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镇居民欲增加消费者过半工作总结

广东城镇居民欲增加消费者过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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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广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415元,首次跃过万元大关。老百姓对今年的收入信心如何?打算怎样消费?广东省城市经济调查队最近对全省18个市、县的82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了一次收入预期和消费意向的跟踪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

一、逾三成城镇居民对收入充满信心


调查结果显示,认为今年家庭收入将比2001年增加的仅占31.1%,但比去年提高4.5个百分点;认为收入持平的占45.3%,下降5.2个百分点;认为收入减少的占23.6%。这表明,四成半的居民对收入预期持谨慎态度,而且有23.6%的居民缺乏信心。本次调查中,“加薪”是收入预期增加的首要原因,认为由于“加薪”而增加收入的占69.8%,比上次调查增加了11.8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还显示,受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家庭收入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居民对今年收入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


1.工作稳定、技术性较强者对收入预期乐观,而生产运输工人、服务业和商业从业人员由于技能单一、行业竞争激烈,对收入预期缺乏信心


2.年龄越轻对收入增加的信心越足。调查显示,29岁以下年龄组收入预期增加的占44.4%,比上次调查提高3.8个百分点,其余依次为30-39岁年龄组占37.2%,40-49岁年龄组占27.6%,50-59岁年龄组占29.7%,60-69岁年龄组占17.2%,70岁以上年龄组占20.1%。


3.文化程度愈高对收入预期的信心愈足。随着经济的转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文化程度低者由于自身文化素质处于劣势,限制了择业的范围,对工作前景存在危机感,对收入的信心明显不足。而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在择业中具有双向选择的相对优势,对增加收入充满信心。


4.低收入者对收入预期看淡。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来看,低收入者对今年收入预期比中、高收入者明显看淡。调查显示,2001年家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认为收入增加的占19.8%,而家庭年收入在8万元以上的则占31%。


二、超过五成城镇居民准备增加消费


调查结果显示,54%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年将增加消费,46%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增加消费。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按问卷中所列消费项目显示出的消费选择,以先后排序(比重均在两位数以上),依次为:教育—旅游—电脑—家用电器—住房—保险—通讯。


1.增加教育投入成为所有家庭的共识。在准备增加消费的被调查者中,增加教育投入占55%,比去年调查提高6.1个百分点。而且,不同职业、年龄、收入水平的被调查者,表示增加教育投资的比重都居前列。


2.旅游消费经久不衰。在准备增加消费的家庭中,表示增加旅游消费的家庭占32.2%,排第二位,比去年调查提高3.6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近几年来,迅速崛起的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居民走出家门的空间不断扩大。同时,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奠定了居民消费从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向享受、休闲发展变化的物质基础。


3.电脑受青睐,家用电器购买欲下降。调查显示,25.2%的居民家庭计划购买电脑,比去年调查提高1.5个百分点。此外,各类家用电器作为居民家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已基本饱和,居民购买欲有所下降。调查显示,18.3%的居民家庭计划购买家用电器,比去年调查大幅下降13.1个百分点。


4.居民买屋为享受。目前拥有两处住房的居民家庭不断增多。调查资料显示,17.5%的居民家庭表示准备在今年增加住房投资,比去年调查提高1个百分点,排名由去年的第7位上升至第4位。


5.参加保险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调查显示,在表示增加消费的居民中,准备增加投资保险的占12.4%。此外,受股市行情低迷,投资风险大的影响,投资股票的占7.3%,比去年下降9.7个百分点。


6.汽车消费有望升温,通讯消费依旧看好。调查结果显示,4.1%的居民家庭表示要购买汽车,比去年调查提高了2.8个百分点,这无疑是汽车进入普通居民家庭的可喜信号。同时,通讯工具的消费前景依旧看好,尤其是移动通讯,随着移动电话款式的推陈出新和价格下调,部分居民手机的更新频率加快,促进了通讯消费。资料显示,在表示增加消费的居民中,11.5%的居民表示要增加通讯消费。
广东城镇居民欲增加消费者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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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工作总结


