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通知实用

管理制度通知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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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通知【篇1】

财务付款管理制度通知

一、背景介绍

财务付款管理是企业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流动和财务健康状况。为了加强财务付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迅速反应企业经营需求,特制定本《财务付款管理制度通知》。

二、付款审核制度

1. 付款申请:各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实际需求,向财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明确申请事由、金额、收款对象等详细信息。

2. 付款审批:财务部门收到付款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批人员需仔细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合理、真实、有效。

3. 多级审批:根据付款金额的大小不同,审批流程也有所区别。小额付款(金额低于5万元)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即可,中额付款(5万元至50万元)需经财务总监审核,大额付款(金额高于50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

三、付款操作流程

1. 确认付款: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收到付款申请单,按照相关程序确认要付款的金额、账号等信息。同时,财务部门需留存相关申请文件和审批记录作为财务审查的依据。

2. 付款指令:财务人员根据确认的付款信息,填写付款指令,并在内部系统中进行记录。付款指令包括付款账号、收款账号、付款金额、用途等必要信息,并由财务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3. 开票与核对:若支付对象需要发票,财务部门必须向收款对象索要发票,并在付款时进行核对,确保发票真实合法。

四、付款方式选择

1. 银行电汇:作为最常用的付款方式,银行电汇能够实现资金快速流转和准确到账,是企业财务付款的首要选择。

2. 转账支票: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电汇的场景。凡是选择转账支票付款方式,必须经过财务主管严格审批。

五、禁止违规行为

1. 多笔拆付:禁止将一笔大额付款拆成多笔小额付款进行操作,以规避风险审查。

2. 虚假付款:禁止财务人员或其他员工为了谋取私利,虚构付款事由,违反公司规定进行付款。

六、例外情况处理

1. 特殊付款:如公司有紧急需求或特殊应对情况,需要临时付款,则需经过财务总监特批,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汇报。

2. 异常付款:若检查出财务付款出现异常情况,财务部门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进行进一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七、后期评估和审查

为保证财务付款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不断完善,财务部门将定期进行制度执行的评估和审查。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将及时提出改进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以提高付款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八、通知执行和监督

本《财务付款管理制度通知》由财务总监负责发布,并执行监督财务付款的各项规定。同时,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财务付款制度的贯彻执行。

结语

通过制定本《财务付款管理制度通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财务付款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财务操作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希望全体员工积极落实本通知内容,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管理制度通知【篇2】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大家好!我在这里向大家发布一份关于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的通知。请大家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将自即日起生效。

一、背景引言

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员工请假制度,提高组织运行效率,特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请假流程,确保请假事宜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建立有效的请假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员工请假的便利性和公平性,实现员工和组织的双赢。

三、请假的种类和时长

1. 年假:员工在满一年工作后,享受15天的年假。但是员工在享受年假时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并经部门经理核准。

2. 事假:员工因私人原因需要请假时,提交事假申请表,并至少提前两天汇报给直接上级。事假每次不超过3天,累计不超过10天。

3.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部门,并在请假开始的第一天向公司提交医疗证明。病假每次最长不超过15天,累计不超过30天。

4. 婚假:员工因结婚需要请假时,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假期申请,并附上结婚证明。婚假最长为3天。

5. 丧假:员工因家庭成员丧失需要请假时,提前24小时通知直接上级,并附上丧葬证明。丧假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请假申请流程

1. 员工请假需提前根据具体请假原因填写相应的请假申请表格,并向直接上级提交。

2. 直接上级审批通过后,将请假申请表转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3. 人力资源部确认请假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后,将申请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员工,并将该记录归档。

5. 在员工请假期间,直接上级需要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做好工作调度和安排。

六、请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

1. 年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会按照正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2.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按月底计算,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

七、违反制度的后果

1. 若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出规定请假天数,将按旷工处理,扣除相应工资。

2. 若员工伪造假证明等情节严重的,请假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职、降职甚至辞退。

以上就是本公司的员工请假管理制度,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管理员工的请假事宜,优化公司内部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大家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并支持这一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管理制度通知【篇3】

