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工作总结 共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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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情况总结
居民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是制定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评价人口健康水平及社会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及时、准确地收集我市居民的死亡登记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市生命统计暨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我市按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卫疾控发〔20xx〕7号)的有关要求,对全市的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程序,现将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进展及《山东省居民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自20xx年开展死因登记报告工作以来,我市各级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死因监测工作的牵头工作,积极与公安、民政和计生等有关部门协作,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进一步细化各级各类死因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完善死因监测各项工作制度。市县乡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有关报告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疾控机构成立了慢病科,具体负责辖区的死因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卫生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为死因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全市死因监测网络系统基本健全。
我市15县市区基本实现了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了以疾控中心为中心,市、县级医疗机构为枢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长期稳定三级死因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各报告单位基本能够在规定的时限、方式上报信息,乡村医生对村(社区)居民家中死亡病例及时核实有关基本情况后,填写《居民死亡推断书》,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直报单位设有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死因监测工作的人口学和死亡病例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网络直报工作。各网络直报单位建立健全了死亡报告管理、核查、死亡信息补充报告、档案管理、考核和例会制度使死因监测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效的保障了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各级疾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公安、殡葬、计生等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发现误报、漏报及时查重、订正、补报,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培训督导,提高报告质量。
近几年,我市多次对各县市区疾控中
查看更多>>20xx年,我市afp监测系统整体运转正常,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
一、afp病例监测情况
(一)afp监测系统运行情况
截止20xx年10月29日全市共报告afp病例4例,afp报告发病率为1.6/10万,达到了国家要求的1/10万标准。以市为单位,便标本7天内及时送达率为100%,48小时调查率为100%,合格便标本采集率为100%,75天随访表及时送达率100%,均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标准。详细情况见附表1。
20xx年,全市afp病例主动监测哨点医院共29个,报告率为100%。详细情况见附表2。
(二)afp监测系统统计分析
20xx年,全市共有4个县区报告了afp病例,占所有报告县区的57.14%。
afp病例发病月份是3月(1例)、4月(1例)、6月(1例)、 7月(2例);发病年龄别分布为<24月龄的1例、4-9岁的2例;10岁1例。男2例,女2例,男女性别比为1:1;病例免疫史情况为4剂次1例、5剂次2、6剂次1例;病例报告单位省级1例、市级报告1例、乡级报告2例。病例调查单位县级调查4例。截止10月29日,全市未发现临床高度怀疑脊灰(afp)病例也未发现聚集病例。
(三)实验室检测情况
1、afp病例病原学检测结果
截止到20xx年10月29日,4例afp病例共向省脊灰实验室送粪便标本8份。病毒分离阳性0例。
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情况
为了有效防控脊髓灰质炎输入性疫情,确保适龄儿童的身体健康,按照辽宁省卫生厅《20xx年度辽宁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辽卫函字【20xx】752号文件)的要求,丹东市于20xx年1月910日、20xx年2月910日进行两轮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经过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常住儿童中第一轮应种儿童数65338人,实种儿童数64785人,接种率99.15%,第二轮应种儿童数65481人,实种儿童数64907人,接种率99.12%,流动儿童中第一轮应种儿童数3396人,实种儿童数3359人,接种率98.91%,第二轮应种儿童数3385人,实种儿童数3332人,接种率98.43%。各地区报告接种情况见附表。
三、问题或建议
(一)监测系统敏感性
20xx年,全市共有4个县区报告
查看更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印发的《2014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根据《2014年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城市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开展了监督监测工作。现将2014年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城市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公司、农电局、制备水源八中、二次供水单位一中、实验中学、七中、蒙校、客运公司、广播剧、国税局、新华书店,法院、地税局、风电厂、和宏洁餐具消毒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城区设10个监测点,分别采集出厂水及管网末稍水,二次供水进行采样监测,共采集33个样品进行理化及细菌检验。
合格率为66%,其中菌落总数合格率为96%,肉眼可见物合格率为96%,砷合格率为90%,总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3%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存在无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未张贴卫生管理制度、规章,卫生情况不合格,有些供水单位软件条件较差,没有清洗、消毒和检验记录、无水质污染事件报告制度、从事供管水人员缺乏应有的卫生知识和健康检查。对抽检样品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要求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县疾控中心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其他有关科室同志参加的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领导小组,传达省、市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各尽其职,做到即时采样,及时检验,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2014年共监测了11个乡(镇、场)20个村30个屯的防病井,具体如下:
一枯水期
出厂水:菌落总数超标5处,合格率83.3%;氟化物超标2处,合格率93.3%;铁超标1处,合格率96.7%;砷超标2处,合格率93.3%;其余常规指标100%合格。
末梢水:菌落总数超标7处,合格率76.7%;氟化物超标2处,合格率93.3%;铁超标1处,合格率96.7%;砷超标2处,合格率93.3%;其余常规指标100%合格。
二丰水期
出厂水:菌落总数超标6处,合格率80%;大肠菌群超标6处,合格率80%;氟化物超标6处,合格率80%;砷超标5处,合格率83.3%;其余常规指标100%合格。
末梢水:菌落总数超标6处,合格率80%;大肠菌群超标6处,合格率80%;氟化物超标5处,合格率83.3%;砷超标5处,合格率83.3%;其余常规指标100%合格。
2014年的工作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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