民政局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

201*年上半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全面创业行动,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乐业增收的意见》,紧紧围绕“共同发展、共享服务,就业惠民、创业富民”原则,深入实施退役士兵创业乐业行动,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创业乐业优惠政策,积极搭建退役士兵创业乐业平台,努力培育拥有一技之长的退役士兵,帮助他们实行创业就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构建强有力的退役士兵就业系统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民政局认真调研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退役士兵的基本情况,推出了订单式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创业乐业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建立领导机构的同时,我们还在所辖的乡镇、街道社务办设立了退役士兵订单式培训指导和服务中心。两级订单式培训组织机构的建立,为订单式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是依托职业培训机构,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在综合考察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地理位置的基础上,我们定点选择了市区两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全市四所规模较大的驾驶培训学校负责去年冬季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上半年共有314人报名参加由市民政局组织的电脑维修、数控、驾驶等多个专业的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截止6月底,已有近250人完成了职业技能培训,大部分走上了自主创业、就业的道路。

三是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订单培训工作联动机制。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协调,得到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多次召集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各种事项。联席会议实现了各单位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为退役士兵、企业、培训机构搭建了沟通桥梁,拓宽了订单式培训工作的渠道。

四是多渠道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培训。结合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市民政局组织各培训学校根据退伍军人现状开设的创业就业培训,聘请专家老师就当前就业现状、就业技能、就业扶持政策以及创业流程等方面对退伍士兵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他们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其创办企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创业就业培训,实施跟踪指导,截止6月底,已开展创业培训210人次,90%以上的退役士兵实行创业就业。

二、提供个性化就业创业服务

一是先签约后培训,开启“招聘+培训”新模式。在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市民政部门每年都要举办1次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今年3月2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在**市人才市场隆重举行,邀请到了江丰电子、世茂铜业、格莱特休闲用品等80余家企业,共提供就业岗位近2000个,有63名退役士兵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二是建立信息台帐,加强对退役士兵的长期常态管理。为了全面、准确掌握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状况,我们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的组织优势,将全市退役士兵的信息资料进行了登记建档,动态掌握全市退役士兵的资源总量、地域分布、结构状况、培训和就业意愿等信息,为我市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就业服务建立了信息台帐。依托台帐,我们研究制订了满足退役士兵意愿的订单式培训项目,联系市内大中型企业,举办了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创业乐业氛围。市民政局协调各乡镇、市人才市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退役士兵积极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单,专项招聘会等进行活动宣传,乡镇(街道)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将收集到的用工单位的岗位信息发放到退役士兵手中,使退役士兵专场招聘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未就业并想就业的退役士兵及时了解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好岗应好聘,促进更好就业。

四是加强职业指导,充分落实政策支持体系。市民政局指导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承训学校向退役士兵做好就业前的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工作,让每位退役士兵都知晓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了解市场就业创业的方针指向,在做好推荐就业的同时,也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三、加强工作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将鼓励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规划,明确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各方联动,推进任务完成。市民政局和市人武部、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密切协作,在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指导等工作上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狠抓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民政局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作用,监督用人单位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维护退役士兵作为劳动者、创业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总结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

一、城乡居民养老是市委、市政府为保障城乡居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一件实事,是关系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好事!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者年满60周岁每月都可以领到不少于70元的养老金。201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近尾声,自元月份启动至今已顺利超额完成任务,**中心参保人数共计12568人,其中,共有4150名60岁以上老人已领取养老金。

二、全力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个人创业和企业融资提供贴息政策。为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充分贯彻创业指导、项目开发、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从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政策。半年来共向高新区推荐8名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创业:随着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怎样引导失地农民就业和创业这个问题就成了当前工作重点,围绕高新区经济发展布局和社会安定稳定,()下半年联系培训机构,组织30名有创业愿望的失业农民在永和社居委进行了创业培训。

