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班的味道作文

吾班的味道作文。

创作作文是一种探索自我的方式,让我们不断挖掘内心深处的珍宝。通过写作,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在动笔之前,我们应该先制定一个大纲,明确这篇作文大致要写几个段落。你知道如何让自己的作文与众不同吗?希望这些参考资料可以增加你对目标的信心,从而更加高效地实现它。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1

我一直觉得生活是苦的,觉得幸福,是因为人们懂得苦中作乐。

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生活条件相对优越一点,但是其中的孤单,我也不能尽然体会。但是,对于孩子多的家庭的困窘,我却深有感悟。

我一直未隐瞒,我家是国家计划的反面教材,严重超生。我排行老三,上有两位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二十几年前,我降生了,那时还没有弟弟妹妹。

农村家庭,父母没有勇气和能力在上世纪80年代下海或者出门打拼,而且在小山村里守着那几亩黄土,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当时的家庭是那么庞大,有爷爷奶奶,有大伯和大伯娘,还有堂哥堂姐。还有爸爸妈妈姐姐们,以及即将到来的妹妹和弟弟们。

我们住在由一个门进去的瓦房村落小寨里,有两层楼的祠堂,有长长的巷子,两边是规整的单房间。巷子的末角,就是我家的厨房,静静地蹲坐在院子的一角。

爸妈管理家里的农田,农田种着稻谷,玉米,花生,甘蔗,还有各类蔬菜瓜果。奶奶会尽力帮忙,还负责早餐烹煮,家里猪圈里的猪,也是依仗奶奶。爷爷,嗯,负责放牛,还有晚饭。

小时候,我特别爱吃番薯。那时没有紫薯、红心番薯等那么多种类,就是一种紫红色外衣,蒸熟后里面是淡青色又像淡黄色的番薯。番薯秋收后,屯在家里床底下(没有地方放),等里面的淀粉酝酿成糖分,挑出来洗干净,锅里一蒸,香甜可口。这是我每天醒来必做的事情,必吃的食物。后来,姐姐说从我会吃东西起,到六七岁,早上都要拿个筛子装着番薯坐在门槛上吃,还跟姑姑的女儿——比我小几个月的表妹抢着吃。

那时候,二姐还在外公家,小姨子们也还没出嫁,舅舅也还没结婚,二姐在那里跟同年龄的堂舅舅们玩。

我觉得,小时候的我才是一个吃货,长大了,却挑食了。

小时候的家,没有辣条,没有娃哈哈,也没有优乐美和奥利奥,只有各种农产品和野生水果。地里的青瓜清脆香甜,树上的果子红硕飘香,还有爷爷放牛时从山里摘回来的金娘子。清澈见底的溪流里,我们会拿简陋的破渔网捞灵巧的小鱼小虾。奶奶腌制的酸菜和豆角、竹笋,可以喝好几碗白米粥。把捞回来的小鱼虾洗干净,然后从梁底藏的菜坛子挖半碟子的豆角和芋杆干,放锅里拿猪油爆炒,放些小辣椒,又是家里堂兄弟姐妹的美味佳肴。自家养的鸡和鸭,逢年过节宰杀一两只,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围着吃饭,总是执行“光盘”行动。

我小时候特别爱吃鸭肉,对带着血红色的鸡肉避而远之。但是,对鸡鸭的钟爱,仅限脖子部分,情有独钟。童年记忆里有鸡腿鸭腿吃的经历,屈指可数。现在可以自己买想吃的鸡腿,却没有了小时候几个兄弟姐妹们抢的乐趣。

我一直不怕吃肥肉,觉得一块肉类的菜。可以够我送一大碗饭。

小时候,爸爸会一个星期买半斤左右的猪肉,但是不多,还是肥肉的偏多。刚开始有记忆里,是爷爷负责做晚饭。我觉得爷爷是美食家,做的饭饱满有嚼劲,蒸的水蛋总是香嫩可口,还有辣辣的调酱。最爱的,就是他做的蒸辣椒,伴着嫩嫩的、切成均匀小段的姜茎叶,配上豆豉,简直是大爱的美食。

