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总结范文-写作原则

2015年工作总结范文-写作原则。

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大部分人都会被上司或者老师要求写一篇总结,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大家晓得总结范文怎么写好吗?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2015年工作总结范文-写作原则"这样的内容,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从不同的角度,可将总结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将总结分为综合性总结和专题性总结两类。所谓的综合性总结,是对总结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和评析的总结;所谓的专题性总结,则是对某项工作的情况或总结对象在某个时期的某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门反映和评析的总结。这些只是划分的角度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在具体写作上,却也有总的规律可以寻找。工作总结的写作原则:
材料充分-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商量。一定要避免领导出观点,到群众中找事实的写法。  实事求是-这就是从实际出发,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老老实实,认真负责。写总结要防止几种情况,一种是因领导让写,不得不写,写几行敷衍过去,这不是严肃的态度;二是把总结当作吹嘘自己、捞取好处的机会,在总结里将小事说成大事,甚至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三是出于所谓的“谦虚”,该写的不写,或是写了怕人讽刺就不写。这些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最重要的就是要数据说话,数据的呈现方式仍然是只有两种,一种是静态的主要体现数据的构成,一种是动态的重点体现数据发展趋势。)条理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总结一般的格式为标题、前言、主体、结尾四部分。
标题即总结的名称,有时可以将主要内容、性质作标题,如不能表达出完整的意思时,在正标题下可以再拟副标题。如《我的思想总结——学赖宁的体会》。这里便是两个标题了。前言。前言的写法多种多样,有的概述变化情况及主要成绩;有的介绍基本情况;有的概述总结的目的、方法等等。开头力求简洁,开宗明义。主体是总结的核心部分。这部分一般应叙述总结事件的过程、做法、体会、经验、教训,并且要作理论的概括,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总结的优劣,这些内容是总结的核心部分,可按纵式或横式结构形式撰写。所谓纵式结构,即按主体内容纵向所做的工作、方法、成绩、经验、教训等逐层展开。所谓横式结构即按材料的逻辑关系将其分成若干部分,标序加题,逐一写来。结尾或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指出存在的问题,或表示自己的态度。
选择总结的结构形式。总结常见的结构形式有四种: (最好是开门见山,体现金字塔原理)
条目式-就是把材料概括为要点,按一定的次序分为一、二、三等条,一项项地写下去。这容易条理清楚,但往往欠紧凑。三段式-即从认识事物的习惯来安排顺序,先对总结的内容作概括性交代,表明基本观点;接着叙述事情经过,同时配合议论,进行初步分析;最后总结出几点体会、经验和存在问题。这种结构单纯、易学。分项式-即不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而是把做的事情分几个项目,也就是几类,一类一项地写下去,每类问题又按先介绍基本情况,再叙述事情经过,再归纳出经验、问题三个顺序写下来。这种方式较复杂,只有总结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事情才采用。漫谈式,如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学习经验,漫谈式,把自己的实践、认识、体会慢慢叙述出来。这种方式多用于对自己亲身经历的事物的总结。各种方式都有利弊,要从自己实际出发去选用,也可创造其它形式。
工作总结少不了的内容一般来讲总结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有很多人经常说,我也想写好总结,可素材和资料太少了,如何搜集的资料呢?其实这个很容易,这里给大家几个办法。只要你掌握了,就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了。
平常注意收集一些写作知识及业务知识,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养成读书读目录的习惯。如看一本书,首先看目录,然后自己想如何让自己写目录里的内容,自己该从哪些方面写?然后和书的分析方法对照,找出自己的不足,进而提高自己的写作分析方法。注意问题分类。把某个问题分为几个方面,然后把某个方面再分为几类。不但使总结有条理性,而且进一步丰富了总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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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条 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税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各级国税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上级国税机关和地方信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各级国税机关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形成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各级国税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有利工作、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信访工作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具体受理、办理信访事项。

第二章 信访渠道

第七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第八条 市局和各区局应当建立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局领导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负责信访接待的局领导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第九条 市局、各区局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

第十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国税机关提出:

(一)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信访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理程序另有规定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

第十一条 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有关国税机关或者其上一级主管国税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国税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第十三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国税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x人。

第十四条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五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当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信访程序。不得在国税机关办公场所周围非法聚集,不得围堵、冲击国税机关,不得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

第十六条 各级国税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属于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信访事项。

