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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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0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和江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863件,结案5613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0.3%和35%;结案率为92.2%,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结案标的金额321亿元,占全省四分之一,基本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的目标。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贯彻重典治乱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市法院共依法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918件,审结438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2.6%和10.1%,判处犯罪分子5100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依法对4名利用FLG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两打一扫、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绑架勒索等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犯罪、黄、赌、毒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341人。 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52人,朱文辉、彭虎、何初本等一批腐败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了走私贩私、偷税抗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287人,通过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和判处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2万余元。 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坚持罪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9名尚未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134件,保障了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全市法院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组、破产、兼并、转让等纠纷案件,流通和生产经营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经过努力,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国投破产案件,顺利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在广国投系列破产案件中,广国投深圳公司债权人的清偿率最高,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债权人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2019件,审结11341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6%和21.8%。 依法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主义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出发,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充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从维护安定团结出发,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房屋拆迁、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对群体性纠纷,尤其对近几年大幅度上升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对拖欠工资的,依法判决支付工人工资,必要时裁定先予执行或责令有关部门先予垫付,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192件,审结22011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9.1%和43.2%。 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市法院坚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40件,审结907件,分别较上年增长26.7%和28.1%。同时,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0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件,其中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的4件。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 全市法院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9529 件,执结1727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3.3%和44.8%,执结率为88.5%,比上年上升7.1个百分点。未结案件数比上年下降了17.2个百分点;为当事人追回债权103亿多元,比上年增长9.8%。 两级法院进一步强化了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还债而拒不履行,甚至转移、隐匿财产和抗拒执行的债务人,坚决依法实施搜查、查封、扣押、罚款和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等抗法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存案执行月、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大会战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历史遗留的

案件。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式,对产品科技含量高,企业产品有一定市场效益,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债务人,采用债权变股权、转让无形资产等方式予以执行,避免因案件的执行而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对涉案人员多、金额大,案情十分复杂,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润、安润、奥润出租汽车公司系列案件,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中院既依法执行,又采取各种措施,及时化解了纠纷。 四、强化宗旨意识,努力为民排忧解难 深入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减轻群众诉累。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有些案件超审限的问题,全市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强化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立案后审限跟踪管理、督办、催办制度,组织法官集体加班加点,收到了明显成效。在收案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全年结案数较上年上升35%。 积极实行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为了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决定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用。全年依法决定减交诉讼费用的30件、免交的92件、缓交的263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近200万元,使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全市两级法院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大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市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便民电子触摸查询屏、便民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卡,做到既严肃执法,又热情服务,立案窗口被评为市直机关十佳青年文明号。宝安区法院在立案庭设立简易法庭,对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由简易法庭进行审理。罗湖区法院实行一小时立案,设立周末法庭,方便群众诉讼。 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两级法院院长接待日76天,直接倾听了530名群众的意见,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991件。同时,两级法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817件(人)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深化审判工作改革。全市法院以公正和效率为目标,努力建立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加大了立案制度改革的力度,立案庭统一负责审查立案、诉前财产保全、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日期和审判法庭,进行证据交换、庭前和解等工作,提高了审判效率。进一步深化了庭审方式改革。市中院制定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规则,强化了庭审功能,规范了庭审活动。对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证件旁听,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当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当庭宣判率也有明显提高,罗湖区法院当庭宣判率达到了79.4%。市中院在基层法院中大力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情简单、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职责,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依法裁判权,理顺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及相互的工作关系,明确每个审理环节的工作主体、职责和时限,由立案庭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加强督办和催办,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出警示,限期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对解决案件久拖不结,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案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深化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法院积极推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审查、考核、选任工作,把一批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审判人员选任到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岗位上,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把竞争机制引入法官管理体制之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市中院作为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试点单位,对11个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进行了公开竞争,初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和法官岗位轮换,市中院对21名中层领导干部和39名法官进行了轮岗交流。 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水平。适应审判方式改革和审判工作管理的需要,全市法院积极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审判管理、庭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人事管理、司法统计、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市中院完成了审判大楼计算机网络建设集成工程,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开发了有自己特色的审判与应用软件,既提高了办公水平,又向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的审判信息服务。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市中院制定了《关于认真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建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直通车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监督意见和监督的案件,全年共办结158件。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79名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判,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进行考核、任免。市中院先后三次书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还认真审理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39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11件,依法予以改判。 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院长直接参审参议,两级法院院长主审案件318件,通过院长直接参审参议,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了督导制度,对上级法院、党委、人大及院长监督的案件实行督办,进行审限督查、案件评查和委托评估、拍卖事项的集中管理。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作用,及时立案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全年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共纠正了61件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 七、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

