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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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2016年区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
 2016年区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
2016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第1版权所有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16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16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16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16]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16]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16]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2016年区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

2016年区民政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要点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16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16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17年民政工作思路
2017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第1版权所有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五)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民政建设。要形成“竭诚为民”的作风,把“为民”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基层民政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重过程、重效果,把“为民”的实事办好,把“为民”的好事办成,把“为民”解困的事办实。
(六)认真总结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村(居)自治。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巩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对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并以此为契机把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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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政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



20xx年,在区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立足现实,开拓进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民”为主线,以“为民解困”为要事,以“适应形势”为主题,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自身建设”为手段,紧紧把握时代发展脉搏,在大局中定方位,抓住机遇,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赢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步,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xx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1、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xx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10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500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9月份,共审批了77户申请户,清退了52户,变更了52户。
2、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47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2533元;清退了41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5530元。截止9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1085户1549人。常补对象1011户1388人,非常补对象74户161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8.6万元。
3、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4、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文 秘 家 园 2191.cn 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 文 秘 家 园 2191.cn 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5、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4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20xx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20xx]2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30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个档次,全区1792户2953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57.19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xx]13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xx]146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15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1、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26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2、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

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52.205万元,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5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12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1、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20xx年10月份共为1044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1680元/人.年;
2、下拨6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3、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4、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5、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8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8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2、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7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3、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20xx年民政工作思路
20xx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五)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民政建设。要形成“竭诚为民

”的作风,把“为民”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基层民政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验收,重过程、重效果,把“为民”的实事办好,把“为民”的好事办成,把“为民”解困的事办实。
(六)认真总结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村(居)自治。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巩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对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并以此为契机把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推向深入。

县民政局2017年民政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18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年初既定的任务目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实现了重点工作有突破、工作整体有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打造惠民品牌,全民惠葬推动殡葬改革。一是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县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公墓管理办法》,开发了公墓管理系统,并在县民政局设立了副科级公墓管理中心,实现了公墓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信息化。目前,全县共规划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109处、县级1处,建设墓穴达10万个,总投近亿元。墓穴全部投入使用后,可比原来节约90%的耕地,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二是全面实施全民惠葬工程。5月10日,我县实施了全民惠葬政策,由县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保障殡仪馆和公墓正常运转,群众进公墓安葬和殡仪服务全部免费,按照全县每年去世约8000人,再加上为群众节省的买棺修坟的花费,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两亿元。三是积极探索实行殡葬奖励政策。为引导群众逐步接受和认可新的安葬形式,简化丧葬流程,推动全县移风易俗,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奖励政策,目前全县公墓已使用4494个,其中新死亡使用的3413个,迁葬的1081个,“厚养简葬”的新观念在全县逐步形成。

二、搞好政策衔接,社会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搞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9849户、65277人,城市低保对象1763户、3076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1亿元;特困供养人员3463人,发放供养资970万元。今年我们加大了对一般贫困户医疗救助力度,较好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800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2万余人。同时,积极开展临时救助110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8万元;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5.1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000余人。在做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孝善养老”活动,着重解决农村7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无力脱贫等问题。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已全部成立孝善养老理事会,10月底实现了基金收发全覆盖。同时,成立**县慈善超市,累计接受社会各界捐款捐物10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200余人。

三、注重本地实际,社会养老体系日益完善。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没有门槛的“服务站”和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一是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运营。信息平台占地600余平方米,配备话务员10人,已完成3万名城区老年人信息采集和录入,并整合线下服务商100余家。随时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加快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已建成“孝润”和“夕悦”两处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其中孝润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32张;夕悦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床位45张,目前共入住老人25名,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认可。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建设。新建2处规模化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其中金鹏颐年园老年公寓项目占地34亩,投入资金1.6亿元,年底可达到运营条件;颐康园老年公寓项目占地15.4亩,投入资金800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新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处,农村幸福院24处。