第十七条 对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对收到的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x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第十八条 对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x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第二十一条 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第二十三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五条 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请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第二十六条 在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请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第二十七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立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华考|zk168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国税机关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照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 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 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 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国税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六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国税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国税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国税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七条 国税机关发现本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上级国税机关发现下级国税机关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者责成下级机关重新处理。

第三十八条 各区国税机关信访工作部门应当于次年1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信访工作总结,统计受理信访事项,分析信访事项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十九条 对已经结案的信访案卷材料一般保存1x年,到期清理、鉴定、登记、销毁。对重要件和确有研究价值的案卷,移送本级档案部门鉴定保存。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件,其案卷材料的归档和处理由人事、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条 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国税机关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二)国税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

第四十二条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国税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第四十三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国税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第四十四条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税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当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 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国税机关可以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对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各区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信访工作办法,并报市局备案。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x月1日起施行,原《xx市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15年怎样写工作总结范文


老师们

从上学期开始,学校提出和实施“四抓”------抓计划、抓总结、抓读书、抓教研方式的转变。可以说,在这四个方面老师们做得很不错。但近期我看阅了档案中的部分工作总结,还有一些我不满意的地方,这样的总结根本起不到一定得作用,废纸一张,劳民又伤财。所以我想很有必要专门给老师们讲一下工作总结的写法,于是在周三业务会议上我专门和老师们一块学习了工作总结的写法。我怕不能给老师们讲清楚,所以把详细的材料发在学校的博客上供老师们学习。

工作总结怎么写

1.含义和作用

这里所说的总结,主要是就工作总结而言的,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

总结与计划都是工作中常用的事务文书,可两者对实际工作产生作用的方式不同。

如果说计划主要是为了指导未来,那么总结则主要是回顾过去,而回顾过去,特别是从中引出规律性的东西,还是为了给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帮助。同时,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本身,也是培养工作能力,提高认识水平的一种过程。

2.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可将总结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比较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将总结分为综合性总结和专题性总结两类。所谓的综合性总结,是对总结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反映和评析的总结;所谓的专题性总结,则是对某项工作的情况或总结对象在某个时期的某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门反映和评析的总结。

3、一般写法

同计划一样,总结一般也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即标题、正文和落款。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包括单位名称、时间、总结对象和文种类别的标题,这种标题的写法同计划标题的写法相近;一种是新闻式标题,即概括总结的核心内容的标题。

  (2)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前言、主体和结语几个部分,分别写人基本情况、成绩与经验及问题与教训、今后的意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基本情况”也即“前言”部分,通常用以概述情况,或对工作背景和开展工作的条件,做一个简要交代。

主体的第一个部分是“成绩与经验”部分,在此要用翔实的材料,将成绩及取得成绩的做法写明,最好要有实例,有数字,还要有体会,要能够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主体的第二个部分是“问题与教训”部分,在此要实事求是地把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写明,并深刻分析产生失误和问题的原因,指出应当吸取的教训。写主体部分,必须做到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情况与分析相结合,而且材料要具体,情况要真 实,观点要正确,分析要深入,只有这样,写出的总结才会具有较高的价值。夹叙夹议或先叙后议,都是总结的主体部分常用的写法。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放在一起,在“问题与教训”部分之后写出,也是比较常见的写法。

在“今后的意见” 也即“结语”部分,要结合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或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有的总结是在最后展望前景,表明决心。这部分内容也可以不写。篇幅较长的总结,常常要在每个部分之前加上序码,或者加上序码和小标题。

  (3)落款

总结的落款同计划的落款写法完全相同。

 

主讲人;刘伟

XX年十二月十六日

2015年工作总结范文怎么写?


一,工作总结的特点

1、客观性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评价,因而要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

2、典型性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是基本的,突出的,本质的,有规律性的东西,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很有现实意义,具有鼓舞,针砭等作用。

3、指导性通过工作总结,深知过去工作的成绩与失误及其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使今后少犯错误,取得更大的成绩。

4、证明性这是说总结的基本表达手段是被动的(严格地说是证明),它要用自身实践活动中的真实的,典型的材料来证明它所指出的各个判断的正确性。

二,工作总结的内容

工作情况不同,总结的内容也就不同,总的来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的有关条件,工作经过情况和一些数据等等。

2、成绩,缺点这是工作总结的中心重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3、经验教训在写总结时,须注意发掘事物的本质及规律,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以指导将来的工作。

