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珍惜时光珍惜回忆,转眼间,这阶段工作就结束了,又到了我们写总结的时候了总结可以使工作节奏冷静,减少因为粗心大意而产生的不必要麻烦。那么怎么才能写好一篇工作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转、强、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结亲、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3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县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证工作的办证量和收入额创历史水平,在全市公证工作现场会上,**是唯一在大会上介绍做法的县区;今年7月,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是萍乡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的县区,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县列全市前茅;六月份对全县司法干警实行了统一着警察制式装,全县司法干警向正规化管理迈了一大步。
一、全面落实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为全面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考核,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来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深入打造普法广场新阵地。在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镇滨河路的普法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尤其是倾力打造**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继续丰富了内容和知识,在规模上取得突破、在特色上有创新,在内涵上有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三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加大对青少年禁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公众安全感测评”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赤山镇、福田镇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的同时,通过放发法律知识读本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这此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二、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工作,努力在提高社会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的执业理念,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2、深入开展律师工作。继续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扎实开展公证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自查、互查,建立错证、假证追究制度,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公证729件,其中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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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603件,经济类126件,接待来访8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与去年相比,办证率增长75%,收费比去年增长85%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其中民事案件265件,刑事案件24件,受援人员316人;解答法律咨询78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资料1万余份,代写法律文书102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做到了能援就援、应援尽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年初我局就下达了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要求每半年每个所都要上交两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任务,以此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法定的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突出重点,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便捷程序,方便群众来电来访;抓好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等活动,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万名公民法律援助问卷抽查,张贴、散发1万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舆论氛围。
三、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作为(一)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2013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大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更严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首道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1、拓展调解领域。在不断健全完善乡、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力求纠纷排查“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机制,加强与浏阳、醴陵等边界县市的协调配合,健全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85件,调处率91%,成功率100%。 2、延伸调解触角。为主动适应新时期化解民间纠纷的需要,我局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构建我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大对萍洪高速公路建设矛盾调处力度的通知》的文件。为**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接受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县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 3.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提高。按照《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五好”司法所建设申报标准》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我县除新成立的杨歧所未按照要求以外,其他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稳压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见成效 1、加大安帮力度,遏制重新犯罪。为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衔接、帮教、安置、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社会安定稳定。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8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6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都逐一登记建档,订帮教协议书,并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严格按照省厅“无缝对接”的工作要求,从各监狱接回“两劳”人员287名,接回率100%。并对两劳人员发放了六个月的未就业生活补助费,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了18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8.2%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2、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改革取得突破。今年新增社区矫正对象226人,全县累计有458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一是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今年七月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一致通过“一个意见两个办法”,率先在萍乡司法行政系统中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规范了社区矫正前的审前调查程序,实行保证金或保证人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了gps手机定位系统。社区服刑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系统发送思想汇报,也可以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矫正机构反映。另外,该系统可定期自动精确统计矫正工作数据,矫正机构通过对数据分析,能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决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形象地称其给社区服刑人员构筑了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防止和减少了脱管、失控。我县已有268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gps定位手机 四、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思想解放活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的政治本色。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我局还认真抓好驻村挂点工作。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挂点村-长平乡星辉村、塘上村、福田镇福田村开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共帮扶资金4万多元,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品300余份,免费开展法律法规咨询50余人次,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学生活动60余人次,共发放慰问金26000元。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平衡,部份干部进取心不强,业务用房建设缓慢等困难和问题。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拓创新、激情创业、进位赶超,为建设赣西工业商贸旅游重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以贯彻落实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严格按照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思想教育、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载体,拓展思路,创造性地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狠抓亮点,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一、营造法律服务环境,促进**科学发展着力提升律师工作水平。按律师法的要求促进我县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评查月”、“一案一卡”等长效机制,解决律师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着力提升公证工作水平。努力拓宽公证服务领域,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生活,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证机构管理机制改制,完善公证处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独立法人地位和主任负责制。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以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为主线,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活动为抓手,以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着力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案件数比增8%以上。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序 1、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力争实现辖区内“四无”村居达80%,人民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 2、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规范卷宗归档。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1、重点抓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重点抓好与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着重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认识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 3、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工作实效。 4、重点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培育一批新的典型,以点带面,在全县全面铺开,力争创建面达100%,争取更多的村(社区)被省、国家命名。四、狠抓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1、进一步完善监所与基层帮教组织信息沟通和衔接机制,对释解回归人员实行无缝衔接,落实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责任书,不断完善排查回访、衔接登记、谈话接访、建档立案、检查考评、信息通报、业务培训和目标管理等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化。力争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达100%,回归人员帮教率达96%,安置率达93%。 2、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安置就业渠道,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政策,主动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农办等部门,依托“阳光工程”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按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对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的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3、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工作措施,坚持“依法、规范、有序”和“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措施,配合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审前社会调查对象实行县局领导约谈制度,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手机定位管理,提高监管技术含量,加大教育帮扶力度,丰富教育内容,严格实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分级处理、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多种教育方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过,尽快融入社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拓展帮扶渠道,实行帮扶社会化、多元化,巩固教育矫正效果,最大限度地减低重新犯罪率。 4、完善基层工作统计平台,规范基层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增强基层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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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468”发展思路,以“强化工作执行年”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履职作为,为加快打造“两大目的地”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形成了新成果,打造了新亮点。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列入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其中,普法工作为承担市政府考核任务工作)

1、组织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年活动,营造法治家庭建设浓厚氛围,助力法治**建设

(1)、分解执行普法工作责任制,工作落实有活力。出台2018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27项重点事项、18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公布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启动年度“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巡讲活动;完成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普法责任清单的制定与公告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制度;六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举办2 期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专家授课,有效地提高普法工作者业务能力。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暨法治家庭建设工作会议,启动法治家庭建设工作,共培育法治家庭示范户174户、法治家庭标兵户20户。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普法活动有影响。县委、县政府会议学法常态化;组织实施1991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2018年度全县“机关集中学法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通过传统模式与“互联网+”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红马甲志愿者利用春节、“三下乡”、“综治宣传月、12.4等重要节点日开展送法进机关90次、送法进乡村80次、送法进社区45次、送法进学校38次、送法进企业50次、送法进单位72次,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实施2018年度“法律进家庭”活动,开展了14次“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专项活动,组织“七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民法总则》巡回宣讲活动12场次,扫除法治宣传教育每一个盲点。完成“一网”“两微”的维护更新,发布**普法微博489条、**普法微信502条、**普法网信息361条。