四、全面落实政策,业务工作实现整体提升。在重点工作的有力带动下,其他各项工作按照年初任务目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了我县龙家圈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已上报国家等待验收。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8处,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投资3650万元。为461名孤儿、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费120余万元,发放低保高龄补贴184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048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安置资金7700余万元,并积极稳妥的做好了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创新孵化园作用,新孵化社会组织7家,在五个试点社区建成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县社会组织达到489家,依托孵化园建成全县社会组织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党建经验被市委组织部表彰为“2016-2018年度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狠抓基层党建,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多项机制,被县委授予“基层红旗党组织”荣誉称号。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殡葬改革工作。1、加快殡仪馆殡葬设施的升级换代和环保改造,提升服务水平。2、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临终关怀室、悼念厅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3、及时采集公墓信息、墓穴信息,实现公墓管理流程,数据统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4、加强社区(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倡树社会新风尚。5、积极做好全省殡葬改革现场会各项筹备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1、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研究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措施,严格落实长期公示制度。2、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积极发挥慈善救助、扶弱助老基金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3、建立实施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制度,逐步提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等方面的救助供养水平,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三)社会养老工作。1、搞好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提高12349群众知晓率和服务水平,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2、加快养老机构建设,金鹏颐年园、颐康园老年公寓养护楼实现运营,同时按照市里要求完成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

(四)优抚安置工作。1、整合资源,建立县、乡、村互联的优抚服务体系;积极做好双拥工作,继续抓好“双拥模范县”复检工作;完善金民工程数据库,做好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做好新增及需要补办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医疗证、卡的发放。3、积极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提高安置质量。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政策,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八一”前按时足额发放。抓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4、继续征集革命史料、实物,建立**革命烈士陵园网站;搞好省、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工作,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争创“国家级烈士陵园”。5、继续做好省“十一条”后续工作。

(五)社会组织工作。1、加大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同时,对城乡社区社会组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制。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园的作用,开展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计培训,促进县域内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4、对新申请登记的社会组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对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完成统一赋码和登记证书换发工作。

(六)社区建设工作。1、以创建和谐社区和农村示范社区为抓手,积极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继续开展以社区信息化建设和三项社工服务品牌建设为核心的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路子,注重总结新经验,促进社区治理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3、组织筹备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稳妥推进,配齐配强村委会班子。4、按照市里“到2018年在所有城乡社区全部建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照工作台账和考核指标,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342处社区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同时,充实平台内容,培训工作人员,建立服务规范,引导群众参与,使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真正发挥服务作用。

(七)社会事务管理。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县改市工作动态,协调县直有关部门搞好县改市相关数据测算、资料提供,为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要求搞好县设市相关数据的整理汇总、材料的起草上报。力争年内将撤县设市材料上报国务院、民政部。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升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争创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提升收养登记工作水平,建立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试点,依法登记。3、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按时完成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的导入,并做好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4、搞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医疗、安置等救助,特别是加强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的保护和救助管理,确保救助及时;加强县救助站的管理,提高救助水平。5、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工作。

