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工作总结4篇

在学习工作中,我们有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总结写多了,我们就会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每次写总结,我们的大脑都会形成回路,有些东西豁然明朗了:幸福是争取来的,生活与工作上的成就也是。那么如何着手动笔撰写总结报告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法庭工作总结4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年以来,xx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机关“三大任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努力拼搏,大胆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业务及信息调研基本情况。
今年我庭新收各类案件373件,其中民、商事案件329件,执行案件44件,XX年旧存15件。XX年报结350件,结案率为90%。民、商事案件调撤212件,调撤率为70%。执行案件执结25件,执结率为57%。上诉案件6件,上诉率为2%,服判息诉率为98%。上诉案件中维持4件,改判1件,另1件正在二审中。信息调研情况:撰写案例分析及理论研究、宣传稿件30余篇,被中国法院网、审判周刊等采用21篇。
二、主要做法。
1、切实做好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在审判工作中,我们合理分配工作分工,规范了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并建立考评制度,使法庭的工作有章可循、运作畅通。在案件审理中,为了减少当事人的矛盾,及时化解纠纷,我们创新调解思路,将性质相同的案件归在一起,分门别类地进行集中调解,引导各方当事人分析各自的利害关系,并注重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寻找合适的调解时机,积极为各方当事人提出切合实际的最佳调解方案。我们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100%,并规定由人民陪审员主持庭审程序中的调解,在庭前、庭后的调解中也要求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人民陪审员用朴实、拉家常式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同时,我们采取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也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在法律文书的写作中,针对辖区内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低的特点,我们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避免生涩的法律术语,用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讲事实、摆道理,让他们看得懂、心里明,做到胜败皆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也降低了判决案件的上诉率。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承办人员及时跟进,做好解释工作,今年以来,未有上访案件和缠诉案件发生,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的普遍赞誉。
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省司法资源,我们严格规范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简易程序的适用率达80%以上,要求承办人庭前及时阅卷,提高一次庭审成功率,今年我庭的一次庭审成功率为82%。
2、多措并举,执行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在执行工作中,我们注重做被执行人的的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在工作中,我们耐心做好法律释明、以法析理工作,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的义务,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告知义务人不按期履行的后果,尽可能确保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多数不理解法律,但只要真心对待当事人,耐心讲法律,讲道理,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会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我们采取了必要的强制措施。针对被执行人难找的特点,我庭创新工作思路,尝试用手机短信奉劝被执行人的方式,我庭根据执行案件的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分别制作了不同执行短信向被执行人发送,该做法收到明显效果。全年共有收到短信的13名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报》曾对我庭的该做法进行了报道。
3、深入开展百案千村大巡讲,搞好法律宣传。一年来,我庭积极践行“能动司法”工作思念。以我院开展的“百案千村大巡讲”活动为契机,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积极灵活地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根据辖区地域人文等特点,采取法官赶大集、田间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和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宣讲18次。同时,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坚持群众路线,继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选取人民群众关注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进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社区村居开庭审理,听取周围群众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让当事人接受人民群众道德的评价,起到“公开审理一案,教育群众一片”的作用。今年以来共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社区村居开庭审理7次。积极与辖区司法所协调做好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分别对辖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教育他们善于发现隐藏在人民群众中的“隐性矛盾”,并及时引导协调,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我们积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全年共诉前调解案件30件。
