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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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我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实施和计划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激励制度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六、工作总结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日

二、活动地点:

场区温润小区

三、活动主题:

学雷锋、树新风,义务清扫街道,捡垃圾

四、活动目的:

三月是“学雷锋”月,要求学生主动投身到“学雷锋,树新风”主题活动之中。让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与世纪同步,让雷锋精神在校园里永远闪光,让我们的校园“人人学雷锋、天天有雷锋、时时有雷锋”!清洁的环境人人爱,美丽的家园大家建。为了教育学生不乱丢垃圾,体验清洁工人的辛苦劳动,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能主动捡垃圾的习惯。

五、活动准备:

大队旗1面,中队旗6面,照相机1台。

六、活动参与人员:

四、五年级全体学生、班主任

七、具体安排:

1、2014年3月2日确定好具体时间及各班区域。3月3日下午3点在操场集合,3点10出发到场区进行打扫。

2、将6个班分为3小组,由班主任指挥,各班在将学生分成三小组,并在学生中指定正、副组长各一名。

3、活动内容及要求:

(1)活动内容:

打扫街道地面卫生。

清理街道卫生死角。

(2)活动要求:

1、要求各班主任组织有序,学生积极性高,街道打扫干静、彻底。

2、各班各自准备所需的劳动用具

3、遵守公共秩序、集会秩序,讲文明礼貌,展少先队风采。

4、少先队员佩带红领巾。

5、各班的负责老师沿途要注意好学生的安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3)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建立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带头使用绿色产品,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实行双面打印,内部办公场所取消使用一次性纸杯(信访接待等除外);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横幅,采用屏幕投影;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管理,桐拾袋覆盖区域采用网上预约回收,单位员工参与率达到80%;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源头减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我市国家文明城市首创和国卫复查之年,垃圾分类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局上下要争当生活垃圾分类的标杆,引领城乡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精心谋划,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精准提炼经验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成果通过工作信息、工作专报等形式上报局办公室,打造成局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亮点。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4)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垃圾已经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本文针对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一套具体可行的方案,以期为改善小区环境,推动垃圾分类做出贡献。

一、方案背景:

现代社会碳排放的增加和资源浪费的日益严重,对城市生物多样性产生了威胁。因此,垃圾分类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物业小区在管理层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了解决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推出了一套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二、方案目标: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序高效的小区垃圾分类体系,通过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率,有效减少废物的数量,保护环境,提高小区居住环境质量。

三、方案内容:

(一)设立垃圾分类点:

在小区内设立垃圾分类点,包括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湿垃圾等。同时,在分类点设置专人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并提供分类垃圾袋。

(二)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小区广播、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力争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同时,定期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增加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了解。

(三)加大监督力度:

设立专门的垃圾分类监督员,每天巡检分类点,及时发现分类错误的情况,并进行纠正。对屡次违反分类规定的住户进行警告,并做出相应处罚,以形成压力和示范性效应。

(四)建立回收体系:

组织与有关企业合作,建立可回收物收购站点,定期回收可回收垃圾,并提供相应经济补贴,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同时,通过与有关机构合作,确保有害垃圾和湿垃圾得到符合规范的处理。

(五)建立奖惩制度:

制定奖惩制度,对分类工作出色的小区进行表彰,设置相应奖品,激发居民的积极性。同时,对拒不分类或故意违反分类规定的住户进行处罚,确保垃圾分类得到有效执行。

四、方案优势:

(一)提高垃圾分类率:

通过设立分类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能够使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和执行意识进一步加强,有效提高垃圾分类率。

(二)减少废物数量:

通过建立回收体系,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和利用,减少了废物的数量,保护了环境。

(三)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可以有效减少垃圾堆积,消除异味,减少垃圾滋生的蚊蝇等病害,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五、方案实施:

(一)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并明确责任分工;

(二)购置分类垃圾袋等工具;

(三)设置分类点,并提供专人指导;

(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五)加大监督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六)建立回收体系,与有关企业合作进行物品收购;

(七)制定奖惩制度,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结语:

通过本文提出的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可以有效改善小区环境,促进垃圾分类的开展。但是,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居民和物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共同创造美好宜居的社区。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5)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进程,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不断增加,如何有效地进行垃圾分类和高效地进行处理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四川省提出了一个全面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旨在推动垃圾分类、减少垃圾总量、合理处置垃圾,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分类指导和教育

首先,四川省将设立垃圾分类指导和教育机构,并配备专业的指导人员,负责提供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指导。这些机构将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包括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组织宣传活动等,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理解。同时,在学校和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指导牌,提供分类指导和提示,方便市民进行正确的分类投放。

