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我们总会经历很多各式各样的事情,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的作用是用于客观的发现自我。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一、实习主要内容:

(一)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锻炼实践能力:观摩学习法院工作方法、旁听各类庭审、请教实习疑惑。

(二)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宁波市中级法院为例):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案件;走私案件;局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贪污等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权没有实际中宽泛和明确。

(三)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书记员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询问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

(四)了解案件终结程序(以死刑为例):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五)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主要宣读事实和判决部分、告知上诉权利、期限等)、签字确认送达回证。

(六)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

(教育整理)

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通过两个半月的实习,全面的接触了司法实践。深入了解了所在实习单位的工作特点,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了解案件终结程序、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受益非浅,收获和体会亦不少,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经过观察和咨询,弄清楚了司法实践中的管辖范围(参看前文)。总的来说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便于审判活动的开展,稍微有点调整。具体操作上比法律规定的清楚了很多,这里面有惯例的影响,也有实际操作的经验总结。

(二)亲身体验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对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出入,有些能够理解,比如检察官对被告的询问态度等,比较严厉,受职业影响太多,和整个大环境有关系。但对实际运作中的某些问题还是认为司法实践有待进一步改善:

1、公安、检察机关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遇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事人时如何操作?这似乎有现成的答案很多人都会回答:由询问人口头宣读后,如与实际一致则令被询问人签字。这似乎很合情理,实际中也这样操作。然这一看似正确、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询问人员事实求实的基础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即将在法庭上与被询问人对峙的一方,何以保证其录制的笔录与被询问人(法庭审判时被告)的供述,谁能保证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宣读的内容和让被询问人签字的内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审被告就辩称由于其不识字,不知道当时念的是不是和其签字的笔录一致,并当庭推翻了公安的笔录。予以为,对于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在录制笔录时,尤其是签字确认程序应进行录像备案,一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防范公安、检察机关徇私;二则利于庭审时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检察机关在法庭举证时,经常是n个证据一起举,这对被告要求很高,经常有些被告人,听不清楚,不利于被告行使合法的质疑权,也不利于法庭审理的顺利进行。

3、庭审中被告陈述和被告在押期间的供述哪个效力更高?这个应该结合案情具体分析,而不应该由公安、检察机关决定。在刑事中,被告人和检察机关是对峙双方,他们的意见应该对等考虑。

4、证人证言的质证,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往往只提供书面证人证言,没有证人出庭佐证,而按照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应该以出庭发言而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现在不出庭作证反而成为常态了。这其中固然有中国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损失补偿机制欠缺的原因,但不排除,检察机关没有尽义务要求证人出庭的原因。

5、法官和检察机关在审理过程中没有特权仅仅是履行法律的职责,然而现实中有些法官/检察人员甚是以为自己享有训斥被告人的权力。庭审中经常打断被告人的陈述,采用“诱供”的方式让被告人回答自己想要的问题,动则训斥被告人。这类人的行为形同黑社会分子,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形象。殊不知他们之所以站的法庭上仅仅是因为法律的赋权,他们询问被告人的权力也仅仅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更不知道刑罚触了惩罚个人还有预防犯罪的使命,要预防犯罪就应以法服人,而非以力服人。但是由于现实中人们对犯罪嫌疑人有罪推定的顽固认识和缺乏人文关怀的悲哀,人们对待犯罪嫌疑人往往盛气凌人。

(三)了解案件终结程序,这也是一个颇为复杂的过程,包括庭审后的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四)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签字确认送达回证。这个过程中对程序的合法性要求较多,司法实践中执行的也是很严格。

(五)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整理了两个半月卷宗定了不少,归档也经历了好几次,习得一些细小的注意事项,也开始总结出一些经验:

1、卷宗的外壳要按照原有的折痕来折,这个问题应该不大。外壳正面的填写一般都有规定模式不易出错,但是注意卷数填写,一卷错了就会影响全部;

2、卷内纸张要向内和向外对齐;

