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7篇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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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1】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桂林中国旅行社(以下简称“本社”)和本合同购买旅游产品(以下简称“旅游者”)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的目的

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行为,本社和旅游者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的定义

本合同是旅游者与本社之间关于购买旅游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表现,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旅游者的权利

旅游者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买到约定的商品或服务,享受本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并依据本合同享有权利和受到法律保护。

旅游者有权对合同所规定的事项进行查询,咨询,以及要求向本社提供必要的旅游服务。

旅游者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本社解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争议或纠纷。

第四条 旅游者的义务

旅游者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并充分了解其内容。

旅游者应该真诚地提供个人信息,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和旅游计划安排。

旅游者应该按照合同约章支付旅游服务费用,并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

第二章 产品的购买

第五条 合同的成立

订购旅游产品,旅游者应该签订本合同并且按照要求支付旅游服务费用。本社收到旅游者的费用之后,合同即成立。

第六条 产品的变更

旅游者订购的产品一旦选定,其行程、住宿、用餐和交通等事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提前48小时通知本社并得到本社书面确认变更。

本社对产品总体安排的调整和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七条 项目的取消

1. 未成行

公司未能在出发前达到最低成行人数,准予取消出团。

2. 已成行

1)旅游者因私人原因请求到达地点未能参加不包含的任何行程,视同自愿放弃,不退费用。

2)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团,本社应当全额返还已收取的支付费用

第八条 退费标准

如旅游者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团,产生费用的,按照下列标准办理:

1. 含机票产品,机票单独计价,退费详见本合同附加条款。

2. 不含机票产品,自由行、跟团游、定制游都可退团,线路当地服务的实际开支不予退还。

第三章 服务保障

第九条 旅游产品质量保证

1. 本社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旅游标准,并将尽力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便利、准确的旅游服务。

2. 如出现意外事件,本社将根据旅游服务保险进行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 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其解决方法应当如下:

1. 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纠纷,应当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或起诉预订人所属地法院解决。

2. 涉及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纠纷,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起诉预订人所属地法院解决。

第四章 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修正与终止

任何一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向对方书面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视为默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旅游管理部门的规定签订,由双方在法律、商业上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因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均由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本社和旅游者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

如果旅游者订购的产品中包含国内外机票,应按照以下标准退费。

为了补充规定,本合同签订具体细节,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2】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旅行社信息

甲方: 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12号

电话: 0773-8888888

许可证号: L-GX-10001

二、游客信息

乙方(团体名称):

旅游日期:

出游人数:

出行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2.

3.

……

三、旅游线路及费用项目

旅游线路:

第一天:桂林-七星公园-象山公园-夜游两江四湖;

第二天:桂林-漓江漂流-黄姚古镇;

第三天:桂林-龙胜梯田-杨堤村;

第四天:桂林-荔浦芦笛岩-竹筏漂流;

费用项目:

旅游总费用:(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

(包含:旅行社提供的交通、食宿、景点门票等费用)

四、旅游合同的签订及旅游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双方应当真诚地妥善履行,共同维护合同规定的权益和利益。

2.费用结算:乙方应在游行前3日,将旅游费用的50%预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余额在出发前一天结清。

3.旅游费用划转标准:支付人民币时按照银行当日购汇价划转。

五、旅游合同的守则

1.游客必须遵守旅游方案和时间,按照旅游计划安排游览。

2.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应当保护景区环境和资源,自觉维持公共卫生,不在游览地策划或参与影响景区风貌,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活动。

3.乙方对旅行期间产生的物品损失及意外事故负有赔偿责任。

六、旅游中途擅自终止旅游合同

1.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或意外事故等严重情况导致必须提前结束旅游,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方可离团,但费用不得退回。

2.如乙方中途擅自终止合同,导致其余人员不能完成旅游计划,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

七、旅游产品质量监管

1.旅行社应为游客购买保险,并应当明确告知受保范围和责任。

2.乙方在购买旅游产品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合同,签署合同时,应当显式表示是否已阅读并理解旅游合同的内容。

3.旅游过程中若出现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得到地方旅游部门的支持和协助,在合法范围内解决问题。

八、对旅游合同条款的注释和修改

1.旅游合同条款中如有未尽事宜,可依照《旅游行业条例》、《旅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解决。

