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规章制度锦集

车队规章制度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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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规章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保证机械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如车辆发生较故障应及时修理,一般故障要抓紧时间修理,较小故障做到很快修理。

第三条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做好车辆检修工作。

第四条修理场地不准吸烟,用汽油清洗零件和更换机油后,要及时做好易燃废料的清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第五条车辆修理完工后,应将场地清扫干净。

第六条如有违本制度发生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第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车队规章制度 篇2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分局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五、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分局实际,小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六、驾驶员对分局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七、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八、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分局机关小车队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车队规章制度 篇3

为使用和管理好井下胶轮车、铲车,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提高劳动效率,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队管理职责

1、负责井下胶轮车、铲车的运行和管理,按规定运行时间及时发送车辆,维护胶轮车运行秩序,完善胶轮车运行的安全装备,保证胶轮车安全运行。

2、负责胶轮车、铲车的管理和维修,建立管理台账和检查检修记录,定期对胶轮车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胶轮车质量达到完好标准。

3、负责车辆安全运行制度的执行和乘车秩序的维护,对违反管理规定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胶轮车、铲车运行一般规定

1、胶轮车、铲车的运输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胶轮车、铲车质量必须达到《煤矿矿井运输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每周要对胶轮车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和质量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到记录完整、准确。

2、胶轮车、铲车的运输沿线、车场及其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定时地严格检查、维修和调试,保证路况和设施的完好安全。

3、每班运行完后要对胶轮车、铲车内的卫生清扫一次,保持整洁干净,车库每班要清扫一次,每周用水冲刷一次胶轮车车厢和胶轮车车库,保持车厢内外和车库无杂物、无积尘、保持清洁卫生。

三、胶轮车、铲车运行管理规定

1、胶轮车、铲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胶轮车、铲车司机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并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严禁疲劳作业、无证上岗。

2、每班车启动前,必须从车头到车尾检查车辆各部件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必须处理,否则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3、车辆行驶途中,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运行状况和观察运行环境,出现故障和运行隐患及时停车。

4、胶轮车、铲车的制动性能必须完好,制动距离不得超过8米

5、胶轮车运输过程中车厢内严禁乘人。

6、为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在行驶途中因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时,必须摇灯向后面的车辆发出警号。

7、胶轮车、铲车运行中与其它车辆会车时,其它车辆必须视情况优先避让胶轮车,让胶轮车顺利安全通行。

8、胶轮车、铲车运行中发生故障或停机影响运行时,应及时向调度值班领导汇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给下次运行留下隐患。

9、胶轮车运行至巷道偏口、进入车场、过弯道时限速规定5km/h,不得超速运行。

10、胶轮车必须进入胶轮车车场停车,无特殊情况严禁在运行线路途中无故停车。

11、胶轮车必须按车场停车位置指示牌停车,胶轮车停稳后方可发送停车信号。

12、车辆停稳后,由司机安全确认,口头发出下车信号、开门后,乘车人员方可下车。

13、胶轮车发车前、运行中、进入车场必须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擅自行车,严禁闯红灯行车。

14、特殊情况需加开胶轮车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井下调度员安排车辆,以免造成运输堵塞。

15、无特殊情况,胶轮车必须严格按胶轮车运行时刻表,按时发车。

16、对在车厢内外乱写乱画者,给予50—100元的罚款。

17、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三违”的规定处理。

车队规章制度 篇4

一、全面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和因公用车的调度使用,并及时做好派车登记,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每月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三、按照车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局(公司)所有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工作。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六、每月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检查考核,严把检查考核关,确保车况良好。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

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七、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驾驶员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车辆检查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保险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车队规章制度 篇5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俭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回到,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景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职责制,对自我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仅有权负责自我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车队规章制度 篇6

第六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员工进公司后应及时建档。归档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体检表、登记表、履历表、考核表、奖惩情况、聘任情况、升降职情况、劳动合同等所有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历有关的书面资料。

第六十三条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签字手续,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人事档案通过每半年人事报表进行动态管理。

车队规章制度 篇7

一、全体车队成员应根据本制度约束自己,团结队友,管理车队,响应车队号召,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未经车队队长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踢出车队积分100个以上的车队成员。-

三、全体车队成员必须加入车队内部群:1017449916以及歪歪频道ID:157034807,同时必须在群里以及歪歪频道里使用自己在车队的名字,不得允许非车队人员进入车队内部群以及歪歪频道。-

四、希望大家经常关注车队公告,群公告以及歪歪公告,不得在车队聊天室,群以及歪歪频道谈论与飞车无关的游戏,不得肆意谩骂、挑衅、威胁恐吓他人,或者起内讧等影响车队团结的不文明行为。凡是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均由车队队长及车队职权管理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五、车队职权管理人员必须公正无私的履行各自职责。凡是做出有悖车队利益及车队成员利益和破坏车队团结的人,车队其他队员及当时因某种原因被踢出车队的车队成员和被迫离开车队的车队成员,有权向车队队长进行交涉协商,队长一定会及时亲自处理。

六、对于行动不服从指挥、不能响应车队号召、不服从车队职权人员管理的车队成员,车队队长及车队职权人员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七、违反车队规定的车队成员处理办法:凡是因为某种原因受到车队队长及职权管理人员处罚的车队成员,均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以下处罚。(1)、第一次警告,为车队刷25个积分,时限三日,延期兑现,每日额外累加10个车队积分。(2)第二次警告,为车队刷55个积分,时限三日,延期兑现,每日额外累加20个车队积分。(3)第三次警告,为车队刷115个积分,官降一级,三个月内,不能升职,时限三天,延期兑现,每天额外累加30个车队积分(4)第四次警告,为车队刷205个积分,官降两级,半年内,不能升职,时限三天,延期兑现,每日额外累加40个车队积分。(5)第五次,踢出车队及群,终身不得重新加入车队。-

注:每次警告,延期兑现不得超过三天,第三天,按照升一级次警告进行处罚;受到超过两次以上警告的车队人员取消任用、积分提拔、竞速选拔车队官员和副队长的资格;届时,受处罚的车队人员名单将随车队职员抽调选拔安排结果同时进行公告。(处罚积分包括车队任务所得积分。)

注:每半个月车队官职调动一次,其他时间官职将不做任何处理和调动。

车队规章制度 篇8

第二条公司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管辖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设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及项目管理处。

行政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行政直线管理体制。

1、行政直线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管理员)、临时工4级;

2、行政支线设总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经理(主任)助理;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及增减。

车队规章制度 篇9

一、组织纪律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驾驶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做一名合格的从业人员。

2)严格遵守出车时间,发车当天须提前20-30分钟出车,以便造成接客延误、路途拥挤等问题。

3)如有事请假,须提前3天提出,以便造成出车任务下达而不能完成。

4)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要认真、安全及时地把客人送到目的地。如因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不当而引起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

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中途办私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驾驶员规章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

2)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3)“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证件齐全。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未经允许将车辆交给非车辆制定驾驶人员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6)严格执行“三检”工作,即出车前、途中及回场后的车辆检查,不开“凑合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安全装置不全的车辆,出车时做到“三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有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批准后交付车辆及车辆所有证件才能离开。

三、车辆卫生

1)驾驶员收车或出车前15分钟到岗收拾车辆内外卫生,以保证正常出车。

2)发现有客人遗失的财务要及时汇报并寻找失主。如联系有困难的要上交车队统一处理,不得隐瞒和私藏。如发现有发生此类情况的、严肃处理。

四、油料管理

1)加强油料管理,由车队派专人对车辆加油,不得私自加油。

2)对每部车辆进行油耗核算,根据路程远近制定油耗指标。

五、交通事故

1)驾驶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车辆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避免因车况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