官队伍素质为根本,从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亲自出席了市委召开的向宝安区人民法院学习动员大会,对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判给予充分肯定。龙岗区法院审判员刘来平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陈麟基同志长期超负荷地忘我工作,累倒在审判岗位上,英年早逝,年仅38岁,被省法院追记一等功,李长春、肖扬、张高丽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开展向陈麟基同志学习的活动,加强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两级法院在三讲教育中,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法官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精神境界,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宗旨意识。法院领导班子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意见,深入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切实执行领导责任制,院长、副院长、各部门领导分别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廉政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提高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全市法院公布了31名法官的近亲属当律师和从法院离任后从事律师工作的回避人员名单,努力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带。完善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30件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构成违法违纪的5名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1人涉嫌经济犯罪被开除党籍,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并已被逮捕,1人被辞退,3人被通报批评。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市中院把基层工作提上重要议程,成立了基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转变作风,分工负责,选定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人民法庭要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把原来的19个人民法庭重组为14个中心人民法庭,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通过加强基层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共受理案件50691件,结案48693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8.3%,其中宝安区法院新收案件上升57.8%,南山区法院结案上升54.9%,分别居各基层法院收、结案增长率之首。 切实加强法官的教育。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开办研究生班,选派163名法官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努力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举办了46期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讲授《合同法》、《法》、《担保法》等法律和。派出法官到境外进修、考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的司法经验。深入开展了入世后审判工作对策、《合同法》适用、法院工作改革三大课题调查研究,撰写74篇。 去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审判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和党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少数法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还不够高,有的案件裁判不公,部分案件超审限;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不高,组织纪律松懈,宗旨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思想蜕化变质,以权谋私,严重违法违纪,龙岗区法院审判员谭永兴在长达近三年的时间内挪用巨额公款,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它暴露了我们在队伍管理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同时,审判任务繁重与人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尖锐。伴随着深圳特区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连年大幅度上升。去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比1995年增加了近2倍,但同期干警人数只增加了19.8%,我市法院干警只占全省法院干警总数的6%,审理的案件却占全省案件总数的12%,由于审判任务太重,我市两级法院长年定期或不定期集体加班加点,尽管广大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但仍有部分案件难以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不遗余力,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继续给予大力的支持。 各位代表:新的世纪,深圳特区肩负着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历史使命,人民法院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是时代的需要、人民的期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切实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法官素质,努力使我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 深入开展社

