后做批注,最好的输出方式就是理解消化书中的知识,然后写出来,因为通过自己的知识内化,通过写的过程就会反复的理解一本书,温故而知新。

开篇的一段话,大意是在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是娶不到媳妇的,而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也正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卖血的这个行当,知道自己身上的血液是可以换取钱财的。

许三观在路上遇见阿方和根龙,两个卖血为生的男人,跟着他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明白了卖血前喝水憋尿,就可以稀释血液,少抽血多挣钱的方法。第一次卖血挣钱之后自己下馆子喝酒吃肉,然后用这钱娶了媳妇。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一乐却不是亲生的,是媳妇在没有嫁个他之前和其他男人的儿子。一乐因为孩子之间的打闹用砖头砸伤了邻居孩子的头,许三观因为没有钱觉医疗费,便差使一乐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何小勇,但是何小勇却不承认,与此同时邻居因为医疗费的问题将许三观家中的物件一件一件的搬走,无奈之下,许三观去医院卖学,交了医疗费拿回自己的家产。

在全国大饥荒的年代里,为了让全家吃一段好饭,许三观去医院第三次卖血,但是他并没有让一乐跟着全家去饭店吃一顿面条,而是让一乐自己买了一个红薯吃。一乐气愤之后再一次找寻亲生父亲何小勇,但是亲生父亲依旧不承认他,于是一乐离家出走,但是在最后是许三观找到一乐并将他带回家。男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从此一乐之后许三观一个父亲。

爱都是自私的,每一个人都是更爱自己一点。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大家都是封建迷信的认为神灵可以普救众人。之后的几年里,何小勇因为车祸需要一乐为他喊魂。读后感·于是何小勇的女人去找一乐,一乐面对曾经不愿承认自己的身份的人,起初是不愿意做这件事的。最后许三观对他说:做人要宽容大度。虽然最后没有能够唤醒何小勇但是一乐却也是尽到自己作为儿子的义务。

许三观的宽容与大度在这个章节之前我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一直以为他是一个自私只顾自己的人,在这个部分有觉得他是一个看得清大是大非的人,在生命面前,其他的恩怨都可以往后放放,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许三观再一次卖血是为了就治重病的一乐,一路卖血到省城为一乐筹钱。父爱就是如此伟大,哪怕为你耗尽生命的最后一滴血我也要就回你的命。书中的根龙和阿方都是因为卖血而最后死去。虽然可怜却让我明白赚钱的前提是要身体健康。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自己已经年老的时候,想要最后一次卖血为完成生命的仪式感,但是医院的卖血管事的却说,年纪大的人不可以在卖血了。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一个事情:人的力气分为两种,一种是血液中的力气,一种是身体肌肉的力气。卖血耗费了血液中的力气,是人的精气神,劳动人民耕作消耗的是肌肉的力气,虽然累但是生命无虞。

做人可以小事计较,因为无伤大雅,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请一定要拎的清,因为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虽然文笔不好,但是也真实的写出来了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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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活着》是一本不厚,却有无限力量的书。它平淡的语言,总能给你巨大的震撼。什么是“活着”活着似乎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窄若手掌,年少时荒唐度日,无视妻子的艰辛、父母的关切。中年时挣扎度日,经历战争的残酷,面对生存的底线。老年时孤独度日,无牵无、无欲无求。富贵的一生就那么窄,似乎那200页纸便是对他一生冰冷的概述。福贵的一生宽如大地。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到一无所有的佃农,从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持家生活的顶梁柱,从淡漠亲情到饱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淡漠的笔调让我们跟随他目睹了富贵惨淡而宽阔的一生。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连鸡也没有了”这几句话似乎充满了绝望,也预示着富贵的生活从天堂跌到了地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在听富贵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了解的不仅是富贵一个人的人生,更是那个时候,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在那个鹅变成鸡,鸡快又没有的时代背景中,活着似乎才是王道,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把鸡变成鹅,把鹅变成羊,再把羊变成牛。当然失去的总是容易,再在得到就变得很难,很难。痛苦是什么?有人说痛苦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了又失去,而对于富贵来说,痛苦则是不断的失去,不断的失去。然而,从他开始失去的时候,也是他开始成长的时候,他没有放弃生活,面对一次次失去亲人的痛苦他选择坚强的活着,并且笑着和别人讲出自己的故事。活着就有希望,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许三观卖血记

是真的很好看的一本书,很多次被许三观感动,一次次为了家庭卖血,尤其一乐生病住院需要钱的时候,隔三差五不顾性命地卖血,但是值得开心的是善有善报吧,至少结局是好的。纯朴简单团结的一家子几经波折最后还是好好在一起,人民公社时期,许三观给许玉兰一乐二乐三乐绘声绘色地用嘴巴做美味那里真的很温暖,还略带点小幽默的是,在给三乐做红烧肉的时候,只有三乐可以流口水咂咂嘴其他人不行不然就是抢三乐的红烧肉……还有在许三观未能解开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这一心结的时候,没带一乐去吃面条,一乐难过得逢人便说“谁带我去吃面条,谁就是我亲爹”,这一章真的超心酸,满满都是对一乐的心疼。但是许三观真的很伟大也很善良很简单很真实,伟大在为家庭,他深爱着妻儿,对许玉兰真的很好,我……羡慕了~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偷偷给她做红烧肉,还知嘘寒问暖,是个没有一百分也有九十的丈夫吧,对三个孩子就更不用说,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爸爸。善良尽现于他的一言一行,虽然很恨何小勇给自己戴绿帽做乌龟,但还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手相助。简单在于他的愿望就只是家里人好叭还有他的真实,有时候说话一点点难听,在得知许玉兰背叛自己后犯的一点点小错误还有何小勇出事他的幸灾乐祸……

余华笔下的许三观,真的很生动,性格也很全面。

喜欢许三观喜欢这本书喜欢上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余华的小说,好看。

作者的笔端比较圆润,无论多么严肃凄惨的经历,都能处理的比较容易接受。本篇的内容虽不如活着,家庭变故那么激烈,但是从许三观这个人,写出了百姓生活的不易,身为父亲对这个家庭的责任,不惜卖血换钱来为家庭度过难关,对不是亲生的儿子,也没得说,最后还当亲的一样对待。

那个时代,百姓还能卖血换钱,往前数,民国甚至封建时期,百姓的生活再糟糕,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卖血,故事最后许三观老了,儿子们大了。医院嫌他老,不要他的血,他痛苦起来,因为他赖以生存,渡过难关的一条路行不通了,他感慨自己的无能为力,感慨以后得日子中的难关。其实,三个儿子都长大成家立业,也不需要他在卖血了,可能是思维惯性,一生卖过多少次血,除去第一次的好奇,第三次的献殷情,都是为了家里的难处,百姓的生活,只能用这种方式解决穷的燃眉之急。这个血代表什么呢?也许代表健康,代表力气,代表生命,代表自己的价值等等吧。在中国可能有很多像许三观一样平凡的人,只是送蚕茧的工人。但是他们又是伟大的,用自己的血汗脊梁撑起了自己的家,为家人提供庇护和安全。

作者的写作比较幽默,尤其是在处理许三观老婆外遇的事上,从每个人的语言中,听出了一种开玩笑,逗你玩的感觉。

在描写挨饿的时候,也并不是笔锋如刀,切皮刺肉一般,让读者深深感受其中的痛。余华总是轻轻一刮,皮都不会破,只是留下一些痕迹,让你记住这里有过伤痛,剩下的自己去思考吧。与活着类似手法。