2)发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况,驾驶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调度人员及车辆管理人员,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酒后驾驶

1)严禁司机酒后开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如果司机因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一律由司机各人负责并一律辞退。

七、车辆物资及证件

1)车辆行驶所必须的证件包括行驶证、非营运证、营运证、附加费、养路费、运管费等由司机个人妥善保管,如因工作需要交换车辆时一并交由接车人保管,如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由当事人负责补办,如果因此造成行车延误的,损失由当事人个人承担50%。

2)车辆随车工具要随车携带,不得转借他人或丢失,否侧照价赔偿。

3)司机本人所属驾驶证上岗证等证件,由司机本人负责保管。

车队规章制度 篇10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以作为劳动报酬、聘用、晋升、奖励、教育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干部还须进行年度述职。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具体化,对各类员工实行分类指导,具体的考核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制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员工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其他员工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处)经理(主任)负责。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员工评定依据,中层干部考核与干部聘用相结合。

车队规章制度 篇11

第三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分别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员工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员工培训主要通过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工作中进行,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员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三十六条员工集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综合培训。

第三十七条员工培训采取自培与送培相结合,业余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任职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对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和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条综合培训是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培训,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及管理水平,随企业内外部需要而成长。

第四十一条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自费学历教育,提倡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在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完成学业,每年可给两周带薪假学习考试。

第四十二条公司负责对中层员工进行培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其余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每年末将其培训计划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的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车队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条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才战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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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规章制度锦集11篇


出于您的愿望我们精心编辑了“车间规章制度”,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管理规则和制度的总和,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员工权益密切相关。规章制度可以衡量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规章制度的制定让相关员工都十分苦恼。

车间规章制度 篇1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车间规章制度 篇2

1、目的:为建立和保持一个文明和谐、整洁有序、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一流的员工、一流的 产品、一流的企业”的战略目标。特制定 6S 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部位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质量手册》

4.职责

4.1.综合办负责公司《6S 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4.2.生产部部长(车间负责人)为 6S 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 6S 工作的培训、执行 与考核。

4.3.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的 6S 管理落实工作。

4.4.各部门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 6S 管理工作。

4.5. 6S 管理工作是每位员工每日都必须要做的事情。

5、 6S 管理的定义 5.1.整理(Seiri) :随时将现场物品分成有用和无用两类,及时将无用的物品清除现场。

目的:腾出宝贵的空间,防止误用,防止变质与积压资金,制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5.2 整顿(Seition) :将有用的物品分类定置摆放,保持数量、质量清晰,井然有序,取放方便。

目的:缩短前置作业时间,压缩库存量、防止误用、误送、塑造目视化管理的工作场所。

5.3.清扫(Seiso) :自觉地把生产、工作的责任区域、设备、工装、工位器具清扫干净,保持整洁、 明快、舒畅的生产、工作环境。

目的:减少公害、提升作业品质。

5.4.清洁(Seiketsu) :就是将以上 3S 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贯彻执行及维持。

目的:按制 度规范管理。

5.5 素养(Shitsuke)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遵守规章制度,提高素质,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控 制的习惯。

目的:贯彻执行命令、养成良好习惯,塑造守纪律的员工素养。

5.6 安全(Safety)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生产、工作中,必须确保人身、设备、 设施安全,保守公司机密。

目的:保证安全生产、严守公司机密。

5.7 节约(Save):公司倡导“节约为主,杜绝浪费” 。

目的:让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

6、 6S 管理的意义 6.1.运用 6S 的作法,彻底消除资源浪费。

6.2 现场合理化,提高生产效率。

6.3 降低不良品率,提高品质水平。

6.4 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7、 6S 管理的要求 7.1.1 生产现场 6S 要求 现场管理的目标:管理良好的工作场所,其状态具备“门类清楚、区隔整齐、标识分明,洁净安全” 这样一些基本特征,这也就是工作现场管理的基本目标。

7.1.2.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并认真填写记录,下班前设备应清洁干净,不得有灰尘、油 污,设备周边地面不得有垃圾、油迹、废料等其它杂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1.3.计量器具定期送检,标识明确。

保持良好状态,正确使用,用时摆放牢靠、整齐,不得杂乱 无序

7.1.4 工具箱内物品按定置表要求摆放,每日清理,工具不得脏乱、有油污。

7.1.5 现场使用的文件为现行有效版本,文件、记录保管、保护整洁完好,填写的记录完整、清晰。

7.1.6 作业现场的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采取隔离措施,并有清楚标识。

7.1.7 作业现场的物料及时清理,不合格品及时返工。

7.1.8 作业现场及环境不得有

7.1.9 作业区门窗、墙壁一个月清洁一次(特别高的门窗、天花板、墙壁 15 天清洁一次) ,地面划 分区域,落实到人,每次下班前清扫一次,保持地面无油污、积水,门窗、墙壁干净,无油污、 积尘、蛛网等赃物,墙壁张贴和悬挂物符合要求。

垃圾桶(箱)应每日清理,保持外表面清洁。

7.1.10 作业区应建立整理、整顿、清洁责任制,落实到人,严格按规范执行,保证达标。

7.1.11 作业区员工按 6S 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对所负责区域清理清扫,物品按定置要求摆放。

7.1.12 生产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工艺纪律执行、杜绝不合格品产生,对质量问题应眼睛向内找 出根本原因予以纠正,严以律己。

7.1.13 生产员工工作作风端正,具有积极主动性、公德意识、质量意识和顾客意识。

工作重效率, 更重质量,对用户(包括内部用户)意见反应迅速,及时纠正或改进。

7.1.14 生产员工有时间观念,当班时间抓紧,及时完成班产定额任务,不拖拉。

上班不迟到,下 班不早退,开会不迟到。

7.1.15 生产员工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开展质量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1.16 生产员工进厂应仪容整洁,按规定穿厂服、佩带工作证,精神状态饱满,充满活力,不得 不修边幅,男工不得头发、胡须过长。

7.1.17 生产员工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严禁穿背心、裙子、拖鞋、高跟 鞋和前、后露凉鞋上岗操作,女工长发束起。

7.1.18 消防器材保持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有序,有明确责任人,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

8.6S 管理的考核评比与奖惩

8.1 自查

8.1.1 生产现场 生产部每天应有专人按生产现场 6S 管理要求对各班组的各项目进行检查, 对出现的不合格项督促 改进。

8.1.2 车间内环境及公共设施

8.1.2.1 生产部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上。

8.1.2.2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针对严重不合格项开据罚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9、检查、考核

9.1 办公室每周对作业现场、厂区环境及公共设施、生活区(宿舍) 、办公室等的“6S”执行情况 进行检查。

9.2 每次检查应填写《6S 检查表》 ,根据《6S 检查表》进行评分 。

9.3 合格和不合格判定。

80 分(含 8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 80 分为不合格。

9.4 6S 考评结果作为部门绩效工资、奖金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严重不合格项开具《处罚通知单》 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整改。

9.5 一个考核年度内,同一部门同一不合格项重复出现 3 次的,给予双倍考核。

10、其他 10.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办公室。

车间规章制度 篇3

为保障车间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车间,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车间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等;

2、按时到岗,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班前或班后点名不到者按迟到、早退处理。班前点名必须更换好工作服,佩戴好安全帽,不按要求做的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早退一次罚款20元;

3、严禁旷工,有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严禁捎假),但每月电话请假次数不能超过2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电话请假的视为旷工,未请假且点名后30分钟未到岗的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半天/一天为一次)罚款30元,并通报批评,旷工3次以上者取消年终任何评选资格;

