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土局反腐倡廉年活动工作总结

当我们的学习或者工作结束一段进程的时候,经常会需要写总结。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每写一次总结,就是在不断进步与学习:有时候,为他人创造价值,也是在为自己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写总结报告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2013年国土局反腐倡廉年活动工作总结”,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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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等。
二是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国土中心所负责人参加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作为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提高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契机,增强抵御腐败的自觉性,提高反腐倡廉的意识,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深入调研,开展清理。在健全制度、进行反腐倡廉制度清理工作中,我局注重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四抓”,既抓调研,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抓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抓分解,增强制度建设的责任性;抓督查,增强制度落实的严肃性。为抓好制度清理,结合我局政策法规学习研讨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的开展,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到各中心所、各股室进行调查研究,将工作实际情况摸清楚,将现阶段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学习深,将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找出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监管手段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针对制度建设的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将清理任务分解到各中心所和各股室,每位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的清理工作。要求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重点抓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制度的统计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坚持、完善、废止、新建”的要求,对以来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清理和审查,清理制度总数25项,根据新出台的政策要求拟坚持19项,做到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新建。
二、重点制度建设情况
为体现制度清理和建设的实效性,我局注重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土地交易、矿业权出让、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征收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土地和矿产是有限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肩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职能,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这些都是容易发生腐败等问题的因素,一些人铸成“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些教训是深刻的。实践证明,各类腐败问题之所以能够滋生蔓延,从客观上看,主要是由于公共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中存在着以权谋私的空间和漏洞,使有以权谋私之心的掌权者,有以权谋私可乘之机。如果不注重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消极腐败现象就会防不胜防,纠而复生。只有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才能实现国土资源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认为,用地和土地交易是权力相对集中部位,也是当前形势下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抓住建立完善用地和土地交易制度,就是抓住了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就是选准了制度建设的突破口。因而,我局确立将用地和土地交易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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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土局反腐倡廉年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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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等。
二是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国土中心所负责人参加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作为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提高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契机,增强抵御腐败的自觉性,提高反腐倡廉的意识,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深入调研,开展清理。在健全制度、进行反腐倡廉制度清理工作中,我局注重与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四抓”,既抓调研,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抓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抓分解,增强制度建设的责任性;抓督查,增强制度落实的严肃性。为抓好制度清理,结合我局政策法规学习研讨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的开展,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到各中心所、各股室进行调查研究,将工作实际情况摸清楚,将现阶段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策学习深,将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找出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监管手段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针对制度建设的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将清理任务分解到各中心所和各股室,每位班子成员负责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的清理工作。要求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重点抓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制度的统计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坚持、完善、废止、新建”的要求,对以来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清理和审查,清理制度总数25项,根据新出台的政策要求拟坚持19项,做到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新建。
二、重点制度建设情况
为体现制度清理和建设的实效性,我局注重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土地交易、矿业权出让、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征收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土地和矿产是有限不可再生的资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肩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职能,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这些都是容易发生腐败等问题的因素,一些人铸成“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些教训是深刻的。实践证明,各类腐败问题之所以能够滋生蔓延,从客观上看,主要是由于公共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中存在着以权谋私的空间和漏洞,使有以权谋私之心的掌权者,有以权谋私可乘之机。如果不注重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消极腐败现象就会防不胜防,纠而复生。只有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才能实现国土资源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认为,用地和土地交易是权力相对集中部位,也是当前形势下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抓住建立完善用地和土地交易制度,就是抓住了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就是选准了制度建设的突破口。因而,我局确立将用地和土地交易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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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活动总结


按照县委开发[XX]5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以来,紧紧围绕县警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通过学习提高、对照检查、整改建制三个阶段的努力工作,圆满的完成了这次活动任务,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有了新的转变,认识到这次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局整体面貌焕燃一新,现做以下总结。

一、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措施完善

在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中,我局以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纪委xx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局党委研究成立了以孙玉亮局长为主任的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以副局长朱永凯为组长的活动检查督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局纪检室。制定了局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活动日程安排表,党委班子成员明确分解了责任目标等一系列措施和步骤。局长在全局动员大会上做了动员报告,详细安排了各项工作,为确保局警示活动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坚持边学边改相结合