3、卷宗目录按照卷宗内的资料按顺序填写,注意各个项目要填写齐全,注意每个项目的页码要准确;

4、卷宗内纸张尽量采用同意格式,一般为a4纸,非统一纸张要用同意纸张撑上统一起来;

5、纸张为传真纸、含有非能长久保存的字迹的要复印,各种票据要复制;

6、纸张上编号要统一,正反两面有字的都要标,万一忘记了可以用-1等标注,同一张纸上有重复编号的要划掉;

7、封条要四边贴好,最后一张是证据的应加空白纸,签字要各签一半;

8、卷宗外壳,后页各项空格填好,要注意卷宗数目;

9,归档时尽量分类,便于接受检查;

(六)在法院听了各种类别的法庭审理,发现很多人非因经济原因而不请专业人士出庭,觉得现在的法律观念还是没有很好的普及。司法实践中专业人士代理存在很大的差别:

优势:一般与当事人比较熟悉,便于了解案件的事实,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容易和当事人交流,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动机,利于正确进行辩论;费用较专业律师少,对当事人而言比较经济。

劣势:缺乏专业知识,不能对案件进行全面的专业分析,不利于把握案件的本质;没有诉讼经验,不了解法庭程序,不能充分利用程序为当事人谋取利益;不熟悉专业词汇,表达和掌握不能作到确切,容易被对方利用情绪,立场不坚定……

比较而言,一般情况下遇到诉讼问题除有绝对把握,应请专业律师代理为好。

(七)对司法实践中几个小问题的思考:

1、法官的义务:审判义务、普法义务。审判义务是法官职责的所在,可以说是法官职业的自然属性;普法义务则是法官职责的延伸,司法活动本身即含有对人民进行司法教育的职责,公开审判即是此意体现,何况是人民法院。故在实际司法活动中我们常见到法官向当事人解释事实、法律规定或司法程序,凡经历过司法活动者在实际中也往往比常人更具法律意思。

2、当事人的诉讼动机。寻求司法公正是当事人诉讼的自然动因,这也是很多人走进法院的原因。但在此之外很多人之所以提起诉讼却含有另一目的——为求心理解脱,发泄自我。今天调查的当事人即兼具两点。他既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希望行政机关从事实出发变更决定,也是为了发泄自己对行政机关漠视其他人违法,单单处罚自己的不没满.与这两个动机向关联的是司法的两个功能:一是维护纠正功能_改正违法,提供社会正义;二则司法的通泄作用---为当事人发泄不满提供渠道,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3、行政诉讼缘何产生?

与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对应,行政纠纷的产生往往是由于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本案的出现即是由于行政行为的不合理,由于行政机关的处罚虽然具备法律依据,但是却无视社会普遍违法现状,没有向当事人合理解释,导致当事人极端不满.合法不合理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的!这种做法的后果是行政机关认为相对人是刁民,公然无视法律;而相对人则认为行政机关毫无人道没有人性.。由此行政诉讼则不可避免,俗话说人争一口气,实际生活中,一些行政纠纷往往因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产生。

(八)通过两个半月的接触,产生一个模糊的判断,刑事案件很多当事人是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公民。对于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公民在发达地区较多地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因我没有详细地作过调查,然窃以为这和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分不开:

一、是外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差异甚大,这种巨大的差异给他们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全方位冲击。同时,他们本身的承受力又小,经不住现实的冲击,在此情形下,他们的心理极易扭曲,产生易怒、易不满、甚至反社会的心理,一旦有周围环境刺激就会产生犯罪……

二则在面对上述情形下,社会抑制、预防机制的缺失加剧了犯罪的发生。对外来人口在城市仍然处于被管理、被管制的一个群体。正当权利被漠视,心理压力无正常渠道排泄是很常见的事情。在社会和个人因素的作用下,外来人口难免出现犯罪这种和社会秩序极不相称的行为出现。

犯罪本是个人反抗社会的结果,有个人因素,也有社会因素;个人因素惟有教育方能改善,必须日日积累,社会条件却可立即建立。

(九)司法实践与法制电视剧的关系认识:

