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先生读后感(系列14篇)

汪汪先生读后感(系列14篇)。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汪汪先生读后感(系列14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

我读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我最喜欢《汪汪先生》里的故事是《玛克斯再谈汪汪》里发生了一件事情。事情这样的,一天晚上,10点钟的时候,玛克斯和汪汪走进了玛克斯爸爸施泰轮海姆的实验室,汪汪走到盆栽的橘子树前,抬起一条腿准备撒尿。

玛克斯不小心打碎了爸爸的一瓶蓝色液体,汪汪看到玛克斯打碎的蓝色液体流了一地,汪汪以为这是玛克斯赏给它的可口饮料。汪汪就立即添了地上的液体,添得津津有味。可是,汪汪发生了变化,发出了古里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像是骨关节在发出轻轻的噼啪声,汪汪两腿立起,全身舒长,在长高,它的长嘴不停的往回缩,缩回到脑袋里,它的长耳朵由尖变圆,它身上灰褐色的卷毛消失殆失,变成了一个一丝不挂、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等施泰轮海姆回来时候,发现了汪汪的变化,愣住了,嘴巴惊讶得合不拢嘴。由于惊吓,房间里有一阵子死一般的寂静。汪汪先生变成人以后烦脑的事情一件接一件的发生等等。可是,汪汪还是很聪明、很勇敢的克服了一切困难。

我最想介绍的一个人物是汪汪,因为狗汪汪还是一只温驯、可爱、听话的狗汪汪。汪汪还会想办法帮助玛克斯一家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要学会帮助别人,还有遇到事情的时候要学会克服困难。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们班同学看了一本书,是汪汪先生。我刚开始看第一个故事的时候,我就很惊讶。因为马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先生,不知道是哪个老人给了他一瓶蓝药水。这瓶蓝药水把埃德加先生的小红萝卜变成了大白萝卜。他还把柠檬变成了巨橙。后来的故事让我更加惊讶。马克斯从埃德加先生那里得到了一条狗。但是狗误喝了蓝药水就变成了人。你们说惊讶不惊讶。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的人物。有喝了蓝药水变成人的汪汪先生,还有汪汪的主人马克斯,马克斯的爸爸施泰伦先生,施泰伦先生的朋友埃德加先生,眼镜店的验光师丽希布鲁夫人,服用蓝药水有母狗变成女人的冯阿尔腾斯坦茵夫人,喝了蓝药水变成的兔人和鸡人【他们是埃德加先生的兔子和鸡】,汪汪先生的意中狗爱德里娜等等,等等。在这里面我最喜欢汪汪先生。因为他帮助了埃德加先生找到了他的鸡和他的兔子。

在这里面有许多的故事。比如说警察局的一幕,追寻兔人和鸡人,失意人和失意狗,尴尬的三角恋,马克斯谈汪汪先生的教育等等,等等。我最喜欢马克斯谈汪汪先生的教育这个故事。因为青少年教育部的人要来。如果检查不好马克斯就要被送到养育院。所以呢,施泰伦先生就教育了汪汪先生。之后汪汪先生就做得非常好。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互相帮助。别人帮助你后,你就要谢谢别人。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3

很多同学家中都养着宠物,我们都会百般照顾、疼爱他们,那么如果宠物变成了人,会怎么样呢?大家一定都不会相信吧,可是,玛克斯家中的狗在吞下一种蓝液体之后瞬间变成了人!你肯定会好奇,下面,我就带领大家一齐去了解一下《汪汪先生》这本书吧。

男孩玛克斯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叫汪汪,碰巧,有一个名叫冯。阿尔滕斯坦茵的夫人送给玛克斯爸爸一瓶蓝色液体,这位太太其实就是服用这种液体后由狗变成了人哦。将这瓶蓝液体滴一滴在小红萝卜上,那颗萝卜瞬间就会变成一颗巨型大白萝卜,这么强的威力,对狗会怎么样呢?一次意外,汪汪不幸舔食了这种液体,瞬间变成了人,玛克斯惊讶之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养着汪汪先生,汪汪变成人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最后,汪汪先生找到了一位心仪的女郎,这位女郎原先也是一条狗哦,不过,她将永远与汪汪一起生活在玛克斯家!

看完简介,大家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呢?那么请允许我作为一名幻想家大胆的幻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和昆虫都变成人,会怎么样呢?这不但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就连整个世界也会从此而混乱起来,所以,我并不赞同让动物变成人这种奇思妙想。

我认为,不能打破自然界的规矩,大自然本该是怎样的,现在还应该怎样。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4

书的内容主要是讲汪汪的主人叫玛克斯,是一名学生。他的爸爸是药剂师,发现了一种蓝色液体,能使植物变性,生长变快。可有一天汪汪舔了这种药品,竟然一下子变成了一个高大的男人。可仍旧很难改掉原先的习惯,半夜喜欢与街街上的狗一起狂叫。他的主人玛克斯非常瘦小,经常被罗伯特欺负,可自从玛克斯的大狗把同学吓得魂不附体。罗伯特恨不得与大狗隔上一堵墙。这一天,趁大狗没在罗伯特死死的把玛克斯压在地上,就在这时汪汪先生拧起罗伯特的衣领,拾起一米多高,说“不许欺负我家玛克斯,还不快滚!”罗伯特吓得飞一般逃走了。

汪汪先生当人也学会了许多东西,解大小便会乖乖的蹲在马桶上,解完了还会冲掉。睡觉会自动睡到床上,跟真的人没什么区别的。

汪汪先生的经历故事给我们很深的印象,来路不明的东西千万不能吃,说不定哪一天也会倒大霉的。也懂得了一些道理,无论这个人他是好是坏,长的丑是美,你一定要善待,决不能轻视他。我们不能随意的轻视别人,轻视别人就等于轻视自己!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汪汪先生》,我对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汪汪先生超感兴趣。我就想采访采访他。

我来到汪汪先生的主人的家中,问汪汪先生:“汪汪先生,你喜不喜欢听音乐?”“汪汪先生喜欢听,”汪汪先生道,“美极了,埃德加,埃德加先生每晚都拉小提琴。”“那你原来是狗,后来怎么会变成人呢?”我疑惑的问。汪汪先生说:“汪汪先生还是狗的时候,好像喝了一种神奇的液体,然后就变成了人。”“那,那液体是什么颜色的?有什么作用?”汪汪先生想了想说:“好像只要把那蓝色液体洒在种好的农作物上,长大后就会变成另一种农作物。”“哦,原来蓝色液体那么神奇,那你是喜欢做人,还是喜欢做狗?”我问。“汪汪先生以前喜欢做狗,现在,汪汪先生喜欢做人了。”汪汪先生道。“是呀,做人多好啊!”我说,“做人可以说人话,做人可以两条腿走路,做人还可以穿衣穿鞋、彼此交流……但是你现在虽然是人得模样,可一举一动还是狗,你碰上了你的狗友,你向它们打招呼,可它们却不理你,你伤心吗?”汪汪先生说:“汪汪先生不伤心,汪汪先生现在是人,我要和人打交道,等汪汪先生再变回狗的时候,再向汪汪先生的狗友打招呼。”“那你在和人打交道的时候,人家也不理你,那你怎么办呢?会不会灰心?”我说。“汪汪先生不会灰心,我去问我的好朋友玛克斯,”汪汪先生道,“玛克斯会教我的。”

听了我的采访,你们一定会感觉很滑稽,感觉这本书的内容很精彩吧。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好看的书,书名叫《汪汪先生》。听到汪汪先生这个名字,你们一定觉得很奇怪吧,汪汪本来是一条狗,却叫汪汪先生,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呀,是汪汪喝了一种奇怪的蓝色液体,就变成了一个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所以才称他为汪汪先生。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的人物,有玛克斯,他是汪汪的主人;有施泰伦海姆,他是玛克斯的爸爸;

埃德加先生,他是施泰伦海姆的好朋友;有丽希布鲁夫人,她是玛克斯家的邻居;还有爱德里娜,她是汪汪先生的女友;最后还有一位冯尔腾斯坦茵夫人,她跟汪汪先生一样,也是由于喝了那种蓝色液体由母狗变成的人。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玛克斯,因为不管汪汪先生是人还是狗,玛克斯都一样爱着他。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玛克斯关于结局的叙述》,在这个故事里,汪汪先生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女友,而且施泰伦海姆也和丽希布鲁夫人结了婚,成了两个美好的家庭。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一是狗还是人,都要一样地友好对待。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7

你猜汪汪先生是一条狗还是一个人呢?看了《汪汪先生》这本书后,你就能找到答案。

汪汪先生原来是条流浪狗,后来被玛克斯收留,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一天,玛克斯带汪汪先生去他们家的大药房,药房很黑,玛克斯又不想开灯,怕外面的人看见,所以汪汪先生闯进了爸爸的实验室,打破了装着蓝色化学肥料的瓶子,还津津有味地舔了一番。一转眼功夫,汪汪先生就变成了长着密密体毛的男人。

更有趣的是,农场里的鸡和兔子吃了这种蓝色药水后,也变成了鸡人和兔人。

其实这种药水过了一段时间后就会失效,汪汪先生、鸡人、兔人都会变回原形。

在汪汪先生从狗变成人,从人变成狗,又从狗变成人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也发生了很多麻烦的事情。

我觉得汪汪先生的经历非常有趣又不可思议,我也想养一条像汪汪先生一样的狗。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8

很多同学家中都养着宠物,我们都会百般照顾、疼爱他们,那么如果宠物变成了人,会怎么样呢?大家一定都不会相信吧,可是,玛克斯家中的狗在吞下一种蓝液体之后瞬间变成了人!你肯定会好奇,下面,我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汪汪先生》这本书吧。

男孩玛克斯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叫汪汪,碰巧,有一个名叫冯·阿尔滕斯坦茵的夫人送给玛克斯爸爸一瓶蓝色液体,这位太太其实就是服用这种液体后由狗变成了人哦。将这瓶蓝液体滴一滴在小红萝卜上,那颗萝卜瞬间就会变成一颗巨型大白萝卜,这么强的威力,对狗会怎么样呢?一次意外,汪汪不幸舔食了这种液体,瞬间变成了人,玛克斯惊讶之余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养着汪汪先生,汪汪变成人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最后,汪汪先生找到了一位心仪的女郎,这位女郎原先也是一条狗哦,不过,她将永远与汪汪一起生活在玛克斯家!