4、践行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为辖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服务。我们紧跟县乡两级的工作大局,特别是本辖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为辖区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园区建设等提供司法服务。长岭镇是远近闻名的缸瓦之乡,辖区缸瓦企业40余家,是当地的“财政支柱”,但这些缸瓦企业业主法律意识普遍较差。为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避企业发展风险,我庭主动与缸瓦协会取得联系,由法庭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只要一个电话,法官会立即上门为企业提供咨询、把关合同、调解纠纷,解除了缸瓦业主的后顾之忧,促进了企业健康、长足的发展。法庭的工作得到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5、在案件审理中贯彻“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注重充分发挥当事人及代理人的主人翁精神,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工作给予充分的尊重。我们在案件审理的每一步都要对当事人及代理人工作给予尊重。例如在法庭审理休庭或闭庭前,对当事人及代理人陈述“本次庭审在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的配合下,开的很成功,感谢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的配合及对法庭工作的支持,也希望你们支持本案法庭的后续工作”。同时,我们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给予当事人充分的关怀,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要求干警从一言一行关爱当事人,尤其对外地当事人从交通、生活、参讼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以一个短信、一杯热茶、交通指导、帮助联系住宿等小事提供方便,让外地当事人找到家的感觉,赢得了外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审判周刊》曾对我庭的该做法进行了报道。我们还要求承办人要杜绝随意改变开庭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等现象。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有利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和谐。
6、以建立公信法庭为目标,加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在工作中我们贯彻一手抓办案,一手抓调研,将审判工作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今年以来,在各级媒体发表调研宣传文章20余篇。深入开展阳光司法“面对面”活动,与当事人面对面地勘验、调查、交流、互动;在庭审中要求当事人一方对对方提供的证据必须当场质证并充分发表意见,法官当庭宣布对证据及事实的认定。做好判前评判,让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合理预期。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寻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案件判决后,从情、理、法寄语双方当事人,用贴近群众生活的话语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从内心感化当事人,有利地促进了矛盾的化解。为了进一步宣传法庭工作,我们还开通了长岭法庭新浪官方微博,将我庭的工作经验与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在微博发布,受到法院及法庭同行的关注。
7、全面做好法庭装修工作及续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需要,自7月份以来,xx人民政府出资50余万对法庭进行了全面装修。装修结束后,我们在研究室、文化建设办公室的帮助下,重制设计了相关版面,包括监督台、警句格言、书画作品及宣传我院、我庭近年工作成果的图片展示。同时,法院为我们配备了新的办公桌椅及其他用品,并出资对法庭内外进行了全面绿化。高清科技法庭已基本建成。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将焕发出新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xx法庭今年的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我庭干警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事,互相团结。在快乐中工作、学习与成长。青年法官韩xx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善于调解工作,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今年审结案件268起,居全院之首。他白天开庭、调解,晚上写判决书,全年没有休息。积极参加院里的各项活动,在院里组织的两项青年活动中均获奖。老庭长程学珍自7月份来长岭法庭工作以来,与青年同志一起风里来,雨里去,尽自己所能为全庭分忧解难,表现了一名老法官的风采。书记员张晓静,承担了全庭300多起民、商事案件的开庭纪录,350起民、商事案件及执行工作的卷宗装订工作,其工作量可想而知,但她从没怨言,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申明伟同志既是法警,又是驾驶员,在做好法警值勤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执行案件和送达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1、法庭审判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均衡结案度不高,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匮乏。今后的工作中要树立均衡结案的思想,早计划,早安排,按照审限要求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使全年工作更有条理、更平均,避免前松后紧。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庭审掌控、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的水平,力争在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等方面有所突破。
2、执行案件的执结率不理想。在执行工作中,虽然我们想了很多办法,但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心太软,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太多,强制措施用得少。今后执行中要积极改进,针对不同的被执行人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力争执结率有新的提升。
3、法庭文化建设有待加强。虽然在法庭文化建设上进行了探索,但没有形成特色与品牌。今后要在这方面集思广益,争创长岭法庭的文化品牌。
XX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不断科学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该意见为向导,努力探索法庭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提高规范化程度,争取法庭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县人民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法庭工作总结(2)    XX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在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县人民法院的工作布置,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重调解、精审判、强执行“的工作思路,开展各项工作,法庭已经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开展下半年的工作南对**人民法庭上半年的工作予以总结回顾。