老屋前面有个三亩大的池塘,活水,有源源不断冒水的泉眼无数。池塘边有青翠的竹林,还有冬瓜棚,还有高大的石榴树,高大的甘蔗林。池塘中央有芦苇,茂盛得可爱。

清晨,放开笼子,鸭子左右摇摆地穿过巷子,出了门口看到池塘,就展翅扑棱飞向池塘。傍晚,他们会成群结队回家。

池塘边和芦苇丛,就是我们这些小孩觅食的好去处。甘蔗林里,竹子根部,还有池塘芦苇丛,就是鸭子或者野鸭和一些鸟类下蛋的好去处。在池塘边的还好,直接去捡,也不分彼此,捡回去分。在芦苇丛的,我们就把芭蕉树干绑一起,扔水中,拿根竹竿撑着去丛中捡蛋。一不小心,还会落水。

池塘边的石榴树很高,不知道长了多少年,树根已经蔓延半个池塘。石榴成熟。我们小孩就爬上去摘,下面的人就把衣角张开,接上面扔下的果子。有时候树上的人站不稳,直接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半个身子扎进池塘的淤泥里。哈哈,脏兮兮地挣扎起来,等着被大人责骂。

池塘边长着茂盛的水草,一路向水塘中央扩展,草根在水下蔓延。大伯会把枯萎的竹竿带着枝丫扔进水里,水中的青螺顺着枝条网上爬。那时,最美的美食就是嘬青螺。顺着枝干,拿个水桶,挑大个的青螺捡,顺着水草根摸,一抓一把。

每年中秋节前夕,大伯会把鱼塘的水放掉三分之二,然后吆喝上强壮青年,撒开渔网,把池塘的鱼捞到旁边的小溪,留着中秋早晨卖。鱼不用拿去哪里的市场,在池塘放水打捞的时候,岸边已经聚集了十里乡亲等待买鱼。一般,大伯会把一部分卖出去,留一部分在中秋节当日才卖出去。

把鱼捞完后,就会把池塘的水放干,彼时已是月出东山之上。月光映着淤泥,泛着清幽的光。照着月色,淤泥上突出一个个蠕动的东西,背后留下长长的尾巴。那,就是青螺。这时候,我们几个姐妹就拿出桶,挽起裤脚和衣袖,迎着月光把青螺一个一个装进桶里,甚至是直接捧进去。拿回去的`螺子,清洗了表层的泥土,放上清水,加把盐巴,让它吐出新泥,把螺尾巴一夹,放上酒和紫须丝、酱油爆炒,然后在庭院摆上桌凳,一家子看月亮,嘬螺子,吃月饼,聊着天,其乐融融。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2

有种花注定是为某个季节而生的,比如白兰花。“白兰花儿,白兰花儿……”每当老婆婆悠悠的唱卖声回荡在深街小巷,我便恍然,又一个夏天来了!

花香是不必宣传的。那种细细疏疏的香,飘出小挎竹篮,和着清风荡近,身上的毛细孔们便打着哈欠般张大了嘴巴,立时舒坦了。我从未见过长在植株上的白兰花儿,每每看到时,她们总是成双成对的箍在一片碧绿圆润的叶子中,平和地躺在某个竹篮子的印花薄布上。如果花儿也像人般,有所谓的“气质”,该如何形容呢?我想不出,偶尔觉得她们像首清丽的小诗,三言两语就把情绪点将出来;或是一小段旋律,寥寥几个音符在空气中飘;或是一幅黑白山水画,没有渲染,却意境悠远。总之,在纷繁芜杂的城市里,简单、洁净、清澈,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买花儿也可以讲价钱吗?关于这一点,我一直心存疑惑。在一角二角的讨价声中,花香怕也无形地打了折扣。我通常会在清晨上班的路上,拿些散钱,跟卖花婆婆换上一个,挂在衣服扣子或是拎包上,悠悠然一路香气,愉悦的心情也点点地渗透开来。新的一天便如此开始了。

