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合同优选十一篇

基建合同优选十一篇。

你是否正在寻找有关合同的模板?随着社会制度不断变得规范,在双方不一致的时候,签订的合同是一种保证,是否想更深入地了解“基建合同”下面的资料或能帮到你,让我们一起拥有更高的目标和追求!

基建合同 篇1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地基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地基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筑工程概况

开工期为_________________月下旬。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在_____________迎宾街北面,西邻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_,建一栋二层楼门面房,连地下室实为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多平方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二、合同价

本工程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包工价一次性包死,每平方米包工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包工价以实际面积为准。

1、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钢材、水泥、砂石料、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搅拌机、卷扬机、振动设备、模板、顶木、搭架木料、铁铲、手推车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程内容:从基础打灰土连续完成甲方要求的主体框架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样,到封顶。及电路,上下水安装。

3、工程质量:施工中要按规定进行,质量要求墙面平直,砖头缝满浆,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钢筋两头弯角。

三、双方的责任

1、本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须保证通电,通水,通路,建筑面积平整,不能影响施工。与周边邻居因地界,建筑物,线路等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2、工程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式,因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需双方协商一致。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机制和措施,因乙方不注意安全,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结算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计算付给乙方部分工资款,甲方工程完工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建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商定,甲方将市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一、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乙方自带机械设备、架木、架料、模板等,以滴水为准计算建筑面积,甲方按时每平方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单价机械、架材等费用。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注明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一楼:开毛石地面、粉顶,二楼、二楼一片成合,屋面工程至盖瓦,户与户中间间墙2、5米,外墙砖从二层起四周贴砖,墙砌部分该砌空堵的砌空堵,该砌实心墙的砌实心墙,按甲方相关要求执行。

三、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质量,各分部分项为合格工程。

四、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历工期________天。

五、付款办法:

开工前付验收合格后除扣除1万元保质金一年付后,其余全部付清。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的水电供应,达到三通一平。

2、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和物件的及时供应。

四邻关系。

4、有权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5、提供扎丝和屋面铁钉。

(二)乙方责任

立柱和重要部分模板必须用新的,绝对保证装模质量和混凝土质量,把握每道工程工序。

3、提供材料计划,使用前7天提出用量计划,以便甲方及时采购。

医疗经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乙方负责为工人买人身事故保险,并负责安全设施的购置,并按建设安全要求搭设,购买小型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分发给工人。

等基建所需各种器材,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6、因施工不合格造成返工,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电电料必须合格,确保用电安全。

木工用具,并自备伙食、茶水。

七、未经甲方同意,工程不得转包他人。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基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工程名称:

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镇村西头组

三、工程内容:

1、修建农贸市场区间道路1200米;

2、新建供水管网1800米,排水管道米;

3、人行道建设生态砖4550平方米;

4、完成道路绿化1200米,栽植绿化树木700棵;

5、完成____区内电源、电网建设,安装路灯180盏;

6、完成东环路农贸市场商户180户;

四、工程总造价:

伍仟伍佰万圆整(5500万元)。

五、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为14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乙方开工前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协调当地关系,帮助乙方解决因场地和附属物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的冲突,维护施工路段的车辆通行,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使乙方能够顺利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如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或中途停止,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擅自或降低设计标准,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高质量完成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总工程30%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2、乙方完成总工程60%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3、乙方完成总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40%。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建合同 篇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4、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会议纪要及更改通知等)的建筑安装工程。

1、工程增加项目结算形式: 根据甲方提供更改通知、甲方签证等设计文件进行按实结算,材料按2002年6月份信息价调整,费率及劳保按有关规定计取。

2、付款方式:三期围墙工程项目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的90%拔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后付至总计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运动场工程项目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第四条 工程施工期限及竣工验收。

1、三期围墙工程项目总工期为 45 天,于二○○二年 月 日开工至二○○二年 月 日竣工;运动场工程项目总工期为60 天,于二○○二年 月 日开工至二○○二年 月 日竣工。若由于不可抗拒力或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顺延。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图纸会审,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的负责人及现场施工员名单。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五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4、乙方应切实做好各项施工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在施工中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 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根据双方协定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乙方必须切实建立有效的工程保证机构和采取有效的保证质量措施。