看完简介,大家是不是觉得很有趣呢?那么请允许我作为一名幻想家大胆的幻想一下,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动物和昆虫都变成人,会怎么样呢?这不但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就连整个世界也会从此而混乱起来,所以,我并不赞同让动物变成人这种奇思妙想。

我认为,不能打破自然界的规矩,大自然本该是怎样的,现在还应该怎样。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9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0

玛克斯和他爸爸施泰伦海姆收养了一只卷毛流浪狗,给它取了一个名字——汪汪。一天晚上,玛克斯和汪汪不小心打破了一个老婆婆给他们的瓶子。汪汪喝了瓶子里装的蓝色液体以后变成了人。施泰伦海姆和汪汪先生爱上了丽希布鲁夫人。在汪汪先生和丽希布鲁夫人约会时,汪汪先生喝下去的蓝色药水渐渐失效,汪汪先生变回了一只狗。施泰伦海姆知道药水失效的事情后,向丽希布鲁夫人解,是汪汪向她发出了约会邀请,他还将蓝色药水以及发生在汪汪先生身上的变化讲给丽希布鲁夫人听,但丽希布鲁夫人不相信。施泰伦海姆和儿子一起去寻找蓝色药水,同时,变回了狗的汪汪爱上了另一只狗爱德。里娜。玛克斯和他爸爸找到药水后,就叫汪汪再试一次。丽希布鲁夫人终于相信了,她和施泰伦海姆生活在一起。汪汪先生把药水给了爱德、里娜,他们变成了人,最后他们俩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一旦别人不相信我说的话,我就要去像施泰伦海姆父子一样证明给他看,让他相信我。只要是好朋友就要互相帮助,就像书中的汪汪先生,帮助了玛克斯一家很多次。一些美好的东西是要靠自己努力去追求的,书中的施泰伦海姆跟丽希布鲁夫人一次次的约会以失败告终,但是施泰伦海姆一直努力,不放弃,最后他们终于过上了幸福的日子。想获得成功就得经受住考验和挫折。只要你帮助了他人就会有回报。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1

《汪汪先生》读后感350字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老师推荐的暑假必读书目系列,我让孩子自己选了几本,书一到第二天,孩子就大部分看完了。孩子评价说,作者太有想象力了,故事很吸引人,故事里那蓝色的肥料真是在有趣了,居然能把动物变成人,孩子喜欢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2

这几天我看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汪汪的主人是玛克斯。有一天,汪汪跑到玛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的实验室。汪汪把一个瓶子撞到了,瓶子摔到地上,汪汪就去舔了舔,就变成人了。玛克斯喊它汪汪先生。

有一天,施泰伦海姆训练汪汪先生,说:“你用嘴和稀饭。”结果汪汪先生把脸弄到稀饭里。施泰伦海姆说:“练习第二项,接客人。”施泰伦海姆站在门外面说:“开门吧。”汪汪先生说:“谁呀?”施泰伦海姆说:“我是施泰伦海姆。”汪汪先生说:“你开门吧。”施泰伦海姆说:“今天训练失败。”第二天,施泰伦海姆发现一位先生看见胡罗卜就吃。

原来那是兔子变的人,是一个发明家也发明了同样的药水,把它给他们家的兔子喝了就变成兔子人了。最后汪汪先生和一位女士住在一起,因为施泰伦海姆没发养育汪汪先生。就把它交给一位女士。然后,施泰伦海姆就轻松了很多。但是,玛克斯很想念汪汪先生。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大家看看《汪汪先生》这本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3

最近,我读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流浪狗,他被玛克斯一家收留,玛克斯起的'名字为:汪汪。可书名为“汪汪先生”这又为什么呢?是因为汪汪服用了一样蓝色液体,变成了人,书名就为“汪汪先生”。

我再来给大家讲讲书的主要内容吧:来路不明的东西是不能吃的,每个孩子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可狗就说不好了,汪汪就是因为舔食了一种蓝色的液体眨眼之间就变成了汪汪先生。值得庆幸的是,不论他是狗还是人,他的主人玛克斯都一如既往地爱着他。可是烦恼的事情还是一件接一件——他习惯把双手搭在对方的肩上、伸出舌头去舔人家的脸表示友好,却遭到斥责;他半夜跑到街上对着一群狗狂吠(其实是想和它们交朋友),却被抓到了警察局;还有,他得学会用马桶,而不能在街边随便找棵树就……当然,最大的烦恼是他爱上了住在楼上的丽希布鲁夫人,因为她在他做狗的时候对它不错,可丽希布鲁夫人心仪的是玛克斯的爸爸……

接下来,我再来给大家讲讲我对书中主要人物的评价吧!汪汪:乖狗狗,为小主人“除害”(吓唬欺负玛克斯的人)。玛克斯:是个爱汪汪、爱施泰伦海姆先生(他的爸爸)的好孩子,尽管汪汪变成了人。施泰伦海姆先生:好人,尽管自己的狗狗给自己惹了多少麻烦,依旧爱它,更爱自己的孩子——玛克斯。

我的感受:这本书是一本十分有意思的书,经常令我捧腹大笑,但我也感受到施泰伦海姆先生和玛克斯对汪汪的爱,和汪汪对施泰伦海姆先生和玛克斯的爱。尽管汪汪变成了人,给他们家带来了许多麻烦,但他们都一如既往的爱着汪汪,没有嫌弃它。汪汪也挺身而出,在玛克斯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帮助玛克斯除害(吓唬欺负玛克斯的同学)。

我推荐给你看这本书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4

我看了《汪汪先生》这本童话书,作者是德国的保罗*马尔写的,主人公是汪汪,此书非常有趣,趣味多多。

汪汪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卷毛大狗,一个叫马克斯孩子在和爸爸去农场玩的时候发现了它,把它带回了家。从那天起,趣事发生了。夜晚,马克斯带它去公干,野狗们召唤它了,它跑了。第二天,它又跑回了马克斯身边。来路不明的食物是不能吃的,而汪汪因不小心而舔到了一种奇妙的蓝色液体变成了人。恼火的是,它变成人后,习惯把手搭在对方的脸上伸出舌头去舔人家的脸表示友好,却遭到斥责,他半夜跑的街上与原先的狗友吠叫,却被抓到了警察局,警察决定请青少年事务局的克纳普夫人来家访。在这期间,汪汪变回了狗,帮助马克斯以及他的爸爸成功地使这次家访成功。苦恼的是,他爱上了丽希布鲁夫人,因为她很可爱,很漂亮。但是,丽希布鲁夫人喜欢的却是马克斯的爸爸。他只好让他的意中狗(爱德里娜)喝下蓝色液体变成了人,和他一起住。

收获及知识:所有自己不知道的食物不可食用,要不然就会有一系列的麻烦。我认为马克斯对任何生命都很有爱心,他收养了汪汪,喂它食物,和它一起游戏玩闹,不管它是人还是狗,马克斯都很喜欢他,没有嫌弃它。还有他应该知道别人的感受,比如把用舌头舔别人的脸就很恶心,他却很快乐,那是不对的。汪汪也很聪明,成功地帮助了马克斯他们受过克纳普夫人的检查。

这本书很有趣,很好玩。百看不厌,笑声充满童趣。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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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先生读后感500字精选4篇


我们读完一本有用的书后可以作一篇读后感将其记录。作品教我们更加从容的应对生活。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你是不是也很苦恼于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汪汪先生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1

嘿嘿,同学们你们猜一猜汪汪这个名字是人的名字还是动物的名字,O(_)O哈哈,答错了。两个都是,或许你很迷惑,那你就听我慢慢道来吧。

汪汪先生是主人公收留的一只流浪狗,它因吃了一种蓝色的、可以让植物迅速生长的药水,便变成了一个大汉,虽然成为了一个人,可是那种狗的习惯却没有改,如:亲热的添人家的脸,拿一根骨头来送给别人当礼物侥幸的是,他后来又恢复了原样,找到了那条它心爱的狗,把蓝色药水给她和自己喝了,从此以后,他和那条狗又变成了动物,生活在主人公的家里。

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文章最使我难以忘怀,因为那个温馨的场面谁也不会忘记,它们后来可能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这本书也使我明白了:人变成了动物又变成了人,自身的习性根本没有改变,所以我们要尊重人们的性格,根据人们的性格与他人交往,这样才会使两人之间的友谊加深,而不会使两人之间出现矛盾,互相争执的状况一次又一次的发生。

《汪汪先生》这本书很有想象力,希望大家能读一读!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2

这几天我看完了《汪汪先生》这本书。汪汪的主人是玛克斯。有一天,汪汪跑到玛克斯的爸爸施泰伦海姆的实验室。汪汪把一个瓶子撞到了,瓶子摔到地上,汪汪就去舔了舔,就变成人了。玛克斯喊它汪汪先生。

有一天,施泰伦海姆训练汪汪先生,说:“你用嘴和稀饭。”结果汪汪先生把脸弄到稀饭里。施泰伦海姆说:“练习第二项,接客人。”施泰伦海姆站在门外面说:“开门吧。”汪汪先生说:“谁呀?”施泰伦海姆说:“我是施泰伦海姆。”汪汪先生说:“你开门吧。”施泰伦海姆说:“今天训练失败。”第二天,施泰伦海姆发现一位先生看见胡罗卜就吃。

原来那是兔子变的人,是一个发明家也发明了同样的药水,把它给他们家的兔子喝了就变成兔子人了。最后汪汪先生和一位女士住在一起,因为施泰伦海姆没发养育汪汪先生。就把它交给一位女士。然后,施泰伦海姆就轻松了很多。但是,玛克斯很想念汪汪先生。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建议大家看看《汪汪先生》这本书。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3

《汪汪先生》读后感350字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汪先生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这是老师推荐的暑假必读书目系列,我让孩子自己选了几本,书一到第二天,孩子就大部分看完了。孩子评价说,作者太有想象力了,故事很吸引人,故事里那蓝色的肥料真是在有趣了,居然能把动物变成人,孩子喜欢看。

汪汪先生读后感 篇4

我觉得《汪汪先生》这本书非常好看。它讲述了汪汪先生和它的主人之间发生的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最喜欢第3篇故事,因为,汪汪本来是一条狗,第3篇故事说汪汪喝了爸爸发明的浅蓝色液体之后,就变成了人,第16篇《尴尬的三角恋》这篇故事说,丽希布鲁夫人还以为施泰轮海姆在骗她。爸爸就和玛克斯去找蓝色液体,找到蓝色液体以后,汪汪就在丽希布鲁夫人面前舔蓝色液体,然后,他又变回了人。我觉得汪汪先生非常有的趣,因为它原来是一条狗,然后又变成了人,最后又变回了狗,接着又变回了人,他什么也不会读,什么也不会写。可是它很善良,乐于帮助人,也就是施泰轮海姆一家,我最喜欢玛克斯,因为他非常聪明,而且还会做饭。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要冷静的想办法解决困难。还有我们不能总是欺负同学,因为班级就象一个大家庭,老师代表爸爸妈妈,同学就是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互相残杀,就会两败俱伤。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优选六篇)


写作是学生探索世界和发现自己的重要途径,它可以让我们不断探索和展现自己独特的想象力和思维。想要了解“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编辑已经为你整理好了。让我们传递新思想,与身边的朋友分享,让更多人受益!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春初新韭,秋末晚菘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清淡的风格,那是深深得自然香味。叙述朴实、含蓄、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 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光是真的,光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理解。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

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五(1)班陈唐安

一幢普通的公寓楼中,一张平平无奇的桌子旁,他用一沓纸,一支笔,写出了美食的味道和家乡的趣事,他就是——汪曾祺先生。

在岁月的长河中,取出一个水滴,用放大镜透视,用朴素淡雅的文字勾勒出漫妙华章。通过字里行间,我们宛如坐在一艘小船上,在汪曾祺的长河中,去感受每一朵浪花,去欣赏沿途的美景,去观看落日的余晖。

