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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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03年和2004年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努力践行“”重要思想,在不断巩固各项民政基础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核心业务,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工作计划,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2003年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今年7月《**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由市政府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低保申请、审查、审批及管理工作程序,明确了相关部门在低保工作中的职责以及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社会义务,重新调整和界定了低保金逐级分担比例,扩大了低保救助范畴,初步形成了以低保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并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至2003年12月,全市有低保对象6329户15934人,比2002年同期增加了1737户3014人,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金1888.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支出1117.8万元,区以下财政支出771.1万元,分别比2002年同期增长了82.3%、82.6%和81.9%,共对186856人次实施了低保救济,低保金银行发放率达99.9%,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和低保金发放社会化工作成绩。
2、努力解决困难群众“四难”问题。一是将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普及到农村,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金按低保标准的14%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全年共落实基本医疗救助金218.91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支付100.1626万元,对5588名低保对象实行了基本医疗救助;二是支出35.3万元改造和维修了61户低保对象的危房;三是帮助5170名特困家庭的适龄就学子女得到入学扶助,减免入学费用共计201.1816万元。
3、健全和完善救灾工作责任制,增强防灾救灾能力。一是完善了我局《救灾应急预案》;二是加大投入,健全了镇以上民政部门的救灾信息化设施,启用了救灾电子邮箱,规范了灾情报送工作。全年共投入救灾设备款44.3万元用于添置市局灾情监控设备并为各镇配备了一台电脑,极大地提高了救灾防灾工作信息化水平。三是健全全市灾害庇护网点。为应对台风“伊布都”和“杜鹃”,累计开放救灾庇护场所421个,转移安置灾民4.8万人次,无人员伤亡。四是下拨60万自然灾害救济款用于救灾,其中省拨30万元。五是下拨270万元经费用于灾害庇护中心、敬老院建设以及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危房改造维修,增强了防灾救灾能力。
4、积极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全市群众募集衣被41.33万件,捐款7.46万元对口支援贫困地区;筹资30万元对口支持重庆市奉节、巫溪和巫山三县加强救灾、救济和民政设施建设;48.68万元完成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中心建设和改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全年接收社会捐赠15.43万元。
5、继续做好五保敬老工作。全市共有五保户1242户1243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387户388人,人年均生活标准3108元,分散供养五保户855户855人,人年均生活标准1980元,均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6、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工作。全年完成了21个“星光计划”点的建设;完成全市2家福利企业和2家社会福利机构的年检工作。
7、福利彩票发行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26亿元,为我市筹集福利金约2000万元。在为期7天的大奖组销售周活动中国共产党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6121万元,再创现金设奖单点销售全国最高记录,受到国家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省民政厅表扬。在确保传统票种高销量的同时,“中福在线”销售大厅筹建工作进展顺利。
此外,成立了**市社会福利金评审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福利金的使用。开展重大节日活动。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85宗。全年共组织慰问团组38个,累计慰问低保和特困户14416户,慰