2、乙方施工时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工程中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材料,否则应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甲方应负责:

(1)甲方派 为住工地代表,依照施工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对施工质量、配合乙方进行检查或抽检,对不合格的项目或未按图纸施工的项目,有权拒绝验收签证。

(2)甲方负责设计单位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3)施工前应做施工现场的三平一通,提供设计标高。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办好纪要,按规定提供乙方设计图纸四份。

(5)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6)及时审定工程进度,按时拔付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

2、乙方应负责:

(1)乙方派 为本工程的负责人。

(2)组织工地进行质量检查评定,负责技术签证,按时向甲方报送每月质量检查评定表。

(3)确保施工有计划进行。

(4)确保工程进度按签订工期内完成,每月底应将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报送甲方。

(5)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具备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及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必须签证后方可隐蔽,乙方不得私自隐蔽。若甲方接到通知后二天之内未到现场检验,乙方可自行复检,并做好记录,方可隐蔽,并及时办理补签证手续。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章后生效,至竣工交付使用款项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建合同 篇5

基建合同是一种用于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行为的合同。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中,由于涉及到多个承包商、政府部门和投资方等多个参与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需要缔结基建合同来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基建合同以及它的作用。

一、什么是基建合同

基建合同是指为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行为而签订的、记录了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基建合同主要由政府、承包商和投资方三个主体来签订。政府负责招标、审批和监督等工作;承包商则承担具体工程建设任务;投资方则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基建合同通常包括如下条款:

1. 工程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工期、预算、总面积和主要建筑结构等;

2. 各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计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经济管理等;

3. 担保和保险条款,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争议能够得到解决;

4. 违约责任条款,确保各方遵守合同约定,避免造成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

基建合同对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签订基建合同,各方可以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有效规避潜在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二、基建合同的作用

基建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基建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责任,规范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避免了因为缺乏约束而导致的混乱与纷争,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成功率。

2. 保护投资方的利益

基建合同通过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担保和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障了投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避免了因为承包商或政府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3. 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基建合同保障了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益,确保承包商得到应有的合理报酬,在经济和法律上得到保护。

4. 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基建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协作和沟通,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基建合同还规定了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5. 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基建工程一般都是大型的公共设施,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通过签订基建合同,可以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争议,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基建合同的缺陷及解决方案

基建合同虽然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合同执行力不强

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诚信,签订的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推诿扯皮,导致基建工程无法顺利进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包括建立行政诉讼审查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和承包商的监管力度,着重打击不诚信行为。

2. 合同规定不全面

一些基建合同规定不够详细、不够全面,导致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造成施工时间和成本的增加。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制定更为详细、全面、科学的合同,加强合同解释方式的统一。

3. 合同约束力不充足

一些基建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不具有约束力。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建立一个规范的诉讼和仲裁平台,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加强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合同的约束力。

总之,基建合同对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合理规范合同内容和法律保护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发挥基建合同的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发展。

基建合同 篇6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或控股公司建设的新(扩)建项目。

第三条 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公司基建项目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项目融资计划,拨付资金,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并批复工程竣工决算,参与重大工程合同的审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集团报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审查,负责审查有关奖惩部分,负责项目建设目标的考核与奖惩。

第五条 公司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集团确定工程管理标准和管理模式,公司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考核,三级公司是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 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第七条 纳入集团和公司投资计划的项目,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 计划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公司初审,由公司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提出的政策依据、市场分析、实施条件、方案设计、经济分析、风险分析及保障措施。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编制项目核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金额大于30万元的工程咨询类合同,报公司批准,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土建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100万元的其他合同,须报公司备案;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土建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其他合同,须报公司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参与项目核准报告、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和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第十三条 推行限额设计,以执行概算控制造价。项目主要设备和主体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执行概算。项目执行概算由公司组织审查批准。调整执行概算应履行原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 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第十五条 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主设备、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查通过;

(三)进行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地平整);

(四)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五)编制施工图;

(六)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七)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八)落实项目资金、成立项目法人;

(九)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 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第十七条 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单位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二)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三)管理流程;

(四)考核奖惩办法;

(五)调整目标的原则和程序;

(六)考核兑现的原则和程序;