(八)福利慈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低保高龄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资金发放工作。抓好年底前实现扶弱助老基金发放全覆盖。搞好慈善捐赠和救助活动。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要点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要点2018年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要点2018年,**民政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倾情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区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着力服务“500亿**”,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全面并出色的完成了2018年民政工作任务。 一、2018年民政工作成效显著(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1.救灾救济工作成绩凸显2018年我区自然灾害频繁。1月中旬,我区中高山区普降30年一遇的低温雪灾和5.12地震造成39户112间房屋倒塌,损坏房屋2102间。“5·12”汶川地震波及我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26.6万元。全区紧急转移安置城乡人口1689人。全年下拨救灾资金1210万元,帮助灾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1月底下拨春荒救济款240万元,共有14963户53866人受益,确保了灾民困难群众安全度荒。目前,全区因雪灾造成倒房的灾民已完成了恢复重建任务。受地震倒房截止11月底,全区分户散建(1669户)开工建设率100%,房屋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99.5%,入住率达到90%。5个灾民集中建房点(64户),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能够确保灾民在春节前搬进新居过年。建立和完善了村级信息员队伍;在全区推行救灾资金“直补到户”制度。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捐赠活动。共收到现金捐款844.39万元,物资价值583.39 万元,已按市政府要求进行安排。2.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全年有41920户93925人享受城市低保,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36亿元。19595户41696人享受农村低保救助2569万元。及时取消1486人的的城市低保资格;加大低保监督力度,全年城市低保对象退出7570人。7月,城市低保实行全区统一银行代发。按照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复核,提高了补差标准。3.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今年,五保供养标准从1400元/年.人提高到1700元/年.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283.64万元。争取到民政部“霞光计划”项目资金20万元,扩建天城敬老院,同时对5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4.医疗救助扎实开展争取到市级医疗救助资金482万元,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共救助19242人444.62万元。5.救助管理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共上街主动劝导救助9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8人次。对“5.12” 地震途径**的灾区灾民86人次进行了救助;圆满地完成了地震灾区来万治愈20名伤病员以及31名陪伴人员返籍护送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共接待求助人员2135人次,对符合条件的2078人次给予了救助。救助站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6.开展孤残儿童救治行动开展了孤残儿童全面调查工作,建立了688名孤残儿童信息数据库。开展“爱心2018-走进重庆”医疗救助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活动,22名贫困病残儿童接受救助;组织实施了“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我区符合条件的唇腭裂儿童得到有效救治。(二)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强劲有力1.精心指导,圆满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2018年1~4月,妥善处理了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遗留问题,加强对选举出现的“难点村”和“重点村”的矛盾化解工作。4月底,我区448个村、184个社区居委会圆满完成了第七届换届选举任务。2.多措施并举,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区委、区政府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了对镇乡、街道工作的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狠抓村级组织规章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出了村务公开工作必须做到内容、形式、程序、时间、标准、管理“六规范”的要求,民主决策实行“六步工作法”。对村务公开的栏目设置、内容分类作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件较好的30个村开展市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8月,天城镇被民政部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白羊镇惠民村等25个村达到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截止2018年10月底,全区完成新建改建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77个。全区约四分之一的村实现了村级服务中心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具备了办公会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医疗卫生、农资商贸“五大功能”,达到了教育、服务“两大”体系的要求、实现村级组织办公、村民服务和村民活动为一体的目标。3.城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要点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决定》(**委发[2018] 4号)及9个配套文件。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完善了社区基础设施。争取到市民政局1个社区服务中心、16个社区服务站项目。目前,1个社区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14个社区服务站完成了新(改)建,2个社区服务站年底前能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民政部“一拖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划拨200万元补助资金。21个示范社区中,牌楼街道万安等11个社区基本达到了示范社区标准,其余10个社区正在创建之中。在11个街道的84个城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清风伴我行”活动,并进行了文艺汇演。为社区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给予了一定补贴,建立了社区干部误工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区586名社区干部参加了重庆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水平认证的培训和考试,87名获社区管理员职业水平认证;288名获社区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选派84名区级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帮扶城市社区工作。(三)服务国防建设深入人心1.双拥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发动双拥成员单位、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革命烈士陵园接待青少年、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2万余人次。行业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智力拥军、节日慰问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实效化。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51个双拥成员单位慰问部队,送慰问金26万元、慰问品200余件。区委、区政府切实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8件,投入经费40万元。2.优抚政策落实按照每人1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落实。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3835万元。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金99万元;1-6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每人每年300元的医疗补助金;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拨付资金173万元;补助28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42万元;为19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住房资金35万元。3.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全区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642 人, 2018年我区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41人。按时足额兑现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00多万元。全区共拿出15个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退役士兵考录工作,97入参加考试,择优录取15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工作。(四)社会事务管理彰显服务本色1.民间组织监管成效显著依照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18〕7号)和我局出台的《关于建立民间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民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事项必须事前报告备案,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情况。依法登记备案民间组织67个。撤消1个,注销22个。登记、注销、撤销合格率达到100%。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区民间组织累计已发展到512个。2.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建立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报批备案的工作机制;1~10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0124对、离婚登记 2638对。