问款物折款232.06万元;“六一”儿童节期间,拨款1.2万元慰问市福利院儿童。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顺利开展
1、社区建设工作稳步前进。年初召开了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发了《**市社区建设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基本职责和任务,完善和理顺了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并协助**区**街道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活动;继续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工作,第三批共105单位157个项目对社会开放;深入调研,撰写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的等。今年我市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组部和民政部联合授予我市***、***两位同志“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全国志愿者协会授予我市***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先进集体”称号,**、**同志被授予“先进个人”。
2、村民自治工作不断加强。年初制发了全市村民自治工作意见,督促和指导基层健全村民自治的有关和村规民约,完善自治章程;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规范了村务公开栏的建设,全年共有26个村的村务公开栏得到重建或完善;总结和推广**区**镇“村务公开到农户”的典型经验,促进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联合相关部门检查验收我市“两委”办公用房的建设,落实了斗门区5个村委会办公用房的建设资金;指导基层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积极参与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区**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指导和支持**区举办“村民自治工作班”;指导和督促各区、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五周年纪念活动。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卓有成效。
1、优抚工作:评定定恤、定补优抚对象816人,支出优抚经费510万元,年人均6205元;安排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144万元,年人均1773元;安排伤残保健金11.9万元;下拨30万元修缮光荣院,改造危房,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组织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活动,给全市52名孤老优抚对象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赠送慰问金600元/人,给218名军队离退休干部赠送慰问金300元/人;走访慰问10户特困优抚对象,并赠送慰问金500元/户。
2、安置工作:全年共接收安置无军籍退休人员38人;接收退役士兵265人,完成了政策规定应安置的205人,安置率达100%,自谋职业率为87%。
3、双拥共建成绩显著。深入开展拥军慰问活动,组织10个慰问团,分别赴广州、湛江和驻军警部队以及13个基层连队慰问,经费支出达303万元;组织了春节、“八一”两场军民联欢晚会;拨出慰问经费17.9万元,慰问下岗的随军家属;协助相关单位做好75名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协调教育部门解决84名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协助相关单位举办讲座1次和开展棋牌比赛等活动;积极筹划和组织革命史料馆的建设;大力开展双拥共建宣传,制作两幅大型双拥宣传画,双拥共建成绩曾多次得到《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并选送双拥2篇、书法作品4幅参加全国性的纪念活动;省双拥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后,高度肯定了我市双拥共建工作成绩,我市第五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四)社会专项事务管理规范开展
1、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全年登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共42个,变更登记47个,注销和撤销社团37个;年检社会团体26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1家,年检率分别达67.2%和77%;对60家违反相关规定的民间组织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被撤销的民间组织有25家;开展争先创优评比活动,表彰了23个优秀民间组织;完成了450多个民间组织登记数据的调整、补充工作;对700多个民间组织的档案重新分类,做到档案管理标准化和使用科学化。
2、老龄工作。全年办理老年人优待证5000多张;指导建立老年人协会146个;先后三次印刷《老年人养生集锦》,免费向老年人赠送2万多册;筹资46万元建成2座室内门球场;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285次,处理纠纷31次;支出30多万元慰问35位百岁老人和850名特困老人;出资15万主办**市第十七届老年人体育运动会;指导社区开展老年人活动96场;先后组织5次老年人夕阳红旅游活动和筹办庆祝老人节文艺晚会。
3、区划地名工作。协助政府设法解决鹤洲北和先锋岭水库一带勘界争议和处理赤鼻岛界线争议问题;完成**撤区和**镇的社会事务移交工作,并指导他们开展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完成2个镇的撤并工作,全市形成3区15镇的行政区划格局;《**市地名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促