还是比较不错的小说,父爱如山,平凡的家庭,平凡的工人同样可以是伟大的父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四篇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十四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这部小说几乎没有明显的高潮,但却有一波有一波的感情。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

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

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

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替一乐还铁匠的钱,第二次是请二乐生产队队长吃饭,第二次是给一乐治病,不断地买卖鲜血。

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这部小说的具体情节非常逼真。就像告诉我们身边每天发生的事。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和华丽的词汇量。然而,在这个迷茫的时代,我们不需要刻意追求什么。只要有感情,就够了!然而尽管《许》中到处隐含着余华对世界“非理性本质”的认知,但该作仍大大区别于他早期的作品。这首先表现在余华流露于文本中的感情色彩上余华在八十年代末是以其“零度情感叙述”而知名的,在《现实一种》、《世事如烟》等作品中,余华总是不动声色地将人物推向一个个灾难,读者似乎能够听到作者冷眼旁观的无声冷笑。

然而在《许三观卖血记》等新作中,余华则流露出隐约的悲悯和温情。叙述者本身脱去了“非理性”的盔甲,这就很大地缓解了读者阅读时承受的心理压力。比如,余华在许家周围建立了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群,一群老百姓总是愿意窥探别人的隐私。人们被锁定的个体生活在闲言碎语中,敞开心扉。

然而,余华的描写并不意味着攻击,而是表现出一种客观现象。这些闲言者并非如一般文本定式中指斥的那样“人心险恶”--“窥探”只是一种爱好,其中并不包藏祸心,如果造成恶果(如因一乐出生的问题而起的许、何两家的仇隙)也只是无意而为之。这些普通人在遇到危险时仍然向别人表示同情。比如,一乐病重时,很多邻居都慷慨解囊,就连一向不安的何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

这样的处理使《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洋溢出一种动人的感情色彩,从而给读者以慰藉心灵的阅读快感。

其次,《许》中的各种“非理性”现象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比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就具有中国男人的典型特征:他平时骂妻子打儿子,但在关键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支柱,不时流露出父子的温情。

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这种贴近生活的人物形象使余华摆脱了以往作品中夸张、变形的极端倾向,使他的作品达到了看似现实主义的效果,同时也使读者能够用传统意义来解读文本,从而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我看来,是对自己以往文本清醒的颠覆和重建。它成功地将后现代主义的情感方式埋在了传统故事的表层之下。作者似乎找到了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余华仍然是一个独特的余花。随着先锋派的冷落,他不懈的创作正逐渐展现出他非凡的艺术技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然而,几段之后,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千斤重的感觉。所以这些话也渗透到了书和纸中,把我带入了作者描述的生活一辈子都在挣扎的泥潭中,我不得不思考生活是什么。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

”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的人物,读者甚至作者都始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所谓的生活是作者对人物的恶意吗?

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也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个体,而是这些抽象的历史观和时代观的共同和典型体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反思我对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的偏见,是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获得的最真实的思考进展。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就像误入了仙境,在其中尽情享受。这就是阅读的魅力所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现实不是生活中的现实。

我认为生活实际上不是真实的。 生命是真实与虚假的混合体。”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物欲的世界里,它以宽广的温暖描绘着苦难的生活。

**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然而,当他老了,知道他的血液只需要画家,他的精神崩溃了。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中的十一次卖血贯穿整个故事,开始时只为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却变成了唯一依靠。苦涩,压抑,饱含辛酸。这十一次卖血,一次用在娶妻,七次为一乐,一次为二乐,一次为全家,一次为私情,最后一次未卖成的是为自己。

虽然我写过11次卖血,但几乎每次都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景设置和不同的结果。在这样明里是重复,暗中却步步加强的推进中,**的主题得到空前的强化,人物也越来越立体地出现在读者面前。

**细致的刻画,为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许三观。卖血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条线索。许三观为救儿子一路卖血的场景令人震惊和惊叹。父亲的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他动摇了。

卖完血后,一家人去餐馆吃面条,但一乐要求自己买红薯。当一乐说他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而不是回家时,许三观是第一个找到一乐并带他去吃面条的人。其实,他心中倾注的父爱有多深。

后来他也就不去想一乐到底是不是他的儿子了,就一视同仁的把一乐养着。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说白了,许三观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形象的代表,他所做的也就是做为一个父亲所应该做的,而写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更好的说明许三观是一个值得人尊敬和敬重的父亲。

到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差点没把自己的命都卖掉,这是何其伟大的父亲啊。

作品细节描写非常好,语言平直,没有花哨的造句,细细读来,感觉不仅是在看一本书,反倒像是在看一部电视剧那样身临其境。读书,仿佛一个老人在你耳边讲述他的故事,是如此真实。但平淡的话语背后,却有着浓浓的忧伤。

在原文中有这样的描述:“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会上岸在这里卖血。他将一路去上海。

”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仿佛许三观死在卖血的路上。许三多的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余华通过这类似白描的手法,刻画了一个真实的许三观,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大概就是卖血,他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也只是为了一个“爱”。“爱”这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有又多少人能真正赋予行动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你懂你要的是什么?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

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

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

男人和女人,父亲和儿子,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想要生而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

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这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言辞荒诞,就像一部伟大的成功喜剧。

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

总有意想不到的温暖来安慰读者的心。许三观和许玉兰吵了半生,最后还是相依为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时候我不知道,那个荒芜的时候,那个父母出生的时候,对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他总是抱怨,但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为灵魂哭泣,这就是生活的矛盾和无奈。

性格矛盾是**的亮点,它出现在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流动的故事中,但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底层劳动人民许三观的智慧。**还有很多矛盾,比如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矛盾,以及城乡人民对卖血的两种不同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的精彩之处,读完**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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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读书目:《许三观卖血记》

无需卖血是多么幸福

在旅途中,把《许三观卖血记》看完了。两周后的今天,坐在这里写读后感,说实话书中的很多的细节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主人公许三观的顽强和对命运的反击让我不能忘却。

在飞机上,旁边一位60多岁的同事说,这样的书是在欺骗孩子。据他说,解放初期,管理如此严格,怎么会有人卖血。关于**的可能性,我不想过多的辩解。

或许当时卖血的人真的不多,但一定有,余华就是通过极个别卖血的人和村庄反映了中华儿女不屈服于命运的顽强和拼搏精神。正如哈利波特并不真的存在,大侠郭靖也是。**中的情节真的不真实,那也真的都是源自于生活,并且给现实中的人以启发。

老实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一些理解和思考,我将与你分享。

一是关于卖血本身。卖血本身让人毛骨悚然。血液是人类生命和新陈代谢的基础。怎么能交易呢?