4、上班期间不得串岗,不允许在车间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得擅自出厂。有事离岗或外出,需向班组长、车间主任请示,得到允许并办理好请假外出手续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5、为确保安全生产,严禁酒后上岗,违反者每人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扣除当天考勤,因酒后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6、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穿好劳保鞋,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穿戴安全帽、劳保鞋,违反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车间设备,爱护设备,严禁野蛮操作(使用行车歪拉斜吊等),一经发现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罚,造成设备损坏经济损失的,要赔偿设备维修、更换所需的费用;

8、爱护公司、车间的一切财物,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公司财物据为私有,严禁有偷盗行为,一经发现交公司处理。

9、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有打架斗殴、恶语伤人、话语中带脏字、散布不满言论从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等现象,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从重处罚,工龄不满半年员工有打架斗殴现象的直接开除。

10、未经车间办公室安排,私自在门卫、仓库、设备、食堂等非工作场所逗留,且时间超过5分钟以上的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11、服从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安排,顶撞、威胁管理人员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开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车间规章制度 篇4

一、具体要求:

1. 保持通道顺畅,通道内不得摆放托排和物品,地面无 垃圾、纸屑、零部件、油污、积尘;

2. 设备(如:机床、台钻、校验台、风扇)和机台 上无杂物、灰尘、油污,定期检验维护;

3. 车间所有套圈一律使用周转箱和托排,并在指定区域 摆放整齐;

4. 随时整理现场需要和不需品的物品,不需要的清理掉, 需要的合理区分放在固定位置,并且做好标识;

5. 工作台面要保持整齐、干净,私人物品放在工作台下 层,工具、相关材料、暂时不用的配件不要胡乱放在 台面,应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工作台面在交接班 前不允许留有套圈的工费,料废,应及时放在指定位 置并做好标记;

6、 各种型号的标准件、样板及不用的表头在使用完后及 时送回计量室;

7. 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严格区分,并且做好标识;

8. 抹布不得放于工作台面上,使用后放回指定位置,水 杯、饮料瓶、雨伞放在指定区域;

9. 工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塑料袋及其它垃圾不得放在台 面,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放入相应的垃圾桶或指 定地方;

10. 工装夹具、辅助材料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原位摆放整齐;

11.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鞋跟在 5 厘米以上) 、吊带、背心上班,若因穿拖鞋、高跟鞋等引起的扭伤、摔伤 及相关伤害,责任自负;

12. 所有人员必须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意识,生产过程中认真负责,严格做好自检、互检、首检、全 检的习惯,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汇报;

13. 14. 返修产品须在第一时间返修完成,以便及时发货; 上班时间工作认真专心,不准闲谈、怠慢、打瞌睡、玩手机等;

15. 中午吃饭、下班、离开岗位时请及时关闭各工具、设备、风扇的电源;

16. 机床、 校验测试台、 台钻等设备除相关操作人员外,

其它人禁止操作;

17. 18. 19.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作业程序、 标准进行操作; 每天下班后工作台面和地面必须清理干净、整齐;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20.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 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1. 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签到后脱离 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 ,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 外;

22.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 艺。

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 员自行承担;

23. 在工作时间内, 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擅用非自己岗 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

对闲置生产用具(如: 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 ,应送到指定 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24、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 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 25. 26.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处理。

视情节轻 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 机关处理。

注:以上列举制度只为车间现场管理制度,其它请遵守员工 守则及相关制度

二、员工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1.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 为规范。

2、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 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 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 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以个人为准,车间 6S 现场管理要求每违反一项视情节 严重扣 2—5 分不等,月累积-10 分以内不处罚,月累积-

10 分以上的(不含-10 分) ,以超出的负分数按 2 元/分, 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 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 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 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车间主任负责安排及监 督执行,车间全员参与、积极配合。

办公室每天对车间不定 时检查,进行打分,并做好记录在月底汇总上报。

车间规章制度 篇5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

2、在上级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燃油炉的操作、维修及安全运行工作和日常管理。

3、负责燃油炉及其所属各设备及所有油路管道阀门等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检修。

4、严格按照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巡视制度上岗经常巡视和检查所有设备防止缺油和超压、超温现象的发生。

5、做好日常各项设备的保养工作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保证燃油炉正常运行。

6、按时抄表巡视燃油炉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7、负责燃油房内的清洁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8、燃油房值班人员重点检查项目有:燃料、油箱温度、燃油炉油位、油泵运转情况及电机温度、供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做好计划用油进油工作搞好技术革新节能工作尽量减少油的损耗并注意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及报表。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准睡觉以及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任何事情。

车间规章制度 篇6

车间生产班组一般也就是管这么多,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度。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一天空上班务必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组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组长每一天空上班务必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

4、各条线的组长在开早会时务必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状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组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务必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务必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一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2)超过三天务必由生产部经理批准;(3)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持续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组长要持续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一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公司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饮水机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划流水线、。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务必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务必持续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齐,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静电表同时务必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务必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务必理解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所有员工务必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6、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7、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8、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9、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0、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1、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推荐,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车间规章制度 篇7

一、考勤事项

迟到: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含)以内者扣罚1小时工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小时工时,迟到4小时以该天出勤不计。

早退: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者为早退,扣罚2小时。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一小时起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处以书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复则处以扣罚壹佰元。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销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连续旷工二日(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满三日以上者,开除。

二、请假事项

上班中若临时有事、病而请假离工厂时,须得现场领班和组长同意,须持按规定签准之请假单并签一张出门单,方可出门。

平时请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过5天。否则,会倒扣本月工时,直至扣完。(注:每超过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时)

员工请假除婚、丧假、事假之外,一次满五天以上者,在请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应合并计算。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具请假单,按请假规定办理,经核准后于请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单位登记,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电话于上班前报备,且事后补缴证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其余未依规定预先请准者,概以旷工论处。而所谓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车祸、天灾、急病等。

三、员工就餐事项

员工基本福利:根据上班时间的不同分别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当天该员工没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则,需交一定就餐费用。

注:每次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半小时,此时间不计入工时。

四、员工离职事项

普通员工离职: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员工离职时,需交接完毕就可离职!、若合同期内,双方须提前三周书面申请,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注:离职员工须至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填《离职工作交接表》和《员工离职审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五、奖惩事项

注: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敬业精神,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

(一)奖励范围

说明: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车间主管可以为员工申请予以嘉奖

1)、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4)、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5)、拾金不昧者

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7)、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11)、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本部室内事务成绩卓著者

1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附:车间卫生奖励制度

①、每日评选出本部室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各项评比最佳负责的员工;(记点)

②、非品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上道工序产品中有异物,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③、连续两个月未取得“红色圆点”的员工;(记点)

④、连续一个月未被记惩罚点的员工;(记点)

⑤、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的,向上级报告的员工;(记点)

⑥、连续三个月个人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的各项评比都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员工;(记点)

⑦、非品控人员在产品出货前,发现其中有异物或有异常,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⑧、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质量、卫生改进起作用;(记点)

⑨、非品控人员发现员工中有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公司规定的行为;(记点)

⑩、非品控人员对工艺提出合理化改善方案,并被确认是有效的;(记点)

非品控人员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重大过失,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记点)

连续一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设备、人员、环境检查没有超标现象,公司给予该团队每人另外核发奖金;(记点)

注: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奖励,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表扬;

(2)、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表扬;

(3)、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表扬;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二)惩罚范围

说明: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车间主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此执行相应的处罚。

1)、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2)、浪费公物造成公司损失者

3)、在厂区未按规定穿制服、工作鞋或穿拖鞋工作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识别证者、或着装不规范者

5)、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环境卫生者

6)、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超过两次(不含)以上且不按规定请假者

7)、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未产生意外事端,且没有悔改之意者

8)、擅离职守导致变故者

9)、工作期间聊天耽误工作者

10)、故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

11)、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如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12)、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性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交办事项经督促仍执行不力者;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命令者;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