进了地名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全年共核准42宗102条地名。
4、婚姻登记工作。执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作好全市婚姻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婚姻登记办理机构职责,集中开展涉外婚姻登记工作;年检16家婚介机构,对不合格的机构责令整改;全年共办理涉外结婚登记294对,离婚24对;换发夫妻关系证明41对,解除夫妻关系证明1对。
5、成立**市救助管理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后,原市收容遣送中转站更名为市救助管理站,执行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救助管理以及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为灾民提供庇护场所及生活救助的职能。在防御台风“伊布都”和“杜鹃”工作中,该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3年,全市共救助2962人次。
6、殡葬管理工作。全年下拨1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各区开展清坟工作,落实殡葬改革指标;安排30万元经费支持斗门区的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倡导丧葬新风,组织骨灰撒大海活动7次;完成“合罗山”、“仙峰山”和“大洋山”陵园等墓园年检,大洋山陵园整改后获批准恢复营业;妥善处理工商部门对市殡葬管理处的行政处罚,从大局出发,确保社会稳定和业务的正常开展;巩固火化率,全市共火化遗体5147具(本地3262具),火化率为99.8%。
7、积极开展抗击“非典”工作。为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控工作,我局及时转发了上级下达的各项通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非典”期间我市收容遣送、低保、殡葬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应对措施;划拨66万元福利金用作各区敬老院和部分下属事业单位抗击非典工作经费;接收捐赠款物折款共22.71万元并及时拨付相关部门;加强指导社区(村)防治非典工作,落实群防群控。
此外,成立了**市慈善会,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矗
(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1、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系统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调整和充实了部分下属单位领导成员,对基层领导干部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领导的水平和领导水平,基层班子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对机关及部分下属单位长期从事财务、审批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交流轮岗,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外办事窗口管理制度》以及机关事务管理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
2、积极推进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按照“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作业层企业化”的思路,加快烈士陵园的改革进程;同时,积极酝酿和筹备市殡葬管理处的综合改革。
3、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民政综合楼的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我局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市灾害庇护中心和救灾物资仓库的落成,大大地增强了我局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助能力;对外办事窗口的启用,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也提升了民政部门的对外形象;民政宽带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的投入使用,使我局办公水平、民政工作管理水平以及工作效率从根本上得到了提高。
4、信息调研工作得到加强。全年编发简报11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调研信息40多条,9份,全局完成10篇,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30余次。
此外,在党务、人事、计生、、财务、后勤等方面也开展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业务经费不足。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民间组织管理及双拥办公缺乏专项预算经费,其它民政业务预算经费也较为紧张,相关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
(二)各级民政部门职能转变尚未到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有待加强。
(三)缺乏民政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依法行政力度不足。
(四)市区民政部门紧密协调合力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深入基层调研力度不够。
 

;三、2004年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在做好民政基础工作的同时,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力争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将我市的民政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1、继续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紧新福利院的立项和筹建;二是抓好**市革命史料馆的建设。
2、开展“中彩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试点工作。
3、完成市烈士陵园的机构改革工作。
4、稳妥抓好市殡葬管理处的综合改革工作,拟出《**市殡葬事业发展近期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5、推进我市村委会撤并工作。
6、推行地名标准化工作。
7、开展民政业务软件的网上运行以及同基层民政部门联网工作。
(二)全力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1、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
进一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做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完善救灾机制,提高救灾能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依法开展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落实五保供养政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建设,完善社会性福利服务体系,完成“星光计划”二期建设;继续推进敬老院和区级庇护中心建设;改进福利彩票销售的运行模式;做好清坟工作,继续组织骨灰撒大海活动,巩固火化率。
2、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建设。
坚持依法治村,指导建章立制,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村务管理,全力推进村民自治工作。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改革社区综合管理体制和社区服务模式,推进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依法开展社区自治,科学引导社区服务。
3、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双拥工作:拓展拥军领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区参与双拥共建;完成**市革命史料馆建设;健全和完善双拥共建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基层双拥共建宣传;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国防动员能力;帮助军队解决驻部队的实际困难;完善和落实双拥法规,致力解决双拥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筹备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称号表彰活动,加强对此荣誉的宣传。
优抚工作:落实优抚政策;探索建立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抚恤优待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优抚走访慰问工作;加强军休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军休管理社会化新路子。
安置工作:深化安置工作改革,指导开展各类培训,提高退伍士兵就业能力;做好《**市士兵退役安置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协助市人才交流中心向退伍士兵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档案保管;做好第五批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
4、进一步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1)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培育发展公益性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培训,提高民间组织的自我管理水平;开展社会团体换证工作;建立综合治理机制,加大对违规民间组织的查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做好民间组织登记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
(2)老龄工作:指导成立老年人协会;邀请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顾问团,向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敬老服务义工队,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组织“夕阳红燃情大舞台”中老年广场歌唱活动;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办好老年人优待证。
(3)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解决历史界线争议;依法管理地名,深化公告制度,促进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推进乡镇撤并和并村工作。
(4)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行业的综合改革;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应对行政诉讼;规范经营收费行为;力争完成清坟任务,巩固火化率。
(5)加强对婚姻登记的指导、检查力度;推进婚姻管理体制改革和婚姻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婚介机构的管理和整治。
2004年,我们将围绕全市工作重心,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各项改革,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社会

