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自查报告(锦集六篇)

工资自查报告(锦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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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自查报告 篇1

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 (公司全称)20xx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联合下发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于年月日至 月日,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系统20xx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月日,主要从事(业务范围),截止20xx年末资产总额亿元,年末从业人员 人,目前法定代表人为 ,由主管。

(二)自查范围

公司以规范企业工资内外收入为一重点,以20xx年度工资总额管理、工资内外收入以及负责人薪酬分配等情况为基础,对公司进行全面自查。

(三)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二、自查结果

(一)工资总额管理情况

1、工资管理基本情况

(1)上级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根据下达的《》规定,公司实行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自查评价:

2、工资总额具体项目及列支情况 自查评价:

3、人员及工资水平情况

(1)在岗职工情况 自查评价:

4、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填报情况 自查情况:

(二)负责人收入分配基本情况

1、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情况

(1)上级单位管理政策年,根据下发的《》,公司负责人开始实行办法。

2、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情况 自查评价:

3、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收入差距情况 自查评价:

4、企业负责人福利性收入情况 自查评价:

(三)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

1、福利性收入情况 自查评价:

2、住房公积金 自查评价:

3、其他工资外收入情况 自查评价:

(四)企业扣缴税情况

1、企业所得税 自查评价:

2、个人所得税 自查评价:

三、自查发现问题汇总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20xx年相关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对完善工资内外收入分配制度的考虑

(二)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管理的建议

特此报告。

工资自查报告 篇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6﹞46号)精神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人社明电﹝2018﹞6号)要求,市委党工委、市委管委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由园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市委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市委为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市委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委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委财政、规建、安监、公安、经发、社保、卫计、经合、党群、教文体、商务旅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梳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安排部署,初步形成了园区管委会总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行业负责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办发〔20xx〕44号)要求,20xx年园区管委会规建、公安、社保、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国有集团等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查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务工人员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有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详细掌握项目投资和承包、招用农民工、支付工资、办理相关手续、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及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检查组成员单位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各自职能,分类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提交整改措施,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监控,约谈整改,动态跟踪,努力把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确立责任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市委管委会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年度考核,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同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园区各部门承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直接与园区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挂钩,园区管委会按照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形成台账,确保以考核作为督促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力手段。

四是提升督查频次,加大问责力度。市委在20xx年下半年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年度督查制度,在实施定期督查的基础上,对欠薪问题高发、举报投诉量大的行业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由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由园区管委会组织调查相关情况后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确保以督查促落实,以问责促整改,通过这一举措,推动管委会、我省和国务院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五是建立协调机制,畅通协作网络。市于20xx年4月下发《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xx〕17号),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有力落实园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履责能力,同时对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加强了规建局、公共资源交易分局、安监局及社保局之间的协作联动,以“无欠薪证明”开具作为有效手段,市委综合执法局全年审核开具“无欠薪”证明共计167份,其中协查147份,主查20份,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准入门槛。针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的建筑施工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从源头上进行遏制和把控,确保协调机制发挥应有作用,协作网络运行顺畅良好。

(二)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

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监管方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市委建立健全了各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逐步构筑起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牢固防线。

一是严格执行在建工程项目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检查制度。由市委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检查,主要针对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查看资料、抽查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情况,对不予落实相关规定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不予整改的,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垫付及清偿责任制度。市委规建局按照《市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发〔20xx〕17号),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力度,明确了垫付和清偿责任主体,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及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造成欠薪的清偿责任,进一步降低了因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给农民工工资支付所带来的风险,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严格要求园区用人单位运用“一卡通”云平台系统,敦促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实现劳动者通过手机或银行卡刷卡考勤,实现用工单位通过第三方银行代发工资,实现对劳动者出勤及工资发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实现对劳动用工动态管理。截止目前,督促人单位尽快落实“一卡通”管理制度,对执行不力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新修订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浮动缴费,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拖欠工资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0xx年,园区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xx万元。建立完善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垫付农民工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避免因工资拖欠严重影响农民工正常生活。20xx年尚未支取该笔款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五是建立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根据《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存在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6个月以上;因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无理抗拒、阻挠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五种情况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并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在范围内予以公布,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设定A级、B级和C级,并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在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升级年审、竣工验收、商品房预售、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在园区一处受限,处处受限。