会治安秩序的重点整治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坚决打击FLG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继续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对那些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公务人员的行贿犯罪也要严惩不贷。密切配合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的活动,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债务、劳动争议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活动,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逃汇骗汇、走私贩私等犯罪活动,严惩经济犯罪分子和内外勾结的腐败分子,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健康运行。正确处理好各类经济和民事案件,本着依法支持企业改制,防止逃废、悬空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促进国有企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近年来发生较多的各种金融纠纷案件,要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制裁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要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好司法准备,严格适用我国法律和我国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公正审理各类涉外案件。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完善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建立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指挥机制,切实发挥中级法院协助高级法院对辖区内执行工作的统一调动、协调、管理、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逐步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建立执行听证、执行流程管理制度,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方法、新途径。高度重视暴力抗法事件对执行工作的严重干扰,坚决依法处理暴力抗法行为。 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推进司法体制创新。按照最高法院和市委的部署,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年内要完成内设机构调整任务。要全面完成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选任,切实实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负责制。以建立现代民事审判制度为目标,把经济审判纳入民事审判,形成大民事审判新格局。继续认真研究、探索庭前程序和证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立案庭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大立案的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要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并试行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布。 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增强公正意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确保公正司法的各项措施。要不断采取措施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机制,使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更富有成效。 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官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继续深入开展向宝安区法院、陈麟基、刘来平同志学习的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抓好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认真解决队伍和班子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抓好法官业务培训,加快对高层次、高素质法官队伍培训的步伐。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属于人民,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审判,更好地发挥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职能,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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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代表大会法院院长院长工作报告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院院长院长工作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中心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市中院1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专题汇报,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相结合,严把证据认定标准,全年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恶犯罪案件41件237人,形成强大震慑。

精准指导施策,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市中院制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为实现全市“三大目标”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提出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司法应对的前瞻性有效性针对性。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规定,研究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司法支持。

落实市委部署,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不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全年全市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736件,审结718件;市中院受理261件,审结250件。市中院分别在“6·26”国际禁毒日和12月中旬,对35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判处死刑5人、死缓7人、无期徒刑15人。宣判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成效,有力推动我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建设。

建设美丽长治,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市中院成立“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指导、信息汇总、督察督办。市打击破坏环境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次编发简报介绍市中院做法,省高院给予高度评价。为发挥警示效能,市中院组织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在互联网直播庭审,并对6起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破坏环境违法犯罪分子。

积极投入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市中院按照市委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六条措施”,对武乡县蟠龙镇七个贫困村落实帮扶责任,全院242名干警主动对接帮扶,摸实情、出实招、干实事,帮助修建卫生室、文化广场,建设杂粮加工厂等新农业项目,投入资金进一步改善对口贫困村家庭用电、饮水条件。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以购代捐等活动,对口扶贫民意测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履行司法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稳步提升案件质效。坚持不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执法办案,全市法院诉讼案件结案率97.06%,市中院诉讼案件结案率98.22%,比上年分别提升0.04%和1.17%;全市法院结案平均用时每件51.6天,比上年缩短4.2天;服判息诉率79.93%,比上年提升3.2%。落实最高法院《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市中院出台《关于员额制院领导办理案件的规定》,入额法官一线办案率100%,市中院院、庭长办案4024件,占办案总数的80.87%,高出全省法院平均值32个百分点。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693件,其中一审2270件;市中院审结1493件,其中一审70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685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绑架等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案件1634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7件,有效维护公人合法权益;审结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134件,大力推进“平安长治”建设。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139件;高质高效审理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吕梁市原市委常委、孝义市委书记马文革受贿案和市监委查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稳妥审理民商事纠纷。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9876件,其中一审16707件;市中院审结3272件,其中一审103件。审结涉及各类经济主体的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物权纠纷等案件9274件,平等保护市场竞争主体合法权益;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1059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5249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71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的建立;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561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0件,依法保护科技创新。加强“三去一降一补”司法应对,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957件,其中一审682件;市中院审结行政案件330件,其中一审55件。审结保护人身、财产权利案件2件,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126件,行政处罚类案件31件,推进“法治长治”建设。发布2018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提出司法意见建议18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5件,支付国家赔偿金28万余元。司法救助543人,支付救助金289.7万元,传递了司法温情。

有效规范减刑假释和申诉审查工作。2018年初,市中院会同市检察院、潞城监狱、长治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共同学习最高院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省高院的具体规定,规范全市减刑假释工作提请程序,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质效。全年依法审理减刑案件614件,假释案件5件,3件当庭宣判。加强信访和申诉审查工作,受理申请再审案件96件,其中13件提起再审,83件驳回申请。