稳定的作用,为我市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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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及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保障,精心谋划事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在民生项目建设、殡葬改革整治、转业士官安置、城乡社区建设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低保人数增加近1000人,全年增加资金投入610多万元。50户低保安居工程、124个区、镇、村级避灾点建设全面完成,投入资金295.5万元。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城区敬老院筹建工作进展顺利。殡葬改革继续深化,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继续保持100%。历年来未安排工作的46名转业士官,通过招聘全部安排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15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如期完工,投入资金356万元。

1、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夯实民政基础设施。针对我区民政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这一现状,结合省、市、区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民生项目、福利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基础。一是实施低保安居工程。投入资金190万元,为50户无住房或居住严重危房的低保户建设安居房,每户补助3.8万元,于春节前完工并入住。二是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投入资金近70万元,建设124个避灾点,将保障物资、铭牌标志、制度牌匾全部配置到位。其中,区级避灾点3个,镇级避灾点21个,村级避灾点100个。三是建设社区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出台《泉港区“十二五”期间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争取区财政142万元、上级资金补助86万元,动员社会社区出资128万元,建设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2个社区服务站,首期居家养老专职工作人员70名。四是筹建综合福利中心和山腰敬老院。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十百千”工程有关政策,组织对全区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将驿坂中学改造为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将原山腰盐场职工医院改造为城区中心敬老院的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已完成立项审批、产权移交、红线图绘制、平面图设计等工作。城区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产权交接、规划设计等工作,于12月底剪彩动工,争取本地一家企业捐赠500万元。五是扶持老区建设项目。为7个老区村争取乡村道路、供水、文化基础设施扶建项目,争取资金补助16万元。

2、以民生救助为重点,保障弱贫基本生活。一是深入实施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低保覆盖面和补差水平。今年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困难户10022人,比去年增加97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790万元,发放物价补贴及提高标准33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017人,人均月补差200元;农村低保对象7230人,人均月补差99元;农村五保对象490人,月保障金440元;孤儿285人,养育标准达每人每月600元。会同区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深入7个镇(街道)14个村(社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查纠错保漏保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群众,按政策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缓解医疗难问题。共为17批、403人次困难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79万元。继续做好特困、重度暴力精神病人收治工作,协调周边县、市精神病治疗机构新增收治上述对象3人,总收治人数达32人,支付医疗费、生活费60多万元。三是继续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下拨各镇(街道)临时救济金100万元。为130多户次困难户发放临时补助23万元。组织各类困难户900多户,发放慰问65万元。四是探索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泉港区突发事件临时救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由区财政拨付启动资金150万元,用于因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患纠纷等突发事件受害方丧葬、医疗、生活等方面救助。五是认真做好其他专项救助。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泉港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暂行规定》,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程车票凭证和伙食费救助80多人次。投入资金112.4万元,为全区农村住房和居民办理房屋、人身。为330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33万元。会同粮食局向全区8908户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两次粮油价值260万元。协助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向我区5905户特困户发放冬令物资价值约300万元。开展“爱心满泉州、慈善一日捐”活动,募捐款项23万元。

3、以巩固提升为目标,推动殡改纵深开展。大力推行殡葬改革,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巩固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两个100%成果,推动我区殡葬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一是全力推行遗体火化和骨灰管制。保持打击违规殡葬行为的高压态势,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继续保持100%。全年全区遗体火化数2120例,追回被抢骨灰6例,没有发生违规土葬或骨灰外流进而“二重葬”现象。二是做好项目迁坟服务和协调工作。配合做好一体化安全隔离带、二化安全隔离带、环岛路、0603工程和海事溢油应急基地等项目的坟墓搬迁安置工作,共搬迁安置坟墓1400多首,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引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加强村级骨灰堂建设的指导,新批农村公益性骨灰堂9个,投入使用1个,竣工验收2人,在建7个。积极向上级争取村级骨灰堂建设资金24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骨灰堂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快墓园软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太白峰墓园征地建设,完善陵园景观、绿化美化、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拓宽松园迁葬区道路,对迁葬区排水工程进行改造,满足项目坟墓搬迁安置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加强殡仪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审批项目服务和收费。