       XX年上半年,**人民法庭共收案*件,其民事*件,刑事自诉7件,执行*件(含旧存的民事*件,刑事自诉*件,执行*件);已审结民事案件**件,刑事自诉案件2件,执结8件;因法定事由裁定中止审理民事案件1件、刑事自诉案件4件,中止执行25件,其余案件均在审理、执行之中。
       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庭始终追求有效率的公正,重调解、精审判。法庭同志经常换位思考,能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法庭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精减办案环节,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力争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实现早日结案。尽管法庭只有两个人,人力不足,但全庭上半年无一案超案限,所结案件大部分在审限的一半以内办结,除了办理**法庭服务区内的案件,**庭还接受县法院调剂,办结了较有影响的力源房产案、水车屋火灾损赔案等。由于能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能严格依法操作,保持公心,办案质稳步提高。与往年同期相比,案件的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大幅上升,人民群众对法庭审判的公正和司法权威的确立普遍认同。  
       法庭的执行工作的开展与审判工作同步,由于法庭仅有两个人在岗,执行工作主要做的是强制执行的前期限准备工作。**人民法庭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继续推行强制执行预告制度,力图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法庭在受理案件[本文转载自后及时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和诉讼须知,以书面形式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并告知被执行人司法救济的途径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明以法律、晓以利害,促使被执行人权衡利弊,自觉履行义务。法庭已对接到通知书而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六人向院长申报办理了拘留、罚款决定书,并在县法院法警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南君超实施了司法拘留。  
       继办结了桂花乡人民政府与李武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纠纷案后,在XX年上半年,应**镇党委、政府的请求,法庭为当地集镇开发和移民搬迁工作提供了法律咨询,协助做了大量的拆迁动员工作。此外,**人民法庭还应段家河镇党委、人大、政府之邀,为其镇村两级干部讲授普法课,协助培训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成员。法庭的工作受到了服务区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评价。  
       执纪方面,全庭干部均能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
       回顾XX年上半年法庭工作中的问题,主要是执行与审理未能齐头并进。法庭当前仅有两人,交通工具亦难满足所需,只能维持日常的审判工作不能实现审理和执行兼顾,导致部分执行案件无法及时执结,尤其是无力组织实施强制执行;执行工作措施不力,执行的威慑机制效果不明显,案件执行的压力与日俱增。另外,法庭的卷宗报送归档工作滞后。下半年,**人民法庭将进一步挖潜,争取将法庭上的各项工作做的更好。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法庭工作总结(3)今年上半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庭室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契机,积极参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进一步增强自身司法能力建设,工作出现了服务优质、党委政府满意、群众称赞的好局面。今年1至6月份我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8件,结案150件,标的980多万元。结案率达70.33%,两费收取达30多万元。圆满超额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杜平同志结案88件,田文远同志结案62件。按照我庭年初提出的 “三零三案”要求,即办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实现“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高、快、好、省”地审理案件,全面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判决案件达到了服判息诉、调解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现将我庭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始终做到三贴近服务建设新农村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法庭工作在基层,直接体察农村、农业、农民的实际问题,熟知当地民情、民意、民风,是其它机关不可代替的,人民法庭通过便民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预防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村和谐稳定,促进着“三农”科学发展。针对我庭地处农村的实际,我们深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三贴近”,做好“三大员”。即: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做维护农村稳定的“消防员”、服务三农的“服务员”、普法工作的“宣传员”,为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我们强化了涉农案件审理,认真审理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妥善调处婚姻家庭、财产侵权及邻里冲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纠纷,为农村治安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关系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田柳镇各村干部群众新农村建设的热情非常高涨,但苦于没有资金,无处下手。我们主动与党委、政府、村干部联系,为他们出谋划策,筹集资金,建设新农村。田柳镇邢姚三村原来村貌较差,村干部想修路但没有资金。思路决定出路,经多方考虑研究,在法庭的指导下,功对该村木器市场承包经营权进行拍卖,筹集资金一百多万。利用这部分资金,该村修建了村内道路,安装了路灯,建设了文化广场,村容、村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这个村成了田柳镇的新农村建设先进村、样板村。该村的成功操作为其它村提供了范例,打开了思路。很多村干部纷纷前来法庭咨询,我们与村干部共同研究,出点子,谋路子,盘活土地资源,搞好新农村建设。通过我们为农村的法律服务,带来的巨大变化,我庭在辖区农村的威信进一步提高,受到辖区党委、政府、老百姓、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服务农村的同时,我始终加大服务企业发展的力度,寿光新龙电化公司的型材销售多发生在一些建筑企业,常有拖欠现象。货款的拖欠会影响产品的销售,特别对方是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货款的拖欠,更会影响我们企业的发展。如梁山县一家建筑公司拖欠新龙电化公司货款近百万元,新龙电化销售人员多次到梁山协商,该企业老板多次答应还款,多次打协议而一直不还款。了解到这家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有很多客商也要起诉该企业后,我带领庭上同志,迅速出击,抢在其它法院前头,到梁山查封、冻结该企业七个银行账户。迫使该企业老板带款前来新龙电化协商还款,现在该企业拖欠的货款已全部还清。自今年以来我参与审执结涉及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93件,标的达600多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多万元,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了帮助。