一时间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网传的“乳娘”,但性质还不太一样。虽然都是为了钱,但卖血有很多悲剧。正如许三观所说,卖血前,必须喝8碗水。卖了血,就不能和老婆喝酒了。

这说明,血液是人类的力量,不容易被带出去**。但说到卖血,城里人和乡下人有不同的看法。城里人认为卖血低下,卖血的人气力不足、身体不壮;乡下人却认为卖血尊贵,卖血的人身体结实、是条汉子。

因此,这说明卖血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任何想卖血的人也不能。

二是关于卖血的缘由。记得少不更事时候,听说有人卖血,我会想卖血的人一定是好吃懒做的,要么怎么会把如此宝贵的血拿出去卖呢?尤其是当我得知献血的事时,我把地下血库当成了贬义词。

现在,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可能不明白卖血的真实故事,卖血的艰辛,卖血的困难。比如,许三观,他的父辈因卖血死亡,他作为脱离了农村生活的城里人,又被命运牵引着走向了获得经济利益的“捷径”。许三多卖过很多次血,有深思熟虑解救非亲生儿子的,有一时兴起满足个人欲望的,比如追求心仪的女子、报复老婆与她人交合。

但从整本书来看,每每时代或者生活给了这个家庭空前的重创,眼看着就走投无路、家破人亡的时候,他都选择了卖血,甚至接二连

3、 一路卖血救孩子,给了家里无尽的奉献和滋养。所以,我现在明白了,有人卖血是被逼的。

三是关于无需卖血求生的我们。我们成长在新世纪,生活在新时代,生活在时间的纵轴上,靠卖血**主角的距离。但,家里宽裕起来也就是近些年的事情。

还记得上小学时候,每学期开学交学杂费是我家的大事,尤其对于我和哥哥而言是分秒必争的大事。因为,谁要的早才能交上学费。有一年,妈妈说家里真的没钱,让我拿着国库券去充数,被老师批评了一通,现在想想还记得当时的囧相。

而且,我的父母是在饥饿和贫穷中长大的。他们受到家人的照顾,努力学习,这改变了他们的命运。每次我谈起我对红薯的爱,妈妈都说他们这一代人最累的大概就是红薯了。当年,因为红薯产量高,老家一连数年都把红薯作为主要作物,把红薯磨成面做成面条、蒸成馒头。

把那一代人的胃都吃酸了。所以,我们的幸福,真的是得益于祖国的日益强大,得益于父辈们的不断付出。

最后,我想对发现自己垂垂老矣、不能卖血的许三观说:不能卖血是种幸福,您该享享清福了。想对自己说:

你的不易,不是真正的不易,只是生活和成长给你的一点磨炼而已,算不得什么,所以,面对它、包容它、接纳它,让自己更好更强才是正道。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北极光文学社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了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总能找到或多或少的真实存在。在余华的作品中,我们将始终自觉地融入每个人物的命运中,感同身受。

序言说: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一捆盘绕的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来,拉到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当我第一次见到许三观时,我以为我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但我选择了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

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

即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被大家欺负,但战斗结束后,许三观仍会拿着米饭,把肉藏在下面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

但文学的世界是这样的,揭示了一个与人的现实不相适应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真实。他们卖血后总是受到身体状况的影响。它们常在一两份炒猪肝和两两两黄酒中存活。这可能是一个有趣而悲伤的笑话。在这场以血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有榨取利润的李学头,也有以卖血为主的相关人士的不幸与分离。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

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了一个人,一个经历了一个独特时代的人。这些人从来都不是完美的,但他们在与命运和生活抗争。

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并以悲凉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命意义的质疑和思考,给予人们深刻的启迪和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生存。生活的目的是关心家庭。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是父子俩的深情,三个孩子或是他悲惨生活中的一点安慰,打动了别人。

我记得写过,当三乐看到许三观哭的时候,他也跟着哭了。没有理由,只是看着他父亲哭。三乐在对与错的选择上似乎非常简单,并没有被人的感情和生活所磨杀。童言无忌,是许玉兰妈妈诉说人生悲哀树洞的方式。

桑儿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在糖果店里站了很长时间,在别人家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描写似乎衬托出人性的不完美。桑儿不必厌倦生活。它具有人性的本质,无忧无虑,朴素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

这个形象给了那些自私丑陋的现实以个沉重的反击。三乐这个角色我不想受到个人伤害,即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控。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我认为现代医学和人类生活似乎在进步,但也充满了不安。

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们的健康价值观、人们的生存观、各种不良交易、丑陋或多或少地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则新闻中,有一个行业通过销售等离子来营利。

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

每个人的生存,从我到我,都需要同样认真。余华先生对世界的态度一向是认真的。他严肃地看待世界角落里的现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

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

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

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

他用自己的技巧嫁给了油条。他生了儿子后应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也不允许他们的命运。

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是由许玉兰和何小勇所生。

可以说,一乐不仅是许三观一生的失败,也是他一生的失败。

回到卖血,每次卖血,都是对许三观人生不同阶段的总结和反馈。

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

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

大跃进时期,他用自己的鲜血换来全家喝热粥,带他们到胜利饭店吃一碗热面条。

在二乐当兵期间,他向上级卖血,请他们喝酒、吃饭、送礼。

一乐得了肺炎,一个月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了。命运依然眷顾着他们,拯救了一乐和全家。

在每一个阶段,许三观都发现家庭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生的,就连许玉兰也有一段时间不忠,即使他的三个儿子没有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也是他毕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要求许一乐招募何小勇的灵魂归来时,他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矛盾。即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耻辱,他也会放下自尊去救一条命。

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错,需要两个家庭来承受,但许三观当时是冷静理智的。

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

一生卖血救人,却从未想过自己,即使太阳穴灰暗,卖血依然是救人性命、救家的必由之路。

是的,他很坚强。他的身体,对他的家人来说,总是很强壮的。

更不用说当时的医疗条件了,许三观不断地卖血,终于膝下有了儿孙。三代人在同一个家庭。他在革命中大踏步地前进,过着小康生活。他仍然很幸运。

这个并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令人窒息的时代。如果你走一小段路,你会在沼泽地的路上沉下一道亮光,这会让人们看到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飘到那条河边。

带走我的血!许三观,我多么想去你身边陪你在冬天把一大把盐放进你的嘴里,一大匙水放进你的肚子。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个伟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结了深深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亲生的儿子?

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测试。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对爱的思考。

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

现在仔细想想,才发现他们那么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

世界上的父母是如此渴望他们的孩子,所以作为孩子,我们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悲惨命运。从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

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没有像方和根龙那样因为卖血而丧命。他们这一代经历了饥荒和*****。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

不放弃生命的希望是最令人震惊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几千万中国农民和几千万中国人在为自己的理性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

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书中最让我讨厌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

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

倘若满城的**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希望所有当权者都能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不以人民的观点,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与人民和睦相处。要是所有**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他想卖一次血,然后吃一盘炒猪肝,喝22黄酒。

他三个儿子都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哭,认为他在街上这样哭是不光彩的。对啊,许三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

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

许三观大概以为没人要他的血,家里也没人记得他为这个家卖了这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

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平凡人的小幸福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余华的经典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在读的过程中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害怕主人公许三观在下一个情节就会死掉,但还好躲过一劫,得了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让我悬在空中的心也落下了

余华是一个冷静睿智作者,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以一种幽默轻松的语气叙述了许三观及他的家人磕磕绊绊却又相互扶持的一生。

在**中许三观是一个为了幸福生活而努力的人,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第1次卖血是为了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但不知道卖血只是个开始。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接二连三的卖血。

卖血使他如愿以偿的取得了油条西施,卖血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危机,卖血让全家人暂时可以填饱肚子,卖血可以救活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命……在他眼里卖血是一个没有办法,但十分管用的办法,但他懂得卖血相当于卖命,但他为了家庭宁愿是卖命,他也觉得值了。

四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撼着我的心灵。

我非常欣赏和敬佩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他虽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要什么,因此才如此努力,我很敬佩他的精神。

同时让我最感动的是,那次为了儿子可以把病治好,再去给儿子许一乐送医疗费的路上,到一家医院卖一次血,最后差点把自己老命搭进去了,但总算万幸他没有死去,并且儿子也一天一天恢复了健康。这个片段是令我记忆最深的一个片段,其实徐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是他仍然把她当做亲生的一样对待。他那种爱家庭爱家人的精神,让我尤为的震撼。

虽然他没有上学,也没有文化,但他并不缺乏热爱家庭的品质。

看到许三观的精神,我也想到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我们家中的顶梁柱。母亲时刻为我着想,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次下大雨母亲来学校接我,那时家中穷只有一把伞,因此我们只好打一把伞,刚回到家中时,母亲一半的衣服都被淋湿了,而我却一滴雨也没淋到,后来母亲还有一些感冒。

