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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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推进依法行政

"十一五"期间,我局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逐步建立起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联系的运行机制,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大大减少,进一步推进了依法治税,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先后被市局评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并获得"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被县委政府评为"优化经济环境形象测评第一名"。

一、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十一五"期间,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确立了"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健全机制为途径,以制约权力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保障"的依法治税工作思路,实现了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内在要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统一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要求逐级抓好落实;其次是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我局在每年都利用"税法宣传月"和"12.4"普法日统一进行专项法制宣传;对纳税人进行到户辅导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第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治税。我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在确保税收收入的同时,正确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税收观。在国税工作实践中,确实做到了"四个统筹":统筹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依法治税服务共同发展;统筹税收事业与人员素质的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好了"三个关系":正确处理税收收入和财政增收的关系;正确处理招商引资与税收优惠的关系;正确处理与计划和税源的关系。在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税收收入的质量和数量得到了提高,近五年均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我局完善了税务机关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取得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建立税务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

第一,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是县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考核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统一指挥、协调全局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同时各分局相应成立执法责任制考评小组,负责本分局日常执法责任制考评,做到县局按季对分局及有关科、股室进行考核,分局按月对本分局全体人员执法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制定职责制度,落实执法责任。我局从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一般奖惩,过错责任追究五方面制定了《XX局税收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操作规程》,并层层签订了《税收执法责任书》。三是为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利用《税收执法系统》,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以信息化为主的税收执法质量考核监控体系,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基本形成了以计算机考核为主,以手工考核为辅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模式。四是严格考评,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首先结合县局工作有效地进行外部评议考核。()对各分局、股采取上户发放评议卡征求意见,并邀请人大评议人员进行评议,累计发评议卡6000多份,在执行政策及执行态度方面纳税人的满意率在99.8%。其次做好内部考核,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结合起来,做到日常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坚持过错责任追究制,在执法过错追究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追究并重,教育与问责结合。近年来累计对全局140人次进行评议考核,对在执法中存在问题104人次,给予经济惩戒,扣款金额3649元,同时对无差错人员给予表扬,达到了有错必究的目的。

第二,加大力度,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对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多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局围绕市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税收执法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一是为及时掌握税收执法情况,我局结合季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每季10日左右在开展目标考核的工作同时开展执法检查和自查。二是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与监察室一起做好重点项目执法检查监察工作。近年来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共对3个农村分局、稽查局、税源管理科进行了执法重点检查,执法重要检查面达100%以上,遵循了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公正、公开、公平,及时的发现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督促监督进行了整改落实,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上了新台阶。全年没有擅自将行政执法权、授权委托给其它组织实施的情况,也没有具体行政行为引起国家赔偿的情况。我们严格按照《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加大了对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且建立了监督每个税务干部的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引起行政复议的申请。

(三)加强行政执法内外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根本在于建立科学有效的依法治税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应抓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要理顺监督职能,建立统一的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督机制。要在各个执法环节,充分发挥巡查监督机制内在的自我纠错、自我完善的作用,切实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化。二是加强外部监督。要自觉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对税务工作执法的监督

