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精选四篇)

工厂规章制度(精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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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 篇1

1.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工厂规章制度 篇2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 篇3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车间内严禁吸烟,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轻拿轻放,避免表面划伤。

4、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作业工具、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结束

工厂规章制度 篇4

生产人员本着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按件计酬。每月20号发上个月工资。特殊情况下,厂方可提前或顺延5日发放员工工资。

(一)车位人员计件工资+加班费

(二)计件加班费:加班一小时每人补助一元钱.

(三)计时加班费:加班一小时四元+补助一小时一元。

(四)未依规定申办离职手续,一律不予全部结算工资。

(五)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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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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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 篇1

工厂规章制度范本

车间管理制度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2.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4.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乱接电线、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

6.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7.提高警惕注意保管个人物品, 由于个人不小心而被盗窃者工厂不会负责任。

8.搞好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9.禁止进入异性宿舍。

工厂规章制度 篇2

本厂规章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使我厂在企业管理方面,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严肃厂规厂纪,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全厂职工认真自觉遵守。

1、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车间、科室负责人要求提前十分钟上岗,工人、科室行政人员提前五分钟上岗,按正点时间、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10元。超出10分钟,不足2小时按半天事假罚款,超出2小时3小时以内算为半天事假。3小时以上算为旷工。

2、坚持请假制度,车间、科室可批准一天,一天以上报分管副厂长、经厂长批准。旷工半天扣(技能工资+工龄费)/22天,扣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生产人员扣本人所在车间的平均奖金),加罚50元。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乱岗、聚众谈天、玩耍,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不服从者,加倍罚款。

工作时间不准睡觉、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工作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岗外出;干私活及为外单位加工工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其离岗外出、干私活等时间,按旷工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计。

预备钟内不准在厂内吃饭,违者每次罚款10元。上班时间不准吃饭或吃零食,违者罚款50元。厂区内不准赌博,违者罚款200元,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工作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除每次罚款100-200元外,并立即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每天发给10元生活费。检查时间,视检查情况决定。骂人者,扣20元。全部归厂。

5、上班时间不准穿裤头、背带背心、拖鞋,不准穿裙子和高跟鞋,违者,除罚款10元外,必须回家更衣,更衣期间按事假处理,不服从,不准上班,按旷工处理。

6、为保证有较舒适的生产环境,必须坚持文明生产,生产和管理部门均应保持安全、卫生,按划分卫生区域,每星期

一、四为班前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卫生区发现有一处死角,罚款10元,车间和科室内有卫生死角,罚20元。车间有不安全因素,报主管科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处罚款20元。

7、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每发现一次,扣带小孩者10元,扣当班的保卫人员20元。

8、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规定地点存放,违者扣罚10元。

9、职工进出大门,必须下车,厂区不准自行车或电动车或摩托车载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车间设备保持清洁,润滑良好,不干私活,若设备不清洁、润滑、不良好,必须限期整改,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若有干私活者,按其价值加倍罚款。

11、职工翻爬工厂围墙,罚款50元。

12、借工作之便,挟带公物出厂;偷窃工厂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处8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者,交司法机关。

13、保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作相应赔偿并处罚款200-400元。

所有车辆进出大门一律登记,外出车辆必须认真检查,所出物资必须与票据相符。休班时外来送货车辆一律不准进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违者扣罚当班保卫人员50-100元。

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留用察看处分:

⑴拒不执行生产调度命令,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拘留,免于刑事责任处分者;

⑶工作时间内吵架、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⑷其他性质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处分。

⑴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

⑵触犯法纪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⑶连续旷工15天(含15天)及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⑷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6、不按规定准确、及时上报各类工资、奖金考核报表,造成工作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17、虚报瞒报工资、奖金和各类补贴,除金额扣除外,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的罚款。

18、凡有义务劳动(包括装车、卸车、分鸡蛋、整理料场、打扫卫生等),行政人员都要参加,凡不参加劳动和劳动不积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元。特别情况,经厂长批准。

19、副厂级以上人员为监督执法人员,负责处理违规事宜。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处罚时,因处罚不当执法不严等原因,引起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执法负责人罚款200元。

以上条款所涉及不到的还按原规定执行,与原规定相左的,按现规定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 篇3

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流程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力求产品做到细节完美。

3、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4、文明装卸货物,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附则: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厂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组小组长是安全生产的现场负责人。

小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6、有权制止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7、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8、负责坚持定期召开班组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9、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按规定领取和正确使用。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奖励与处罚规定

一、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规章制度

目录

前言·······································································5

第一章总则···························································7

第二章员工守则······················································7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8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五章人事制度·····················································10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10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10