(七)其它事项。

第三章 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达标投产,零缺陷移交生产,原则上项目投产三年内不安排技术改造。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一)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二)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三)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采取总承包管理模式,应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单项变更增减2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调整金额超过30万元的合同变更应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上报公司。

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兼任。

第二十四条 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六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项目经济性评价和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第四章 项目验收与决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试车方案和竣工验收方案,单体试车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联动试车和竣工验收由公司组织。

第二十八条 工程竣工决算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在工程投

产后六个月内编制完成并上报公司。

第五章 项目后评价与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程投产一年后,应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和后评价,总结和后评价由公司组织。

第三十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订质量保修书,在结算价内留存10%的保修款,待保修期过后分别结算支付。

第六章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招标工作必须执行国家、山西省和集团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从集团确定的合格招标代理名单中选择。委托合格招标代理名单以外的招标代理,应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三条 评标专家应从国家或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第三十四条 由集团公司纪检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组,参与包括确定招标方式、选定招标代理、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专家抽取、标书发售、入围名单确定、确定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定标和合同谈判签订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设备招标,由公司组织实施;其它招标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公司监督。

以下招标事项必须经公司审核批准:

(一)非公开招标;

(二)自主招标;

(三)未经比选委托招标代理;

(四)开标后修改定标办法;

(五)联合中标或共同中标(分标);

(六)同类设备(施工)分成三个及以上标段;

(七)非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单位中标;

(八)评标价格超过概算30%;

(九)不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作为评标方法。不进行招标、邀请招标或者自行招标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六条 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信要求;

(二)业绩要求;

(三)技术标准要求;

(四)工期(交货进度)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第三十七条 优先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作为评标办法。对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货物采购和工程量不容易确定、施工复杂的土建工程招标,优先采用两步招标法。第一步,投标人先报

出技术响应书(不带报价),开标后招标人研究分析各个投标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澄清,然后平衡综合,修改原招标书,写出新的招标技术规格书,发给合格的投标人;第二步,投标人按新的招标技术规格书,报出自己的技术响应书和投标价,按评标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企务公开有关规定。有关工程管理制度、重要项目招评标过程和结果应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招标结束,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将招标过程和结果整理汇编备查。

第三十九条

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考察厂家、合同谈判及其它业务往来中不得收受厂家任何馈赠,不得要对方承担任何费用。发生违法或违纪情况,严肃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与集团规定不一致或集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基建项目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建合同 篇7

合同一: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__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或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二:

一、-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施工合同由五部分组成:通用条款(采用GF1999-0201范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承诺书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除通用条款外,四份协议分别签订。

二、开工审批

第二条本项目实行开工审签制度。工程在开工前由江北区教育局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对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批准后,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方能开工。小组提出修改调整意见的,经小组重审合格通过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乙方无开工通知书的,不能开工。

三、质量控制

第三条乙方对施工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小组运用国家有关法规及该项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条款,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监督。

四、工程进度

第四条本项目合同工期为____日历天,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条无分包时工期按本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计算;有分包且本合同甲方不是分包合同甲方的,分包合同工期必须经小组以指定方式确认后方有效。

第六条工期提前奖励标准:0元/日历天;

第七条工期延误惩罚标准:100元/日历天。乙方工期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需要向甲方索填工程延期确认签批单。

五、工程量确认原则

第八条工程量确认办法。本工程工程量确认工作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签字确认。甲方签字经小组审核后做为结算依据。

六、工程变更

第九条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前约定施工内容施工,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或更改工作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内容的,必须报小组审核同意并持有效签证(存挡)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涉及工作内容变更时,甲方签字和乙方意愿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条工程变更为增加工作内同时,先做预算或估算,如超过1万元的,需做预算送小组报批,超过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由乙方和甲方商定包死价格,以书面凭证计入结算总价。

七、工程造价

第十一条本工程决算价格确定原则及结算办法:

本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乙方一旦成为中标单位,其投标商务标预算报价将称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除甲方签证外,结算价格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结算日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要求办理竣工档案移交和竣工结算手续后的一周内结算。

第十三条下列材料按甲方签批的价格决算,决算时以主材价格确认表为准:

(各校根据自己招标文件的工程做法和要求,确定需签批的主材名单,一般为门、窗、瓷砖、涂料、地板等,不易过多。)