当他重回故乡,坐在大运河的船上,回忆家乡的美好,回忆团聚的幸福。“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痕迹,但没变的还是那颗赤子之心,谁曾想到,他对家乡的回忆一就是凭着19岁之前的生活萃取出来的?时隔42年,家乡的美食、人文、风景,都还历历在目。可见,家乡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深远的。今年,是这位“老头儿”的诞辰102周年,他虽已离我们而去,但当他归来时,仍会是那少年般的心。

他用生动幽默的文字讲述一个个生活中的点滴,他用一支笔撰写家乡的社会风貌,他是一位散文大师,一位画家。从外表看,只不过是一位普普通通自己逗自己乐的小老头。但在他的笔下,我们却能够读出世界的阳光和抹不去的乐观。

他就是汪曾祺,一位开朗、豁达的老人。

上面就是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00字精选2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汪曾祺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在西南联大读过书,1949年以前就写过《复仇》、《鸡鸭名家》等很别致的**。1949年以后主要精力投放在戏剧创作上,是京剧《芦荡火种》的执笔人。这个剧后来成为样板戏之一的《沙家浜》。

他重新写**,是在七十年代末。这部作品出版后,有见地的读者和评论员们都有一种惊喜,觉得文坛上有一种清新柔和的氛围,总是深沉而痛苦。然而,由于他的作品一般远离现实生活,没有重大而敏感的主题,因此并没有立即产生大的轰动,显得有点过于平静。

他是越到后来越被引起注意的。当那些名噪一时的作家和红极一时的作品失去初时的魅力与轰动效应而渐归沉寂时,他与它的作品反而凸现出来。此后的许多年里,他一直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共同话题。

汪曾祺基本上属于一个地域性作家。他把绝大部分篇幅交给了三四十年代江苏高邮地区一方土地。

谁也无法批评长期占据一方土地而经营他的文字世界的汪曾祺。一,他虽然将自己的作品的内容限制在一区域内,但他并不向他人提倡地域主义,尽管他是率先体现地域性的,但后来有那么人蜂涌而上,则与他无关;二,他很得当、很有分寸地体现了地域性,未去一味摆弄地域性;三,他是带着一种现代的、永恒的美学思想和哲学态度重新走向地域的,地域只不过是他为他的普遍性的艺术观找到的一个特殊的表现场所而已。

《受戒》如此,《大淖记事》、《故里三陈》等等莫不如此。地域性非但没有成为障碍,反而成为施展人性、显示他美学趣味的佳境。

当许多年轻作家拜倒在现代观念的脚下、想法设法寻找现代人的感觉、竭力在作品中制造现代氛围时,汪曾祺的作品却倒行逆施,追忆着过去,追忆着传统,追忆着原初,给人们酿出的是一股温馨的古风。

古风之生成,与风俗画有关。他对风俗画的追求是刻意的。

追溯到现代文学史,在**中对风俗画的描绘始于鲁迅先生(如《祝福》、《社戏》、《孔乙已》等),沈从文的《边城》则是风俗画的一个高峰。这条线索,在五六十年代中断了。因为,这种审美趣味,在当时是不合时的。

上世纪80年代初,汪曾祺又将这条线索连系起来。

这里不去引用《受戒》的文字,因为,在我看来,整篇《受戒》都是风俗画。我们从他的《异秉》引用一段:

这地方一般人家是不大吃牛肉的。吃,也极少红烧、清炖,只是到熏烧摊子去买。这种牛肉是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一大块一大块的堆在那里。

买多少,现切,放在送过来的盘子里,抓一把清蒜,浇一勺辣椒糊。蒲包肉似乎是这个县里特有的。用一个三寸来长直径寸半的蒲包,里面衬上豆腐皮,塞满了加了粉子的碎肉,封了口,拦腰用一道麻绳系紧,成一个葫芦形。

煮熟后,倒出来,也是一个有香蒲袋印迹的葫芦。切成片,很香。猪头肉则分门别类的卖,拱嘴、耳朵、脸子,——脸子有个专用名词,叫“大肥”。

要什么,切什么。到了点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

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他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

从《大淖记事》里再引一段:

他们也有年,也有节。逢年过节,除了换一件干净衣裳,吃得好一些,应是聚在一起赌钱。赌具,也是钱。

打钱,滚钱。打钱:各人拿出一二十铜元,造成很高的一摞。

参与者远远地用一个钱向这摞铜钱砸去,砸倒多少取多少。滚钱又叫“滚五七寸”。在一片空场上,各人放一摞钱;一块整砖支起一个斜坡,用一个铜元由砖面落下,向钱注密处滚去,钱停住后,用事前备好的两根草棍量一量,如距钱注五寸,滚钱者即可吃掉这一注;距离七寸,反赔出与此注相同之数。

这种古老的博法使挑夫们得到极大的快乐。旁观的闲人也不时大声喝采,为他们助兴。

婚丧礼仪、居所陈设、饮食服饰等等民俗现象,在汪曾祺的作品中随处可见。当然,又绝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文学毕竟不是民俗学。

在他的作品中,这些风土人情、旧式遗物,或为人物出现前的铺垫,或为故事的发展,或为整个作品的意境渲染,都又一定的用途。

如此喜好,也许与他的老师沈从文有关。沈的作品,风俗画几乎是必不可少的元素。

这小城里虽那么安静和平,但地方即为川东交易接头处,因此城外小小河街,情形却不同了一点。也有商人落脚的客店,坐镇不动的理发馆。此外饭店、杂货铺、油行、盐栈、花衣庄,莫不各有一种的地位,装点了这条河街。

还有卖船上用的檀木活车,竹缆与灌锅铺子,介绍水手职业吃码头饭的人家。小饭店门前的长案上,常有焦得焦黄的鲤鱼豆腐,身上装饰了红辣椒丝,卧在浅口钵头里,钵旁大竹筒里插着大把红筷子,不拘谁个愿意花点钱,这人就可以傍了门前长案坐下来,抽出一双筷子到手上,那边一个眉毛扯得极细脸上插了白粉的妇人就走出来问:“大哥,副爷,要甜酒?

要烧酒?”男子火焰高一点的,谐趣的,对内掌柜有点意思的,必装成生气似的说:“吃甜酒?

又不是小孩,还问人家吃甜酒!”那么,酽冽的烧酒,从大瓮里用竹筒舀出,倒进土碗里,即刻来到身边的案桌上了。

这些朴素的风俗画构成了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文学世界。

在他二人的作品中,我们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句子:“这个地方”,或“这个地方上的人”,或“这个小城”。《受戒》开头,只说了两句就说到了“这个地方”。

说了“这个地方”之后,必然是一段有关“这个地方”上的风土人情的描述。

文学史上,倾倒于风俗画的大作家不乏其人。因为风俗习惯与社会发展、民族性格和精神息息相关。从风俗习惯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找到社会发展和民族心理变化的轨迹。

一部《红楼梦》,便是一部“中国风俗大全”。老舍曾在对吴组缃先生的长篇**《山洪》作出较高评价之后,指出它的不足之处就在于对有关民间风俗描写不够。吴先生以为老舍先生所言极是。

汪曾祺要让人们看到他的“清明上河图”,看到种种特殊品格的文化。

然而,对于部分作家而言,热衷于写风俗画,却并非是因为出于对文学传统的敬仰。他们热衷于写风俗画,则另有企图。他们只是想通过写风俗画来营造一种生活氛围或所谓的乡土情调,以便进入文坛。

长期以来,中国文学有一个不可靠或不高的衡量标准,那就是用丰富的生命气息来衡量作品的高度。当一篇作品被送到编辑手上时,如果他在阅读之后能产生一种“生活气息浓郁”的强烈印象,这篇作品就有可能获得青睐。而当它发表出来之后,倘若又得批评界一番“生活气息浓郁”的称赞,这篇作品也就会以“优秀作品”或“佳作”而美享殊荣。

因为有这样一个大家公认不疑的标准,因此,“生活气息浓郁”便成了许多欲事文学、并欲主文坛的人必须要加以考虑的重要问题。也许是因为他们缺乏深层次的生活体验,也许是因为他们有深层次的生活体验,却没有表达生活的能力,但不能总是达到这样的表准。这时,他们就会去琢磨寻找一些可以造出“生活气息浓郁”这一效果的种种很外在的手段。

他们或是从阅读的经验里摸索到,或是直接依赖于悟性的感应,发现:写风俗画,写某一行业、行当,是制造这一效果的最简便也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他们通过对某种作坊、行业或行当的特殊性的了解,然后以专家的架势,对这些作坊、行业或行当侃侃而谈,其中不必要地堆积了大量的以至烦琐累赘的专业知识,但在效果上,它确实给人造成了“生活气息浓郁”的印象。

对于缺乏分析精神的读者来说,这种印象甚至可能是深刻的。 这几乎成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窍门。有些作家为了达到这种效果,甚至编造了一些关于某个作坊或某个行业和行业的知识。

他们敢于有恃无恐地杜撰,是因为他们摸准了这一点:对这些作坊、行业、行当全然无知然而又具惰性的的读者,是不会采取科学研究的态度而对他们的叙述与描绘加以考证的。或许是因为他们担忧可能会有个别的阅读者闲则生非,闲得无聊去揭露他们的谎言与伪造,或许是因为他们真想诚实地制造更强烈的“生活气息浓郁”的效果,一些作者还特别强调了那些作坊、行业或行当所具有的地方性——他们更倾向于写一些地方性的作坊、行业与行当。

于是,我们在近一二十年的**散文中,又再次看到了沈从文与汪曾祺式的口吻:“这地方上……”这四个字犹如买得了闯入文坛的入场卷。其情形好比是参与互相倾轧、你死我活的商战,无奈自己没有尖端的产品与人一争高下,便只好以土特产去惹人注目、博得欢心,以求得一席位置。

它使读者探知陌生区域中的故事的好奇心以及向往乡土情调等心理得到满足。而最根本的是,它使“生活气息浓郁”成为不可考证的东西。而正是因为不可考证,于是在作者一次又一次地说着“这地方上”之后,读者无可奈何地相信了,甚至佩服了这个人——即那个作者的特别的生活经验。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这些“这地方上”的作坊、行业以及关于作坊、行业的种种规矩与知识,十有**是夸张的和编造的,是一些伪风俗。这些作者正是利用这些伪风俗而实现了分享文坛福利的目的。

汪曾祺却是老实的。他所具有的丰厚的人生经验使他早已没有那些年轻的写作者在生活经验方面的捉襟见肘的窘境。再加上他的丰富的传统文化知识,他已没有必要再去杜撰什么(谁杜撰,谁未杜撰,细心揣摩,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但汪曾祺的成功,又确实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了“这地方上”。只不过汪曾祺并不太多地用“这地方上”,而改用“我们那里”罢了。他的**与散文,写了不少“我们那里”的作坊以及“我们那里”的风俗民情。

他似乎也很难写出没有地方痕迹的作品来。在他,这却并非是短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一)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儿子,所以大部分人物都受他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出,王健林对生活的淡漠态度很有天赋,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逊的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他是秦少游的同乡。我还可以爬长江以南。

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虽然没有高原北部那么大胆,但却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

所以有人把他的文章叫做地方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汪力宏最重要的文学品质是质朴自然,他的文章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质朴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色。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一条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父母来说,他们大学时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游荡吗?