虽然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也能体现母亲对我无微不至的爱,我认为我的母亲就像许三观一样虽然普通,但是对家人的爱丝毫不普通。

不仅有爱家的许三观,书中的女主人公也让我记忆犹新。他就是油条西施许玉兰,她是一个漂亮的中年女性,在我看来徐玉兰是一个爱哭的人,每当不顺心就坐在家门槛上拿起手帕哭哭啼啼。别看不起她的眼泪,这是他对付许三观的独特方式。虽然她爱哭,但她哭后依然坚定地面对生活。

徐玉兰是一个爱孩子爱工作见的人,她总是为家人着想,在背后付出了许多,他在做饭时少放一把米,这样家人不但吃的挺好,还能一年少吃一缸米,拿去卖了还能补贴家用,她很会过日子。

当我读完这本完整的书时,我非常佩服余华。他的人物性象生动,贴近我们的生活。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家庭,让我知道了我父母的艰辛。

父母总是默默的在背后为整个家庭而操劳着,付出着,而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却不知情,还经常大发脾气。读了这本书,让我也再次认识自己,让我知道父母不容易,所以我以后应该多关注他们,不要让父母一个人。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提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许三观的家人吃了不少苦,幸好许三观还活着,一家人还在一起。

我想他们是幸福的。我们家也是这样,虽然生活贫寒,但因为父母的管理有了简单的温馨和幸福,有了平凡人的小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2

说到这里,我想谈谈关于根的概念。传统中华民族,历来被认为是炎黄子孙,千年文化的根深蒂固,从而我们对于根的观念一直秉持着强烈的传统意识。常常听人说到,什么什么是命根子,大致上就是表达了这个意思,根与命,是牢牢相关联的。

因而根对于我们的意义,尤其是,对于中国农民的意义,在于它的传承性,在于血脉骨肉的相连。但是如果根和生命从这种紧密的连系中分离出来呢?

当一乐离家出走又被许三观找到之后,问了一句,“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在这里,作者最终给了许三观人性之初的胜利——“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

许三观卖血,卖的是自己身上骨肉里的血,可一乐身上流淌着的,不是和他许三观一路的血。然而,他们最终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相爱相守一生。我想,这大概就是人的内心深处在命运之下所透露的光亮,而这光芒会一直闪闪发亮,照亮生活里一次次的无常与坎坷。

年纪大了,许三观突然想炒猪肝,喝米酒,再卖血。结果,这一次,没有人再需要他的血了,他再也卖不出去了。于是,他的家人许玉兰、许一乐、许二乐和许三乐给他买了三盘炒猪肝和三杯黄酒。

温过了的,喝下肚。吃了他许三观这辈子最好的一顿饭。

杜朝亦2012.12.1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篇


读后感是我们和作者交流的通道,读作品时心中有疑问,那么答案也自然在书籍里。在写作品的读后感中需要重点陈述哪些方面呢?以下内容标题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特意收集。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不过这本《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角许三观,他可能头脑简单得以至于一辈子也概括不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他根本不明白活着是为了什么,他只是安于现状,只求平文度日。世界上从不乏有这样的人,没有方向,不知道未来的轮廓,也看不清此刻的边缘。许三观就是这样的一个,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这样平凡的生命。

读完这本书,感觉许三观是充满矛盾的。许三观在这三个儿子里最喜欢一乐,后来却对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而最后却又不愿把一乐送还给一乐亲爹何小勇。如此矛盾,既然都知道自己做了“乌龟”,却还心甘情愿地继续做下去,为什么,我想是因为他还善良,他也拼命想找一个理由说服自己,让自己能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一乐。而到最后,他发现没有什么理由,何小勇就是不认一乐这个亲儿子,他也做不了一乐的亲爹,然而道理在感情面前不堪一击,终于,他摸了一把自己的血,把菜刀一扔,拉起一乐的手说:“一乐,我们回家去。”那一刻,我为之动容,再平凡的生命,有了感情,也变得高尚起来了。

说到平凡,不得不说说;另外一个人物,许三观的妻子徐玉兰。许三观让我感动,而徐玉兰给了我更多的思考。徐玉兰当初是不想嫁给许三观的,而许三观对她亲爹说了一番话,徐玉兰就被轻易地嫁出去了,而令人惊叹的是,徐玉兰并没有做多少反抗,只是去找过自己当时喜欢的人何小勇后,明白何小勇拒绝帮忙,只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话:“那我只好去嫁给许三观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那时候女性还是备受歧视的,自己的命运自己却做不了主.她被嫁给许三观时甚至并不了解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观念里只有三从四德,服从父亲的安排,听丈夫的话,她不明白幸福究竟是什么,更没想过如何追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是一种悲哀,在那个时代,许玉兰可以说是当时社会整体女性的缩影,没有地位,天天只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算计着如何过日子,甚至被丈夫踢来打去却也不说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悲哀!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替许玉兰呐喊替那么多年来没有受过尊重的女性鸣不平,她们的生命中缺少了多少东西!

这本小说并不是单纯地描写了生命的平凡,它更是浓缩了一个时代,一个中国人备受苦难的时代,那个时代在我们看来并不真切,因为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苦难,感觉离我们很遥远,我们只有从书中的故事里想象那错误的思想导致的那场悲惨的岁月。许玉兰被,她根本不知道她的根本原因,只是以为她犯了“生活错误”,就应该被这样惩罚。其实那些的革命群众也不见得明白的意义,他们说为了找一个妓女,已经费了三天时间了,现在离大会召开只有半小时,他们终于找到了。看起开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找齐了人游戏才可以开始,这样的本身就是一个错误,除了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精神折磨外,意义何在?“毛主席说话了,毛主席每天都在说话。”“毛主席来到天安门城楼上,他举起右手向西一挥,对千百万的学生说……”“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历史的错误是不能改变的,我们只能以史为鉴,认清历史,客观公平地评价这件由国家领导人的错误思想而引发的悲剧,并祈祷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

还有就是温情,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干不成什么大事,那么在背后支撑他们的大概就是一些小小的温情了。许三观在许玉兰被时给她送饭,却在米饭下面藏了很多块红烧肉,这使我相信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虽说结婚时草率了一些,十多年来却也过得幸福。灾荒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每个人“炒”了一道菜,最后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虽说是苦中作乐,他的乐观也让人感动。还有许三观先对许玉兰说,想让一乐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就先从他的尸体上过去,之后却对一乐说:“一乐,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飞走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这小小的口是心非透露着许三观的善良与温情。最让我感动的是许玉兰的一段话:“我在外面受这么多罪,回到家里只有你对我好,我脚站肿了,你倒热水给我烫脚,我回来晚了,你怕饭菜凉了,就焐在被窝里,我站在街上,送饭送水的也是你。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也不怕了。”轰轰烈烈的爱情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但对于这样平凡的人们来说,能有一份细水长流的幸福就很让人感动了。这些温情如细小的雪花,可以轻易渗进心里,给人带来最美好的感动。

最后回到这篇读书报告的题目上来《平凡的生命》,书中描写的一个个人物微小却又独具特色,李血头和二乐队长的刻画显得尤为生动,向读者展示了贪心,不知足,充满私欲的人物形象,也有阿方和根龙这样朴实无华的农民,更有许三观这样没有梦想,安于现状,却也心安理得过日子的小市民、。每个人的生命却是独一无二的,平凡,但却不同,卑微而又强大,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历程,一切都在《许三观卖血记》中慢慢沉淀……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 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实际上通过《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可以发现,余华的所描写的主角都是他的父辈一代的人。而我的父亲的经历是多么好的一部小说呢。余华的世界都是在农村,是他熟悉这样的环境呢?还是他个人的一种风格呢?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错误的世界,错误的时代,一切错误的开端,导致了人性的崩坏,若想知道一切的答案,请进入许三观的人生,了解血红色的悲哀。