第十四条经甲方签证增加的工作内同和工作量结算办法:经小组批准同意增加工作内容部分其工程量由甲方核实签字,只计税金,不计管理费和规费,不做下浮。

第十五条主材价格确定。主材价格需要由甲方以有效方式确认后方可购置材料,否则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指定主材供应商和品牌的,材料价格不做为结算依据。

八、材料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材料验收制度。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出具有效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有效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进厂必须经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确认签字验收。甲方有权拒绝“三无”材料及与学校建设要求不符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有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第十七条由甲方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单位参与验收过程。

第十八条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工程结算,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要根据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验收通过后方可结算。

十、工程结算

第十九条所有小型基建项目都必须在取得小组核发的准予结算确认单后方能结算。

第二十条项目预算在2万元以上且乙方出具由小组核发的开工通知书的,方予以结算。

第二十一条不上交或不按有关要求交接齐全全部指定验收资料的,不予以结算。

第二十二条结算过程中,如小组审计认定是没有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工程延期报批手续、工作内容增加手续等)而造成不合理超支的,应由责任方(甲方或乙方)承担责任,小组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决算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不予决算:

(一)决算材料必须包括编制说明、决算书、工程量计算书、材料调差表和相关附图五部分;

(二)建筑预算和安装预算分别编制;

(三)决算书材料必须执行浙江省20xx版计价规则,必须套用20xx版相应定额,必须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xx版)中规定的造价计算程序和施工取费计算规则;

(四)涉及各种费率的,套用下限标准;

(五)适用计价规则(应用造价计算程序、套用定额、取费)时,不得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

第二十四条除经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况外,套用计价规则时,故意多列多算和重复计算的,所涉及的计价项目均按“不计费(规费和综合费)且不计税项目处理”,同时将相关乙方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电子档案。

十一、工程保修

第二十五条执行工程保修制度,保修金为工程结算造价的5%,有关事宜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安全承诺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施工全过程(从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按要求签定安全承诺书。

十三、廉政承诺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

十四、纠纷处理

第二十八条优先采取调节方式,调节未达成协议的,采取仲裁方式。

十五、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如本项目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合同必须经小组盖章后方生效。

第三十一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合同设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发包人)(盖章):

乙方单位(承包人)(盖章):

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小组(签字):

基建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建房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相互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张家坡村 组号家修建房屋,此房为民房大包形式承

包,以345元/㎡商定,其中含地砖、外瓷,卫生瓷粘贴费,不含此三类的材料费和水、电、门窗的材料及安装。

第一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提供三通一平(水、电、路三通,场地平整)安全的施工环境。

2、乙方应按图施工,确保安全、配料合格,一切按合同所附配料。

3、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意外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责备部责任。

4、甲方须排除一切外来干扰,确保乙方正常施工,积极配合乙方的工程进度。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遵守合同中的所有事项,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6、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甲方如有变动,须提前两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已施工后的变动,甲方承担变动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二条:基础处理

1、基础以现有地平向下1m为准,宽度0.8m,3:7灰土夯实到水泥路面下50cm为准,放大层9层砖,60开始放大,每两层一退,灰井以条形基础下2m,直径1m为准。

2、地圈梁:以24cm×30cm×Φ14×4根为准,东西水沟旁以24cm×50cm×Φ16×2×Φ14×3×Φ12×2箍筋Φ5,4个/m。

第三条:主体结构

1、首层见角有柱基础梁下两头为24cm×30cm×6根,Φ14其余为24cm×24cm×4根,Φ14,箍筋5个/m。

2、一层二层柱子及圈梁配筋统一为Φ14×4根,柱子箍筋为5个/m,圈梁为4个/m(1)一层挑头用Φ25×2+Φ22×1×Φ14×2 (2)二层圈梁上面中间加1根Φ22×1

3、三层四个角有柱子及上圈梁统一为14×4根。

4、层面处理为20cm×20cm的Φ4,织网片砼处理。

5、全房四个卫生间,钢型屋面后的其它处理,甲方负担。

6、二楼顶女儿墙高度1m。

第四条:用料配比

1、此房统一为尧柏”水泥,钢筋为国标。

2、沙浆(1)砌墙灰:每罐一袋白灰,三锨水泥。

(2)粉墙灰:每罐一袋白灰,半袋水泥。

3、砼:(1)圈梁柱子,每罐一袋

(2)悬空挑头为325R一袋零三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放线开挖付进场费5000元