13)、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而妨碍他人正常工作者

14)、因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5)、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者,同仁之间谩骂吵架者

16)、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或对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17)、导致较大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导致严重产品品质客诉事件的责任者;疏忽监督致下属人员有不周或违规情事,经查明属实者

18)、在工作时间内卧睡或伏睡者;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者,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19)、直属干部对下属人员之违规|、舞弊行为明知而隐瞒或不经举报者

20)、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聚众闹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21)、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2)、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附:车间卫生惩罚制度

①、员工进车间前若不按要求戴内帽、穿工作服、戴口罩、粘灰;(记点)

②、员工工作靴不洁净,更衣柜不整洁或员工所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不洁等(即有“红色圆点”标识);(记点)

③、员工在进车间前着装完毕并在镜前自检、粘毛发后,被品控员发现身上仍有毛发者;(记点)

④、员工在车间非故意的头发露出内帽外者;、(记点)

⑤、员工进入车间戴首饰、手表、手机、化妆、涂指甲油,男员工蓄胡须;员工手部指甲太长不符合要求,且不听劝告的;(记点)

⑥、员工在车间未戴口罩、或口罩没有完全遮盖口鼻;(记点)

⑦、员工在工作期间用手摸耳朵、挖鼻子、搔头发或接触制品以外的物品后不洗手消毒,或直接对着食品打喷嚏;(记点)

⑧、一个月内个人卫生指标超标(指手部涂抹发现菌落总数超标、或有致病菌),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超标;若个人卫生指标超标,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或人员手部涂抹一个月内连续3次发现不合格、或半年内累计5次不合格;(记点)

⑨、员工在工作时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离开岗位的行为;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串岗,甚至到其他区域的行为;(记点)

⑩、员工在工作时未按照标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作业或由于个人疏忽等,造成产品规格与标准不符、包装污染、外形不佳、净含量不足等缺陷,但能够及时发现,没有流入下道工序,没有造成大的影响的情况下;(记点)

员工没有按照更衣程序、进车间程序、洗手程序、上卫生间程序规定操作;(记点)

员工对落地产品不按规定处理;(记点)

员工手部受伤(即头部帽沿上贴有绿色圆点标识)没有适当包扎,且未汇报上级主管知晓,仍然接触食物;如果汇报了上级主管,但主管并没有对此员工的工作做适当调整,其上级主管负连带责任同时受到处罚;如果现场品控没有及时查出,品控也一并同时受到处罚;(记点)

员工的个人原因造成产品保存不当变质或过保质期;(记点)

若成品抽检时发现数量不符、内容物与外标示不符,库房管理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在出厂前被及时发现返工;(记点)

由于员工个人问题,造成产品抽检时发现有衣服纤维、手套碎片、塑料、纸屑等异物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严重超标,例如有头发、玻璃、昆虫、金属等异物的发现;、(记点)

工作完毕后,没有及时清理现场,清洗设备,或清洗后结果不符合要求,被其他人员发现的行为;设备、场地清洗马虎,屡次发现员工工作时消极怠工,影响恶劣;(记点)

员工在车间内严禁打闹嬉戏,不论上班时间还是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拉邦结派;随意讲脏话粗话者;员工故意挑起事端矛盾,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和各区域之间配合、极端不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员工有盗窃公私财产,他人财物的行为;工作场所辱骂员工、质保、主管,举止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打假斗殴,故意假、造、欺骗上层主管,威胁或向他人索取钱物的行为;(记点)

员工在工作场所饮食、嚼口香糖等物;(记点)

在工作场所内随意吐痰、车间内随意取下帽子、脱去工作服的行为;(记点)

注: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罚款,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口头警告;

(2)、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口头警告;

(3)、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口头警告;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车间规章制度 篇8

洁净室工作守则:

1、进入洁净室人员资格

a、经训练合格及主管审核后之人员得进入洁净室。

b、进入洁净室人员需遵守洁净室之安全规定

c、尚未被认可之员工生、外宾及承揽商须进入洁净室者,应先报备申请领取临时证配于胸前,并应有合格人员陪同在场始得进入。

d、严禁转借他人之临时证或夹带未经核准人员进入洁净室

e、凡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照成的经济上损失者将根据损失情况,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开除等处罚。

2.进入洁净室前之注意事项:

a、员工、外宾及承揽商进入及离开洁净室,需于相关人员做出入洁净室登记。

b、任何人进入洁净室工作或参观,须依规定换穿无尘衣。

c、非经洁净主管许可不得将私人物品(手提袋、书籍等)及非洁净室所使用之工具携入洁净室;维修用之手册及工具在用毕后应立即收起

d、原物料进洁净室车间时,需先在外面拆箱及拭净,并置于货物风淋室携入洁净室车间。

e、在洁净室车间内,不得饮食、嘻闹,或从事其它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进入洁净室之程序:

a、踏上换鞋区入口之地板前,必须先将外鞋脱下。

b、外鞋置于一般鞋之鞋柜之中。进入换衣区换穿无尘衣,依规定进入空气风淋室作空气浴

c、空气洗净室内,不可超过6个人同时进入。

d、为避免影响空气正常循环及除尘效果,人员不可倚靠在空气风淋室的门或墙上。人员必须站立于空气洗净室中央踏脚板上轻微摇动双手旋转360度,以帮助灰尘掉落

e、风嘴方向正常应是向下吹气,请勿随意拨弄调整好的风嘴方向,以求达到最大的除尘效果

f、头发必须盖在头罩之内,必要时可使用发罩。

g、口、鼻必须盖在口罩之内:口罩使用后即应丢弃,不可重复使用。;头罩下摆必须完全扎入无尘衣之衣领内

h、无尘衣穿着程序:

(1)口罩

(2)头罩

(3)无尘衣

(4)无尘鞋。

4.洁净室内之注意事项

a、进入洁净室之油漆或物品须先经空气清洗除尘之手续。

b、严禁在设备上书写及刻划。

c、避免在机器上使用胶带粘贴纸张。

d、当使用气枪时,必须置于除尘抽风口,以免灰尘污染产品。

5.废弃物处理:

a、所有废弃物及用过之化学品应依规定之方式处理及倾倒。

b、随时保持整洁,勿将垃圾留给别人,手套、指套、废弃物勿随手丢,应置入垃圾桶内。

c、勿将酸及有机溶剂混合倾倒,以免爆炸。

d、有机废溶剂应倒入专用容器中储存,勿倒入排水系统中。

6.其它注意事项:

a、勿在洁净室内踏步来回走动。

b、非必要相关人员禁止停留在洁净区域内。

设备使用规则

1.所有设备均应依操作手册规定之步骤开机、关机、调试。

2.开机操作人员遇到故障或不确定因素时影响开机或调试,应向当班领导汇报,听候指示,再作处理。

3.洁净室涂装设备的设定状况非经当班领导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原有之设定。

4.设备的使用状况及使用时洁净室、喷房内的温湿度请详加纪录。

5.凡设备操作不当以至造成污染或损坏应尽速报告并接受惩处,若有故意隐瞒一经查获将加重处分。

6.设备使用完毕应依规定加以清洁。?