三、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努力形成综合治理格局。市委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执行,孙大军书记、杨勤荣市长等领导先后到市中院调研指导。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听取市中院执行工作报告。市委政法委扎实推进联合惩戒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市政府大力支持,推动我市11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按期执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不能”宣传力度。“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在我市已经形成。

不断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两级法院院长签订《“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管理责任状》,对标“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定决心,发起总攻战,打好组合拳。科学合理调配队伍结构,提档升级执行保障装备,立体化、多层次运用执行措施,持续精准发力,确保攻坚决战决胜。全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744件,执结9081件,执结率93.2%;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713件,执结589件,执结率82.61%。执行案件每件平均用时93.1天,比上年缩短34.7天。全市法院执结案件标的额27亿多元,比上年增加近8亿元。全年全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执行6709篇,其中市中院公布240篇,文书上网率均达100%。

有效开展执行攻坚行动。坚决落实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零点行动”“百日行动”,锲而不舍推进执行攻坚。全年全市法院“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量超过25000次,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载体连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黑名单”16370人次,使“老赖”在出行、就业、经商、消费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960名被执行人迫于受限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市政法各机关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协调配合机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决定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55人次,移送拒执犯罪10件11人。

四、坚持科技思维,奋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市中院修订完善《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方案》,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瞄准全省一流目标,先后建成裁判文书上网直报系统、文书智能编写系统、办公系统等十余个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3个数字法庭,对原有4个数字法庭进行扩容提速,升级改造建成具有现代科技水平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室。两级法院加大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在服务大厅安装案件查询触控大屏幕、智能材料收转柜、银联收费pos机,提供免费WIFI 服务等,提升司法为民实效。

拓展信息化深度应用。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法信平台)账号,为法官办案提供法律规范和案例大数据融合服务,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同步应用,探索建立与监委、公安、检察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制度,减轻法官办案负担。加快库藏档案扫描工作,为实现网上调阅电子案卷奠定基础。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实时自动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等12个审判节点信息,有效保障和满足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市法院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公开”。全年全市法院共开展庭审直播10287场,公开裁判文书26975篇。在中国法院网、新浪法院频道组织的2018年阳光司法评比活动中,市中院被评为“优秀直播法院”,2018年在全国各中院蝉联第七。截止年底,市中院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司法信息565条,及时宣传和介绍长治法院加强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诉讼和推进法制建设的正能量,网民关注量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五、主动改进工作,切实保障法院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在两级法院持续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成立中国共产党长治市委党校法院分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就十九大精神、《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有效提升履行“两个责任”能力。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党日活动,广大党员的先锋意识、党性观念得到进一步锤炼。

增强履职能力。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根据审判执行及司法保障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年度教育计划,加强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先后在知名高校和国家法官学院组织了全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以及执行和行政人员培训,受训人员近500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图书室、电子书屋建设,为干警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持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全市法院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推动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坚决扛起“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一岗双责”。严格办案风险岗位管控,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全年处置信访举报件60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在全市法院形成震慑。

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法纪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促进公正司法。全市法院通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庭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指导庭审,同时,开展院长走访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活动,主动通报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扩大司法公开效果,加强和改进了法院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关心、理解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个别干警违法办案、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重大复杂案件不断增多,法院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审判管理机制还不健全,案件质量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不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还存在许多问题;法院工作的成效与社会公众的感受还存在一定差距,执行公开、执行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市人大和各方面的大力监督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效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上确立更高标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党委领导下扎实有序地推进开展。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法院党建水平。

二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上谋求更大作为。进一步强化全局思维,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发力、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司法服务保障加快推进能源革命、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转型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等各项重点工作上聚焦发力,务求取得更大实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依法审理公司、合同等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创新驱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大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服务美丽长治建设。