《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作品,被译为多国语言广布出版,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该书讲述了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丝厂工人许三观用一生追求平等的血红色故事。为什么叫“血红色故事”?因为许三观这一生都是通过卖血来解决各种灾难,即使他显得庸俗、荒诞,卖血也不会使人同情。可是真心是可以融入血肉之中的,不信,请看下面的血红色故事。

当许三观快要步入老年时,家里又出现了灾难:许三观的长子一乐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中积劳成疾。不过这个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但许三观最终坦然接受了他。既然已经坦然接受了,就应该想想救自己儿子的命啊。许三观最终还是选择去卖了血,可一卖就卖得不要命了,一路卖血的坎坷他全部忍受,即使差点将自己卖死,也不甘心将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交给阎王爷!终于!终于!一乐,他醒来了!但是已经年迈的许三观他害怕了,他的血老到没人要了,如果家里再碰上什么麻烦该怎么办啊?即使家里的人告诉他现在家里有的是钱,可说到底他们终究不了解他呀……

也许在作者幽默文笔的欺骗下,你们觉得这类似原始煽情故事并不值得人同情。可是透过本质来看问题啊!一乐为什么会病,他真的热衷于农业生产吗?请结合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这一背景啊!这肯定是他无可奈何,他回城要看上司的脸色呀!只能这么累死累活的干啊!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为什么求别人买血?因为在那个病态的世界,你个低等人有什么理由抬头啊!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啊!

“人”啊!就是两块石板碰在一起的汉字,谁的资本更硬,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希望粉碎,利用他们的空壳来突显自己,毫不留情的践踏一切!卑微的人便像复读机一样传递者优秀人物的名言警句,人的本质呀!也许有时错误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但是破坏所有的阶层和关系,真的就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吗?到头来,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所以我只希望用融入真情的血水冲洗罪恶,将错误的现实爆裂,将错误的精神粉碎,而且并将这个错误的世界放逐之后,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就应该完成了!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着一个世界,我们总能在这一方天地中找到那或多或少的现实存在,在余华的笔下,总会自觉融入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之中,感同身受。序言中说:一个人的一生,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所有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悲伤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舆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美,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原因,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童言无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美。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伤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握。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满不安。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直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许三观,是我们今天主人公的名字。串联他一生的关键词是“卖血”。

第一次,是因为好玩,听人说,血这玩意是越卖越有,人身上的血就想摇钱树一样,缺的时候摇一下,立马就有了。而且卖血是证明身体好,看你身体好不好,就看你有没有卖过血,卖了几次。因为你的身体要足够好的话,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首次的卖血钱挣了35元,这让他在四叔的瓜地里坐了一天萌生了娶媳妇的念头。于是,他大刀阔斧的发起了爱情攻势,拿下了城镇里人尽皆知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很快,他们就有了三个儿子,取名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第二次,一乐在外面闯了祸打了方铁匠家的儿子,缝针住院之后方铁匠来家里闹腾讨要医药费,许三观因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拒绝付医药费,等到方铁匠来家里清空家里所有家具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去了医院,卖了血,赎回家具,这场风波才算一笔勾销。

第三次,许三观小日子过得算是不错,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不缺吃少穿,他听说了年轻时他仰慕的女人、所谓的梦中情人林芬芳摔断了右腿住院了,他再一次用卖血换来的钱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和炖黄豆、绿豆、菊花。

第四次,1958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的年代,一家五口人愣是喝了将近两个月的稀米粥,为了防止饿的太快,所有人吃完饭都躺在床上减少活动量,这样没吃饱的状态让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极力想讨要一口面吃,于是,许三观再次卖血为的就是带着孩子们去解放饭店吃碗油泼面。

第五次,一乐从乡下回到城里,骨瘦如柴,在家呆了一阵后,硬是被父母亲劝回了农村,临走的时候许三观又一次将卖血的三十元给了一乐,并且叮嘱他节省着用,拿去补身体,去贿赂生产队长,争取能让自己早日抽调回城里。

第六次,二乐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可家里就剩两元钱,许玉兰哭诉着许三观再去卖血,这是他一个月内的第二次卖血了,医院的老李头再三拒绝后碍于许三观的苦苦哀求和老相识根龙的面子上同意了他卖血,这次卖血后在解放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席间他听说了一件事“跟他第一次卖血的老熟人阿方卖血时把尿肚子撑破了”虽说,捡回一条命,但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卖血了。

第七次,一乐因为肝炎被送进了上海的医院,二乐也肺炎发烧。他四处借钱在去上海的路上途径的大医院他连着三次卖血,第二次卖完后他自己都垮了住进了医院,最后还是硬挺着病愈后又卖了一次才找到了一乐母子。最后,一乐康复出院了。

第八次,这时的许三观已经年过60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三个儿子都已娶妻生子。这一天,他走在街上闲逛,路过胜利饭店闻见了飘香的炒猪肝,嘴馋的他又想到了卖血,这四十多年来他每次卖完血后都会来饭店下个馆子,吃一盘炒猪肝喝上二两温好的黄酒。他来到医院,李血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的胡子都没长齐的年轻血头,听到他要卖血,年轻血头嘲讽道“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他走出医院,一个人孤独的在街上晃悠,脑子里反复循坏年轻血头说过的话,越想越委屈憋屈,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的血没人要了,他遇到灾祸该怎么办,越想越难受,老头在街上哭了起来,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从上滚到下。

许三观的一生是用“血”铸就的一生,他活的大半辈子,卖了近10次血,一次未遂。卖了大半辈子的血,最后这次因为血不够好被人嫌弃。

幸福的人生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生各有各的不幸。最近,新出的一档纪录片记录了太多普通人因大病家里突遭变故,有抗癌女博士闫宏微,有儿科重症监护室整天面对生死考验的女医生,有记录阿尔兹海默症生活完全无意识的可怜人群。在看完一期期让人泪目的节目,长呼一口气:感觉活着真好,身体健康真好。人真正的幸福不是腰缠万贯,而是有一陋室却家庭和睦;不是职位权利能量的运筹,而是有一踏实务实的走哪都有饭吃的本领;不是昙花一现的欲望满足,而是平淡时的长长久久。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写的是通透的底层现实生活。我们的人生都充满酸甜苦辣咸,个中滋味,皆尝一遍,才不枉来人世走这一遭。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一生总是在追求平等,但总也平等不了。从来没想过要比别人强很多,总是在想能和别人一样;做同样多的事情,拿到同样的报酬。但总是事与愿违,总是在做很多事情却得不到认可。

就换工作一事,也很困惑。有人说,感觉不想做了就辞职,不要犹豫;也有人说先找好了下家,再辞职,毕竟现在干着也是有钱赚的,而辞了以后就没有钱了。究竟那个观点是对的呢,还有就是,对与错有什么区别呢。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做呢,人生怎么越活越迷茫呢。

小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好了,好像长大后就回变的聪明。什么事情都知道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长大不过是年龄的增加。自己还是那么笨,那么傻。仍然不懂事故,仍然不被人喜欢,不懂得为人处事。貌似小时候不会的事,年龄的增长什么改变都带不来。只会使自己没有了避风的地方,被暴露在众人当中。没有了庇护,小时候还可以回家,家里一直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做的去生活。我才发现,长大只是小时候的梦想。

