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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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00字!

之前在图书馆和一个同学看过余华的《活着》。她超喜欢余华,每天跟我念叨着让我看看《许三观卖血记》,其实我是很排斥的,余华的《活着》让人很难受,看完了整个人都不好了。没想到今天能看完这本以前没想过要看的书。虽然已经不联系了,之前邀请她的共读也没有看。

以前的生活真的很苦。也许我们现在的烦恼是学习,工作的烦恼。以前却是能否活着的压力;卖血陪伴了许三观一辈子,年轻时好奇想要尝试,中年时为了家庭不得不做,老了想要卖却卖不出去。卖血好像是一种传承的衣钵,由根龙传给许三观,许三观又传给来喜来顺。卖血前喝水,卖血后吃炒猪肝喝酒仿佛已经成为了传统,当来顺来喜知道了之后,我反而有点忧伤,会不会还有更多的“许三观”。

刚开始不喜欢许三观这个人,因为他打女人,因为他睡了林芬芳。后面才真正觉得,他其实就和很多平凡人一样。(但是前两条我真的不能忍)他很善良,让大乐去叫何小勇的魂,哪怕何小勇以前那么过分(搞大了别人肚子却不承认);他很傲娇,大乐走丢他装作不在意,其实内心也很着急。大乐生病了,他连自己的命都可以不要。他说大乐不是他的种,但他早已把大乐看成亲儿子;其实他很爱许玉兰,许玉兰被批斗,他每天给她送盒饭还偷偷放菜。他就像上一辈的老人,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他们像黄牛一样的默默付出着却任劳任怨。那个时代虽然有坏人,比如举报许玉兰是破鞋的人。(那部分我看的真的很难受,很生气)但还是好人多啊。许三观去上海的途中,有人给了茶水和盐,有人帮忙送他去宾馆,有人用小猪温暖他的被窝,有人用方舟送他接近港湾。

三个儿子给我的感觉,大乐从小和爸亲,二乐和妈亲。三乐是谁都不讨好的类型,谁都会对他说“走开”。三个孩子里,我最心疼三乐,因为他太孤单。许玉兰是很好的妻子,她也很爱许三观,许三观卖血她在许三观面前争执,在人前却吹嘘许三观到底有多疼她。她在许三观生日那天给他做了一碗单独的粥(闹饥荒的时候),在文章结尾的时候这种感觉提现的最甚。虽然有时候她确实有点胡搅蛮缠233。他们是经历手握着手一起经历过磨难的人。

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用嘴炒菜,那段看着笑死了,笑着笑着就觉得苦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拖拖拉拉好多天终于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得慢倒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因为我病了,每天都很累,而且最近的课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上不完的课让我感到腻烦。

算是托了胡歌的福吧,才让我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有余华这样一个作家,有一段时间我是颇瞧不起现代作家和一些做作的诗人的,总是固执的认为什么文章必文辞华丽的散文,故事必浪漫高雅的典故,诗必太白、义山,词必后主、纳兰。可现在想起来真是有些可笑,目光太过短浅。我总是不喜欢那些平淡如水的叙述,宁可看一些清静无为的哲学,可谁知我的无知让我错过了多少人生的华章,和真正人生的体会。我从未听说过余华这个人,我是多么的浅薄,一个有摘取诺贝尔文学奖实力的作家。无论如何,为时未晚。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阅读《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上一周听完了《许三观卖血记》,就想要记录一下自己对于这本书的一些理解,最好的学习方式就是输出,最初级的输出方式就是用笔画线,然后做批注,最好的输出方式就是理解消化书中的知识,然后写出来,因为通过自己的知识内化,通过写的过程就会反复的理解一本书,温故而知新。

开篇的一段话,大意是在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是娶不到媳妇的,而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也正是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接触到卖血的这个行当,知道自己身上的血液是可以换取钱财的。

许三观在路上遇见阿方和根龙,两个卖血为生的男人,跟着他们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明白了卖血前喝水憋尿,就可以稀释血液,少抽血多挣钱的方法。第一次卖血挣钱之后自己下馆子喝酒吃肉,然后用这钱娶了媳妇。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一乐却不是亲生的,是媳妇在没有嫁个他之前和其他男人的儿子。一乐因为孩子之间的打闹用砖头砸伤了邻居孩子的头,许三观因为没有钱觉医疗费,便差使一乐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何小勇,但是何小勇却不承认,与此同时邻居因为医疗费的问题将许三观家中的物件一件一件的搬走,无奈之下,许三观去医院卖学,交了医疗费拿回自己的家产。

在全国大饥荒的年代里,为了让全家吃一段好饭,许三观去医院第三次卖血,但是他并没有让一乐跟着全家去饭店吃一顿面条,而是让一乐自己买了一个红薯吃。一乐气愤之后再一次找寻亲生父亲何小勇,但是亲生父亲依旧不承认他,于是一乐离家出走,但是在最后是许三观找到一乐并将他带回家。男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从此一乐之后许三观一个父亲。

爱都是自私的,每一个人都是更爱自己一点。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大家都是封建迷信的认为神灵可以普救众人。之后的几年里,何小勇因为车祸需要一乐为他喊魂。读后感·于是何小勇的女人去找一乐,一乐面对曾经不愿承认自己的身份的人,起初是不愿意做这件事的。最后许三观对他说:做人要宽容大度。虽然最后没有能够唤醒何小勇但是一乐却也是尽到自己作为儿子的义务。

许三观的宽容与大度在这个章节之前我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一直以为他是一个自私只顾自己的人,在这个部分有觉得他是一个看得清大是大非的人,在生命面前,其他的恩怨都可以往后放放,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