(3)、创新形式挖掘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有成效。结合我县文化特色,深入挖掘探究其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结合点,初步完成我县法治动漫形象“**牛”的设计,创作法治文化故事——“李懋延虐政石”;收集整理家风家训格言警句,建设家风家训陈列馆,打造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时更新西区公园广场法治宣传栏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谈依法治国、未来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相关知识为全民学法用法提供便利。收集整理和报送16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图片,积极配合完成《宣城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画册》的编辑。

(4)、开展深化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力争创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召开法治县创建工作会议,全面开启全国、省法治县创建工作。规范资料、打造亮点,顺利完成省考核组的验收。二是全面启动实施全国、省、市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活动,已申报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三是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联合民政局对全县的全国、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村级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

2、切实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职能,深化平安**建设

(1)、加强人民调解指导,矛盾纠纷调处有力度。加大人民调解业务指导,联合法院建立法官一对一联系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建立县人民调解工作交流群,将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纳入同群,解决调解中遇到的困惑或交流调解心得,增强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总结提升人民调解实战经验和能力。加大业务宣传助推调解。组织宣城日报记者深度采访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拍摄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专题片,加大人民调解的宣传与推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按月编制研判预警专报,完善发展人民调解研判预警机制,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60件,调解成功率为94%,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果。加强走访排隐患,元旦、春节、重要国事活动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局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大走访,制作“致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一封信”发放至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手中,对社区服刑人员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情况进行排查,共摸排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19人,并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密集巡查防漏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巡查24次,巡查368人次,做到“巡查完全随机、巡查不走过场、巡查力求实效”,督促基层司法所强化管理。增强定位促管理,4月初与县移动公司签订协议,对使用移动号码的收取服刑人员采取直接定位本人手机号的方式进行监管,同时保留原电信定位手机继续使用。加强教育促矫正,邀请县检察院监所科、县交警大队举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训诫和社区服刑人员道路安全教育活动,既严肃刑罚执行又丰富教育形式,有效促进矫正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6人,其中缓刑60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1人。男性社区服刑人员55人,女性社区服刑人员11人。给予警告处分14人(未假外出9人,违反其他监管规定5人),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更(迁出)5人,撤销缓刑1人,开展社区影响评估85件。社区矫正中心被评为全省“先进社区矫正中心”。

3、加强安置帮教,远程帮教有进展。通过跟踪帮教、监督管理与排忧解难、政策扶持等“刚柔并济”的措施对219名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帮扶,有效地将本县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解矫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确保了本县的和谐稳定。主动把安置帮教触角向监狱延伸,充分发挥远程帮教会见服务的作用,搭建监狱犯人与及其亲属的“连心桥”,今年共申请远程探视30起,成功探视15起。

(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功能,助推和谐**建设

2018年是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实施的第二年,按照省厅、市局和县民生办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要求,我局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府责任,制定《**县2018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一是注重形式方法,民生工程宣传有优势,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二是注重服务保障,窗口便民服务,主动公开服务事项,工作能力提升有保障。三是注重业务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跟踪服务,工作案件质量有提高,有效地保障民生工程地顺利实施。一年来,共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359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8%(民生工程案件任务数为248件),其中刑事案件44件、民事案件315件;共办结案件317件,结案率为88.3%;接待来访来电咨询921件。共计划安排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经费24.8万元,实际投入25.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2.4%,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三)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规范执业行为监管,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新作为

1、发挥有效监管,执业行为更规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开展“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示范岗”活动,完善律师执业诚信体系建设,向社会公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基本信息,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强律师管理监督作用,开展律师事务所工作督查,对全县五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律师进社区、档案整理、系统应用、内部管理及律师所党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和整改意见。完成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5家律师事务所、10名执业律师全部通过年度考核。

2、发挥职能作用,公益活动呈常态。积极有效服务社会,全县律师承办各类案件620件,担任法律顾问95家,其中政府法律顾问26家。引导律师参与公益,积极办理法援案件,截止日前,律师办理法援案件213件,占全县法援案件的95.6%;依托“三下乡”和“法律进家庭”、“学雷锋服务月”等活动,组织律师开展“送法上门”活动12次。

3、发挥公证作用,服务民生见成效。公证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规范公证服务,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使用“公证处业务综合系统”办理公证业务;狠抓公证质量,组织公证卷宗质量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关注民生,积极为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2次,关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办理各类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件,办理涉及扶贫类的公证事项30多件,办理涉及军人申请的公证3件,;稳步推进公证行业便民惠民服务年活动,共办理各类公证业务500件,收费25万元。

4、法律服务在基层,社会和谐新保障。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统一代码赋码工作全部完成。全年共办理诉讼代理96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提供法律援助15件,解答法律咨询1300人次。

(四)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行动,强化学习管理与基础建设,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堡垒作用更明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采取培训班、学习 班、读书会、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观念,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讲看齐、重担当、做表率”专题教育,严格落实党员讲党课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每月下基层不少于2次。选派优秀干部进驻贫困村,及时注入帮扶资金,定期入户走访,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定期分析党建,研判队伍建设,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

2、完善学习监管,队伍政治素质更过硬。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30次,完善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制度,坚持理论与业务相结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40次、交流研讨8次、专家辅导3次、考察学习2次、派出培训学习12次(60余人),打造学习型机关。坚持“干部干事是第一准则”,提拔年轻干部3人,培养业务骨干。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明查暗访12次、专项检查8次,优化工作环境。

3、坚持“党建+”行动,基层基础功课更扎实。坚持“党建+”行动,强化创新工程,根据省厅要求,高质量推进司法所形象系统识别工程,已完成10个司法所的改造工程,司法所整体形象耳目一新。集中采购办公电脑、打复印一体机补充司法所办公力量,不断完善乡镇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设,加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1、公证队伍力量薄弱。随着公证体制改革的深入,现有2名公证员年龄均在50岁以上,因公务员身份无法留任,受工资待遇影响,很难吸引后备公证员来绩工作。