建立收养登记数据库,实现了收养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化;1~10月,全区共计办理收养登记 20人,收养合格率100%。3.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再创佳绩申办撤销地宝乡设立地宝土家族乡(渝府〔2018〕109号)。开展了“鄂渝线**利川段”、“**石柱线” 和“**梁平线”等3条边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与毗邻各区县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毗邻区县(市)和乡镇,共同签订了睦邻友好公约,分别设置安装了睦邻友好公约碑。联检65公里“**石柱”县级边界线,埋设2颗界桩。完成了李河、后山等13个乡镇集镇道路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审批命(更)名了8 条地名。 4.社会事务管理有新成效(1)殡葬管理卓有成效。全区实行火化的镇乡(街道)35个,火化率58.2%,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100%,截止10月底,火化遗体5815具,比去年同期增加213具。会同国土、林业、监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非法墓地、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18年10月底,共清理活人墓10座、超标准墓12座、乱埋乱葬坟墓177座,经教育主动迁入合法公墓的丧属25家,现场查封9家生产经营点,收缴建墓工具60件。首个法定清明节,我局被市民政局表彰为一等奖,民政部通报表扬我区优秀观察员。(2)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区有城镇社会福利机构23个,床位数2928张,比2017年增加床位235张,增长比例为9.4℅,收养老人1635 人,比2017年增加460人,增长31.2℅。启动周家坝街道流水社区、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成功地开展了上海、天津、福建、黑龙江、厦门、南京、宁波的对口支援回访汇报工作;成功地接待了民政部、天津市民政局、重庆市民政局的视察、指导工作;到位对口支援资金350万元。区上海浦东福利院、天援医疗康复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完工;完成**儿童福利院建设规划选址工作,启动区流浪儿童救助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建成**殡仪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等6家被评选为重庆市“二星级”社会福利机构,**第二社会福利院达到重庆市“三星级”社会福利机构评定标准。截止10月底,全区社会福利生产企业完成工业产值242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3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50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75万元),实现税收153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0万元),减免税86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万元),安置职工1711人(其中残疾职工842人,占企业职工的49%)。5.扩展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截止10月底,全区福利彩票发行2902万元,超额完成了市里同期下达的2794万元的任务。福利彩票发行终端投注站由去年的92个发展至105个。资助23名贫困大学新生6.9万元。(五)民政信访维稳工作成效突显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1570件次,其中来访1108人次、来信462件次,社会救助1245人次,收养弃婴8人;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办理各级领导信访批示件46件次。妥善解决处理了原龙宝、五桥、天城复员人员安置遗留问题9件,维护了奥运火炬传递、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支洽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六)党建、廉政、信息、社区治安、环保、离退休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区民政系统“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组织了“民政如何创新”大讨论会。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完成市局及区委办、政府办信息任务、编发《**民政》简报50期,全年在各种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稿600余篇条,《**民政网》编发稿件720余篇,创办《重庆**民政》双月内刊,参与四期“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上线工作;全面深化了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有效地宣传了**民政工作,提升了整体形象。深入推进了“倡廉活动月”活动。认真落实民政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按时高质完成《改革开放30年民政事业辉煌成就》和《重庆民政志**篇》编纂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等再上新台阶。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城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滞后,应急救助设施需完善;二是地方财力有限,经费投入不足;三是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四是低保就业联动机制落实不够。三、2019年工作要点2019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区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建设“500亿**” 服好务。(一)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社会救助功能1.加大自然灾害预防、减灾、救灾的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区自然灾害救济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区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预案》。健全基层应急救灾工作机制体系。及时有效地做好新灾应急救助工作。2.进一步抓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敬老院工作促进低保与就业的联动,促进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和主动退保。全面推行低保听证制度,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推行“233”低保工作法,做到细、实、准。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突出救助实效。努力改善敬老院条件,争取更多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供养质量。(二)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40个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指导30个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达到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建设标准。狠抓城市社区建设,兑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成新建(改建)2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1个示范社区的建设任务,40%的街道创建成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30%以上的城市社区创建成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将我区创建成为全市首批市级和谐社区示范区。继续开展1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2~3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位居全市前列。(三)围绕提升服务国防能力,大力强化服务国防保障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圆满完成2018年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加大退役士兵培训与再就业力度,认真兑现落实优抚政策,完善制度,并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1.完善民间组织监管体系完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内容,积极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指导业务主管单位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对收费行为执法检查力度;落实民间组织政社分离政策,促进民间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2.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全区婚姻登记机构整体布点的合理化、服务的规范化。为2020年全区实现婚姻登记网上办理创造条件。3.积极开展以创平安边界为主题的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忠县线”边界联检任务;启动“**忠县线”、“**云阳线”2条平安边界创建任务。依法命(更)名地名,规范管理城乡地名标志,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能力,不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社会化。4.深化殡葬改革将规范治丧秩序和清理乱埋乱葬纳入街道城市管理和殡葬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加强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培训。规范城区治丧秩序,区殡仪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火化区扩面、规划全区公益性公墓。5.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主城区全面推行居家养老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社会机构;建立**区社会福利机构促进会,加强福利机构的行业自律;继续开展老年福利机构达标上星级和“十佳优秀院长”评选活动。 6.进一步加大争取对口支援力度组织对口支援汇报工作组,赴上海、天津、福建、南京、宁波等省市汇报对口支援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争取明后年进一步支持**民政福利事业发展。(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工作队伍以“推动民政科学发展,服务建设‘500亿**’”为主题,按照“五三六”干部管理指导思想,加强系统党员思想教育,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思想素质、办事能力、服务水平。强化职工信息知识培训,提高办事和服务效率,为‘500亿**’ 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要点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要点