第三节员工证件办理··········································10

第四节员工培训················································10

第五节人员调动················································11

第六节考勤打卡规则··········································11

第七节请假规则················································12

第八节员工投诉规则··········································12

第九节奖励种类················································12

第十节惩罚种类················································12

第十一节辞工制度·············································12

第十二节解除劳动关系条款·································13

第十三节奖惩处理程序·······································13

第十四节厂服管理规定·······································13

第十五节员工福利待遇·······································14

第十六节优秀员工评比·······································15

第十七节保险制度·············································15

第六章车间管理制度···············································16

第七章质量管理政策···············································16

第一节质量方针及目标:····································16

第二节产品质量标准:·······································16

第三节品管组织人员编排:·································16

第八章设备工具管理制度·········································17

第九章装配车间制度···············································18

第一节工作程序················································18

第二节定置管理实施要求····································18

第三节基本要求················································19

第十章仓库管理制度···············································19第十一章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20第十二章员工住宿管理细则······································20第十三章安全操作规程············································21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消防制度··················································22附则·····················································22

工厂规章制度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有固定期限:__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______公司内和由于岗位的要求到公司外指定的场所。

1、订单任务制和小组个人计件制。

2、执行国家标准工时制度。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国家的相应规定进行调休或者按规定支付给乙方加班费。

第六条甲方应当根据《劳动法》、《_____》等有关法律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七条选择________方式支付报酬。

1、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数额为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

2、执行按件计酬的工资标准按照甲方合理的标准发放。

第八条社会_____根据乙方意愿可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条款:______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_____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工伤_____等社会_____费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因客观原因,乙方拒绝甲方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_____费用,同意甲方将甲方应缴纳部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依据《_____》具体规定执行及本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四条关于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期及违约金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_____及违约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工厂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上班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进行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三)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五)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六)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七)所有员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八)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奖惩:

(一)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二)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三)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工厂规章制度 篇6

为了确保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使用,做好在用厂内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目前公司在用的厂内机动车。

厂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区内行驶的用于特殊作业的车,如:叉车、电瓶车、平板车、前置翻斗车、升降车、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履带吊、载货车、野外作业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4.1 资产管理设备能源部(以下简称“设备能源部” )是公司厂内机动车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4.1.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并制定公司的厂内机动车管理制度,监督各使用单位的执行情况。

4.1.2 负责组织对新购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审查和技术协议的签订,以及对制造单位资质的审查。

4.1.3 负责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取证、换证。

4.1.4 组织厂内机动车的检验、更新改造及报废等方案的审查;参与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安装。

4.1.5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的外委维修管理。

4.1.6 组织厂内机动车事故的事故分析会和处理工作,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按有关事故管理办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1.7 负责监督建立厂内机动车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档案。

4.1.8 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本公司厂内机动车年度综合报表。

4.1.9 参与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4.1.10负责掌握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及时组织安排重大隐患的处理,

厂内机动车检修计划的审核。

4.2 生产技术部职责:

4.2.1 组织相关人员审核、修改、补充车间制定的厂内机动车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和管理考核办法,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2.3 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3 工程管理部职责:

4.3.1 组织公司厂内机动车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并负责监督安装工程中原始数据、技术变更等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4.3.2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工程施工管理,组织工程的验收;负责工程款支付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工程质保(修)的管理工作。

4.3.3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质的审查。

4.3.4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项目施工各阶段设置定期不定期检查。

4.3.5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项目后评估工作。

4.4 安全环保部职责:

4.4.1 组织对厂内机动车涉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上报工作,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4.2 负责对厂内机动车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取证/换证工作的管理。

4.4.3 监督厂内机动车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4.4.4 对危险源辩识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

4.5 各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职责:

4.5.1 贯彻执行有关厂内机动车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4.5.2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5.3 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的“三大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

4.5.4 负责厂内机动车的使用、管理。

4.5.5 编制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年度检验计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

4.5.6 参与厂内机动车工程的竣工验收。

4.5.7 参与厂内机动车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5.8 参与对本部门/单位厂内机动车的规划、选型、验收工作。

5.1厂内机动车的设计必须由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

5.2.1厂内机动车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格;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

5.2.2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坚持自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凡列入公司计划内的厂内机动车竣工时,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有关工程资料的交接手续,由使用单位、设计主管部门和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签字验收。

5.2.3 厂内机动车交付使用前,应由有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并在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新增厂内机动车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检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天内由设备能源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 厂内机动车质量证明书。

(二) 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厂内机动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三) 厂内机动车使用登记申请书(由设备能源部填写)。

(四) 厂内机动车使用注册登记表(由设备能源部填写)。

(五) 厂内机动车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5.4.1 厂内机动车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

5.4.2 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记录;