现在觉得自己和许三观一样,对好多事情都很困惑,但是又不如许三观。许三观至少知道他要什么,会去努力争取。

或许真的太笨了,一度努力想做个好人。但是总会被别人觉得是个坏人,什么都没做,也会被人鄙视。好烦!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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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我喜欢余华的小说,他的文笔活泼又老辣。他幽默又富有同情心,把人物塑造得干净利落。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是《许三观卖血记》里最馋人的一道菜。我想,找一个冬日的下雪天,把猪肝细细地切成片,裹上生粉,用黄酒浸着,猪肝放到油锅里炒三下,关火,清香就逼出来了,再温一壶绍兴黄酒……

省略号之前,是我半个月前(10月13日)写的东西。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现在竟有更不够用的感觉。

杂事太多,保研之后,又只想赚钱,每日还得留出一部分时间来供自己“颓废”。七七八八算下来,早已没了闲情。国庆时颇有雄心壮志,想说今后每周读一本书,写一篇笔记。如今细细计较起来,“计划”总付笑谈中。

当初我是怎么想的呢,我想先写一写《许三观》里的吃食。我想写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那一盘惬意的炒猪肝,再写那些他用舌头炒出来的菜。

我爱下厨,锅碗瓢盆叮叮玲玲,最简单的食材有最鲜的味道。到田里抓一把小白菜,择掉根,水浸一遍,放着备用。开火,放油,过了一会儿,油温上来了,入锅,翻炒,加水,继续翻炒,盖一会儿,抖一勺盐,起锅,很简单。

小白菜不像红烧肉,红烧肉要慢慢炖。若是12点开饭,9点就要去菜场挑肉。雨润的肉最好,要一根五花腊条,让老板细细地切成小块,回来先焯水,捞出来,洗锅放油,先切几片姜放进去,把味儿逼出来再放肉。接着加酱油,六月鲜的上海红烧酱油最好,加几片冰糖,掰一个八角,放半锅水,盖上盖儿,这时候回头看一眼钟,10点刚过,小火慢慢炖,去田里掐葱,半把就够,用水冲一冲,细细地切成葱丝备用。

记得刚开始做红烧肉的时候,总喜欢加足配料,姜要切上七八片,八角要拿四五个,葱要掐够一把。我以为,菜之所以好吃,是因为这些“香料”;芡汁之所以浓稠,是因为我放了好多冰糖。

后来我知道,这些反而会毁了红烧肉。煮饭也如熬药一般,讲究君主臣辅,切不可喧宾夺主。简简单单的小白菜如此,绚烂缤纷的红烧肉也是。

再写什么呢,写一写一、二、三乐。

一乐最肖许三观,却不是他的儿子。我记得一乐靠在墙边,许三观不理他,许玉兰在哭。他想了挺久,他决定屈服,承认自己的身份,他要去认他亲爹,可是他亲爹不认他。一乐没有做错什么,但他似乎做什么都是错。

在因无知受到批评时,孩子们都像是一乐,他们不太清楚大人的世界,但却要为社会人的规则而受到责备,慢慢就靠在墙边,像是真的自己做错了什么,并承认了错误,承认了规则,承认了束缚。三乐不受重视,大孩子不带他玩,因为他还不够大,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尽管他也“年轻过”。读后感·每个孩子都有一段被忽视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他一个人玩耍,闲逛,一块形状有点奇怪的石头,一条在泥土里钻来钻去的蚯蚓,一阵迷人眼的烟雾,都能引起他莫大的兴趣,都能消磨掉大段的时光。

但等时间一到,他便丢下这些,跑去和人玩了,因为他也是大孩子了。

我对不住二乐,我忘记了他,忘记了关于他的故事,关于他的描写。他不像一乐那样受人注目,也不像三乐一样值得一提。他排行老二,中规中矩,平平淡淡,他像一个工具,一个被许玉兰拿来拆手套织毛衣的工具,他虽然有许多话,但他总是默默的,和许多行二的人一样。

还要写什么呢,我想,写一写这个小家庭经历的时代浪潮,但我实在忘了这本书的细节,我只记得有一段时间,他们把锅砸了,过了一段四处游逛着吃食堂的快活时光,接着便是挨饿,挨着挨着也就过来了。

我奶奶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也是挨饿。

我的小舅爷爷,饿的受不了,去米罐里舔米垢,跌进去半个身子出不来,急的哇哇大哭,左摇右晃,结果米罐一倒,从家门口一直滚到坡下。大家是又想哭又想笑,却都没有力气笑,没有力气哭。

时移事移,阳光之下,却无新鲜事。要热爱,混过日子,再论其他。许三观当年卖的是血,我们呢,也肯定卖掉了一些东西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2)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3)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记得喜欢余华的作品是一部《活着》开始的,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深刻的故事情节,他的作品在国际上地位很高,法国作家成为中国的巴尔扎克,这样子的称号,以及他获得国际荣誉一点不为过,读着他的作品,你会发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为了活着挺不容易的。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是前几天刚从网上买的书,一直念念不忘余华的作品,就从早晨吃过早饭开始读,我以前读不管是外国名著还是中国小说,从来就没有用一天时间读完一本书,基本上都是要求自己一小时读完50页就好了,但是这一次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一下子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一大半,真实的刻画了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丝茧工的辛酸苦辣,在农村错误的毒瘤思想里面,只有强壮的男人才去献血,就这样一条不变的规律。许三观为了娶对象去献血,轻轻松松的获得了35元钱,就这样许丽华成为了她的对象,从此为了这个家庭许三观兢兢业业,过着比较幸福的日子,可是一乐为了弟弟把铁匠儿子的头打坏了,为了保住这个家许三观又去卖血,赎回了全部的家当,时间又回到了闹饥荒的时代,为了三个孩子,他又去卖血,为了二乐能回到城里,他又去卖血,最后为了一乐他一路卖血准备到上海,这就是中国式男人,为了一个家,为了能大家活着,只能去卖血维持这个家,好在故事的最后变成了喜剧,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活着。

在中国底层的人民,生活的不容易,才让更多的人为了走出去而不断的努力学习,在天水的大山里面,夏季看到的是满山的苹果树,都是不大不小的梯田,这里几乎没有水利设施,没有水库,几乎都是靠天吃饭,那里的孩子上学,都是一座山一座山的翻山而来,就像我媳妇一样我说夏季这里空气湿润,道路两旁都是树木,这是一个青山绿水的地方,但是这样子的地方他养活不了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走出大山,不断的学习,我媳妇再三说不会再回来,不想回到他们村庄。这只是底层人民的一个缩影,唯有不断的努力学习,唯有走出这个小山村我们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才能有一条活路。

随着生活的改变,现在的农村也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只有你肯动手,只要你勤快,你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不得不说我们踏上了时代的快车,得益于国家的好政策。这几年回到农村发现变化真大,乡村道路都在硬化,家门口办起了农家乐,大搞乡村旅游,门口的大山变成了旅游的胜地,大力发展养殖业,农村合作社兴起,现在变成了只要你想干,国家就会支持你,但是发财致富的却是一直生活在这里的农民,年轻人没有一个愿意回到乡里去做这些事情的,因为怕受苦。

现在的我们已经不像许三观一样能扛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把自己的责任都抛给父母一代,也许真的是印了一句话,只要有父母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们头上都有父母在帮成着我们,所以我们都是长不大的孩子。

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佩服许三观一个底层男人的担当,也佩服许三观爱情价值观,最后发现不管生活多么的不堪最后陪你的那个人,懂你的人都是你的妻子,许丽华在被批斗的日子里,许三观依旧陪着,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碗鹅肝一斤黄酒的时候,只有许三观懂,只有经历的苦难的日子,才知道陪在你身边的人的重要性,才知道幸福日子的不容易。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用了一上午,我们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我们就要担起肩头的责任,不管多么的苦,都要走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5)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6)

许三观离开方铁匠那里,一个上午走了十一户人家,有八户借给了他钱。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何小勇家,何小勇死后的这几年,许三观很少见到他的女人。

他站在何小勇家门口时,看到何小勇的女人和两个女儿正在吃午饭,何小勇的女人没有了丈夫,几年下来头发都花白了,许三观站在门口对她说:“一乐病得很重,医生说要马上往上海送,送晚了一乐会死掉的,我们家里的钱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钱?”