2、正负0起来付总造价20%

3、一层架板付总造价的20%

4、二层架板付总造价的20%

5、三层封顶付总造价的15%

6、内粉完付总造价的10%

7、地砖完付总造价的5%

8、外瓷内瓷完付总造价的5%

9、其余扫地出门一次付清

10、总体、主体封顶含进场费需付到75%,内粉地砖外瓷完必须付到95%,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第六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约束,不得违约。

第七条:丈量面积以滴水为准,楼梯面积为实际面积乘以

1.5系数。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介人:乙方:

电话:电 话:电话:

年 月 日

发包方:殷正仕等六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罗红胜(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商定,甲方将市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一、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乙方自带机械设备、架木、架料、模板等,以滴水为准计算建筑面积,甲方按时每平方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单价98元/㎡人工、机械、架材等费用。

二、承包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注明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一楼:开毛石地面、粉顶,二楼、二楼一片成合,屋面工程至盖瓦,户与户中间间墙2.5米,外墙砖从二层起四周贴砖,墙砌部分该砌空堵的砌空堵,该砌实心墙的砌实心墙,按甲方相关要求执行。

三、工程质量:严格工程质量,各分部分项为合格工程。

四、开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09年4月1日开工至2009年8月1日竣工,日历工期120天。

五、付款办法:开工前付5万元,其余按形象进度拨付,第一层完成后,付总工资的30%,第二层至第三层完成后付总工资的20%,屋面和外装饰完成、验收合格后除扣除1万元保质金一年付后,其余全部付清。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的'水电供应,达到三通一平。

2、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和物件的及时供应。

3、负责好社队、四邻关系。

4、有权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5、提供扎丝和屋面铁钉。

(二)乙方责任

1、原则上按设计图纸施工(除甲方允许变更部分)。

2、必须按甲方的质量和相关要求:大梁、立柱和重要部分模板必须用新的,绝对保证装模质量和混凝土质量,把握每道工程工序。

3、提供材料计划,使用前7天提出用量计划,以便甲方及时采购。

4、严格安全施工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医疗经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乙方负责为工人买人身事故保险,并负责安全设施的购置,并按建设安全要求搭设,购买小型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分发给工人。

5、自带所需的施工人员、机械、架材及生产模具、支撑模板(包括支模用的铁钉、铁丝、马丁、灰桶等)等基建所需各种器材,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6、因施工不合格造成返工,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用电电料必须合格,确保用电安全。

8、自带一切泥工、木工用具,并自备伙食、茶水。

七、未经甲方同意,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3月22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 建筑工程队建造 房一幢,本建筑总平方面积为m,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合计总金额为 元;瓷砖地板砖每平方米价格为元,楼梯、卫生间平方面积双算,总平方面计算以上楼板覆盖面为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多次协商,特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房一幢,砖混结构:包括基槽开挖,砌砖钢筋制做,支模板、瓦房、屋顶处理、房子粉刷。

二、地梁、圈梁、柱子、支模另算,每米价格 元。

三、甲方应备好建房所用的各种建筑材料,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甲方负责模板、电胡芦、电夯的费用和拉运,负责乙方架材、架具的拉运。负责烟茶的供应(每天每人一盒烟)。提供灶房、灶具、住房一处,甲方负责基建期间的工地安全看护,支模配合木工电锯。

四、甲方应保证工地的水路电三通,提前处理好邻居关系和兄弟纠纷,以免造成建筑中途停工,否则误工后果由甲方负担。在施工中,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按图纸施工,如确实需要变动的要经甲乙双方协商方可变动。 2

五、甲方负责开工前现场清理,浇好所有的建房用砖、筛灰、土方回填、粉刷浇墙,所有建筑平方面以外的活另说价格另算。

六、付款方式:

基建承保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开工放线付40%,现金 元;第二次上梁当天付40%,现金元;第三次内粉完工付15%,现金 元;第四次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承包款,现金 元,完工达到工满钱清。