三是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取得更好业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完善办案机制,调优配强专业办案力量,坚决打好大案要案审判“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民生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等领域案件,推动改善消费环境。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放管服”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的作用,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在深化综合配套改革上实现更大突破。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深化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强化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简化庭审和裁判文书的各项机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在立案环节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尽早实现全市法院网上预约立案,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健全全流程网上智能办案系统,加强与政法各部门办案智能管理系统的对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全市法院工作发展开辟新境界。

五是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采取更实举措。进一步培育提高职业尊崇感和廉政意识,形成良好职业作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继续提升长治法院文化品牌,促进队伍内涵式发展,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学习的本领、司法的本领、落实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创新的本领。

新时代呼唤新气象,新征程要有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定信心、汇聚力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市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建工作总结(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中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院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合力抓党建工作的格局。院党组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完成机关党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是注重制度机制建设,着力形成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2019年度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正、负面清单,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规范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办检查,促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地。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压实党建责任的突破口,紧盯问题不放松,反馈的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个问题作为长期整改目标常抓不懈。党建工作的引领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发展。

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班子建设,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把讲政治作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要求,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审理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汇报。严格执行中院《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细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组转换职能、聚焦主业,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派驻监督。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选用干部,确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开展全员读书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对照市委学习教育督导组反馈的七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提高了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

(三)抓好支部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对全院204名党员逐一建档。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规范党费收缴。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和合格支部建设,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标准,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深化先锋党支部争创活动,努力营造党支部创星示范、党员争星创优、干警追星争先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发力整顿纪律作风,坚持不懈惩治司法腐败。持续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问题牵引,及时整顿庸懒散慢作风。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形成全程留痕的监督体系。继续紧盯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全市法院共约谈函询25人次,组织处理3人,纪律处分8人,2名干部受到刑事追究。

(五)拓展党建工作载体,促进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质提升。推进支部+审判团队建设融合,把审判队伍建设与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党建微信群,丰富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魅力中国城竞演和全国文明城市争创活动。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活动,动员党员干部捐献帮扶资金5余万元支持XX发展家庭养殖业。注重法院文化建设,先后开展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演讲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反馈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不够,学习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学习教育活动记录规范性有待加强;三会、组织生活会落实力度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被动应付多,创新亮点少;机关党委与支部、支部与党员之间联动合力不够等问题,我们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

一是主动认领,深刻反思。逐条剖析原因,注重从主观上分析,为制定整改措施奠定基础。

二是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三是强化督办检查。紧盯问题不放松,实行账目式管理。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跟踪督导,对单销号,力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采取平时抽查、不定期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完成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工作台帐等工作。加强对支部、党员的考核监督,制定了《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支部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党内评先评优的依据,并加大对支部书记约谈力度。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回顾过去半年的党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作为不够,特别是在精细化指导、过程化督办方面做得不够;服务审判和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不够,仍然存在联系不紧、融入不够;工作创新不够,导致特色品牌不多。

2019年下半年,基层党建工作将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以压实党建责任为引领,促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管理,促工作目标化、任务项目化、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化、基础规范化。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不放松,促工作上质量。建立完善指导、督查、通报、问责等常态化督办机制,促工作落地生根。

