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工商局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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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思路是,以党的xx大及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积极探索服务地方经济的新体制、机制,全面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
一、积极履行市场准入职责,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登记和监管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力服务全民创业。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深入落实市局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的“三送”活动,积极扶持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村经纪活动,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着手拟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意见。
(二)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红盾护农、主体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市场兴农等五位一体的服务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探索服务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指导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作社和林产业合作社发展,更加扎实地开展“百企联百村”活动,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
(三)全力加强“12315”品牌建设。以“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快速评价”为目标,市消费者委员会要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有机结合的维权网络,建立完善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工作机制,消灭维权站建设空白乡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经营者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把“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公众服务平台建设结合起来的方式方法,使之成为广大消费者全面知晓、全面信任,工商部门快捷处理群众诉求、有效维护消费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的名牌。
(四)全力服务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建设。加大服务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开通企业服务直通车,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制度,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越来越多的沿海企业落户本地,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服务,对市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和“三农”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对困难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同时,要严格把关,防止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转移。
二、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治理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抓好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二)继续开展“红盾护农”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对农资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两个重点的监管,取缔无照经营,规范流通渠道。坚持农资销售“两帐一卡一书”制度,全面推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完善和加强自律,树立守法诚信经营形象,高度重视农民消费投诉,从根本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三)继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始终保持对传销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大要案件,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阻止传销活动蔓延。开展打击“傍名牌”执法行动,查办商业贿赂大要案件,查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四)继续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对电视、网络发布的广告的监管力度,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和擅自改变已登记户外广告内容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三、积极拓展监管新领域,探索县域工商监管机制,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一)拓展领域,加强新兴领域监管。重点是按照“五个延伸”的要求,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涉外主体监管的方式方法。一是从主要监管小商小贩,向监管各类市场主体延伸,从监管弱势主体向监管大企业、垄断行业企业、涉外企业等强势主体延伸;二是从主要监管传统集贸市场,向监管各类消费品、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延伸,从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延伸;三是从监管面对面的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向监管远程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延伸;四是从主要监管低端商品,向监管高端商品延伸;五是从查处简单、常规违法行为,向查处复杂、新型违法行为延伸。
(二)完善设施,探索县域工商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属地管理机制。按照网格化食品电子坐标式巡查要求,确定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责任人,全面负责网格内的日常巡查、案件查处、投诉处理、商品质量安全、主体服务等各项监管工作,做到经济户口清、主体状态明,问题早发现,情况快反馈、事态能控制,构建形成覆盖辖区、任务明晰、工作细化、要求具体、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辖区立体综合动态监管体系;二是完善分类管理机制。以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行业风险、市场类别、商品性质等为基础,对监管对象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类别对象的特点,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措施,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分类监管体系;三是完善互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形成协作机制;四是完善人本管理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人性化服务,实施人性化管理,尊重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注意化解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与行政相对人建立更为融洽、和谐的新型关系;五是完善科学管理机制。在目前已推广的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网上办案等系统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信息化在主体登记、市场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测、合同管理、消费维权、执法办案和政务管理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注重利用现代化的商品质量检测设备、广告监测设备,以及联网监控、移动办公等手段,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注重以信息化为支撑,强化各项工作的流程化、透明度和可控性,推进标准化管理,促进管理效能大提升。
(三)加强理论学习,狠抓职能优化配置。大力推进基层工作重心转移,把以往大量投入收费工作的基层监管力量转向监管、服务、维权和执法工作岗位,防止出现原来的收费人员“无事可干”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调整基层机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置。在已经确定的两种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岗位和人员专长,逐步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二是深化属地监管、科学划片、定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岗位责任制。按照“做什么工作、由谁做、什么时候完成、要达到什么效果,都一清二楚地落实到岗到人”的要求,细化分解每项目标和任务,全面实行“五定”管理,即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在工作中开展“五比”活动,即比服务效果、比监管基础、比执法办案、比社会评价、比干部素质,真正做到目标任务项目化、指标化、数量化、精确化,做到事事有目标、人人有指标、项项有考核、结果有公示、年度有评价。三是切实增强规则治局意识,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订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实行流程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工作环节上达到无缝衔接,消除无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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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人事局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xx年,我县人事人才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人事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全县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人才强县战略”要求,密切联系实际,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xx年工作情况汇报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1、做好xx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xx年度的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核。600名国家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120人;称职的442人;基本称职的2人;不定等次的36人。220名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为优秀的37人;合格的183名。

2、做好xx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根据红人通〔xx〕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共补充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全年来共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8人。

3、做好非领导职务的确定(晋升)工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xx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阶段性恢复执行红河州国家公务员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通过查阅档案、认真审核,仔细对照,确定(晋升)科员43人。

4、做好xx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笔试、考察、体检,共选聘6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5、做好xx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云南省xx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人。

6、做好xx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红河州xx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共招考公务员59人,其中公安30人,森林公安3人,其他公务员26人。