4、以创模迎检为载体,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双拥工作在继续做好传统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拓宽工作渠道,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培育我区双拥工作特色和亮点。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创模活动。今年是泉州市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创建年,各县(市、区)是全市迎检的组成部分。我们对照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注重夯实基层,注重提升层次,全面做好迎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农村、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分别提到9570元、4908元,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66万元。革命“五老”人员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550元。开展全区散葬烈士墓普查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普查,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三是解决转业士官安置问题。针对转业士官安置任务重、就业岗位少等困难,我局认真研究政策措施,争取区领导重视。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转业士官安置问题进行研究,出台安置方案,成功化解三名转业士官非正常上访问题,组织2004年至2011年我区接收的 46名转业士官参加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并全部安排工作岗位。四是精心指导军地共建活动。协调地方企事业单位支持驻军部队“四项建设”;落实科技拥军经费50万元;深化军地共建“三挂一”、军民海岛共建、三峡移民新村军民共建等活动;协调驻军部队200名官兵参加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

5、以优化服务为方向,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配强人员力量,实行“朝九晚五”上下班制度,对婚姻收养、民间组织登记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到审核把关和优质服务、管理和服务并重。一是婚姻收养登记方面。办理结婚登记4350对,离婚登记422对,补发结婚登记64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550份,为法院、律师事务所提供已婚或离婚证明215份,办理11例弃婴收养登记。二是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开展民间组织审批、年检等工作,审批成立民办非企业16家、社会团体4人,年检民间组织55个。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组织对10家社团组织进行抽查。三是地名信息服务方面。绘制出版我区首张行政区划图;完成数字地名二期工程建设,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地名网站和地名信息查询系统;为新建的18个楼盘、小区规范命名。启动数字地名工程。

6、以统筹兼顾为手段,协调抓好其他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下半年重点调研课题“民生改善”的组稿工作。认真起草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在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统筹做好机关计生、综治、精神文明、绩效评估工作,迎接市级年度计生检查,通过全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分办提案7件,满意及基本满意率100%。办理反馈各级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近80件。

7、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奠定事业发展基础。开展纪律作风主题教育和“为民服务争先创优”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突出窗口单位和基层所站建设,进一步塑造民政部门良好行风政风。接收借调转岗教师6名,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重新设定。开展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行政职权基础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2012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2012年,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努力践行民政部门“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找准位置,凸显职能,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海西绿色石化港口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确定2012年为我局民政事业项目建设年和改革推进年,力争在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夯实社区基础设施方面有新面貌,在推行项目迁葬改革、实施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方面有新办法,在推进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等传统工作方面有新突破,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机关运作机制方面有新成效。

(三)工作任务: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2012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精心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综合社会福利中心、50户低保安居工程、15个社区服务站和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2012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要精心谋划,加强指导,注重监督,确保上述项目在年底前完工。一要精心做好前期工作。组织对福利中心进行规划设计,确定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办理各项基建手续。会同规划、土地部门及各镇(街道)对低保安居对象住房、选址进行实地查看,严格把关,选准对象。开展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之前的复核审批,确定由具备建设条件、具有建设热情的村(居)承建。二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组织人手对项目建设进行巡查访视,把好质量关、进度关和安全关,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三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上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获得更多的资金补助,争取获得区级以上资金补助1000万元以上。四要用好老区扶建资金。争取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作为扶持老区村项目建设资金,扶持革命老区基点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做好市级老区扶建项目的筛选、协调工作。