人类的命运有一定的可重复性,没有根的人可以不悲伤地四处游荡,或者是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在现代,很多人已经没有了家乡的概念,因为生活质量决定了一切,家乡的概念必须淡化。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不得不承认,只有离开家乡,我的家乡才能有它不可抗拒的魅力。正如汪曾祺和沈从文一样,这些伟大的作家的作品反映了这一点。那些没有失去的人不知道他们的珍贵地位和意义。

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王力宏的书表达了他对家乡的怀念,这其实是一种普遍的人情。对我来说,这是一本激起我思乡之情、激发无限共鸣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好的散文,是带着情感与温度的。——题记

我是在初中语文书读到端午的鸭蛋这篇文章,从下面的文章出处发现了作者是汪曾祺,每个人写作画画啊都有自己风格,我喜欢这篇文章,我想其他文章可能跟这个风格差不多,于是我找来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汪老没有刻意的描述深层次的情感,都是很平常的描述周围百姓的小生活情趣,大部分散文多出的是浓郁的文化韵味,这种韵味是历史带来的,是个人感悟的。文笔虽然淡然,却让人感到厚重。同时他的文字是跳的。他喜欢琐碎事物。喜欢花草美食文化绘画书法喜欢新鲜事物,像个富有童心的小孩子。

汪老是个能够享受生活之人,他写吃喝玩乐总能比别人的多一份趣味,在他的笔下,似乎鱼羊总是更鲜,泉水总是更冽,蔬菜总是更嫩,水果总是更甜。便是些常人不喜的食物比如豆汁、臭豆腐等物,让他一描写总也能勾起尝一尝的欲望。看汪老的照片不是便便大腹,有点帅,只是常看他的谈吃散文可能真的会让人胖个三五斤。那些画面鲜活的存在我的脑海里。

汪老的散文有时用笔极清雅,有时却又极放任,有时淡然如君子,有时戏谑似顽童。读他的散文常不觉笑出声来。有一段写他们要去吃臭豆腐“我们在长沙,想尝尝毛泽东在火宫殿吃过的臭豆腐,寻味跟踪,臭味渐浓,“快了,快到了,闻到臭味了嘛!”到了跟前,是一个公共厕所!”读到这里你当真不能不笑,汪先生的戏谑可是连自己也戏在了其中。

《葡萄月令》让我对葡萄艰难神奇的生命有了切实了解。从来不知道葡萄的根在冬天是要下埋的,积雪覆盖。来年开春再挖出来,搭架、上棚。从不知道,葡萄的枝叶是一脉水管,将根部的水分尽情吸饮,这是多么神奇的植物啊。

《夏天》——乘凉。搬一张大竹床放在天井里,横七竖八一躺,浑身爽利,暑气全消。看月华。月华五色晶莹,变幻不定,非常好看。月亮周围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圆圈,谓之“风圈”,近几天会刮风。“乌猪子过江了”——黑云漫过天河,要下大雨。一直到露水下来,竹床子的栏杆都湿了,才回去。(多么闲暇的时光,多么惬意的生活,城市里哪里这样,哪里能这样清心寡欲,享受当下时光)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都说读书能让人内心变得平静,我觉得不够确切。读不同人写的的书感受也会不同,读小说会让你体验别样人生;读传记会让你思悟人生;读散文则会产生另外一种效果,有时去回忆,有时去思考,有时又走进作者所描述的世界。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精选汪曾祺读后感精选8篇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想要写心得体会需要从哪方面入手呢?或许"精选汪曾祺读后感精选8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汪曾祺读后感 篇1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资料。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个性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能够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十分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能够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情。汪之后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述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向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之后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向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须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能够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取。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向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 篇2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汪曾祺读后感 篇3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汪曾祺读后感 篇4

内容简介:汪曾祺江苏高邮人。1943年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毕业后,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1946年起在杂志上发表小说。1950年后.在北京文联、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工作。1962年调北京京剧团(后改北京京剧院)任编剧。短篇小说《受戒)和

汪曾祺经典作品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汪曾祺身上有一股子中国传统文化的味道,而且还相当浓郁。读汪曾祺的作品,浮躁的心会安静下来,然后会产生一种向往,向往着穿越时空,到他把描绘的世界里去。我熟悉汪曾祺,是通过读他的小说《受戒》,然后就是他的散文。?的小说构建的是一个个真实的世界,同时,也是人的心灵世界。在他的小说中,充满对人的命运的同情,充满对朴素人性的赞美。他的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有着中国人的文化人格,是你,是他,是我,是我们。汪曾祺的散文,语言是最为本色的,在平实的叙述中,体现了他的语言文字的驾驭能力,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传统文化痴迷的情怀。读汪曾祺的作品,每读一次,就“更中国”一回。

汪曾祺经典作品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很喜欢书封皮的这种感觉,很古朴,质量还好吧,书页有些软,汪的作?给人的感觉很好,适合用娴静的心态看。

汪曾祺读后感 篇5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读后感 篇6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汪曾祺的都称得上是一篇奇文!

一篇优秀的散文,必然深深打上作者的烙印。我们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者的人生经历、爱憎好恶、气质秉性、品格风骨。总之,我从作品里,看到了作者自己。

汪曾祺是西南联大的高才生,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比较典型的学院派作家。我们从《跑警报》的选材里,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独特的人生经历的影响。

初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表面看似乎信手拈来、随口道来、没有什么章法和匠心,如果我们细读下去,我们会发现这一个个故事之间是有着很强的内在关联的,它们被一个灵魂统摄着,那就是汪曾祺的独特的人生经历、独特的人生态度、独特的审美趣味。

文章开头,作者借一个发生在联大师生之间的故事来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教授问学生上节课讲到哪里了,一女生回答讲到‘现在已经有空气警报,我们下课’,教授是渊博而率性的,女学生是认真到了有些迂腐的程度但仍然不乏可爱天真的。这就是身为联大才子的汪曾祺的趣味,汪曾祺的记忆。

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慢慢走向郊外马姓同学;坐在教室里上课,居然能感觉到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的侯姓同学;在躲避空袭时忙里偷闲用碎石子拼出的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的联大师生;把逻辑推理用到了捡金子上居然成功的哲学系研究生;跑警报时必带研究印视若性命的情书的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别人跑警报时痛快洗头的罗姓女同学和在炸弹乒乒乓乓声中神色不动搅和冰糖莲子的郑同学。

汪曾祺笔下的,都是奇人,异人!他们才华横溢,极具个性,有点固执,有点迂腐,有点天真,有点浪漫,率性而为,颇有魏晋文人的风骨和气度。

文中有几处描写,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但我以为恰恰是能表现汪曾祺独特的文人趣味和风度的。

一处是对西门驿道的描写。驮着货物的马帮,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唱着呈贡的调子,特别是作者注意到了马锅头的特殊装束,马锅头吹口哨没有撮唇而吹的,鞋帮上都绣着花。斜阳古道上的这种情景,在作者眼中很有一点浪漫主义的味道,会引起远客的游子的一种淡淡的哀愁。

另一处是关于坟头的描写,作者注意到了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作者说:“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第三处是关于马尾松和关东糖的描写。

“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

“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如果不看全文,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细腻、多情的读书人于富足悠闲的生活中发出的惬意的感叹。但是,放在敌机轰炸、性命攸关的“跑警报”的大背景下,就着实令人惊叹和欣羡了!

《跑警报》是以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为背景的,但是在文中我们看不到硝烟弥漫,看不到人仰马翻,看不到生离死别,看不到惊慌失措。并不是作者有意美化战争的惨烈,有意淡化战争给人的伤害,与其说作者是在描写客观的侵略和避难场面,不如说作者是在续写内心的感受——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的内心永远

是平静而从容、强大而美好的。所以,留在他记忆里的首先不是敌机的疯狂残暴,而是斜阳古道上唱着呈贡调子的马锅头,是马锅头鞋帮上的绣花,是“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的“丁丁糖”,是“个大皮薄仁饱”的松子,是有着古风的碑文,是“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处于绝境仍能“讲诵弦歌不衰”,汪曾祺承袭了这种儒人的气度和风骨,难怪被后人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是一个多才、浪漫、敏感的旧式文人,同时又是在俗世生活中活得投入而有滋有味的人。所以他才会选择这样一些旁人不会理会、不会入文的材料去写,显示出它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境界。这在汪曾祺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体现。

就像他在《花园》里写的那样:“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

谈到他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以后的生活,他在《随遇而安》里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他写“自己成了喷波尔多液的能手”;他用戏剧油彩给工人化妆,“这比粉妆要漂亮得多”;还完成了一部“巨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给北京的朋友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并感叹“:“白天画图谱,夜晚灯下读书,如此右派,当得!”

再来体会《跑警报》最后一段话:

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正是这种对突然而来的变故、灾难“不在乎“的精神,这种在俗世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入世态度,造就了一代奇人和他的奇文。

汪曾祺读后感 篇7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汪曾祺读后感 篇8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精选6篇


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撰写作文也是一门学问,自己创作出一篇优秀文章后,一定会有巨大的成就感。作文需要紧密贴合实际,不可脱离现实,从这些方面着手写作文才能更好地完成: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1】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 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2】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3】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4】

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的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5】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篇6】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涵开讲啦观后感1000字


观影是对人大脑的一种全方位刺激,观看完影视作品后,我们的倾诉欲望也会被激发出来。观后感是心灵体验和文化交流的桥梁,一篇优秀的作品名观后感有哪些要求。您可以在以下资料中获得与您所需相关的“汪涵开讲啦观后感”资料,如果您需要再次阅读此页请第一时间收藏!

