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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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我局从7月4日开始至7月30日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3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73户,广泛宣传了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确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田文才任组长,副局长闫胜利为常务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和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各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为将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和县盐业主管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政策,并印制3000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发,公布工商部门和盐业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三、加强专项行动力度

各所利用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契机,对全县的食盐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73户,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台账建立,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 吃着放心。

各所根据要求,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又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户,严格把关,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坚决不颁发营业执照;对已申请的食品经营户,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食品加工企业、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也进行了排查,保证了食盐市场的安全。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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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从2007年9月起,我局在认真总结2006年7月份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和医疗器械等环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扎实开展了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本次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药品整治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到2007年11月底,全面完成了药品整治的4个工作目标任务。各环节工作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药品注册环节:重点做好药品注册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了全市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任务,共核查8家药品生产企业65个药品品种(配合国家局核查4个),撤回品种11个。同时,开展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以地标升国标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为重点,对截止2006年8月31日已发放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了清查,共完成全市24家药品生产企业232个药品批准文号的清查工作。此外,建立了完整准确的药品数据库,能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总体情况。
(二)药品生产环节:一是强化对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对全市2家生产企业25个大容量注射剂类品种的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并对5个品种进行了现场检查,15个品种进行了抽样检验。全市派出7名驻厂监督员分组进驻3家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率100%。二是严格生产企业药品规范管理。按计划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率100%。100%的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对全市6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面100%,对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实行定点批发经营,规范了兴奋剂类药品的流通渠道。配合省局加强特药监管网建设,督促各单位申请建立了本单位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及时上网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实现了对特药购进、库存和销售流向的实时监控。
(三)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一是严格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对2006年7月以来新开设的87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了GSp认证,对已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以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改变经营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为重点,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52家(其中批发7家、零售连锁7家、零售238家),检查率100%。发出整改通知书95家,立案查处1家,无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情况。二是加强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向无证的机构或个人采购药品以及储存条件、过期失效药品报废、有关记录以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使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要求目标已经实现,全市91.5%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药品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按时上报ADR报表2043份,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培训班2期,培训监测管理员300多人。四是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指导与管理。规范处方行为,各级医院均建立了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实施分线管理,用量动态监测,品种筛选,杜绝了一品种多品牌现象。同时,加强对医院制剂的管理,禁止医院制剂对外销售。五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从2006年7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药品专项行动开始,到2007年11月30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完成为止,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8起,查处案件货值金额636.3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8起。六是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并向工商移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33条次,移送率100%。

(四)医疗器械环节:一是开展注册核查工作。对全市在审的三类医疗器械以及已获准注册的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真实性的核查,共核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39个,二类医疗器械产品24个,三类医疗器械产品2个。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8家次,监督检查率达100%。同时对2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开展抽样检查。对9家一类生产企业的14个品种进行了常规质量抽样,其中4家企业生产的4个品种不符合规定(均为细菌总数超标)。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9月22日,出台了《湖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药品整规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月26日,召开了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落实。随后,三县两区及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整治方案相继出台,药品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铺开。2007年9月,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并成立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药品整治组仍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了《湖州市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机关内部相应成立了药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法规处)、医疗器械处、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药品市场监管处、监察稽查支队等业务处室组成。2007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三次召开了药品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全省药品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药品整治有关工作,并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药品整治行动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
2、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政府层面上,药品安全已成为平安湖州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2007年7月份印发的《平安市、县区考核评审工作责任分工》中,评审条件涉及药品的共有3款4项,其中第62项还专门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药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不放过等情况提出要求。此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还被列入2007年为民办实事和市级领导班子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活动内容。2007年9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要突出任务重点,切实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得到有效落实。部门层面上,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我局按职责建立了责任追查制度,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药品整治组组长是具体责任人,药品整治组成员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整治活动有序推进。同时实行周例会、月汇报等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专项整治数据,每月召开局务会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督查督导,狠抓工作落实。为扎实推进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各环节重要工作的落实,省、市领导多次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黄萌局长、赵光云副局长、黑振海副局长分别带领工作组到湖州检查指导药品整治工作。湖州市领导对药品整治工作也极为重视,为破解个体诊疗机构规范用药这一难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敏奇多次召集我局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调研个体诊疗机构规范用药情况。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先后两次对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视察。药品整治期间,我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先后8次到各县区进行检查指导。
(二)注重三个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1、药品整治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围绕湖州市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总体规划,着力巩固、提高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质量,积极创建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大力推进市区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和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的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如德清县结合全县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创建活动,县政府已将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纳入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框架并作为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之一,通过进一步细化药品安全工作评定细则,量化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目标,全县已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药品监管良好格局。
2、药品整治工作与提升监管水平相结合。结合市委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联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际,起草完善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首问责任制》等11项制度,出台相应的考核细则,进一步改进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通过向监管相对人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等方式寻找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把握重点,明确热点,突破难点,圆满完成整治工作预设的目标任务。
3、药品整治工作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整治是治标的手段,规范才是治本的措施,专项整治是规范管理的有效举措,但不是药品监管的最终目的。因此,我局在开展专项整治时,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注重完善和规范药品管理,着眼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增强了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1、积极开展培训,提高涉药人员业务水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2006年7月以来,累计培训药品经营企业、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从药人员1105人次,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等520人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ADR监测管理员510人次,医药特有工种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上岗证)培训717人次,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542人次,GSp上岗培训147人次。通过培训,使涉药单位及时了解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涉药人员法律意识和药品管理水平。
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湖州电视台、湖州日报、湖州晚报及湖州在线等各类媒体上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以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仅湖州日报就刊发各类药品整治信息数十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并创新宣传活动载体,与湖州电视台《开心茶馆》合作制作了一台食品药品安全方言剧。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社会各界发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两次参与市长热线接听和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编印《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简报》14期,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干部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各县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安吉县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开展了文化惠民百场演出活动;德清县举办了百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下农村(社区)、知识图版巡展、欢乐德清食品药品安全之行等宣传活动;长兴县加大合理用药宣传力度,多次在县中心广场和社区进行安全用药、假劣药品展示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用药知识,增强了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用药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一)逐步完善药品信用体系建设
我们坚持以科学监管理念统揽药品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确定每年根据专项检查和监督等级评定情况,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二是按品种质量风险等级分别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三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在线监管,大力推动行业自律机制的形成,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四是要求全市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提高企业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快速反应能力,目前已有10家企业完成了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2007年7月发生的甲氨蝶呤事件也充分体现了全市高效的药品应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日常监管状况。