二、垃圾收集和运输

四川省将加大对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的力度。首先,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方便市民分类投放。收集站点将根据不同的垃圾种类设置不同的回收桶和标识,确保市民能够正确地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其次,提高垃圾运输的效率和准确性。引进智能化垃圾收集车辆和系统,实现对不同垃圾桶的自动识别和收集,减少人为错误和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三、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

四川省将加大对垃圾处理和资源回收的投入。在垃圾处理方面,省内将建设多个大型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采用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包括焚烧、填埋、堆肥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环保性。对于可回收的垃圾,将建立一套完善的回收体系,包括设置回收站点、推广垃圾分类回收箱等,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四、法律和监管措施

为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川省将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和监管措施。首先,将加强对垃圾分类和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市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遵从程度。其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测,在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时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技术创新和经验交流

四川省鼓励技术创新和经验交流,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的水平。将组织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推广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和经验。同时,加大对垃圾分类和处置技术的研发投入,提高垃圾处理和回收利用的技术水平,为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提升提供技术支持。

总之,四川省通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从教育引导、收集运输、处理回收等多个方面着手,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减少垃圾总量、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环保性,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相信四川省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将取得成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示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xx年xx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体系,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全覆盖,为建设美丽xx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表率,谱写美丽中国xx篇章。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组织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综合考虑xx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宣传发动、激励引导、考核奖惩等措施,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度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利用物联网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效率,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实施范围

20xx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域范围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1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8月1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年底前,重点完成30个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含继续推进20xx年任务中的17个);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并投入运营。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并明确分工及责任主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推行分类投放

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原则上取消所有沿街摆放,暴露在外的垃圾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偿回收或奖励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分类投放,解决生活垃圾暴露及垃圾混投问题。

1.垃圾分类类别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废温度计、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国家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公共机构和场所有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部队,企业单位可参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垃圾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分类模式,含餐饮的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餐饮业等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城市居住区域、农村区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

可回收物: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每组至少设置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织物5个投递口,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有害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根据有害垃圾产生量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鼓励安装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通过人脸识别身份信息等技术,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点可根据人口数量、垃圾分类种类、垃圾产生比例,合理建设若干个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若干组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并设置比例适合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递口。

3.分类投放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2)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演出场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3)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4)城市居住区域中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社区公共区域,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人;农村区域所在地,村委会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责任人。

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也可以由其另行确定并向责任区域公示。

各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须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端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安排适量督导员,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进入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其中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责任人的区域及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区域,投放端设施设备配置、改造、维护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实施分类收运

1.收运设备配置

各区政府(管委会)在现有收运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和城市的实际情况,增配数量适宜的收集车辆及人员,并按照要求统一各类车辆标志、颜色,确保整个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

2.分类收运要求

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收运”,构建分类直运体系,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专用车辆,杜绝垃圾落地,严禁混收混运,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

有害垃圾定期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存储中心或有害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直接运输至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厨余垃圾必须每天定时进行收集,直接运输至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必须每天进行收集,按现行模式统一运输至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根据垃圾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每日分类收运;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

(三)实施分类处理

有害垃圾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收运,并运输至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由具备资质的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处理,厨余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其他垃圾由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实现各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置规划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扩建项目及废旧塑料、电池、电子垃圾、灯管等回收利用中心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四)搭建分类管理系统

建成市区两级,口径统一、资源整合、数据共享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主要包括业务监管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考核系统和宣传平台。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并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辖区内所有责任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督促其按期完成;负责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相关管理数据;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共青团xx市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联系大学生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市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志愿者服务活动,协助提供志愿者名单,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将倡导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的理念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检查考核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考核、推广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市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项目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和培训,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名词术语、图形颜色标志;负责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以及公众账号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和推广工作;负责督促全市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完善全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有偿回收和激励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场所名录;负责指导建设危险废物收运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规划布局废物暂存、转运场所,依法审批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等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直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指导各区财政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及大型(3000平米以上)购物中心、商城、超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规划布局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网点,负责提供可回收处置企业、场所名录。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学校(含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负责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直管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督促直管宾馆、酒店、旅游景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机场、汽车站、营运码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市不按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放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分类运输的垃圾车辆查处及其他执法事项,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水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渔港码头、活禽宰杀市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按时完成。

市妇联:负责对全市妇女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妇女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志愿服务、宣传教育和体验活动,带头做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与xxx衔接,做好部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供电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用电需求,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

其他相关政府部门、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工作并按时完成,同时按职责配合属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垃圾分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明确专人1名参与该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督查工作,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辖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工作并于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对接,可聘用临时雇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因地制宜,结合现有体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加大资金保障,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区相关部门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与本辖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工作模式,按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责任人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积极探索“社区(农村)+志愿者”等模式,发动环保志愿者与社会各阶层进入社区、进入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直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查、指导、考核力度,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六)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违规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的整治力度,对随意倾倒、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以及未按照时限或拒不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xx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法律责任条款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7)