洁净室安全守则

一般守则

a、在洁净室工作时必须确切地了解每一个工作站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应采取之安全防护工作。

b、善加使用一些防护设备如眼镜、手套等等。

c、在工作的区域应保持清洁。

d、所有化学品应详加标示。

e、使用化学品后双手需洗净方能饮食或抽烟。

f、处理废弃物时应遵守有关废弃物处理之规定。

g、熟悉紧急应变的步骤及工作区域之紧急应变设备(如灭火器,逃生呼吸器等)之放置位置。

车间规章制度 篇9

一、产品质量控制有力

1.车间主任接单后,先组织各组管理人员和质量员,分析该款标准样衣的工艺特点,仔细阅读工艺单的制作要求。

2.对标准样衣的各个部位协商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艺流程。

3.新款上线前,现场管理员制作产前样、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技术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4.督促员工按工艺标准进行缝制,并及时提供大货样。

5.各款在上线生产即将生产时,各组长应组织本组员工开生产例会或早会,对该款做详细的说明,并将技术科提供的样衣、工艺单及质量标准公布于众。

6.质量员必须督促各组长将质量问题解决于车位之上,处理于成品之前,保证降低成品的返工率,保证产品质量。

二、原辅材料供应及时

1.车间主任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2.组织车间各有关人员做好一切产前准备工作:如生产设备的配置,有关人员的调配,有关工具的搭配等。

3.技术科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三、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1.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人员,视其情节,予以处罚。

2.管理人员督促员工按时上下班,做好车间员工的考核。

3.对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根据。

4.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2:30---5:20,晚班6:00—9:00,不加班每天4次刷卡,加班6次刷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奖罚分明

1.每天生活补贴2元,加班到9点加班费3元,加班到10点4元。。

2.能自觉遵守厂纪厂规,按时上下班,不请假,享受满勤奖60元(无旷工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享受满勤奖。(1)每月迟到或早退3次每次不超10分钟。(2)每月只请假1次但不超过1天的。

3.无故旷工1次(一天)不享受满勤并罚款30元,旷工2次罚款50元并扣除生活补贴,累计旷工3次或3次以上开除并扣发当月工资百分之五十

4。每年设年终奖,工资满一年,全年旷工不超5天,请假不超15天,可享受年终奖,工作不满一年,半年以上旷工不出三天,请假不超七天,也可享受年终奖,按工资总和除十二发

放年终奖,每年春节后第二个月发工资时发放,

5.有事要填写请假条,请假1天有组长和车间主任签字生效,请假2天以上报公司批准后生效。

6.凡不写请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7.员工辞职的必须写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报批满一个月,工资满额发放。报批不满一个月超过15天的发80%,报批不满15天发工资总额的50%。不写辞职报告的按旷工处理,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扣发工资,立即开除。情节严重报有关机关处理。

五、设备完好正常运行

1.督促各组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器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

2.机修工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调整、维护和保养。

3.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下班清理机器,检查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通知机修进行维修,确保机器运作正常。

六、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1.严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杜绝吸烟。

2.车间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3.下班后督促各有关人员关闭好门窗,大门上锁前务必检查各门窗是否关闭妥当,关闭车间所有电路。

4.每位员工要做到人离关机,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七、堆发整齐文明生产

裁片不落地,箩筐不乱放;衣角不掉地,成品不乱堆;散线不乱抛,断针不乱丢;补片一换一,辅料次换优;

食物不进车间,杂物不放箩筐;机台保持清洁,场地整洁卫生。

1.设备、凳子、箩筐等、按规定放置,排放整齐,不准随意摆放或调换。

2.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如茶杯、包、袋、零食等)严禁带入车间。

3.严禁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聊天说笑,会客,吃零食,接打电话,发信息玩手机。

4.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及宿舍,工作时间禁止喝酒,不准做私活。

5.上班必须佩戴工号牌,穿工衣。

6.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能落地,次品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对不同扎号的半成品或裁片分开,以免造成色差。

7.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清洁工每天打扫生产现场,各组员工自觉保持环境卫生。

八、原始记录齐准快明

1.做好日常事物记录,车间的人事记录,登记好员工名单,对每单货的投产日期及结束日期、生产员工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2.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按时汇总《生产报表》即时上报。

3.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4.负责车间生产数量收发一致,及时处理好车间与各有关部门的交接手续。

九、鼓舞士气协调一致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员工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2.调动车间生产员工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工作气氛,使生产员工士气高涨。

3.协调各组的生产任务,分配恰到好处。根据员工的缝制技术,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4.督促各组长完成当日的生产计划指标,并保证每位员工的工序持续运作。

5.质检员处理好当日工作,填写每日《检验记录》。

十、服务现场以理服人

1.负责及时处理员工在生产线上的问题。

2.解决员工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员工感觉大家庭的温暖。使之更好的工作。

3.员工要搞好团结,管理人员务必处理好员工之间关系,如有较为严重的事情,及时上报解决,切勿在生产现场与其发生冲突,造成负面影响。

3.负责维护好本车间的现场生产秩序,使生产有条不紊

车间规章制度 篇10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保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车间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1.1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车间、钥匙车间、总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2.1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提倡用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2.2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3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无加班打卡现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2.4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申请方能离岗。

2.5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2.6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2.7禁止在车间吃东西、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员工手册》处理。

2.8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2.9未经公司办公室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2.10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手册》作出处理。

2.11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2.12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承担。

2.13员工领取物料必须开具领料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卡片包装袋、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员工手册》处理。

2.1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2.15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2.16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2.1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工具、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2.18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领班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行政部按《员工手册》处理。

2.19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2.20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2.21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2.22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2.23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24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进行处罚。

2.25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

3.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4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第四章工艺管理

4.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4.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4.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4.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生产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4.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4.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4.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4.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4.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五章定置管理

5.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5.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5.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5.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5.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第六章设备管理

6.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6.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6.4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6.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6.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6.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出一般故障。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6.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6.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6.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6.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七章工具管理

7.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7.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7.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7.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7.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第八章计量管理

8.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8.1.1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8.1.2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8.1.3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品质科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8.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品质部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8.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8.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品质部。

8.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8.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第九章能源管理

9.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9.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9.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9.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9.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9.6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9.7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9.8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9.9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9.10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9.11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第十章文明生产

10.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10.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10.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10.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

10.5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10.6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10.7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10.8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

10.9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10.10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

11.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11.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11.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1.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11.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11.6学徒工及其他新入职人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11.7生产、检验记录及时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11.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11.9重点设备(如发电机),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11.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11.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11.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二章员工考核

12.1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2.1.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12.1.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12.1.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12.1.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车间员工由车间主管考核生产部经理审核,车间主管由生产部经理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12.2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十三章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车间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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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规章制度【篇1】

一、值班工长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严禁出铁时横过渣铁沟,通过时必须走安全过桥;

3、取样前,样模、样勺要烤干,防止爆炸伤人;

4、上炉顶点检设备或处理设备故障时,首先通知煤防站人员,现场监护,上炉顶必须2人以上同往;

5、到煤气区域点检设备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并带好煤气检测装置。上炉顶点火时,必须有煤防人员监护同往,打人孔时穿戴好劳保用品并躲开人孔正面。

二、炉前工通用安全规程

1、处理潮铁口时,严禁站在铁沟内;

2、钻铁口、透铁口、取渣铁样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3、清理渣铁沟时,不许站在渣铁面上,以免烧伤、烫伤;

4、出铁放渣时,严禁跨越渣铁沟,以免烧伤、烫伤;

5、各种工器具在接触渣铁前必须烤干,防止渣铁遇冷爆炸伤人;

6、操作天车时,遵守《天车工安全规程》,操作开口机、泥炮堵渣机时,严格遵守操作制度,注意工作现场,防止将人撞伤挤伤;

7、氧气、煤气用完后必须将阀门关严;

8、打锤时严禁戴手套,打锤人与扶钎人要成90度角,以免跑锤伤人;

9、铁口过深需加棒,用铁锹将棒送入铁口,人站在侧面,防止出铁口突喷,造成烧烫伤;

10、烧氧气时,手套不能有油,且不能握在胶管与氧气嘴接口处,防止回火烧伤,注意氧气压力防止管头伤人;

11、严禁在开口机旋转时装卸钻头;