许三观再一次卖血是为了就治重病的一乐,一路卖血到省城为一乐筹钱。父爱就是如此伟大,哪怕为你耗尽生命的最后一滴血我也要就回你的命。书中的根龙和阿方都是因为卖血而最后死去。虽然可怜却让我明白赚钱的前提是要身体健康。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自己已经年老的时候,想要最后一次卖血为完成生命的仪式感,但是医院的卖血管事的却说,年纪大的人不可以在卖血了。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一个事情:人的力气分为两种,一种是血液中的力气,一种是身体肌肉的力气。卖血耗费了血液中的力气,是人的精气神,劳动人民耕作消耗的是肌肉的力气,虽然累但是生命无虞。

做人可以小事计较,因为无伤大雅,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请一定要拎的清,因为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会影响自己的一生。虽然文笔不好,但是也真实的写出来了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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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活着》是一本不厚,却有无限力量的书。它平淡的语言,总能给你巨大的震撼。什么是“活着”活着似乎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窄若手掌,年少时荒唐度日,无视妻子的艰辛、父母的关切。中年时挣扎度日,经历战争的残酷,面对生存的底线。老年时孤独度日,无牵无、无欲无求。富贵的一生就那么窄,似乎那200页纸便是对他一生冰冷的概述。福贵的一生宽如大地。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到一无所有的佃农,从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持家生活的顶梁柱,从淡漠亲情到饱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淡漠的笔调让我们跟随他目睹了富贵惨淡而宽阔的一生。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连鸡也没有了”这几句话似乎充满了绝望,也预示着富贵的生活从天堂跌到了地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在听富贵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了解的不仅是富贵一个人的人生,更是那个时候,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在那个鹅变成鸡,鸡快又没有的时代背景中,活着似乎才是王道,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把鸡变成鹅,把鹅变成羊,再把羊变成牛。当然失去的总是容易,再在得到就变得很难,很难。痛苦是什么?有人说痛苦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了又失去,而对于富贵来说,痛苦则是不断的失去,不断的失去。然而,从他开始失去的时候,也是他开始成长的时候,他没有放弃生活,面对一次次失去亲人的痛苦他选择坚强的活着,并且笑着和别人讲出自己的故事。活着就有希望,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许三观卖血记

是真的很好看的一本书,很多次被许三观感动,一次次为了家庭卖血,尤其一乐生病住院需要钱的时候,隔三差五不顾性命地卖血,但是值得开心的是善有善报吧,至少结局是好的。纯朴简单团结的一家子几经波折最后还是好好在一起,人民公社时期,许三观给许玉兰一乐二乐三乐绘声绘色地用嘴巴做美味那里真的很温暖,还略带点小幽默的是,在给三乐做红烧肉的时候,只有三乐可以流口水咂咂嘴其他人不行不然就是抢三乐的红烧肉……还有在许三观未能解开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这一心结的时候,没带一乐去吃面条,一乐难过得逢人便说“谁带我去吃面条,谁就是我亲爹”,这一章真的超心酸,满满都是对一乐的心疼。但是许三观真的很伟大也很善良很简单很真实,伟大在为家庭,他深爱着妻儿,对许玉兰真的很好,我……羡慕了~在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偷偷给她做红烧肉,还知嘘寒问暖,是个没有一百分也有九十的丈夫吧,对三个孩子就更不用说,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爸爸。善良尽现于他的一言一行,虽然很恨何小勇给自己戴绿帽做乌龟,但还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手相助。简单在于他的愿望就只是家里人好叭还有他的真实,有时候说话一点点难听,在得知许玉兰背叛自己后犯的一点点小错误还有何小勇出事他的幸灾乐祸……

余华笔下的许三观,真的很生动,性格也很全面。

喜欢许三观喜欢这本书喜欢上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寒假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代,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许三观,是个矛盾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该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需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后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永远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民具有的善良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后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民心疼。

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本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利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情绪会一直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

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来,拉到路的尽头。

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民的淳朴与勤劳。

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也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民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余华的小说,好看。

作者的笔端比较圆润,无论多么严肃凄惨的经历,都能处理的比较容易接受。本篇的内容虽不如活着,家庭变故那么激烈,但是从许三观这个人,写出了百姓生活的不易,身为父亲对这个家庭的责任,不惜卖血换钱来为家庭度过难关,对不是亲生的儿子,也没得说,最后还当亲的一样对待。

那个时代,百姓还能卖血换钱,往前数,民国甚至封建时期,百姓的生活再糟糕,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卖血,故事最后许三观老了,儿子们大了。医院嫌他老,不要他的血,他痛苦起来,因为他赖以生存,渡过难关的一条路行不通了,他感慨自己的无能为力,感慨以后得日子中的难关。其实,三个儿子都长大成家立业,也不需要他在卖血了,可能是思维惯性,一生卖过多少次血,除去第一次的好奇,第三次的献殷情,都是为了家里的难处,百姓的生活,只能用这种方式解决穷的燃眉之急。这个血代表什么呢?也许代表健康,代表力气,代表生命,代表自己的价值等等吧。在中国可能有很多像许三观一样平凡的人,只是送蚕茧的工人。但是他们又是伟大的,用自己的血汗脊梁撑起了自己的家,为家人提供庇护和安全。

作者的写作比较幽默,尤其是在处理许三观老婆外遇的事上,从每个人的语言中,听出了一种开玩笑,逗你玩的感觉。

在描写挨饿的时候,也并不是笔锋如刀,切皮刺肉一般,让读者深深感受其中的痛。余华总是轻轻一刮,皮都不会破,只是留下一些痕迹,让你记住这里有过伤痛,剩下的自己去思考吧。与活着类似手法。

还是比较不错的小说,父爱如山,平凡的家庭,平凡的工人同样可以是伟大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