5.4.3 厂内机动车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4.4 厂内机动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4.5 厂内机动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5.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安全操作证上岗;

5.5.2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将厂内机动车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人们注意的显著位置。

5.5.3 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厂内机动车,不得继续使用。

5.5.4 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5.5.5 在防爆区域使用的厂内机动车,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5.5.6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厂内机动车,使用部门/单位应以书面及时报告公司设备能源部,经批准备案后向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重新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报公司设备能源部批准备案后进行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5.6.1设备能源部应根据定期检验结果和生产实际情况编制压力管道修理与改造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6.2工程部应对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实施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其施工资质符合法规要求;

5.6.3厂内机动车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厂内机动车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使用单位签字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后交付使用部门/单位。

5.6.4安装、大修、改造的厂内机动车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日内将施工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书移交使用单位。

5.6.5 厂内机动车因发生设备事故经大修处理再次使用前,须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

5.7.1 各使用部门/单位应编制本单位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并报设备能源部审核。

5.7.2 设备能源部应编制公司年度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8.1 厂内机动车变更使用时,原使用单位应将随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安全使用许可证等全部档案资料一同转交给新使用单位,并到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变更手续。

5.8.2各使用部门/单位的厂内机动车需要停用或报废时,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后,由设备能源部组织鉴定后方可停用或报废。

5.8.3设备能源部应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并办理停用或者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5.1本办法的最终解释由滇中有色金属责任有限公司设备能源部负责;

5.2本办法自发之日起在公司范围内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57号 《厂内机动车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16号

工厂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做私活。原则上不准私人会客,不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时间不宜过长。

3.工作时间内不能吃零食,不能饮酒,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工作岗位严禁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4.注意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5.工作岗位上要按规定穿工作的服装,方便于工作。

6.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集中精力进入工作状态。

7.每天上班到达工作岗位后检查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应情况。

第二章考勤制度

1.厂长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将病、事、婚、丧等假注明并填写考勤汇总表。

2.职工因故不能出勤的,本人要提前向厂长请假。职工之间严禁代对方请假,更不准电话请假。

3.职工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一天处理),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不允许代对方刷考勤卡。

4.职工不按请假制度请假或未得到批准擅离岗位,一律按百思特网旷工处理。

5.职工病假一天免奖金50元,病假超过一星期免当月奖金。持有急诊证明或持有医院开据的病休证明的可享受病假。

6.职工事假一天免奖金100元,事假超过三天免当月奖金。

7.职工婚、丧假除国家规定假期外,按事假处理。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

一.厂长、机长、质检员

厂长担负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任务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要有全局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要遵照印务中心员工守则的要求,处处以身作则。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关心职工,做好员工的思想和管理工作,重视沟通,强调团队精神,保持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带领车间全体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厂长和机长、质检员对本车间各项工作能够熟练掌握,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志,协助车间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外报单位和其它车间、各科室的配合工作,要具有必定的协调组织能力。上班后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了解、掌握当天的生产任务并根据情况作出周密的生产支配,交接班时要向下一个班次的机长、质检员详细地交待(要有书面交接记录或通过计算机存档)。认真执行厂规厂纪,对有违反操做规定和出现质量差错的人员要及时指正和做出相应处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完成。

二.照排工作人员

1、熟悉掌握文件压缩、拷贝文件、外报拷盘等基本技能,了解设备的设置情况并作好发排曲线的检测和调整。

2、认真核对付印样,检查胶片质量,为上工序查错堵漏,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胶片传到下工序。

3、仔细阅读并打印传(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说明文件,凡遇到增减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套红、彩色变化等较大生产变化时及时通报车间或生产经营部,认真填写生产流程单。

4、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支配照排扫片顺序,同时抓紧时间,提高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效。

三.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在接到软片后遵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或车间反映;

2、在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中,要保证颜色不拼错,规距线套全准确,软片擦拭干净,无脏点污渍,一项工作完成后认真检查所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质量情况。

3、不损坏遗失原稿,不损坏软片。片子拼完后,所有原稿要保存好,以便交还。重要广告的阳图也要保管好,以便下次再用。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速度,不因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5、爱护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具,不丢失,不损坏。要注意节约胶带等材料。

四.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人员

1、负责我厂承印报刊的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

2、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做好准备工作,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机玻璃要擦干净,准备好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材,配好显影液及各项用品。

3、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检查规距线、网点是否符合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晒完后再次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不出门。并且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人员配合好,为下道工序打好基础。

4、晒完处理发的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如不马上上机印刷,必需擦拭保护液。

第四章印前车间工艺规程

一、照排工艺规程

1、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接收工艺规程

(1)确认接收计算机的状态。如果是卫星接收,检查室内单元接收机工作是否正常。

(2)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注意观察接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告知对方。