2、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乏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普法阵地薄弱,载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乡镇、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较少,已建设的出现被占用或另作他用的现象,基层法治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三、2018年工作打算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工作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工作创新,在载体、阵地、机制和方式上进一步拓展,开展有针对性地“法律六进”延伸活动。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法治文化故事、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将农民法治文化公园融入文化乐园建设,巩固和拓展农民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各种学法用法征文、法治讲座、演讲、书画展、摄影展等活动,促进法治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的深度融合,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成“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

2、基层管理及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全省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继续完善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司法行政工作室,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对重点社区 服刑人员不断强化监管。开展系列活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基础建设,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努力做到全县档案室的达标升级。

4、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责任落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为贫弱群体做好援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加强与法、检、公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公安看守所、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切实完成全年刑事法援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法援窗口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接待、咨询、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到位,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对基层群众宣传服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回访、听庭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援助服务。

5、公证律师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当好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法律参谋。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6、党建+队伍建设工作:发挥党组主体职责,抓好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重担当、做表率”专题教育,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建+”行动计划,创建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品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司法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们按照“突出一个中心,赢得两个满意,完成三大工程,提升六个能力”的思路,以综治考核要求为抓手,以细化量化考核项目为重点,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不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参与度,提升了工作水平。现综合汇报如下:

一、健全“三个机制”,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由软变硬

一是健全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按照《岳阳市20xx年度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与评分标准》的要求,我们起草制订了《执法质量考评细则》,组织开展了执法质量考评检查活动。从四个方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第一是审查执法主体。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的执业主体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注册、不办案。第二是审查文书。对所有法律服务文书采取抽查、送检等形式检查整改,督促规范,对法律援助文书不合格的不审批,不发放补贴。第三是审查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要求,查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合法性,杜绝违反程序规定办案。第四是落实执法监管。局里成立了纪检、监察、执法股室联合组成的法律服务质量监察工作小组,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法律服务执业机构的办案执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防止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全局未发生一起因法律服务质量发生的诉讼案件。

二是健全了涉法投诉处理机制。我们组织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开展了“粗暴执法,以权谋私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专项整治;开展了“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等活动。局里设立了涉法投诉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涉法投诉处理工作,建立了专门的执法工作台帐和涉法投诉工作台帐。通过有效的专项整顿治理活动,杜绝了涉法投诉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了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我们按照工作性质和行业,分别制订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由局纪检监察牵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我局及时发现了6起法律服务投诉事件,对6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诫免谈话。今年9月24日,省厅领导和律管处的领导到我局调研后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二、坚持“十抓”,基层基础工作由弱变强

今年来,全市人民调解以日常调解为基础,以“三调联动”为平台,以行业调解为补充,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1.抓基层,强化了村级调委会建设。我们充分把握乡村合并改革、市组织部统一建设村部的机会,把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村级功能用房建设,开展了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活动,普遍推行了“八有六统一”建设。全市合并后的114个村、33个居委会调委会中,新建村部功能房的有80个,原基础条件好的有38家,已有80%以上的村达到了领导、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考核、奖惩“八有”和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的基本标准,有118个村(居)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同时,我们按照《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订了《临湘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将人民调解案件奖励经费列入了市财政预算,以案定补领取调解补助,将经费的管理、发放列入了我局的“三定”方案,明确授权,由我局审核、管理和发放。

2.抓拓展,加强了行业、专业调委会建设。全市发文成立了27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婚姻家庭、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山林权属、土地流转、工业园区、8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量大,纠纷矛盾多,专门选配了专职人民调解员12人,其办公场地在所属行业的办公楼,办公经费由设立单位负担,人民调解员的工资报酬由设立单位发放。同时,还制订了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和程序,健康有序地开展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8个专业、行业调解委员会达到了“四有”要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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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排查,落实了调防工作责任制。按照预警在先、控制在先、调处在先的原则,村调委会落实了旬排查制度,镇调委会落实了月排查制度,乡(镇)村级调委会分别建立了《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台帐》、《纠纷矛盾排查工作台帐》、《纠纷矛盾调处责任台帐》等工作台帐,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实行造册登记、交办到人。逐月落实了矛盾纠纷积案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实现了月碰头、季讲评、年考核。今年来,全市共组织集中排查4次,其中,开展医疗、土地、山林、拆迁、环保、交通和特殊对象、特殊时期等专项排查2次。

4.抓调处,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按照责任管理原则,我们大力防控民转刑案件,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131起,调处矛盾纠纷6131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6011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8%,处置非正常死亡事件10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9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9起,防止因纠纷矛盾引起的非正常死亡3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28起,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5.抓活动,攻克了复杂疑难积案。根据上级的部署,我们在全市调解组织内开展了“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活动。成立了领导机构,制订了活动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下发了工作文件,组织了专项活动,落实了考核评比。在公安、法院、检察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法庭和派出所也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特别聚焦医患、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的敏感纠纷。到目前止,全市共有86起疑难积案得到妥善处理。

6.抓协作,加大了“三调联动”工作的力度。全市市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和制订了“三调联动”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将“三调联动”工作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大力开展了公安与司法的联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联动、人民调解与企业调解的联动、镇村人民调解与跨乡镇人民调解的联动,完善“三调联动”的组织体系、力量体系、运行体系和创新体系,及时稳妥地处置了大量的非正常死亡纠纷。今年来,全市通过“三调联动”调解,共处置非正常死亡纠纷108起。

7.抓队伍,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专干。多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但是,由于司法所的力量有限,司法干警超负荷工作,疲于应对。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今年来,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同时,我局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了专门报告,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文件,争取市政府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与协警一样,每人每年3万元),为我局13个司法所,分别配备了一名调解专干,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管理。

8.抓整合,实现了边界联防联调。我市是湖南的北大门,与湖北的通城、赤壁、洪湖以及我省的岳阳、云溪等县市区交界,跨区矛盾纠纷较多。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们主动出击,与接界县、市区的“三调联动”单位了签订联调联防协议,建立了联防联调制度,开通了热线电话,建立了预警平台。采取“三通融”、“四联通”的办法调防纠纷,两地联合调处跨界纠纷26起,我们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