(四)落实责任。要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要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与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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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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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xx重要思想和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围绕全县财税中心工作,加强财税法制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税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局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税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国务院信防条例》以及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知识等,并对《公务员法》、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效果进行了考试考核。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等,采取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干部写的《浅谈赋予地方适当税收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等多篇论文在《浙江税务》、《xx财税与会计》等杂志刊登。xx普法工作经考核验收被评xx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为加强依法行政有关重大具体事务的领导,我局还专门成立了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领导小组,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等,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有关各项工作的领导,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不断规范财税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2、健全规章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我局制定了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措施和规划,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xx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xx县地方税局基层单位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制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具体来说,在在政府采购方面,制定了《xx县政府采购回避制度》、《xx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守则》、《关于向社会公开选聘xx县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xx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xx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xx县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本级文化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xx县地方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xx县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关于对饮食业大户实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关于对足浴、按摩实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关于对咖啡吧行业实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xx县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办法》、《xx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处罚具体规定》等征管措施和办法。通过不断细化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减少了主观随意性。
3、实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我局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地税副局长作副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税务案件实行集体审理。由于重大税务案件涉案金额、社会影响较大,从减少行政争议和败诉风险考虑,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从违法事实及证据、适用法律、稽查程序等多方面严格把握,谨慎处理, xx年对稽查局提请案审委审理的10件案件进行了审查,经集体审理后同意稽查局意见2件,改变稽查局意见3件,退回稽查局自行处理4件;还有1件由于金额较大,案审办正在初审中,将在明年审结。经过审理后移送公安2只。为认真执行国务院移送刑事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对2004年到2005年11月底已查结案件开展了复查,对已达移送标准涉税案件提请案审委审议,经讨论后决定将七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并制作笔录;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有关复议和诉讼权利。
4、做好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我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学历状况调查等有关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几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1、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5月份,县法制办对我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我局首先认真对照自查,主要对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实施情况、应取消的项目是否停止执行,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行政许可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自查,我们通过到有关科室、基层单位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纠正。5月30日,县法制办对我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工作,对我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感到满意。
2、 认真做好财政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工作
规范性文件作为一种有效的事前监督手段,得到了我局领导的重视,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部门会签。今年共会签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财政规范性文件5件,地税规范性文件8件。在会签过程中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市局规范性文件制作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性。
3、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局对xx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认真、细致、深入地检查本单位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仔细对照有关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加以落实整改,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重点是去年市局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4、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法检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为财政系统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自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财政建设,我局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自查。包括学习、宣传《条例》情况;运用《条例》处理财政违法行为情况;贯彻《条例》的相关配套业务制度制订、执行情况;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责任等规范情况等。通过自查发现学习宣传总体情况较好,但运用《条例》处理财政违法行为较少,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汉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意识、供应商的诚信公平意识、政府采购监督重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012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xx重要思想和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围绕全县财税中心工作,加强财税法制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税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局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税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国务院信防条例》以及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知识等,并对《公务员法》、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效果进行了考试考核。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等,采取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干部写的《浅谈赋予地方适当税收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等多篇论文在《浙江税务》、《xx财税与会计》等杂志刊登。xx普法工作经考核验收被评xx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为加强依法行政有关重大具体事务的领导,我局还专门成立了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领导小组,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等,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有关各项工作的领导,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不断规范财税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2、健全规章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我局制定了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措施和规划,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xx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xx县地方税局基层单位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制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具体来说,在在政府采购方面,制定了《xx县政府采购回避制度》、《xx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守则》、《关于向社会公开选聘xx县政府采购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xx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xx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预算内外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xx县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本级文化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xx县地方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xx县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关于对饮食业大户实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关于对足浴、按摩实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关于对咖啡吧行业实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的通知》、《xx县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办法》、《xx县地方税务局税收违法行为处罚具体规定》等征管措施和办法。通过不断细化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减少了主观随意性。
3、实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我局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地税副局长作副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税务案件实行集体审理。由于重大税务案件涉案金额、社会影响较大,从减少行政争议和败诉风险考虑,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从违法事实及证据、适用法律、稽查程序等多方面严格把握,谨慎处理, xx年对稽查局提请案审委审理的10件案件进行了审查,经集体审理后同意稽查局意见2件,改变稽查局意见3件,退回稽查局自行处理4件;还有1件由于金额较大,案审办正在初审中,将在明年审结。经过审理后移送公安2只。为认真执行国务院移送刑事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对2004年到2005年11月底已查结案件开展了复查,对已达移送标准涉税案件提请案审委审议,经讨论后决定将七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将公开事项上墙公布,将公开内容汇编成册。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并制作笔录;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有关复议和诉讼权利。
4、做好基础工作,规范执法程序。我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的基础工作,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学历状况调查等有关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几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1、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5月份,县法制办对我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我局首先认真对照自查,主要对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实施情况、应取消的项目是否停止执行,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行政许可人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行政许可实施后的监督检查情况,行政许可配套制度的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自查,我们通过到有关科室、基层单位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纠正。5月30日,县法制办对我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局的工作,对我局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感到满意。
2、 认真做好财政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工作
规范性文件作为一种有效的事前监督手段,得到了我局领导的重视,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部门会签。今年共会签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财政规范性文件5件,地税规范性文件8件。在会签过程中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市局规范性文件制作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性。
3、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局对xx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的自查工作,认真、细致、深入地检查本单位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仔细对照有关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并加以落实整改,努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重点是去年市局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4、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法检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为财政系统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自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财政建设,我局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执法自查。包括学习、宣传《条例》情况;运用《条例》处理财政违法行为情况;贯彻《条例》的相关配套业务制度制订、执行情况;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责任等规范情况等。通过自查发现学习宣传总体情况较好,但运用《条例》处理财政违法行为较少,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全面推进汉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不正当行为自查自纠和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意识、供应商的诚信公平意识、政府采购监督重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推进依法行政

2012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实施《**省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政府立法工作全面顺利完成