我们还强化了便民利民措施,探索民事速裁机制,简化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地便利农村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了民事简易程序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的功能,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走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路子,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依法能快则快,防止久拖不决,以使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流动法庭的形式,适时开展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庭的案件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趋势,即:明显地提升了调解结案率和当庭自动履行率,而使申诉信访量不断下降。针对农民法律知识欠缺,性情偏激,遇事容易上火,矛盾纠纷容易激化的特点,我庭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炕头,把法庭审案搬到村头,让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我庭还推行了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收案制度,保证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坚持“四心一准一快”接待法,即对每一位前来求助的群众做到热心,听诉问题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耐心,解决问题诚心,答复问题和处理意见准,处理快。对不属于法庭处理的事情也不一推了之,而是为其指明正确的解决途径,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架起了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我们积极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和“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活动,不断满足社会,尤其是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帮助化解金融危机下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发挥派出法庭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的优势,成立“假日流动法庭”,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当场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二、咬定调解不放松   助推和谐与稳定
按照“能调则调”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各类民间纠纷的目的,促进社会生活在法制轨道上运行。努力减少民事纠纷,扩大民商事案件调解范围,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调解,既平息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工作中,我们咬定调解不放松,用实际行动助推辖区的和谐与稳定.通过巡回办案、流动法庭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纠纷的快速解决;落实速裁调解机制;我们在调解离婚案件时强调做好“三抓三放”的三个阶段工作,即抓庭前调解,让当事人充分释放不满情绪;抓庭审过程,让双方放下敌对情绪;抓庭后调解,让双方放下后顾之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通过深入的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准确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深刻内涵,并自觉地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司法为民应该永远成为支撑人民法官司法理念的基石。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应该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自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不能只让司法实践漂浮在空洞的概念当中,而应该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练就成我们的司法能力,进而使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发展。我们积极倡导“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人民司法”,强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审判和调解相结合”、“送法进村”的审判作风,了解社情民意,熟悉人民利益诉求,从广大人民群众中获取利益衡量的准则,使法院的裁决更能体现人民和社会利益的指向。我们将每一次开庭和调解都作为一次普法活动,不仅要做好裁判调解工作,还要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作为自己的份内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走出去”是通过巡回办案、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请进来”是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到庭旁听,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影力, 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要不定期筛选一些案例、法律事件在报刊、橱窗上登载、张贴,进行法制宣传。