何小勇的女人看了看许三观,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许三观站了一会,又说:“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我们可以立一个字据……”

何小勇的女人又看了看他,随后又去吃饭了。许三观第三次对她说:“我以前得罪过你,我对不起你,求您看在一乐的面子上,怎么说一乐……”

这时何小勇的女人对她的两个女儿说:“怎么说一乐也是你们的哥哥,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有多少钱?拿出来给他。”

何小勇的女人伸手指了指许三观,她的两个女儿都站了起来,上楼去取钱了。何小勇的女人当着许三观,将手伸到自己胸前的衣服里面,她摸出了钱,是用一块手帕包着的,她把包的方方正正的手帕放在桌子上,打开后,许三观看到手帕里有一张五元,还有一张两元的钱,其余的都是硬币了,她把五元和两元的拿出来,把硬币重新包好,放回到胸口。

这时候她的两个女儿也下楼来了,她们把钱交到母亲手里。何小勇的女人将两个女儿的钱和自己的钱叠在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递给许三观,说:“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7)

整本书花了五个晚上睡前时间看完的,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正因为这句话,我似乎喜欢上了阅读,尤其是好的名著或者意义深刻的文章。“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这两句话说的简单却又艰难。现实中普通家庭的人们,哪家能挨得起一场大病大灾?普通阶级的人们耗掉了积累多年的积蓄之后只剩下无奈与煎熬。所以要多赚钱,为了提高社会地位,提升社会阶层而奋斗!

突然想到一段对话,甲:每天要是不吃早饭,一顿能省五块钱,一个月就能省一百五啦!乙:对,省下来的一百五可以买药治胃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假如许三观身体不好,能有资本去卖血吗?

正如书名,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总共卖了多少次血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他卖血的意义是越来越重。第一次卖血没有目的,别人卖他也卖,然后就是为了赎回自己的物品而再次卖血,接着是饥荒,再后面便是为了大儿子一乐,即使一乐并不是他的亲儿子。全文最感人的也就是为了治一乐的病,许三观从家到医院途中连续几次卖血,中途差点卖血过多而死了,苦了一辈子,结局还不错。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对于在那个时代的作家写的作品,我并不能完全读懂且没有过多的与他们产生共鸣,但是余华刻画的许三观这个小人物,鲜明且真实,就像许三观是我们隔壁的邻居一样,某些事也能与他感同身受。

许三观,三观应该指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吧。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皮卡丘,就算是一个读者读一百遍,皮卡丘也都会不同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8)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9)

有时候,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尤其是老一辈的人们。困难时期的许三观只有买了些才能吃到炒猪肝,后来他富有了,却还是想去卖血想去吃炒猪肝。就好比我们的父辈们,他们当年吃槐花、吃榆钱、吃杨树莽子是因为粮食不够吃,可现在,他们一到春天,还是回去摘榆钱、槐花和杨树莽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我想,这是余华的回忆,是他记忆中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是故乡的一个人,一条河,一件小事。国外报刊这样评价这本书,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生活的生动写照,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是伟大的,他的文风有一种使沉重主题变得轻松简单的力量。能够让人轻松地读完、沉重地思考,这是余华笔杆子的独特之处,也是对历史、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0)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1000字系列


阅读是获取智慧的源泉,阅读是开启世界的钥匙。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此时我们可以选择写一篇读后感。你读过多少篇作品的读后感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编辑为你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山东高唐人,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余华名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对,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2】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文:黄浩宇;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简单顺口,全文对话占了百分之七十,讲述了民间一个苦难的普通人家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平凡的,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他的笔赋予了书中人物灵物,给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幅栩栩如生的画面,仿佛身同感受,实在令人着迷。

生活本来就是百味陈杂,书中令我们感触深刻的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但我更想讲的是许三观对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的浓浓感情,从发现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到后面拿菜刀割自己放狠话让大家承认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再到后来许三观一路卖血救治病重的一乐,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紧扣心弦,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一开始是人间在流传一乐跟许三观长的不像,然后许三观为了验证让三个儿子一起学动作,再到许玉兰漏话,后面许三观对一乐冷谈了,就像他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让一乐自己去买红薯,一乐的那句“谁给我一碗面,谁就是我亲爹”,读到这里时,令人揪心,感受到了那个年代对于人性的考验。后面许三观背起一乐去吃了那碗迟到的面时,正如许三观所说的“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你就是我最疼爱的”,再寒冷的夜晚也难寒温暖的父爱。

一乐喊魂这章节,环环相扣,读起来到章尾了,但是却感觉还没读过,或者是本来就该如此,如此细腻的写法,对话当中反复出现何小勇女人求人的话语,但是却没有重复啰嗦的感觉,反而更加衬托出一乐对许三观那种依赖,同时也反映了许三观对一乐那种承认,以至于到后面许三观从屋顶接一乐下来,到何小勇家拿出菜刀划自己脸流出鲜血的那一刻,“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就是一个血誓,用鲜血来验证的诺言,让我感受到了原来许三观也是一个霸气之人。

一乐病重,许三观去上海看望一乐,沿途卖血,十来天卖了四次,差点要了许三观的命。大爱无言啊,没有血缘的关系,却是藕断丝连,就像许三观那次血誓一样,读后感.他在坚守自己的诺言,用行动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就像余华先生用了上万的字来描写,感情及其细腻,章节紧抓人心,让人忍不住担心,细节描写令人感同身受,章尾许三观哭的两次,一次是以为一乐死了悲伤的哭,二次是看到一乐还活着高兴的哭,这都是许三观浓浓的父爱,大爱无言啊!

故事的一波三折,文字描写很多,读起来却朗朗上口,就是那么直白的体现了许三观的那种感情,就像一幅幅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让我看到了当时的生活,那是一种在苦难生活之中,依然难以磨灭的人性,那是一种亲情,一种不是亲情胜似亲情,这就是一种爱,一种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4】

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5】

整本书花了五个晚上睡前时间看完的,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正因为这句话,我似乎喜欢上了阅读,尤其是好的名著或者意义深刻的文章。“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比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这两句话说的简单却又艰难。现实中普通家庭的人们,哪家能挨得起一场大病大灾?普通阶级的人们耗掉了积累多年的积蓄之后只剩下无奈与煎熬。所以要多赚钱,为了提高社会地位,提升社会阶层而奋斗!

突然想到一段对话,甲:每天要是不吃早饭,一顿能省五块钱,一个月就能省一百五啦!乙:对,省下来的一百五可以买药治胃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假如许三观身体不好,能有资本去卖血吗?