不知不觉地,我竟有些醉心于买花的那种感觉,仿佛暂时游离开这纷繁的年代。毕竟,不是所有的季节,所有的世界,都会有这样的白兰花摊。当整个城市好象随处可能被热浪烧灼时,在总被升职、加薪、跳槽、出国等字眼充斥的心灵,白兰花香是那般令人陌生。仅仅为着一份合约、一次求见、一个折扣,人们甚至顾不及吃上一口早点,就踏着五颜六色、高跟平底的各式鞋子,冲向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公交车、小轿车,奔忙于城市的四面八方。在这样的早晨,空气里回荡的尽是浮躁、趋利和虚荣,弥漫着的是香水、汗水乃至隔夜后的酒味,又怎么会留心这不经意间淡淡的白兰花香?其实,这个世界有的是花。它们开满装修精良的花店,一年四季娇媚地簇在考究的花桶里,和着勾人的音乐招揽过客。

但是,在深深街巷的另一角,分明又隐隐传来卖花婆婆从容的叫卖声:“白兰花儿,白兰花儿……”是的,那是手挎竹篮的婆婆,梳着齐整的发髻,身着素净的衣衫——就像我的外婆在缓缓走来。历经了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她早已将悲与喜和曾经鲜艳的面庞一道埋入记忆深处。而在初夏的清晨,采摘下自家院落的细花圆叶,趁着炙热的太阳尚温柔之时,她且走上深街小巷,任白兰花香轻飘,不为着卖花,不为着换钱,只为着提醒人们:

这个城市还有夏天!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3

趁着假期带着女儿出去转转,驱车来到了根大生态园。

女儿很兴奋,一到目的地就像撒欢的小狗儿到处乱跑,还采了许多野花。受她感染,我也低下头去探寻那野花,偶然间发现了小时候吃的一种植物——毛菇扭。

记忆瞬间就打开了,小时候每到这个季节村上的孩子们都出来找“野味”。所谓的野味就是一些可以吃的草啊,像这种毛菇扭就是非常受当时的我们的青睐。这种草一般生长在干涸的小沟边和小河边,也有在茂密的野草堆里的。毛菇扭的成熟期很短,一开春的三月底到四月初,等再过一段时间就会长出白白的絮了,就不好吃了。

我们那时还会找一些茅草根吃,甜甜的。还有一种有点红的草,味道是酸甜,据说吃多了会流鼻血。

晚上回家把白天采的毛菇扭剥开一棵放嘴里嚼了嚼,感觉一点味道没有。再剥开一棵,尝了一下,也没有味道。女儿好奇,凑过来也剥了一棵放嘴里,“呸,”女儿叫起来:“妈妈,这一点都不好吃啊!”

是啊,是不好吃。

可是对于那时的我来说,那时的毛菇扭就是好吃啊。

我还记得那时和妹妹还有村上的几个小伙伴在一条干涸的小沟里采毛菇扭,一边哼着歌一边采开心地采着,时不时地剥几棵往嘴里塞,觉得世界最美味也就是它了。妹妹突然叫了起来“啊,蛇。”我们一看可不是嘛,一条小蛇在那里游动,我们几个撒腿就往上跑,一个个心有余悸地,我们几个都是女孩子都怕蛇怕得要命。看到蛇没有追过来,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哈哈大笑起来,后来就盘腿坐下来数谁采的毛菇扭最多,已经把蛇带给我们的惊吓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不禁又剥开一棵慢慢嚼了起来,越嚼越甜,原来这是童年的味道啊!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4