员工休息室管理制度通知

尊敬的全体员工:

为了提高员工的休息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实施员工休息室管理制度。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一、设立休息室

为保障员工的休息环境,公司将在各个办公区域设立休息室。休息室将提供舒适的座椅、茶几、空调、休闲娱乐设施等,以创造放松愉悦的氛围。同事们可以在休息时间自由进出休息室,并享受一个安静、舒适的休息空间。

二、注意卫生和整洁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环境,所有员工应该保持休息室的卫生和整洁。离开休息室前,请各位员工清理自己的座位、桌面和茶几,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我们也鼓励大家养成随手清理的好习惯,共同维护一个整洁的休息环境。

三、尊重他人权益

在休息室,大家都应该互相尊重,注意礼貌和公德心。请不要大声喧哗或进行嘈杂的谈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禁止在休息室抽烟或吃辛辣食物,以免对他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为了满足各位员工的不同需求,禁止损坏休息室的设备或娱乐设施。在使用音量较大的设备时,请佩戴耳机,以免干扰他人。

四、合理利用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是员工放松和休息的宝贵时光,但同时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机会。我们鼓励大家在休息时间内进行交流和互动,但请务必合理安排时间,以免过度聊天影响工作进度。此外,为了不影响他人休息,重要的电话请尽量在休息室外接听。

五、保护财产安全

休息室内的设备和财产是大家共同的财富,请各位员工爱护和保护。不要随便搬动或更换休息室的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请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禁止将私人物品放在休息室内,以免遗失或被误取。请大家一同维护休息室内的财产安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违规处理

如有员工违反休息室管理制度,公司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大声喧哗、损坏设备、乱扔垃圾、吸烟或食用辛辣食物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违反纪律的员工可能面临扣减奖金、警告甚至解雇的处罚。

以上是公司关于员工休息室管理制度的通知。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认真遵守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的休息环境。让我们在放松和休息的同时,更好地准备迎接工作的挑战。

感谢大家的合作!

公司管理部

注意:本通知于发出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员工遵守。

管理制度通知【篇4】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

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公安厅《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省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模式,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全省经济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月日

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拥护。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根据国家关于调整户籍迁移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有序流动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推进我省城镇化建设进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坚持把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出发点的落脚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籍关系的原则。通过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籍关系,准确反映公民的身份和居住情况,为科学实施各项社会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二、改革的内容

(一)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在全省取消农业户、非农业户及其他类型户的登记管理模式划分,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

(二)改革迁移落户的准入条件

申请人在居住地同时具备有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批准在居住地落户。

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是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宅。稳定生活来源是指有合法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生活、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形。

(三)改革学生落户办法

凡参加国家统考,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

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要将其纳入暂住人口登记、管理,但严禁办理暂住证和收取任何费用。

在我省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和用人单位依法与毕业生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工作单位合法产权的驻地或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落户。若其工作单位在驻地无合法产权或集体户口簿,以及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造成的落户难问题,其单位驻地的公安派出所要建立直管公共户登记、管理。入学时已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毕业时未在我省范围内就业的,其户口一律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省外就业地。

(四)改革“三投靠”的迁移落户条件

1.夫妻间相互投靠并共同生活的,按被投靠方的合法居住地登记、迁移户籍关系,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准予在子女合法居住地落户,不受条件限制。

3.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残疾人子女投靠父母并由父母供养共同生活的,准予在父母合法居住地迁移落户,不受年龄限制。

(五)改革赡养孤寡老人的迁移落户条件

赡养孤寡老人的,可凭公证部门证明,将孤寡老人的户籍关系迁入赡养人的合法居住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开展。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依法审批户口迁移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户籍迁移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落户条件和程序,统一行使户口审批权。凡不符合落户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对在审批户口迁移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以任何理由在落户迁移工作中搭车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三)加快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管理制度,将对现行的城市建设、人口计划生育、农村土地承包、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谋划并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分情况、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

推进相关制度的改革,确保相关制度改革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互衔接、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四、组织实施

本意见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与本意见相悖的户籍管理规定,一律停止实施。本意见由省公安厅解释。

管理制度通知【篇5】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注:

