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

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有时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总结写多了,我们就会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的大脑就越清晰:每一份工作都是有意义的,它们的价值也是巨大的。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要考虑什么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河长制工作总结材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制定“河长制”,不断强化领导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实行县、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强化领导工作班子。建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相关班子成员组成的“五水共治”工作小组,明确了责任人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制定了《干窑镇2015年河道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干窑镇“河长制”责任考核办法》,推行了巡查整改和年度考评的“1+1”考核机制。实行了卫星定位综合整治推进。

二、落实“河长制”,奖惩有仪轨

一是根据《干窑镇“河长制”责任考核办法》,按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镇的6条县级河道、10条县级和部门连挂重要河道、86条镇级河道,由镇领导任河长,另外63条河道由村班子领导担任河长,实现境内165条河道“河长制”全覆盖,每一条河道都有了实实在在的“管事人”。二是健全“一河一档”。将全镇165条河道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165块公示牌进行公示,清晰标明河道名字、长度、河长电话及河道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督促。三是实行河长奖罚制。干窑镇对群众举报发现的河道问题,受到相应处罚的不仅是河道保洁员,还有镇、村级河长。“河长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被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的河道,镇、村级河长都将被酌情扣1-2分,未能及时整改的,还将被扣2分。被上级部门或者被本级部门通报的,镇、村级河长还将有更加严厉的扣分。同时,河道治理或者长效保洁成效明显,接受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现场会或者上级领导直接批示肯定的,将酌情加分。据了解,依据此考核办法,干窑镇根据全年综合考评得分情况,年底得分高的河长,将被评选为“优秀河长”并实行奖励,对得分较低的河长将进行约谈。

三、深化“河长制”,确保常态化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主动挖掘、积极撰写全镇“五水共治”方面信息,今年以来累计报送相关材料140余篇,其中县级部门录用100余篇,市级部门录取70余篇,总得分连续三季度位居第一。建立了“干窑镇五水共治微博”,截止目前,已发相关微博153篇,被转发80余条,被点赞100余次,阅读量破万。二是控源头强巡查。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自从河长巡河工作开展以来,该镇已经开展巡查工作500余次,解决河道问题70余处,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余条。三是加强河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9支,落实84人,分别负责干窑镇9个行政村保洁工作。同时,各行政村根据保洁人员日常工作情况、保洁成效等制定了相应的保洁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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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活动周工作总结


一、主要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铜鼓县“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棋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江河湖库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毒鱼电鱼炸鱼等“五乱”问题,全面实现镇域河湖范围内河面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底无淤积、河水无浑浊、河岸无损毁、河内无非法捕捞、污水无直排、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九无”目标,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山美丽棋坪。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组织体系

1、各村(居)及时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所需工作经费。明确村(居)级“河长”和河库“警长”、护河(湖)员,镇“河长办”制定《“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出台《20xx年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实施“河长制”。(责任单位:镇河长办、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13日)

2、在河岸、湖岸的显要位置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标明“河库长”姓名、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由镇河长办牵头,各村(居)具体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河湖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于20xx年4月20日前报送“镇河长办”。

1、全面调查河湖流程或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水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2、全面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新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3、全面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新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4、全面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农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5、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线的畜禽养殖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动检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6、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的环境卫生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清洁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7、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非法采砂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水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8、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的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土地城建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9、全面调查河流的乱围乱堵行为,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水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10、全面调查河流和水库沿岸绿化及湿地等情况,分别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登记造册,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镇林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

(三)开展集中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牵头站所办和各村(居)按照工作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湖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重点做好水质达标检测、工业企业治理、截污入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规范、水面堤岸保洁、非法采砂整治、乱占乱建查处、乱围乱堵整顿、河岸绿化等“十项整治工程”。镇河长办于20xx年5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河流、水库水质一律总体达标,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对水质不达标河流和水库开展专项整治。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企业废水排放一律达标,对排放不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水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2、河流沿线和水库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对污水直排口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新村办,参与单位:镇农办、动检站、公安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律禁止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农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4、河流两侧和水库周边畜禽养殖一律规范,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动检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5、河流和水库水面及堤岸一律无积存垃圾,开展农村河湖生活垃圾处理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清洁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6、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非法采砂行为,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水务站,参与单位:镇土地城建办、公安派出所等,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7、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占乱建行为,开展乱占乱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土地城建办,参与单位:镇水务站、林办、农办、公安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8、河流和水库一律禁止乱围乱堵行为,开展乱围乱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镇水务站,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9、河流和水库一律推进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打造2-3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牵头单位:镇林办,参与单位:镇水务站,镇农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完成时限:20xx年5月28日)