六是强化监察执法,健全监察制度。按照《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试行)》、《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由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局、规建局、社保局、市场监管局及各园区管委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恶意欠薪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切实加大了惩治力度。

七是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应急管理。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设立了24小时值班电话,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严重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根据《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相关单位将第一时间派专人赶赴现场做好维稳工作,并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置,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问题激化升级。

八是加强基层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根据《市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三级网格管理体系。主动适应园区管理机构改革的新要求、新部署,初步构建由园区管委会、执法局、各部门联动的三级管理机构组成的分级负责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全面织密监管网络,全方位监控园区所有建设项目,全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在人员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车辆配备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九是全面落实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在园区各施工单位建立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要求将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欠薪预警等级、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农民工维权须知等内容张贴在公示栏上,并在项目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目前,已向建筑施工工地下发欠薪预警监督管理公示栏,对企业按照评定等级进行贴牌公示。依据《市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将企业欠薪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每月报送园区规建局,由园区规建局进行考评。对评级良好的单位和企业,在园区范围内评优评先、工程招标过程中优先考虑;对评级一般的单位和企业,给予通报批评、不得享受建设领域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评级较差的单位和企业,给予相应惩处措施。

十是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制度。为加强园区工程建设领域业主支付担保管理,规范业主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业主支付担保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试行担保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同时园区规建部门全面落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要求,并要求园区工程建筑领域所有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

一是有力处置欠薪案件,提高欠薪案件结案率。20xx年,市委全年共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2起,涉及农民工998人,结案22起,案件办结率达100%。各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协调处理66件欠薪事件,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零欠薪,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妥善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推进,尽量将突发性事件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20xx年市委共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事件32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市委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及园区综合执法局对突发性事件做到了及时稳控,20xx年市委未发生50人以上的严重事件,也未因欠薪引起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在化解突发状况方面,进一步防止舆论发酵,依法妥善处理,形成了一定的工作经验。20xx年依法打击处理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人员5名,依法打击缠访、闹访案件1起,进一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我们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转包、分包问题严重,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界定难、查处难。

二是务工人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不按程序进行投诉,喜欢用上访的形式解决问题。

三是部分工人和包工头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增加了案件调处难度。

四是实名制“一卡通”管理工作推行缓慢。用人单位因循守旧,对其存在抵触情绪;农民工群体文化水平较低,认为银行卡的办理及使用手续繁多,怕给自身造成困扰。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委将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形成“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工作常态。

(一)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加大力度推广《市劳动者维权手册》,向园区各领域用工单位广泛发放,进一步教育引导建设方和用工方自觉依法依规行事,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引导农民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按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面。

(二)抓好排查整治。以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强化工程款、劳务费分账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的排查落实工作;督促用工单位建立完善工资台账、职工花名册等,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同时加大力度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协调相关部门对有拖欠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三)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探索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及“银行保函”等缴纳方式,并逐步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范围向多个领域延伸。

(四)狠抓打击防范。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特别对瞒报拖欠、克扣工资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造成恶劣影响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由规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

(五)完善“黑名单”惩戒制度。按照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分片区、分行业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推行劳动用工“黑名单”制度,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分行业按照法规、政策依据,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受限、处处受限,有效震慑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用监管框架。

(六)完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和完善市委建设领域欠薪预警机制,加快对园区所有建设工程企业进行欠薪预警评级并予以公示,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领域欠薪预警公示栏考评细则》进行处理;继续落实和完善劳动者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一卡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实名制一卡通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要求园区所有用工单位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继续落实行政司法有效衔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及时制作案卷并进行移交,减少处理周期;继续落实应急处置和报告机制,完善《市处理突发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急预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七)创新监管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深入结合,在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融入其中,对于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积极敦促其限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在企业准入和项目复工方面予以限制,通过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到有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工资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96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晋政办发〔20xx〕19号)和《运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运治欠组发〔20xx〕1号)、永治欠组发〔20xx〕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我镇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永济市治欠领导小组的安排,我镇立即成立开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领导机构,由书记杨战波同志担任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主任由尚国栋兼任;同时制定我镇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村委主任为各村网格长,负责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涉及用工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制定我镇欠薪突发群体 性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督查和问责制度,此外还要求镇劳动保障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各村上报的基础上,加大劳动用工的监管。