12、严禁用氧气管捅铁口透铁口,不准在沟内化铁;

13、装泥炮时与操作者联系好,手不能伸进泥炮孔;

14、打视孔盖,必须站在侧面,更换吹管必须确认倒流阀开,且站在侧面,两侧拉链必须上好保险销;

15、处理吹管跑风,必须找煤防站监护,必要时带氧气呼吸器,并用轴流风机吹扫,以防煤气中毒;

16、使用压缩空气管时,注意管头是否有人,防管头脱落伤人,打风镐时注意渣铁碎片伤人;

17、操作电动(电葫芦、电动夯)、风动(风镐、风锤)设备前,必须确认是否漏电,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置漏电保护器;

18、用煤气烘烤钩子时,要先点火后开气,用完后及时关闭阀门。

三、铁口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出铁前确认铁口、主沟、小坑、大沟是否烤干,开眼机、液压炮运转是否正常;

3、出铁时严禁横过大沟,铁口正面不许站人,下渣沟嘴旁不许站人;

4、解除铁水工具必须烤干、烤热;

5、用氧气烧铁口时,氧气管一定要绑紧,防止倒火。严禁用铁管捅铁口,放置的氧气瓶距离明火10米以上,不得放在正对渣铁口处。开氧气人员避开截门正面,严禁戴油手套开关截门;

6、捅铁口时背向主沟,两脚站稳;

7、开动液压炮及退炮时先响铃,注意周围是否有人;

8、铁口潮湿必须烤干后出铁、严禁潮铁口出铁;

9、铁口主沟周围卫生清扫干净,防止捅眼时滑倒;

10、堵铁口时所有人员要闪开,防止喷溅伤人。堵口后不要立即退炮,卧炮时间10分钟以上,(无水泥炮30分钟),退炮后不许马上横过主沟或去铁口工作,待确认不能倒火时再进行工作;

11、开铁口时两脚不许站在主沟内。用钎子打铁口时,打锤前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严禁用松动锤头打锤;

12、装泥炮时,严禁用手直接触摸装炮口或伸入炮膛内;

13、套铁口时必须将煤气点燃,防止煤气中毒;

14、出完铁后,严禁在铁口区域休息或逗留;

15、禁止往炉台下扔渣铁块或其它杂物,以防砸人;

16、禁止在液压炮室内动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沙子或灭火器材扑救,严禁打水;

17、出铁时铁水包不能过满,铁水应低于包沿300mm;

18、排风扇运转时严禁移动,需移动时必须先拉闸断电,停止运转后方可移动。

四、小坑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出铁时4沙坝要保持一定高度,见渣后沙坝铲100mm,沙坝不能过低,严防跑铁。堵口后,眼见将铁水随渣子泼出,防止爆炸伤人;

3、捅小坑时,钎子要烤干;

4、掏小坑要精力集中,站位要合适,两脚不能站进大沟内,防止小坑突然流铁烫伤;

5、出铁时严禁横过铁沟。

五、大沟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机车摆包时,包与出铁槽摆正,并检查铁水包是否烤干,更不许有水,防止爆炸。

六、人工堵口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准备好人工堵口工具(包括泥枪、堵把、撞锤、钎子、铁板等),先检查是否能用,然后将泥枪装满炮泥;

3、堵口要早,不能大喷,待放风或停风后进行;

4、堵口前铁沟和小坑放上钎子,盖好铁板,上面铺层沙子防止踏空或由于高温滑倒烫伤;

5、堵口时泥枪对准铁口后并用湿草袋将铁口盖好封严,并用钎子卡住泥枪,以防烫伤;

6、拿撞锤人员要精神集中,对准堵耙杆,防止走锤伤人;

7、泥枪拔出之后,铁口用钻头打实,以防倒火,并由专人监护。

七、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水截门和其它冷却设备;

3、冷却水截门与炉前用水截门区别开,防止开错烧坏冷却设备;

4、不准攀登冷却水管,以防登折水管和摔伤;

5、到煤气区工作时,严禁一人进行,必须有一人协助监护,去各层平台时,必须找煤防站人员同往;

6、炉体周围及大套边缘漏煤气时,要点燃防止煤气中毒;

7、处理冷却水箱漏水时,关闭截门,仍有煤气要及时点燃;

8、炉况失常,风口灌渣,或冷却水设备严重烧坏大量漏水时,人要站在安全地带,不能面向风渣口;

9、酸洗设备时,要戴好白光眼镜及必要的防护用品,往酸缸内倒酸时,严禁直接倒入水中,要倒在缸壁或铁板上使酸缓慢流入水中,并注意风向;

10、放风坐料时不得到各层平台检查设备,也不能离开炉台,风口平台设专人监护,防止烧穿事故发生;

11、更换风口窥视孔玻璃时,要躲开正面严防伤人;

12、风渣口套烧坏时,要及时减水,并外加喷水,防止烧穿造成重大事故;

13、出铁时严禁跨越渣铁沟,严禁在吊物下通过,在吊物时有专人指挥并确认吊具牢固;

14、上下走梯扶好扶手;

15、检修各种管道阀门时要将残余量放净;

16、安装和拆卸冷却器水管时,必须通水,置换出冷却壁内的热水方可作业;

17、出铁过程中,不能在出铁口正上方的、平台和铁口正下方作业;

18、风口冒渣烧穿时或炉皮烧穿时,看好退路,站在上风口打水处理;

19、观看风口要用视孔小镜,并不得在风口正面停留;换视孔镜片时,必须确认旋塞阀是否关严,站在侧面,并戴好眼镜;

八、插枪工岗位安全规程

1、上岗前穿戴好劳保用品;

2、严禁跨越渣铁沟,严禁在吊物下通过;

3、上下走梯三点支撑;

4、插拔枪作业时,必须在风口外沿或套间点燃煤气,轮流作业并戴好面罩;

5、拔枪前清理过滤器前,确认泄压阀泄压;

6、喷枪烧红时应打水冷却后再拔枪;

7、吹管灌渣铁时,不许立即拔枪,以免烫伤;

8、观察煤况时用风口小镜,换镜片时确认旋塞阀关严;

9、喷吹作业时,不准吸烟;

九、卷扬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休风检修或处理更换电气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3、上炉顶检查设备或工作时,必须与值班室联系好并通知煤防人员,经允许至少2人同往,看好风向以防煤气中毒,严禁在煤气区逗留;

4、行车过程中,严禁一切人员进入料坑内,料坑不得有积料;

5、处理料车在炉顶落道或需高出作业时,先切断料车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伤人;

6、高处作业时,严禁往下扔东西;

7、停炉降料面时,严禁一切人员上炉顶;

8、料车严禁载人,在斜桥走梯行走时不得靠近料车一侧,严禁用料车运送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9、休送风前要确认蒸汽压力,开关蒸汽阀门时要侧身慢开;

10、煤气区域动火时,应检查施工方的动火票。

十、料坑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上、下梯子要扶好踏稳,防止跌倒、摔伤;

3、料嘴卡料时,严禁正对料嘴捅料;

4、检查设备时要与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挤碰伤事故的发生;

5、清理料坑时,必须停车,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十一、称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检修设备停、送电时,严格按停送电制度进行;

3、启动皮带和槽下各种设备时,必须经矿槽工确认,联系无误后方可进行;

4、室内消防器材必须保持良好备用状态,操作工会正确使用;

5、设备正常运转时,禁止维修、清扫和加油等;

6、严禁往配电盘上打水,不得随意触动机电气设备;

7、手动开车未到位或冲过头时,严禁打倒车和反刹车,不允许带负荷的料车在中途停车或向下倒开车;

8、卡料时,应将料车和闸门放在手动位置,选择专用工具处理。

十二、槽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各设备启动前要做好现场确认;