三是以提升政治功能为引领,推动支部全面合格。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准则》,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完善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推进合格支部建设。以建设四铁党员队伍为抓手,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四是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引领,打造基层党建特色品牌。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发展。深化双十星创建活动,坚持业务工作品牌与党建工作品牌联创,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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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院向大会报告200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乡两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和“”重要思想为指针, 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忠实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内部各项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2004年,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秩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立案3260件,立案正确率达100%。审、执结各类案件3166起,结案率为96.8%,结案数较2003年上升了61.18%。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去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1起,较2003年上升了82.7%。判处犯罪分子206人,其中10年以上14人。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如王**抢劫、盗窃一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判处王**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犯罪,则坚持寓教于审、回访帮教,努力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此外,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2004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547起,较2003年上升了41.8%。我们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甩掉包袱一亿余元,涉及职工千余人,无一上访;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促进了安定团结。在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矛盾。全年共调解结案750余件,调解率达47.8%,使大量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上诉率和上访量。
——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强力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去年,我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起,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12起,较2003年上升了137.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一方面依法裁判民告官的诉讼案件,规范和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持其合法行为,纠正其违法行为,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加大非诉行政执行的力度,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合法的行政决定,当好行政机关的法律后盾。在去年9月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中,我院在不到一月时间执行到位30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成绩。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 2004年,我院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艺术,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诉讼案件727起,较2003年上升了60.1%,执结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 我们根据市中院和县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了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处理。集中力量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排查和处理。对于排查出的十二起涉法上访案件,逐一研究,严格落实“四定”、“四见”措施,并包案到人,明确了责

任,目前已全部结案。在工作中,我院对每起涉法案件都实行了督办和回访制度。每个小组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上访人动态等及时向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组回报,然后领导组对每起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确保上访人服判息访。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去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演讲比赛,全院40余人登台演讲。组织观看了《永恒的长霞》等电教片,对干警进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客观总结了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形象和队伍建设、审判纪律与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和不足,分析了原因并加以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建设,树立了先进党支部法警支部、 “办案能手”张**、“调解能手冉伟、“模范法官”李**、“优秀法官”司**、“优秀工作者”李**等先进典型。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培养娴熟的审判业务技能,造就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较高执法水平的干警队伍,我院结合审判实际,召开了调研文章研讨会、疑难案件研讨会、组织评比、开观摩庭、开办法官夜校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工作。尤其是积极组织开展了以“开好一个庭、制作一份好判决书、撰写一篇好论文、编报一期好案例、发表一篇好通讯报道”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干警对理论知识的研究学习,丰富了实践经验,对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改善法官形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大力加强。长期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部收费均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院党组与所属单位中层正职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单位正职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监督力度。设置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干警收受现金、有价、支付凭证举报制度和上缴登记制度。层层制订了《岗位目标百分考核办法》,将指标任务具体量化、细化到人。
——建立重点案件评查制度。我院一直把违法审判案件作为查处的重点,并针对上诉发还、改判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卷宗评查过程中三类卷以下的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案件和超审限案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评查,并就评查结果拿出初步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一经定性为错案,则依照“两个办法”进行追究。
——坚持从优待警、改善工作条件。2004年,我们在从优待警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如给审判一线人员配备了书柜、饮水机,为全体干警进行了健康检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参观考察等。还多方筹措资金购买13台新车,给审判业务庭室和执行大队更新了车辆;又挤出资金修缮了办公楼楼顶、疏通了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作条件,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工作关系。首先理顺了立案与审理之间的关系,撤消了预备审法官室,减少了立案与审理的中间环节;其次理顺了两个民事审判庭之间的关系,扩展了民二庭的受案范围,使两庭起点相同机会均等,增强了竞争性,调动了积极性;第三理顺了各人民法庭与执行机构的关系,在确保执行统一的基础上,适当放权于人民法庭,缓解了执行机构的压力; 第四理顺了司法技术鉴定与审判业务的关系, 制定了对外委托鉴定的规范性文件,所有案件的评估、拍卖、鉴定实现了对外委托一个口出。
为了配合这些调整,我们开展了以一般干警双向选择为主要内容的人事改革,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团结的角度出发,适当调整了少数中层领导和部分干警的工作岗位,进一步融洽了关系,调动了积极性。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我院对于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我们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作为了一个长设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提案工作,对人大、政协等工作部门所批转的每一个案件、议案、提案以及意见、建议,都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落实和办理。院长和主管副院长分头将办理情况及答复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力求给其一个满意的、合乎法律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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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各位代表,2004年,是法院立足审判,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的一年,是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着眼大局、服务大局、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 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是我们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用改革的办法不断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是审判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我们的成绩,是在县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差距和不足:个别案件质量不高,效率较低;“执行难”的问题仍很突出;个别法官仍有违法违纪现象; 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亟待加强,五个法庭建设任务相当艰巨,资金缺口很大。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政协的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矛盾会更加复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我院2005年的主要作任务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落实在司法工作中,便是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求法官必须有对法律的坚定信仰,有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有对法官职业道德的不渝坚守。因此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如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大讨论。要制定讨论计划,把各项目标细化、具体化,找出司法能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找准审判工作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要教育干警把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和弘扬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我县经济,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需求。
(二)大力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研究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帮教他们成为新人;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是认真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及时消除各种矛盾,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对借款、债券、票据、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规范我县金融秩序和商品流通秩序 ;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宣传行政,增强社会各层面的行政诉讼意识。依法审理各类诉讼案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支持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执行方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用足用够执行措施。全面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未执结原因告知制度”和“换员执行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坚持依法执行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执行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关系。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维护国家的司法权威。
五是继续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处理制度,严格