二、宣传得力,营造氛围,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我镇组织人员深入用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并结合各项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镇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伤保险、预存工资保证金、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资和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六项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用人单位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

2、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3、我镇不存在在建项目,政府工程项目为机关“五小”建设(目前已经正常使用),在自查过程中,我镇涉及到北街工程民生嘉苑项目(已建成),最后甲方以住宅楼房屋市场价抵给乙方自行分配,每套均价为20万元,共21套,总计为420万元,已超出原决算工程款。协议约定:如乙方(王天春)再次发生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所以开发商甲方不存在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于乙方与发包方个人经济纠纷,目前乙方王天春已失联,开张镇政府经多次与其联系后无果,所有涉及乙方王天春的经济债务问题,我镇建议农民工走司法程序维护正常权益,不可使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工资自查报告 篇4

依据市政府农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吕梁市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状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5号)要求,针对20xx年度我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我县严格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x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把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夫工工资状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夫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状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究竟数清晰、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晰、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退在项目工地。

(一)制定健全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x县政府关于建立农夫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准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支配,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根据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方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夫工实名制管理、农夫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终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全部项目上实现全掩盖,严格根据“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准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觉拐骗农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到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支配部署,专心做好农夫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阔农夫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准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觉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专心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工资自查报告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转发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和水务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水利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排查情况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我局对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做到了情况清楚,底数明确。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目前。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局对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于点多面广,且单个村工程规模小,投资小,施工方虽已提供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书,但不排除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

2、在排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法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不足,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很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

(一)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新建项目在进场施工之前时,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三)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落实力度。

工资自查报告 篇6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资助工作,为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把政府惠民工程、民生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多次组织教职工学习国家中职资助政策、文件。现将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整理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领导小组,以黄俊校长为组长,陈伟为副组长,罗永坚、漆守国为成员,其中严志任会计。

二、资助资金落实及管理情况

我校财务对于学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管理和发放助学金。

三、国助金和免学费资金的申请与评定、发放和使用情况

1、申请与评定

对于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的申请与评定,我们严格审查受助学生的相关资料,并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根据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了《六盘水兴成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根据“统计人数→核实上报→上报审核→资金拨付到银行帐户→签字发放→上折上卡→清理结算→结余上缴→自查整改”的程序操作,校长黄俊亲自督促审核与发放工作。

2、发放与使用情况

春季学期盘县教育局拨付国助金受助生31人,每生750元,总金额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23250.00元),实际发放31人,金额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23250.00元),未发放人数为0人。各班级享受国助金人数为:09春计算机班13人、09秋计算机班18人,合计31人。

四、我校教学点管理及整顿情况

秋季学期,经我校与各中学联合申请,盘县教育局审批,共设立了6个教学点。6个教学点为:平关中学、响水中学、松河中学、赵官中学、珠东十里中学、珠东金叶中学。我校制定了《六盘水兴成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办学教学点管理办法》,并印发到各教学点,双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我校成立了教学点督导检查小组,成员有:黄俊、陈伟、宁功六,每月不定时到教学点检查2次工作,严格检查教学点开课情况与教师上课情况。

五、国助金和免学费高年龄段学生清理情况

我校严格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条件,重新申报高年龄段资助学生人数情况如下:一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5人,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5人;二年级享受国家助学金1人,享受免学费补助1人;。

第四篇:xx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政策。我校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对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廖柱旺;副组长:陈炳芳、吴聚勇、潘德荣、覃建富(具体负责);组员:覃辉华、黄超坤、王文林、吴志军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

2、实行宣传公示制度,透明享受补助人的情况

几年来,我校公示工作流程,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利用早操、集会、广播、主题班会和全体师生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资助政策,并在校内张贴有关文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学校设有专门的宣传专栏,还将每个学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公示在专栏内,公示举报电话,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根据上级的指示,把五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还开展了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的征文比赛等活动。