2、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着力完善以城乡低保为主体,农村五保、孤儿养育为补充,临时救济、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一要深入实施城乡低保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提标扩面和规范管理上,保障总人数达1万人以上,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230元、500元、600元,农村、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分别比2011年提高20元、25元,全年预计发放低保金2100万元。在春节前开展低保工作抽查的基础上,2012年适时会同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进村入户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检查,查纠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要按照“一户一袋、一村一盒、一镇一橱”的要求,加强低保档案规范化建设。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对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二要扎实做好备灾救灾工作。积极防抗台风暴雨等常见自然灾害,加强灾害报送、灾后重建信息系统建设,做好灾情统计、核实、上报工作,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加强避灾点及保障物资的管理,发挥避灾点紧急避险、转移安置功能。继续推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房统一保险制度,协调保险公司为因灾倒房、伤亡对象提供理赔。三要积极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继续用好社会临时救济费及突发事件临时救助基金,帮助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受灾户、特困户解决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四要认真开展其他专项救助工作。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加强与卫生、保险公司的协调,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为民政对象医疗救助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综合福利中心运作救助管理站,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伙食、住宿费用及返程车票凭证。精心组织实施慈善助学、助残、助孤等活动。五是广泛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走访慰问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驻军部队等,计划走访民政对象1100户,发放慰问金70万元。

3、着力提升双拥创模水平。进一步夯实双拥工作基础,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为2013年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作好准备。一要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提高各项优抚补助标准,保证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向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做好铀矿开采退役士兵普查补缺补漏工作。筹建烈士陵园,加强与烈士家属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松园墓园划一专门区域用于集中建设烈士纪念设施。二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贯彻执行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修订《泉港区退役士兵安置暂行规定》,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三要精心培育双拥工作品牌。深化拓宽双拥共建渠道,精心打造“三挂一”共建、海岛村军民共建、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驻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等一批新典型、新亮点,进一步彰显特色,突出优势。

4、有序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2012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要加强指导监督,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全区100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一要深入调查摸底。加强与人大、组织部门的配合,组织对历届换届选举重点村、难点村进行调研,特别对宗族、派别、黑恶势力干扰换届选举的老大难村,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制定应对措施。二要认真制定方案。按照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使之成为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性文件。三要切实加强指导。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培训选举工作骨干。要在户代表选举村民代表、提名候选人、选举产生的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上,精心指导,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按程序、按规范进行。