9.抓布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其一,规范了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将司法所的人员档案、编制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了管理,收回了被占用的编制,按照乡镇合并改革的要求,调整了司法所长岗位。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按人平5000元的标准列入了财政预算,下拔到所。其二,加强了收编后的工作管理。我们制订和下发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采取千分制的办法,量化明确了考核指标,完善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了司法部信息平台的管理,及时准确地上报了各项报表。其三,启动了规范化司法所的创建工作。我们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工作的重点,长远安排量力而行,20xx年,在完成羊楼司所、坦渡所、桃矿所争创模范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投入30多万元,对聂市和黄盖两个所,进行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已经投入使用。同时,我们还将五里司法所列入了国家发改委的笼子,启动了建设。还有长塘司法所的整体搬迁建设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目前已完成征地和基础工作。我们打算每年规范化建设两个所,积小胜为大胜,力争在五年内,使全市1

3所全部达到规范所标准,50%达到模范所标准。

10.抓管理,基层法律服务走上快车道。我们把基层法律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注册审核,凭证执业。二是全面完成了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终端安装和信息采集工作。25名注册执业法律工作者榜上有名。三是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管理与律师一样纳入局执法股的统一管理,设立了投诉查处中心,及时处理投诉事件6起,诫勉谈话6人。四是积极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全市共招募法律服务志愿者230人。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4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做好“七个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由宽变严

1.落实了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来,我们争取市委、政府的重视,发文充实加强了临湘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流程,先后3次召开了联席会议,研究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会议纪要,今年7月,我们把握乡村合并改革的有利时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起草专项文件,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为我市13个所每所配备了一名社区矫正专干,将经费按每人3万元列入了市财政保障。

2.落实了基本保障。我们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的力量,定编3人,我们实际安排了5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按在矫对象数以人平1300元的标准列入了市财政预算。同时,各乡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分别明确了乡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列入了同级财政保障,确保了正常运转。

3.落实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制订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规范化创建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投入120万元,加强了办公阵地和办公设施的添置和更新。市社区矫正管理中心完善了多间功能用房,规范了标志、标识,配套了服务便民设施。添置了全套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落实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定位监控系统齐全,台帐清楚,实现了“五统一”标准。同时我局还将全市矫正人员的档案按规范化要求进行了统一印制,发放到了各所。

4.落实了服刑人员的交接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到10月底,全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92人,解矫817人,现在矫275人,其中缓刑245人,假释23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对于这些对象,我们严格审查了各类文书,统一填写了管理工作档案,如期进行了各项考核管理,按程序要求履行了交接、宣告、管理、解除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职责,每月与检察院进行清查比对,全市无漏管现象发生。

5.落实了调查评估工作。今年来,我们将调查评估工作列入局党组把关的内容,每星期二专门研究,全市共接受法院委托,进行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164人。我们按照调查人员负责,调查走访到位,调查评估客观,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一次、每一人的调查评估工作,全年已作出慎用6例,不适用社区矫正6例,为法院公正审判提供了依据,全年未发生一起违规事件。

6.落实了矫正帮教小组制度。按“三帮一”的模式,我们推行了由司法所干警、村调解主任、村民小组长为帮教人员的矫正帮教小组制度,全市275名在矫对象,全部落实了“三帮一”矫正帮教措施,通过教育和管理,对象的转变率达80%以上,无一人脱管,无一人漏管,无一人再犯罪。

7.落实了教育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分级管理、考核奖励、矫正方案、教育帮扶、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的管理要求,我们实行一人一档,一月一考核,坚持每月召开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认真落实报到、请销假、考核、奖惩、分级管理制度,对7名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病情复查、诊断,同时,我们还开展了68次不定期的集中点名整训,实行了军事化整训、规范化着装、常态化教育。共警告57人次,收监1人。到目前为止,全市275名在矫对象,全部实行了分级管理,制订了规范和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司法所制订了教育计划,对矫正对象实行了月走访的谈话教育,按月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活动,矫正对象的参加率达到了98%以上,同时,各司法所还组织矫正对象每月开展了8小时以上的社区公益劳动,参加率达到100%。

四、夯实“四个基础”,刑释人员安帮工作由虚变实

第一,夯实了组织保障基础。我们发文调整了临湘市刑释人员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和

联席会议办法,今年召开了3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了经费、人员和方案。分级组织全市935名帮教小组长参加了培训学习。

第二,夯实了信息管理基础。为了加强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我们在为全市13个乡镇司法所配备电脑设备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了二次专门业务培训。全市13个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率达到了100%,刑释人员的网上衔接率达到了100%,按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监所反馈信息核实率达到100%。同时,全市各乡镇司法所还普遍建立了刑释人员电子信息库,五年内本辖区内的刑释对象花名册,一目了然。

第三,夯实了帮教监控基础。重点抓了三个方面:一是落实了“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安排了刑满释放必接经费5万元,接回率达到100%。二是按照有身份证、有刑释解教证明、有基本情况登记表、有责任帮教书、有遵纪守法保证书、有季度谈话记录、有年度思想考核鉴定表、有解除帮教鉴定表的“八有”要求,我们对全市935名期内刑释对象,每人一档,建立了帮教管理工作台帐。三是按照“三包一”的要求,全市共建立帮教小组935个。

第四,夯实了帮扶基础。我们起草制订了“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4次安帮活动。今年6月,我们共投入10多万元,在五里牌街道办事处的鹊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建设了安帮基地和社矫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同时,各帮教小组和基层组织共投入资金27万元,对216名刑释对象实施了帮扶措施。其中,有60%的对象走上了勤劳致富之路。

由于对刑释人员的帮教措施得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到目前为止,全市刑释对象未发现有人参加重大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的重新犯罪率控制为零。

五、实现“五个覆盖”,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由小变大

其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①年初,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将原司法局218平方米的临街门面,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场所,共投入35万元进行了整体装修,20xx年5月1日投入运行。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志愿者服务等多项司法行政资源,集成了电话热线、如法网、法律服务实体大厅等多种服务方式,确保群众拔通一个电话,登录一个网站,走进一个大门,即能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解决“一揽子”疑问。②今年7月份来,我局不但组织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的调研指导,还不等不靠自主先行,坦渡、羊楼司、聂市、桃矿4个所按照省厅的统一标准,完成了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8月份以来,又有江南、黄盖、五里、长安、詹桥等所正在按标准统一装修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长塘所正在高标准新建公共法律服务站。其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③我局充分把握组织部门加强村级规范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的建设纳入村级规范化建设的范围,年初就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80个村正在建设。另外还有38家原来硬件建设比较好的村已完成装修。这样,全市高规格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将达到118家,占全市村(居)委会的81%以上。④7月份,我局统一印制了8大类110000份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和宣传资料,摆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取阅。