汪涵开讲啦观后感 篇1

《汪涵开讲啦》是一档以情感为主题的脱口秀节目,主持人汪涵通过与嘉宾的互动,讲述自己的故事和情感体验,引发观众共鸣。该节目以真实、接地气的方式,展现了主持人与嘉宾的真实情感,引发了观众对生活的思考。在观看了这档节目后,我有了以下几点观后感。

首先,汪涵以其独特的魅力和真诚的态度赢得了观众的喜爱。作为一名主持人,汪涵在节目中展现了自己温和、幽默、风趣的一面。他的言谈举止既风趣幽默又不失庄重,与嘉宾之间的互动更是自然流畅。无论是对于嘉宾的问题提问,还是对于观众的留言回答,汪涵总能直击要害,恰到好处地表达出嘉宾所想要传达的情感。他的真诚和亲和力使得观众在电视屏幕前仿佛与他一同走进了每个故事中。这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在沟通中真诚和坦诚是无可取代的,它们有着极大的感染力,能够让人们更加畅快地表达情感和思想。

其次,汪涵开讲的节目形式非常贴近人心。汪涵与嘉宾之间的对话流程自然而不拘束,让人感受到没有任何人为的痕迹。嘉宾在节目中敞开心扉,诉说着内心的困惑和感动,而汪涵则倾听着、思考着,鼓励嘉宾坚持自我、勇敢面对生活的困境。无论是情感的起起伏伏、痛苦与快乐的碰撞,还是嘉宾们的人生历程,汪涵都像是一个智慧的朋友,给予嘉宾们最贴心的关怀与鼓励。这样的节目形式打破了传统脱口秀节目一味追求幽默搞笑的模式,尊重每个嘉宾的个人情感,点出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同时也给予观众启示与希望。

最后,汪涵开讲所传递的情感力量非常强大。节目中的每个话题都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触动人们内心深处的情绪。无论是讲述自己的成功经历,还是面对人生的困惑和挑战,嘉宾们都展现出了真实而深刻的情感。他们的故事让人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思考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而汪涵则通过他的言辞和亲自的互动,将这些情感力量传递给了每位观众。在节目过程中,我也深深地被这些真实而感人的故事所触动,进一步思考了自己的人生与情感,明白了坚持自我、宽容与理解他人的重要性。

总之,《汪涵开讲啦》通过主持人汪涵的真诚与魅力,以及嘉宾们的真实情感,打破了传统脱口秀节目的模式,引发了观众的共鸣与思考。在这档节目中,我们看到了生活中的琐碎与忧愁,也看到了勇敢面对困难和挑战的力量。通过这些真实的故事与情感,我们更加懂得了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境,学会了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人与事物。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情感的力量是无穷的,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更加真实和深刻的人际关系,让生活更加充实。

汪涵开讲啦观后感 篇2

开讲啦是一档以讲座形式呈现的电视节目,由汪涵担任主持人。通过邀请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分享知识和经验,节目旨在为观众提供启迪和启示。最近,我有幸观看了一期开讲啦,以下是我的观后感。

这期节目的主题是“成功的秘诀”。汪涵在一开场就介绍了今晚的嘉宾——中国著名企业家刘强东。作为京东集团的创始人和首席执行官,刘强东的成功之路备受瞩目。我对他的演讲非常期待,想要了解他是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商界中脱颖而出的。

刘强东上台后,自信而谦逊地向观众问好。他从自己的创业经历开始,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描述了创办京东的起因和艰辛过程。他说自己并非出身于富有的家庭,但是他有一颗不服输的心。他告诉我们,成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对自己的信心。

刘强东的演讲重点讲述了他对于“用户至上”的理念。他说,不管是做电商还是做其他行业,都应该把用户的需求放在第一位,通过满足用户的需求,才能获得成功。他给了一个鲜活的例子,说当初京东在运营时遇到了很多挑战,但他们从不放弃,一直坚持为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正是这种为用户着想的理念,使得京东在电商领域迅速崛起。

刘强东还分享了他对于创新和变革的看法。他说,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他以京东为例,介绍了京东在物流、技术和品牌上的创新和变革。他解释说,京东通过引进先进的仓储和物流技术,为用户提供高效快捷的配送服务。他们还将电商与线下实体店结合,推出了无人超市等创新业态。这些创新不仅提升了用户体验,也在业界树立了京东的领先地位。

刘强东的演讲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成功并非来自于天赋和运气,而是源于他的坚持和智慧。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成功需要追求卓越,需要不断学习和创新。同时,他也强调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说,在创业的道路上,我们需要有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激励和支持。

开讲啦汪涵观后感,让我受益匪浅。刘强东的演讲让我明白了成功的秘诀不仅仅在于拥有好的创意和商业模式,更在于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勇于创新,坚持前行,就一定能实现属于自己的成功故事。

汪涵开讲啦观后感 篇3

1、心在天地之间,要有什么样的心,要有一颗慈悲的心,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要有一颗对与错的心,要有一颗好恶的心。

2、你有一天经历了所有的事情,你觉得生活太痛苦了,祝贺你,你知道生活是痛苦的,许多哲学家度过他们的一生,他可能对每个人来说,事实上,生活是如何痛苦,我们应该如何微笑着面对它。

3、每一次真正的冒险都是以某人的大动作结束的。这次是我和那个家伙。

4、我突然意识到我的初恋已经结束了。

5、我特别珍惜一个头衔,我认为我作为一个最好的节目主持人,后者没有一个字,这是困难的,但我可以做湖南卫视。

6、他的行为将更像一个智者而不是一个受苦的人。

7、正如塞内加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为什么生命的一部分而哭泣,你却看不到整个生命是让一个人流泪的。

8、雅子是这样一个神秘的人,在我们心中,像爱与死这样的终极命题,男生如何进入女生宿舍,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9、我特别珍惜一个标题,我想我最好的节目主持人,后者没有一个字,它是困难的,但我可以是最忠诚的湖南卫视的工作人员,我愿意在这里呆10年,20年,赢得了冠军。

10、婚姻和爱情一点也不神秘,所有神秘的河流奇观都来自我们的无知,当你走进婚姻殿堂你自然就知道了。

11、中国学者会提出三个愿望,第一个是为了天地之心,第二个是为了人民的生活,第三个是为了最后一个的神圣继承,第四个是为了世界的和平。

12、不想从一个男人身上找到爱情,爱情只是一瞬间,就像海边的烟花,看起来很美,不见了。

13、中国学者会提出三个愿望,第一个是为了天地之心,第二个是为了人民的生活,第三个是为了最后一个的神圣继承,第四个是为了世界的和平。电视是天地之间的心,做一个什么样的心,慈悲的心,善良的心,心的对与错,爱和恨的心在生活中成为一个幽默,只是足够真诚,任何要求幽默,或故意有趣,特别是不舒服。幽默不是一种技巧,幽默是一种生活态度。

14、每个卧室都有一个最能做的,一个最能吃的,一个最臭的,一个最能睡的。

15、去吧,因为我们的心中充满了太多太多的世界美好的感知。

16、其实每个卧室都有一个秘密,或大或小,或深或浅。

17、天地之间没有一双手能把我举起来,当然也没有一双手能踩着我的脚,所以我是在天地之间。

18、很多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没有爱情的坟墓,那爱情不是横冲直撞在大街上吗。

19、像塞内卡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为什么哭,因为它是生活的一部分,你注意到所有的生活让人流泪,但我认为他应该提出这样的心情,因为我们都知道最后是如此,我们何不开开心心地,欢呼雀跃地,跳跃可以对这样的归宿,因为我们的心充满了如此多的更好的认知世界。

20、婚姻和爱情不是神秘,所有的美妙的神秘河起源于我们的无知,当你走进婚姻的殿堂,自然知道毕竟,秘密和神秘将成为普遍,但已经成为常识,你可以很好地接受它,保护它,并使用它,享受它。

21、在困难面前不超过三点,第一,通过这个困难,你有战胜困难的智慧,在困难面前,你有面对困难的勇气,绕过困难,你也绕过困难的狡猾。

22、更强壮的手臂,总有一天你会收到他能给你的最好的礼物。

23、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有一种不恰当的感觉,儿子易称他为游戏中的爱情,这是棋局中的高手,我永远追不上。

24、所有的女孩,一定要给自己的另一半,留下一点免费的钱,或者一个小金库,没有小金库,他拿什么给你一个浪漫的好看和难看之间,有一个过度的叫好丑。

25、有那么一种人,你会不喜欢他,也会喜欢他。

26、不要低估行动的力量,不要低估个人的力量,用心去做每一件你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27、如果你想要一列没有出轨的火车,你就得是一条没有作弊的美人鱼。

28、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特别健康的食物,因为只有植物才不会自卑,你从来没有见过一棵小草,在一棵树旁自卑。

29、所有的女孩,一定要给自己的另一半,留一点免费的钱,还是留一点,没钱的,他拿什么给你搞浪漫。

30、女人就是这样,一旦***,就永远无法保持中立。

31、生活中要幽默,就要真诚。任何一种苛刻的幽默,或者故意搞笑,都是特别痛苦的。幽默不是一种技巧,幽默是一种生活态度。

32、不要低估行动的力量,不要低估个人的力量,小心翼翼地做每一件你认为东道主应该在舞台上,像春风一样,他甚至可以让所有的自然和适当的阶段,这首诗“程顾草的种子,风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也很好。

33、上帝交给你的东西,我们用双手去接,用自己的肩膀去扛,无论先扛了多少次,扛的目的是让你的身体不跨。

34、今天一切都这么糟糕?拍拍里面,因为你的机会来了。

35、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很好。

36、别人给了我第一次爱,我却给了一个最讨厌的人。

37、无论如何,我们还是那么健康,无论如何,我们可以自由地生活,自由地呼吸,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你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

38、叔本华说,相同的类型,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眼睛专注于整体,而不是个人的自己的生活,那么你的行为将看起来更像一个聪明的人,不是一个受害者无论如何,我们还健康,不管什么类型,我们可以自由呼吸,所以你想做什么,你不会失去任何东西。

39、事实上,我们不喜欢学校,只是不喜欢上课。如果没有老师,学校将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

40、当你在心里纠结着,纠结着要得到什么,放弃什么,如果没有,或者没有,那么我们只能生病,你会恨。

白夜读后感(系列14篇)


希望这篇“白夜读后感”能够完美地满足您的需求,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优秀的读物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内心总是久久不能平静。用笔记录人生道路上的瞬间感悟,更是一件感人至深的事情。

白夜读后感 篇1

“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个是太阳,一个是人心。”——《白夜行》

白夜行? 白与黑交织在一起,缓缓向前?

白夜行封面

而书的封面的剪影也很有趣,在没有通读全篇之前,看到封面的第一反应是以为这是一本有些类似于放学后的故事,少男少女之前的小故事。而当看完了第一部分便失却了这种感觉。怀着疑问往下读,却在一半的时候骤然有些无味。小男孩牵着小女孩,暗示着结局的封面…… 一开始最奇怪的一点在于为什么都认为雪穗很奇怪,很危险。也许不在于她表现得怎样,而在于排除了所有不可能后,余下的唯一解释就算再不合理也是可能。

雪穗在快至终章的时候,这样说到:“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这本书的整体阅读节奏比较缓慢,只有到最后一章的时候终于不再暗示,而是开始加速收尾,当一切的铺垫都已做好,只需要直接联系起诸多线条,至篇尾。

要说隐喻的话,虽然警官自述追查案子19年的原因是因为当年没有明察让作恶的种子开出了作恶的话,但要真正追究起来一开始的案子又能埋怨两个孩子多少了,大人的作恶使得孩子的童年扭曲,而无奈的孩子在社会的无人保护下犯下了重罪。

谈及这里,忽然想到为什么雪穗一直那么拼命得工作,赚钱。也许是因为儿时的隐形,亲生母亲在“经济泡沫”的背景下愿意为了一百万日元就卖掉自己的女儿,何其可怕,又何其可悲。也许雪穗不停的赚钱只是为了获取安全感罢了。

读至篇末,白夜行——白是雪穗,黑是桐原亮司;雪穗在阳光下越走越高,步入上流社会;桐原于底层徘徊,于黑夜中除掉几乎所有与她和他的生活有碍的人;他们始终相伴,都作为彼此过去无法割舍的一部分,一同前行。

白夜读后感 篇2

睡前读的书,应该读恬淡、美好的故事,这样睡觉才会睡得舒服。然而我,在那么一天,读了一本书,叫《白夜行》。是在晚上,就是这么一本悬疑推理小说,使我毕生难忘。

在黑夜,思绪比白日更为缠绵,神经也更为敏感。很难表达出看完这本书的感受,看完脑袋乱成一团,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却无语凝咽,吐不出一字。好像一个人在看星星,可以看清楚每一颗明亮的星星,却不知道北斗七星在哪个位置。