(1)抢救车的封存:

①使用统一的一次性封存条,按要求粘贴封存条。

②按要求在封存条上注明封存时间。

③一个月启封检查一次。

④抢救车内药(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⑤封存者双人签名。

⑥封条一经开启、或疑有损坏,应立即按基数本重新核对、清点、封存者双人签名。

(2)抢救车检查内容:药品:贮存条件是否合适,数量、规格等是否与抢救药品登记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过期、变质、标签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是否属于完好备用状态。应急灯、除颤仪是否处于充电状态,并进行测试检查性能完好状态。

管理制度通知【篇6】

报关员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公告后有关工作

2013年10月12日,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改革报关员资格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2013〕54号),公布了总署将改革现行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对报关从业人员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发布后,一些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纷纷向海关问询今后对报关企业和报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事宜。为进一步明确有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少资质资格类的许可和认定,是本次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领导同志专门阐述了简政放权与改善就业环境的关系,强调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审批环节,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和职责,清理不必要的许可和认定,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于广洲

署长批示:“要以壮士断腕的劲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关于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就是最重要的联系群众,就是最好地联系群众”。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是总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海关现行报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作出的重大改革。这一改革举措,体现了《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三优先”原则,符合中央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关于“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真正向市场、社会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指导思想以及国务院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的有关要求,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释放就业活力,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各海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做好内外部解释工作。

二、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取消后,海关将按照“由企及人”的管理理念,通过指导、督促报关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而实现对报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同时,报关从业人员作为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其报关行为仍需接受海关监督管理,海关将以报关卡(IC卡)作为识别报关从业人员身份及所属报关企业的证明,在对现

行规章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对报关从业人员实施记分管理;对报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海关可依据《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予以处理。此外,中国报关协会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职责和

作用,以填补“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取消后留下的管理空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根据上述规定,总署将对报关从业人员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报关协会组织

开展对报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水平评价考试,为报关企业选聘报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依据,建立起“行业评价、行业认可”的管理机制。总署政法司、稽查司、教培中心等部门正在会同报关协会研究制定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管理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目前,《海关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总署正在抓紧修订《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及《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等有关规章。在《海关法》相关条款修订实施前,各关对报关单位以及报关从业人员的管理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各关要按照总署的统一部署,提前做好有关管理制度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请各海关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应对相关情事,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总署。

管理制度通知【篇7】

一、群管理员应热爱xx群、xx群管理工作,具有自觉奉献的精神。

二、管理员应及时发布公司内部的工作公告及相关通知。

三、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

回答和进取帮忙员工解决问题。

四、管理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给予清理出群。

五、管理员不得将自我的xx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管理制度通知【篇8】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告是指上市公司在发布财务报表后,公开发布的关于其财务管理制度的的公告。这些公告通常包括财务制度的内容、实施日期、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告是上市公司为了维护其自身的形象和信誉,以及保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公开披露的一种行为。通过公告,上市公司可以向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展示其财务管理制度的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在财务管理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承诺。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告的内容可能包括财务制度的内容、实施日期、常见问题解答、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附注等内容。上市公司在发布这些公告时,通常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进行发布,也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告对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了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的具体情况,从而更好地评估上市公司的风险和机遇。

管理制度通知【篇9】

各片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一年三月六日

瑞安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实施建设现代化新瑞安导向战略,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建立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户籍管理制度,改变二元户籍结构,实现一体化管理,使户籍登记能够如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逐步消除因城乡分割造成的公民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权利和义务的不合理状况,促进我市城镇人口集聚,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

二、改革目标和原则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05年,瑞安市总人口达到124.5万人左右,城市化水平达55%以上;其中,在瑞安中心城区(包括安阳镇、新闻建设管委会、经济开发区)集聚人口21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90%以上;莘塍镇集聚人口8.5万人,城市化水平90%;塘下小城市集聚人口17万人,城市化水平80%;飞云镇集聚人口8.5万人,城市化水平70%;马屿镇集聚人口6万人,城市化水平70%。

改革的基础原则是:

(一)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二)城镇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三)村级集体资产性质、归属不变的原则;