其二,法律援助办案全覆盖。全市30名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到了来者不拒,满意而归。今年,市政府分配我局法援案件230件,到目前为止,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1件,已超额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81件。执业律师的法律援助办案率达到100%。

其三,法援质量监控全覆盖。我们制订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程序,主要抓了“四个环节”:一是严格受理环节。坚持做到接访、审查、受理、指派、不违规、不推诿、不拖延,严格执行经济困难标准提供援助制度,认真按程序办。二是严格办案环节。今年,我们对270件办理的援助案件,全部进行了公示,建立了案件听庭、回访等工作台帐,要求承办人认真依法办好每一案,其中,听庭和回访率均达到100%。三是严格归档环节。我们做到了“案结事了,案结归档。”按上级关于案卷目录的要求,我们逐一审核,一案一档,高标准

地将全部办结案件进行了归档。四是严格收费环节。我们认真遵守法援案件不向受援人收费的规定。坚持做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不指派援助案件;办理援助手续的对象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报送彩票项目案件81件无差错。

其四,经费保障全覆盖。我们做到了“三个及时”:一是及时预算。将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挤进了了市财政的笼子。全年共预算36万元。二是及时审核。我们严格公共法律服务办案支出的审核,由承办人填报,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按照要求,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虚报和违规发放补贴的现象。三是及时发放办案补助。今年,我局法律援助已结案的99件,发放了18件办案补助7900元,其中,81件彩票基金的援助案件已上报审批,尚未发放。

其五,网络宣传全覆盖。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值班窗口,每天安排律师值班接待。按要求开通了如法网,实行了工作日专人上网登录值班,接受咨询服务,全年共接待登录如法网管理系统达205人次,按省厅要求管理如法网020模式,法律援助办案登录量占全年办案总数的100%,达到了省厅要求。同时,我们还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上报优秀案例3个,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稿8篇,其中省综治委主办的和三湘20xx年7月10日采用了我局的“用大爱谱写法律援助的伟大篇章”的文章,推介了我市法律援助主任陈琼娥的事迹。

六、做好“八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呆变活

①年初,我们就制订了学法用法培训考试规划。明确了学法用法培训考试的对象、时间和要求,以文件的形式发放到基层。组织了国家公务员网上学法培训,修满100分学分。学时完成率达100%。20xx年9月25日起,我市组织4500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98%。②全年我市共报送法治信息256条,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琼报送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③5月7日启动了农村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宣传咨询工作队巡回全市13个乡镇,开展了农村普法咨询活动。9月份又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④我们与市普法办一道,制订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细则及考核计分办法》,起草了任务清单,将普法工作常态化,系统地地组织了一系列普法活动。⑤2月10日,我们与市电视台开办了“做法律明白人以案释法专栏”,收集案例9件,录制播出律师讲座2次。7月10日,我们又在市电视台都市频道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普法之窗。还开通“平安临湘”微信公众号。⑥在步步高大厦顶楼设置了大型普法公益宣传电子显示屏。⑦先后组织了禁毒进社区文艺节目,巡回到13个乡镇街道进行演出。⑧今年6月,我们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建设法治文化公园纳入全市重点布局,8月初,选址107国道三角坪,共投入60多万元,建设11000多平方米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目前已投入使用。

七、加强“三项管理”,中介法律服务领域由窄变宽

第一,加强律师管理,主要做了两件事。①在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指标上,我们十分注重小康指标的完成。根据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湘市20xx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市万名律师数必须达到岳阳市的平均水平以上,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我们采取引进、培养、奖励等办法千方百计提高万人律师拥有量。20xx年初,我市有律师资格人员24人,万人律师数量是0.47,20xx年底,我市有律师资格人员为43人,万人律师数是0.83。在去年年终考核时感谢市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本项指标没有扣分。今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到目前为止,我市有律师资格的仅38人,万人律师数是0.74。指标较上年略有下降,达不到上级要求的目标数。还希望市局领导继续予以关心和支持,使我们不拖全市的后腿。②培育了律师的行为习惯。局里设立了“律师职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与局执法股合署办公,新增加了工作人员1人。起草制订了律师执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健全了执法质量考评、涉法投诉处理和执法责任追究三个机制。正在起草、协调律师工作联席会议议题。先后2次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学习了两办文件。局里起草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村(居)委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我们为市政府7名正副市长配备了一跟一的法律顾问。全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机关、事业、企业法律顾问372家。同时

,我们还组织律师参加了服务“一带一路”活动,“万名律师乡村行”和“万家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第二,加强了公证改革管理。今年部领导到我市督查后,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在9月就全面完成了我市公证机构的改革任务。目前,我市公证处被确定为公益二类差额事业单位,隶属司法局管理,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核定差额事业编制6人(其中保留1名全额事业编制)。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公证员资格的3人。全年没有发生错假出证的情况。

第三,加强了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我市的司法鉴定机构有2家,今年来,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年审评查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依法报送评审资料,无任何差错。同时,我们还严格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建立了台帐,做到了交办有回音,承办有结果。

20xx年临湘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临湘司法人将奋力拼博,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司法行政工作的春天,总的工作思路是:

抓住“一个重点”就是:在“四个全面”布局的引领下,按照“一极三宜”的部署,以“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为中心,围绕建设法治临湘、平安临湘、富裕临湘、美丽临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完成“三大建设”就是:队伍建设;品牌建设;品位工程建设。

1.在队伍建设上,推进全局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建设一支政令畅、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实、纪律严、形象好的司法行政队伍。让临湘司法行政人的品德有口皆碑。杜绝违法违纪事件。争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民调解专干和社区矫正专干到岗到位、满编满员。

2.在品牌建设上,根据临湘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法治建设作为重点来突破,提高品质,力争在年内有1-2项职能工作在全省叫得响、上得位,形成临湘司法的品牌,打造临湘司法行政工作的名片。

3.在品位建设上,年内通过多方筹资,投入50至100万元。一是完成两个司法所的改造建设,争取有3个所达到模范司法所标准。二是完成全市司法所的装修、装饰、更新,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标牌标识;统一装修布局;统一制度牌匾;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功能用房;统一服务流程;统一便民设施;统一文明用语。使硬件建设规范、整洁、醒目、便民。软件建设充满法治文化氛围,洋溢亲民芳香,体现人性关怀,提升司法所的品位。