20xx年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民政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倾情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区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着力服务“500亿**”,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全面并出色的完成了20xx年民政工作任务。

一、20xx年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一)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1.救灾救济工作成绩凸显

20xx年我区自然灾害频繁。1月中旬,我区中高山区普降30年一遇的低温雪灾和5.12地震造成39户112间房屋倒塌,损坏房屋2102间。“5·12”汶川地震波及我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426.6万元。全区紧急转移安置城乡人口1689人。全年下拨救灾资金1210万元,帮助灾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1月底下拨春荒救济款240万元,共有14963户53866人受益,确保了灾民困难群众安全度荒。目前,全区因雪灾造成倒房的灾民已完成了恢复重建任务。受地震倒房截止11月底,全区分户散建(1669户)开工建设率100%,房屋主体工程完工率达到99.5%,入住率达到90%。5个灾民集中建房点(64户),全部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能够确保灾民在春节前搬进新居过年。

建立和完善了村级信息员队伍;在全区推行救灾资金“直补到户”制度。

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捐赠活动。共收到现金捐款844.39万元,物资价值583.39 万元,已按市政府要求进行安排。

2.城乡低保管理规范

全年有41920户93925人享受城市低保,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36亿元。19595户41696人享受农村低保救助2569万元。及时取消1486人的的城市低保资格;加大低保监督力度,全年城市低保对象退出7570人。7月,城市低保实行全区统一银行代发。按照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复核,提高了补差标准。

3.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今年,五保供养标准从1400元/年.人提高到1700元/年.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283.64万元。争取到民政部“霞光计划”项目资金20万元,扩建天城敬老院,同时对5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

4.医疗救助扎实开展

争取到市级医疗救助资金482万元,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共救助19242人444.62万元。

5.救助管理规范有序

今年以来,共上街主动劝导救助9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8人次。对“5.12” 地震途径**的灾区灾民86人次进行了救助;圆满地完成了地震灾区来万治愈20名伤病员以及31名陪伴人员返籍护送工作。截止今年10月底,共接待求助人员2135人次,对符合条件的2078人次给予了救助。救助站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6.开展孤残儿童救治行动

开展了孤残儿童全面调查工作,建立了688名孤残儿童信息数据库。开展“爱心20xx-走进重庆”医疗救助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活动,22名贫困病残儿童接受救助;组织实施了“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我区符合条件的唇腭裂儿童得到有效救治。

(二)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强劲有力

1.精心指导,圆满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

20xx年1~4月,妥善处理了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遗留问题,加强对选举出现的“难点村”和“重点村”的矛盾化解工作。4月底,我区448个村、184个社区居委会圆满完成了第七届换届选举任务。

2.多措施并举,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区委、区政府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了对镇乡、街道工作的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狠抓村级组织规章制度的规范和完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出了村务公开工作必须做到内容、形式、程序、时间、标准、管理“六规范”的要求,民主决策实行“六步工作法”。对村务公开的栏目设置、内容分类作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件较好的30个村开展市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8月,天城镇被民政部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白羊镇惠民村等25个村达到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当地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截止20xx年10月底,全区完成新建改建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77个。全区约四分之一的村实现了村级服务中心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具备了办公会议、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医疗卫生、农资商贸“五大功能”,达到了教育、服务“两大”体系的要求、实现村级组织办公、村民服务和村民活动为一体的目标。