雪穗,在幼时经历残忍而黑暗,被人施以暴行,不止一人,不止一次,究竟有多么痛楚,才会变成19年后的雪穗。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想必白夜行这名字也是依此而来的吧,果然世界上,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亮司和雪穗在图书馆相遇,成为了好朋友。直到有一天,亮司因突然的事件杀死了他的父亲,在往后的19年里,他一直在赎罪,一直游走在阴暗的角落里,直到有一天,为了雪穗把剪刀插入了自己的胸口。

雪穗没有人,性不仅没有好的人性,也没有坏的人性。他认为的人性,是太阳吧她只是夺取,夺取他想夺去的,夺取她曾经没有。曾经缺失过的。甚至为此可以让桐原亮司拍川岛江利图裸照等杀许多阻碍自己的人。甚至雪穗自己也杀人,杀亲生母亲和养母,这里面的人性太沉重了,爱也太过于隐晦,甚至不能称之为爱,因称之为羁绊,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就像虾和虾虎鱼一样失去任何一个,都是悲哀。

但是这个世界哪有什么非黑即白的事情啊,哪有纯粹的恶呢?在结尾处,我依旧可怜她,即使她已身处上流社会了,但她却没了自己的太阳,是能像一个幽灵一样了她一次都没有回头的离开,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

雪慧和亮司,以前不可以,以后也不能够在白天,在太阳底下手牵手一起走路了,终其一生,也不可以了。

白夜读后感 篇3

我其实早就知道《白夜行》这本书的存在,也在书店看见过,也拿起过它,却每次都没有翻开看过。而这次也是因为朋友见我无聊借给我看看的,我当时也确实有点闲。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我开始并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也不懂这本书为什么叫做《白夜行》。

我看之前只知道这本书是围绕着一个案子开始在结束。可是看着看着,就不懂了,为什么那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为什么好像雪穗身边的人总会出事,先是她母亲再是好朋友?为什么亮司会那么阴沉明明开始家里有店,家庭完整不是吗?

直到那次许愿,亮司说他想在白天行走。他的白天就像黑夜一般,没有光明。他也想活在阳光下。再往下看我好想又猜到了些东西。笹垣警官将雪穗和亮司比做枪虾和虾虎鱼,说亮司一直在雪穗身边。又经过朋友的提示,看着也就更带劲。

最后以亮司的死为结局,虾虎鱼死了,枪虾会怎么样呢?他们是照亮彼此夜行的光,雪穗没有了亮司,夜行中没有了光可怎么行走?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亮司对雪穗的爱和付出,他把雪穗捧上了圣坛,而自己却埋进了淤泥。如果不是父亲的特殊嗜好,母亲或许不会出轨,而他的好朋友雪穗或许也不会被拖进黑暗,他也不会弑父,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一切了。

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愿天下间所有在白夜行走的人走进白天。也愿世间越来越少白夜行的人。

白夜读后感 篇4

作为一名坚定的桐雪配主义者,在此我想就雪穗是否爱着一成的问题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容易让人误解雪穗爱着一成的地方有三处:1、川岛江利子遭袭的原因;2、唐泽礼子葬礼当晚雪穗举动的原因;3、今枝直巳的推断。我们就这三方面进行分析。

1. 关于川岛江利子遭袭的原因,很多书友认为是雪穗为了将一成从江利子身边夺走的举动。

然而这并不能起到如上作用。小三上位最好的做法莫过于挑拨离间,让原配感情破裂才对。对江利子拍裸照,首先并没有对江利子的清白有实质性的伤害,一成心中的芥蒂并不深;其次江利子因此离开一成只是一个概率事件,如果江利子坚强的挺过了心理阴影怎么办呢?最后,这样做让一成对江利子更增怜爱之心,雪穗想要上位只会难上加难。事实上此后雪穗的行为,不管是通知一成江利子情况时的公事公办,还是日后社团活动时对一成的一视同仁,都没有流露出半点爱上一成的意思。

那么江利子遭袭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答案很纯粹,也很俗,那就是:钱。金钱可以说是贯穿桐原与雪穗犯罪史的首要目标。雪穗拿到社团社费的银行卡之后,很快找桐原复制了一张。但是如果就这样将钱取出,接触过银行卡的雪穗和仓桥香苗都将被列为嫌疑人。为了将偷取社费的黑锅让仓桥背上,就必须设计一个仓桥最可能做、雪穗最不可能做的事件。毫无疑问,与仓桥有夺爱之仇、雪穗的挚友江利子遇袭,完全满足上述要求。案件发生以后,仓桥嫌疑陡升,不仅如此,桐原还趁热打铁,将交易数额都配合得丝丝入扣。就这样,雪穗不费吹灰之力之力盗走二十五万巨款,而仓桥却背了黑锅。至于江利子遭袭是否还有雪穗嫉妒等感情因素在内,或许有,但那只是其次了。

2. 唐泽礼子葬礼当晚,雪穗不顾一切的抱住一成,求他留下来。很多书友觉得这是雪穗真心流露的瞬间,是爱一成的表现。但我认为,这恰恰是雪穗不爱一成的表现,因为这是最不恰当的示爱时机。示爱前后截然不同的表现我们就不说了,不妨假设一下如果一成接受了示爱会是什么结果。康晴委派一成代自己去大阪帮助雪穗操办丧事,结果一成从大阪转了一圈回来之后却和雪穗在一起了。以前一成劝说康晴不要迎娶雪穗的话语,在康晴看来就此成为一成自己对雪穗存非分之想的表现。作为二房的一成与身为长子长孙的康晴对抗,只怕从此冷落,远离家族企业中心了。而雪穗大可以说是一成在大阪对其疯狂纠缠,届时谁又会相信一成的辩解之言?雪穗在大学四年不表白,丈夫出轨自己被抛弃寂寞孤独冷的时候不表白,为什么一到了大阪攻势便一波接着一波,难道真的是因为养母去世而伤心崩溃?可唐泽礼子都有被其害死的嫌疑!

3. 今枝直巳的推断。《白夜行》的行文风格是以旁人的视角来描述雪穗与桐原的人生。今枝以侦探身份登场,很多推断都正确。所以很多书友认为今枝关于雪穗对一成心存爱意的推断是作者的暗示。但我并不如此认为。今枝的推断基于两个判断:1、雪穗对一成的观察太过细致入微;2、川岛江利子的反常举动。关于这两点,我们都知道雪穗向来是一个细心慎密的人,一成并不是被特殊对待的那个;而江利子的恐惧,恐怕是觉察了自己遭袭的真正原因。而这原因之前我们也分析过了。另外,今枝向一成提出上述判断时是在笹垣来找今枝之前,那是今枝对于雪穗身后的黑武士桐原还完全没有概念。基于两个错误判断和不全面的情报信息而得出的推断,其正确率当然高不到哪里去。

其实一句话就可以了:始终照耀着黑夜中行走的雪穗的光,怎么可能是大学才认识、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的一成呢。

说了这么多分析,接下来就是主观喜好时刻了。看《白夜行》一直感觉渗得慌,那种发现危险却不能提醒,只能看着受害人逐次增加的感觉实在是太糟了。对于雪穗,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唯一的感觉是害怕。她给我的感觉和伊藤润二笔下的富江很像:出现在无数人的世界里,惊人的魅力以及背后隐藏的未知危险。雪穗安慰美佳时让我对她的恐惧到达了顶点:她安慰的话是真的,述说自己悲惨童年的经历是真的,让美佳感到温暖的拥抱也是真的,但是,就是她设计让人强暴了美佳也是真的。如果雪穗是个精神分裂者,心中同时有善与恶两个人格的话我还可以接受,但事实却是她心里根本就没有善与恶的概念,只有达到目标的方法,她是没有感情、最可怕也最高超的戏子。

我最佩服的人是桐原。曾看到有书友说,为什么结局不是真相大白呢,那么多受害者们难道不应该讨回个公道么?应该,当然应该!但是桐原太可怕了,他用自己的鲜血,把雪穗这一路走来的污秽都冲刷干净。我无数次在想,桐原最后与笹垣对视的短短一秒,心中究竟转过多少念头,才能让他义无反顾的迈上终结之路;当他毫不犹豫的跃出时,心中又是怀着多少对雪穗翻滚的爱意。雪穗从头到尾都没说过几句真话,但我仍愿意相信那段白夜行是发自她的真心。当最后雪穗转身离去的瞬间,她一定听到唯一的光源熄灭的声音,从此她的人生只剩下漫漫长夜。

白夜读后感 篇5

我记得他的新年愿望不过是那简简单单的一句话:

在白天走路。

而他终其一生,也不过是在白夜中游荡的孤魂而已。

不是在白夜中才会觉得安全,而是他始终不能离开黑夜的豢养,就像地狱中的鬼魄,一旦见了太阳,就蒸发殆尽。

不知是什么力量让我在键盘上敲下这些字,我从未在空间上落下这样类似于读后感的文字,也许是因为想看看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力有没有减弱吧。(呵呵)在新年钟声敲响的前一晚,我的手指划过最后的页脚,一缕无力回天的悲凉刺中了我,明明是若有若无的淡淡凄恻,却如被骤然出鞘的寒刃深深地深深地刺中。那把剪刀,那把杀死生父的剪刀,那把剪出手牵手男女孩的剪刀,那把他珍若至宝的剪刀,最终也成为了结束他自己的工具。

对于文章的高度和辞藻上,我一直偏爱的是夏目和芥川。但东野的叙事手法却不得不让我叹服。通过旁人的视角去述说两个主角的故事。尽管他们从未见过面,却被那些小小的巧合和细节旁敲侧击的揭露了他们的关系。

他们的关系,恐怕是最令人们津津乐道的部分了吧。

枪虾和虾虎鱼。

这是笹垣的评价。(笹这个字在字典上查不到的原因总算明白了,我当时还以为字典太落后了)

我对笹垣是有偏爱的。他有老刑警数十年如一日对真相的执着与坚守。他的隐忍和谨慎让他获得了最后的成功,这就是他与风华正盛的今枝的最大区别。木秀于林而风必摧之,所以拥有着一双堪称真正的冷静的看尽人性丑恶眼睛的他选择了蛰伏,一蛰伏就是二十年。

笹垣没有错,他可以一眼看透亮司和雪穗的本质,实属不易。然而当时还试图向往浪漫的我和室友还天真的讨论雪穗和亮司是不是真爱的问题。

“女主的最爱是男主!”面对室友对于雪穗好像喜欢筱冢一成的提议,我信誓旦旦地说:“因为她的店名叫R&Y啊。”

现在明白什么叫图样图森破。

吾魄亦汝魂。

在我的心里,这才是他们的关系。

我不敢轻易写下这些字的原因,是在于我这般俗人实在无法参透《白夜行》。这句话我想了很久。我觉得他们是合二为一的。他们知道彼此最黑暗的过去,共享彼此所有的秘密。雪穗如此执着于树立自己高贵优雅的形象,为了攀附豪门不惜对自己的好友江利子下手。如果她要真正销毁一切肮脏的痕迹,那么亮司才是最应该被除掉的人。然而她没有。也许亮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支柱吧。只有他们共存,彼此才能够活下去。就像最后亮司死去,雪穗就变成了一抹白色的影子一样。我认为他们是合一的,就像一个人的左右手一样,互不离弃。雪穗是生活在光明的那一部分,而亮司是活在黑夜的那一部分。只是一个人的光明面和黑暗面被作者分成了两个个体一样。