(3)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结束后,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立即解压缩,出现问题马上通知对方重新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同时要认真核对最后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小样文件说明和要求。接收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只负责对所传PS文件的发排、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不得打开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文件。

(4)解压缩文件时,应根据不同的压缩格式正确解压,如遇文件名相同,要分目录解压。如遇补字,严格按说明要求释放补字库。

(5)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电话及计算机等设备严禁外借,不得占用、改动或用于其它。

(6)接收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需要打彩样时,要用原文件打样后再文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2、出片工艺规程

(1)调整照排机的曝光强度,显影机的温度,显影速度使照排图文清晰密度(网点)合适。要求照排片底灰密度小于0.2,实地密度3.5-4.0。

(2)照排出片时,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根据用户说明选定参数摸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设定正确的图片、补字路径及单色或彩色的参数,点阵生成后检查如果缺图或缺字时应停止发排,要查明原因或与客户联系解决后出片。

(3)软片出来后检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心尺寸是否规范,规矩线、色标是否齐全,彩色套准是否精确。

(4)认真核对软片,如有大样,软片与大样对比检查。检查报头、报尾、出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序、补字等。发现与大样不符时,及时联系解决。

(5)认真核对清点软片数量,填写生产报表,并将报表、胶片、照排说明文件一并交到下工序。

(6)定期对照排系统的网点线性化进行检测,当照排机关强变化,显影条件变更,软片种类更换时都要及时测定和调整线性化曲线,使图片和网点的还原率误差小于1%。

(7)需文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外报,根据印刷机型、套印方式进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出片后根据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进行核对。

二、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艺规程

1、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将准备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根据报名找到专用大片,拆去废片、胶带,并用酒精将片基擦拭干净。对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影响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质量的片基,发现后及时进行更换。不定期更换有折印、划痕及挂钉松动等不适合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的片子。

2、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序接到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阳图,要认真核对大样传票,如无大样,要认真核对软片质量、数量、报头、报尾、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发现问题由带班组长及时与客户联系,并汇报车间值班领导。

3、在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作中,要根据印刷机型、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规格尺寸、数量、片基等进行认真核对。遇有特殊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式要求,需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工作。

4、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完成后,要进行自检、互检,无误后交当班组长检查。

5、期刊台纸中线、角线、切口线要符合客户及开本对印刷要求,并加上代码,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无四封的期刊,代码折线拼在可裁切掉部位,以不影响视觉美观为准。

6、彩色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注意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色Y、M、C、K和使用大片色相一致,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序、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边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图标框是否正确。

7、彩色套印跟踪点的拼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

(1)跟踪点放在对开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正中(特殊要求除外)。

(2)跟踪点贴在距钉眼(纸边针眼)35毫米的位置,且该距离内与跟踪点方向一致的.地方必需是空白,如有图网等出血内容时应按规定裁剪干净,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在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边位置。

(3)如是双面彩,正背都需加贴跟踪点,则正背两面所加贴的跟踪点不能拼在同位置上,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要适当错开必定的距离。

(4)跟踪点两边必需各留出5毫米以上的空白位置。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跟踪点尽量拼在空白(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没有出血图)位置上。

(6)遇有出血的图、网时,应按规定裁剪出所需空白位置,四个色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的裁剪应尽量一致整齐。空白位不能留下任何内容。

三、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工艺规程

1、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必需仔细擦拭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玻璃,保证清洁无尘。期刊四封、商业机印175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及报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中大面积的浅网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不得使用扩散片。

2、对上工序及客户送来的软片,要认真检查,核对刊名、日期、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别、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彩色报刊,认真核对Y、M、C、K色标,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前须除去软片夹层脏物,查看胶带位置对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质量是否有影响,无误后方可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3、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应用检测灰梯尺,布鲁那信号条操纵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3%网点,95%网点要还原,不损失和扩大。

4、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时要注意软片药膜面与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直接接触和吸实、保证网点文字光洁,不变形,彩报及彩色期刊须挂钉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

5、各种药液要按使用常规配用,配制药液要严格遵照已定配方配制显影液及补充液。

6、晒商业机印刷的印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每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上都要附加测试条,并认真检控网点还原情况。

7、晒出的PS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要求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面干净、无脏点、无划痕、不起包,叼口标准、还原性好、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符合印刷的要求。

8、经常检查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的抽气情况,及时补充真空泵油,保证设备良好运转。