正如书名,讲述的是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总共卖了多少次血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他卖血的意义是越来越重。第一次卖血没有目的,别人卖他也卖,然后就是为了赎回自己的物品而再次卖血,接着是饥荒,再后面便是为了大儿子一乐,即使一乐并不是他的亲儿子。全文最感人的也就是为了治一乐的病,许三观从家到医院途中连续几次卖血,中途差点卖血过多而死了,苦了一辈子,结局还不错。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对于在那个时代的作家写的作品,我并不能完全读懂且没有过多的与他们产生共鸣,但是余华刻画的许三观这个小人物,鲜明且真实,就像许三观是我们隔壁的邻居一样,某些事也能与他感同身受。

许三观,三观应该指的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吧。

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皮卡丘,就算是一个读者读一百遍,皮卡丘也都会不同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6】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得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7】

之前多次关注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内容,但是没有细看。这次双十一买书,要凑单,得,买一本余华的书吧,不贵,而且有名。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看的心酸,看的心情沉重,这次只看书名,感觉也是一部沉重的作品。周末没事,一口气把它看完,还好,虽然许三观不易,但是最终结局还好,没有活着那么沉重,心里多少舒了一口气。

许三观卖血记,写得很平淡,也很真实,写出了底层人的人生,写出了底层人的互黑,写出了我国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历史。许三观,一个农村娃的后代,在父母的奋斗下在城市里生存下来,父母亡了之后,回到乡下,除了爷爷和四叔,其他人基本不怎么理他。在回程的路上遇到了村子里的两个卖血人,跟着他们一起卖了血,卖血之前要喝八碗水,卖完血要去胜利大饭店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而且要温一温。卖血可以得到35元钱。之后回到城里娶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许玉兰,说服老丈人的理由竟然是自己姓许,老丈人家因为是独生女,如果嫁个何小勇就绝后,嫁给许三观就可以延续香火。本来许玉兰已经和何小勇谈婚论嫁,许三观插着一杠子竟然成功了。婚后许玉兰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养了9年之后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要把儿子还回去,结果何小勇一家不要。后来在三儿子和方铁匠三儿子打架时候,许一乐用砖头拍碎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方铁匠要求许三观赔钱,许三观让许一乐回去找自己的亲爹何小勇,许一乐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结果,方铁匠死活不认这个儿子。没有办法,方铁匠找了些人拉了两个平板车,把许三观和许玉兰打拼十年的家搬运一空,走时放下话说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如果几天之后凑到钱还回物归原主。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有一次去卖了血,把钱赔给方铁匠,方铁匠说话算话又把所有家具送回来。许玉兰知道许三观卖了血,非常不高兴,说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卖血,但是看到到家的家具就没有再说什么。

自从许三观知道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之后,对许一乐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何小勇遭遇车祸,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一个算卦人说只要何小勇的儿子站在房顶喊几声,何小勇魂魄就会回来,就死不了。何小勇的老婆只生了2个女儿,没有儿子,正发愁,有人提醒他许三观的大儿子不就是何小勇的儿子吗?何小勇的老婆去找许三观老婆,找许一乐,因为上一次许一乐回家认亲,何小勇不认,这次许一乐不愿意,善良的许三观同意了,许一乐去何小勇家房顶喊了也没有救回何小勇的病。

何小勇死后,许三观接受了许一乐为儿子。后来许三观知道自己喜欢的林芬芳伤了腿,去看他,旧情复燃,趁看林芬芳的时机发生了关系,为了回报林芬芳,又去买了一次血,给林芬芳送了很多东西。林芬芳的丈夫回来看到这么多东西,认为不合常理就审问林芬芳,发现了许三观他们之间的事,林芬芳丈夫跑到许三观家里,告诉他们许三观不是什么好东西,让邻居们防范许三观。赶上上山下乡,许一乐、许二乐都到农村去,许三乐留在城市一家工厂。为了许二乐早点回程,许三观有一次卖血招待许二乐所在村的领导,而且是在刚买完血的情况下又喝了许多杯酒。

许二乐去看哥哥许一乐,发现他生病了,半夜把它送回城里,医生一检查是肝炎,要送到大城市里去。为了大儿子,许三观借了亲朋好友的钱,其中好多人都借给了他,何小勇的遗孀和两个女儿借的最多17元,让许玉兰带着儿子去上海,自己在家凑钱,自己有一路卖血到上海,因为卖血要隔3个月,但是为了儿子,许三观顾不得那么多,大冬天喝河水,冰冷的河水喝不下去怎么办,一边吃盐一边喝冰冷的喝水,路上遭遇坎坷,遇到好人,作文结果到了上海的医院,没有见到儿子,以为儿子死了,悲痛不已,结果儿子是出去了,经过治疗,有了很大的改观。

后来,两个儿子都回到城里。以前许三观是卖血之后吃猪肝和黄酒,这次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卖血,结果血站不要他的血,说他的血只能做油漆,许玉兰知道后,让三个儿子拿钱让许三观吃猪肝喝黄酒。

故事很平淡,小人物的小故事,但是看是平常的故事却反映不平常的事,现在很多人认为中国为什么没有伟大作家,他们认为中国作家写的故事太土,没有世界上其他国家那样轰轰烈烈,其实中国的就是世界的,虽然国情不同,但是人心是类似的。此书语言没有奢华的辞藻,但是平凡的语言写出不平凡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8】

讲述了许三观的人生因为卖血发生的改变。第一次卖血后娶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因为一乐打了人,第三次卖血是想给林芬芳的补偿,第四次卖血因为饥饿,想给全家人吃点好的,其实最感人的就是在他们饿得都受不了的时候许三观说要用嘴给每一个人炒一个菜,写的很生动也很心酸。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二乐,请二乐的队长吃饭,后来的几次是因为要给一乐治病,就没了命的去卖血。

最后一次是要为了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可惜血头不要。其实整本书虽然写了不同时期社会对人造成的影响,人甚至要为了生活去卖血这种残酷的事实,却也描绘除了人性的闪光点,比如许三观,首先在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之后,虽然嘴上说怎样怎样不是我儿子,是替别人养,可是关键时候还是显出了伟大的父爱,和他人性的正直与善良。

何小勇招魂那次,他跟许玉兰一样在听说让一乐去的时候都态度很强硬很决绝,然后转过来就替别人着想,设法说服一乐。还有方铁匠,在抄家的时候表现出的善良和朴实,以及后来许三观去何小勇家借钱,何小勇的妻子的表现其实都展现了人的友善的一面。其实,善良还是本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9】

《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分享【篇10】

刚拿到这本书时,书名实在没有吸引我,一向对古灵精怪的小说情有独钟,只是闲来无事,所以随手拿来翻翻,殊不知一下子掉了进去,一口气看完整篇,揉揉酸疼的眼睛,俗语一句——“沉思”。

《许三观卖血记》诠释了一种真实,在这个纷乱迷茫物欲横流的世界,还有多少人能够体会简单的真实,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小说中的十一次卖血经历贯穿了整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是为了解决当下的困难,后来卖血却变成唯一的依靠,仅仅是为了平常人的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甚是苦涩和压抑,经历虽是饱含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例如卖血前要喝八碗水,好让体内的血增多,多卖些钱,卖完血后要吃炒肝喝黄酒,还要提高嗓子叫喊,一副苦中作乐的积极的生活态度。

这是为了什么?为了“爱”,一个现代人有事没事常挂在嘴边的字眼,可有谁真的对这个字赋予了行动呢,当然爱有很多种,可是这种“爱”的表达和给予你们有吗?

告诫自己和朋友们,在忙碌工作的时候,在取得好的业绩得意忘形的时候,在和“狐朋狗友”欢聚的时候,想想你的家,你的爱人和孩子,好好的爱他们,因为你是他们的唯一,家的朴实和舒适胜过外面任何纷纷攘攘的虚伪和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