7、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xx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云人通xx50号)和州人事局红人通xx4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分别对871名公务员和9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统计。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按照泸政发xx63号文件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123人,其中正常调动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47人,工人23人,调往县外31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19人、工人2人),从县外调入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3人、工人5人)。

9、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红河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精神,报州人事局审批,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2人进行了登记;对符合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件的8人进行了登记。

10、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危机管理培训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的通知》(云人社发xx130号)和红人通xx5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政府系统980余名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

11、做好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工作。为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就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工作,按照云人社办xx33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我县公务员构成比例中,35岁以下的占34,36至45岁的占40;46至55岁的占23,56岁以上的占3;高中以下文化的占14;大专文化的占45,本科文化的占41。

2016年司法局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计划


XX年是我国政治敏感时段相对比较集中,各类矛盾纠纷比较凸显的一年。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根基,努力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XX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绩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

学无止境,学习是创新的源泉也是工作的动力。党的xx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更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为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的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局班子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把加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实。我们在坚持“二五”政治理论学习日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县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学习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干警的思想,凝聚了人心,从而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继续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在局机关内部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大兴实干之风,营造想工作、议工作、干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另外是结合今年政府阳光工程和四项制度的实施,我们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着力点,要求从局领导到每个司法行政干警,均须树立强烈的事心和责任感,大力倡导雷厉风行、言出行随的办事作风,急事特事马上办,难事疑事不推委,特别是对能够办好、应该办好的事情要坚决办好,打造高效服务平台。从而较好的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为县委、政府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我们在去年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个一”为主的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

一是根据《******自治县委关于印发〈**自治县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发〔XX〕16号)、《关于印发〈普洱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司发〔XX〕24号)文件和《**县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景政法〔XX〕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读本》的教育活动。为确保两个学习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司法所长为成员的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自治县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自治县司法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读本〉学习活动实施方案》下发施行。通过历时近五个月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深化了认识,找准了问题、看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为检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于XX年7月10日早上,我们组织全局3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统一时间、统一试题、统一要求的学习《读本》活动教育考试,全体同志均一次性通过,没有一人补考。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景纪通[XX]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个“为什么”学习宣传的通知》(景宣发[XX]35号)和《******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景办发[XX]86号)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六个“为什么”、“三增强”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的学习教育活动,掀起了新一轮政治理论学习热潮。

三是按照省市县委、政府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阳光工程”,并结合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自治县司法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要事项公示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重点工作通报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贯彻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细则》、《**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制度》、《**自治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挂钩定点联系制度》、《**司法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自治县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

2016年11月市卫生局工作总结与2017年工作计划


晋州市卫生局在晋州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石家庄市卫生局精心指导下,以落实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为核心,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保障,攻艰克难,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展顺利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xx年我市参加新农合430839人,参合率96.12%,筹集参合资金6031万元,人均140元。截止到11月底,全市参合农民1088438人次得到报销补偿3898万元。市政府拨付100万元用于参合农民大额医疗保险,参合农民可最高得到13.5万元的补偿。我市与14所石家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出院即报”。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付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运行平稳。省卫生厅称晋州市新农合为全省提供了样本。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自4月30日起,我市10所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市财政每月拨付20万元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已让惠于民130万元。在省招标中标公司中,遴选7家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统一价格。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0所乡镇卫生院核编313人,设置标准岗位460个。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卫生技术人员,招收2名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31名市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培训乡镇卫生院人员143人、村卫生室752人。制定《晋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晋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4.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市医院与石家庄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与省中医院、和平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市医院还对东卓宿中心卫生院、槐树镇卫生院,中医院对桃园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对口支援。加快一体化建设,全市222个村卫生室实现了一体化管理。

组织巡回医疗186次,受益群众达36087人次,惠民60余万元。

5.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

筹资1793.7万元落实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四项重大卫生服务项目。截止11月底,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158463人/份,开展健康教育15次,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111320针次,传染病报告1752例,儿童保健36744人,孕产妇保健6821人,农村老年人保健44982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8437人、糖尿病患者7210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695人。改厕8500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5663人次,增补叶酸29790人,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50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39618针次。

6.加强保障机制建设

筹资1.1911亿元迁建市医院,综合楼工程于6月份开工建设,xx年12月份峻工。筹资8000万元迁建中医院,明年开工建设。利用市财政资金150万元对4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两化”建设。引进社会资金8000万元建设“刚进泽仁”医院。落实《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补助83.4万元。

(二)医疗质量稳步提高

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发表国家级论文18篇,开展诊疗新技术7项,对20个单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晋州市被河北省卫生厅授予“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全市医疗机构住院3.4万人次、门诊51.6万人次,分别同比增长7%和11%。

(三)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深入开展创建餐饮消费放心城市和乳品及含乳制品专项清查活动,检查餐饮单位820户次,全市餐饮单位ab级率达到84%。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监督检查医疗机构900余户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开展了创建“化工医药行业职业病防治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