提升“五个能力”就是:

1.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WW能力。做到“四个完善”:一是完善矛盾纠纷调防机制。司法所做到每月排查一次纠纷,实现不出组、不出村、不出乡镇,不激化目标。二是完善硬件建设。重点高标准建设26个村级调委会,在全市普遍推行以奖代补制度,提高奖励标准。三是完善培训示范制度。分季度组织以会代训、跟班带训、集中培训等。九月中旬举办全市调解主任培训班。四是完善三调联动和边界联防运行机制,在调解工作上再创省优。

2.提升法治临湘建设工作的创新能力。做到“四要”:一要继续扎实推进“法治临湘”建设,提升规划执行力。二要高质量创造法治环境。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落实领导示范,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三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活动的力度。将白云湖建成法治文化展示的主题公园,在全市新建成3—5处法治文化宣传广场。进一步推动如法网的建设和延伸,深化“法润三湘”活动。四要扎实启动“七五”普法,开好头,布好局,认真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和处级干部的学法考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3.提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改造能力。做到“三严”:一是严把入口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审前调查,不走过场,调查到人,走访到户,责任到所,不能收的坚决不收。二是要严格分类监管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规范管理,监管到位,做到不脱管、漏管。三是严格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对刑释解教对象的底子、台帐要清楚。完成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4.提升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服务能力。做到“四个加强”:一加强与交警联动,做好交通事故法援工作。二加强与法院配合,做好刑事辩护工作。三加强与基层协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加强与工会协作,拓展困难职工援助领域。确保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任务240件以上,争取继续在岳阳市排名前列,要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我们的品牌工作。

5.提升公证工作,防止民事纷争的预防能力。

做到“二个拓展”:一是拓展服务项目。公证处要着力开展以土地承包、金融信贷、订单农业等公证服务。二是拓展服务空间。着力开展公证服务进乡村活动。全年力争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200件以上,确保公证质量,不发生投诉事件。

2020年2020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和二00八年工作计划


20xx 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坚持以 “进一步与时俱进,争先进位,努力争创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为指导,突出“切实增强三个意识,全力实现三个整体提升和努力做到五个进入全国前列”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区局被市政府评为实施“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三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区级机关部门工作考核一等奖、“三下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等,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场会及信息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区召开。
20xx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842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7.45%,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1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08批次,约2165人。区、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678件,调处率100 %,成功率96.96 %。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4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07批次,约2819人。
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3名,目前,已经解除矫正507名。接收帮教安置对象233人,其中劳教62人,安置率95.6%,帮教率98.9%,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8%以内。
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4%),开展各类法律咨询及法律进社区活动12场次;“12348”专线接待解答人民群众来电来访的各类法律咨询846人次,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850余人次。
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共担任机关、企事业及民营单位等常年法律顾问216家,接受刑事委托辩护案件132件,代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1012件,非诉讼案件227件,办理各类公证1959件,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850余万元。
一、围绕“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今年,根据上级部署和安排,我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活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系统队伍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局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江宁区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了23位行风监督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通过江宁电视台、简报、电子屏幕、标语口号、给居民一封信等方式营造行评氛围,扩大行评的知晓率。通过公开承诺内容、首问负责制、服务工作规范、文明用语、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期整改。通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汤山司法所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基层单位示范窗口被市局推荐到市行评办,并接受了市行评代表的验收。同时,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服务窗口,增设休息等待区和自助服务区,提供便民服务用品,规范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文明用语,挂牌上岗。组织机关和司法所干警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外来人员集聚区开展法律咨询、行评工作宣传、普法宣传等活动,努力解决社区群众“急、难、愁”的法律问题。通过行评,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办公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全系统继续深化学习教育,为进一步检验教育成效,创新建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两个评估体系,把各阶段的任务和具体内容作为一、二级指标,采取自评、所在地领导评、群众评、社会各界评、考核小组验收、局长办公会确定等级等形式,将各单位教育成效评定为a、b、c三个等次,进一步激发了活动开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其做法在省委政法委简报上进行了刊登交流。
二、围绕“对标找差,全面争先”,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根据全年工作部署,我们确定将法制宣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五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五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1、突出重点,创新模式,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法制宣传工作是全区争创全省“法治江苏合格区”的重要考核内容,以此为切入点,我局积极发挥法制宣传职能,突出重点,力求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一是普法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成立了一支由各单位委派的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同志及江宁大学城高校教授、律师等20人组成的江宁区普法讲师团;在江宁开发区华宝集团流动人口公寓、区委党校和江宁监狱建立江宁区普法教育基地,利用全区三个普法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法制宣传骨干队伍,积极完善区、镇、村三级普法志愿者管理机制,普法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重点对象的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针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先后在全区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征文比赛、法制夏令营、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针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与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专门的教育计划,组织律师、机关干警参加我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型广场综合咨询活动并制定“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方案,在农民工法制教育基地华宝集团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赠送法制扑克牌1000副,法律书籍500册,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件;依托流动人口普法基地平台,在华宝集团职工宿舍设立法律接待咨询办公室,每周六上午由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咨询,共接待职工咨询2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件,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000余份,法律书籍2000余册。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各镇街物资交流会为契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8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 3000份,法制宣传扑克牌10000副;与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联合在东山文化休闲广场举办了20xx年首场送法进社区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500余人次,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册,法制宣传资料6000余份,法制宣传年画5000张,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三是普法形式进一步创新。每月18日,利用社区广场,举办“18”法治广场活动,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或法治纳凉晚会,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联合区妇联开展江宁区第六届外来务工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联合区总工会、区劳动局举办了江宁区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结合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了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全区九个镇街进行巡回展出;结合科普宣传周活动,制作了企业所得税法和物权法的法制宣传展板,在东山中前社区、晓里社区、邵圣社区等九个社区进行了展出,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创新与江宁大学城地区高校开展普法共建活动,与晓庄学院、东南大学、南京航天大学等高校联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整合高校资源,组织南师大、东南大学“法律人”深入农村开展“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安排南京工程学院20名大学生到各司法所就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以致用的学法效果。同时,在江宁电视台开辟《普法在线》栏目,将密切联系群众利益的法律知识和我局的普法动态向全区的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报道。