四、以人为本,号召人人做法庭的主人,积极创建学习型、节约型法庭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用事业造就人,用环境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用感情维系人。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我们倾心打造优秀的法庭文化,努力树牢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思想根基,通过在学习中提高、在培训中磨炼、在约束中规范、在竞赛中创优,努力实现干警队伍的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和品质过硬,成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必胜的优秀干警队伍,实现了干警无违纪、案件无差错、当事人无信访的“三无”目标。杜平同志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舍小家,无私奉献,有时连续在外出发30多天。田文远同志加班加点,审理了大量金融、涉农案件,赢得了群众的赞扬。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决策,我庭积极开展四个节约活动:一是节约电话费,我庭要求全庭人员打电话时言简意赅,不在电话里闲聊;二是节约用纸,认真规范填写诉讼文书,尽量少作废诉讼用纸;三是节约用油,规定不该出的车不出,不允许公车私用;四是节约用电,最大限度减少空调的使用频率。通过开展一系列的节约活动,我庭干警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牢固树立起了“节约一分钱、节约一张纸、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升油、节约一度电”的思想意识,通过勤俭办事,勤俭办案,在创建节约型法庭中取得了显著效果。 相关专题:上半年工作总结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法庭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范文写作参考,切勿完全照抄!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上半年我庭案件质量与效率较去年有了提高,收费也比较理想,但工作与院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理论研讨氛围还有待于加强,改革创新、宣传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下半年,我们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不放松。强化干警政治思想素质教育,推进“学习型”法庭建设。严格落实“学习周报表”制度,并通过“大练兵,大竞赛”、法律文书集体会签、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大“复合型”审判人员的培养力度,普遍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
2、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效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工作要细心、耐心,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全心全意服务于经济发展。
3、全力做好涉诉信访稳定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建立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矛盾不外推、不上交”,切实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事件,要及时预警,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搞好源头治理。
4、积极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采取便民措施。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案件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实行速裁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
5、立足于法庭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我们法庭基础条件差,在所有部门中,办公设施是最差的。多年来一直没有更新。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庭整体形象,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使法庭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法庭上半年工作总结法庭工作总结(4)XX年上半年,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在本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业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改革审判管理和抓好队伍建设。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XX年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14.7%。诉讼标的金额4.31亿元,去年同期(5.62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XX年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57.7%。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4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24.2%,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21.2%,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XX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XX年至XX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XX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制定并完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强化审判管理,我庭进一步修订了《民二庭审判管理细则》,完善了从收案到结案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阶段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进度,提高案件审判各环节的运转效率。其次为保证庭务工作能得到及时部署,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民二庭庭长办公会规则》,明确了庭长办公会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明晰了内部任务分工和决策程序。再次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我庭继续坚持并完善庭务会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和庭长指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庭务会的作用,集中全庭的智慧,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列席全部案件的评议,及时指导和监督合议庭审判,强化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我庭结合院机关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争议、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全庭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开阔视野,更新商事审判理念。上半年,我庭选派了1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司法培训合作项目的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破产法论坛研讨;1名同志参加全国商事审判研讨会。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意识。