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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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了加强全县的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结合创建百日行动,以及省市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我们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克服困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检查,做好应急和宣传,并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 统筹安排 明确责任。

百日活动一开始,我们首先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认真的排查,对餐饮服务单位:239户,从业人员1286人,建立了许可纸质和电子档案,并下发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宣传标语五张3000
余份。每户餐饮服务单位门前,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标,共计239条,执法人员免费到餐饮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关注百姓健康,从食品安全抓起,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更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12月12日至12月15日,我所开展了以打击食品添加剂为主的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我所卫生监督员全体行动,对辖区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一对一、动态化、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90名执法人员,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90家,没收非法食品添加剂10kg,针对餐饮服务单位,在购进和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做到了五专两公开,就是专店购买、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专帐登记、专用称量工具,是否公开承诺食品安全,是否公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录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有力的打击了滥用添加剂的行为,规范了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 营造氛围

在两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静祥和的节日,12月26日至12月29日,我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大中型餐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在检查中主要看各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否体检,原料采购台账是否登记,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要求使用,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保洁等餐饮行业的基本卫生条件,本次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26条,行政处罚4户,其中警告,3户,罚款1户,金额3000元。出动监督员56人/次,出动卫生监督车辆12次,保证了两节期间餐饮行业的饮食安全。本次监督检查查出餐饮单位的共性问题是:1、从业人员个别人员未办理当年有效的健康合格证;2、原料采购没按规范索票索证及在台账上记录;3、原料仓库的面粉就地存放;4、餐具没有消毒记录,没有保洁柜。以上共性问题通过我们监督员的现场指导和下达现场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形式,都得到了合理解决,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行为,提高了餐饮服务质量。

三 、加强巡查 做好应急 保证值班

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我们加强了应急处置制度和预案的落实,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成员,并在此应急队的基础上,分专业组建了由各业务处室主任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并对应急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所有应急队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一旦有任务保证第一时间完成集结,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做好充分的准备。元月1日至元月6日,我们巡查组,重点对旅游宾馆饭店、婚宴承办单位和小食品摊点等重点单位及旅游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并接受了县政府、县人大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我们共派出卫生监督员20余人次,抽查了36家旅游景点及周边宾馆饭店、婚宴等大型聚餐承办单位。节日期间工作安排和开展井然有序,绝大多数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较好,对个别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及留样不规范的单位,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元旦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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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2013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为指导,按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工作思路,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工作。通过扩大宣传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来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创造安全餐饮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各项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构建和谐县做出了贡献。现将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在加强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员教育的同时,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了专项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分期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大型餐饮单位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元旦、春节期间和中、高考期间分别召开了举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食品单位和有考生接待任务的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考生就餐点的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进行餐饮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确保了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抓整治,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认真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档案。同时,积极探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食堂、小餐饮单位许可标准和监管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改善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到现场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了复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全年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75份。

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指导与处罚并举,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逐街道、逐店进行拉网式摸底造册和指导检查,确定重点地段、重点单位,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证制度,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制度普及达到了100%;对所有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加工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共出动车辆206台次、人员689人次,监督户数705户次。

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一直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食盐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联合教育部门专门召开了学校食堂负责人培训会,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的操作要求进行了宣讲。

四是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假日和“两会”、县党代会、“管仲文化节”等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食用到安全的肉类食品,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精神,我局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人次,出动车辆42台次,检查重点单位187家次。未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保障了餐饮服务环节肉类食品安全。

六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的原则,共分动员部署自查、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的防止了“地沟油”重新回到餐桌上。

七是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在整治过程中,要求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有专人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验收及登记,让他们懂得如何索证验收货物,同时,我局制作了1套餐饮服务进货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本,统一印制发放到餐饮经营单位。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三、抓宣传,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一是结合“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悬挂宣传6幅,展示宣传展板12幅次。

二是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守法经营自觉性。

三是建立与新闻媒体协调机制,在县电视台采取标语滚动播放、跟踪报道形式,及时报道各类重大专项整治活动,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有声有色,扩大了社会认知度。通过多形式的宣传发动,提高了广大业主的食品安全法规意识,增强了行业自律性,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抓典型,开展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我局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台、报社、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做法、经验与成效。同时,印发实施示范街、示范店宣传资料,向餐饮单位发放,宣传创建示范街、示范店的目的和意义,明确各餐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各餐饮单位对创建工作的认识。