5、努力完善殡改长效机制。在大力推行遗体火葬和骨灰管制的同时,解决项目坟墓搬迁安置、农村骨灰堂建设等影响我区殡改纵深开展的“瓶颈”问题。一要继续保持殡改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重心下移、镇村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落实丧情跟踪、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违规土葬和强抢骨灰行为,巩固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100%成果。二要积极引导村级骨灰堂建设。对符合控制性规划布局的村给予资金支持;对已建成但审批手续不完整、未办结的村级骨灰堂,在镇、村担保、承诺的前提下,给予先行临时启用,并加强与规划、土地部门的协调,解决遗留问题和扫尾工作。加强村级骨灰堂管理,防止骨灰外流。三要探索推行项目迁葬改革。认真研究项目坟墓搬迁量大、迁葬区剩余墓穴少、群众搬迁坟墓额外负担等问题,改革项目坟墓搬迁安置方式,在试点先行、逐步铺开、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实行项目迁葬改革,采取搬迁遗骸火化处理后安置在太白峰殡仪馆或所在地骨灰堂的办法,在运输、寄存及费用方面给予提供便利和减免,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服务项目迁坟工作。四要协调解决冰尸处理问题。协调政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妥善处理因非正常死亡长期冰冻的遗体,建立此类问题处理机制。五要不断优化殡仪服务质量。推进松园迁葬区、太白峰陵园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化、道路、景区、排水等配套设施。加强殡仪服务队伍教育管理,为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6、规范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镇村标牌设置、城区主干道标牌设置及地名查询触摸屏设置工作,着手编制地名书集。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每月及时向计生、妇联、卫生部门通报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检等方面的情况,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围绕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婚姻收养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7、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为总抓手,结合绩效考核、行风政风评议、争先创优、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塑造民政干部、民政部门良好形象。一要围绕“民”字抓作风。开展“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和“为民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抓住“爱民”这一主线开展思想教育,抓住“为民”这一主旨开创民政事业,抓住“便民”这一要领拓展日常服务,抓住“亲民”这一要求塑造队伍作风,教育和引导民政干部带着感情、带着激情、带着智慧、带着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对待群众有爱心、热心、耐心、细心。二要按照“严”字抓纪律。严格执行既定的各项,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约束机制,强化治理整顿,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通过荣誉、经济等各种有效手段,奖勤罚懒,奖能促庸,克服“多下场多犯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在机关上下形成风清气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要紧扣“活”字抓网络。要重视构建民政系统基层工作网络,探索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级民政协管员队伍建设,引导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壮大我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要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建立信息采集、撰写、报送机制,制定奖励制度,扩大我区民政工作影响力。四要突出“暖”字抓氛围。在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的同时,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力所能及地改善干部职工待遇,适时开展集体活动,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班子和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营造宽严相济、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工作总结之家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协调,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从明年开始,全市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也由现在的156元提高到180元,救助水平逐步提高。今年1—10月份,共保障城市困难居民7.4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53万元;救助特困群众5500人次,发放救助金90多万元,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加大了劝募力度,共接受各类捐款269.1万元。成立了莱芜市慈善总会,对100名特困高考新生每人发放1500元助学金,通过北美华侨联合会对20名一年级特困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200元助学金,较好地保障了贫困学生受的权利。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一是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扎实有效。全市1022个村已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书记主任“一人兼”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达到91%和83%,分别高出省委、省政府的要求10个百分点以上,换届后减少村干部816名,减轻农民负担250多万元。二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指导基层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制度,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运作程序规范、工作协调有序的村民自治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三是城市社区建设稳步发展。进一步理清了推进“城中村”开发改造、建设新型社区的思路;在社区组织建设上对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组织一体化进行了试点探索,依法选举社区委员会,理顺社区内各种关系;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干部工资和办公服务用房,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完善功能、扩大服务上,不断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筹措资金,援建了38个社区图书室,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不断深化,大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以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为新起点,全面落实《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充分依托莱芜战役纪念馆、陈毅指挥所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积极开展军地“社区共建”活动,在全市区、街、委三个层次,工农商学四条路线形成了牢固的拥军体系,推动了群众性双拥工作想纵深发展;注重为部队建设排忧解难,市委、市政府“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事演习慰问团,积极走访慰问参演官兵,增进了军民的鱼水感情,协调有关部门为部分驻莱部队解决了通水、通电、通路及相关问题,促进了部队的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足额兑现提高后及补发的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共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500万元。并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在乡“三老”优抚对象建立起医疗补助、医疗减免、住院费按比例报销、大病救助“四位一体”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实行“安置政策、安置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安置结果”四公开,大大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了安置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全市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94人,按考试考核成绩,公开自选工作岗位,其中196人选择了工作岗位,198人选择了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
四、农村经济协会发展步伐加快,充分发挥了协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发挥协会的龙头带头作用,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齐头并进闯市场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优先发展优势行业、降低准入门槛、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措施,积极探索推行“协会 公司 基地 农户”和“支部 协会”模式,较好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发展农村经济协会163个,在发展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莱芜汶源姜蒜协会组织农产品加工出口,实现利税800万元,带动了周边近万亩姜蒜基地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边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通了“莱芜地名网”和地名服务热线,区划地名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出台《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范收养登记程序,明确弃婴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55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周活动,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福利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民政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平。针对民政基础设施投入少、基础差、档次低的实际,在先后投资1800万元建设建设市老年公寓和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市社会福利院即将投入使用,投资400万元的市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中心已经开工建设。通过不断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民政基础设施落后

市民政局2005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06年工作打算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下,我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协调,以市政府

