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实践

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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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政法委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集中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问题。这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举措。
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对各级政法部门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并且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中央要求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必须适应现阶段形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政法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辩证角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一些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机关日益迫切的一项任务。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长期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这种情况下,政法队伍难免受到影响。政法干警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手中的执法权力都可能被错用和扭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政法队伍的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政法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也应当看到,政法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与一些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部分,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从我国国情出发,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和影响,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政法队伍中,有的人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和人权意识淡漠等。这些同样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对政法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需要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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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我剖析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理念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的规范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们基本方略,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我们首先要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我们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模范守法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深远意义。我们有些同志,工作执法时,很随意,想罚谁就罚谁,说话语气冷硬横,强权执法,根本不按照程序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切都以自己的意愿来,好像自己就是法,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清除队伍。我们执法是为了人民群众执法,是按照国家法律办事,依法治国就是要改变以前的盲目执法,乱执法。如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必须依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本职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实践好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政法部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执法的,所以我们在执法中要严格贯穿一条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思想要牢固树立在自己的心头。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应成为所有公安干警的行动指南,作为一名交警,更要树立好执法为民的理念,首先从一切为了人民这个理念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交警外勤每天接触很多老百姓,如果每天都能热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每天都能认认真真,诚恳地管理交通,给老百姓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那么人民群众一定会满意,这才是我们工作的唯一目标。因此在每天的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诚恳地态度对待工作,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老百姓的话和要求置之不理,我们的作用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我们每个公安干警牢记执法为民思想和意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要始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滥罚款滥收费等现象,树立甘当公仆的意识,克服冷横硬推思想,做到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一身正气。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学习,我们觉得只有公平、正义,法律才有威信。不公平,不公正,是对法律的歪曲。作为执法者,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不法行为,体现了一个执法者的素养。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牢记在心中,言行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灵魂的体现。我们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落到实处,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干警对工作的具体要求应该是:
一是坚持秉公执法,维护公益事业,事事处以公心。
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氢证据关,法律关。
三是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四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防止执法腐败,权钱交易,真正使公平正义的执法活动深入人心。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通过认真的学习,使我们知道:我们公安工作是以服务祖国建设这个大局为中心,为使命的。服务好大局,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可能性。作为政法工作的干警,要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不仅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建设,更要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服好务,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需要,要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我们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任务,不断强化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责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我觉得我自身还有一定的差距,每天工作时只是为了完成而工作,思想上滞后,没有超前意识。通过学习,我觉得我要改变以前的作法,要时刻牢记忠旨,时刻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从为社会,从为全局出发。不能只考虑眼前的人和事。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长远的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通过学习我觉得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一切才有可能。这是我们国家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由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的。是我国确定的,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作为公安干警,首先要自觉地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坚决拥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自觉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把加强改进党的领导和独立公正执法统一起来。因此我们要加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在行动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决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重大决策部署。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通过认真的学习后,我觉得我还存在以下差距:
一、没有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置入脑海,人治理念还存在。
二、社会主义法制实践还缺乏自我约束,没有很好地带头去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三、执法为民思想还有待于提高。
四、公平、正义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五、没有把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向广大人民做好宣传。
通过查找差距,我觉得今后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脑海,认真把五个专题学好,弄懂。在实践中时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处处以大局为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率先做好社会行为规范。要让人人向我们看齐,以我们为榜样。
三、执法为民思想要放在口上,手上,行动上。要让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让老百姓满意。不能成为落后分子。要勇于成为英雄,成为别人的表率。
四、在执法中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公安干警执法的灵魂。否则我们的行为必然成为老百姓不满意的话题。因此要时刻以公平,以正义处理好每一件事。
五、要时刻宣传,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实践中,同时把党的温暖送给老百姓。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到我们都是祖国的一份子。让老百姓感到生活的幸福和美满。这跟党的领导是绝对分不开的。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总结=


XX年5月份以来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尖山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院于5月12日召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1、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的搞好这次教育活动。

2、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二)、突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在查摆问题时,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

(三)从涉检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查找问题,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查找问题,从复查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捕、不诉的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决定的案件中查找问题。