3、严禁钻、跨皮带;不得靠近皮带、皮带头尾滚筒及其它转动部位,至少保持距离;

4、点检时严禁触碰转动的设备,并注意头上脚下;

5、更换托辊、清筛网、处理卡料及设备事故时,要与中空联系好,拉下安全开关,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6、清皮带下积料时,严禁到皮带下清理,并要使用专用工具;

7、料斗卡料时,严禁正对料嘴捅料。

十三、热风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去煤气区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带好煤气测试仪,必要时通知煤防人员现场监护,看好风向,站在上风口操作,防止煤气中毒;

3、去高空作业时,上下梯子要扶好、踏稳,禁止往下扔东西;

4、热风炉送风时,禁止检修重要部位。热风炉在燃烧时不准打开各阀门进行检修;

5、热风炉设备禁止非生产人员乱动,热风炉区域禁止闲人进入;

6、严禁在煤气区域长时间逗留;

7、点检时做好安全确认,严禁触及各阀链条及各传动部位;

8、各安全装置齐全完整,现场操作前做好确认;

9、在中控操作时,要与现场人员联系,确认后方可启动;

10、雨天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11、检修设备时,必须联系确认好,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12、煤气设备动火或检修,要经有关部门认可方可进行;

13、煤气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煤气爆炸。

十四、布袋除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去煤气区域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带好煤气测试仪,必要时通知煤防人员现场监护、严防煤气中毒;

3、煤气设备检修须动火时,须经煤防人员监测合格,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4、发现煤气设施漏气要及时处理,煤气设施附近禁止烟火;

5、严禁用湿手操作电气设备,不准用湿布擦拭配电盘;雷雨天严禁上箱体工作;

6、电器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停电、挂牌、确认制度;

7、设备正常运转,严格清扫检修运转部位;

8、设备检修须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禁止往地下扔东西;

9、自动控制系统及电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找有关人员处理,不得私自乱动;进入布袋箱体作业时,应先停机,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然后一人监护,另一人进入箱体操作。

十五、取制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取样前,检查设备、工具及现场有无隐患,确认无误方可工作;

3、不要带湿手套或用湿手启动电气设备,清扫卫生时,不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4、送倒废样时,注意身体与运输皮带保持一定距离;

5、进入生产现场时,不准跨越皮带,上、下走梯要手扶栏杆,防止滑倒。

十六、天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天车工属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3、上下天车要切断天车门上的限位,在规定的安全走梯上下。上下天车不允许双手拿东西,不允许在天车轨道上行走;

4、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电气、安全保持装置是否完好,可靠,确认没问题后方可作业,如控制器、制动器、电铃、安全限位、紧急开关等主要部件失灵严禁吊运作业;

5、吊运、行走天车前应先鸣警铃,确认无误后方准行车,吊物禁止在行人上方通过。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操作天车应从“0”位转到“1”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向“0”位不得跨档操作;

7、当接近卷扬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天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得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8、天车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不准在运行时检修和调整机件。检修天车应停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9、天车运行时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移置“0”位,并拉闸断电,吊物、抓斗未移下或锁具未出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0、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1、吊起重物时,必须听从下边人员指挥,不得任意自行起吊搬运。眼干执行“十不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吊物重量不明、光线暗不吊;

(3)吊绳、索具断股、变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天车吊挂物上直接检修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工件上方或工件上有浮移活动物不吊;

(7)氧气、乙炔等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吊具上吊绳脱轮不吊;

(9)埋在地上的物品不吊;

(10)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12、严禁用天车引火车车皮,抓斗抓煤起吊落下要平稳,不得撞坏现场安全设施;

13、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应停在规定的位置,吊物平稳落地,控制手柄置“0”位,切断电源;

14、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5、炉前天车使用完毕后,必须将天车开到远离铁口的地方。在出铁时炉前天车不许作业;

16、吊运大小斗子时,必须单个运送,并吊三个吊钩,以防脱落;

17、严禁两台天车同时吊运一物;

18、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露天天车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塞垫块卡牢。

十七、铸铁工安全规程

1、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接班穿好劳保防护用品;

2、槽沟、沟嘴、大沟必须烘干才能铸铁;

3、铸铁时不准跨越大沟,不准到平台下的链带下工作;

4、更换新模子必须加油后使用;

5、到平台下自撬大块,撬三角板上溅铁,必须停机;

6、指挥行车吊物,要离开吊物2米,严禁在吊物下行走和停留,摘钩或必须待吊物平稳后方可进行;

7、若铁块掉在车道内,妨碍平板协行车,需停止链带运转再行处理;

8、机后漏斗衬板卡铁,必须在上面处理卡铁;

9、喷浆要均匀,在处理管道和清理残铁时要防止脏水、灰浆喷入眼睛。发生故障影响正常喷浆,应立即通知平台操作人员停机和处理;

10、操作工必须思想集中,服从指挥,开机先鸣铃,通知各岗位人员站到安全地带,确认后方可开机;

11、操作时必须注意铁水罐倾翻角度,铁水流量大小,听从平台指挥人员信号,防止铁流过大,漫溢,烧坏设备及造成人身伤害;

12、如发生停电紧急事故,迅速将控制器手柄置二“零位”和“停止”位置;

13、作业完成后,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取下操作牌,挂上警示牌,方可离开;

14、禁止用油手、湿手操作,禁止非操作人员(无证人员)上机操作。

车间规章制度【篇2】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一天以内由拉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

(2)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

车间规章制度【篇3】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车间规章制度【篇4】

一、处罚条例

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服装(不可奇装异服),佩戴厂牌,违者罚款10元。

2、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上班期间迟到早退者(迟到30分钟以上者,未请示算旷工一次),一次罚款10元,迟到两次按旷工一次处理。

3、未请假者(包括请假没写假条者)和请假未得到主管同意者,擅自离开岗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两天工资,旷工二次者做开除处理。

4、无故脱岗、串岗、离岗、生产现场内追赶打闹者(特别是班组负责人无故脱岗,擅自脱离生产现场者,罚款30—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罚款10—30元。

5、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0元。

6、严禁带小孩和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30元,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0元并写检查,两次予以解雇。

7、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8、在车间内不服从管理者,生产过程中与车间管理员人争吵,或与其它职工互相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季度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解雇。

9、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0、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但如人手不足可经车间主任协调从其它班组临时调配,调配人员必须服从该班组长的安排调遣,安排调遣须调配得当,不宜造成工作量悬殊。不服从安排调遣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并作记过或开除处理。

11、不按正确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导致设备损坏,以损坏程度责任轻重处罚,酌情警告道大过之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致设备损坏无法使用或修复者,处以500—1000元之罚款,并开除处理;违规操作设备未造成损失者一次罚款100元;对设备、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对操作工,班组长、及相关负责人员酌情、讨论作出处罚。

12、因生产过程中,未经主管协商同意擅自生产导致重大损失者,一次罚款200—1000元,工资降级,车间主管受连带责任。

1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做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记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车间生产报表,各种现场记录未及时填写者,罚责任人当事人30元。

14、车间内标识物不明确或未标示的,罚车间直接管理人50元,当事人20元。

15、车间报表在审核过程中未审核处错误而上报者,各罚30元。

16、对故意浪费原材料者每次罚款50———100元。

17、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品不按规格分类摆放、摆放不到规定的地点的、乱摆乱放,车间对班长及本组人员各罚20元。

18、生产过程中,对所有包装物不按类别摆放、不爱惜包装物料(例如纸箱,铝箔袋和塑料内袋的超额损耗),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本班人员各罚20元。

19、接料人员未及时接料导致管道堵塞,对接料人员罚款50元。

20、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知情不报、谎报对负责本次包装的所有人员处25元罚款,班长罚款100元