四、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的维护与保养晒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机与其它印刷设备一样,必须经常妥善维护,才能长期处于优良的工作状态。①保持抽气系统功能的完好率。真空泵要每周检查一次,真空油面高度应始终对准油位线,工作一年必须全部更换新油。②橡皮布的边框每周用甘油擦拭滋润一次,机器不用时应将橡皮布垫复在玻璃板台上,玻璃板台上用布帘子遮罩住防止灰尘和杂物袭入。③玻璃板台表面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擦拭时先用软刷清扫,然后再用脱脂纱布以及无水酒精擦干净。

④用于遮散射的紫外百思特网光线,避免对人体皮肤、眼睛晒射作用的灯具幕布是两层布料组成的,是白色涤纶布,起反射光线作用。外面是一层红色平绒布遮紫外线作用,里面一层由于日久变黄、灰尘油污蹭脏等原因,就会影响反射紫外光线的效果,造成曝光时间增加,此时最好是更换一层白条涤纶布料。

第五章印刷机保养

1.机组人员在机长指导下,按分工的部位规范地检查保养机器,把检查保养的情况向机长汇报。

2.保养机器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3.保养机器之前和工作结束之后必须清点工具,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十条不能把工具遗留在机器之内。

4.保养机器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如进入机器内部保养必须关闭机器总电源。如要点动机器必须先打铃,确认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点动机器。

5.每天维护保养的内容:

①给不能自动加油的部位加油。

②清洗墨斗和墨辊。

6.每周维护保养内容:

①每周全面擦洗机器一次。

②重点拭擦下列部件。

A.控制飞达纸板升降的电眼。

B.双纸检测器。

C.前规和侧规的检测器。

D.收纸架的收纸电眼。

③给递纸牙、墨斗、墨斗辊轴承、传墨辊轴承打OLB—33黄油。

④检查输纸板吸风皮带的松紧程度。

⑤给拉规两侧的油孔加68号机油。

⑥拭擦所有的气泵,并给轴泵加高温油脂。如气泵是油冷式要检查油位。

⑦清洗纸尾吸风过滤器。

⑧清洗水箱的过滤器。

⑨用高压空气清洁吸风辊。

⑩清除吸纸部分的喷粉。

⑾拭擦空气压缩机,并检查油箱油位。

7.每月维护保养内容:

①全面检查所有的气泵。折下空气过滤器清洗积尘。

②清洗水箱、机组上的水斗盘和进水过滤器。

③用高压空百思特网气清洁水箱的冷凝器。

④清洁电气柜的空气过滤器。

⑤清洗收纸部的气垫、链条导轨、喷粉气嘴。

⑥检查收纸链条油罐,如油面不足要加注专用油。

⑦要给下列部件加黄油。

A.飞达主传动轴承、进纸皮带轴承、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输纸辊。

B.前规、递纸叼牙、叼牙轴、前规轴。

C.压印滚筒、传纸器、辊子杆。

D.墨斗辊轴承、墨辊轴承、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墨辊轴承、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墨辊调整杆、靠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版水辊轴承。

C.各色组的开牙辊子和凸轮。

⑧用高压枪清洁空气干燥器。

8.每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①全面清洁飞达部分。

②给飞达的全部链条和万向节、齿轮加油。

③清洗纸板移动(左右)的导轨和滚子并加油。

④检查飞达传动齿轮箱的油位。

⑤清洗第一色组纸张定位装置和各色组的叼纸牙。

⑥清洗收纸部分的收纸链条、导轨、纸板升降链条并加油。

⑦全面检查紧固空气压缩机的缧丝,并检查曲轴箱的油位。

⑧把开橡皮布检查拭擦滚筒。

⑨给下列部位加黄油。

A.输纸板的印刷工厂生产车间规章制度汇编输纸辊。

B.压印滚筒。

C.传纸器。

D.收纸滚筒叼牙轴的侧轴承、中间轴承、辊子轴承。

⑩检查主传动轴油箱的油位。油量不足要补充。

⑾更换主传动轴油箱的压力过滤器。

⑿清洁全部的鼓风机。

⒀由电工全面检查所有的电机,直流电机注意检查碳刷。

9.每半年的维护保养内容:

①更换空气压缩机的机油。

②更换气泵的机油。

③用吸尘机清洁电气柜。

④清洁高压储气罐。

10.机器每运行12个月要更换飞达部分的齿轮箱机油。

11.压缩机的储气罐每年必须进行安全年审。

12.机器所作的保养由机长复查并记录在案。保养人必须在保养记录上签名。

13.机器维修要开具维修单并如实填写维修本。

工厂规章制度 篇8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需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急区域、不走不熟识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需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根据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假如发觉,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支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乐观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需落实责任人和处理看法,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预备工作必需做到位,并认真落实,如因预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根据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状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根据本班组人员出勤状况和劳动乐观性、事故多少安排奖金,不能平均安排。