为响应落实市里垃圾分类文件精神,2020年上半年,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打造一个街道的试点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目前,市里招标的四家垃圾分类公司已全面进入相南街道各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以及分类投放工作,分别为从2020年4月20号正式开展工作以来,除江苏华展公司因设备及人员到位原因进展较慢以外,其余三家公司均已稳步开展工作,共开户注册约19796户,每日厨余垃圾可收取约5.08吨,可回收垃圾可收取约0.171吨,有害垃圾可收取约2.08公斤,每天由各公司工作人员采取定时定点、撤桶并点小桶管家、二次分拣四种模式开展工作,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国瑞公司负责各小区的厨余垃圾清运,侨银环保负责将各种其它垃圾清运。另外,四家公司均安装了智能设备,智能投放,分类收集让居民对垃圾分类有更多的了解及参与。街道小区作为今年先期打造的单独试点,桥宇公司进行了入户宣传、积分兑换、智能设备投入,住户1720户,注册258户,工作正有序开展中,并在电视台、各种平台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宣传用品

为更好的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下去,我局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垃圾桶,垃圾袋,宣传栏共计59.5万元,同时制做宣传用品KT板83块、抽纸盒100个、水杯150个共计15068元。共发放宣传海报1300张,垃圾桶362个,垃圾袋7000个,围裙260个。小区发放宣传物品抽纸288盒,手提袋330个,垃圾袋3300个,塑料杯192个。

三、下步计划

下半年,在配合督导好各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我们将在全区范围内做一个垃圾收购点的排查以及改革,对达到标准以及有资质的可回收垃圾收购点统一管理,统一收运,统一服装,统一发放证件,对相对混乱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做一个整合。这样的好处是,资源回收市场整合完以后,相对简单化,有什么样的资质就收取什么样的再生资源,不污染环境,从收运环节将垃圾分类给处理好。

由于工作刚开展不久,对整体垃圾分类的工作还欠缺一些经验,我们将极力配合各垃圾分类中标公司,争取将相南街道的垃圾分类试点打造成一个亮点。垃圾分类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过程,下一步工作当中,我们会认真的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少走弯路,把垃圾分类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切实做好。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为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共同努力。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二、工作目标

2020年,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助力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经验,全力推进,用2-3年时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标准,循序渐进。

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居民家庭实行强制“二分类”,鼓励“三分类”,奖励“四分类”模式,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市场化运作,规范指导,分区实施。各区(县)公开招标选择分类企业,统筹实施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示范引领,协同联动。

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抓好推进落实;街道、社区统筹负责引导垃圾分类,建立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建立健全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突出宣传引领,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分类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推动习惯养成,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

1.分类投放。

(1)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居民家庭实行强制“二分类”,即要求居民必须做到生活垃圾干湿分类;鼓励“三分类”,即在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基础上,引导居民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奖励“四分类”,即对生活垃圾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居民给予相应奖励,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统一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逐步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以方便居民投放和适应垃圾产量为原则,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其中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鼓励居民小区因地制宜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3)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设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积极建立垃圾分类积分等奖励制度。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垃圾分类监督员、宣传员、志愿者作用,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明确并落实物业公司等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管理等有关服务合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类收运。

(1)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新建小区应当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通过配套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居民小区根据楼栋分布的实际情况,配建“四分类”垃圾收集站点。优化垃圾转运站布局,由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完善垃圾转运站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相应配套设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计量、中转等功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暂存的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按照垃圾分类需求和清运量配备数量足够的分类运输车辆,规范车辆分类运输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做到运输车辆密封性好、分类标识明显、节能环保、车况完好、车辆整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垃圾分类收运管理。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做到垃圾运输专车专用并符合相关规定。采用“桶装车载”的方式,分类后的垃圾及时分类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厨余垃圾(湿垃圾)由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收运至我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饲喂生猪或交未经许可的单位收运。督促指导物业公司等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定收运服务合同。公开分类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后被重新混合收集运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分类处理。

(1)提高大类细分能力。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中可回收物由分类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其他垃圾进入环卫系统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引导建设规范站点。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鼓励从事垃圾分类的企业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外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分类后的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利用处置资质的单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统筹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和资源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厨余垃圾(湿垃圾)资源化处理。2020年,建成运行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补齐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实现厨余垃圾(湿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规范运营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范配置飞灰填埋、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加强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处置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宣传栏、网站、倡议书等媒介,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依托中国城市生活垃圾领域国家适当减缓行动试点项目平台,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蚌埠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从学校和家庭抓起。学校结合实际绘制张贴垃圾分类宣传画,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常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依托游戏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开展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培养幼儿和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组织各级共青团、妇联,紧紧依托社区,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广泛开展志愿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和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就地就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通过志愿者在单位和家庭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养成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知识培训。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培训。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做到应知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20年7月)。