七、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墙体端正、粉刷平直。工程

质量争取达到农村基建优质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时刻注意节约用料,安全施工应放在首位。在抓好质量的前提下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坚持现场施工,乙方负责交工后三个月的工程质量保险,保证屋顶不漏水,粉刷瓷砖不拖落,如有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担材料。

八、在施工期间,如地基开挖有大的地质问题,由甲方自己

负责处理。甲方负责前、后、中、瓦房管饭。

九、基建期间的乙方工地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时

刻强调工地安全这一大事。

十、双方协议成交后。单方私悔合同者,后果自负。

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负其责,信守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中证人:

年月日

基建合同 篇9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人),注册商标,_________,住址,_________,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注册商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总包人与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一、释义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二、总则

2.1 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2 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2.3 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 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3.2 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3 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3.4 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 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4.2 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_________(其他从略)

三、工地施工与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5.2 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5.3 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_________。

四、开工与完工

6.1 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6.2 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6.3 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6.4 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6.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五、指示与决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7.2 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1 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六、工程更改

8.2 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8.3 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七、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1 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9.2 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9.3 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9.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清单内规定的超额部分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9.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八、通知与索赔

10.1 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10.2 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已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10.3 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九、工场物料财产

11.1 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11.2 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十、赔偿

12.1 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12.2 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十一、保险

13.1 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13.2 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13.3 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十二、养护与缺陷

14.1 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14.2 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十二、付款

15.1 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15.2 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15.4 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15.5 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一一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一一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15.6 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十三、总包合同的终止

16.1 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16.2 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16.3 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十四、分包人违约

17.1 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B.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17.2 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17.3 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十五、争议

18.1 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18.2 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18.3 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1 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19.2 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19.3 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19.4.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19.4.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十六、生效

19.5.A.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一一S.I.1972/1147一一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建合同 篇10

基建合同是一种用于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行为的合同。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中,由于涉及到多个承包商、政府部门和投资方等多个参与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需要缔结基建合同来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基建合同以及它的作用。

一、什么是基建合同

基建合同是指为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行为而签订的、记录了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基建合同主要由政府、承包商和投资方三个主体来签订。政府负责招标、审批和监督等工作;承包商则承担具体工程建设任务;投资方则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基建合同通常包括如下条款:

1. 工程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工期、预算、总面积和主要建筑结构等;

2. 各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计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经济管理等;

3. 担保和保险条款,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争议能够得到解决;

4. 违约责任条款,确保各方遵守合同约定,避免造成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

基建合同对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签订基建合同,各方可以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有效规避潜在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二、基建合同的作用

基建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基建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责任,规范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避免了因为缺乏约束而导致的混乱与纷争,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成功率。

2. 保护投资方的利益

基建合同通过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担保和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障了投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避免了因为承包商或政府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3. 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基建合同保障了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益,确保承包商得到应有的合理报酬,在经济和法律上得到保护。

4. 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基建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协作和沟通,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基建合同还规定了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5. 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基建工程一般都是大型的公共设施,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通过签订基建合同,可以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争议,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基建合同的缺陷及解决方案

基建合同虽然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合同执行力不强

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诚信,签订的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推诿扯皮,导致基建工程无法顺利进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包括建立行政诉讼审查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和承包商的监管力度,着重打击不诚信行为。

2. 合同规定不全面

一些基建合同规定不够详细、不够全面,导致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造成施工时间和成本的增加。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制定更为详细、全面、科学的合同,加强合同解释方式的统一。

3. 合同约束力不充足

一些基建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不具有约束力。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建立一个规范的诉讼和仲裁平台,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加强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合同的约束力。

总之,基建合同对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合理规范合同内容和法律保护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发挥基建合同的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发展。

基建合同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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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建管理制度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现场施工员和技术员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出验收结论。

三、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队组织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经科长签字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四、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科组织分管矿长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分管矿长签字认可。

五、所有验收记录统一采用工程科指定表格。

图纸汇审管理制度

一、图纸到矿发放两天后,组织技术员、施工员、监理、施工队进行图纸汇审。

二、对图纸中的失误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或自行更正。

三、对于不切合实际施工要求的,需要变更的项目在经分管矿长同意后分别列项。

四、汇审完毕后,所有参与人员签字认可。

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一、所有主材进场需施工员、技术员、监理统一验收后填写主材入场卡后方可进场。