家,是我们温馨的港湾;家,一个简单的字,能引起无数人的感情共鸣,因为家是每一个人,最初的记忆,也是我们最终的归宿。而家的味道是温馨的、是甜蜜的,是充满火药味的。

自打我记事起,母亲和父亲每隔三四个月就来一场“战斗”,彼此都不带休息,直到对方“举着白旗头降”。他们吵的“不亦乐乎”,而我这个“旁观者”却无能为力。虽然充满了火药味,但就在这火药味中还夹杂着一丝甜蜜。

记得那年的某一天,父亲和母亲又开始准备“战斗”了,二个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始吵架,刚开始两人吵得非常激烈,慢慢地,父亲不还嘴,任由母亲“处置”,父亲会木木地说:“是我的错,是我不好。”说着母亲总会被父亲逗笑,他俩就算和好如初了。

家,是酸甜、是苦辣,酸甜苦辣,拴释了家的味道。家中有嬉笑,有怒骂。嬉笑怒骂,赋予了家的温暖,学会了坚强。

是的,家的味道就像酸梅汤一样轻轻的润喉,却进入心中开绽了朵朵美丽却不高贵的野花。这种“美”虽不雍容华贵,却涵容了大地最根本的纯粹。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5

酒的味道是什么? 有人说是甘甜的,有人说是苦涩的,有人说酒是……

我觉得酒是苦涩的,但是却不知道大人们为什么是那么的喜欢,聚会,吃饭,甚至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都要喝上一两口!酒明明是苦的.,可是他们却是那样的喜欢呢?为什么呢?现在我知道了……

人的一生是在苦难,压力,辛酸,被排斥…中打滚的。你滚的越厉害,你的心也就会越疼痛,可是人也奇怪,由于经常的疼痛后便把它当成了种习惯,于是心里一直受着外界的压力,越来越紧...最后被压的喘不过气来,在这样一直被挤压下,人们发明了一种和人生中经理的感觉一样的东西-酒。

自古以来酒能穿肠,它可以让你兴奋,同时让你更加的消沉,因为酒是苦涩的,和人生中经历的空哭,孤单,压力……那中感觉是象很象的,苦苦的,喝多了就不感觉苦了,并且还有种甘甜。

我觉得那是人的心经历了那些磨难后,然后又用身体上的莫种器官再去感受下那份苦涩,有种苦涩中带甜的回忆… 那些回忆证明了自己曾经经历过那种磨难…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6

一、如果没有小城

1987年秋天,父亲背着铺盖揣着钱包把我送到了小城上师范。那情形像极了乡下的秋收。父亲把块头硕大颗粒饱满的玉米挂在了大门两边的树上,其余的摊在了天井里。我是唯一的男孩,父亲很卖力地供我上学。

记得小城道路很宽天空很小,路两边有树,后来才知道那是法国梧桐,因为一句诗——连梧桐也说着优雅的法语。当时看它满身的疤痕,像被棉铃虫肆虐的棉花;再一看,树上根本没有玉米也不可能有玉米,我的身体一下子晾在小城的汽笛里。

还记得一入学,学校就强调人人要有特长。我不懂吹拉弹唱不会梵高米勒,只好看书写作,小学时我的作文就被老师在班里范读过。父亲告诉我,小草第二年还是小草,小树说不定长成大树。看书的时候,我产生了错觉。我以为赤足走在松软软的田埂上,父亲在河边吆喝:水浇到哪里了?这里了!这里,是我站立的地方。我听到了植物内部的水声。我开始以一个乡下人的姿态穿越着小城的斑马线。我轻轻一跃,就碰到了诗歌。

我是小城里唯一写诗的乡下人。故乡是离我最近的语言。风从小城的上空低低地拂过。小城与乡村不过是隔着一溜篱笆。常常在周末,我和一本书跑到小城东面的山上约会。我的眼前是轻烟缠绕的村庄,像菜园里的一些卷心菜,而小城倒像是野地里疯长的麦蒿。后来多了一个画画的女生。她画山画树也画我,我写山写树也写她。这样的场景,我们叫它“诗情画意”,我们的日子是“诗意”。她有一副扑克,世界名画的。我们两个人玩的时候,经常舍不得出牌,紧紧攥在手里,端详,像前生今世的幸福。