1.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2.出台《蚌埠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起草出台配套措施。

3.启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4.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5.规范指导,分区招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标准提出行业指导意见,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居民小区摸底排查、测算,制定分年度推进计划,依法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公开招标选定分类企业。

6.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湿垃圾)收运体系,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完成并试运行。

(二)广泛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结合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对市、区(县)、街道、社区从事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

2.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组织策划“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发放《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垃圾分类宣传等资料。

3.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专门的分类运输车辆,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硬件设施。

4.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市范围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

5.制定示范片区标准,各区政府(管委会)至少各确定一个街道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出台示范片区推进方案,全市基本建成至少六个分类示范片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6.建立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

7.部署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示范引领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

1.组织示范片区市级验收,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

2.推广示范片区建设经验,提高示范片区覆盖范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1.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总结经验,全力推进,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2.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机制。

3.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负总责、各区(县)抓落实的思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组织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要按照规定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

(三)强化调度推进。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实行“一周一分析调度、一月一督查推进”,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促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汇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四)保障工作经费。市、区(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市、区(县)财政分别予以保障。市财政负担部分,由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承担任务和工作安排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各部门预算;区(县)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篇9)

 

为深入推进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全城区师生的环保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促进学生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建城区50%的学校逐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完成1—2所建成区域的学校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提升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党建+垃圾分类”,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作用,制定“党建+垃圾分类的活动方案”,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打好生态环保战。

1.党建+“人”,城区教育局局机关及各校(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结合“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将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纳入党建活动,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知识宣传等,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2.党建+“社区”,与单位所在辖区选择一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结对共建。组织老师和学生在社区内井然有序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挥党员、共青团员在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不仅使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人心,而且增强了学生和市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推进*市创城工作,携手树立文明新风。

(二)“标准+自查自纠”,规范学校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1.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规范准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宣传专栏、公示牌。

2.城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南教基教〔2022〕8号)要求,每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

同时组织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与高新区学校每月进行一次交叉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报送。每月24日前组织各校(园)按时报送当月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填报垃圾分类月报表、按要求报送月报佐证照片;

对组织开展的专题会议、实地调研、学习交流、大型活动等,及时报送工作简讯及照片。城区教育局落实每月月报材料收集和整理及上报城区分类办和市教育局,完成*市垃圾分类系统月报工作。

(三)“宣传+知识普及”,渗透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1.各校(园)上好一节垃圾分类主题班会示范样板课。各班根据垃圾分类样板课上好垃圾分类主题班会,增强师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促进垃圾分类主题班会专业化、特色化、精品化发展。

2.促进“两融合”抓渗透。利用教职工会议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教师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水平。将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落实到教学计划当中。在使用好*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的同时,根据学科特点,开发适合幼儿园、小学、中学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的特色课程。

3.做好“三结合”抓宣传。一是结合国旗下讲话,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二是结合世界环保日、校园文化节、科技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演绎、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大赛、拍摄制作宣传片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三是结合传统媒体、新媒体优势,创新垃圾分类宣传形式,通过校园宣传栏、墙报、横幅、广播、电视、电子LED宣传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呈现、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新思想。

(四)“实践+小手拉大手”,“分”出美丽生活新画卷。

1.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实践活动。除寒、暑假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系列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面对面”现场讲解、致家长的一封信、进社区实践活动等切实可行的途径,也可以通过各班微信群、QQ工作群开展线上交流活动,带动家庭成员、社会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收集,推动社会形成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开展零废弃校园创建活动。通过“零废弃校园”项目,逐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利用、无害化和零排放。将“零废弃”理念融入师生日常教学活动与校园生活中。

3.开展垃圾分类参观活动。组织师生开展场景式体验教育,通过参观垃圾清洁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宣教基地等,促使广大师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实践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五)“典型+经验推广”,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新突破。

1.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校(园)要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多措并举,结合党建活动、班会课、开学典礼、散学典礼和“大手拉小手”、演绎等特色活动,做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亮点和成效,主动联系媒体进行宣传,并报市教育局。各校争取每年在市级以上报纸刊发或电台、电视台报道,以点带面,推动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质量。

2.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对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的标准,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认可度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逐步实现建成区50%的学校创建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典型的目标,提升整体水平和综合效果。

3.加大交流学习促发展。组织召开全城区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暨工作成果展示会,组织学校到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学校参观学习,探索先进的垃圾分类理念,因地制宜创新生活垃圾分类的做法,力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纳入*市教育系统年度绩效考评和文明校园创建,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和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校(园)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健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引领市民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三)着眼长远,力求长效。各校(园)要扎实推动工作落实,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