学习提高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县警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程安排,通过学习县委有关文件,县委于吉良书记讲话精神,合理安排了学习相关资料,自学、统一学习等多样化、科学化,使党员干部边学习提高。特别是听了县委组织的党课教育和于书记的讲课,以及局长孙玉亮同志的讲课,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使每个党员干部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认识到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达到了不断改善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目的。又通过学习相关法律,党政纪条规选编和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选编,并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布置,对党员干部进行了知识测试,使党员领导干部对有关法律和党政纪条规知识更加熟悉,思想道德防线更加牢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提高警示教育打好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认真对照检查,解决问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对照检查阶段是警示教育活动的关健环节,即对学习提高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整改建制阶段工作的基础,因此我局对自查对照工作做的非常认真。党员干部和科室通过自查、走访、座谈、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县巡导组李玉军同志参加),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干部自我剖析,查摆对照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是否到位、重视、明确和措施是否个体,而且要求做到准、深、透,不保留、不怕丑、不护短。局长对班子成员的剖析严格把关,即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也对党员干部自我剖析,查找原因分析原因,找出问题,解决问题起到监督作用,排查出了廉政风险点,明确了下一步反腐倡廉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核心工作。

四、实事求是、针对突出问题制定规章制度、公开廉政承诺

我局自6月2日进入第二阶段整改建制阶段工作以来,通过对对照查排出的问题,做了分类、汇总工作。商务局和局长制定了整改措施,围绕查排出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抓整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建全制度,完善各项措施,着力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并做出了廉政承诺,班子成员也制定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反腐倡廉和各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度上墙,职责明确,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做到明确重点整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进警示活动向纵深持续性的开展。