六、车间支配的临时任务必需仔细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仔细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仔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全部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铺张,发觉一次按损坏或铺张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需是对口来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文明生产都认真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晰,全部责任有下班担当。

十、定尺制度必需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仔细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觉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担当,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全部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需打扫,保持洁净,并拉入交接班,发觉不洁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根据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洁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需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准时清理洁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仔细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假如发觉设备缺油,准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准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需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晰,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工厂规章制度 篇9

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

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

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

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 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

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

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

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

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

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

9、看病:

(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

(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

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

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

2、矿工:

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

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文章来源

工厂规章制度 篇10

基本资料在个人简历的正文内容上,开篇就是要是基本的资料信息,其资料信息也就是告诉招聘方“是谁在求职”。基本的资料信息中包括有个人的姓名、年龄、 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等,尤其要注意联系方式一定不能缺少。

行业/职位: 行政/后勤 行政经理/主管 期望月薪: 3500元 工作性质: 全职

行业/职位: 行政/后勤 办公室主任 期望月薪: 3500元 工作性质: 全职

学校名称: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专业: 文秘 就读时间: 1995-09-01 至 -06-30 获得学历: 大专

工作描述: 任行政经理,统管公司几个店的行政后勤工作、

工作描述: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对内对外的一切工作。

品行端正,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善始善终,执行力强。

求职是讲究一定的方法,也要讲究一定的顺序步骤,首先要了解关于求职的各方面信息,像是招聘的单位、招聘的职位,还有职位的要求等等,还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分析,要知道分析应聘公司基本情况是写好个人简历的前提。然后在根据求职的职位来编写个人简历,写好个人简历之后再将其投递出去。

在求职过程中经常能遇到失败的情况,但是,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就没有机会了。有不少人参加一个大公司的`招聘进过数次才取得成功。那么,在简历的投递上,同一的目标公司可以使用同样的个人简历吗?

个人简历上的内容很多都是相同的,像是基本的档案,教育信息,还有工作经验,一般来说是同一个人,这些内容就都是一样。但是,在投递个人简历的时候,也不能在一家公司投递同样一份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的寿命周期非常短,一般只有一分多钟,如果在这一分多钟内目标用人单位并没有看中,那么就表示这份个人简历已经失去了自身的价值。 如果想要重复投递,再来一次就要重新撰写个人简历。

既然这份简历投递之后并没有得到认可,就说明这份个人简历不合格,或者说其中没有吸引对方的重点。像这样的个人简历,也是有问题的个人简历的即便是再重新投递,依然是不能通过。想要求职成功可以重复投递,但是必须要保证个人简历的质量有所增长。

相信很多人在与人聊天的时候,也都非常不喜欢自动回复,会有一种不被重视的感觉。投递相同的个人简历也是如此,不仅不能起到效果,反而有可能会起到反效果,进而也影响以后的求职。

工厂规章制度 篇11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纳入“项城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 篇12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 篇13

4、程序:

4.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4.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4.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4.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4.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4.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4.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4.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4.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4.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4.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4.12车辆装载运输:

4.12.1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4.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4.13.1.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4.13.2. 严禁酒后开车。

4.13.3. 严禁超速开车。

4.13.4. 严禁空挡溜车。

4.13.5.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13.6.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4.13.7.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4.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4.15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4.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精选八篇)


资料通常是指书籍、报刊、图表、图片等。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都会接触到很多资料。参考资料可以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的提升。那么,你知道优秀的资料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精选八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1

1、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应服从组长和主管的指挥,服从各级厂长的领导。

2、汽修店员工应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3、汽车修理厂员工应遵守作息制度。安排专人办理上下班手续,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不允许在工厂内打私人电话、在接待室聊天或在工厂内会见客人。

4、新员工进入汽车修理厂必须得到工厂部门的批准。介绍人和担保人应填写《员工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和技术等级证书。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满后,应与工厂签订合同。

5、坚持你的工作,在工作中穿工作服和标志,不穿拖鞋,不聊天,不在客户的车上休息,不在汽车上转换,工作时间内不做私人工作。

6、商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提高接待质量,主动热情接待客户,准确确定维修项目,按时安排,合理报价,认真交接,做好车辆进出厂手续。商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员工不得私下与车主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名义向客户索要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工厂的车辆和人员的警卫有权进行检查。员工应在离开工厂前登记并报告其物品。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入境、出境。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因个人责任而损坏的零件和设备应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补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班组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按程序进行,责任到人,并定期维护。工厂部门保管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工具设备、维修车辆、车上物品和车间电器,并指定专人保管车钥匙,下班后锁门,防止丢失。个人责任的损失应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在没有驾驶执照的情况下移动车辆和试运行。未经许可,严禁将客户车辆驶出工厂。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