也许这样说也不那么准确。雪穗看似生活在光明里,然而她的内心却依旧是黑暗的。说实话我其实非常非常痛恨这个女人。不择手段,毁灭他人就在一瞬之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对自己最好的朋友下手。非丧心病狂而不能形容,我真的觉得她已经变态了。她有什么追求?嫁入豪门?维持自己高贵的冰清玉洁的形象?我真的不明白,无法理解她的行为。如果她遭遇不测去复仇这样我都能够接受。记得有人说过,想要了解一个人物,就必须走进她的世界。抱歉,我做不到,恐怕只有我哪天丧心病狂了才能走进她的世界吧。

而亮司呢?终其一生都在黑暗的通风管里艰难爬行的他,是否一定是人性黑暗的代表呢?恐怕也不尽然。相比雪穗,我更能够理解他。我也看到了他残留的那一点点人性。当他称那个管家为“恩人”的时候。当他告诉友彦这种危险的事只能由他一个人做,友彦不能插手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独当一面的`担当,至少,他不会向雪穗一样连自己的好朋友都要断送。我记得笹垣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被他眼中的黑暗所冲击。实际上,眼睛里能看到黑暗的人才是拙劣的坏人,真正的狠毒之人往往善于掩藏,在他们的眼中只能看见那修炼的很好的友善和无害。诚然,亮司的愿望是在白天行走,他是个渴望光明的人。我常常在想,在生命即将完结的那个夜晚,他为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剪纸做圣诞礼物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什么?看见小女孩的笑容,他心里可有一丝悸动?

然而理解并不代表着原谅,这个结局是我意料到的,枪虾和虾虎鱼必然会死一个,要不然天理何在!但是恕我直言,我真的不能理解他们,难道绝望就意味着坠入永夜不可超生?人的一生谁又不曾在绝望中徘徊过?白与夜的交替,明与暗的轮回,如若我们一日坠入黑暗,但这也不是可以在黑暗中自弃沉沦的理由。人有很多理由可以自弃,同样会有更多理由得到重生。即使坠入永夜逃不过黑暗轮回,一盏心灯如月,也可以自洁如初。

上帝只救自救人,仅此而已,别无他言。

我说过,我是个俗人,字字句句不过姑妄言之,大家不必在意。

另:刚刚看到网上关于斯内普教授的扮演者艾伦去世的消息,震惊不已!不太敢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我借此机会哀悼。那个诠释了霍格沃茨最勇敢的人,祭奠。

白夜读后感 篇6

我认为《白夜行》既是一部推理小说,又是一部爱情小说,作者将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和执著而缜密的冷静推理完美结合。“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这是书中女主角的经典独白,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只希望能手牵手在太阳下散步”,这个象征故事内核的绝望念想,有如一个美丽的幌子,随着无数凌乱、压抑、悲凉的故事片段像纪录片一样一一还原:没有痴痴相思,没有海枯石烂,只剩下一个冰冷绝望的诡计,最后一丝温情也被完全抛弃,万千读者在一曲救赎罪恶的凄苦爱情中悲切动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读者对同一部作品都会持有不同的见解。许多人评论过《白夜行》这部作品,对于女主角雪穗,我也拜读过不少各个角度深层次的分析,而对书中男主角桐原亮司的剖析却相较而言略少。

白夜读后感 篇7

“一边是罪,一边是爱。

一边是黑,一边是白。

一边是正,一边是邪。

一边是显,一边是隐。“

表面上纯洁美丽的雪穗是罪恶的,她黑暗的童年阴影无法去除,所以生命中没有太阳。桐原亮司表面上是神秘而且阴暗的,但他承受了父亲罪行的后果,为雪穗不惜一切,他代替了太阳,成为雪穗的亮光,她便可以在白夜中行走。 ”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这本《白夜行》,有很多的话说不上来。这是一本笼罩着罪恶、黑暗的书,读完后有点小小的压抑。雪穗和桐原亮司两个人,都在童年的阴影中长大,同病相怜,像枪虾和虾虎鱼般互利共生,一个在明,一个暗,直到最后桐原的死,小说也戛然而止。

对于这两个人,值得同情的方面有,但值得谴责的地方更多。为了雪穗能在白夜里行走,桐原亮司这个忠心的“虾虎鱼”,表现得太黑暗:杀了太多的人,玷污了众多少女,欺骗了他人的感情。而结尾桐原亮司的死,雪穗像人偶般目无表情,头也不回地离去。她还是选择了保护自己。结尾悲哀得连作者都不能再写下去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个人借故堕落,把自己的创伤报复给他人,总是不可原谅的。谁的童年都有些阴影,走出了阴影才是成长。

白夜读后感 篇8

书略厚,大概五百多页,开始的时候略有苦恼,感觉很难看完这么厚的书。不过几天时间里,已经看了一半了,理由就是它有一种吸引力,吸引着我要尽快的读完它,唯恐时间长了或是断了之后就接不上了。

这是东野圭吾一本评分很高的推理悬疑小说,故事是按照时间线来逐渐推进的,随着时间推进不断的有新的故事发生,有新的人物出现,但却没有偏离主线,仿佛是一颗树木不断的生长,添枝冒叶。而且当细节逐渐多起来的时候,仿佛好像抓住了一些什么,窥探到了故事的缘由。

本书看到一半的时候,第一次在文中见到“白夜”二字,明白了原来书名的出处是在这里。紧接着描述桐原用剪刀剪出了一个戴帽子的男孩牵着一个女孩的剪纸,我又恍然明白了,原来本书封面上的那个图案出自这里。

每一个新事件的发生,首先都会令人会产生各种疑惑,但作者在文中却又以一个细节或一句的描述为你带来线索,当线索越来越多,事件背后的真相也就越来越清晰。在本书最后部分,以一种叙事推理的方式,清楚了的分析交代了整个故事的缘由。

对于本书女主角的感觉,我只能用细思极恐来形容,她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有目的性的,而且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但在大家面前却又表现成一个美貌精干善解人意的好人,这也正是她的可怕之处。而男主角就是这所有计划的执行者,为女主角扫除障碍,保护她,是女主角在黑暗里的影子。正如书中所言,他们关系就像是枪虾与虾虎鱼。

本书的美妙,真的只有当你读它的时候才能深切体会到。

白夜读后感 篇9

终于,《白夜行》看完了,东野圭吾不愧是推理小说大师,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看得读者欲罢不能(虽然我是每晚看着它入睡的。

再说说内容,一开始我挺讨厌雪穗的,认为她就是个心机婊,仅仅是为了让那三个女孩言听计从,就对她们做出那种事情,但是小说的最后,我也能理解了,毕竟童年的遭遇太不寻常,可能东野圭吾在这部小说里也想传达一个观点,童年的遭遇对于人的一生的性格和三观的养成是有极大的影响力的,当时桐原亮司和雪穗才小学五年级,正是懵懂的时期,结果遇到了桐原的父亲那样一个变态,经常去雪穗家做那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所以我也能理解为什么雪穗杀了她的母亲,因为,她的母亲为了金钱,为了生活,出卖了她女儿的贞操,这会对雪穗的心里造成多么大的创伤,在我们童年的记忆中,母亲是最伟大的,是拼了性命也会保护我们的,是不会让我们受到任何伤害的,然而,哎。

再说说亮司,亮司跟雪穗是一对好朋友,两个人经常一起去图书馆看书,玩耍,当他某一天发现自己的父亲跟雪穗走在一块的时候,他当然会好奇两个人在做什么,结果。他看见了他这一生都无法理解和接受的事情,出于对自己的父亲行为的愤怒,出于自己的好朋友被自己的父亲侮辱的困惑,出于保护自己好朋友的欲望,他向自己的父亲举起了剪刀,那只改变他命运的剪刀。从此之后,亮司一直对雪穗心存愧疚,所以,雪穗让他做任何事,他都心甘情愿。他们两个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我还太年轻,判断不出两个人之间到底存不存在爱,但是,雪穗对亮司有依赖和信任的心理,因为,阴差阳错,亮司看到了自己的裸体,而且还杀了侵犯自己的人,救了自己,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义是非凡的。而亮司呢,在看到那种事情之后,震惊之余肯定对雪穗心存愧疚,从此这名小男孩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永远保护这个女孩,他唯一珍惜的人。

桐原亮司的童年也同样是不幸的,父亲是变态,母亲跟男店员偷情,在他发现父亲是变态之前父亲是很溺爱他的,所以他当时真的无法理解父亲为什么会做出那种事情。而他跟母亲的关系不是很当时好,小说的原话是,弥生子不怎么喜欢这个孩子,当时只是不想堕胎,才把 他生了下来。所以亮司基本上感受不到来自母亲对他的一丁点的爱,而且在杀了自己的父亲之后,他整个人变得更加的冷漠,对每个人都冷漠,除了那一个人。白夜行的意思就是,在白色的夜晚当中走路,因为桐原和雪穗的世界里没有阳光,没有温暖,但是,夜又完全不是黑的,还好他们有对方,他们两人互相扶持,互相做对方的光源,做对方的精神支柱,桐原亮司守护着雪穗,雪穗依赖着亮司,两个人在白色的夜晚蹒跚前行。

小说的最后,桐原从半空坠落,怀里的剪刀刺到了自己的心脏,雪穗在看到这一幕后,她一次都没有回头,我猜,她是在哭,毕竟十九年了,感情肯定是有的,而且,这种感情应该升华成了爱,这种爱太沉重太沉重了,亮司死了,从此以后只有雪穗一人在漫漫黑夜里前行,或许,亮司仍然活着,活在雪穗的心中,继续给予她光和力量。。。同是天涯沦落人,互相扶持白夜行。

白夜读后感 篇10

许多人都曾推荐过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但一直没有机会拜读。这个暑假,借着51读写挑战的契机,真正意义上坐下来,静静地读完了

刚拿到这本书,纯白色的封面,两个灰色调的孩子手牵手占据着整个版面,格外醒目。我不禁好奇,这让万千读者为之着迷,究竟在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

好奇心驱使着我翻开了第一章:一开始便是令人感到窒息的氛围,有人被谋杀了。而小说中的警察笹垣润三,也开始了长达20xx年的艰辛破案之路原来,这是一部悬疑小说,顿时,我便失去了兴趣。但想着,总要看看完的心态,我继续往下看。不得不佩服,东野圭吾的确是写悬疑小说的高手,他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会驱使着你一直看下去。而我,也被这种魔力所蛊惑,跟着作者的脚步,越发想挖掘出真相

故事是以20xx年的时间跨越,不同的时间片段堆叠而成的。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你会越来越清晰,会笃定桐原和雪穗这两个小孩是案件的凶手,但你会好奇,为什么是他们,是什么造成了他们人性的泯灭,为什么桐原要杀害自己的亲生父亲,而雪穗也看着自己母亲的死无动于衷?故事以桐原跳楼,死在了自己的剪刀之下,而雪穗装作不认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案发现场,戛然而止。