通过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转变了思想,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使我局机关形成反腐倡廉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努力工作、学习积极向上、团结踏实的良好环境,为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反腐倡廉班会201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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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班会课,短短的40分钟……时间虽短,但意义非凡。它让我们认识“廉”;它让我们认识“贪”;它让我们飞到更高去领会真正的真、善、美。通过这节“让反腐倡廉进校园”的主题班会,我更清楚地认识到身为一个当代中学生,我们肩负的不仅仅只有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任务,而且还有学习做人的道理和培养高尚的品格和情操的任务。
从小,我们就知道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祖国未来的花朵、栋梁……这些话都是我们耳熟能详了的,如果在少年时就懂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那社会上又怎么会出现有贪官污吏呢,使这种不良的风气在社会上盛行呢?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一件件令人寒心的个案,一个个惨不忍睹的结局,难道不应该敲响警钟吗?我们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真正懂得“细时偷针、大时偷金”的古训,要从小养成不贪小便宜的良好行为习惯,学会做人,学会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廉”,是一个国家风气的基础,而“贪”则是建立在伤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基础上的。贪污最后的下场只会是以失去自由为代价,这又是何苦呢?除此之外,国库会因为“贪污”而亏空,经济遭受重创等等。
国家的小主人们,未来的海洋正翻滚着朵朵浪花向我们欢笑;祖国大地正张开双臂迎接我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小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廉洁普及校园、普及我们的社会乃至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洁净走进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向未来发出挑战吧!
一、当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弱的原因
(一)一些制度执行者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把完成工作任务视为硬指标,把抓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工作视为软指标。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必然导致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力,执行中重形式、轻效果的局面。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制定的规章制度或措施置若罔闻、束之高阁。通常只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些是合自己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
(二)一些制度设置上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目前,机关单位现有的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也是造成制度执行力不高的重要原因。有的制度存在内容空洞、要求笼统、表面性、大道理的东西太多,制度难于操作。有的把制度当作“花花衣”和“做秀工程”,制度的制定脱离实际、变简为繁、故弄玄虚,制度的初衷被忽视,制度的执行变繁琐,制度的效力打折扣。从某个角度种上说,制度就是规矩。既然是规矩,就要有内容、主体、程序、监督等实质性要求。制度难于操作是当前各个单位和部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度建设在内容上的空洞化,使制度看似健全,实质无从执行。
(三)一些制度监督问责机制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得怎样,制度落实得如何,监督检查十分重要。从监督主体看,有的干部或专职监督人员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薄弱,不主动监督;有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强,业务不熟,不会监督;有的自身建设不够过硬,过分注重自我保护,不敢监督;有的“老好人”思想作祟,加之对监督者保护措施不力,不愿监督。从监督客体看,有的干部自我监督缺位,认为自己觉悟高,业务精,能力强,不会出差错,不需要监督;有的权力观错位,怕监督失去权力“吃不开”,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干部认识模糊,认为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甚至认为是某某人和他过不去,不让监督;有的干部为官不廉,甚至本身就存在以权谋私现象,因而害怕监督。对思想不重视、执行不严格、甚至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没有从严查处。有的睁只眼闭只眼,对不违反大原则、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等吃点喝点、玩点乐点的“小毛病”,认为是人之常情,“小节无害”,多抱观望的态度,造成部分干部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有的能瞒则瞒,能捂则捂,瞒不住、捂不了,就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有的因人而异,不一视同仁,搞区别对待,双重标准,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当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当惩不惩、该严不严,有亲有疏、有严有松时,制度已然荡然无存,形同虚设,何谈执行!二、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律性和示范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具有一定的性和约束力。在制度执行上,领导干部是重点,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的典范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同样,领导干部违反制度,其造成的反面影响也是巨大的。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制度意识,不仅难以制定出好的制度,即使有了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制度意识强,制度执行就有力,腐败现象就少,即使发生了腐败现象也比较容易遏制;相反,缺乏执行意识,制度就发挥不出应有效用,腐败分子就会肆无忌惮,腐败行为就会不断出现。有些领导干部,在他们眼中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以为自己是“大领导”,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常常将自己游离于制度之外、凌驾于制度之上,这就严重破坏了制度的严肃性、性和公正性。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的“人治”观念和特权思想始终挥之不去,还没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有的言在法中,行在法外,我行我素,随意变通,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扭转,就是制定再多的制度也无济于事。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和规则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带头消除权高于法、情大于法、威盛于法等特权思想,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二)必须抓好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反腐倡廉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是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问题,宣传教育是建设思想防线的治本之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制度的宣传不到位,没能让这些制度真正深入到领导干部的思想里。为此,要不断加强对制度的宣传教育,同时更加注重教育的效果,既要让被监督者知晓制度,又要让监督者知晓制度;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结合单位的实际,进行长计划、短安排,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反腐倡廉教育上进行总体部署,分阶段抓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以座谈会的方式,来提高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三是选准载体,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如观看警示片、演讲、座谈、参观等形式,使教育活动更具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以利增强教育效果,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四是教育上要分清层次,有重点。目前,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正面临着很尴尬的局面,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受教育的面不大,而参与教育的领导干部受到教育的效果不明显,甚至很多教育别人的领导干部在腐败的路上走得更远。因此,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和领导干部受教育的效果,应该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五是教育要轻形式、重效果。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形式都是好形式。效果决定一切。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一些单位本末倒置,为了所谓的出成果、树典型,在形式上挖空心思,面上搞得轰轰烈烈,让人眼花缭乱,而实际效果上却是一般,甚至在一些树为典型的单位出现重大腐败案件。所以,没有实际效果的创新都是没有意义的创新,那只是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是害死人的形式主义。(三)必须抓好制度的健全完善,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近年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和条例规章,但仍然还存在不够完善的地方,有的往往是原则规定多,具体细则少;有的应急措施多,长效配套少;有的口号要求多,操作规程少。比如,“从严处理”、“严肃处理”、“严厉打击”之类,在诸多文件和领导讲话中随处可见,但如何“从严”,如何“严肃”,如何“严厉”,并无具体规定,给有些人可乘之机。有的制度往往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零敲碎打,应急特征明显。主要体现在:法规制度不全,存在盲点或缺项;法规制度之间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制度多而不精,层次低,效力差,使制度难以产生应有的实效。所有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规章制度落实的实际效果。为此,要切实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一是“实用”。“实用”就是“需要”,如《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既是监督管理的依据,又是党员领导遵守的法规,不追求华而不实的形式和空泛的内容,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二是“管用”。“管用”就是有效,在实际操作中管得住人,管得住事,管得住权。三是“好用”。“好用”就是简单、明了,易记易行,不繁琐,好监督。四是“可用”,“可用”就是“可行”,既有实体性要求,又有程序性规定,可操作,可执行。这样的制度才有质、有形、有效。
(四)必须抓好制度的监督检查,维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性和严肃性。一个好的制度,其本身应包括制度执行中的责任追究内容。对于因违反制度而被追究的一方来说,接受追究是其不可回避的义务。但对于行使监督权的一方和行使责任追究权的另一方来说,这确是他们不可回避的责任。而责任追究不到位,则往往是后两者没有尽到责任,这也是一项制度的执行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最主要原因。而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建立起制度执行者、执行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三方的利益制约机制,使三方的利益处于“零和”状态,才能消除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中老好人的现象,使监督和追究真正落到实处。因此,明确并切实追究监督者和责任追究者的责任,是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从近几年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来看,还存在责任不明,追究不力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好这一问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责任制将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在责任追究上应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对追究的主体,受追究的行为进行明确化、具体化、规范化,制订出客观、公正的制度和办法,做到追究责任人人平等。二是在追究过程中要严格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和非领导责任,合理掌握追究“度”。三是要把责任追究与对干部的考核、提拔、使用等制度结合起来,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的整合功能。
总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于全体党员,更关键在于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制度的执行者,还是执行制度的监督者。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带头学习制度、执行制度,有助于推动崇尚制度氛围的形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制度、贯彻制度、维护制度;反之,则会大大影响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其效果甚至比没有制度还更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