2.本合同如需修改,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重新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如因各种情况而引起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3.如果调解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生效后各自持一份。

甲方(盖章):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XXX旅游团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3】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合同编号:GLZXLTZT-2021-01

甲方:桂林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山南路

电话:0773-1234567

乙方:xxxxxx(具体团队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地址:

电话:

一、合同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签订以下组团旅游合同。

二、旅游服务项目

本合同根据双方约定,乙方购买以下旅游项目:

1.行程:桂林

2.时间:yyyy年MM月dd日- yyyy年MM月dd日

3.乘车: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大巴车

4.住宿:4星级酒店

5.用餐:旅游安排的当地美食,用餐包括早、中、晚餐

6.门票:旅游安排的当地景点门票

三、旅行费用

乙方支付总费用人民币xxxxxxxx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全程旅游服务。

四、约定事项

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行程和服务标准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不能提供或质量不满足要求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 乙方应遵守旅游规定,不得影响其他旅客的旅游体验和旅游安全。

3. 甲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一切个人行为和自费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如遇到天气恶劣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旅游行程,经双方协商可重新安排行程或退还相应资费。

五、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地点准时出发或违反其他合同约定事项,导致无法继续旅游,甲方不予退还旅游费用。

2.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或质量不满足要求,应退还相应资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乙方人身意外或其他保险事故由其自行购买与之相关的保险。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旅游行业协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就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

七、合同效力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两份,协议在乙方签字后生效,并且不得以口头方式进行解除或变更。合同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4】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旅游活动预订和确认

1.旅游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站、微信、短信、传真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向旅游企业预订旅游活动。

2.预订旅游活动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3.经旅游企业确认预订后,旅游者应按要求交纳预订费用(预订费、定金等)。

4.在交纳预订费用后,旅游者可获得旅游企业出具的预订确认单。

二、旅游活动的价格及其支付

1.旅游企业应依据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费用,并出具正式发票。

2.旅游费用包括旅游活动费用、无固定行程费用、保险费用等。

3.旅游者应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旅游者可与旅游企业协商支付方式。

4.如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旅游活动,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三、旅游企业责任与义务

1.在旅游活动期间,旅游企业应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2.如因旅游企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的损失,旅游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企业应提供合格的导游服务和旅游设施,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4.如旅游企业未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未能提供合格服务,旅游者可要求相应的赔偿。

五、旅游者责任与义务

1.旅游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旅游企业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在旅游活动期间,旅游者应保护旅游设施和环境,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

3.如因旅游者的原因造成旅游活动的中途终止或变更,旅游者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4.如旅游者违反《旅游者责任书》的规定,旅游企业有权取消其参加旅游活动的资格,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六、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自然灾害、战争或政治事件、罢工、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旅游活动无法实施或无法如期完成,双方应协商解决,旅游企业应按约定退还旅游者已付款项或采取其他措施。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接受其管辖。

以上为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份合同规范了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旅游者的权益,提高了旅游活动的质量。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避免核心条款被忽略,请旅客要认真审阅合同。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5】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 条款定义

1.1 本合同的双方,指旅游者与中国旅行社组团,以下简称“同行方”。

1.2 本合同的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旅游者:指与同行方签订本合同并享受旅游服务的个人。

旅游服务:指同行方按约定提供的旅游交通、住宿、餐饮和导游服务。

旅行团:指由同行方组织的由旅游者组成的旅游集体。

自由旅游:指在同行方的建议下,旅游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赴某一个地区自由行旅行。

1.3 本合同的适用对象:本合同适用于由中国旅行社组团组织的国内旅游团。

1.4 本合同的执行依据:本合同的执行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

二、 旅游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旅游价格:旅游价格是指旅游者依据约定支付同行方的住宿、餐饮、交通和导游等费用。

2.2 旅游者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旅游费用。若旅游者未能按时支付旅游费用,同行方有权取消该旅游者的旅游资格,并要求该旅游者承担应由其承担的违约责任。

2.3 旅游价格的组成及结算方式:旅游价格的组成及结算方式应明细列于本合同附表中,同行方应于旅游者交纳费用时一并出具收款凭证。

2.4 同行方应根据旅游服务的安排,选择合适的住宿、用餐等服务设施,并确保其质量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三、 旅游产品质量标准