二是加强组织引导。积极做好创建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业主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对不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整改督查力度,促进各单位不断改善硬件条件提升自律意识,规范经营管理。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并完善食品原辅料进货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餐饮具消毒登记和消毒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公示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通过上述措施,以点带面,促进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面貌大为改观,为明年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建筑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

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城市居民、社会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存在很大的难度。

四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接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时间短,执法人员少,力量薄弱,监管水平有待提高,办公经费也非常短缺,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餐具消毒保洁工作。

三是积极围绕2014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主动联合工商、教育、质监、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树立监督执法的威严,增强监督执法震慑力。

四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县各乡(镇)场、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县提早行动,县食安委于2009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12月23日,我县召开2009年第三次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节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节日期间我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41人(次),车辆436车(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点3080户(次);抽检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179个样品,合格176个,合格率为98.3%;检疫待宰生猪14189头,牛330头,羊74只,检疫畜产品8891.12吨,无害化处理病害猪肉370公斤,使进场待宰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10份,莱克多巴胺5份;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收缴罚没款9250元;查获不合格食品733公斤。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节日期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共深入全县11个乡镇,112个次自然村,召开群众会36场次,标语展板2000条次,广播电视宣传25次,设咨询点25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专题培训农产品种养殖大户385人次。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食安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区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紧缺,检验检测设备落后,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制约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由于监管体制、客观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因素,加之对农村监管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相对较差,识别食品真伪能力不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较大。
(三)食品安全源头整治难,打假任务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部分是小养殖户、小种植户、小作坊、小加工点,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难度大。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县工商局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


针对节日市场和消费的特点,政和县工商局把涉及人民群众节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类及肉制品、酒类、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火锅料、调味品、冷冻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元旦至春节期间,开展三次食品安全大检查。第一次(12月27日-29日),抽调全局执法力量,组成六个检查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前节日市场大检查。第二次(1月12日-14日),运用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东平、石屯、铁山、岭腰等乡镇所在地进行检查。第三次(1月24日-2月1日),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春节前市场专项检查。集中力量严查、严管、严防,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在节日市场检查期间,局领导亲自深入基层执法一线,带领执法干部深入市场、商场、食杂店及城乡结合部,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商品的保质期、商品质量、食品经营者建立的食品台帐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督促各经营单位和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做好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制度,严把进货关口,建立和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登记制度。

(二)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元旦、春节节日期间,以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集市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关,加大对农村集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蔬菜、水产品、鲜肉等产品的检测力度,杜绝私屠滥宰猪肉上市销售,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及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抽检,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入市商品实行日检制,对上市蔬菜、水产品、肉类等商品实行每日一抽检,同时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人员对市场、商场开展了随机现场食品抽样快速检测工作。抽样品种涉及蔬菜、水产品、干果干菜、鲜肉等食品,共抽检测45批次210个品种。合格率100%。

(四)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与公安局、土产公司等部门协作配合,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者经营资格和进货渠道。严厉打击无照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炸,销售包装标志不全的烟花爆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严厉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制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五)加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打击力度,集中开展食品添加剂检查。一是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的监管,对无照经营和超经营范围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加大监督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退市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二是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按照叶双瑜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加强对糕饼、卤制店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

(六)集中开展问题食品的清查,及时收缴问题食品。一是根据《关于对河北省昌黎县五户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的紧急通知》(工商密电45号),开展了清查收缴秦皇岛丘比特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生产的葡萄酒行动。二是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加强水果市场监管执法的通知》,开展水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水果市场的巡查监管,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外观染色水果的行为。三是《关于查处不合格果冻爽 可吸果冻的通知》,开展对福建泉州市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010年3月7日批次不合格的果冻爽 可吸果冻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四是根据《南平市工商局转发省食安办和省质监局关于紧急查处漳州市肉制品瘦肉精监测超标的通知》,开展对通知所列的肉制品进行清查。五是根据《关于下架不合格火锅料的通知》,开展对三种不合格火锅料下架专项市场清查工作。在清查中未发现上述所列的商品。

共出动检查人员11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783户,发出警示整改通知书23份,规范食品进货台账22户,规范散装食品标识5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件,罚款0.9万元;下架退市无食品标签或无保质期和生产日期面包、糕点、绿豆饼、糖果等18.5公斤,查扣无合法凭证烟花爆竹6卷,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4公斤,价值约0.3万元;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消费投诉举报案件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