2、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大调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平安江宁”建设,突出抓好人民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作用。一是调解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人员加大对全区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指导力度。规范调委会各项制度台帐,加大调委会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指导每个镇街集中精力抓一个村或社区作为试点,按照上级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以点带面促进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取得实效,实现村、社区调委会的“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建立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学习、例会、纠纷排查、统计、信息反馈、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将调解工作网络、人员、范围、原则、程序、纪律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全区现有77个村、127个社区调委会调解人员达4020人,配备纠纷信息员 1029人和“三老”志愿者1317人。依托企业工会,恢复、重建了一部分企业调委会或调解小组。现有企事业调委会23个,集贸市场调委会8个。二是大调解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结合我区实际,将大调解工作统一归口区司法局管理,指导镇街抓好大调解组织机构、工作网络建设,规范大调解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台帐。对公安机关受理的不构成犯罪的案件、检察院受理的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有关民事赔偿内容的、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内容和民商、行政案件,委托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并将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融入到大调解运行机制之中,丰富纠纷解决手段,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区监察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区大调解运行机制和调处机制进行督查,提高大调解工作成效,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在实效”的原则,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析研判纠纷信息,制定调处工作预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调解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调解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举办两次大调解工作培训班,印制《江宁区基层大调解工作实务手册》,采取交流观摩、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旁听法庭庭审等多种形式对部门、镇街调解员及工作人员以及村、社区调解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四是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镇街村级区划调整,调整建立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探索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江宁街道与相邻的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乡、南京梅山海事处、南京中华门铁路派出所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横溪镇与安徽省当涂县丹阳镇联合成立了苏皖‘双丹’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了联合调委会的工作制度、台帐,并正常开展工作。联合调委会在化解跨省纠纷、维护接边地区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经验得到省、市政府办公厅的推广。
3、扎实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在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全区积极构建完备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工作队伍,良好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矫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合区划调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矫正组织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为主体的执法队伍以及主要由社区干部、“三老人员”以及矫正对象亲属等组成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社区志愿者达到600余人。积极开展培训教育,聘请了部分高等院校的教授、学者等来我区授课,今年共组织各种培训6场次,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指导协调能力和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处理能力。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针对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开展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根据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再犯罪的可能性、再社会化程度等多方面差异,将矫正对象分为宽松管理、普通管理和严格管理三个等级,区别对象,因人施矫,并组织开展了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和假释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针对可能判处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评估。三是矫正管控方式进一步创新。在敬老院、社区活动中心等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聘请公益劳动联络员,负责对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记载,促进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在江宁监狱教育基地,开展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增强了矫正对象的在刑和改造意识。在劳动技能培训基地,为有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与南京工程学院社会系社工专业合作,充分利用区内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开展针对性帮教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对20余名户籍不在我区或是外出打工的矫正对象实施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监控,成效明显。今年,上峰司法所一名矫正对象表现良好,由司法所建议,经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顺利减刑,经过公示,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四是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推进。今年,我局组织司法所对20xx—20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了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止了刑释解教人员的脱、漏管及重新犯罪。同时,我局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农村籍的落实责任田,居民户口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低保条件的与民政部门协调纳入低保,并与开发区一钢管租赁企业签定协议,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现已安排4名刑释解教人员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寻求突破,完善体系,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有效突破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站在维护稳定的前沿,突出专项维权,取得显著成效,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 ‘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由我局制定下发的《江宁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意见》作为唯一的区县级规范性文件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文件汇编》收录。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先后到我区指导,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进一步做好专项维权活动。围绕法律拥军,制定下发法律拥军工作方案,进一步保障现役军人和军属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积极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为官兵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送发法制宣传资料,受到官兵的欢迎。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放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由工作站就近接收相关材料,调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经过等,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特事特办,并简化申请手续。与江宁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各司法所设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服务站,为农民工提供法制宣传、纠纷专项调解和法律服务等事务。今年共受理农民工要求维权的案件196件。围绕非诉讼法律援助,我局认真开展调研,对“非诉讼事务法律援助实施意见”在具体操作中加以完善,加强对影响较大、涉案人数较多个案的指导,共受理非诉讼案件264件。上坊、淳化、上峰等工作站均受理并接受中心指派成功承办了民工因工伤或劳动争议集体非诉讼案件,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做好服务稳定工作。制定法律援助中心和区、镇(街)两级调处中心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受理因工伤请求赔偿、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等11类矛盾纠纷案件咨询,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前,经当事人同意,实行先行调解制,进一步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为了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政府服务群众的“温暖工程”,我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通过进行典型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报导,使法律援助为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并实际运用。今年,我局在江宁电视台“普法在线”栏目制作了2档法律援助专题节目,宣传法律援助在扶贫济困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的活动,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金陵晚报》也多次对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进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9月23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率《法律援助》节目介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过媒体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受案数字又有了新的突破,办理的案件达到586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司法所建设实现有效突破
在全区20家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示范化司法所试点,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设。一是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工作目标,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同时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司法所考核办法》,进行百分考核,对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局中心工作8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考核内容、具体分值、评分标准。二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今年,在汤山、湖熟司法所进行示范化建设试点。根据年初制定的《江宁区司法局关于示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汤山、湖熟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推进。在队伍建设上,司法所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互帮互学、立功创模等活动,积极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其中,汤山司法所作为“法治南京” 建设示范点,所长杜礼根同志被省司法厅评为个人一等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湖熟司法所结合大楼改造,以建设一流司法所为目标,建设成为有独立产权、高标准,建筑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汤山司法所办公用房也达到200平方米以上,都分别设置有所长室、调解室、档案室、以及“148”接待室、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专门办公室;司法所均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如数码相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其中,汤山司法所还专门配备了“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了ab角制度、“一站式”服务制度、职责分工与岗位目标责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制度以及对突发、易激化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考评、奖优汰劣的人事管理制度、登记、检查、统计和档案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公开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业务建设上,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司法所把便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信任。通过试点,探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继续打造司法所建设的新亮点,促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研究制定了《司法所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与分散、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突出抓好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提升;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的处置突发事件、独立工作的能力;抓好司法所职能延伸下的基层调解人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等人员的业务学习,熟悉业务特点,掌握工作要求,司法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江宁”,司法行政服务大局职能得到全面提升
在狠抓重点工作的同时,我们结合全区工作大局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重点带全面,抓好其他业务工作,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提升。一是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推进“双创”活动开展。召开了平安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江宁区〈20xx年法治江宁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促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双创”活动的有序开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在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我们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流程梳理工作,努力建立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的具体行政行为,结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具体要求和网上公示项目,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流程进行了确认,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行为对各项行政权力行为进行分类整理。对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好申请、受理、办理、初审、复核、审定、反馈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明确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以及具体工作要求,并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其经验在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三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担任政府、机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区(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参与重点经济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信访接待、大调解等重大活动,为政府行为提供顾问、咨询、代理、公证等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在坚持律师“周三”参与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的情况下,又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所在镇街“周三”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促进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开展接待48场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05件,其中法律咨询76件、息诉 3件、代转其他有关部门26件,及时妥善化解了一些矛盾。同时,对所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健全制度,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并将已通过 20xx年度注册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政法系统各部门、各镇、街道等单位予以公告,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监督。
今年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薄弱环节,全系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的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200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创一流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大调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推进城市法治化建设的能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以“五五”普法规划为总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尊重人权等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等不同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发挥普法基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以“大调解”为主体,加大维护稳定工作力度,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大调解工作。落实“大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大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实现整体联动,并积极拓展大调解与有关部门的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其预防、发现、控制、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注重大调解机制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效。二是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律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三是继续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罪犯教育和改造质量。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探索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矫正模式,充分利用社区、高校、群众团体的资源优势,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定位监控体系,确保矫正质量。四是继续强化帮教安置工作,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按照“帮教安置组织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网络化”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规律的研究,建立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做到苗头发现及时、管控措施到位、防范打击有力。
三、以法律服务为载体,加大法律保障力度,营造全区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氛围。要严格法律服务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行业自律、质量监管、投诉处理、行业维权、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机制,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推行诚信执业评价公示、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和责任赔偿保险制度,建立诚信中介。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以服务为准则,拓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
四、以法律援助为抓手,加大服务社会民生力度,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积极探索律师以多种方式进入法律援助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其主力军作用;要积极探索在社区、农村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要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网络化、规范化、社会化模式。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军人军属、经济困难公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建立联系员制度,深入到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企业、工地、小区等,开展法律咨询、散发法律资料,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咨询服务、非诉讼调解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以司法所示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强司法所建设的“江宁经验”。在汤山、湖熟司法所开展示范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示范化司法所标准,全面开展司法所示范化建设。要本着积极稳步、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规范化司法所,打造一个基础设施齐全、保障有力的工作平台。要完善司法所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定期考评、社会监督等制度。要加强司法所人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方法、措施,提高司法所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时,继续推行分片管理制度,把各种资源、各种职能整合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加强和活跃基层业务工作,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更健全、人员力量更强、队伍素质更高、内部管理更规范、办公条件更优的目标。
六、以党和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大队伍建设力度,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将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其他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将学习十七大精神与争先进位有机结合,增强学习成效。二是认真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围绕争做诚信机关、争做诚信中介、争做诚信个人,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探索诚信评估体系、开展诚信活动等形式,在全系统积极开展诚信体系教育,并力争活动有内容、有创新、有成效。三是认真加强队伍管理。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完善岗位培训,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司法所长、机关公务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形成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