1、编制《**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为落实鹿省长关于“要做好政府立法顶层设计”的指示,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论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筛选出49个立法项目,编制了《**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库》。《规章项目库》的编制,使政府立法工作有了更科学、详实的规划,增强了今后一个时期政府立法的预见性、系统性,为保障**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2、认真实施年度立法。全年共组织起草、审核修改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和5件省政府规章。每个立法项目,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从初稿到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都要经过多个环节审查、多轮会议讨论、多次反复修改。多数立法项目都修改20余稿,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先后修改38稿。全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讨论的17件立法项目,有14件一字未改获得通过。

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1、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进一步落实。各设区市大都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制度,许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要合同均由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2012年,赣州市、县两级共审核重大决策事项与重要合同1526件,其中市本级审核232件。宜春市在做出是否恢复宜春一中重大决策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最终恢复宜春一中独立办学。

2、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同时,不少省政府部门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省发改委对全省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了决策后评估,并起草了评估报告。省水利厅在全省对已通过水资源论证,并建成、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省交通厅还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的社情民意反馈制度。

3、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更加规范。多个设区市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规范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从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初始环节,到集体讨论、结果公开阶段的案卷归档必备文书作了具体规定。省国税局还指定专人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1、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都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绘制流程图,做好衔接工作。赣州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原来的110项,精简到62项,精简率达到44.86%;九江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了63项。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全省作风整治年检查考核内容。目前,全省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已纳入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2、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衔接工作到位。9月底,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随即,省政府法制办便会同省监察厅对各有关单位申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与国务院决定进行衔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拟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71项、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3项,相关清理结果待省政府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

3、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到位。抚州市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他事项共计487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中运行,系统运行至今年11月,市本级共受理办件150043件,办结145989件,办结率达到97.3%。新余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率达到90%,大大高于省里50%的要求。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有创新做法。南昌市出台《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在规定时间,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遏制了随意许可现象的发生。

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

1、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为根本出发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重点环节,逐一提出明确、清晰的规范标准,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化执法有更全面形象的感知与认识,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省政府法制办还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落实该《意见》,规范执法工作进行了布署。南昌市等地对该《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2、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省直各部门对2012年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细化量化、分档设限。省政府法制办编辑了《**省2012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汇编》,供各执法部门参考。各设区市也大都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并通过考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落实。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对各地案卷的评查中,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频率明显提高。

3、推出了一些规范行政执法的新举措。省公安厅除了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十大优劣质案件评选活动外,还组织开展了执法“三访三评”及“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并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的建设和管理。省工商局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将行政指导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柔性管理模式。省交通厅开展了全省公路路政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四个统一”工作。

4、综合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省农业厅启动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行“检打联动”的执法形式。萍乡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跻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之一。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建立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省商务厅还召开了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场会。

5、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南昌、赣州市开展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工作。宜春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进行书面通报,还召开全市视频通报会进行专门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分别在**省电视台和**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了11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省药监局在全系统建立食品药品特邀监察员制度。

五、行政机关矛盾纠纷化解功能不断增强

1、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和东乡县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融合行政资源,吸纳平民裁判”上进行有益尝试。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高院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上饶市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与市中院行政庭的沟通联系。

2、行政争议化解成效明显。2012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800余件,办理行政争议信访件1200余件。省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办结56件,办理省信访局转办的行政争议信访件85件。省人保厅在全省系统开展“行政争议处理质量年”活动,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八个方面共25项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全国人社系统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3、行政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好实施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发文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程序,制作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样本。目前,行政调解已被纳入“三调联动”工作大局,并首次列为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内容。吉安市建立了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司法厅大力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上做了书面。新余市还探索创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机制。2012年,全省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8.67万件,调解16.25万件,案件数量较上年增加21.79%,调解率增长17.81%。

六、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成功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2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在省委党校组织了各设区市政府、省直部门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共150余人参加的研讨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到会讲话,副省长朱虹作专题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和省委党校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各地也大都举办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2、公务员学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2年,省地税局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756期,培训3.95万人次,省局直接组织培训34期,培训2100人次。省财政厅组织了共有17.9万人参加的全省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每月一考”活动,以考促学。省财政厅为干部职工人手一册购买了《财政普法读本》、《“六五”重点法律知识读本》。

3、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2012年,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 我省依法行政信息262条,省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评为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宜春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共设法制宣传摊点100余个,出动法制展车800辆次,制作散发宣传单30余万份,利用短信平台,群发手机法制信息35万余条。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活动。上饶、吉安市开展了依法行政理论调研活动。

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用法治政府的目标来衡量,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领导的足够重视,还有弱化为法制机构的一般性、业务性工作的趋势。二是法制机构规格、人员现状与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许多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推动不力,落实难度较大。三是行政执法领域仍较大程度存在执法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等问题,执法不文明、执法态度野蛮粗暴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2013年度,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的全面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督促引导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省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