通过实习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类操作已经很熟悉,所以一看法制电视剧我就知道那些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但未必所有的公民都和我一样对司法实践很了解,而现在的法制电视剧到处充斥着对司法实践的错误描绘。不可否认电视剧为了增加戏剧性和可观赏性,可以对现实生活进行创作,但是对于严肃的司法程序,编剧在创作过程中进行实质的修改则是讲在产生他们所期待的观看性的同时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法律是严肃的,司法过程更是如此,原本法制电视剧可以起到一定的普法作用,且把法律知识寓于在电视剧中方便普通百姓接受。但是一个充满错误的电视剧必将给观众传达印象深刻的错误法律知识。给观众营造一个错误的法律感官。到了实际生活中,当观众真正接受司法程序时将发现实际的程序与他们在电视上看的相差很大……这会让他们产生很大的失望。

(十)实习似乎安排在寒假或下学期进行——一个不成熟的想法:

实习安排在暑假的弊端:大多熟院校的学生都利用暑假到法院等政法机关实习或实践,实习地容易出现人员饱和;由于实习人数较多,我校安排的实习岗位又比较迟,一些好的岗位被其他学校抢占,致使同学们不能有效的从司法机关学习到知识,反而让一些主动性差的同学在一边吹空调;暑假实习,天气炎热,增加大家挤公交的辛苦,早起晚归,实可避免。

实习安排在下学期的益处:由于与其他学校的实习或本校实践不冲突,本校人员可以享受较好的待遇,能有更多的学习机会。下学期,考研考公务员都已经结束,此时实习可以让各考生好好利用暑假时间复习,同时也可以在下学期全心全意实习;毕业论文写作前实习,照样便于论文材料的收集。

(教育整理)

两个半月的时间转眼就过了,这段时间给自己带的思考不可能通过几天写一篇实习报告反映出来,这需要长久的回味和思考。但这段时间的实习无疑让自己对司法实践更加了解,对理论和实践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也促使自己更加明确自己的目前,加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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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基层法院实习总结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凡倒胺杀匦氡恍叛觯裨蛩瓮樯琛薄R敕傻淖饔玫玫椒⒒印⒓壑档玫教逑帧⒕竦玫酵瞥纾扛錾缁岢稍庇弑傅摹胺尚叛觥笔潜夭豢缮俚模氪讼喾矗桓龉业乃痉ㄌ逑当厝患芸铡?/p>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不用说实习一个月,就算实习一年半载都还远远不够。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习的却是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要在此感谢学校和法院为我提供了这次实习机会。它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受益我的整个生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0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和江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863件,结案5613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0.3%和35%;结案率为92.2%,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结案标的金额321亿元,占全省四分之一,基本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的目标。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贯彻重典治乱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市法院共依法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918件,审结438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2.6%和10.1%,判处犯罪分子5100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依法对4名利用FLG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两打一扫、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勒索等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犯罪、黄、赌、毒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341人。 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52人,朱文辉、彭虎、何初本等一批腐败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了走私贩私、偷税抗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287人,通过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和判处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2万余元。 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坚持罪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9名尚未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134件,保障了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全市法院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组、破产、兼并、转让等纠纷案件,流通和生产经营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经过努力,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国投破产案件,顺利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在广国投系列破产案件中,广国投深圳公司债权人的清偿率最高,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债权人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2019件,审结11341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6%和21.8%。 依法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主义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出发,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充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从维护安定团结出发,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房屋拆迁、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对群体性纠纷,尤其对近几年大幅度上升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对拖欠工资的,依法判决支付工人工资,必要时裁定先予执行或责令有关部门先予垫付,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192件,审结2201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9.1%和43.2%。 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市法院坚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40件,审结907件,分别较上年增长26.7%和28.1%。同时,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0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件,其中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的4件。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全市法院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9529 件,执结1727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3.3%和44.8%,执结率为88.5%,比上年上升7.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数比上年下降了17.2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追回债权103亿多元,比上年增长9.8%。 两级法院进一步强化了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还债而拒不履行,甚至转移、隐匿财产和抗拒执行的债务人,坚决依法实施搜查、查封、扣押、罚款和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等抗法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存案执行月、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大会战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历史遗留的