二、所有主材必须持有有效的质量检验证件。

三、主材入场卡内必须写明主材名称、强度等级、产地、数量等。

四、有强度等级差别的主材要实行分类指定堆放,不得随意堆放。

五、对于专材专用的特殊材料(如装饰材料),要严格按样品或定厂定点的渠道进贷,并要有保质牌卡和质量检验报告。

六、坚决杜绝不合格和无证无牌无厂的材料进场。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一、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参与人员不得低于四人(基建科技术员、施工员、工程监理、考核办考核员)。

二、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工程地基以下隐蔽部分由副科长或科长参加验收,并签字认可。

三、凡经招、议标的房屋工程的地下隐蔽部分由分管矿长参加验收,并签字认可。

四、大型土石方工程由分管矿长及科长参加验收。

五、所有隐蔽工程实行现场签证,不得补签,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零工及修缮工程管理制度

一、矿内零星工程必须先根据需要,由基建科作出工程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实施。矿区修缮项目由行政科作出使用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安排实施。

二、如人为破坏的公共设施由责任人自行解决。

三、零工及修缮项目造价低于1000元,由分管矿长审批后实施。高于1000元的项目统一由基建科做出工程预算,经矿长审批后,方可安排实施。

四、零工及修缮项目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基建科统一进行结算(结算以公司下发的2009年预结算办法为依据)。

五、矿区防洪、零星整改等项目经矿长审批实施后单项进行结算。

六、零星工程完工验收后必须经基建科、使用单位、考核办联合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进行结算。

材料出库管理制度

一、所有材料统一由施工员出库保管,在经得科长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库。

二、对于大宗材料统一出库,由施工员与保管建立二级台帐,并在科内备案。

三、科内设专人对材料分类、分工程进行存档。

四、完工后剩余出库材料,施工队交回施工员,科内设专人管理。

五、结算时,由结算员与施工员,施工队核对材料去向。

六、建立专门的废旧材料回收及利用情况统计表,由专人保管。

工程验收制度

一、在某项工程竣工后的3日内,施工队要及时书面申请基建科、工程监理以及矿领导等有关科室进行竣工验收,并附有工程验收清单和施工图纸。

二、基建科要在5日内组织公司等有关领导和科室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三、验收人员根据验收表逐项核实,并认真填写工程验收单。对施工队擅自超设计施工的项目按设计进行计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验收。

四、工程验收人员要本着认真细致,对工程严谨的态度,对集体负责的思想进行认真验收。

五、在工程验收完毕后,所有验收人员要在工程验收表上签字,并要求谁签字谁负责。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每道工序结束后,技术员、监理、施工员在认真抽样检查后,现场签证。谁签证,谁负责。否则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隐蔽工程验收除施工员外,必须有三人以上参加验收,方可生效。

三、所有验收单一式三份,施工队、监理、科内各一份,每天的验收单均交回科内,由档案管理员管理。不得补签、补交验收单。

四、无验收单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除严格返工外,所有责任由施工队负责,发现补签或人不在场签字者,责任由签字人负责。

基建工程结算会审管理制度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基建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结。

二、初结完成后,由基建科确定时间及地点并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结算会审。会审参加人员:矿长、分管工程副矿长、考核副矿长、基建科长、副科长、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考核科长、工程监理及施工队代表。

三、结算会由矿长或分管副矿长主持,由预算员逐项说明结算依据。由参会人员提出疑问,由预算员及基建科人员做出相应解释。

四、由专人对会议主要进程进行记录,并做出会议纪要,由参会人员签字认可。

五、本会审会议正常情况每月20日举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六、未经会审的工程不得进行结算。

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

为适应公司工程管理质量的新办法,进一步做好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效控制,待制定本办法。

一、施工队

1、施工队是工程的实施主体,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负责保证工程各分部分项实施符合规范要求,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是工程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2、在具体工程施工前,施工队要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完成该工程砂浆、砼的实验室配合比设计及施工材料的质检工作。并做好开工报告等资料的完善工作。

3、施工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依照规范要求各分部分项的实施,并严格认真的做好自检整改工作。

4、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等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员工作。

二、科室长

1、基建科长是工程质量的主要负责人,总体负责各项工程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技术员及施工员资料情况,审定设计变更。