 三,工作总结的格式和构成

(一)工作总结的格式 总结的格式,也就是总结的结构,是组织和安排材料的表现形式。其格式不固定,一般有以下几种:

1、条文式 条文式也称条款式,是用序数词给每一自然段编号的文章格式。通过给每个自然段编号,总结被分为几个问题,按问题谈情况和体会。这种格式有灵活,方便的特点。

2、两段式总结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为总,主要写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后一部分是结,主要讲经验,教训。这种总结格式具有结构简单,中心明确的特点。

3、贯通式 贯通式是围绕主题对工作发展的全过程逐步进行总结,要以各个主要阶段的情况,完成任务的方法以及结果进行较为具体的叙述。常按时间顺序叙述情况,谈经验。这种格式具有结构紧凑,内容连贯的特点。

4、标题式 把总结的内容分成若干部分,每部分提炼出一个小标题,分别阐述。这种格式具有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特点。

一篇总结,采用何种格式来组织和安排材料,是由内容决定的。所选结论应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服从全文中心。

(二)工作总结的构成

总结一般是由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几个部分构成的。

1、标题 标题,即总结的名称。标明总结的单位,期限和性质。

2、正文 正文一般又分为三个部分:开头,主体和结尾。

(1)开头交待总结的目的和总结的主要内容;或介绍单位的基本情况;或把所取得的成绩简明扼要地写出来;或概括说明指导思想以及在什么形势下作的总结。不管以何种方式开头,都应简炼,使总结很快进入主体。

(2)主体 是总结的主要部分,是总结的重点和中心。它的内容就是总结的内容。

(3)结尾 是总结的最后一部分,对全文进行归纳,总结。或突出成绩;或写今后的打算和努力的方向;或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

3、署名和日期

 如果总结的标题中没有写明总结者或总结单位,就要在正文右下方写明。最后还要在署名的下面写明日期。

四,工作总结写作的基本要求

不论何种格式的工作总结,其写作都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掌握客观事实,广泛占有材料这是写总结的基础。总结,就是总括事实,得出结论。没有事实就无法得出结论。总结的材料要准确,典型,丰富。写总结的人得花大量的精力去搜集,积累丰富的材料,又要对搜集的材料进行筛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典型性。

(二)对占有的材料作认真的分析研究这是写好总结的关键。认真分析与研究,首先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其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克服夸大成绩,回避错误的缺点。再次,要坚持运用辩证法,全面地看待过去的工作。既能看到得,又能看到失;既能看到现象,又能看到本质;既能看到主流,又能看到支流。最后,要突出重点。总结不是流水账,不能不分主次地去罗列数字和事例,要围绕一个中心主题精心选用,分析典型材料,突出主要问题。

(三)反映特点,找出规律这是撰写工作总结的重点。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特点,好的总结应当总结出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反映自身特点的以及带规律性的经验教训。

(四)具体写作过程中的要求

1、编好写作提纲在编写的提纲中,要明确回答想写什么问题,哪些问题是主要问题等。就是简单的总结,不写提纲,也得有个腹稿。

2、交待要简要,背景要鲜明总结中的情况叙述必须简明扼要。对工作成绩的大小以及工作的先进,落后,叙述一般要用比较法,通过纵横比较,使得背景鲜明突出。

3、详略须得当根据总结的目的及中心,对主要问题要详写,次要的要略写。

五,工作总结忌“三多”

当前年终将近,各单位、部门都忙于对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概括。工作总结,顾名思义,就是对所做工作进行总体归纳和全面概括的具体结论。它不仅是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做法、进展情况、取得经验进行总结,更是对工作中存在问题、不足及下一年工作安排的概括。因此,工作总结特别是工作总结应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和概括性。

可如今,一些单位的工作总结则变了“调”,串了“味”。例如有的单位在写工作进展情况时,总把“基本完成、将要完成、预计达到”等字眼当头;在写到存在的问题时,则用“依然、还、比较”等字词绕人眼;当写到取得的成绩时,就开始“添油加醋、浓墨重彩”一番叙述,把工作总结写成了“业绩汇报”、“工作汇报”,这样,总结就变成了“工作业绩多、虚话套话多、模糊字眼多”的“三多”总结。其实,工作总结只需要把所干工作实实在在、有始有终的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对所做的工作,既要看到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到不足的地方,对于存在的问题,既要事实求是,又要全面客观。所以,只有在心系群众的基础上,真正干了工作,才能用“实绩”写出群众满意的“总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