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商事审判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商事法官处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我庭特别注重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全庭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拒绝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固守淡泊,严格自律。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庭还积极承担最高法院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月份我庭承办了最高法院在江西召开的全国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会务工作,尽管人员有限,在庭领导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下,在全庭同志齐心协力下,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其他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根据院党组安排,我庭承担起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的对外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向七个系统改革办报送了本院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由于我庭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突出的表现,我庭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上半年,我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紧,尽快转化出调研成果,为大局服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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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工作总结



法庭工作总结 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 努力提高法庭司法能力 ××人民法院共设置人民法庭11处,辖区人口118万人。近年来,我们民一庭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提高人民法庭司法能力这个核心,全方位开展业务和工作指导,提高了法庭的审判质量和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五化法庭”建设步伐。去年以来,我院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案件4800余件,发回改判案件仅为7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我们的做法是: 一、健全网络,制定计划,实现业务指导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基层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审判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决定着法院工作的整体效果。为提高法庭审判质量和工作水平,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决定立足机关专业庭的业务特长和基本职能,整合机关庭室的专业优势,建立了以民一庭为主、其他机关业务庭为成员单位的“法庭工作指导网络”。在这一网络中,民一庭处于“轴心”地位,对整个“指导网络”的运作,负有策划、组织、协调的职能,从而形成了以民一庭为“龙头”、其他庭室联动配合的综合指导网络系统。
为保障民事审判工作健康开展,每年年初,我们都编制出全年的《法庭工作指导计划》,以院文件形式下发各庭室遵照执行。《计划》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全年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在制定“工作要点”过程中,我们不搞“闭门造车”,而是广泛征求各方面尤其是法庭的意见,在集思广义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和我院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制定出全年的民事审判整体规划,保证了“要点”既符合本院实际,又与上级部署合拍同步,提纲携领,成为指导全年民事审判工作的总抓手。二是全年业务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安排表》,明确培训内容、时间、方式、参训人员和责任主体。培训计划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性是指在培训时间、参训人员等方面做到雷打不动,严格按制定计划执行,不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变更。灵活性是指在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方面,根据审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知识及时更新。二、贴紧审判,丰富载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 我们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岗位练兵”,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激发干警钻研业务的兴趣,有效提高了法庭干警的业务素养。 一是大力开展“课堂活动”。定期组织本院业务能手和骨干,结合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法庭干警“上大课”,把干警们引入课堂。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我们在评查法庭案卷中发现,有的法庭干警不能正确和全面掌握举证期限、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取证据的范围和程序;有的对证据交换、新证据的判定和指导当事人举证无所适从;有的不使用或不会使用与《证据规定》配套的诉讼文书。一些办了十几年、二三十年案子的干警,忽然觉得自己一下不会办案了,有的甚至干脆“穿新鞋走老路”。面对《证据规定》对传统审判模式的冲击,我们及时意识到了进行培训的紧迫性,马上购买有关理论书籍和光盘,从互联网上和报纸上等搜集相关资料,首先组织我庭干警认真研究学习。经集体研究,确定了培训内容和思路,并安排对《证据规定》理解深、掌握好的同志,给法庭干警集中上课。通过这次课堂活动,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认识,特别在指导当事人举证、履行告知义务和释明权、指导当事人举证与以职权调取证据相结合等方面,明确了操作模式,纠正了错误做法,消除了心头的困惑,规范了审判工作。类似这样的课堂活动,我们按照“业务指导网络”中各庭室担负的职责,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专题,组织有关庭室业务骨干培训一次,这种形式既为全院法官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也提供了一个学术探讨的讲台,针对性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还利用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机会,选派精干力量去参加学习,回来后再向全体法庭干警“传经送宝”,将在上级法院学习到的还带着“余热”的新鲜知识,迅速传递给干警们,达到“资源共享”,效果很好。二是大力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我们要求基层法庭每个审判员都要确定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报名参加观摩庭活动,由法官轮流召开观摩庭,未开庭的干警均要参加旁听观摩,听后参加点评。