也许我最愿意说的,是爱情给了我新鲜的感觉。爱情是风,是阳光,是小城的街道,是最新的一期诗歌杂志,鲜活的,干净的,光洁的,水晶一般的色泽。她坐在自行车的后架上,任凭我以诗歌的方式穿越着小城单调的楼群,我身体中有一种澎湃的激情。在正午的阳光下,我习惯性地眯起眼睛,世界狭窄了,心却宽敞得很。在黑夜里,她的名字如一束皎洁的月光,亮亮地照在我的枕头上。她告诉我,暑假里,她整天泡电视,那男主角说话的语气真像你,低低的,如微风拂过湖面。

1990年,不止流行《恋曲1990》,当然还有许多故事荡漾在这小城里。我的一个男同学认识了一个女孩,就在学校对面的板房里理发。我去了,女孩果然漂亮。她长发飘飘,有一种飘逸出尘的美。要命的是墙上挂了一把吉他。问题是,我出门没走几步,她为我吹的发型,被现实的风一吹,全都乱了,只好用手梳回原来的样子。这是不是一个隐喻?

小城不长庄稼,楼群街道只是一味的浅白或者灰黄。出了校门往西,我常去的地方是一家报刊零售部。人民路是一棵笔直的树,它是树上的柿子,高处的柿子。那里的文学期刊新鲜得好象自己的手不干净。我买《诗刊》《星星诗刊》也买《诗神》《诗歌报》,当时一些文章看不懂,就像老家刚摘下的柿子,麻口,要放在瓮里捂一些日子的。店主是个乡下女人。你尽管看书不买也行,她自顾自地洗衣择菜生炉子。买书之前,要路过一家眼镜店。女老板是陕西人,我们用普通话交流:眼镜、明亮、美观。她的招牌就是“美亮眼镜店”。把眼睛“美亮”一番去看书,仿佛是一种仪式,就像读书前焚香焚香前净手,就像许多年以后,自己打着领带蹬上皮鞋,去一本正经地相亲。

我开始喜欢小城了。喜欢为冗长的街道做着响亮韵脚的路灯,喜欢路灯下浅浅又深深的影子。小城每天的词汇还是一样:汽车、高楼、物价。但我正赶上了爱情,天长地久的爱情。仅仅通过诗神、缪斯、女神这三个语词,我就推论出诗歌是一位女子,她聪慧灵秀,倾街倾巷。我爱得一塌糊涂。以致于当我失去了一场现实的爱情,我依然偎着诗歌,取暖,依然保持着恋爱时的特征,说话时语气低低的,注视时目光软软的,走路时脚步轻轻的。“即使脸上擦一阵苦风,/也当是你遥来的叮嘱”,想起过去写的这个句子,我的心中荡漾着无边无际的幸福。

小城,只有共性。它保存着我的爱情,它与众不同。

许多年以后,我回到了小城,是工作。学校附近的板房早已拆除。夜晚的练歌房流出一道道猩红的光芒,城市开始精力过剩了。眼镜店迁到了繁华路段,成了“美亮眼镜城”。报刊零售部的铺面依旧,恍惚间回到了从前。我一口气买下了所有的过期的'文学期刊,搬回去,让一屋子的同事笑得直喊肚子疼。

过时了,没价值的,要打折的,你是原价买的?哈哈哈。

现在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有新区,小城也不例外。我来的是老区,显然是一本过期的灰黄浅白的期刊。不,它应该是一件瓷器,历时愈久,价值愈大。色泽鲜亮如初。

二、聊斋故里书生梦

我去淄博,最想见的是狐女花仙。很显然,这个愿望无法实现。然而,内心藏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动机,使我的这次出行,注定美丽丛生。