(四)要敢于暴露问题,不能因为怕丢丑、影响形象而遮遮掩掩,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要注意发挥典型的教育作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

(五)制定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荣辱观教育侧重于思想道德建设,法治理念教育侧重于执法理念建设,它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是有机的统一,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所以,要把这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政治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搞好这三个活动,我们要从中探索出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新经验,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部署得当。6月4日市政法委组织全市部分干警听取省政法委下派的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黑大的教授讲解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通过听课使我们懂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使我市广大政法干警更加准确的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为我市检察干警作了精彩的报告。这次到我市院的宣讲团成员有省检察院干部教育处副处长陈玉庆,全国模范检察官、海伦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室主任吴国友。在报告中,宣讲团成员将宣讲重点放在“践行”两字上,集中宣讲了在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实践中,如何认识和落实这些理念,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先进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进了检察干警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理解,增强了干警坚持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给我们检察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

三、自学为主。针对我院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制定了以自学为主,集体研讨论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我们深入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院里购买了笔记本和光盘,抽时间集中学习,每周检查一次笔记,到目前为止,学习笔记已达近万字。通过学习,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更新。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和“四个明显减少”的目标“六个进一步”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个明显减少”即:涉法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冷横硬推等粗暴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典型引路,为了引导全体干警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本职岗位上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院党组决定通过“传达上级文件”与“先进典型发言”的有机结合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动员会上,马丽娜、张春雷二名同志和渎侵局被推选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代表,把自己“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事迹向全体干警作了汇报。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事迹,对干警起到生动直观的引导示范作用。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马丽娜等二位同志及渎侵局为榜样,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并指导工作实践,严格执法,尊重事实,遵守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廉洁,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总结


XX年5月份以来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尖山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院于5月12日召开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1、必须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的搞好这次教育活动。

2、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的问题。

(一)、认真学习,强化理论武装。

(二)、突出重点,认真查摆问题。在查摆问题时,要突出四个方面:一是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上找差距,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

(三)从涉检信访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中查找问题,从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查找问题,从复查当事人不服不立案、不捕、不诉的案件中查找问题,从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决定的案件中查找问题。

(四)要敢于暴露问题,不能因为怕丢丑、影响形象而遮遮掩掩,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要注意发挥典型的教育作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

(五)制定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3、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荣辱观教育侧重于思想道德建设,法治理念教育侧重于执法理念建设,它们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是有机的统一,为我们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所以,要把这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政治处要做好组织协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搞好这三个活动,我们要从中探索出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新经验,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部署得当。6月4日市政法委组织全市部分干警听取省政法委下派的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黑大的教授讲解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通过听课使我们懂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使我市广大政法干警更加准确的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实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团为我市检察干警作了精彩的报告。这次到我市院的宣讲团成员有省检察院干部教育处副处长陈玉庆,全国模范检察官、海伦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室主任吴国友。在报告中,宣讲团成员将宣讲重点放在“践行”两字上,集中宣讲了在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实践中,如何认识和落实这些理念,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先进理念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进了检察干警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的理解,增强了干警坚持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给我们检察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

三、自学为主。针对我院工作任务重的特点,制定了以自学为主,集体研讨论为辅的形式进行学习。我们深入学习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下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有关材料,院里购买了笔记本和光盘,抽时间集中学习,每周检查一次笔记,到目前为止,学习笔记已达近万字。通过学习,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广大政法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到更新。在政法队伍建设上努力实现“六个进一步”和“四个明显减少”的目标“六个进一步”即: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个明显减少”即:涉法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冷横硬推等粗暴执法的现象明显减少;执法不规范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典型引路,为了引导全体干警在实践中加深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本职岗位上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院党组决定通过“传达上级文件”与“先进典型发言”的有机结合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动员会上,马丽娜、张春雷二名同志和渎侵局被推选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代表,把自己“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工作事迹向全体干警作了汇报。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先进事迹,对干警起到生动直观的引导示范作用。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以马丽娜等二位同志及渎侵局为榜样,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领会,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思想并指导工作实践,严格执法,尊重事实,遵守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公正、廉洁,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检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