(二)积极探讨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结合药品专项整治和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研究探讨城镇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长效管理问题。针对个体诊所等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上存在问题较多,而又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市卫生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意见》要求社会医疗机构在开办过程中,要学习和掌握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落实药学人员、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申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时,向卫生部门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关于符合药品规范管理的审核意见,卫生部门在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要同时验审药品规范化管理情况,把药品规范管理作为社会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的重要条件,使社会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在机制上有了较大的突破,为长效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
(三)不断完善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长期以来,乡镇药品监管工作存在机构缺位、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农村药品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今年,市政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高度重视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把药品安全纳入了农村公共安全范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的公共安全监管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并落实了监管人员,从体制上解决了乡镇药品安全有人管的问题。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我们及时开展了调查研究,制定了乡镇监管站的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统一的规章制度、记录表格、操作程序等,并先后两次开展乡镇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监管站尽快有效开展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通过示范乡镇工作,摸索乡镇政府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工作程序和方法等,进一步完善了乡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通过集中整治,全市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守法生产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把十七大关注民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中,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省局落实五个监管、打造三区和湖州市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等中心工作,切实强化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优化药品产业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2018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总结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快速行动,打响成品油整治攻坚战,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

我局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场科xx科长为副组长,各监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统一领导成品油整治工作并明确要求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做到重点过问、深入研究、把握动态、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形成职责明确、协作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我局迅速出台新市监字3号《关于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强化指导各监管所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同时将成品油监管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常年部署,紧抓不懈。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回头看迎检工作,同时结合新近开展的全省成品油市场集中排查整治,我局召开成品油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局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作出部署,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迎评及排查整治工作的最新指示和会议精神,要求务必高度重视,工作打好提前量,全力抓好成品油治理。

二、明确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以柴油为重点,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各监管所对辖区内加油站销售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情况进行检查,禁止销售普通柴油,严禁在城市城区范围内及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销售普通柴油。同时对加油站是否按照油品升级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油品,是否及时更换油品标号、标识,是否有以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进行销售进行重点检查,核对进货发票、进货台账记录与销售的柴油标号、等级是否一致。

重新印制下发成品油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记录表,明确要求各监管所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对各自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逐一排查。

各监管所对各加油站的监督检查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中,截至目前未发现问题。

二是强化质量抽检,切实提升车用柴柴油质量水平。我局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线重点区域,将消费者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列为重点对象,开展柴油质量专项抽检。按照xx市《2018年成品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自3月底开始,对全市加油站进行监督抽查,累计抽检在营加油站xx家,抽取汽柴油样品xx个,其中汽油样品xx个、柴油样品xx个,累计发现不合格样品xx个,其中柴油xx个,汽油xxx个。

另外,对前期抽检中出现不合格及存在问题的xx家加油站进行抽检回头看,实施二次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是加强执法办案,做好成品油不合格后处理及其他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严令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全力做好成品油不合格后处理及其他违法行为。对xx家不合格加油站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没款合计xx元。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加油站存在以0#柴油冒充-10#柴油的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处罚,罚没xx元。

三、突出抽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式管理。逐渐形成了项目齐全、指标科学的全市流通领域加油站监管台帐,台账包含详细的抽检情况和不合格处理情况等内容,每次抽检后,逐一填写,实现动态监管。

二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制定成品油商品质量检测工作方案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强化成品油的市场监管。

三是加大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实现辖区油品抽检100%全覆盖。集中人力物力实施无死角抽检,对不合格样品所在加油站,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处理,并对抽检流程和结果通过市政务公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是充分利用12315、12365,12345投诉电话以及民意通网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油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时抽检,解决纠纷。

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省局相关通知要求,我局开展学校食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我们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当前突出的位置来抓。我们专门召开学校食堂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确定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教育与惩处并重的原则,逐步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

我们在前期学校食堂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隙。我们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高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为重点单位;重点整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资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操作加工、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重点检查大米、面粉、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品种,努力做到有的放矢。同时,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逐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否则将依法查处。

此次检查,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13家,责令整改95家,下达整改意见书95份。

三、强化培训,大力宣传

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富有成效,我们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贯穿于专项工作全过程之中,努力(工作总结之家:;卫生资讯网:;卫生健康网:)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强化培训。我们召开3次培训会议,分别向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讲释《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突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知识,促进学校负责人提高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而提高学校食堂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据统计,共有226名食堂负责人,904名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媒体宣传。整治期间,我们邀请相关媒体跟踪监督,对于一些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单位,予以曝光,形成行政监督与媒体监督合力,营造出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