案件。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式,对产品科技含量高,企业产品有一定市场效益,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债务人,采用债权变股权、转让无形资产等方式予以执行,避免因案件的执行而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对涉案人员多、金额大,案情十分复杂,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润、安润、奥润出租汽车公司系列案件,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中院既依法执行,又采取各种措施,及时化解了纠纷。 四、强化宗旨意识,努力为民排忧解难 深入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减轻群众诉累。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有些案件超审限的问题,全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立案后审限跟踪管理、督办、催办制度,组织法官集体加班加点,收到了明显成效。在收案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全年结案数较上年上升35%。 积极实行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为了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决定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用。全年依法决定减交诉讼费用的30件、免交的92件、缓交的263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近200万元,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全市两级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大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市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便民电子触摸查询屏、便民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卡,做到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立案窗口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青年文明号。宝安区法院在立案庭设立简易法庭,对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由简易法庭进行审理。罗湖区法院实行一小时立案,设立周末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两级法院院长接待日76天,直接倾听了530名群众的意见,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991件。同时,两级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817件(人)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深化审判工作改革。全市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努力建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了立案制度改革的力度,立案庭统一负责审查立案、诉前财产保全、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日期和审判法庭,进行证据交换、庭前和解等工作,提高了审判效率。进一步深化了庭审方式改革。市中院制定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规则,强化了庭审功能,规范了庭审活动。对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证件旁听,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当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当庭宣判率也有明显提高,罗湖区法院当庭宣判率达到了79.4%。市中院在基层法院中大力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情简单、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职责,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依法裁判权,理顺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及相互的工作关系,明确每个审理环节的工作主体、职责和时限,由立案庭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加强督办和催办,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出警示,限期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对解决案件久拖不结,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案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深化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法院积极推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审查、考核、选任工作,把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审判人员选任到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岗位上,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把竞争机制引入法官管理体制之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市中院作为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试点单位,对11个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进行了公开竞争,初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和法官岗位轮换,市中院对21名中层领导干部和39名法官进行了轮岗交流。 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水平。适应审判方式改革和审判工作管理的需要,全市法院积极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审判管理、庭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人事管理、司法统计、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市中院完成了审判大楼计算机网络建设集成工程,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开发了有自己特色的审判与应用软件,既提高了办公水平,又向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的审判信息服务。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市中院制定了《关于认真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建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直通车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监督意见和监督的案件,全年共办结158件。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79名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判,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进行考核、任免。市中院先后三次书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还认真审理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39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11件,依法予以改判。 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院长直接参审参议,两级法院院长主审案件318件,通过院长直接参审参议,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了督导制度,对上级法院、党委、人大及院长监督的案件实行督办,进行审限督查、案件评查和委托评估、拍卖事项的集中管理。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作用,及时立案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全年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共纠正了61件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 七、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