3.1 旅游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旅游服务的安排、旅游者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内容,同行方应保证旅游产品质量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3.2 同行方组织的旅行团包括娱乐活动,但娱乐活动应与旅游性质相符。如同行方组织的娱乐活动是危险的或不符合民族文化习惯的,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并且同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3 同行方应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护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生旅游者人身损害事件,同行方应当及时处理,妥善解决争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4 同行方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环境卫生规定,保持景区环境和卫生条件的卫生、洁净、整洁,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3.5 同行方应肩负社会责任,尊重民族文化习惯,参与和关注当地社会公益事业。

四、 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4.1 旅游者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享受由同行方提供的全部旅游服务。

4.2 旅游者有权要求同行方遵循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旅游者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旅游费用,遵守旅游团规定,并保护景区环境与文物。

4.4 旅游者在参加旅游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当地民族文化习惯,尊重社区,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宁。

五、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具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合同变更前必须经过旅游者和同行方的协商,并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5.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旅游者,并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5.3 若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并拥有相应的法律权利,解除合同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4 若同行方要求解除合同,应当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并拥有相应的法律权利,解除合同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 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旅游服务期间有效。

6.2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遵循国务院和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定和通知进行处理。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旅游者和同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争议解决

由于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同行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内容和价格清单

旅游服务:住宿、餐饮、交通、导游服务等。

旅游价格:

住宿费:XX元/晚

餐饮费:XX元/餐

交通费:XX元

导游服务费: XX元/天

服务费用总计:XX元

旅游团日程安排:

第一天:XX

第二天:XX

第三天:XX

......

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行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6】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一、 本合同为中国旅行社协会组织的旅游团队出行合同,依据《旅游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由组团社(以下简称“社团”)与旅游者(以下简称“签约人”)订立,并受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限制。

二、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活动时,应当为旅游者购买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保障服务费用在旅游费用中单独列明。保障服务包括: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救援保险、责任保险(道路交通意外险、公共旅游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酒店住宿责任险)、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通讯保障及其他安全保障服务。合同价格中不包括在非人为的自然灾害原因所造成的费用损失,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所造成的旅游者参团费用损失一律不予退款。

三、 本合同为一次性旅游团队出行合同,签约人应于合同生效前支付旅游费用,并按旅行社要求缴纳定金或全款。旅游费用包含:门票、车船费、住宿费、用餐费、领队、导游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旅游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消费、自费项目及签约人个人因私原因所产生的费用。旅游费用以团队实际出发日合同价格为准。

四、 组团社应在合同中注明旅游团队的出行路线、景点参 阅游日期、费用、等级及住宿、用餐等各项具体情况。组团社应当对旅游景点途经的旅游市场、交通方式、条件、旅游开放情况以及旅游社必要的注意事项及具体要求等进行充分把握,并按照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对旅游社展开遵守《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并对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进行了解和监督。

五、 旅游者在旅游团队出行期间,应当根据旅行社出具的旅游合同与游客须知,认真听取旅游社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旅游行业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旅游者应当按时参加出团及各项活动,并照顾好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等情况。

六、 本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双方均应承担各自的义务。如因签约人本人原因需撤消团队,应提前通知组团社,按照组团社规定条件进行退费。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签约人本人原因,而导致补充服务项目、调整价格或取消合同等情况,应当双方协商解决。

七、 若签约人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身体或意外伤害,应及时向导游或领队报告,组团社负责后续处理。若因签约人原因导致旅游基本行程过程受到影响,组团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 旅游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旅游服务,并严格履行组团社应提供的各项服务,满足旅游者的合法要求,并向旅游者提供安全文明、绿色环保的旅游服务。

九、 在旅游社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未能解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和申请仲裁解决。

十、 本合同是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文书。签约人签字(盖章)即视为同意合同书的全部条款,是双方共同的约束和权利义务。

合同编号:

签约人姓名(盖章): 旅游社名称(盖章):