,实现利税800万元,带动了周边近万亩姜蒜基地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联合教育、财政、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大检查,共查处非法民间组织12个,纠正民间组织违法行为30余起;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边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通了“莱芜地名网”和地名服务热线,区划地名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共同制定出台《弃婴收养管理办法》,规范收养登记程序,明确弃婴的合法监护人和送养人,保障弃婴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达到100%;认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着力提高登记水平,截止目前共办理婚姻登记5555对,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殡葬执法宣传周活动,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福利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民政服务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的水平。针对民政基础设施投入少、基础差、档次低的实际,在先后投资1800万元建设建设市老年公寓和军休干部活动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投资500万元建设的市社会福利院即将投入使用,投资400万元的市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中心已经开工建设。通过不断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改变我市民政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提升社会福利事业的档次和水平,为更好的为群众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发行原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升级销售系统,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公信力,到目前福利彩票销售额已达6720万元,超额3000万元完成了销售任务目标,福彩销量增幅排在了全省前三位;强化对全市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年检认证工作,维护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市安置“四残”职工1460人,实现销售收入16.9亿元,减免各项税金1.05亿元,残疾职工年平均工资达5000元以上。

关于2006年的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第一要务,抓牢“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管理、强服务、创品牌、出亮点,努力开创2006年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2006年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健全一个体系,完善两个机制,推进四项工作,实现三个目标。

一、健全一个体系,即健全全员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180元,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额救助;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建立“慈心超市”等新型社会互助形式。通过以上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确保在全市建立起全员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完善两个机制,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管理机制。一是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莱芜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是“四民主一公开”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开展示范带动活动,培养一批典型示范单位,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加强调度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

“改制先行、改造提升、整合规范、调整完善”的工作思路,将社区基础设施纳入“城中村”开发规划,实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四统一”,争取三年内全部落实“城中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对其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逐步进行解决。认真落实社区干部工资,充分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居民自治和费随事转的原则,不断改革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办、民间力量参与”的方针,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三、推进四项工作,即大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农村经济协会、社会福利社会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制度化。以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全力抓好《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的落实,围绕“致力全新双拥、共建绿色钢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强化军民双拥意识,营造双拥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拥军和企业拥军活动,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重点解决军地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完善优抚工作配套政策,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足额发放,指导各区做到重点优抚对象“四位一体”医疗保障制度的常态运行,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自主择岗的安置办法,加强安置工作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使城镇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保持50%以上。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协会特色化。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行“协会+公司+基地+农户”和“支部+协会”的模式,帮助已经成立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以协会章程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管理的规范化,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化。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妥善搞好孤残儿童安置;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发展“增量”、盘活“存量”,力争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1800张。四是大力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要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立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区划地名工作,争取出台《莱芜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乡镇驻地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级城市地名规划;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实行“两图一责”的管理模式和“三位一体”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婴弃收养登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弃婴管理办法》,维护弃婴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力争上半年投入使用。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的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加强福利企业管理,认真搞好福利企业年检,对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坚决予以撤消,全面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实现三个目标,即实现完成招商引资、争创“双拥模范城”、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三个目标。一是全力争创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军地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于军地建设,针对部队科技练兵的需要,动员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难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组织新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共建活动,突出抓好基层的双拥优抚等基础工作和社区双拥等群众性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典型,营造双拥社会环境,带动社会双拥工作的开展。加强督导和工作体制建设,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个职能部门,形成抓落实的合力,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二是全面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创新的干部队伍。努力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着眼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对人才的总体需求,创建“学习型”民政,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紧紧抓住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等关键环节,着力培养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现场执法等重点人才,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能力、狠抓落实的能力、提高效率的能力、依法

行政的能力、综合协调的能力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民政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管理,以实现民政人才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实现从关心事到关心人、从满足人的低层次需要向满足人的高层次合理需求转变,在开掘潜能、增强活力、激发创造力中尊重人、提高人,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民政干部队伍。三是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用市场化的思路和手段谋求发展。要突出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全面提升福利彩票形象,着力打造福彩品牌,扩大发行领域,提高管理水平,使彩票工作走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定发展的轨道,力争全年发行量有新的增长,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资金支持。局属各单位要用市场化的思路办法改革管理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墓建设,加快殡葬改革进程;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按照投资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的思路,大力兴办“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养老福利服务机构,使国办养老、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互相补充,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通过以上方式,实现民政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