官队伍素质为根本,从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亲自出席了市委召开的向宝安区人民法院学习动员大会,对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判给予充分肯定。龙岗区法院审判员刘来平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陈麟基同志长期超负荷地忘我工作,累倒在审判岗位上,英年早逝,年仅38岁,被省法院追记一等功,李长春、肖扬、张高丽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开展向陈麟基同志学习的活动,加强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两级法院在三讲教育中,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法官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精神境界,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宗旨意识。法院领导班子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意见,深入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切实执行领导责任制,院长、副院长、各部门领导分别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廉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提高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全市法院公布了31名法官的近亲属当律师和从法院离任后从事律师工作的回避人员名单,努力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带。完善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30件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构成违法违纪的5名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1人涉嫌经济犯罪被开除党籍,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并已被逮捕,1人被辞退,3人被通报批评。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市中院把基层工作提上重要议程,成立了基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转变作风,分工负责,选定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人民法庭要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把原来的19个人民法庭重组为14个中心人民法庭,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通过加强基层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共受理案件50691件,结案48693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8.3%,其中宝安区法院新收案件上升57.8%,南山区法院结案上升54.9%,分别居各基层法院收、结案增长率之首。 切实加强法官的教育。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开办研究生班,选派163名法官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努力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举办了46期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讲授《合同法》、《法》、《担保法》等法律和。派出法官到境外进修、考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的司法经验。深入开展了入世后审判工作对策、《合同法》适用、法院工作改革三大课题调查研究,撰写74篇。 去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审判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和党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少数法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还不够高,有的案件裁判不公,部分案件超审限;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不高,组织纪律松懈,宗旨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思想蜕化变质,以权谋私,严重违法违纪,龙岗区法院审判员谭永兴在长达近三年的时间内挪用巨额公款,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它暴露了我们在队伍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同时,审判任务繁重与人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尖锐。伴随着深圳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连年大幅度上升。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比1995年增加了近2倍,但同期干警人数只增加了19.8%,我市法院干警只占全省法院干警总数的6%,审理的案件却占全省案件总数的12%,由于审判任务太重,我市两级法院长年定期或不定期集体加班加点,尽管广大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但仍有部分案件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不遗余力,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继续给予大力的支持。 各位代表:新的世纪,深圳特区肩负着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历史使命,人民法院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是时代的需要、人民的期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法官素质,努力使我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深入开展社

会治安秩序的重点整治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FLG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继续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对那些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公务人员的行贿犯罪也要严惩不贷。密切配合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活动,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债务、劳动争议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活动,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严惩经济犯罪分子和内外勾结的腐败分子,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健康运行。正确处理好各类经济和民事案件,本着依法支持企业改制,防止逃废、悬空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促进国有企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近年来发生较多的各种金融纠纷案件,要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制裁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要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好司法准备,严格适用我国法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公正审理各类涉外案件。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完善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建立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指挥机制,切实发挥中级法院协助高级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的统一调动、协调、管理、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建立执行听证、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新途径。高度重视暴力抗法事件对执行工作的严重干扰,坚决依法处理暴力抗法行为。 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司法体制创新。按照最高法院和市委的部署,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年内要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任务。要全面完成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选任,切实实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负责制。以建立现代民事审判制度为目标,把经济审判纳入民事审判,形成大民事审判新格局。继续认真研究、探索庭前程序和证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立案庭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大立案的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要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并试行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增强公正意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确保公正司法的各项措施。要不断采取措施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机制,使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更富有成效。 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官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继续深入开展向宝安区法院、陈麟基、刘来平同志学习的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抓好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认真解决队伍和班子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抓好法官业务培训,加快对高层次、高素质法官队伍培训的步伐。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属于人民,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审判,更好地发挥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职能,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暑期大学生法院实习总结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被统一安排至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xx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一个月。

xx区人民法院坐落于xxxx街地段,从外观上看,大楼的建筑风格宏伟气派、朴实严肃,顿时令人敬畏。走进里间,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高,卫生打扫得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的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当事人通道,后面则是审判庭和法官的办公室,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地方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同时也为法官的工作效率之高而暗自佩服。

带着一种敬畏感,我们进入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们的是民二庭的庭长和她的书记员。我们先被带到一个会议室,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说了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随后我们就被各自分配到带我们的法官那里了。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需要我做的工作不多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件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几次训练之后我很快便能熟练地独立完成一件卷宗的整理装订。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便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多次在法官的带领下参与旁听。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庭审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民二庭主要是处理一些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所以只需要在小法庭中即可,虽然简单但量大,因为这是日常生活中发生得最多的案件。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压倒对方,这使得严肃的法庭往往成为原被告双方吵架的地方,审判也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映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虽然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由于被告拒不到庭,法庭就不能进行缺席判决,因为这涉及到人身关系,后来法官几经周折才拨通了被告的电话,在电话中询问了被告的意见之后才最终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呢?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往往碰到一个案子的具体问题就得去翻阅法条,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xx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以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实习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