通过观摩旁听和点评,比较自己开庭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技巧,取长补短,对开庭不规范之处积极指正。这种互相学习、相互指正的互动式学习方式,受到干警们的普遍欢迎,庭审观摩活动,我们每年都要举办很多次。三是定期召开理论研讨活动。每年都安排一定的时间,认真组织召开理论研讨活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让大家充分讨论,提出问题共同分析研究,加深了对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的理解;对典型案件召开评论分析会,分析典型案件好在什么地方,不足在什么地方,让大家评头论足,思考自己有没有这些优点和不足;对发、改案件召开季度点评会,分析为什么会发回重审或改判,上级法院对案件的认识与自己有什么不同,发回改判的原因是什么,有什么经验教训,使自己在办案中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四是积极开展岗位竞赛活动。为提高法庭干警的业务操作技能,我们积极组织各项岗位比赛,如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审判员庭审能力考核,诉讼文书制作比赛等。通过开展岗位比赛活动,增强干警学习业务的压力和动力,提高了法庭干警实际操作能力和战斗力。我们每年年底还要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并公布考试成绩,对经考试不及格的干警限期补课。三、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指导法庭搞好审判管理 “不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搞好法庭工作指导,浮在面上不行,脱离实际也不行,必须踏踏实实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平时,无论我们工作有多忙,都坚持抽出专门的时间,到法庭调查工作进度,了解工作中有无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规范和解决。 一是指导法庭实施民事速裁。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绝大部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易民商事案件,我们按照“两便原则”的要求,指导法庭完善了民事速裁规则。要求法庭适用速裁时要牢牢把握三个原则,即自愿原则、迅速及时原则和公正合法原则。同时,还要注意适用速裁的案件范围与基本条件,严格控制与之相匹配的诉讼程序,体现速裁的真正目的与价值。通过适用民事速裁规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又提高了诉讼效率,保证诉讼结果的公正。 二是指导法庭规范诉讼调解。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有近70%为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此类案件虽然案情较为清楚,但若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因此,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诉讼调解能力。但在调研中我们却发现,法庭的诉讼调解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有的片面理解审判方式改革,盲目追求“一步到庭”和当庭宣判;有的年轻法官调解经验欠缺,基层工作经验不足;有的违法调解、程序不规范,造成社会效果不好等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结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省高院《关于规范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通过认真研究,对法庭调解工作提出了原则性意见。一方面对诉讼调解的条件进行了规范,要求调解应在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知情的基础上进行,在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基础上进行,在贯穿“公正与效率”的前提下进行。另一方面,确立了“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要求法官在开展调解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上、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和庭前调解制度,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得轻易判决;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访告状现象。 三是推行庭前预备制度。调查中,通过听庭我们发现,基层法庭庭审不规范、重点不突出的问题较为普遍,造成一次开庭成功率低、庭审效率低,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主要原因是庭前准备不足,开庭“无的放矢”。对此,我们指导法庭实行了庭前预备制度,庭前预备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进行证据交换;二是归纳、总结、确认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通过庭前预备,确保了庭审“有的放矢”,使当事人举证、质证均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来进行,法庭认证、查明事实、说理分析、裁判主文也都围绕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有效避免了庭审漫无边际,目标不明,拖延办案时间、办错案的问题发生。四、遵循审判规律,到位不越位,正确开展个案指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院目前仍在沿用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于法庭需要判决的普通程序案件,要由我或分管院长审核把关。但这种审核把关不是行政化的审批,而是根据自身对案件的理解,在证据认定和适用法律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提出指导性建议。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坚持摆正位置、找准着力点,正确处理个案指导与审委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关系,指导到位但不越位,指导意见与合议庭意见确有分歧的,可以重新合议,也可以申请提交审委会,不设定框框约束。我们认为,提高法庭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宜采用“休克疗法”,从司法公正和审判质量的视角来考虑,目前对个案的指导是必要的。五、强化民一庭自身建设,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打铁先要自身硬”,民一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搞好指导工作,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廉政建设等方面,都要要率先垂范,先走一步。我们民一庭有一支好的队伍,多是有学历、上进心强、作风正派的年轻同志,他们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形成了良好的学风。为抓好学习,我们庭里努力为干警提供学习帮助,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岗位培训等各类学习,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方便大家学习,早在2001年,我们民一庭的电脑就接上了互联网,成为我院最早接上互联网的庭室。