最好骑一头瘦驴,最好是夜行。雨,很古风地飘荡着。风把你掠到一处蓬门破庙之后,便失去了踪影。不远处,最好多古墓。雨脚密密还在路上,白杨萧萧尚在沟畔。然而,它们都藏在一盏摇曳的青灯之外。书袋里的黄卷已经濡湿,不湿的是你的朗声吟哦。忽有哀楚之声入耳:“玄夜凄风却倒吹,流萤惹草复沾帏。”(出自《聊斋志异?连锁篇》)其声细婉,如斑竹之泪。“幽情苦绪何人见,翠袖单寒月上时。”你不由自主,你心甘情愿,你走进一个浪漫的鬼狐故事。

眼前的高速公路是不折不扣的现代风情,特快的车速却恰恰适合我驰骋想象。后人习惯于用八个字来定义蒲松龄的一生:读书、教书、著书、科考。许多年过去了,依然有人深深地陷在他的脚印里。我在我教书的单位买了一处不足60平米的单元楼,房款是前年交的,也算有了历史,房子是上个世纪80年代建造的,堪称教工早期宿舍楼的标本。钥匙至今没有接到,想必已经锈迹斑斑了吧。我想象聊斋无异于望梅止渴。在我的心中,“斋”是一个客观的物质存在,是“农场老屋三间,旷无四壁”;“聊”是一种超然忘我的人生态度餐风饮露的精神生活。这么说,我是在赶赴一个200年前的约会吗?没错,是约会。在我此行的终点站,确乎飘逸着一位聊斋仙子。

她在网上的上传头像真好。长发飘飘,形神毕肖地描绘出风的情状,浅浅哀怨锁在眉间,宛若一点落红泊湖面。楼群明亮,“空气新鲜,新鲜得好像第一次知道有空气这种东西”。话是属于当代作家阿城的,说的却是我的真实感受。从网络的虚拟里一脚踏入现实的生动中,我阅读的手指触摸着一些些植物的叶脉,我是在追寻聊斋故事里的花仙吗?是香玉、绛雪,还是葛巾、黄英?花丛中忽然闪出一张美女的俏脸,我分明听见她怯生生地说:“秀才何思之深?眈眈视妾何为?”(出自《聊斋志异·胡四姐篇》)是她!那羞红那笑靥那情魅,至今还在我的眼前缓缓又悠悠地飘着异香。

书生的幸福如此简单而具体。情感不近也不远,中间正好放得下一张茶桌。一壶玫瑰花茶,两个精致的水杯在握。浅斟低啜,她微笑的芳香固执在唇齿之间,不忍离去。木质长棂窗扇,广漆楼梯地板,着一袭旗袍的服务生粲然开放如红莲,茶楼主人收藏的古董字画就在身边,让你不古典也难不风雅更难。端砚诵严泉,焦桐鸣玉佩。茶香氤氲中,慢慢伸展的不只是茶叶,我清晰地感受着遥远的抚摸。请给我一支毛笔,不要狼毫,我只想静静地抒情。既然喧嚣远遁既然尘埃不生,且让我把浮名换成这浅酌低唱。端上来,是两杯新鲜的柳泉啤酒。就把对面的红颜斟成一株金风吹拂下不胜消魂的黄花吧,邀来白居易的琵琶,为我弹唱一首原汁原味的聊斋俚曲。“不敢度曲,恐消君魂耳。”(出自《聊斋志异·绿衣女篇》)对面的女孩笑了,言语宛转滑烈,动耳摇心。