3、设有资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办公室设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资料,档案资料齐全,有宣传专栏,专栏里公示有工作流程,宣传专栏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

4、有评议、评审、审核及发放流程

我校设有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小组和审核小组,先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每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再由评审小组评议再交审核小组确保无误后评审通过,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资金发放流程:学校派专人管理,按要求有序地操作,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没有挪用或事物抵顶等情况,也没有冒领代领错发的现象。建立了资助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5、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

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评审小组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评审小组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然后让学生确认补助资金已到位。

6、下一步的打算

继续学习好困补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困补发放的流程,掌握好本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宣传工作更到位,每个学生都拿宣传资料回家让每个家长都知道这个国家政策;独立出一个专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工资自查报告 篇7

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区财政局:根据《关于做好迎接全市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xx 人社发[20xx]162 号)、《关于印发xx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xx 人社发〔20xx〕157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水平与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 1.2:1。

(二)绩效工资分配情况 1.固定发放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其中基础性绩效的 90%(70%×90%=63%)为固定部分,该部分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每月发放。基础性绩效的 10%与考核挂钩,占绩效总量的7%(70%×10%=7%)。 2.考核发放绩效工资考核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30%,与基础性绩效考核部分拉通考核(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7%),简称为考核性绩效工资,根据每考核周期工作人员得分结果核算发放。

(三)考核细则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实际,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按月考核和按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第一个周期的结果应与第二个周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按月兑现,以此类推。

(四)考核方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考核小组部署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全局目前只有旅游执法大队属于事业单位,随着旅游营销中心(事业单位)的成立,未来将局所属两个单位共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召开的考核会上进行口头汇报履职情况和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实际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采取督察、抽查、民主测评与出勤记载、目标考核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二、实际发放情况

我局 20xx 年绩效工资已全额按照考核办法发放。20xx 年以来,我镇坚持每月足额发放固定部分即基础性绩效的90%(70%× 90%=63%);考核绩效工资(37%)将在年终发放。目前尚未收到职工的反映和建议。我局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半年度、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x

工资自查报告 篇8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工资自查报告 篇9

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陕纪发〔〕8号)要求,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在厅直属系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自8月20日至11月10日,利用近3个月时间,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厅机关和13个直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专项核查,没有发现“吃空饷”人员,收到了较好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接到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后,厅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何发理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刘文亮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刘晓霞、规划财务处处长严秉勤、监察室主任权悦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按照分工,人事处负责清理机关和核实各单位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规划财务处根据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工资,并办理相关手续;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直属各单位也要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为专项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严密。专项清理工作展开后,各处室、直属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查自纠中,严格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按照“五查三对照”要求,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将财政供养人员名单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严格核实。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注重实效。厅党组把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与今年开展的“制度月”、“廉政教育月”和“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达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规范了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建立了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和处置,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吃空饷”现象、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单位“一把手”实行问责,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效。

工资自查报告 篇10

xxxx有限公司:

按照xxx集团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我公司进行了认真自查。自查时间范围自公司成立(20xx年11月12日)至今,自查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奖金相关政策

1、我公司原薪酬体制于20xx年1月25审批后实施。三项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于20xx年2月21日审批后实施。

2、我公司现行薪酬政策按xxx字[20x]x20号文执行,并于20xx年4开始实施。

3、我公司人员工资构成有:工资及补贴。

(二)政策执行情况

1、我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薪酬政策,每月都保存完整的工资发放资料备查。

2、我公司不存在自行提高工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在薪酬规定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私自提高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标准,利用各种理由在规定之外发放各种奖金和实物等现象。

2、发放的工资所需的资料,抽查符合规定。发放的工资、绩效、奖金都是经过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核算,并在xx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发放的员工福利是按照xx集团工会相关节日福利发放的通知执行,并无在其他科目下超发或者多发的现象。

(三)人员变动等工资管理情况。

公司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变动,人员调入调出等都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存在工资处

理不及时现象。公司无以长期请假、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向综合管理部报告,故意隐瞒情况

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行为。公司员工离职后按相关手续办理,工资以《离职结算单》为依

据及时结算,无拖拉拖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