大家知道,互联网还有强大的娱乐功能,正因为如此,庭里还专门开会统一口径“消息不能外传”,生怕领导和其他庭室的同志不理解,说我们“不务正业”。但自接上以后,干警们学习、查资料确实方便,在我院局域网开通之前,法庭和其他机关庭室的同志,要查资料都会跑到我们庭里来,我们热情为他们提供帮助,我们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发生。对案件质量,我们民一庭的口号已由“铁案工程”发展到“建设精品工程”,要求办案不但要注重质量,还必须注重法律和社会效果。今年1-6月份,民一庭办理的案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的占到79%,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处理的案件都是县内重大、复杂案件,调撤率达到这一比例是很困难的。在业务指导中,作为指导网络的龙头,我们民一庭的同志举办业务讲座、开观摩庭的次数是最多的。同时,想法庭之所想,急法庭之所急,帮法庭之所需,根据法庭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化指导为服务,赢得了广大法庭干警的信赖。法庭的同志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什么困难,首先会想到去民一庭探讨探讨;到院机关办事,也喜欢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辅导材料。有的同志开玩笑说,民一庭就是法庭干警的“娘家”,有心里话愿意过来说说,有难题就过来找人指点指点,帮忙解决。 以上是我们××法院民一庭在业务指导中的几点做法,我们深知,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法院基层建设任务艰巨,对法庭的业务指导工作也任重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为我院“五化法庭”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法庭工作总结

乡镇社会法庭工作总结


乡社会法庭在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依靠法律、法规、风俗习惯、传统道德等柔性力量,以自主、自治协商的解决方式调处民间相关事务和不同类别的矛盾纠纷。先后成功解决了矛盾纠纷12起,维护了全乡社会大

局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得到了全乡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其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乡党委、人大、政府对社会法庭的选聘工作高度重视,乡党委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把关、组织考核等相关程序,把6名社会威望高、爱岗敬业、工作协调能力强和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县乡人大代表、乡村两级退职干部选聘为第一批社会法官。为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乡人大主席团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经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确定为乡社会法官,并颁发了聘书。社会法庭有办公室2间,调解室1间,有牌子,有制度,办公设施齐全。同时,乡党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社会法庭庭长,组织协调开展工作。

二、宣传落实,动员到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宣传力度,我们主要采取了六种宣传形式。一是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各村利用广播向广大群众进行反复宣传;三是各村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四是利用政务公开栏进行深入宣传;五是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进行直接宣传;六是印制了5000余份便民服务宣传卡进行全面宣传。主要宣传社会法庭的功能、服务方式和社会法庭的组成人员、联系方式等等,扩大社会法庭的知晓率。在群众中叫响有纠纷就到社会法庭,有事请找社会法官的口号,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社会法庭,促进社会法庭职能的发挥,为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制度落实,规范到位

建立健全了社会法庭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四项法庭职责;二是明确社会法庭的八项受理范围。社会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村一些简单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和宅基地、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进行调处;三是明确社会法庭的受理纠纷渠道;四是明确了社会法庭操作规程。建立社会法庭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机制;五是明确社会法官的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和任免制度。各种制度制成版面上墙,有力地规范了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的工作行为,促进了社会法庭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任务落实,工作到位

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每10天召开一次专题会,针对某一案件大家集思广益、分析案情,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建立社会法庭连片协作区,全乡设立了3个社会法庭协作区,由辖区各村委党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协作区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负责先期介入调处,并及时将调处的情况和乡社会法庭联系沟通,配合乡社会法庭做好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调处,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三是乡社会法庭设立了3部举报电话和5个举报箱,对收到的举报电话和信件建立档案,由社会法官进行调查处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法院法庭之外。西赵楼村民赵丰亮在建房时与施工队(因施工费)发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社会法官赵玉章知道后,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避免了一场械斗现象。东赵楼村村民张同云反映邻居赵同治和赵同义侵占其宅基地一事,乡社会法庭接到此件后,社会法官人员立即到该村,在村干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双方都非常满意。张同云激动地说乡社会法庭就是好,为我撑了腰、作了主。

五、绩效落实,奖励到位

为切实调动社会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乡里明确规定:凡是调处一起矛盾纠纷案件,视其问题大小、难易程度,分别给予奖励100元、200元、300元,做到每季度兑现一次。同时,对作出积极贡献者,将给予重奖。

总之,我乡的社会法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我们决心在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为乡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