3.城

民政局工作总结暨工作要点第2页

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1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决定》(**委发[20xx] 4号)及9个配套文件。区委、区政府将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完善了社区基础设施。争取到市民政局1个社区服务中心、16个社区服务站项目。目前,1个社区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14个社区服务站完成了新(改)建,2个社区服务站年底前能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民政部“一拖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划拨200万元补助资金。21个示范社区中,牌楼街道万安等11个社区基本达到了示范社区标准,其余10个社区正在创建之中。在11个街道的84个城市社区广泛开展了廉政文化进社区“清风伴我行”活动,并进行了文艺汇演。为社区干部办理养老保险给予了一定补贴,建立了社区干部误工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区586名社区干部参加了重庆市统一组织的职业水平认证的培训和考试,87名获社区管理员职业水平认证;288名获社区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选派84名区级机关干部到社区挂职帮扶城市社区工作。

(三)服务国防建设深入人心

1.双拥工作扎实推进

组织发动双拥成员单位、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革命烈士陵园接待青少年、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人士2万余人次。行业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智力拥军、节日慰问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实效化。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51个双拥成员单位慰问部队,送慰问金26万元、慰问品200余件。区委、区政府切实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8件,投入经费40万元。

2.优抚政策落实

按照每人16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部落实。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3835万元。发放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补助金99万元;1-6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落实了每人每年300元的医疗补助金;开展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拨付资金173万元;补助28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42万元;为19名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住房资金35万元。

3.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全区共接收城乡退役士兵642 人, 20xx年我区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241人。按时足额兑现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00多万元。全区共拿出15个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退役士兵考录工作,97入参加考试,择优录取15人。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培训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彰显服务本色

1.民间组织监管成效显著

依照区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府办发〔20xx〕7号)和我局出台的《关于建立民间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民间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团体会费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民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事项必须事前报告备案,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情况。依法登记备案民间组织67个。撤消1个,注销22个。登记、注销、撤销合格率达到100%。截至20xx年11月底,我区民间组织累计已发展到512个。

2.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建立了婚姻登记从业人员报批备案的工作机制;1~10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0124对、离婚登记 2638对。建立收养登记数据库,实现了收养登记档案信息数据化;1~10月,全区共计办理收养登记 20人,收养合格率100%。

3.行政区划地名工作再创佳绩

申办撤销地宝乡设立地宝土家族乡(渝府〔20xx〕109号)。开展了“鄂渝线**利川段”、“**石柱线” 和“**梁平线”等3条边界线的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与毗邻各区县市民政局共同制定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毗邻区县(市)和乡镇,共同签订了睦邻友好公约,分别设置安装了睦邻友好公约碑。联检65公里“**石柱”县级边界线,埋设2颗界桩。完成了李河、后山等13个乡镇集镇道路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审批命(更)名了8 条地名。

4.社会事务管理有新成效

(1)殡葬管理卓有成效。全区实行火化的镇乡(街道)35个,火化率58.2%,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100%,截止10月底,火化遗体5815具,比去年同期增加213具。会同国土、林业、监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非法墓地、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的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xx年10月底,共清理活人墓10座、超标准墓12座、乱埋乱葬坟墓177座,经教育主动迁入合法公墓的丧属25家,现场查封9家生产经营点,收缴建墓工具60件。首个法定清明节,我局被市民政局表彰为一等奖,民政部通报表扬我区优秀观察员。

(2)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区有城镇社会福利机构23个,床位数2928张,比20xx年增加床位235张,增长比例为9.4℅,收养老人1635 人,比20xx年增加460人,增长31.2℅。启动周家坝街道流水社区、太白街道红光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成功地开展了上海、天津、福建、黑龙江、厦门、南京、宁波的对口支援回访汇报工作;成功地接待了民政部、天津市民政局、重庆市民政局的视察、指导工作;到位对口支援资金350万元。区上海浦东福利院、天援医疗康复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完工;完成**儿童福利院建设规划选址工作,启动区流浪儿童救助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建成**殡仪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社会福利院等6家被评选为重庆市“二星级”社会福利机构,**第二社会福利院达到重庆市“三星级”社会福利机构评定标准。