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信访接待力量。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予以说服解释,逐步解决;对原判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实事求是的予以纠正; 对申诉无理的,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力争使他们服判息诉,竭力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三)以人为本,注重调解,努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今后,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精神,积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要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执行案件和解率,降低上诉率和改判率作力一种工作目标来积极追求。要制定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的具体规定并加以规范。要推行《调解衷告书》制度,通过法官约见、案例讲评、保全督促,上门调解等方法,体现审判、执行工作的人文关怀,大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要建立和完善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的简捷、经济的诉讼程序,不断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水平,使民调组织切实起到对民间纠纷的过滤作用,把大量的民间矛盾化解在基层。
要从全力维护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收结案数量上要较今年有所提高。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督制约机制,开展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提高司法效率。实行案件质量目标责任制,把案件质量落实到具体人具体案件上,将案件质量与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加大错案责任追究的力度,严格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多渠道、全方位的发现错案线索,认真查处。
(四)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2005年,我们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党员法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改进审判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要抓好从立案到审判的每一个环节,抓好每一次庭审、写好每一份判决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想方设法为群众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为群众提供诉讼便利,真正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感受到作风的改进和转变。要开展向任长霞、宋渔水、谭彦、蒋庆等优秀政法干警学习活动,教育干警自觉发扬优良传统,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始终把审判事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要大力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把奖励与干警的职务职级晋升、进修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正确的世界观、权利观和荣誉观。
要进一步整顿好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使班子成员严格约束自身的行为,修身奉法,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此外,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参与审判和执行,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担任审判长和执行长审理、执行案件。
要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坚决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观念,养成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培养正直善良、谦虚谨慎的品格,以此保证法官的良好声誉,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社会上的公信度和权威性。
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干警审判纪律整顿和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整顿。通过抓制度的落实和开展廉政、勤政和作风纪律教育,重点解决个别干警作风涣散、纪律松懈等问题,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彻底纠正个别干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衙门作风和违反审判纪律、泄露审判秘密等审判作风问题。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和自身形象。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将对全国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和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具有标准性的指导意见。我们要借此东风,集中精力集中资金抓好5个基层法庭建设工作,积极协调资金,力争两年内全部建好,投入使用。此外,还要继续搞好院内外环境美化、净化工作,经常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 消灭卫生死角。要抓好创建工作的细胞建设,继续开展“文明法庭”、“文明法官”、 “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增强干警的参与意识,增加干警的向心力、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其实质就是支持人民法院更好地行使审判权,更好地公正司法、严肃执法。因此,我院要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审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继续贯彻落实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制度,将重大工作部署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走访、座谈、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所

交办的各种事项,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取得辉煌成就的一年,已经到来的一年必将是经济更加快速发展的一年。新形势新任务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促进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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