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自查报告五篇

药品流通自查报告五篇。

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根据目的和中心来详细写主要问题,并简略写次要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写报告是很常见的。那么对于这次的报告,你知道该怎么写吗?我在微博上看到一篇关于“药品流通自查报告”的文章,觉得写得非常好。希望这篇文章能够为你提供实用的技巧和建议,建议你保存起来!

药品流通自查报告【篇1】

为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南平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落实,达到预期效果。现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28家。整治行动以来,我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前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车辆28台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家次,覆盖率100%,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4家次,覆盖率100%。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处违法案件5起,目前均已结案。罚没款共计13950.25元(案件详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部署。为保证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招开局务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光泽县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行动中,我局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是召开管理相对人会议,宣传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局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要求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药品安全知识,报道工作动态。三是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工作,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也逐步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突出整治重点,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力求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如: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走票”、“挂靠”、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造成假劣药品流入合法渠道;零售企业是否不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规定,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以及是否存在进货把关不严,销售去向不明,造成假劣药品畅通无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评估

经过近四个月的集中整治,整治工作正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全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更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县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药品经营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未能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药品。如购进药品时,把关意识不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核其内容,入库验收流于形式,个别企业甚至无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未签字;少数企业温湿度未按时监测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整改后跟踪检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努力使全县药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药品流通自查报告【篇2】

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食药监发【XXXX】X号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店于年月成立,为药业有限公司连锁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在年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情况

1、药品购进都是从总公司(药业有限公司)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情况;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总之,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了我店的经营行为及购销等工作,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了加强,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

药堂

药品流通自查报告【篇3】

根据《博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表》,我公司针对该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始建于1959年,是博州地区唯一一家非药品批发企业,兼营医疗器械,隶属于国药控股**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春去冬来50余载,我们风雨无阻的`是我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法经营,服务社会,使我们得到了博州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

我公司地处**市商业繁华区,青得里大街110号,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现有职工27人,其中,执业药师2人;

大专以上学历20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2人,初中学历3人(但均有十年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工作经验),拥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12人,其中药师9名,中药师2人,药士1名。20xx年公司实现销售4021.84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

经济性质:国有

企业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负责人:xxx

质量负责人:xx

二、无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我公司从无“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

三、严把进货关

药品购进是药品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第一关,也是确保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自20xx年年末,我们开始开展药品供应商评审工作,每年一次。20xx年年末,我们又增加了药品评审工作,一年一次。坚定不移的执行“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进货原则,严把药品进货关。

我公司主要进货渠道为:**华源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等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依法经营

流通企业顾名思义,就是有购进有销售的“中转”型企业。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位,制定了能够确保购进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

在审核过程中,确保两个统一。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范围与购进药品类型的统一;药品购进发票、随货单据与资质的统一。不得超范围经营。

五、合法销售

我公司20xx年9月安装并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9月开始使用“四大类”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入网并完成数字药监;按时上传购销数据。

公司实行半年实物盘点制,日常采取动态盘点监控,极力做到“两个相符”即:帐、货相符,购、存、销相符。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并保存销售记录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少于三年。坚持依法经营,合法销售,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坚决杜绝超范围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不断摸索适应市场的经营模式,但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

药品流通自查报告【篇4】

自查报告

三台县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是三台县天源堂连锁药店。本店于2005年9月2日通过了新的bsp认证。在经营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

结合这次药品流通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我再次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查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以下查找的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一、对药品进货渠道审查不严,**商资质收集不齐,档案建立不完善,为此专门向连锁公司申请安装了与公司同步的药品经营管理软件。各类记录真实、有效、完整。今后,我只会从这家连锁公司进货,以尽量降低我店的经营风险。

二、我店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了经营,无超范围和经营方式的行为,对于需要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问题,正在向主管部门咨询和申请备案。

三、我店所经营的药品均由合法企业提供,从未经营过**药品,对本次专项整治中所涉及的**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血液制品、疫苗和含特殊复方制剂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四、严格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做好处方的审核、配方和核对,对销售的处方药进行了登记,对提供的顾客,将处方审核后用手机拍照保存并建立电子档案,有效的降低了经营风险。

5,除了严格控制含特殊药物的复合制剂的销售量外,还进行了销售登记。

六、我店按规定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了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可追溯。

7、 本店中草药饮片的购买渠道合法,不存在销售无包装标签中药材等违法行为。

店名:三台县八洞镇吴相红

******:136**6963

企业负责人(签字):

质量负责人(签字):

报告日期:2016年3月23日

药品流通自查报告【篇5】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女儿童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区妇联的领导下,在局党组及局工会的支持、指导下,圆满成功全年度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推进了妇女儿童工作

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关每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宏图大业,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我局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紧紧围绕局党组的意图要求,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展有益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活动,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二、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妇女思想素质是妇儿工作重点。我局c充分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作用,及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文化、卫生、科技、法律下乡、"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拒绝家庭暴力,共创美好家园"、"送法到妇女手中"等专题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增强维权本领。

三、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学习是一个过程,学习是长期的,学习是全方位的,提高素质唯有如何学习是根基性的。我局鼓励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提高学历,提高工作技能,争当学习型人才。

2、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妇女工作实效,女职工在做好局党组、局工会分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发挥女职工的长处积极工作。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

1、为妇女干部职工放假一天,"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

3、"母亲节",分别组织妇女外出参观学习。通过参观,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使传统节日活动更有活力和生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为我局干部职工的儿童发放"六一"儿童节过节补助。慰问了对口帮扶困难家庭和计生三结合家庭的孩子,送去了学习必需的钢笔、书包等文具。

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抄报:市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抄送:区目标督查办、区委宣传部、可红书记、础军区长、建新副书记、胜利常务副区长、局领导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201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