(四)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镇新村办、水务站等,各村(居))

2、对接市、县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建立镇级“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镇党政办、水务站等,各村(居))

3、建立镇党委、政府牵头,相关站所办共同参与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机制,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配合执法”模式,统筹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职能。(镇党政办、水务站、林办、土地城建办、农办、动检站、公安派出所等,各村(居))

6、开展“‘六个最美’评选活动”和先进村(居)评选,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镇党政办、水务站等)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微信平台等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河长制”的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库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宣传,营造声势,促进整治效果。三是做好“河长制”相关信息发布。四是立足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开展河长工作“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共识与合力。五是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六是建立爱水护水机制,挖掘爱水护水工作的先进典型,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浓厚舆论氛围。

2017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我县的宝贵财富,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因此,实施“河长制”,保护好“一湖清水”,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做好河流、水库水质保护工作。

(一)实施“河长制”是落实总书记指示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江西的特色、的优势、的发展潜力就是绿色,要求我们要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我们实施“河长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河流水库水质,提升水生态质量,这就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为此,省委、市委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过完年省委召开的第一个会,就是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参加的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2月20日晚,市委、市政府也利用全市看特色看变化流动现场会难得的间隙,召开了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暨“河长制”工作会,研究部署2016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河长制”工作要点和工作措施,并且建立了由省委书记担任总河长、省长担任副总河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因此,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实施“河长制”是加快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畜禽养殖规模的迅速扩张,对我县河流、水库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检测,我县10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中有30座水库水质未达标,这些未达标的水库主要都是因为大规模畜禽养殖、投肥养鱼造成的污染。因此,可以说,水污染表现在河里,源头在岸上,实质是发展方式河产业结构的问题,根子是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发展模式。大量实践证明,岸上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河产业结构,河中就有什么样的水体水质。我们实施“河长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如果出现了污染事件,将要被问责,这必然使各级党政“一把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更加注重水生态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河长制”,将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控制和减少污染,是加速推动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实施“河长制”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河库水质是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现在群众对改善水环境的诉求日益高涨,对饮用水源的关注度不断上升。让老百姓用上清洁干净的水,是广大百姓最基本的环境诉求,也是的民生工程。实施“河长制”,就是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生态利益落实好,这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实事,惠及的是民生,顺应的是老百姓的期待。

二、务必抓住关键,准确把握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方法。

实施“河长制”,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课题,掌握正确的思路方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突出源头严控。加强源头防控,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是治水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加强规划管控,各乡镇场、县直有关单位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河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河库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通过规划的强制约束来保障水生态环境的安全。要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会商会审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坚决不能引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没有经过“三同时”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坚决不允许生产;严格执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坚决禁止在禁养区范围内新批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去年,县政府重新划定了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各乡镇场也根据县里的“三区”规划划定了各自辖区内的“三区”规划,各乡镇场和相关县直单位在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审批时,必须严格按照“三区”规划进行布局,对违反“三区”规划审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乡镇和部门的责任,对未履行依法审批手续的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要加强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提高水源地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尤其要加快枫树坪应急水源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要注重过程严管。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级“河长”、“库长”要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乡镇对所管辖河段、水库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定期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13条河流、107座水库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向各级“河长”、“库长”进行通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尤其是要加强赣江、遂川江等跨县境河流断面水质的监测,确保一旦上游水质出现问题,在量变过程就能发现问题,就能发出预警。前年,在这个方面,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要认真进行研究,科学合理设立监测点,建立响应迅速的监测、报告、预警机制。要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治乱专项行动,继续深入推进“三改三清”攻坚行动,重点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大力开展治脏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清洁工程,在整治河道、村庄、干道的“垃圾山”,着力消灭存量垃圾的同时,大力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努力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面;大力开展治污专项行动,要加快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在线运营监测,确保工业园区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疗法”模式,加快推进扩权强镇试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年内投入运行。