司法所2015年工作总结和计划


司法所2015年工作总结和计划

2015年我乡以发展保稳定、促和谐,根据我乡的乡情出发,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极创新调解机制,在我乡开展了“平安自治村”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平安、稳定、和谐**乡,不断地增强村级两委成员的调解意识,不断的提高调解能力。随着辖区内工业园区招商项目的引进,使我乡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今年来我们先后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4起,调处160起,调处成功率97.5%,群众的安全度和满意率大大提高。

如何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突出“构建和谐新农村”这条主线,成为乡党委、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执政为民的试金石。本着上述的工作原则和发展的主线,我们司法所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强化三个意识,确保司法工作的新提高。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安全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个全局性、政治性问题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强化群众意识。开展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我们坚持换位思考,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能办的,及时办;该解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一些一时不能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决不应付了事。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为使安全稳定工作做到基数明、底子清,我们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同时还采取平常经常排查、敏感期重点排查、重要时期专项排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做到“逐件列项、台帐管理、责任到人、限时解决”。

二、加大三个力度,实现司法工作的新成就。

一是加大了领导力度。我们严格按照司法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妥善解决带有政策性、苗头性、群体性特点的信访稳定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主动性。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紧扣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是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创新形式,健全网络,强化对农民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群众安全感教育的宣传,引导大家识大局、看主流、客观公正地评价司法工作。

三、创新三个机制,实现安全稳定工作的新突破。

(一) “平安自治村” 创建机制

按照“政策法规自我教育,矛盾纠纷自我化解,安全隐患自我消除,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自我管理,难热点问题自我解决”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平安、稳定、和谐**乡创建活动,实现村级“六无四不两减少”的目标(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非法生产经营药品事故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无“xx功”等非法邪教组织活动,无上访案件;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总量减少,村内难、热点问题少)、实现党委政府对社会面的有效控制。

(二)建立村级“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

重心下移,就是把民调工作的重心放在矛盾纠纷现场,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抓好调处工作。我乡在各村成立了“三位一体”室。实行矛盾纠纷四级调处,案件有序移交制度。第一级由村民小组负责,第二级由村“三位一体”室。第三级由乡“三位一体”调解中心负责,第四级由包片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负责。乡党委制定案件移交报告单,实行逐级移交报告制,即第一级不能调处的矛盾向第二级报告移交,依此类推,但只能逐级上报不能越级,并附案件移交报告单。案件移交率不能超过本级调处矛盾总数的5%。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基层,解决在初期和萌芽状态。

今年我们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会在2016年的工作中在思路上要创新,目标上要明确,措施上要跟进,基础上要巩固,机制上要完善,更着重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推进“平安自治村”创建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级干部群众在维护安全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村庄法庭”的推广

建立村庄法庭工作体系是我乡司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法院解决纠纷,发挥综治及乡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稳工作作用的积极践行,是发挥庭前调解作用的成功经验。不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调解在综合治理中的维稳作用。这种机制的创建,有利于深层次、全方位的化解社会矛盾,真正为百姓撑起了平安绿荫,促进了和谐新农村的构建进程,成为我乡建设发展中的奠基石!

以上是我们司法所2015年度的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请领导和同志们就2015年工作给予批评和指正,2016年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