合上书,并没有因凶手终于得到惩罚,而感到欣喜;更多的是那难以言说的苦涩。童年的不幸,让桐原和雪穗走上了这条永远见不到太阳的灰色地带。面对母亲的出轨,父亲的恋童癖,甚至目睹了父亲对雪穗做的最不堪的一幕,那一刻,这个小男孩的心里该是何等地五味杂成,他插进父亲胸膛的那个伤口,其实也是他自己心头的伤。就像书中所说,20xx年来,桐原一直都在黑暗的通风管里徘徊,他见不到太阳,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在白路上前行。但这对于他来说,就是一种奢侈,20xx年来的暗夜前行,都是为了雪穗。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黑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雪穗曾对自己的店员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想,这东西便是桐原,桐原就像是那一道光,不足以照亮全世界,但却能照进雪穗的灵魂。同源和雪穗,彼此互利共生,他们是彼此心灵的唯一栖息地原来这不仅是一部悬疑小说,更是一部关于爱的作品,不管是爱情、亲情,或是其他。或者说,他们如果还有一丝人性没有泯灭的话,那只有对彼此吧。

小说的的结尾,一直让我耿耿于怀。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整本书中,雪穗的表现永远是温柔的,是体贴的,是得体的,即使委屈跟哭泣,也是能做到以假乱真的。但她就是没有表现过这种冷漠。实际上,这冷漠的神情才是对情感的展现。对雪穗来说,亮司的爱就是她黑夜中唯一的一点光。也就是她最后残存的一丝人性和一点点灵魂。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有着深入骨髓的爱,所以亮司的死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她没有办法再做作的表演出惊慌的神态。但是亮司的死也带走了她最后的那一点灵魂。也就是在亮司死去的瞬间,雪穗的灵魂也死去了。所以,当雪穗离开的时候,她的背影就像个幽灵。不,她已经变成了幽灵,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不再有留恋,不再有人性,不再有灵魂,不再有爱。这样一个幽灵雪穗,当然不会再回头。

读完整部作品,还无法从这复杂的情绪中挣脱出来,如果可以,多么想让桐原和雪穗回到那个并肩走过的通往图书馆的路,共读那一本《飘》

白夜读后感 篇11

终于把白夜行看完了,2015年看了很多书,但是没有哪本书是看完的,白夜行是第一本完结的。看完了原著,又去看了崛北真希电影版本,跳着看,但是结尾部分却看了3遍,崛北真希的演技真的到位了,把看书的时候唐泽雪穗一个抽象的女人实体化了。

对于崛北真希最后一幕,我尝试去理解一下。唐泽雪穗在白夜行,一直保护她的桐原亮司应该是那道黑夜里的光,也是唐泽雪穗身上最后一丝温情或者说人性。唐泽雪穗在被母亲逼迫**的时候就开始一步一步陷入了黑暗,而最后母亲以100万的价钱把她卖给了桐原洋介,这个时候,唐泽就完全的处于黑暗了,再也不会有太阳升起,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给予她生命的一直信赖的母亲,如果给予你生命的人就是恶魔,那自己除了恶魔还能是什么?但是谁愿意甘心生活在黑暗中呢,阳光是那么美好,就算没有阳光,有日灯光也可以啊,我真的能拥有这道日灯光吗?

唐泽雪穗在心里会这样问自己吗?随着桐原亮司的不断付出,唐泽雪穗慢慢的似乎接受并相信了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无所有的虚假现实,看,我虽然身处黑暗,但至少还有一道日灯光,她这么安慰自己。然而桐原亮司最后还是死了,最后一个保护她的人死了,那个救自己的小男孩,像日光灯一样的男孩,也被冥冥中不可知的未知收走了,这是什么情况?唐泽雪穗迷惘了。

但是她又很快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一直被自己忽视的声音,从来没有所谓的日灯光,从来只有黑暗,从来只有一个人,桐原亮司是这个世界给自己开的一个恶意玩笑,而自己却贪恋一片光,忘记了冰冷的现实,而现在冰冷的现实赤裸的展现在了面前,你看或不看都在那里,唐泽雪穗这么坚强怎么会不看呢,所以唐泽雪穗的目光由迷惘变为冷酷。既然世界这么冷酷,既然已经身处黑暗,那我也冷酷的对待世界,那我也坦然的在黑暗中行走,接受了现实的唐泽雪穗微笑起来,生活在继续,路总是要走下去,从来就没拥有过,失去又是从何谈起。

白夜读后感 篇12

《白夜》是贾平凹继《废都》之后,又一部以西京为背景的长篇巨著。小说写尽了人世间的官商九流、悲欢离合,全文以夜郎和两个女人的(颜铭和虞白)感情纠葛为线索,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市民生活的矛盾心态。

主人公夜郎是贾平凹笔下血肉丰实但却令人同情的形象之一。他没有高贵的出身,只凭着不断追求的干劲,独自来到西京城里闯荡。小说一开始,就写了夜郎通过南丁山,结识并追随着祝一鹤,但这段经历很快便随着祝一鹤的瘫倒而灰飞烟灭。事业上失意的夜郎只得寂心思于爱情。他喜欢心性高雅的虞白,而他却是一介凡夫俗子,地位的差别、宿命论的困扰使得夜郎痛苦不堪,他只有从同与他一般地位而且相貌美丽的颜铭身上得到爱情的慰藉。

一个不甘于命运摆布的灵魂最终在世俗的摧残下回归本位,这是夜郎的悲剧,也是人生的悲剧。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利的,在闯荡的过程中总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选择。向左还是向右?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一种矛盾之中,因为无论是选择了什么,对于另一种事物,却意味背叛或者是放弃。选择好的,放弃坏的,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根本无从辨别真伪和好坏,而夜郎在爱情上的选择正是如此。

人总是将自己置身于两难的境地,之所以感觉到难,是因为都有太强的占有欲。要占有,自然就害怕失去。夜郎是幸福的,他在事业上失意后,有两个爱他的女人同时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但他又是痛苦的,他必须又要从中作出残酷的选择。最终颜铭胜了,因为她有了夜郎的孩子。整个故事看似就要这样结束了,但事实上,夜郎和颜铭并没有走到最后。他们生了一个丑孩,这让生性自卑的夜郎更是怀疑,他们最终因此走向了离婚。从颜铭留下的笔录中,夜郎得知原来颜铭美丽的相貌,竟也是假的!他们的婚姻以颜铭的出走而全部破灭。整个过程,使人对夜郎这个形象又怜悯又憎恨,怜悯其命运多舛,憎恨其其青红不分。

夜郎爱情的悲剧只是《白夜》故事的一个方面,它仅仅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对命运的抗争与无奈。面对选择,人会在失去一些东西时痛苦不堪,因为他们是感情动物,而一个社会在对人的选择与放弃上却不会这样。

《白夜》中的人处在一个变革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他们也要面对社会的选择和淘汰。宽哥是贯穿小说始末的一个重要角色,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真的可谓是尽职尽责,并且还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但从故事发展来看,他很明显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社会,而处处受人的排挤。房子分不到、妻子要和他分居,最终竟然连警察也无法当下去了,可以说,宽哥的存在,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强烈的讽刺。还有虞白,她出身高贵、心性清高,近乎于不食人间烟火,这是她最让人心动的地方,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淤泥一般的现实社会中,她也只能是孤芳自赏了。颜铭是作者刻意制造的一个悲剧人物,她经历了由丑小鸭变天鹅的传奇,但那美丽的外表并没有给他带来实质性的东西,反而加剧了丈夫夜郎对她的怀疑,她最终的出走,可谓是一种必然,因为这个社会她已经无人可信了,但一个弱女子会去哪里,她该怎样生存?这不得不引起读者的进一步思考。还有好多人物,他们选择着命运,而命运也同时在考验着他们,在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中,他们只能是甘心的等待着命运的摆弄。作者在小说中有意穿插了祝一鹤,而他最早被社会所淘汰的,但这种出局并不是与世诀别,他或许也因此成了最早看透世事的一个,终日笑着,最终化为一只透明的蚕。

或许整个社会真像作者起的书名一样,白夜黑与白,人在黑白交织的世界中生存,也在这样的现实中面临选择与被选择,选择意味放弃,在黑与白所构筑的世界中,放弃,或许也是一种美。

白夜读后感 篇13

陆陆续续读完了白夜行,说实话在读的过程中心里始终不开心,好像是猜到了结局,所以格外憎恨里面的主角,不想继续下去,今天终于看完了,开心,结束了这本书。

故事一开头和其他推理小说(如嫌疑人X的献身)差不多,一看就是案发现场。可是不一样的是故事从主角小学一直到最后,总共xx。我看到大概一半的时候,就感觉主角桐原亮司和西川雪穂真的是特别坏的人。一个杀了自己的父亲,一个杀了自己的母亲。后来又杀了不少人,并且还让自己的女同学受到了不可磨灭的伤害,慢慢看下去,越看越不想看,一直到最后看完。

哦,明白了来龙去脉,有点明白为什么他们杀害了自己的亲人。我突然觉得,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处。亮司和雪穂真的很可恨,他们杀了自己的父亲,母亲,在xx里还杀害了其他一些人,不可饶恕。但是,这么可恨之人,其实他们也很可怜,毕竟不是生来就是坏蛋。亮为什么要杀他父亲,雪为什么又要杀她的母亲以及后来的一些人,都有原因,只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处。

白夜读后感 篇14

桐原亮司与唐泽雪穗,枪虾与虾虎鱼的比喻,白昼与黑夜的样子真的可以分辨地明晰透彻吗?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束光亮可以去追寻,这束光明同时也在照亮无论向前亦或是向后走的路。这个光源或是若太阳耀眼,或是似萤火点点。有人走在耀目阳光下的白昼,有人漫步星光闪烁的黑夜,还有人行于没有太阳的白夜中。那么,白夜中的路会行的风平浪静吗?

桐原亮司躺在地面上,唐泽雪穗头也没回,转身离开。亮司身下的地面应该是与光鲜亮丽的雪穗的心是同一温度吧。还有苦苦探寻真相十九年的,总是抽着七星香烟、喝着速溶咖啡的警官笹垣,近二十年里,执着着发现点点蛛丝马迹,将找到的颗颗宝石串联成晶莹的项链,再把视线从这宝石中穿过,最终成像在视网膜上的模样也令这位老警官惊憾动容吧。在B站上搜索《白夜行》时,有一个日剧的结尾令我印象尤深,片末,笹垣警官在桥上与亮司展开了对话,笹垣恳切地说着希望亮司可以说出自己的故事,他是来拯救亮司的啊。然而,亮司仍跃身于桥下,老警官不禁潸然落泪,这每一滴泪水恰如那颗颗宝石化作,亮司已经得到了拯救,他已在照亮雪穗脚下的坦途中承受着自我救赎的苦痛,送给友彦的剪纸仿佛在诉说着他无法言语的渴望与希冀,唯有等待最后时刻的来临,跃下后抵达救赎的尽头,终得解脱;尝尽人生之苦的雪穗,此刻也只能离开,离开那现已无半点萤火微亮的白夜了。桐原与雪穗似乎在一起说着:“生而为人,すみません。”而一旁的笹垣则目睹了一切后,默默念叨着:“生而为人,しようがない。”

二零一七号年十一月廿二日

于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