签 约 日 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出 团 日 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I. 前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游客数量的持续增加,出现了“非标准化”的旅游合同和旅游模式。旅游合同中存在不规范、不合理和不公平的条款,如过于苛刻的退团条件、过低的保障金、单方面约定的权利等。此外,在旅游过程中,缺乏对旅游者的安全保障,旅游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旅游协会及相关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旅游合同和旅游产品质量的规定和标准,推动旅游行业的规范化、准确化和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讲述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相关主题,以及如何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同,从而提高旅游行业的规范化和安全保障。

II.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主题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主题是为旅游者购买旅游安全保障服务,保障服务费用在旅游费用中单独列明。保障服务包括: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救援保险、责任保险(道路交通意外险、公共旅游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酒店住宿责任险)、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通讯保障及其他安全保障服务。

该合同的主题是为了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出现不可预测的事故和意外,从而提高旅游者的信任和满意度。

III.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制定流程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制定流程如下:

1. 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分析:旅游组团社需对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以确保制定的合同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 风险评估:旅游组团社应对旅游产品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以便更好地制定旅游合同和安全保障服务。

3. 客户需求调研:组团社需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进行需求调研,以了解客户对安全保障服务的期望和需求,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4. 合同制定:组团社需根据政策和法律法规、风险评估以及客户需求调研的结果,制定完善、规范、公平及符合标准的旅游合同和保障服务。

5. 合同审核:组团社需进行对已制定好的合同进行审核,以保证合同的合理性、公正性、可行性和完整性。

6. 合同实施:当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了合同时,组团社需全面贯彻合同条款、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与旅游者的沟通和交流,确保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

7. 合同修订:如果发现合同存在不合理或不完善之处,组团社需及时进行修订,并通知旅游者,使合同不断完善、规范和可靠。

IV.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要点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要点如下:

1. 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包括: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救援保险、责任保险(道路交通意外险、公共旅游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酒店住宿责任险)、紧急救援服务保险、通讯保障及其他安全保障服务。

2.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含:门票、车船费、住宿费、用餐费、领队、导游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旅游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消费、自费项目及签约人个人因私原因所产生的费用。

3. 服务内容:组团社应在合同中注明旅游团队的出行路线、景点参阅游日期、费用、等级及住宿、用餐等各项具体情况。对旅游社展开遵守《旅游法》的有关规定,并对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进行了解和监督。

4. 旅游者服务:旅游者在旅游团队出行期间,应当根据旅行社出具的旅游合同与游客须知,认真听取旅游社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旅游行业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旅游者应当按时参加出团及各项活动,并照顾好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等情况。

5. 争议解决:在旅游社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未能解决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和申请仲裁解决。

V. 总结

因为旅游行业与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注意旅游合同和旅游产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高。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能够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健康,还能推动旅游行业的规范化、准确化和健康发展。归根结底,只有通过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同及落实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才能更好地满足旅游者的需要,并提高旅游者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篇7】

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统一合同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服务的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条例》、《旅游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本旅行社制定,与旅游者约定旅游服务事项,共同遵守。

第二章 合同基本要素

1、旅游者姓名(名称)、性别、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2、旅游行程、集合、解散地点、地点等信息;

3、旅游服务内容明细;

4、旅游价格;

5、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6、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7、旅行社的责任。

第三章 旅游产品及价格

1、本旅行社承诺所组织的旅游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2、本旅行社所报旅游价格均为一价全含,具体包含内容详见旅游服务合同。

第四章 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1、旅游者在旅游组团期间有权享受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服务项目;

2、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中的内容,如有不清楚处应向旅行社咨询;

3、旅游者应当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负;

4、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酒店住宿、交通工具、旅游景点、导游服务等相关证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若旅游者在旅游出发前10天以上提出解除合同,旅行社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返还旅游费用;

2、若旅游者在旅游出发前3-10天内提出解除合同,或是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参加旅游,旅行社须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旅游费用;

3、 若旅游者在旅游出发前24小时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无故不成团,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旅游费用不予退还,但应向旅游者提供其他旅游项目赔偿;

4、若旅游者因不遵守合同约定造成后果,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1、若合同内容有争议,在合同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旅行社在旅途中未能履行合同规定旅游服务的情况,旅游者可以向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申请维权。

第七章 附则

1、此合同未尽事项,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办理;

2、此合同一经确认,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感谢您选择桂林中国旅行社组团服务,让我们携手共同探索旅游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