淄博的街道很安静,安静得似乎行人的脚步显得多余。一只狗悄无声息地跑过广场,还好,不是狐狸。几个老人坐在石凳上,成为这个城市的一部分。在餐饮店靠窗的桌上,女孩像是商家打出的广告,一个男人横穿马路时还朝她望了一眼,他红色的T恤让这个夏天尤为燥热。落拓就是落拓,聊斋就是聊斋,柳泉还是柳泉,在静谧的时光里缓慢地行走着,我知道它鲜活不竭的原因。我在写有“蒲松龄故居”的金字匾额前闭了一会眼睛。牵了女孩的手,在狐仙园中游走,我就是清风满袖的落难书生,荆衣布衩,粗茶淡饭,把盏黄昏,吟诗作赋,过着不羡状元不慕富的田园生活,书就是我的整个世界,她就是颜如玉了。从此红袖添香,从此乐不思蜀,从此书生也绅士。

而我终要回去。尽管世俗的喧嚣会淹没我的琅琅书声,但是狭狭空间的梦想更能穿透窒闷的现实。也许我的告别,是为了彻底的回归。喝茶旧时茅店社林边,聊天稻花香里说丰年。杂在农夫野叟中间,那个须发皆白、侧耳倾听的老翁就是我。纸上的《聊斋》巍然挺立,淄博的女孩永远不老。

躯壳寄存在返乡的客车上。乘客很少,空调不开,阳光正嚣张。车上的VCD正播放表现人鬼之恋题材的影片《倩女幽魂》,据说已经拍了三部,主人公名字取自《聊斋》,但是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多了一些些调侃和作秀,索性闭了眼睛睡去。一路无梦。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7

人生有许多滋味,甜蜜、苦涩、酸楚、火辣……知错就改的味道是甜蜜的。

几个月前的一天,我吃得比平常要快,因为妈妈每天都用我吃饭慢的坏毛病来批评我,我想以最新的速度来表示我能做到这件小事,让妈妈不再唠叨。饭吃完后,我照例用水来冲洗,妈妈的声音传过来;“你吃这么快?是吃的还是倒的?”语气中除了疑惑之外,还带着一丝丝惊喜。我有些兴奋地回答道:”吃的!”

曾经,我是个倒饭“高手”。把饭倒在垃圾桶里,盖上一张纸;倒在排水管里;甚至倒回锅里------但是现在,这些错误已经被我改正了。我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原先那个顽皮惹事的小男孩了。我能好好吃饭,倒饭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早已离开我了。改过是一种精神上的快乐,就是告诉自己:“我进步了!”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过错是有价值的,它的价值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改过后的精神收获。

吾班的味道作文 篇8

初夏渐渐来了,早上健身回来,吃个早餐,回到宿舍,觉得这和煦的阳光不能浪费。于是乎,把三床被子统统拿到四楼的阳台猛晒一翻,擦了床板,洗了竹席,刷了鞋子,再洗了个澡。

现在越来越习惯每天起床后洗个澡,先用热水,后用冷水,张开毛孔,褪去污垢,再收缩,这是Jackling教我的,和洗脸一般。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正有效,也就照做了。

清洗一翻过后,做了几篇四级词汇题,整理错题,一眨眼功夫又到了午饭时间。以前很少去荔山餐厅,因为曾经的一次让我大跌眼镜,昨晚竟又走了进去,决定再尝试一遍。要了份鸡肉,些许白菜,再加碗炖南瓜,价格6.9,打饭的MM挺漂亮,挺有气质,关键是给的鸡肉是我吃过的餐厅中最多的。于是今天又去了一次。

午饭过后,困意也就油然而生,看过一个报道,说是吃完饭后,胃的消化需要大脑提供能量。Anyway,先到阳台看了下被子,凑上去闻闻,从小就喜欢被阳光晒过的被子的'味道,莫名的。竹席已经干了,收了,回去睡个懒懒的午觉,伴着,阳光的味道。

醒过来已经2:15, 泡了一杯红茶,吃了两片小饼干,tea time也就完了,开始下半天的工作的任务。谁也不知道会做什么,发生什么,但是可以预知和控制的是,自己的心态,和这个季节相连的味道。