四、超额完成医保任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我**中心大部分农村群众,使绝大部分人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7.1-9.30为参保为参保缴费日期。针对部分年老群众无子女或子女在外地打工的高龄人群,行动不便加上高温天气出行危险,村居发动网格员、村名组长开展医保上门服务,老年人足不出户直接在家中就能买到医保。目前我中心已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参保人数18553人,其总金额达186万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6月22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及时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制定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7 月9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会议,对全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入户摸底调查、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上门发证催收参保费、审核建档、报销医疗费等有效措施,使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有 7426人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占应参保人数9908名的75%。其中学生参保3285人,占应参保人数3800人的86%;持《再就业优惠证》的1512名下岗失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参保;退休人员参保890人,占应参保人数1124人的79%;其他居民参保1739人,占应参保人数 3472人的50%。居民个人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31.94万元,财政补贴到位资金8万元。共为35人报销住院医疗费6万元。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乡镇、水洛街道办事处XX县直有关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作日期,迅速启动开展工作。社保、卫生等部门加强了工作调研和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确保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财政、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责,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落实配套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制定下发了《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对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组织社保、财政、人事、卫生、民政等部门,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出台了财政资金配套拨付办法、门诊费发放办法、参保居民住院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药品目录等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定了参保人员就医流程、统筹基金支付和大病医疗救助业务流程、劳动保障事务所与经办机构衔接流程、经办流程,规范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流程,为全县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为了使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惠民政策能够规范实施,我们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共印制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10000余份,同时,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干部深入村社和居民家中,上门宣讲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积极向社会宣传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使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了每一位参保人员,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深入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数据库。为了全面掌握城乡居民人口情况、城市人口就业情况、应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和人员分类情况,县社保局组织18 个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干部,会同各基层派出所,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各乡镇参保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分类建立了翔实的档案资料。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优势,逐家挨户,上门向参保对象发放参保通知单,动员参保登记。教育局在9月份开学之后,集中对城区9所学校学生进行了宣传动员,共有 3285名学生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同时,我们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分类建立了电子档案和个人账户数据库,推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按照《XX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规定,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居民分布情况,按照 “方便居民就诊就医、便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原则,考察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南湖卫生院为城镇居民定点医疗医院,签订了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各定点医疗机构都能严格执行“三个目录”规定,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改革,严格执行医疗设施范围、支付标准及有关诊疗项目管理规定。医疗经办机构从一开始,就成立了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巡查领导小组,抽组专人,每周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报告登记制、住院管理抽审制和转诊转院审批制,认真审查登记住院病人。自7月份实施以来,全县共审核登记住院居民35人,报销医疗费6万元,确保有限的资金能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六是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了工作落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宣传、社保、财政、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力地保障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县社保局还建成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充实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印制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表、册、卡、证和宣传资料。财政等部门积极筹措政府补助资金,确保了财政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民政、监察、物价、药监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在参保登记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所有城镇家庭居民全员参保。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居民参保费标准较高。在动员居民参程中,有一部分居民反映城镇居民的医疗缴费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高,人均在20元到60元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参保对象居住分散。我县共有城镇居民9908名,其中散居在乡镇的就达2364人,加之一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流出县外,难于管理,给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是部分住在农村的非农业人口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愿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全县参保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截止目前,我县城镇居民参保率仅为75%,距离市上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措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推动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摸清对象,靠实工作基础。抓住春节前外出人员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组织社保等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居住地与户籍地相结合的原则,以家庭和学校为单位,对参保对象再进行一次清理,将未参保人员落实到具体单位,通过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动员并督促其尽快参加保险,确保十二月底全县参保率达到85%以上。
二是加强资金调度,提高报销效率。积极做好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衔接,确保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安全便捷的费用结算流程,进一步简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登记和报销手续,提高报销效率,方便居民就医需求。
三是做好个人帐户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个人帐户基金的开户银行,为参保职工建立门诊帐户,及时将个人帐户基金划入帐户,确保个人帐户基金的安全。建立健全参保职工纸质和电子档案,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参保、住院、报销管理信息化进程。
四是加强人员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将按照不低于5000:1的比例,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并协调解决好工作经费,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