(三)要强化依法严治。解决复杂的水问题,必须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理。要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涉及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组建水环境联合执法队伍,变以前的“多头治水”为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因部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而造成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不断增强综合治水能力。县水利局要在总结去年水库水质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同时,各乡镇要结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的工作要求,借鉴井冈山龙市镇综合执法局的成功经验,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积极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各相关县直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尤其是五丰镇、窑头镇要充分发挥扩权强镇试点镇的优势和既有工作基础,努力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方面走在全县前列。在加强依法严治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三、务必齐抓共管,大力强化实施“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一是要压实责任。参照省、市做法,县里成立了县级“总河长”制,由县委李书记担任总河长,我担任副总河长,县四套班子分管农业、环保的领导分别担任我县境内省、市管河流和大中型水库的“河长”、“库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担任各自辖区内县管河流的“河长”和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库长”,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工作网络。各级“河长”、“库长”是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挂帅,更要出征,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管河段、水库的基本情况,掌握所管河段、水库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面对突发情况或重大问题,各级“河长”、“库长”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同时,要划分好“责任田”,逐级明确“河长”、“库长”,层层压实责任。县政府已经与各乡镇场签订了“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场也要参照县里的做法,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不留盲点,把责任压实、工作做实。

二是要形成合力。河流、水库的保护和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上下游、左右岸、库首库尾的协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因此,各级“河长”要进一步增强统筹意识,加强指挥调度,科学调配各方力量。“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扬服从指挥、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在“河长制”的统筹下,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比如,环保部门要主动抓好污染防治,国土部门要抓好项目用地管控,农业部门要抓好畜禽养殖,水利部门要抓好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等。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县水利局要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制度等,切实加强部门、乡镇之间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挂乡镇场的各位县领导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挂乡镇场的河流、水库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挂点职责,形成全县一盘棋格局。

三是要强化问责。要严格督查督办,县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县水利局要公开监督举报方式,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道、水库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为公众监督治水、参与治水提供便利;县电视台要加强与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对非法排污、破坏水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要严格考核奖惩。围绕小(一)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小(二)型水库水质85%以上达标的总体目标,建立以水质改善、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场、县直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同时,严格执行和落实《江西省“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因领导组织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严追究责任。

河长制工作半年度总结


**位于灵芝镇北片,群贤路南侧,与大庄头江相连,东起解放大道西侧,西至避风塘河道南端,全长1.8 公里,平均宽度约为100米。荒荡河道南岸以农田为主,沿河30至50米外建有体育路、奥体中心,**乐园等,荒荡北岸为**新区十里**景观休闲用地, 200米范围内有杭越海鲜馆、小莲庄会所2家餐饮企业。十里**建设时基本上对荒荡北岸进行过自然护坡的施工,沿岸都进行了丰富的自然景观改造和景观绿化,荒荡南岸基本上是景观绿化。目前,**总体水质情况总体良好。

**为区级河长管理河道,区级河长是区教体局局长马成永,镇级河长是灵芝镇副镇长杨钢,区级河长联系部门是区**。

根据荒荡河去年整治工作情况,2016年工作任务主要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巩固前期畜禽清养成果,加强监管和巡查,严格防止回潮反弹,防止非法鱼塘养殖。

(2)继续加强监管,严格防范周边农庄、会所等餐饮服务业污水直排河内。

(3)做好**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加强巡查、加强监督。

(4)继续开展岸边违章搭建清理、水面木桩清除、沉船清理、沿河卫生整治、河道清淤整治等工作。

(5)做好水面保洁网格化,定期对水面做好保洁工作.

(6)建立河道水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标准。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区、镇两级河长及区**严格按照“河长制”管理要求,坚持定期巡查、及时整治,对**整体流域进行全面监管,今年以来,江水水质都维持在标准以上。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定人打捞。由镇出资安排专人对**整体江面进行每日水面清洁,及时处理江面的零星垃圾和水草。二是重点关注沿岸餐饮排污情况。**最主要问题还在于沿岸两家餐饮企业的餐饮污水排放问题,虽然经过去年的排污纳管整治工作,污水处理系统都已经安装并运行,但有时会有渗漏偷倒等行为。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与两家餐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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