截止10月底,全区社会福利生产企业完成工业产值242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32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50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75万元),实现税收153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0万元),减免税86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万元),安置职工1711人(其中残疾职工842人,占企业职工的49%)。

5.扩展福利彩票发行规模

截止10月底,全区福利彩票发行2902万元,超额完成了市里同期下达的2794万元的任务。福利彩票发行终端投注站由去年的92个发展至105个。资助23名贫困大学新生6.9万元。

(五)民政信访维稳工作成效突显

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1570件次,其中来访1108人次、来信462件次,社会救助1245人次,收养弃婴8人;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办理各级领导信访批示件46件次。妥善解决处理了原龙宝、五桥、天城复员人员安置遗留问题9件,维护了奥运火炬传递、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支洽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六)党建、廉政、信息、社区治安、环保、离退休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

制定了**区民政系统“创新服务,促进发展”主题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组织了“民政如何创新”大讨论会。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制。完成市局及区委办、政府办信息任务、编发《**民政》简报50期,全年在各种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稿600余篇条,《**民政网》编发稿件720余篇,创办《重庆**民政》双月内刊,参与四期“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上线工作;全面深化了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有效地宣传了**民政工作,提升了整体形象。深入推进了“倡廉活动月”活动。认真落实民政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按时高质完成《改革开放30年民政事业辉煌成就》和《重庆民政志**篇》编纂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等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城市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滞后,应急救助设施需完善;

二是地方财力有限,经费投入不足;

三是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四是低保就业联动机制落实不够。

三、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区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针,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建设“500亿**” 服好务。

(一)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强化社会救助功能

1.加大自然灾害预防、减灾、救灾的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区自然灾害救济工作暂行规定》,完善《**区自然灾害应急救灾预案》。健全基层应急救灾工作机制体系。及时有效地做好新灾应急救助工作。

2.进一步抓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敬老院工作

促进低保与就业的联动,促进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和主动退保。全面推行低保听证制度,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推行“233”低保工作法,做到细、实、准。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化管理,突出救助实效。努力改善敬老院条件,争取更多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供养质量。

(二)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实现40个村级组织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化,指导30个村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达到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的建设标准。狠抓城市社区建设,兑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完成新建(改建)2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21个示范社区的建设任务,40%的街道创建成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30%以上的城市社区创建成为市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将我区创建成为全市首批市级和谐社区示范区。继续开展1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2~3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三)围绕提升服务国防能力,大力强化服务国防保障

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圆满完成20xx年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加大退役士兵培训与再就业力度,认真兑现落实优抚政策,完善制度,并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1.完善民间组织监管体系

完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内容,积极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指导业务主管单位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对收费行为执法检查力度;落实民间组织政社分离政策,促进民间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2.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机构改革工作

实现全区婚姻登记机构整体布点的合理化、服务的规范化。为20xx年全区实现婚姻登记网上办理创造条件。

3.积极开展以创平安边界为主题的区划地名工作

完成“**忠县线”边界联检任务;启动“**忠县线”、“**云阳线”2条平安边界创建任务。依法命(更)名地名,规范管理城乡地名标志,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能力,不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社会化。

4.深化殡葬改革

将规范治丧秩序和清理乱埋乱葬纳入街道城市管理和殡葬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加强殡葬管理行政执法培训。规范城区治丧秩序,区殡仪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火化区扩面、规划全区公益性公墓。

5.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在主城区全面推行居家养老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社会机构;建立**区社会福利机构促进会,加强福利机构的行业自律;继续开展老年福利机构达标上星级和“十佳优秀院长”评选活动。

6.进一步加大争取对口支援力度

组织对口支援汇报工作组,赴上海、天津、福建、南京、宁波等省市汇报对口支援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争取明后年进一步支持**民政福利事业发展。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工作队伍

以“推动民政科学发展,服务建设‘500亿**’”为主题,按照“五三六”干部管理指导思想,加强系统党员思想教育,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思想素质、办事能力、服务水平。强化职工信息知识培训,提高办事和服务效率,为‘500亿**’ 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