11、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批准换料申请,填写备料单,注明型号、年份、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提交核心零件。市内采购应在2—3小时内完成,境外采购应在3—5天内完成,报价日回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应熟悉市场价格,签收材料,并有进出仓库的文件。货物应与货物一致。仓库应控制配件质量,严禁假冒伪劣配件进入仓库。假冒、错配、漏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和过程管理制度,控制质量,努力做到一修一合。认真做好车辆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降低返修率。工时不包括在维修范围内,视情况给予处罚。工人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对违反工艺规程造成的修理质量事故,追究有关各方责任。车辆出厂应有保修制度,出厂后提供跟踪服务。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2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3

1、认真学习汽车维修质量检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3、负责进厂维修车辆的检验、检测、诊断工作

4、负责维修车辆在维修过程中的各项检验工作,包括过程和竣工检验,严把维修质量关,并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维修质量检验签证单和车辆技术档案;

5、负责维修车辆检测工作,及时行质量分析,为不断改进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6、做好汽车维修质量况的上传下达工作。当领导的参谋,起到顾客和维修工间、领导和职工间的桥梁作用;

7、参与汽车返修或机务事故原因分析和质量判断;

8、乘公行使质量检验和技术鉴定的职权;

9、完成厂长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4

礼貌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持续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持续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持续清洁。使用礼貌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理解用户宴请,不理解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持续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持续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礼貌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一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礼貌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务必牢记“生产务必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务必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状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务必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职责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务必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务必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务必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务必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状况对职责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务必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状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5

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质量管理机构

本厂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汽车维护出厂技术条件》、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汽修厂顾客抱怨受理制度(汽修厂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1.顾客对本厂的服务质量、汽车维修质量、工时材料费用的结算等有意见或异议时,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厂方经理或副经理投诉。(投诉电话: )

2.厂方接到顾客的投诉后应即由负责生产的厂长或副厂长召集投诉处理小组成员进行调查处理,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给顾客以答复,并向顾客详细说明答复的理由。

3.顾客如对厂方的答复不满意或不同意,可继续向市运管处投诉。(投诉电话xxxx)

汽车维修车辆进出厂登记制度

1.维修车辆进厂维修,由业务部门负责在进厂登记本(或电脑)上做好登记工作,记录进厂时间、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报修项目、车辆装备的齐全情况(如有缺件应详细记录)、油箱中存油量等内容。一般情况下,随车工具等与车辆维修无关的物品由托修方自行保管。如需置于车内,应清点登记并上锁。登记完毕后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2.业务部门应对进厂车辆进行标识,待修车、在修车、竣工车应分别在不同区域停放,以免发生意外。顾客车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看管。

3.车辆修竣检验合格后,由厂方通知托修人验收付款,然后由业务部门与托修人当面按进厂时登记清单清点交接。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完毕后由业务部门在出厂登记本中做好记录,并开具出厂证,厂门卫凭出厂证查对车牌号后放行出厂。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进厂检验

维修车辆进厂后,检验员应记录驾驶员对车况的反映和报修项目,查阅车辆技术档案,了解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整车装备情况,然后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的要求择项进行维修前的检测,确定附加作业项目,并把检验、检测的结果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检验签证的车辆,作业人员应拒绝作业。

2.过程检验

在维修作业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实行维修工自检、班组内部互检及厂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办法。过程检验的主要内容是零件磨损、变形、裂纹情况;配合间隙大小;有调整要求的调整数据;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对涉及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更须严格的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部件,应进行修复、更换,以确保过程作业的质量.过程检验的数据由检验员在检验签证单上完整记录,未经过程检验签证的车辆,厂检验员有权拒绝进行竣工检验。

3.竣工检验

竣工检验由检验员专职进行。必须严格按《汽车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逐项进行检验签证,必要时进行路试。竣工检验的结果应逐一填写在检验签证单上,未经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得送检测站检测,不得出厂。

4.检验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

(2)《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xx)

(3)《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

汽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的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档案管理工作,是汽车维修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

1.汽车维修档案由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汽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二级维护的维修档案一车一档,一档一袋,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签证单、竣工证存根、工时清单、材料清单等;汽车一级维护、小修的资料在维修登记本中保存。

2.维修档案应保持整齐、完整。一车一档装于档案袋中,不得混杂乱装。档案袋应有标识,以便检索。

3.档案放置应便于检索、查阅,同时防止污染、受潮、遗失。

4.车辆维修竣工后,检验员应在车辆技术档案中记载总成和重要零件更换情况及重要维修数据(如气缸、曲轴直径加大尺寸)。

5.单证入档后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更改,抽换。如确需更正,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

6.车辆维修档案保存期2年。

汽车修理厂计量器管理制度

企业的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做好企业计量工作,对保证汽车维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1.本厂使用的计量器具分A、B两类.

