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自查报告集合

放管服自查报告集合。

简单来说,成功的背后总要有探索的过程,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我们会频繁使用到报告。报告该怎么去写?阅读了这篇文章我们对于“放管服自查报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分享可以使我们之间的联系更加亲密!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XXX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41号)精神,为做好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承接工作和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执法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路政执法发展环境,睢宁公路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即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

一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政务、事务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行政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清理意见等。通过清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60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同时,按照不同的权力类别,本着“规范权力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的原则,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及时在民乐县政务服务网和交通运输政务分中心进行公示;对政府下放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及归档整理。同时,要求领导及政务中心办事人员熟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办事流程及相关政策要求。自2015年10月25日以后,县路政办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40项;县运管所办理行政许可396项、行政处罚8项,在行政事项审批及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及时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县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6项,分别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为加强取消调整和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的“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事项,路政办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衔接落实取消项目,要求今后一律不允许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共同研究制定加强事后监管和服务措施。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运管机构及时与工商部门衔接落实调整项目,工商部门在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不再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前置审批条件。运管机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重点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互通,确保各项衔接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16年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6〕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16年度各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5

为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青海省国税局坚持大道行简、去除烦苛,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下放行政审批上做“减法”,在加强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做“乘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坚持简政放权,到位不越位,进一步深化审批改革

省局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为突破口,主动适应和引领税收工作新常态,坚决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最后一公分”,确保行政审批改革到位不越位,防止变相审批和新的审批事项产生,着力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切实从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一是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余涉及我省的61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或调整。将所有涉及减免税、资格认定等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了税务权责事项,探索以清单形式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编制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依法公开了第一批3类8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真正使税收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实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取消税务登记证办理。不断强化与地税、工商和质检部门信息共享的合作,20xx年1至5月份根据省工商局传递的企业登记数据,为5312户企业办理了税种认定,涉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8.9%,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效不断显现。

二、坚持放管结合,放权不放责,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

省局在全面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放权不放责,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切实强化后续监管责任。一是加强事后备案资料审核,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提取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跟踪核实企业申报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等情况。二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指标模型307个,进行风险识别,确定风险较大的具体涉税事项和涉税风险较大的纳税人,通过采取风险提醒、风险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增强后续管理的针对性。三是对备案事项实行“递进式”管理,各级国税机关统一设置台账、核查表及数据填报口径,形成统一规范的备案事项数据库,并对备案资料进行完整性、相关性和合规性审查,发现疑点按规定程序核查或移交评估、稽查。四是加强内控监管,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24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到岗到人,通过绩效考核、执法督查等方式,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后续管理进行跟踪问效。

三、坚持优化服务,简政不减效,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省局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推出10类40项“便民春风行动”办税举措,依托“互联网+税务”零距离架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连心桥”,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对取消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只需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即可;对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审批行为,让纳税人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一是优化窗口设置。省市县三级国税部门统一设置窗口,集中受理本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切实缩短纳了税人的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承诺办理时限。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即时办结;对于需实地调查、上报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在受理单中作出具体说明,并开设“绿色通道”对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政府鼓励的事项,以及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优先办理。三是细化服务举措。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将受理方式、办公地址和时间、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等要素进行细化,并在门户网站和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方便纳税人查询使用。结合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四是释放改革红利。通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释放出更多更大的'改革红利。20xx年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月均有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免征增值税14673.36万元;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82.62万元,同比增长48.9%,政策实际受惠面达100%。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6

黔西南州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xx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银行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银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银行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银行以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7

按照作风整顿活动的总体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我积极参加学习动员,认真查找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落实督查整改。重点从理论学习、工作能力、思想意识、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自查整改,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局里组织的学习还是局班子学习,我都能按时参加,而且还坚持自学一些相关的报刊和杂志。在工作方面,查找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对照相关要求,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做好分管股室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使自己分管的股室成为高效、廉洁、勤政、开拓型的团队。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三是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二、原因的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我认为只要能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

二是进取意识不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是群众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由于我们工作经常直接与企业职工接触的机会多,与他们之间的交流较多,看到群众的疾苦多,听到群众的呼声多,渐渐地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群众观念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弱化。

三、整改的`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杜绝领导作风“假、浮、蛮”,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圆满完成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8

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督查工作要点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局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本局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证、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每个业务股室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二、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我局对照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港南政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和“扎实、彻底、不留死角、不惨水分”的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范围内的审批制度、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局由原来行政许可8项增加到14项,其中:取消5项,调整3项,保留3项,新增8项。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制定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相关规范。

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南政办通〔2017〕2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要点,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进一步加快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进度。

我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对一项审批项目原则上规定了由一个部门负责办理,避免了多头审批和重复审批现象的发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未办理事项原因告知制、特殊情况提示制等七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推进了政风建设。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有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事项各要素发布到门户网上,办事群众可通过门户网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三)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我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息共享的工作要求,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平台向其它单位提供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和信息共享,有序推进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提高政府效能。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应当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提出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继续完善“阳光审批”方便群众办理事项及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备案、公示、听证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强后续监管,建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管,整治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放管服”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的落实。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0

临渭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3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临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以“减”促“放”。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详细清理,现共承担权责事项3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针对每项职权都制作和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并一再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以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平台为依托,将部分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村社。

二是以“规”促“管”。在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服务前移的同时,针对下放的权责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通过建章立制、授权委托、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用足权、不越权。

三是以“优”促“服”。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临渭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投资建设力度,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心理慰藉、休闲娱乐等日托式养老服务。在全区54个社区建立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平台在线服务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会保障、残疾服务等政策咨询、办理事务流程、网上互动式解答问题、预约式办理等业务,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1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在这个自查报告中,我们将详细地探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目标、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为大家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改革提供一个详实的概览。

1. 放管服改革背景:

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市场经济体,拥有众多具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和创业者。然而,在过去,中国市场上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行政审批、管制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给企业创新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放管服”改革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治理效能。

2. 放管服改革目标:

放:即放宽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让市场主体更加自由地参与经济活动。目标是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企业家通过创新实现经济增长。

管:即优化监管体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精准性,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目标是通过改革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法规,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监管的不必要干预。

服: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改善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目标是通过提高政府机构的效能,优化服务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规范、便捷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3. 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就: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首先,在放宽行政审批方面,政府取消了大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限制,大幅度简化了审批程序,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其次,在优化监管体制方面,政府将国家与地方的监管职责进行了划分,建立了多级监管体系,提高了监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测的市场环境。最后,在改善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了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4. 放管服改革面临的挑战:

然而,放管服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于改革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执行“放管服”政策的积极性不够高,导致改革深度有限。其次,改革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仍然不完善,导致改革效果不够明显。最后,一些行业和企业对于市场准入限制的放宽持观望态度,对于竞争环境的变化存在一定的顾虑,造成了改革的阻力。

综上所述,“放管服”改革是我国政府为了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服务、提高治理水平而进行的重要改革。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政府通过放宽行政审批、优化监管体制和改善公共服务等举措,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有效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进行,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2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