(四)注意户籍改革要与我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其他方面工作衔接配套,整体推进。

三、实施范围

按程序上报省公安厅批准,首批争取在我市中心城区和莘塍、塘下、马屿、飞云四镇的建成区进行户改,以后在龙湖、陶山、湖岭等建制镇逐步推开。

四、改革内容

(一)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之前已办理的地方城镇居民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渔场、林场、农场性质户口等,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其中符合在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条件的,应统一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动员其将户口迁至原籍或现居住地。

(二)建立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粮籍关系管理制度。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对城镇居民户口的粮食供应实行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办法,即在正常年景以市场调节为主,粮食部门保障供应,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当市场粮食供求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市场粮价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根据地方政府的指令,动用储备粮和粮食风险基金,进行适时调节,以保障供应,稳定粮食价格。

(三)逐步建立适应人口流动的社会保障机制。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建立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体,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进城农民按不同的从业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个人帐户。

(四)对已经完全纳入城市建成区,基本没有纯农业用地或只存少量农业用地的村,可实施“撤村建居”的改制;原集体资产可通过量化,变村民为股东,组建股份制的经济实体,其经

营所得按股份分红;对由村集体资产改制的经济实体,在经营方面予以政策扶植,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减免税费的优惠。

五、落户条件

下列农村户口的人员,在这次户改实施范围以内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非农职业或者已有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可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一)在户改城镇经商务工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以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二)户改的城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

(三)在户改城镇购买商品房或合法自建房屋的及随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华侨、港澳台同胞经批准在户改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者合法自建房所需照顾入户的内地亲属;

(四)在户改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的外商的国内亲属和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国内亲属;

(五)生活投靠户改城镇居民的直系亲属;

(六)在户改城镇范围内居住的农民,土地已被征用,需要依法安置的,可以办理城镇居民户口;

(七)其他具备在户改城镇落户条件的人员。

六、待遇和义务

(一)经批准在户改城镇落户人员登记的户口,户口性质为城镇居民户口。已办理落户手续的人员与当地原有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和义务。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同对待当地原有居民一样,对他们的入学、就业、参军、安置、户籍迁移、粮油供应、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一视同仁。

(二)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不变,已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原农民,永久享有原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在进行撤村建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

(三)进城落户的农民按“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其合法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可以由所在村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也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转包、抵押等流转活动;其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和自留地可以转包给他人经营,也可以退回给村集体组织或拆成股份转入集体经济组织。

(四)计划生育政策实行短期过渡。通过这次户改,村民转为居民后,三年内继续执行原村民计划生育政策。

七、办理程序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提倡整村进行户改,以村为单位集体办理手续。

整村户改的行政村,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报告;要求“农转非”人员名单(以户为单位)。具体办理程序:

(一)本村要求“农转非”的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委会统一登记,打印成花名册,并由村委会填写统一格式的申请表。

(二)具体“农转非”人员名单由公安局派出所户籍底册核对无误,镇人口集聚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城镇人口集聚办公室。

(三)市城镇人口集聚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现场会审。

(四)会审同意后由市城镇人口集聚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安局户政办理中心和粮食局粮籍办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五)外来户以户为单位向现在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明、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统一汇总,经镇人口集聚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市城镇人口集聚办公室。

八、组织领导和实施要求

(一)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城镇人口集聚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户改的审批办理工作。各有关镇要相应成立镇人口集聚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发动和审核工作。

(二)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和以户为单位办理的原则,防止产生新的人户分离,坚持人户一致,杜绝空挂户。

(三)市人武部和市计划、粮食、财政、教育、劳动、人事、民政、计划生育、房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平衡地进行。

部门名称: 户政科

联系电话: 0577-658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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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负责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负责指导或办理全市常住人口的登记、迁移、注销、变更、农转非、户籍改革、人口统计等工作;组织实施与指导对全市暂住人口、重点人口、高危人群、出租房管理、门牌编制管理等工作;审核、指导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管理边境管理区通行征的签发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服务和等级评定。负责指导全市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治保会、协警队伍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暂口管理协警员的绩效考评、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