3、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后做出处理决定。参与各项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三、技术员

1、技术员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技术工作管理,具体地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2、控制工程的造价及编制预结算,审定各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编制具体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3、负责向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4、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四、施工员

1、施工员负有全程具体监管工程实施的责任,是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具体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的实施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进场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2、按技术交底对工程的砼、砂浆进行现场抽样做试块检验,对工程的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签证。

3、施工员要按科内要求对施工队及施工现场实行直接管理,对施工期间施工活动负责。

工程管理责任制处罚办法

一、未按规定程序擅自安排工程开工,罚科长100-----300元。

二、认真抓好土建工程质量,发现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责令工程队进行整改,否则经矿部其它人员查出,每次罚款200元。其中科长承担30%、技术员承担20%、施工员承担50%。

三、工程预(结)算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合理,每失误一次按失误子目相差金额的50%做为罚款。其中科长承担40%、编制人承担60%。

四、搞好各项工程的验收签证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每少一项资料罚款100元,并补齐资料。其中科长承担20%、技术员承担50%、资料管理员承担30%。

五、矿部及科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责任人,未按时按量完成每项工作罚责任人50元。

六、无故不参加学习、监理例会,每次罚款20元。

七、施工员必须坚守工地,发现脱岗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八、发现有克扣包工队、向包工队索取东西、强行向包工队进料等现象,罚责任人200元,并记过一次。

九、定期检查施工员材料报验单、施工日志等资料,缺项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十、发现施工员在现场,施工队不按要求施工而不制止者,撤消其对本工地的施工权并处罚50元/次。每个工地均不能胜任者撤换施工员。

十一、工程预算金额,招标、议标前凡经手人员均不得泄露。如发现施工队与矿部预算雷同者,泄露者经查处送交劳资科处理。

十二、施工队未做材料复试报告及配合比等资料或未经甲方、监理验收私自进行施工的,每次处罚施工队500元,并责令其停工。

十三、经施工队自检合格报监理、甲方的各分部项工程,经监理和甲方检查发现一项不合格的,罚施工队200元,并责令整改重验。

十四、发现施工队在工程中偷工减料、用料以次充好等徇私舞弊行为的,每次处罚施工队500元,并报公司工程部。

十五、未组织图纸会审,罚科室长50元/次。对图纸内容不仔细查看,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错误、造成失误的罚科室长50元,罚技术员100员。

十六、技术交底含糊不清或与图纸不附,处罚责任技术员50元/次。

十七、所有验收实行当日现场签证,发现补签处罚责任人各50元。

十八、处罚施工队金额全部上缴矿部。科内罚款做为值班补助在浮动奖中体现。

基建工作程序

一、立项程序:

实际需要→基建科→分管矿长→矿长 工程部

二、设计程序:

确定项目→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设计图纸→图纸汇审→分管矿长→矿长

三、预结算程序:

图纸汇审→熟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材料价格套用定额及取费 标准→编制预算→科内会审→分管矿长→矿长→报工程部

竣工验收→填初验报告单→资料整理→编制结算→科内会审→结算评审组→分管矿长→矿长→报工程部

四、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队自验→报施工员→报基建科→报工程监理→联合验收→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签字认可→存档

施工检验程序

图纸会审(查失误)放线(查钢尺)验线(查要求)开槽(查边坡)验槽(查地质)审基底(查墓穴)验灰土(查比例)测厚度(查步数)打夯(查密实)测试(查比量)拌砼(查配比)垫层(查厚度)布钢筋(查要求)验钢筋(查根数、接头、直径)支模(查规范)验模(查要求)浇灌(查配比)拆模(查日期)养护(查时间)扶灰(查厚度)油漆涂料(查用料)回填土(查夯实)验收(查质量)矿区屋面作业安全及防水层保护有关规定

一、各科队在进行屋面作业前先到基建科进行沟通、备案。在确定没有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

二、在进行作业时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在作业时要穿胶鞋或布鞋,严禁穿着皮鞋进行作业。

四、在屋面焊制水箱等使用铁件作业时,必须采取屋面防水层保护措施,并由基建科派人进行监督。

五、如擅自作业或保护措施不到位对屋面SBS防水层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