A类:千分尺、游标卡尺、百分表、千分表、各种压力表、温度计、水平仪、万用表等;各类汽车检测仪器。

B类:各种钢卷尺、钢直尺等测长仪和直角尺、量角器等。

2. A类计量器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B类计量器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A类计量器必须登记造册,记录计量器的名称、规格、购置日期和检定、维修记录。计量器应实行统一专人保管或有使用人负责保管。除非持证计量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器。

3. A类计量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根据实际使用强度制定检定周期表,按周期表的日期准时送有关部门检定,保管好检定合格证。已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不准继续使用。保证计量器的受检率达100%。保管人应定时做好计量器的清洁、防锈、防潮等维护工作。

汽修检测仪具和设备管理制度

1.检测仪具和设备是维修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它们的技术状况完好与否直接影响车辆的维修质量,必须做好检测仪具和设备的采购、验收、登录、使用、维护、修理等管理工作。

2.检测仪具和设备由生产技术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企业发展和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此前预先做好择优选型和采价工作,采购计划应经厂长批准后实施。

3.仪具和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即登录入册。

4.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先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5.检测仪具和设备应实行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对设备技术状况组织定期检查,奖惩分明。

6.制定检测仪具和设备的维护计划,并按计划采购好易损件,准时做好维护工作。

7.保检测仪具和设备的完好技术状况,出现故障,应即组织人员进行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8.应根据检测仪具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要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贴挂上墙。

9.检测仪具和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一般检修、会排除故障)。

10.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隐患,防止重大事发生,对已发生的设备事故,应当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事故责任未清,与群众未受教育、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汽修厂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质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殊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性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并上报运管处维管科一份。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3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3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达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汽车维修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清洁有序的环境也是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重要条件。下列各条必需认真落实。

1.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

2.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3.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4.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5.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7.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

8.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6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负责人。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不合格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7

1、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2、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3、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4、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供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职责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职责的丢失,要视情景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景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并且要视情景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您是在搜寻高质量的文章吗?不妨阅读“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同时别忘了对其进行收藏。规章制度通常是对企业或公司内部的规定和制度,其大部分内容与员工的权益紧密相连。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能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管理能力,制定规章制度会让相关的员工感到头疼。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1

在当今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大趋势面前,为了提高厂里效益和保护工人的利益,制定一下规定:

1.个人利益小于厂里利益,厂里利益小于国家利益。诚信守法,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务必做到的。

2.在不要违反法律的状况下厂里所有人应听从王同志一切安排,不听从者看情节轻重按厂规处理。

3.在上班期间厂里出现任何紧急状况厂长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如不汇报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有厂长负责.

根据总经理张保刚副总经理和我国劳动法共同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我厂员工每一天早晨8:00上班,有厂长点名。总经理不定期抽查。迟到五分钟扣工资10元。迟到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员工有事情应像厂长请假再有总经理批示,如无故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或开除。

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应带领全体员工做好各项工作.搞好团结。储备资源。保证工资按时发放。

厂长职责:厂长应带领全长员工搞好生产,抓好质量,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项总经理交给的工作,搞好团结。如果因配方出现质量问题给我厂造成较大的损失应有厂长负责。厂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厂长就应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职责:及时考察市场,了解市场材料的差价。如果因材料给我厂造成严重的损失应有材料科长负责。

员工职责: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厂长交给的的工作。

3.爱护厂里模具,如果故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未尽事宜,另做协商。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2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厂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生疏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学问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需做到数量精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28日前办理完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存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准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方案提前上报选购方案,保证生产。

八、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九、负责仓库内及其四周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十、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3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乐观协作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支配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看法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常的言行举止应恳切、谦洁,同事之间要和谐相处,相互关怀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头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状况,准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支配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平安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育良好的工作心情,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需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觉,严峻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供应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供应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4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篇5

宿舍是员工在住宿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搞好员工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个人物品随身保管,一但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窃事件由事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员工宿舍实行责任制,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员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请每组值日员工认真自觉执行。每月全体宿舍员工对宿舍进行大扫除,请各员工积极参与。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宿舍内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通风。

(四)、员工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给予处罚。

(五)洗手间、浴室及各公共区域,应保持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保持清洁,节约用水、用电,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良好习惯。门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

(六)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用未经许可的电器,爱护宿舍各项公用设施,不得破坏公用设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七)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在宿舍里酗酒或酒后闹事。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严重处罚。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放高音音乐。按时熄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员工下班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晚12:00前必须返宿,加强防盗、防抢等安全防范意识。

(九)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更换床位、宿舍。辞工辞退人员必须自停工三天内凭离职证明搬离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资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