21、包装过程中不按要求包装,造成外包装裸露、粗糙,对本班组处100元罚款、

22、对产品标贴使用不当,标贴张贴不合格,对本班组处20元罚款。

23、对运输途中撞坏物料周转袋造成物料抛洒且未及时清理的,处50元罚款。对发现物料抛洒却不清理的处100元罚款。

24、对各机组说属设备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且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的,给予操作工50元罚款。

25、对在工作中存在心态不正,无故制造同事之间矛盾,破坏和谐工作环境,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经查明立即停止查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

26、对管理人员与车间员工沟通方式不对,造成员工心情低落影响正常工作的,给予车间管理人员一次性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撤职查办。

27、发货之后客户反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根据情况,如果是班组内可控的,对生产该批次的班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处罚。

28、仓库出现货物摆放不整齐,乱丢乱放,未造成物品损坏的,全体罚款10,责任人罚款20元,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照物价的十倍偿还。

29、未听主管吩咐摆放物品货物影响到下一道工序的,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

30、收货、送货、配组装单不清点数据的罚款10元/次。

二奖励条例

1、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采取补救措施挽回公司损失的,视情况奖励100—500元。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100—200元。

3、工作中任劳任怨、工作积极、得到同事及领导一致好评的,奖励100元。

4、超前完成生产任务的集体奖励200—500元(格局具体情况)。

5、在年度对生产人员评比中,获得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获得劳动模范奖章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6、在新品研发过正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给予相应的奖励500—1000元。

7、工龄奖励,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奖励50元,直至300元封顶!工作满五年后每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奖励100元的公司服务奖,忠心奖!

8、公司根据员工的绩效,生产情况设立月,季,年优秀员工奖,具体奖金根据当月总利润万分之一浮动!

9、在公司有普通需求时,介绍朋友到公司上班者奖励300元,分三个月给与。

10、对主动对待工作,积极进取的员工,在年终时公司根据全年业绩给与适当的感谢奖!并组织旅游,放松心情!

12、因生产过程中,未经主管协商同意擅自生产导致重大损失者,一次罚款200—1000元,工资降级,车间主管受连带责任。

1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班组长并做好记录,生产组长统计数据不清,造成大额超量生产或欠单生产者,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如有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个班组按情节每件记20—50元罚款,班组长负连带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车间生产报表,各种现场记录未及时填写者,罚责任人当事人30元。

14、车间内标识物不明确或未标示的,罚车间直接管理人50元,当事人20元。

15、车间报表在审核过程中未审核处错误而上报者,各罚30元。

16、对故意浪费原材料者每次罚款50———100元。

17、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附属产品不按规格分类摆放、摆放不到规定的地点的、乱摆乱放,车间对班长及本组人员各罚20元。

18、生产过程中,对所有包装物不按类别摆放、不爱惜包装物料(例如纸箱,铝箔袋和塑料内袋的超额损耗),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本班人员各罚20元。

19、接料人员未及时接料导致管道堵塞,对接料人员罚款50元。

20、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知情不报、谎报对负责本次包装的所有人员处25元罚款,班长罚款100元

21、包装过程中不按要求包装,造成外包装裸露、粗糙,对本班组处100元罚款、

22、对产品标贴使用不当,标贴张贴不合格,对本班组处20元罚款。

23、对运输途中撞坏物料周转袋造成物料抛洒且未及时清理的,处50元罚款。对发现物料抛洒却不清理的处100元罚款。

24、对各机组说属设备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且出现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的,给予操作工50元罚款。

25、对在工作中存在心态不正,无故制造同事之间矛盾,破坏和谐工作环境,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一经查明立即停止查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并扣发当月工资。

26、对管理人员与车间员工沟通方式不对,造成员工心情低落影响正常工作的,给予车间管理人员一次性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撤职查办。

27、发货之后客户反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根据情况,如果是班组内可控的,对生产该批次的班组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处罚。

28、仓库出现货物摆放不整齐,乱丢乱放,未造成物品损坏的,全体罚款10,责任人罚款20元,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照物价的十倍偿还。

29、未听主管吩咐摆放物品货物影响到下一道工序的,情节严重的罚款100元。

30、收货、送货、配组装单不清点数据的罚款10元/次。

车间规章制度【篇5】

一、管理范围:

适用于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和机电车间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1.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的生产组织与车间管理。

2.各车间班长负责本生产班的生产组织和班组管理。

3.各生产人员负责本岗位的生产作业和现场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1.生产人员交、接班执行《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

2.生产安全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3.设备管理工作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4.生产人员作业行为规范执行《生产员工岗位责任制》。

5.各岗位生产操作执行本岗位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6.班中就餐执行《班中就餐规定》。

7.现场管理工作要求:

7.1 工作场地所有不用的物品必须清理出去,暂时用不到的配件等送回仓库,废料、下脚料清扫到废料堆并分类放置在规定区域,垃圾清扫干净。

7.2 工作台、工具箱、维修用设备、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应放置在划定的区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移动。

7.3 及时将设备上的油污擦拭干净,地面扫净。

7.4 及时整治、处理生产现场的跑、冒、滴、漏。

7.5 工作场地不得堆放私人物品。每天应检查工具是否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7.6 员工工作服、胸卡应穿、戴整齐。

8. 车间办公室管理规定:

8.1车间办公室保持整洁。

8.2办公室内不许高谈阔论、大声喧哗和打私人电话。

8.3严守公司机密。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集锦5篇


每一间用人单位都会拥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员工必须遵守规章制度,这是他们必须遵从的义务。只有公司拥有良好的规章制度,才能达到出色的管理效果。在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制定。那么,在制定规章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如果您需要阅读一篇优秀的文章,不妨看看“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篇2】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保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篇3】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250px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2、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态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3、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4、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 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5、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6、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7、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车间调度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生产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1、生产高度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生产作业的维修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组织新的平衡,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2、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包括班组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工具准备情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做好多项生产准备工作。

3、根据当日应安排的作业“维修单”,及时,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作业。调度指令必须绝对服从。班组或员工个人对调度有意见,必须先执行指令。下班后再提意见,必要时可向经理报告。

4、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一般情况下,每班次(4小时)车间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

5、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当班组作业完成时,及时通知技术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

6、经常与配件部联系,了解配件情况,督促配件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间班组。

7、出现维修增加项目情况时,应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在接到用户同意增项处理意见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

8、检查督促车间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一是检查、督促操作者接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和班组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9、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

10、督促车间文明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生产现场,经常引导教育员工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

11、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全车间的典型问题或情况,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吸取教训;对工作中的优良表现,要予以表扬,以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调度人员在调度会前安排好准备工作,要以专业管理者的态度发言,简明扼要,启发号召力强。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轮胎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往钻床上吊放工件时要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注意避免碰伤碰坏设备。工作装卡找正时,不准猛力敲打。

2、严禁在工作台上清砂和矫正弯曲工件,重大工件吊装时,应将摇臂离开工作台,以防碰坏摇臂。在摇臂下降时,要严防钻头与工作相碰。

3、钻床转动时,操作者不许擅自离岗,如临时离开应该将钻杆升起,并闭电源,停车后方可离开。

4、在机动进给接近钻透时,应用手动进给,钻头在还未退出工件前不得停车。

5、当钻削时,保险丝盒子如因超负荷自动脱开,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6、钻削铸铁工件时,不许加使用冷却水。必须经常提起钻头排屑。

7、禁止用偏刃钻头扩孔。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篇4】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2、操作工对设备要爱护,并负责按照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定期保养,做好保养记录。日常使用中,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加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3、禁止私自操作设备,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4、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并做好维修记录。

5、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立即通知车间调度或负责人,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6、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领导批准。

7、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并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篇5】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b、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